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向大家推荐唐奇好友杜车别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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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50:17
  清初满清屠杀人口数量远在屠杀太平天国的1.2亿人之上
    
    3、总结以及和明末清初屠杀人口的对照比较
    
    
    以上所说咸丰同治年间,满清统治者为镇压太平天国和回族人民大起义,光屠杀减损的人口两项总计就在一亿四千万以上(这还是保守估计)
    
    何炳棣曾经评论说“要对14年太平天国战争期间的人口净损失提出一个明确的数字虽是困难的,但我们详尽的地方资料很清楚地证明。当时通商口岸中的西方居民估计约二三千万是过低的。”[1]
    
    他以为两三千万是过低,而实际上这恐怕连零头都不到,一亿两千万都只是一个相对保守的估计。
    
    何炳棣还说抗日战争和太平天国的战争比起来,已经是算得上文明了:
    
    “即使根据这些必定很不完全的统计数,可以说抗日战争的性质与19世纪中国的国内战争(引者注:——其实是中国人民反抗伪满政权的战争)相比有两方面的不同:一是平民的生命损失所占比例很小;二是尽管战争是野蛮而残醋的,但抗日战争大体说来是在‘文明’的战争条令下进行的。”[2]
    
    这这种说法当然是一派胡言,日本侵略者和文明没有任何关系,只不过日本人的残暴和满清兽军的残暴相比实在不是一个等级之上而已,两者不过是谁残暴得更厉害的问题。
    
    只不过这位何炳棣先生也是属于健忘者,一边他自己也清楚满清是人类历史上最凶残的屠夫,杀戮平民数量和比例创下了人类历史空前绝后的记录。另一边他还对此轻描淡写,似乎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是因为中国本来就这么野蛮不开化的人,忘了儒家训条在早在千百年前就已经反复强调杀一无辜即非王者事。汉族知识分子和主流意识形态从两千年多前的战国开始就无情谴责声讨鞭挞一切屠杀无辜的行为。中国历史上屠杀俘虏以及平民者从白起、董卓、曹操、黄巢等等无一例外都是受到唾骂的反面典型。满清是彻底开中国历史之倒车!
    
    他还恬不知耻的在许多地方歌颂满清所谓的开明专制,也实在是令人格格作呕,实不知此类人物究竟怎样一个心理状态,可以让他把最基本的人类文明准则抛之脑后。
    
    类似满清仅仅屠杀太平天国损失一亿人口以上,这在全世界内也独此一家,只有满清自己在清初的屠杀才能超过这个记录。满清头目和他底下的奴才汉奸把屠杀平民作为一项战争任务来完成,你不是有人民支持么,我就把平民全部屠杀光,让你彻底丧失支持的基础。
    
    任何军队与军队的战争,持续时间再长,波及范围再大,只要不是如同满清一样专门把平民列入屠杀对象,都不可能有这样巨大的人口损失。
    
    曾国藩等汉奸的残暴其实是全面学习其满清主子在明末清初战争时的手段,以大规模屠杀平民作为获取胜利的手段,因为他们知道平民是站在和他们对立的一面,没有任何可以争取的希望,所以只有屠杀、屠杀再屠杀。
    
    也正因为如此,汉奸军队的凶残,其实质仍旧是其满清主子空前凶残的体现,在满清的剃头政策下,甘心投靠的汉奸在头发被剃掉的同时,廉耻良知以及起码的人性也被彻底剃掉,完全异化为禽兽。他们已经丧失了人最起码的尊严和荣誉感,破罐破摔下,就必然成为最卑鄙最下贱的败类人渣。
    
    请大家记住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洪承畴、吴三桂、尚可喜这些汉奸的名字,这些汉奸屠夫,刽子手,他们屠杀汉族人民,屠杀少数民族,手上沾满了鲜血,狗彘不如,只配下十八层地狱,受最惨毒的刑罚,万劫不得翻身。终有一天这些比秦桧还卑鄙可耻的汉奸,他们雕像也受到秦桧的待遇,下跪在反抗满清暴政的民族英雄群像面前,被无数人唾弃。
    
    某些汉人因为左宗棠这个汉奸屠杀的人大半是回族,是少数民族,就为之叫好喝彩。这同样是一种被满清愚民思想毒害了几百年而产生的禽兽心理,是把自己下降到满清禽兽政权的道德水平上,对这种思想必须给予迎头痛击,必须给予最严厉的谴责。左宗棠这样的人渣禽兽,其卑鄙下贱程度丝毫不会逊色于屠杀汉人的曾国藩和李鸿章。
    
    事实上凡是一切充当过满清伪政权的官吏,并且至死仍旧是满清奴才的汉人,他们永远只配被钉在汉奸的耻辱柱上,受到永世的唾骂!
    
    好了,回到本题。因为太平天国离现在相对近,所以各方面的数据资料相对丰富,对满清屠杀规模的估算相对更容易取得共识。如果不是铁的事实摆在那里,谁能够相信满清仅仅镇压太平天国和回民起义,屠杀人口数量最低线的估计也是一亿五百万以上(曹树基的数据,屠杀太平天国的八千万加上镇压回民起义的两千五百万),相对保守的估计是一亿四千万以上,不保守的估计当然就更多了。
    
    而太平天国和同治回民起义,无论持续的时间长度,还是波及的范围,对平民的卷入程度,都不可能和明末清初满清的侵略屠杀相提并论。
    
    从时间来说,天启年间的辽东大屠杀,崇祯年间四次侵入关内制造的北直隶和山东大屠杀,再到顺治年间席卷全国各地,无一处可以幸免可以例外的疯狂大屠杀,然后康熙年间的沿海迁界大屠杀,持续八年的镇压三藩起义的大屠杀。前后整整六十二年的时间。
    
    从波及的范围来说,太平天国和回民起义真正的重灾区也就是江苏、安徽、浙江、江西和甘肃、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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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明末清初满清屠杀的范围包括了全部省份,辽东在天启年间就几乎屠杀光了
    
    北直隶和山东在崇祯年间就被反复屠杀,到了顺治年间因为此起彼伏的抗清起义、满清圈地逃人法的残酷迫害又遭受浩劫。
    
    山西在姜瓖起义前就遭受了满清屠杀洗劫,到姜瓖起义时,战火遍及全省各地,姜瓖死后,山西各地仍旧被清军反复搜剿屠杀。“遍地伏莽,百姓杀戮过半,财物焚掠殆尽,庐舍丘墟,田园荒芜,晋民已不堪过而问”
    
    甘肃(明属陕西)在清初的反清起义同样没有间断,满清镇压米喇印、丁国栋的回汉起义更是到处屠杀,杀得“血流成川,尸积如山”[3]
    
    陕西、河南所受荼毒稍轻,但也是相对的,我们前面引用明清史料里收录的清方档案,这两省受荼毒的文件就不少。如说陕西“大兵驻关,军需不赀,而州县百姓存者无几。”[4] “王师征伐,凋残破坏更不可言” [5]。河南材料更多,此处不赘言。
    
    南直隶(包括江苏、安徽),安徽被屠杀得各地“暴骨如莽,青磷夜见,以至城空野空”[6],“城中虚无人焉”[7]“四望荒烟,仅余白骨,数椽茅廨惟伴青磷”“屡经焚劫,城内并无人烟”[8]。
    
    连南京附近的乡村都被反复扫荡屠杀,“江宁城(南京城)外,九十余村,……敢犯天兵、遂经剿洗。”,“一望皆无人烟,惟见空房四壁”[9]
    
    扬州府、苏州府、松江府都是屠城的重灾区,要找到一个没有被屠城的城市倒是极端困难。扬州大屠杀、昆山、嘉定、江阴等地的屠杀都众所周知。苏州城自己被屠了半城,所辖七县一州,仅崇明县和太仓州幸免。
    
    至于湖广、江西这些就更不必说了,“无岁不被焚杀,无地不为战场”“骼胔盈道,蓬蒿满城。”“村不见庐舍,路不见一行人”[10];“沃壤掬为茅草,荡为荒丘,举目皆然。”[11]“天地鞠为茅草,郊原一望丘墟”[12];“沿途之庐舍俱付灰烬,人踪杳绝,第见田园鞠为茂草,郊原尽属丘墟”“鸡犬无闻,烟火寂然”“官虽设而无民可治,地已荒而无力可耕”[13]“无一处不惨遭焚戮,流徙逃亡,诚亘古未之有也。”[14]“县无完村,村无完家,家无完人,人无完妇。”“贵家大族,皆闭门围坐待死。”[15]
    
