標題: 独尊儒术的西汉官场为何流行说一套做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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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大臣汲黯曾经当面批评汉武帝“内多欲而外施仁义”。这是武帝的品格,其实也是那个时代的官场品格。盖国家的政策与所尊崇的理论发生矛盾,说一套做一套成为官场风气在所难免。西汉政权之所以被篡夺,固有其他更重要的原因,而对虚伪的容忍与欣赏,则在其中起着发酵的作用。
从西汉建立到汉武帝执政之前,西汉的政治渐趋稳定。而经过大约六七十年的休养生息,西汉的社会生产力也已完全恢复。然而,富者恃财骄横而无顾忌,宗室、贵戚和官僚也争相奢侈,日甚一日。故汉武帝虽承盛世,却也处于由盛而衰的当口。武帝初即位,即接受了儒生们向他提出的“罢黜百家,表章六经”的建议。但是,在具体的政治实践上,武帝奉行的却是法家的学说。他下令实行一种叫“告缗”的财产税,把那些为逃避征税而隐瞒财产的人搞得倾家荡产。他对盐、铁等人民生产和生活的必需品和商业实行官营,使工商业利润都流入国库。这种治国政策和治国理论上的矛盾,终于在西汉的官僚阶层中,产生了一批将儒学作为嘴边装饰的人物,张口闭口都是空话、套话、假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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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套做一套的风气从何而来
大臣汲黯曾经当面批评汉武帝“内多欲而外施仁义”。这是武帝的品格,其实也是那个时代的官场品格。公孙弘和张汤的为人处世,正是当时官场品格的写照。盖国家的政策与所尊崇的理论发生矛盾,说一套做一套成为官场风气在所难免。
武帝时的公孙弘,因以儒学“对策”而受到武帝的欣赏,从此平步青云。公孙弘是吏员出身,对于如何处理公务,是非常在行的,但明明是按通常的程序和原则处理公务,他总是要引用儒家经典为依据,以迎合武帝空谈儒学的嗜好。公孙弘对武帝穷奢极欲的性格看得很透。他宣称做皇帝最怕“不广大”,以迎合武帝的好大喜功。他有时也发表一点不同意见,却绝不坚持,只是为了表明自己敢于讲真话。
他还很会为同僚设陷阱,明明与大臣约好了一起向武帝进谏,到时候却一切迎合武帝旨意。有一次汲黯当场揭露并斥责他的这种行为。武帝追问怎么回事,公孙弘委屈地对武帝说:“了解我的人认为我这是出于忠心,不了解我的人才会觉得我不忠。”
身为宰相,公孙弘自奉俭节,吃得很一般,盖的是布被,俸禄都分给朋友,家无余财。汲黯指责他的这种节俭是沽名钓誉,公孙弘也不否认。武帝不但不追究,反而很欣赏他面对指责时所表现出来的儒者谦让之风。其实,公孙弘是个“外宽内忌”的人物。凡是与他有过节的人,他表面上对人家很和气,暗地里却寻机加害。董仲舒对公孙弘阿谀逢迎的腔调很鄙视。武帝的兄长胶西王性格暴戾,朝廷任命的几任胶西相都被他杀害了。公孙弘就建议武帝任命董仲舒为胶西相,想借胶西王之手把董仲舒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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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吏张汤由于善于迎合,从一个刀笔吏,一直做到廷尉。他判案,总是看武帝的眼色行事,重判轻判都事先窥得武帝的心思。因为武帝提倡儒学,张汤审理重大案件时,总是想尽办法使自己的判决符合儒家的教义。他甚至请来研习儒学的博士,为他的判决引经据典。他多用凶狠之辈为爪牙,却又喜欢结交儒生。廷尉府判决的案子,武帝认为好的,张汤总是说手下某某人建议如何,才使案子这样判了。如果案子判得有问题,武帝不满意,张汤就说是自己没有采用手下某某人的建议,把案子办坏了。他这样推功于人,诿过于己,就是要让武帝觉得他为人宽大忠厚,有儒者气象。