    此类记载比比皆是。
    
    广东、广西都是满清反复剿杀之地区,情况也不比湖广好多少。
    
    到了四川,因为反清态度最激烈,最持久,竟然至于全省人口几乎彻底被满清屠杀,仅剩余几万人。
    
    云南又是南明最后一个根据地,其被满清兽军惨屠蹂躏情况,顾诚《南明史》里引用洪承畴这个无耻汉奸写给清廷主子奏疏里就有这样描绘
    
    “无处不遭兵火,无人不遇劫掠”“父母、兄弟、夫妻、子女分离拆散,惨不堪言。”“人无完衣,体无完肤,家无全口,抢天呼地,莫可控诉” “被杀死、拷烙死者堆满道路,周围数百余里杳无人烟。真使贾生无从痛哭,郑图不能尽绘。职不知滇民何至如此其极也”[16]
    
    满清云南巡抚林天擎劾奏“广西提督线国安随大军进剿云南迤西地方,大肆抢掠。及奉旨回粤,奸淫杀戮,暴虐更惨。”[17]
    
    在明末清初这场大浩劫里,全国上下无一例外都被满清兽军屠杀,即受害最小的省份,其被屠杀人口比例也当在百分之五十以上,而最多如辽东、如四川者则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口都被屠杀光。这在人类历史上,即使以蒙元之凶残,也瞠目其后,希特勒纳粹之凶残也望洋兴叹。
    
    则其人口死亡之数量当远远高于满清镇压太平天国和回民起义,我前面估计是两亿以上,应该仅仅是最低的底线,其真实数字(包括因为屠杀和疯狂掠夺剥削导致的瘟疫和饥荒)应当远在两亿之上。
    
    
    
    --------------------------------------------------------------------------------
    
    [1]《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3》,第322页
    
    [2] 《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3》,第296页
    
    [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米喇印、丁国栋起义史料》第17件《署甘肃总兵张勇为恢复甘州塘报顺治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4]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一七页
    
    [5]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零六页
    
    [6]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一六页
    
    [7]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四一页
    
    [8]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四二页
    
    [9]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一八页
    
    [10]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六零八页
    
    [11] 《明清史料丙编》第十本,九一零
    
    [12] 《明清史料甲编》第三本,二二七页
    
    [13]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六五三页
    
    [14]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六四页
    
    [15] 《天香阁笔记》第一卷
    
    [16]《明清史料甲编》第六本,五九五页
    
    [17]《清世祖实录》卷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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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52:09
  六、按照人口增长率回溯清初屠杀人口规模也在两亿以上
    
    
    现在我们用另一种方法来估算清初人口屠杀的规模。
    
    根据侯杨方《中国人口史第六卷:民国时期》第457页的数据,
    
    1911年,中国人口总数是4.1亿
    
    
    
    1936年的中国人口总数是5.3亿
    
    
    
    1953年,中国人口总数是5.8亿
    
    
    
    1911年到1936年的人口平均增长率是10.27‰
    
    
    
    1911年到1953年的人口平均增长率是8.24‰
    
    
    
    侯扬方对清末至民国时期的人口数量以及增长率估计远比曹树基要准确可靠得多。
    
    从1864年到1911年,这47年的时间里,人口平均增长率不可能低于8.24‰,无论从粮食亩产量的角度分析,还是战乱灾荒的角度分析,这段时间不会比军阀混战,国共内战,抗日战争,以及其他大大小小的洪水旱灾的民国乱世更差,定为千分之八点三比较合适。
    
    我们可以根据1911年人口数据4.1亿,年均人口增长率8.3‰,回溯推算1864年人口为2.78亿(实际上由于太平天国大量人口死亡后的补偿性增长,实际增长率只会更高。)
    
    前面我们已经估算太平天国和回民起义,满清屠杀镇压造成人口减损数量高达1.4亿以上,则1851年的全国人口总数当为4.18亿。
    
    然后以1851年4.18亿的数据为基础,往前推算,一直推到三藩起义被镇压的那一年,也就是康熙二十年也就是1681年
    
    从1681年到1851年,这170年的时间里,有118年是所谓的“康雍乾盛世”,虽然实际上是康乾衰世,但这一个时期,没有太大规模的战乱则是可以肯定的。而且根据吴慧的《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一书,这一时期的粮食亩产量是比民国时期要高出许多的(虽然粮食加工率低,但加工的副产品大部分仍旧是回到农业体系中的)。
    
    满清的暴政把人口的生活成本压到了最低限度,这必然导致社会陷入过密化的状态,越穷越生,出生率会达到相当高的程度。
    
    所以无论如何其人口平均增长率应该至少要比1911年到1936年这个军阀混战,灾荒频仍的时期千分之10.27要高得多,可以定在千分之十三左右
    
    现在我们可以估算康熙二十年的全国人口数量了,经过计算,得到的数字为4651万人。
    
    也就是4615万的人口,在170年的时间里以平均千分之十三年增长率增长(这个增长率在和平时期,在满清过密化的社会状态下,一点都不高,仅仅比清末民初穷困已极,军阀混战的时期略微高一点),1851年的咸丰元年足可达到4.18亿的人口数量。
    
    4615万和明末崇祯三年保守估计的3亿人口相比,绝对数量就下降了两亿五千三百八十五万人,也就是人口数量下降了84.6%多。这还没有把期间新生的婴儿导致的人口增长数量减去,就算战乱期间,人口出生率降低,也只是那些直接当下发生战乱的地区。
    
    明末清初的战乱是不同地区交错发生,一地被屠杀后,在一段时间内处于和平状态,人口反而应该有补偿性增长。但这些要区分清楚太过复杂,所以只能忽略不计了,假设这期间新增婴儿的数量和寿终正寝的死亡数量正好抵消。
    
    这两亿五千三百八十五万人减去崇祯年间因为流寇和瘟疫饥荒造成人口损失1800万(第一节我们按曹树基的总人口两亿左右,估算这部分人口损失为1200万,这里不妨按比例换算),再加上天启年间辽东被满清屠杀的950万人,最后得到两亿四千五百三十五万人。
    
    2.4535亿,这就是明末清初从天启元年到康熙二十年,整个中国直接和间接死于满清屠杀的人口损失数字。
    
    如果再要区分死于三藩起义的人口和死于天启到顺治年间,满清镇压抗清起义的人口各自的数量比例。
    
    从持续时间长度,以及牵涉范围规模来看,三藩起义的规模都远小于顺治时期,并且是在人口已经极度残破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三藩起义满清屠杀造成的人口损失只有总数的百分之五左右,也就是1227万左右
    
    天启到崇祯清军屠杀是辽东九百五十万加上山东北直隶的1200万(原来按两亿总人口算是800万,这里按比例换算),总共2150万人,占据总数的8.8%左右。
    
    则顺治年间,满清屠杀人口应该占据人口损失总数的86%,也即2.11亿
    
    顺治年间饥荒、瘟疫等间接死亡算是占百分之二十左右,也就是4220万左右,直接死于顺治年间满清兽兵屠刀下的人口为一亿六千八百八十多万人。
    
    现在总结一下,明末清初,满清消灭的人口总数为两亿四千五百三十五万人,直接死于顺治年间满清屠刀下的人口在一亿六千八百八十多万人。
    
    以满清二十万大军来计算,顺治时期的十八年里,平均每年每个满清兽兵屠杀的人数在四十七人不到,每个月屠杀4人不到,每个星期每个满清兽兵屠杀一人到。
    
    而且以上数据的推算,还仅仅是建立在对明末人口最保守的估计,也即三亿这个基础上,实际从种种迹象来看,明末真实人口数字应当远在三亿之上,有可能接近4亿,在三亿五千万左右的可能性最大。
    
    则满清屠杀的人口损失当然就更为巨大,总之无论如何说满清在清初屠杀人口两亿以上是没有问题的。
    
    满清的屠杀创造了人类前所未有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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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53:27
  第二章、对何炳棣“丁”概念混乱的剖析
    1、关于人丁概念的辨析
    某人断章取义,不知道从哪里搜罗了我的一条回帖性质的小段话,然后洋洋洒洒写了一大泡,说我如何混淆“人”、“丁”的概念云云,丁的概念是赋税单位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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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里看,他的脑筋可能是不太灵光。
    
    他自己引的话里就有我推测满清屠杀的人口达到一亿以上的话,直接把官方的丁当成实际人口,那无论如何是和一亿扯不上关系的。
    
    至于说满清前期丁的定义是赋税单位,所以不能反映人口增减之类烂大街的话,那说明他连自己引来当成证据的书基本都没有看明白。
    
    实际上赋税单位一说的发明者何炳棣自己都承认的清清楚楚,清朝官方无论前期还是后期都从来没有什么“丁的定义是赋税单位”一说,丁是赋税单位这个定义是何炳棣自己发明出来的。
    
    何炳棣的原话“官方的丁数对于研究清代早期人口的重要性早就为西方和中国的人口统计学者所接受,他们一般都未作深人研究就全盘接受了丁的官方定义,即丁是16岁至60岁的纳丁税的成年男子。”[1]
    
    以前其它中西学者都接受丁的官方定义,而他何炳棣不接受,才发明了“丁是赋税单位”一说,这个定义是属于何炳棣的,而不是属于清朝官方的。
    
    当然这个“南湖_秋水”应该没有读过何炳棣的原书,但即便是在葛剑雄和曹树基的书里,应该也有类似的话。
    
    连这种基本东西都不知道,就来大言不惭也是可笑得很。
    
    
    
    而更进一步说,即便说丁仅仅指成年男子,也并不全面,在清朝的统治者那里,对清朝前期的所谓丁数,甚至就有直接当成人口数据来看待的。
    
    在乾隆实录里有一段乾隆的议论
    
    “朕恭阅圣祖仁皇帝实录。康熙四十九年民数,二千三百三十一万二千二百余名口。因查上年各省奏报民数,共三万七百四十六万七千二百余名口。较之康熙年间,计增十五倍有奇。我国家承天眷佑,百余年太平天下,化泽涵濡,休养生息,承平日久,版籍益增。天下户口之数,视昔多至十余倍。”[2]
    
    乾隆的议论对应的是康熙实录康熙四十九年的这条记录“是岁人丁户口:二千三百三十一万二千二百三十六。田、地、山、荡、畦地、六百六十三万一千一百三十二顷二十四亩有奇。征银:二千九百二十万二千五百四十二两有奇。”[3]
    
    一般人丁户口两千多万这种数字都是被现代学者当成是所谓丁数的,但乾隆这里显然就是直接当成人口数字本身了,这才拿来和三亿多的人口数字作对比,说是增加了十五倍云云。
    
    你可以说乾隆错的离谱,但历史首先是实证的东西,当时人怎么认为的就是怎么认为的。现在说的就是当时满清的统治者那里,人丁数字究竟是什么意思。不能因为你现代人觉得不合理就硬把自己的定义塞给当时人。
    
    何炳棣据说写《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一书的时候,曾经看了五年多清朝地方志人口资料。
    
    对他来说,不过是看了五年而已,对康熙乾隆来说,他们是天天看,时时看,要说清朝的第一手史料,何炳棣再看五十年估计比不过他们。清朝前期,丁的含义究竟是什么,用何炳棣自己发明的一个定义去强行代替满清当时人理解的含义,这当然是笑话。
    
    在康熙那里,丁的含义也同样不仅仅是成年男子,如下面这条记录 “户部题、浙江所征妇女小口钞银、改为食盐课银。直隶流寓人丁、及山西久流近流人丁、均改为实在人丁。幼丁改为新编人丁。应将赋役全书、更正遵行。从之”[4]
    
    幼丁也算在人丁数字里面,而当年的人丁户口仍旧是一千九百多万。
    
    因为数字太少,所以康熙不断抱怨地方上瞒报。到康熙五十一年的时候,康熙说“朕凡巡幸地方所至、询问一户或有五六丁、止一人交纳钱粮。或有九丁十丁、亦止二三人交纳钱粮。诘以余丁何事。咸云、蒙皇上弘恩、并无差徭、共享安乐、优游闲居而已。此朕之访闻甚晰者”[5]
    
    此处康熙所谓一户五六丁,或以一户九丁十丁,这里的丁只能是男女老幼在内的人口数字本身。明清时期,一户平均人口不过是五口人,康熙这里列举的也当是普通人家,所谓一户九丁,十丁,不过是他丁口不分,认为丁就是口,才有这种说法。
    
    后面他说滋生人丁不再征税,他就是想知道一个真实数字而已“民之生齿实繁。朕故欲知人丁之实数”,所谓的滋生人丁其实也就是滋生人口的意思。
    
    还说“编审人丁时、不将所生实数、开明具报者、特恐加徵钱粮、是以隐匿不据实奏闻。岂知朕并不为加赋、止欲知其实数耳。嗣后督抚等,倘不奏明实数、朕于就近直隶地方、遣人逐户挨查、即可得实、此时伊等亦复何词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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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炳棣曾经煞有介事的议论说
    
    “康熙五十一年(1712)前清朝的官方纪录中有十三次所谓“户”或“丁男”数竟完全是上一年的重复,使一些现代学者大惑不解,甚至抱怨清初人口数的荒谬。顺治八年至乾隆五年(1744)的丁数从来不代表人口。不了解长期赋役制度改革的西方人口学家讥讽康雍之际‘人口’数字荒谬,是很有欠公允的。”[7]
    
    完全是何炳棣基本常识都没有。
    
    他的言下之意无非是觉得他比那些大惑不解的现代学者高明,总之康雍之际的丁数根本不代表人口,当然也就不荒谬。仅仅是其它学者不了解所谓的赋役制度改革而已。这种要在一切方面粉饰美化满清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观点显然完全是建立在他自己的一厢情愿上。
    
    要说对清朝赋役制度沿革的了解,何炳棣显然远不如康熙和乾隆,但恰恰是康熙和乾隆就直接把康熙时期的丁数当成人口数字来对待。
    
    康熙甚至对官员说,你们如果再继续隐瞒人口真实数字,他就要派人在直隶地方上“逐户挨查”,话说到这个份上,根本没有任何可以曲解和误会的地方。
    
    其实用最简单,也最合理的逻辑来理解,这个问题上不存在任何疑难,这所谓的人丁户口,就是清朝官方掌握的人口数字,只不过清朝官方由于种种原因丁口不分,再加上各地统计上的混乱,导致这个数字在一些时期和实际人口数字有差距,需要用一定的手段去换算还原而已。
    
    何炳棣一面千方百计地否认丁数的人口数据性质,另一方面却又不得不承认
    
    “在保存在北平故宫博物院的6602卷清代黄册中,只有193卷是有关地方人口统计的。而从顺治八年这个新朝第一次编修黄册到乾隆六年(1741年)户口登记制度做出重大改变期间,现存惟一的人口数据就是每年的丁数.。”[8]
    
    所以到这里,就很清楚了,清朝前期的丁数,就是清朝官方统计掌握的人口数字,这个距离实际人口再远,也不可能改变这一性质。
    
    
    
    2、更进一步分析何炳棣概念上的混乱
    
    
    何炳棣说“丁统计数既不是人口数,也不是户数或纳税的成年男子数,而只不过是赋税单位”,惟其如此,才会出现小数点后十五位的丁数。
    
    而葛剑雄、曹树基则在中国人口史清代卷里说得更清楚“何炳棣则否定‘丁’的人口含义,认为‘丁’是自明代后期开始形成的赋税单位,与人口毫无关系,根据‘丁’的数量去推测人口是没有意义的”
    
    这里也许是一些没有基本理科思维的文科学者的通病,他们大部分情况下喜欢不加定义地使用概念,在某些情况下难得有一个定义了,结果构成这个定义基础的概念仍旧是含义混乱的。
    
    就比如何炳棣把“丁”定义成所谓的赋税单位,那就要追问一句,“赋税单位”的定义又是什么?
    