想当初,元帝即位,匡衡即上书,说贪财贱义、喜好声色、崇尚奢侈已成为天下风气;人们为利益所驱使,连最基本的纲纪人伦都不顾了。他建议元帝以身作则,弘扬道德于京师,使天下起而效法,“大变其俗”。他说得是那样的振振有辞,背地里却干出这种“专地盗土”的勾当,可见他自己就是那种“贪财贱义”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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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谄媚天下的“道德楷模”


汉朝的问题很多,最严重的问题就是贫富悬殊。用董仲舒的话来说,就是“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再就是地方官普遍作奸犯科,与豪强勾结,为霸一方。而朝廷之上,则是外戚专权。但是,对这些问题,以儒学为官者,绝大多数都不敢正视,而为虎作伥者更不在少数。汉宣帝曾就此说道:“俗儒根本不知道如何面对实际,而一味地是古非今,满口经义,不懂得什么才是必须遵循的根本,哪里能派得上用场。”


然而,“罢黜百家,表章六经”,毕竟使儒学处于独尊的地位。从那时起,西汉的读书人,便于儒学的“禄利之路”上,一路狂奔不止,说一套做一套成为时代风气。


宣帝时的陈万年,为人谦让平和,表面上私德不错,却不惜倾家贿赂外戚,而且很懂得怎样讨好人和讨好谁。他官至御史大夫,临死前把他的儿子叫到跟前,大加“教戒”。他的儿子听得不耐烦,说:“您说的我都听懂了,主要就是要我知道怎样献媚奉承。”


这样的官场风气让后来篡夺了西汉皇位的王莽如鱼得水。王莽是媚天下之人,是那种把天下公认的美德都集于一身的道德楷模。他的孝悌忠信、勤谨恭敬、廉洁节俭和乐善好施,都是切切实实地做出来的。更何况他还博学好儒,举手投足俨然儒者风范。他官做得越大,对自己的约束越严,待人也越谦卑。而深厚的家族背景和难得的“孤贫”身世,更使他得天独厚。在一个讲究势力的时代,他恰恰来自最有势力的家族。在一个讲究道德的时代,他个人所具有的种种美德,以及“孤贫”的身世,都使他区别于家族中的那些纨绔子弟,因而备受道德上的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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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有迹象表明王莽的确很虚伪。他为自己买了侍婢,被人知道了,即说这个侍婢能生儿子,他是为尚无子嗣的后将军朱子元买的。身为大司马,王莽的妻子穿的长裙只遮到膝盖,被人误认为是他家的僮仆。而当时一般人家,妇女都是长裙曳地的。遥想当年公孙弘,身为丞相封侯,却盖着布被,就被汲黯指斥为沽名钓誉,自己也不敢否认。如今,却不再有人用同样的言辞来指斥王莽。在一路由“安汉公”而“假皇帝”,由“假皇帝”而“真皇帝”的过程中,王莽的一切,都被赋予一种道德色彩。在终于登上皇位的那一天,王莽亲自搀着汉朝最后一位皇太子唏嘘流泪,说周公辅政,最终把天子的权力归还给成王;而自己却迫于“天命”,不敢不取而代之。他哀叹了很久,才让人将皇太子抱下殿,向自己称臣,封为定安公。满朝公卿大臣,没有人对王莽这种虚伪的表演表示厌恶。


在这种情况下,虚伪以及对于虚伪的容忍和欣赏,反而成为那个时代官场道德的一部分。西汉之所以被篡夺,固有其他更重要的原因。而悲剧的酿成,则由空言教化所造成的虚伪以及对虚伪的容忍与欣赏,在其中起着发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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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汉封建社会中,基本的阶级是彼此对立的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地主阶级包括皇帝、贵族、官僚以及一般的地主,是封建统治阶级。农民阶级包括自耕农、佃农和雇农。手工业者的经济地位相当于农民。农民和手工业者是主要的被统治阶级。商人的经济地位比较复杂,大商人一般都是大地主,是统治阶级的一部分;小商贩的经济地位类似手工业者和自耕农,是被统治阶级的一部分。除此以外,还有数量颇大的奴婢,他们的身分和经济地位最为低下。他们虽然不是汉代封建社会的基本阶级,但是在生产中还具有一定的地位。