    这一追问就可以发现何炳棣的定义,其实毫无意义,因为“赋税单位”本身就是他自己拼凑的缺乏明确含义的空洞名词。如果因为“丁”是确定赋税多少的一个数量根据,所以说是赋税单位。
    
    那么这实际上就是废话。因为一切可以用来征税的物品量词都可以说是赋税单位,比如田亩可以说是赋税单位,粮食多少石可以说是赋税单位,布匹多少匹可以说是赋税单位,食盐多少斤也可以说是赋税单位,如果要征人头税的话,人口本身就是赋税单位了。
    
    把“丁”定义成所谓的“赋税单位”,就如同把人定义成“红外线放射单位”一样可笑。
    
    从理论上说每个人都会辐射出一定量的红外线,知道有多少个人,以及这些人的体型等数据,就可以大致计算出辐射的红外线总量。现在因为点错了人数,在点错的人数的基础上计算红外线辐射量,然后就有人得意洋洋地说,他发明了一个伟大的事实,那就是多少个人的数字并不是人口数字,而只不过是红外线放射单位,这当然是可笑的。
    
    事实的真相是点错了的人数,哪怕错得再离谱,它的性质仍旧是人口数字,而不是任何其它东西。而正因为其是人口数字,所以才有所谓隐匿漏报或者数字不实的抱怨,否则就根本无所谓错漏隐瞒了。
    
    何炳棣认为丁是所谓赋税单位,而且是和人口没有关系的赋税单位,最重要的无非是两条论据。
    
    第一条论据是他说“丁数”在明代一条鞭法的赋役制度改革后,在南方一些地区就和实际人口数字没有关系了。
    
    请看何炳棣的原话“在南方某些特殊地区,官方的与成年男性人口已经毫不相干,因为进人16世纪之前丁税己完全转由土地征收”。
    
    在清朝雍正乾隆期间全面推行摊丁入亩之后,就更没有关系了,所以“丁”成了赋税的单位。
    
    但我们只要稍微仔细阅读以下何炳棣的论证过程,就可以发现他的论证是充满了自相矛盾和概念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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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何炳棣这里的意思,丁数之所以和成年男性人口数字无关是因为赋役制度改革的结果,但事实果真如此么?
    
    事实的真相完全相反,明代晚期的丁数(实际上明人更多的说是口数,户口人丁之类)之所以和实际人口相差甚远,和所谓的赋役制度改革,和所谓的“丁税己完全转由土地征收”没有一毛钱的关系,而是早在这之前就已经如此了。这本身就是何炳棣自己确认的事实,但他为了拼凑自己的结论,竟然把自己刚确认的事实忘记得一干二净了。
    
    我们可以随便引用一些何炳棣自己的原话:
    
    “明代的人口数据离事实越来越远是无足为奇的。正如江苏南部宜兴县万历十八年(1590)的县志所说,所有当地户口登耗之数,完全都不可靠。”[9]
    
    “户口登记纯属形式这一点可以从各种方志中找到证据”
    
    “宁波府属五县的分类数字中,除慈溪一县人口持续下降外,其余四县的人口统计数在一代人中不是变化甚少,就是根本不变。到嘉靖三十一年(1551年),全府登记人口下降到只及洪武二十四年(1391)的45%。绍兴府有的县的人口登记数在永乐年间(1403-1424)就开始胡编乱造了。”
    
    “在某些崇祯十五年(1642)的黄册中,户口竟己经预造至崇祯二十四年(1651)—明亡后的七年了!”[10]
    
    也就是明代官方登记的人口数字本身大部分都是官员照抄原来数字(还有刻意缩减原来数字或者随意增减一个小数字)的结果,而不是实际统计调查的结果,其动机无非就是官员把这看成是减轻人民税收的德政,这是从永乐以后就一贯如此的,和所谓一条鞭法,所谓摊丁入亩之类毫无任何关系。
    
    这才出现明初洪武时期统计的6000万多人口,到了晚明的官方统计就变成了只有51655459人(这一数字在官方统计的名义上)。
    
    而何炳棣在开头的一段话本身就交代了这种人口数字失实,和所谓赋役制度改革毫无关系,而是从明太祖死后一直就是如此
    
    “洪武三十一年(1398)这位太祖高皇帝驾崩以后,尽管这一人口登记制度依然存在,其统计的重点和方法却都已发生了重大变化,结果是此后的人口上报数字实际上仅仅包括一部分人口,与真正的统计数字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大。”[11]
    
    而何炳棣奇怪的逻辑在于,因为这些人口数字和实际人口数字相差甚远,是错的,所以这些数字就不再是人口数字,而成了赋税单位了。这种思维把原本独立的概念给混为一谈,实际上只会导致更大的思维混乱。
    
    按照何炳棣的逻辑,既然数字已经不是人口数字,而是赋税单位了,那又何来无数明朝人抱怨黄册上的人丁户口数字失实,抱怨人口隐匿,岂非成了意思都不同的呓语了?这显然是把历史事实强行附会到自己主观武断上的一个 生动例子。
    
    正因为明代大部分时间里,官方黄册登记的人口本身就和实际人口相差甚远,所以所谓成年男性人口的丁数和实际人数当然也就相差极远了,而这种说法其实还不确切,更确切的说法是由于数字与实际相差过大,到后期明人往往就是丁口不分。同样性质的数字,忽而被当做包括男女老幼的人口数字,忽而又被当成是只要纳税的人丁数字。
    
    再说所谓把丁税并入土地征收的说法,实际上这一点恰恰反证了,丁本身是人口单位的性质,正因为丁是独立的人口单位,所以在摊丁入亩之后,仍旧有官方统计的人丁数目。多少人丁作为人口数字计量的性质始终没有变化。
    
    何炳棣的第二条论据,也是他最得意的论据是满清一些地方志记载的丁数出现了小数点。
    
    但这条论据其实恰恰同样是难以站住脚,地方志上出现丁数的小数点无非两种情况:
    
    一种不过是丁银,丁粮的略写,所谓是增丁多少,不过是增丁银多少,增丁粮多少的略写而已。
    
    另一种可能是有些地方用田亩折算出来的人丁,所以出现小数点。但正如我前面推算万历时英山县实际有多少人口,用耕地面积来推算,实际上推算过程中也有小数点,不过被我去掉了,只取整数而已。即便是折算出来的人丁,出现了小数点,其性质仍旧是对应的成年男性人口,这一点上没有任何可以含糊和模棱两可的地方。正因为其对应的人口,所以才是折算,不能因为有了小数点就改变其性质。
    
    而且最重要的是何炳棣论证目的是当时全国统计的人丁户口数字的性质而非地方志上丁数的性质。何炳棣这里本身就是玩弄了一个偷换概念的把戏,他自己把部分地方志上的丁同全国统计的人丁户口给混为一谈了。
    
    而满清的人丁户口数字,恰恰始终是整数,会不会是嫌麻烦四舍五入略去了呢?
    
    随便引一条康熙元年的记录
    
    “是岁、人丁户口、一千九百二十万三千二百三十三。田、地、山、荡、畦地、五百三十一万一千三百五十八顷一十四亩。征银:二千五百七十六万九千三百八十七两有奇。米、豆、麦、六百一十二万一千六百一十三石五斗有奇。草、二百二十六万五千七百三十四束。茶、一十五万七千九百二十八引。行盐、四百二十万四千五百九十八引。征课银、二百七十三万三千五百七十八两六钱。铸钱、二万九千七百八十九万六千三百八十有奇”[12]
    
    凡是有小数点的数字,必定在后面加一个“有奇”,如征银二千五百七十六万九千三百八十七两有奇,铸钱二万九千七百八十九万六千三百八十有奇,并没有因为省略而改变原来数字是有小数点的性质。
    
    人丁户口之所以在个位之后没有“有奇”,恰恰就是因为它的性质就是人口数字。
    
    倒是在明代全国人丁户口总数出现过小数点,但那同样和丁是赋税单位毫无关系,而不过是明代晚期对户口统计比起满清来更不重视的结果。
    
    《明神宗实录》卷三百七十九,万历三十年十二月丙辰有这样一条记录,“是岁户口田赋之数:户,共一千三万二百四十一户。口,男妇共五千六百三十万五千五十口半”
    
    这条记录倒是确确实实在全国户口数据里出现了口半了,但或许让何炳棣和曹树基失望的是,这里清清楚楚点明了是“男妇……口”,只能是指人口总数,而不是什么赋税单位,因为赋税单位是不可能有公母之分、男妇之分的,而且这个数字还是前面先列出多少户的基础上再给出多少口,口和户的比例正是一般五比一左右的关系。
    
    这倒是用铁的事实说明,即便出现了小数点,这仍旧只能是一个人口单位,而不是什么赋税单位。而之所以会出现口半的情况,不过是当时明代的户口系统,已经完全是儿戏,有的地方是连年照抄,有的地方是胡编乱造,有的地方是随便定一个增加或减少的数量加到原来的数字上去,还有的地方就是用田亩来折算人丁,就这样出现了小数,其实质还是人口单位而不是任何其他东西。
    
    当朝廷例行公事要给出一个人口数字的时候,就把乱七八糟,大杂烩式的数据都一股脑汇总起来,只要大概拼凑出一个数字来就行了,至于这个数字合理不合理,根本没有人去管。
    
    而田亩折算人丁数字,其性质仍旧是人口数字,所以才被计入总数之内。他首先是一个人口数字,然后才是人口数字衍生出来的赋税单位,单纯说它是赋税单位不过是没有意义的废话!
    
    明代是如此,清代当然更是如此。只不过清代比明代来更把户口人丁当回事情了,所以还杜绝了在全国汇总的数字里面出现小数点的情况,这当然更只能说明清初的户口人丁其性质就是人口单位。
    
    曹树基引用的雍正《河南通志》卷22《户口》一段话就更能说明问题了:“顺治十六年分见在活丁九十九万三千一十七丁。康熙九年见在人丁一百一十五万九千四百九十六丁,内有康熙元、六两年编审自首人丁除顶补节年开除老故外,实增人丁一十六万六千四百七十九丁,内除优免外,实在行差共人丁一百一十万二千九百五丁。康熙三十年编审旧管活丁一百四十九万六千八百丁八分六厘三毫三丝……”
    
    后面还有一段曹树基的评论“顺治十六年的‘见在活丁’易使人们产生错觉,似乎‘活丁’代表的是活着的成年男性。读康熙三十年‘编审旧管活丁’数,才知河南的‘活丁’也是货币化的纳税单位。顺治年间的‘活丁’可能是尚存在赋役载体的‘丁额’,若加上赋役载体脱离的部分,其总额可能与明代后期的“户”数的2倍相差不远。如康熙初年经过两次编审,‘实在行差共人’就达到了‘一百一十万’有奇,接近万历六年河南在册户数2倍。”[13]
    
    这里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曹树基等人由于基本概念的混乱导致的议论牵强离奇可笑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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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硬要把所谓人丁扯到毫无意义近于废话的“赋税单位”一词上去,活丁也可以被他说成是纳税单位,而不是活着的成年男性,甚至刻意回避人丁,或成年男性一词,而搞出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赋役载体”的说法。这好比不把人说成是人,而说是红外线发射载体,其可笑如此!
    
    问题是“活丁”,你可以这样牵强解释,那“除顶补节年开除老故外”中的“老故”是什么意思?明显是说把年老的以及死掉的除掉在外,这是不是也要说成不是指的人?
    
    康熙三十年的出现了小数点,但问题是前面顺治十六年,康熙九年,以及实增人丁数字没有一个有小数点的,怎么能对康熙三十年数字性质的判断来代替前面的数字性质?
    
    康熙三十年的数字,正如前面所说即便田亩折算的人丁,其性质仍旧是人口数字。
    
    也正因为此,这段话也是放在了《河南通志》里的户口部分而非赋役部分。把人丁的性质同人口分离开来,说成是为赋税而赋税的赋税单位,根本就是毫无意义的废话。只能导致论述牵强怪异,破绽百出,还要炮制出一个不伦不类的“赋役载体”的词汇,岂非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到了满清一些史料中,关于丁数记载更为具体,更为详细,或者丁不是交纳丁银,而是直接服劳役的时候,曹树基等人就只能干瞪眼,实在没有办法再进行歪曲性的解释了,就只得承认丁确实就是成年男性人口了。如在北直隶地区。
    
    “畿辅的‘丁’分为供丁吏承丁、新更人丁、灶丁、门头门丁和行差人丁五种。对于各种人丁所提供的力役种类,我们尚不知晓。但是,这一系列的‘丁’与货币纳税体系的‘丁’是明显不同的。畿辅的‘丁’是功能性的,各类‘丁’有着不同的用途,承担不同的力役,而货币化的“丁”仅仅是一个纳税的单位。是否可以认为,顺治元年,清政府对畿辅地区的人丁调查是卓有成效的?”[14]
    
    “对于顺天府和永平府来说,其‘丁’额的下降幅度也实在是太大了。这两府深受明代末年战争和瘟疫的影响,人口死亡甚多,加之邻近京轰,顺治元年开始的丁口编审正是从这一区域开始的。因此,顺天、永平两府的人丁数可能正是16岁至60岁的成年男子数。这只是特定区域的一个特例,并不具有推广的意义。”
    
    也即到这里,他唯一的说辞就是这些地方是例外,不具有推广的意义。但问题谁告诉他们这是例外了?实在无法用他们那个歪曲的定义来解释的,就成了例外了?而那些他们所谓不是例外的地区,实际上其解释,本身也都是漏洞百出。
    
    他说顺天府和永平府因为死亡人口甚多,所以人丁数就正好是成年男子数,更是无知到可笑的地步。北直隶这些地区受满清残害还算轻的,南直隶以及南方大量地区,还有北方的山东、山西、甘肃。哪一地不是人口死亡甚多?而且他还把这两府人口死亡说成是明末战争和瘟疫的影响,而实际上这些地方人口大量死亡恰恰是满清兽军屠杀的结果,不仅是崇祯时期四次入关的屠杀,而且顺治期间,我前面也引用《明清史料》中的档案证明畿辅地区,人民起义反清不断,被清军镇压屠杀数量依旧不少,更不必说圈地逃人之类造成的地方残破,人民死亡了。
    
    此外丁本来就是服劳役的,但后来因为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化趋势的加深,才导致丁(成年男性)可以缴纳丁银的方式来代替服役。但无论丁是缴纳银子也好,还是服力役也好,都不能改变其本身的性质是人口的事实。
    
    你不能因为官方管理上的刻意隐瞒或懈怠错漏,导致丁数距离实际太远,就否认其人口性质。再错误的人口数据,它的本质仍旧是人口数据,理解不了这一点,就只能如何炳棣、曹树基一样陷入概念混乱的泥潭中。
    
    有意思的是在何炳棣那里,明确说在清朝摊丁入亩之后,丁就只能是赋税单位了(因为他的最主要论据本来就是之所以丁和实际人口无关只是赋税单位,是因为一条鞭法摊丁入亩之类赋役改革的结果,虽然自相矛盾,但这就是他的观点)。
    
    而到了曹树基那里又变成了摊丁入亩之后,丁到清中期以后确实是人口单位了:“最后,我还想指出的是,在清代中期的地方志中,尽管仍有不少‘丁’或‘人丁’的记载,却不再是清代前期的‘丁’或‘人丁’的含义了。一般说来,清代中期的‘丁’或‘人丁’都是指‘人口’,有时指成年男性,有时指所有男性人口。具体分析,详见本卷各章的”[15]
    
    这矛盾本身就是概念混乱的结果了。
    
    另外他们一边说丁是和人口毫无关系的赋税单位,另一边他们自己又用所谓人丁来推测实际人口。这些读者可以自己去看他们的书。总之在概念不清的情况下,这种论述上的矛盾混乱是难免的。
    
    
    
    --------------------------------------------------------------------------------
    
    [1]何炳棣著 《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葛剑雄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0年11月第一版,第29页
    
    [2] 《清高宗实录》乾隆五十八年十一月戊午
    
    [3] 《清圣祖实录》卷二百四十四,康熙四十九年十二月已丑
    
    [4] 《清圣祖实录》康熙十一年六月戊子
    
    [5] 《清圣祖实录》卷二百四十九,康熙五十一年二月壬午
    
    [6] 同上
    
    [7]何炳棣著 《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第41页
    
    [8]何炳棣著 《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第28页到29页
    
    [9]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三联书店2000年11月出版,第19页
    
    [10] 同上第26-27页
    
    [11]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第4页
    
    [12] 《清圣祖实录》卷七,康熙元年十二月己巳
    
    [13] 《中国人口史第五卷 清时期》第63到64页
    
    [14]《中国人口史第五卷 清时期》第65页
    
    [15] 《中国人口史第五卷 清时期》第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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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54:39
  3、清朝前期的人丁数字和实际人口之间的关系
    何炳棣、葛剑雄、曹树基等人宣称清初的户口人丁数字和实际人口毫无关系,就是据此按照一定比例来进行推算或比较也是截然不行的。
    
    这里首先牵涉到一个问题了,明末清初两个人丁数字之间的比较。明末有一个人口数字,清初也有一个户口人丁数字。这两个数字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
    
    第一种是把明末的数字直接当成人口数字,清初的数也直接当成人口数字。
    
    第二种把明末的数字当成人口数字,但承认这个数字离实际很远。而清初的数字则是人丁数字(即16岁至60岁的纳丁税的成年男子)。
    
    第三种是把两个数字都当成人丁数字。
    
    第四种就是何炳棣的把两个数字都当成是所谓的赋税单位,和人口毫无关系。
    
    关于第四种,何炳棣概念上的混乱,我们前面已经指出了,这里不必多说。而前面三种观点,首先我们看明末的户口数字,至少按明代官方的说法,这个数字就是指包括男女老幼在内到期全部人口数字了。只不过这个数字因为胡编乱造,在明初的基础上还不断减少,离实际已经相差十万八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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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看来,第二种是最准确的了。但也并不完全如此,关键是清初的数字就真的是实际人丁数字(成年男子数字)了么?
    