在西汉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各个阶级都在一定程度上起着变化。地主阶级和大商人迅速扩充势力,强占民田,役使和盘剥农民,掠夺财货奴婢,其中一部分逐步发展成豪强大族。农民阶级中的自耕农,经过汉初一个较稳定的发展时期后,少数上升为地主,多数则逐步陷入困境,从中分离出大量的人,成为“游食”的小商贩,或者成为佃农、佣工和奴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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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阶级


地主阶级掌握着政权,拥有大量的土地。居于这个阶级最上层的,是以皇帝为首,包括诸侯王、列侯和大官僚(很多大官僚也有列侯或其他封号)的贵族地主。参加过反秦起义,在汉初获得官、爵的军功地主,是地主阶级中的一个重要阶层。皇帝在全国(主要是在直辖郡内),诸侯王在王国内,列侯和其他高爵的军功地主在封域或食邑内,凭借国家机器,强迫农民缴纳租赋,提供无偿劳役。中央政权的租赋所入,由大司农掌管,用来养活官吏和军队。皇帝还以山川园池市肆租税之入作为“私奉养”,置少府官主领。最晚到汉武帝时,少府以及一些别的官府开始向贫民出假公田,榨取租税。武帝置水衡都尉,统一铸币是其职能之一,铸币赢利亦入少府。元帝时,百姓赋钱藏于都内(大司农属官)者四十万万,同时,水衡藏钱二十五万万,少府藏钱十八万万。少府、水衡钱供皇帝私奉养者数目十分巨大。


地主阶级掠夺土地日趋严重,官僚地主更为突出。萧何在关中贱价强买民田宅,霍去病为生父中孺买民宅奴婢,淮南王安后荼、太子迁、女陵和衡山王赐,都侵夺民田宅。成帝丞相张禹买泾渭之间膏腴上田至四百顷,又请成帝赐与平陵(昭帝陵)附近的肥牛亭部地,成帝诏徙亭它所,而以其地赐禹。甚至成帝自己也置私田于民间。西汉中期以后,拥有土地三四百顷的大地主为数不少,个别大地主的土地甚或至千顷以上。如武帝时酷吏宁成买陂田千余顷,哀帝宠臣董贤得哀帝所赐苑田竟至两千余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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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阶级


西汉政权继续用户籍制度控制人户。举凡姓名、年纪、籍贯(郡、县、里)、爵级、肤色、身长、家口、财产(田宅、奴婢、牛马、车辆等及其所值),都要在户籍上一一载明。汉代州郡,每年都要通过“上计”,向中央申报管内的户口数和垦田数。在列入户籍的编户齐民中,人数最多的是自耕农民。


西汉封建国家对自耕农的剥削,较之秦代有所减轻。但是就西汉生产力水平而言,农民租赋负担仍然沉重。据文帝时期晁错的估计,五口之家的农户,种地百亩,不计副业收入,每年约收粟百石。丁壮日食五升,通家合计,一年食用当占所收的大半。汉制,民年十五至五十六,岁纳百二十钱,叫做算赋;七岁至十四岁的儿童,岁纳二十钱(武帝时增至二十三钱),叫做口赋。赋钱之重,大大超过三十税一的田租。汉代农民兵徭负担也很重。通常的农户,每户应服兵徭的男丁约为两口,为了不误耕作,就要以每人若干钱的代价雇人代役。农家卖粟纳口赋、算赋和雇人代役,所收之粟就所余无几甚至没有剩余。进行再生产所需的种子、耕畜、农具等项支出,以及农民衣著、杂用所费,还未计算在内,这些费用能否筹到,就要视副业(主要是纺织)收入的有无多寡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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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时期,粮食和土地价格因时因地而有不同,但一般说来是偏贱的。粮价如前所述,文景时每石高不足百钱,低则十余钱。田价则关中和洛阳上田,每亩千余、两千、三千钱不等;居延边地,每亩约值百钱。但是农民所需耕牛,一头值数千钱以至万余钱。西汉耕作,一般是二牛一犋,农户当备置二牛。马当时也是耕畜,由于战争的需要,更为昂贵,每匹低则四千,高则若干万。铁器、衣物和食盐,价格都不贱。物价的这种不平衡状态,对于地主、商人的剥削兼并有利,对于农民极为不利。农民贱价出卖谷物,甚至出卖土地,高价购买耕畜、农具和其他必需品,进出之间,损失很大。何况纳税季节,地主、商人乘农民之急,还要将粟价压而又压。这也是农民生活困苦的重要原因。