    从表面上看,似乎真的是如此。
    
    最直接的证据是《清世祖实录》顺治十一年十一月的这条记录:
    
    “丙辰。户部奏言:人丁地土、乃财赋根本。故明旧例,各直省人丁、或三年、或五年,查明造册,谓之编审。每十年又将现在丁地、汇造黄册进呈。我朝定鼎以来,尚未举行。今议自顺治十二年为始,各省责成于布政使司,直隶责成于各道,凡故绝者开除,壮丁脱漏、及幼丁长成者增补。其新旧流民、俱编入册,年久者、与土著一体当差。新来者、五年当差。至于各直省地土,凡办纳钱粮者、为民地。不纳钱粮者、不分有主无主、俱为官地。各边镇俱应照例分别。其荒田旷土、招民开垦、一如兴屯之法。畿内满汉错杂之处、难以清查如有隐地漏粮、讦人告发。从之。”[1]
    
    从这句“凡故绝者开除,壮丁脱漏、及幼丁长成者增补”来看,则当时所谓的丁应该确实就是16岁至60岁的纳丁税的成年男子。(这条证据本身也是对何炳棣所谓丁数是赋税单位,而不是成年男子数的彻底否定。)
    
    但这其实仅仅是官面文章而已,当时全国的丁从名义上来看,确实是成年男子数,但从其汇总来源看,则并不完全如此。
    
    根据前面部分的论述,我们已经知道明朝晚期的户口数字是远远低于实际数字的,如果以明末实际人口在3亿以上来算,其相差比例在五倍到六倍,不妨就以六倍来计。
    
    而到了满清统治之下,这种情况却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由于人口被大量屠杀(许多地方是十不存一,甚至百不存一),导致原先低得没有意义的册藉数字,在许多地方变成反而远远高于实际数字了。
    
    这在我前面引用的两则史料里也可以看得很清楚。
    
    顺治六年正月的《河南道御史王应元题本》:“如荒地以踏勘为凭,亡丁以审编为据,乃勘审动逾数月,驳查又复经年,眼前追比,既以尚未奉文为辞……。即如臣乡猗氏(今山西运城市临猗县),丁差之重甲于天下,……户口凋耗,十去其六,只以支数难减,因仍苟且,致以亡丁之差,加之孑遗之民,稍可存活者,丁至数两,即贫无立锥者,亦每丁一两矣,日复一日。”[2]
    
    明代用做征税依据的册藉户口,本身就是远低于实际的(甚至比洪武年间还低),而在这则史料里,在山西一些地方,即便这个原先低于实际纸面数字,实际存留户口与之相比,也“十去其六”,而在满清批准以前,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人丁数字,仍旧只能按照明朝时的册藉数字上报,这导致稍可存活者,每丁交纳的丁银达数两之多。
    
    再有顺治七年《户部题本》里提到的安徽英山县得情况:
    
    “原额人丁一万一千一百三十五丁,除历遭寇乱逃亡故绝,今止实存人丁542丁”[3]
    
    也即当地实际存留的人丁仅仅是原来纸面数字的百分之五不到,只有这种下降数量实在太大的情况(英山县是超过了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满清地方政府才会重新统计上报,按新的实存人丁计算到总数里去。
    
    通过这两则史料,我们已经可以大致明白了清初的人丁数字是怎么来的?
    
    能保留明朝原额的地方就尽量保留原额,一方面是懒得重新统计,另一方面也是竭力避免降低赋税征收量。
    
    而对人口实在减少太多的地区,如果是百分之五十左右的,则尽量拖,实在没有办法拖了,再把数字改成符合实际的情况。
    
    人口减少再多,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甚至灭绝性的地方,那就没有办法了,只能不把这些地方算进去了。
    
    全国各地都遭受了满清大屠杀的情况下,几乎所有地方上的人口不仅远远低于明末的实际人口,而且甚至也低于明晚期的册藉人口。只不过有的地方情况好一些,比如低百分之十,百分二三十;有的地方严重一点,低了百分四十到百分之六十;更有的地方,则是比册藉人口数字都低了百分之八九十以上。
    
    明朝时期,官员之所以尽可能压低实际人口数字,是为了地方能少交赋税。而到了满清初期则相反,当时为镇压全国各地人民的起义,除了军队各处疯狂抢劫之外,军饷需要仍旧十分浩大。
    
    清廷奴才爪牙在各地首要任务就是竭尽全力地搜刮赋税钱财。尽可能抬高当地应缴的赋税数额,是各地清廷官员保住自己乌纱帽的唯一办法。江南等地甚至围绕着征税问题,制造了哭庙案和奏销案,制造白色恐怖气氛。
    
    这就是清初户口人丁数字来源的大背景。
    
    这种情况,其实何炳棣与曹树基也是提到了,只不过他们由于概念上的混乱,无法对这个事实有正确的理解。
    
    比如曹树基的《中国人口史清代卷》的“‘原额人丁’与明代后期户口数的关系”一部分内容里说:
    
    “清代广西‘原额人丁’为二十一万五千有余,而万历六年的广西“户”数为二十一万八千有余。毫无疑问,清代广西的‘原额’沿用的是明代的定额。”
    
    “万历六年云南的户数为十三万五千余,而据乾隆《云南通志》卷9《户口》,顺治十八年‘人丁’数为十一万七千余,顺治年间的人丁与明代后期的户数大体是匹配的。”[4]。
    
    这里说是沿用,其实还是有所降低的。以万历广西的纸面数字二十一万户而言,则人口至少是一百多万,对应的丁当是三十多万。可见在广西也是因为许多地方被清军屠杀一空,导致人丁数量比万历时期纸面数字都不得不降低,实际降低的比例当然远比这个更大了。
    
    云南的情况更是如此,不说万历六年时候的云南真实户口,就说云南还未遭受满清蹂躏的清初真实人口数量。
    
    顾诚的《南明史》里说
    
    “史籍记载,大西军平定云南全省之后,‘拥兵三十余万,家口倍之’(康熙十二年《石屏州志》卷一《沿革志》),兵员数量显然比入滇之初有较大的增长,其中既包括了对原明朝官军的改编,也吸收了不少当地少数民族的军队。为了操练士马,在昆明征发数万民工,扩建教场,‘日夕操练士卒,三、六、九大操’(《明末滇南纪略》卷三),从而为不久以后出滇抗清准备了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5]
    
    当时的云南能支撑军队及其家属共九十万人(士兵三十万人),而且大西军的军队士兵自己是不种田的,而是靠征收云南当地的粮食赋税,这点在《明末滇南纪略》里说得很清楚。
    
    能供养将近一百万的军队(三十万士兵加上其家属),结果据史料记载,当地还“百姓丰足”“兵民安乐如初”“士饱马腾” ,元宵节“大放花灯,四门唱戏,大酺三日,金吾不禁,百姓男妇入城观玩者如赴市然”,有“熙皞之风”[6] 。
    
    没有充足的民间劳动力,这种情形是根本不可想象的。所以明末到清初(未受清军荼毒的时候)云南人口至少也在七百万以上,比万历时期册藉登记的纸面数字高了十倍。结果到了清军屠杀蹂躏之后的云南,实际人丁居然只剩了十一万七千(按照万历纸面户口计算的人丁当为22.5万),比原先的纸面数字都低了一半左右。整个云南的人口被满清屠杀掉了90%以上。
    
    再拿曹树基自己列出的清初北直隶各府丁数的数据来说,曹树基有一个表2-2“北直隶万历六年分府口数与顺治十八年分府丁数的比较”,其中一边是万历六年(1578年)各府的人口数量,一边是顺治十八年各府的人丁数量。大部分府州和万历时期的册藉数据相比,都下降了相当大的比例,有下降20%的,下降百分之四十的,甚至有下降了百分之八十五的,这还仅仅是和纸面数字比的下降,实际下降自然只会更多。也有极个别的下降不多,甚至略有增长,如真定府、广平府。
    