还在号称“无兼并之害”的文景时期,晁错就尖锐地指明这种危及统治秩序的现象。他说:农家终年辛苦,无日休息,除了纳税服役之外,还会碰上水旱之灾,或者是急政暴虐,赋敛不时,朝令暮改,纳税季节,有粮谷的人家被迫半价出卖,没有粮谷的人家只有倍息借钱。于是有的人就不得不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了。这种情况,到武帝以后更为普遍。《盐铁论》中贤良、文学叙述农家入不敷出的情况说,田租虽是三十税一,但加上口赋更徭之役,大概一人之作,中分其功。有时农民尽其所得,不够应付租赋更徭,只好求之于高利贷。所以百姓虽勤力耕作,仍不能免于饥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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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的农民,多数被迫依附于大地主作佃客。大地主大量招纳逃亡农民,官吏畏势,不敢督责,反而加重对穷苦百姓的压迫。百姓不堪其苦,转相仿效,纷纷流亡远去,他们的租赋徭役又被官吏转嫁给尚未流亡的中等农家。这样,就出现了未流亡者为已流亡者纳租服役的恶性循环。流亡问题越来越严重,而豪强地主所招纳的佃客和兼并的土地也越来越多。豪强宁成役使贫民至数千家。佃客一般以对分的比率,向地主交纳地租。边地居延,有向屯田卒收取地租的记载,计田六十五亩,收租二十六石,每亩合租四斗。汉代不见佃客免徭赋的法令,佃客还要受徭赋之苦。还有一些破产农民,迫于生计,为佣作糊口。秦末陈胜为人佣耕,起义以后,故人为佣耕者都来军中谒见。西汉佣工种类,见于文献的除佣耕、仆役以外,还有采黄金珠玉、治河、筑陵、为酒家佣保等等。武帝□盐铁以前,豪强大家冶铁煮盐,一般都是招纳流亡农民为之,这些人有一部分是雇佣身分。□盐铁后,盐铁生产除用官奴婢外,还用徭役劳动,由于道远作剧,农民无法自行服役,不得不出钱雇人代替。雇人所需,一说每人每月两千钱,一说每月三百钱,后说似近史实。官僚地主甚至凭借权力,雇工而不给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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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汉代社会里,雇佣劳动在社会生产中不占重要地位。佣工还要受种种封建束缚,庸和奴的称谓有时是混同的,表明庸工身分低下。汉昭帝始元四年(前83)诏书里,有岁俭乏食,“流庸未尽还”之语,可见在剥削压迫稍见缓和,或年景稍佳之时,流亡为佣的人是可以返回乡里的。商人西汉初年,商人的社会地位低下。西汉继承秦代重农抑商政策,限制商人。但是,经商是剥削者方便的致富之道,商人通过贱买贵卖,不劳自肥。当时俗语所说:“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所以商人都用各种手段逃避限制,扩大经营,抑商法令等于具文。文景以后,商人力量有蒸蒸日上的趋势。晁错看到这种情况,向文帝说:“令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西汉前期,出现了许多大盐铁商,大贩运商,大子钱家。卓氏在临邛,即山铸铁,行销滇蜀,有奴僮千人。程郑在临邛,也以冶铁致富,同西南地区少数民族交易。孔氏在南阳大规模冶铁,占夺陂池,致富数千金,多和诸侯王交接。曹邴氏以铁冶起家,兼营高利贷和运输,与富有的吴王濞齐名。山东刁间驱使奴隶,逐鱼盐商贾之利。洛阳师史专事贩运,车辆成百,遍行诸郡国。宣曲任氏在楚汉之战时从事粮食囤积致巨富。子钱家无盐氏在七国之乱时以千金贷给从军东征的列侯封君,一岁获息十倍,富埒关中。许多贵族、官僚、大商人铸钱牟大利,邓通和吴王濞最有名,所铸的钱流通天下。上述卓氏、程郑、孔氏的先人,都是战国末年东方诸国的大工商主,秦始皇时成为所谓“山东迁虏”,但子孙仍然致力工商。秦汉时期多次迁徙六国贵族于关中,其中齐国的田氏族姓繁衍,世多货殖,汉代关中富商大贾,很大一部分出于田氏。在西汉社会中,“以末致财”的大商人,虽然家资数千万乃至成万万,但仍须“用本守之”。这就是说,经商致富的人,需要掠夺土地,成为大地主,才能守住产业。所以大商人无不规陂池,求田宅,凭借财富役使贫民。另一方面,大地主、大官僚也多兼营商业,以图暴利。宣帝时杨恽籴贱贩贵,从事粮食买卖。贡禹奏请自尚书诸曹和侍中以上的皇帝近臣,都不许私自经营商业,可见那时大官僚经营商业的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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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人兼并土地,加速了农民的破产流亡。他们还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助长分裂割据。因此封建国家和大商人的矛盾依然存在,终于导致汉武帝刘彻打击大商人的结果。


至于人数众多的小商人,他们有的列肆贩卖,有的负货求售,有的兼为小手工业者自制自销,有的以车僦载收取运费。他们多数由农民或城市贫民转化而来,同样受剥削压迫,同大商人不同。小商人无法突破抑商法令的限制,而国家的徭役征发,也往往首先落到他们头上。秦汉的七科谪,即以七种人为对象的谪发远戍的制度,有四科是谪发商人或他们的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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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婢


奴婢有官奴婢和私奴婢,数量颇大。


官奴婢的来源,一为罪犯本人以及重罪犯的家属没官为奴者;一为原来的私奴婢,通过国家向富人募取或作为罪犯财产没官等途径,转化为官奴婢;一为以战俘为奴。官奴婢用于宫廷、官府服役,用于苑囿养狗马禽兽,也用于官府手工业、挽河漕、筑城等劳作。西、北边地诸苑养马的官奴婢有三万人。元帝时长安诸官奴婢游戏无事者,有十万人之多。私奴婢主要来自破产农民。他们有的是被迫自卖为奴;有的是被人掠卖为奴;有的是先卖为“赘子”,无力赎取而为奴。官奴婢由统治者赏赐给私人,即转化为私奴婢。边境少数民族人民,有为统治者掠为奴婢者.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的奴婢成百成千。陈平以奴婢赠陆贾,数达一百。市场出卖奴婢,通常是与牛马同栏。卖奴婢者在市场上给被卖奴婢饰以绣衣丝履,以图高价。奴婢价格,一万、两万不等。经营奴婢买卖的大商人,每出卖一百个奴婢,获利约二十万。汉代有不许任意杀奴以及杀奴必须报官的法令,也有因违令杀奴被罚的事例。但在通常情况下,主人对奴婢有“专杀之威”,奴婢生命实际上是没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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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奴婢除从事家内服役以外,也有许多被驱使从事农业、手工业生产或商业活动。季布为朱家奴,被用于田间劳动;张安世家僮七百,都有手工业技术;刁间的奴隶被驱迫运输商品。王褒所作《僮约》,列举了奴隶服劳役的项目,包括家内杂役、种田种园圃、放牧、作工、捕鱼、造船、修屋乃至经商等等。《僮约》虽然是一篇游戏文章,但所列奴僮为主人服役项目,当符合西汉社会实际状况。

汉代奴隶在生产中还占有一定地位,是奴隶制时代的“遗产”。封建统治者无法消除它,无法制止破产的农民沦为奴婢。残酷的封建法律,也还以相当的规模和速度继续“制造”奴婢。统治者只能把它纳入封建制轨道,使之为地主阶级服务。因此,从奴隶制残余中获得利益的,正是那些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而不是一个独立于他们之外的奴隶主阶级。


目前当朝也有类似的苗头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