    曹树基说“仔细比较,就会发现清代初年畿辅地区的‘丁’是这样编纂的:保定、真定、广平、大名、保安等府、州的‘丁额’大体与明代末年的‘口’数相同或相近。由于表2一2所据已经不是“原额人丁”而是顺治十八年的‘丁’数,因此,出现偏差是可以理解的。即便如此,直隶各府中,真定府的“丁”额几乎与明代万历六年的‘口’数完全相同,表明在直隶,清代的“丁”额与万历六年的‘口’有着某种联系。”[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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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某种联系,其实不过是清初的北直隶的的人丁数字就是在明代册藉等级的万历人口数字基础上减少的结果。
    
    照理说,丁数只能在丁数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增减,而满清北直隶上报的人丁数字却是万历册藉人口数字修订增减的结果。
    
    这唯一的解释就是虽然官方规定的人丁是成年男子,而一些地方仍旧存在丁口不分的现象,直接把人口数字当作人丁数字上报。当然更大的可能其实不是丁口不分,而是故意如此。因为满清的屠杀,地方上人口大量死亡,比起明代册藉上登记的纸面数据都要降低许多。满清为了最大限度压榨征收赋税,一些地方故意把人口数字当成人丁数字上报汇总,这样就可以逼勒征收到更多的赋税,至于这种情况占据多大比例就不好说了。
    
    总之到了这里,我们基本上对清朝初年所谓的户口人丁数字的性质,有一个比较清楚的了解了。
    
    其本质是在明代万历时期册藉人口数量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屠杀后人口大量减少的实际情况加以修订的结果。
    
    原本明代册藉登记的户口数量,距离实际太远,仅仅是实际人口的六分之一左右,甚至有可能更少。任何在此基础上进行的修订,都必然毫无意义。
    
    但是清初的大屠杀却彻底改变了这种情况,使得原来不过是虚文空影,毫无实际意义的册藉人口数字和实际人口数量的差距大大缩小了。
    
    这导致在此基础上修订得到的清初人丁数字比大部分人想象得更接近实际。
    
    各地的情况一般分四种。
    
    第一种,如果人口屠杀后,和册藉上的数字相差不远的,那么其人丁数字就沿用明代的原额。甚至有可能往上增加一些。
    
    第二种,如果人口屠杀后,比册藉上的数字还是下降了很多,甚至超过50%,那就只能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统计幸存人口人丁的数字,汇报上去。但具体汇报调整的过程,可能还要根据情况严重等级来区别。有的剩余人口赋税压榨空间比较大的,则反复拖延,调整的幅度也小。有的如果剩余人口很少了,没有办法继续压榨了,就只能立即调整
    
    第三种,如果某些地方被清军杀成了无人区(这还是很多的),那这些地方也所谓统计不统计了,其人丁数量当然就直接不计入总数了。
    
    第四种,则是丁口不分,直接把当地的人口数字当成人丁数字汇报上去。
    
    从以上四种情况来看,清初的人丁数字是和真实的人丁数字基本在一个量级上,但比真实的人丁数字稍微要高一些。
    
    我们不妨把顺治期间历年的人丁数字列举一下
    
    顺治八年, 人丁户口一千六十三万三千三百二十六
    
    顺治九年, 人丁户口一千四百四十八万三千八百五十八
    
    顺治十年, 人丁户口一千三百九十一万六千五百九十八
    
    顺治十一年,人丁户口一千四百五万七千二百有五
    
    顺治十二年,人丁户口一千四百三万三千九百有奇
    
    顺治十三年,人丁户口一千五百四十一万二千七百七十六
    
    顺治十四年,人丁户口一千八百六十一万一千九百九十六
    
    顺治十五年,人丁户口一千八百六十三万二千八百八十一
    
    顺治十六年,人丁户口一千九百万八千九百一十三
    
    顺治十七年,人丁户口一千九百八万七千五百七十二
    
    到顺治十七年,全国领土都在满清统治下了,人丁户口为一千九百八万七千五百七十二,如全部按照人丁来算,按1比3的比例,人口则为5726万人。如果从康熙元年到康熙八年,人口以年均16‰的速率增长(补偿性增长),康熙八年有人口6501万
    
    前面说过三藩起义被清军镇压减损人口1227万,则按此数据,到三藩之乱后的康熙二十年,人口为5274万人。比我前面估计的4615万的人口,还多了五百多万人。
    
    这五百多万人应该是清初人丁数字里多报的水分了。
    
    而到了康熙二十年之后,人丁数字应该就是从多报变成少报漏报(实际康熙十一年的时候,康熙就要求把丁数变成人口数字的统计,但似乎执行不力)。
    
    之所以少报,其真实的原因是清初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每丁缴纳的税银已经达到极高,敲骨吸髓,人民惨苦不堪。后面再要加上去,就很难加了。
    
    这也可以从《清高宗实录》里的一段话得到证明
    
    “朕又闻康熙五十七年,伏羌、通渭、秦安、会宁、等县及岷州卫有地震伤亡缺额之七千六百八十丁,该银一千四百八十六两有零。”[8]
    
    这里提到的伏羌(今甘肃省甘谷县)、通渭、秦安等地都在甘肃省,这些地方丁银,竟然也高达平均每丁近二两。
    
    而据何炳棣说“山西有些地区丁税高达每丁四五两,甘肃有的县更高至八九两以上,与其他大多数省份大致每丁一两的水平相比,恰恰证明了这些地区并不是每户派一丁的”[9]
    
    甘肃、山西地方之所以丁银如此之高,一方面这些地区由于土地产量不高,在明代缴纳赋税主要也是力役为主,折合成的丁银自然就高,而南方耕地产量高的的地区,赋税以田粮为主,丁银自然反而要少。而到满清统治下下,由于这些地区人口被大量屠杀(人口损失百分之七八十,甚至百分之九十),原先册藉人口的丁银,转嫁到幸存人口身上,自然就造成每丁丁银奇高。
    
    而明代全国丁税最重的地区,下丁的丁银不过是每丁三钱,一般穷人总是占据多数,则满清的丁银可以比明代高出将近十五倍甚至三十倍。这种情况下,满清地方官吏之所以漏报新增人丁,不是因为慈悲,而是实在没有多余的油水可以搜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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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世祖实录》第八十七卷
    
    [2]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六一页
    
    [3]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八三页
    
    [4] 《中国人口史 第五卷 清时期》第62页
    
    [5] 顾诚《南明史》中国青年出版社,2003年12月第一版,第360页
    
    [6] 《明末滇南纪略》卷三卷四
    
    [7] 《中国人口史 第五卷 清时期》第66页
    
    [8]《清高宗实录》卷二十八,乾隆元年五月庚申
    
    [9]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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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55:50
  第三章、满清的屠杀与栽赃
    满清文字狱之最高潮是在乾隆时期,大的文字狱就有一百三十多起,在其统治的六十年里,几乎平均每年两起以上,禁毁书籍三千多种。因为文字触犯清廷忌讳,而被凌迟斩首抄家者不计其数。
    
    这本来是挺奇怪的事情,一般来说在一个朝代的开头,总是统治最为严厉苛酷,越往后,相对就越宽松一些。清朝却有些不同,乾隆元年(1736)距离1644年清朝入关)已经有92年了,而禁毁书籍的高潮,乾隆四十七年更是距离清初有139年之久。
    
    以开国之后相同时间计,乾隆四十七年已经相当于明朝的正德时期,如果是北宋已经是宋哲宗在位,距离宋徽宗登基都只有区区两年了。
    
    照理,这么久的时间之后,大部分人已经习惯于当满清的奴才,对故国的怀念也早就淡漠,为什么满清的统治变得更为严厉残酷,要掀起更为疯狂的文字狱高潮,销毁书籍的的高潮呢?
    
    这一点或许可以从乾隆的老爹雍正的一段自供里可以窥见端倪:
    
    “从前康熙年间。各处奸徒窃发。动輙以朱三太子为名。如一念和尚、朱一贵者、指不胜屈。近日尚有山东人张玉、假称朱姓。托于明之后裔。……从来异姓先后继统,前朝之宗姓臣服于后代者甚多。否则隐匿姓名,伏处草野。从未有如本朝奸民,假称朱姓,摇惑人心,若此之众者。似此蔓延不息,则中国人君之子孙,遇继统之君,必至于无噍类而后已,岂非奸民迫之使然乎。”[1]
    
    也就是雍正困惑了,苦思不得其解了,以前历史上的朝代更替从来没有这样的!灭亡也就灭亡了,前朝皇室子孙臣服于后继朝代也是家常便饭。怎么到了他的清朝,就变样了呢?怎么以朱明后代为号召,打出反清复明旗号的人就这么多,这么绵延不绝呢?
    
    他理解无能啊,他百思不得其解啊!
    
    其实雍正的困惑倒是道出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在清朝建立将近百年的时候,对明朝的怀念,在大部分老百姓心中仍旧是根深蒂固,挥之不去的情结。不管后来的清廷奴才如何粉饰,对当时的百姓而言,满清所谓的康熙盛世,和明朝相比不过是一个黑暗贫穷丑恶的时代而已。
    
    面对这样的情况,满清的统治者应该怎么办呢?乾隆用他的行动作出了回答,那就是用更残暴的手段,更疯狂手段来镇压,来制造恐怖气氛,掀起文字狱高潮,禁毁书籍高潮,希图彻底禁锢扭曲人民的思想。用尽一切的可能的手段来抹黑明朝的形象。
    
    对明朝前期的皇帝明太祖、明成祖,无法否定其功业的,就尽可能散布材料,往残暴的方向上塑造。对明朝后期的皇帝,那当然就更只能是荒淫无道的昏君形象了。
    
    反正明代风气开放,骂皇帝的奏疏文章比比皆是。只要通过满清禁毁书籍的筛子,把有利于丑化明朝君臣形象的材料保留扩散开来,把不利于丑化明朝君臣形象的材料尽可能销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洗脑,由此造成的结果也就足够明朝丑化成一个暗无天日的朝代了。
    
    最简单的例子,如对万历皇帝的丑化。明代人风气开放,在万历当朝的时候,骂皇帝的人数不胜数,这些都是现成的可以被满清利用的资源。但到了万历身后,所谓日久是非定,大家回忆起万历时期的生活,发现万历皇帝其实真是一个非常好的皇帝。这方面明末清初的人有很多评价,不妨列举一二。
    
    写于明末清初的《樵史通俗演义》:
    
    “且说明朝洪武皇帝定鼎南京,永乐皇帝迁都北京,四海宾服,五方熙皥,真个是极乐世界,说什么神农、尧、舜、稷、契、夔。传至万历,不要说别的好处,只说柴米油盐、鸡鹅鱼肉、诸般食用之类,那一件不贱。假如数口之家,每日大鱼大肉,所费不过二三钱,这是极算丰富的了。还有那小户人家,肩挑步担的,每日赚二三十文,就可过得一日了;到晚还要吃些酒,醉熏熏说笑话,唱吴歌,听说书,冬天烘火夏乘凉,百般顽耍。那时节大家小户好不快活,南北两京十三省皆然。皇帝不常常坐朝,大小官员都上本絮聒也不震怒,人都说神宗皇帝真是个尧、舜了。一时贤相如张居正,去位后有申时行、王锡爵一班儿肯做事又不生事,有权柄又不弄权柄的,坐镇太平。至今父老说到那时节。好不感叹思慕。”[2]
    
    山东诸城人丁耀亢万历二十八年出生,死于康熙八年,明亡后写过一些诗回忆万历时期的情形,其中一首是《古井臼歌》是这样写的:
    
    道旁废墟存古井,石上绳痕吊水影。犹有石臼无人舂,倾侧墙隅如覆鼎。
    忆昔村民千百家,门前榆柳荫桑麻。鸣鸡犬吠满深巷,男舂妇汲声欢哗。
    神宗在位多丰岁,斗粟文钱物不贵。门少催科人昼眠,四十八载人如醉。
    江山鼎革成新故,物化民移不知处。空村古鬼起寒磷,荒原野火烧枯树。
     井中白骨成青苔,舂碓之人安在哉?此物曾经太平日,如何过之心不哀?[3]
    
    
    
    还有一首《长安秋月夜》也是回忆万历时期盛世景象的:
    
    长安秋月夜犹明,六街九陌吹角声。角声断处歌钟起,禁城远树寒烟生。
    烟连树绕接夜色,宫阙参差分南北。北廓黄云绕建章,南郊白气连沙碛。
    忆昔神宗静穆年,四十八载唯高眠。风雨耕甿歌帝力,边廷远近绝烽烟。
    辕门大袖酣歌舞,海内文人耻言武。马政屯田久废弛,禁兵糜粟空充伍。
     物力太厚天时丰,十钱斗粟羞为农。健牛肥马村巷满,鸣鸡吠狗桑麻通。[4]
    
    
    
    广东的陈舜在《乱离见闻录》中回忆说:
    
    “予生万历四十六年戊午八月廿六日卯时,父母俱廿三岁。时丁升平,四方乐利,又家海角,鱼米之乡。斗米钱未二十,斤鱼钱一二,槟榔十颗钱二文,著十束钱一文,斤肉、只鸭钱六七文,斗盐钱三文,百般平易。穷者幸托安生,差徭省,赋役轻,石米岁输千钱。每年两熟,耕者鼓腹,士好词章,工贾九流熙熙自适,何乐如之。”[5]
    
    明朝遗民李长祥在《天问阁集》的《刘宫人传》中也对万历皇帝有过高度评价,甚至认为万历皇帝比起东汉光武帝、唐太宗来,品德更在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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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日内官以一朱票(大概相当于现在法院传票吧)进皇帝,皇帝看毕不言,内官奏云‘爷爷左右尚不肯容,尚来拿’。皇帝默然久之曰‘据他朱票是巡城御史,何可夺他权柄,挠他法?且尔等必有故,任他拿去,朕不管’。然不知何事也” (这是万历时候进宫,明末流离出宫的一个老宫女刘氏,被李长祥收留,对李长祥讲的万历皇帝事情)
    
    “李长祥曰:余常览神宗遗事,有人讼一内官于中城御史,御史不知其为已入皇城之内官也。即为之出朱票。持朱票之役又素非炼事者。即以向午门索问。诸内官愤夺奏之御前,上谕云云如刘氏言。……,呜呼圣人哉,圣人哉。东汉建武十九年,湖阳公主苍头杀人,……。苍头,公主人,与皇帝之人异,况在御前者乎?汉帝今犹称之,神宗与之相较,岂不胜之绝远?唐太宗谓:‘上畏天、畏祖宗,下畏言官’。考当日所为,亦饰语耳,若神宗乃真有其实,虽唐虞三代之令主,何以加此。其能使海内家给人足,道不拾遗,夜不闭户者四十八年,有以哉!”[6]
    
    此外还有明遗民顾梦游说的:“余生曾作太平民,及见神宗全盛治。城内连云百万家,临流争僦笙歌次。”[7]
    
    另外《吴嘉纪诗笺校》一书中收录的《一钱行,赠林茂之》一诗及其注释,也能够看出清初从文人到卖酒普通市民对万历皇帝的深厚感情,甚至看见万历时期的钱,而至于潸然泪下。这首诗末尾几句是:
    
    “杯深颜热城市远,却展空囊碧水前;酒人一见皆垂泪,乃是先朝万历钱”。
    
    这首诗的注释里有对林茂之的介绍,也摘录如下。
    
    《渔阳感旧集小传》“林古都,字茂之,一字那之,福建福清人,乱后居金陵。自卜生圹于乳山。尝纫一万历钱于衣带间。”
    
    王应奎《柳南续笔》“侯官,林茂之,有一万历钱,系臂五十余载。以己为万历时所生也。泰州吴野人为赋一钱行以赠之。”
    
    汪楫《悔斋诗》亦有同题七古一首,诗序曰“甲辰春,林茂之先生来广陵。余赠以诗,有‘沽酒都非万历钱’之句。先生瞠目大呼‘异哉!子知我有一万历钱在乎?’舒左臂相视,肉好温润,含光慑人。盖先生之感深矣。”[8]
    
    但在满清严酷的文字狱罗网下,这些著作或被禁毁,或长期尘封不见天日,等到明代生活过的人全部死光,满清愚民统治之下,大部分百姓也不可能接触到这些评价。他们能看到的只是被文字狱和禁毁书籍的筛子筛下来的那些明朝丑化攻击皇帝的奏疏评论,这些东西大把大把,完全是现成的。只能接触单方面材料的结果,万历自然就从清朝初期被百姓怀念的对象,变成了乾隆以后万人唾弃鄙视,荒淫无道的昏君了。
    
    对明晚期的君臣,因为丑化的材料多,所以可以用这种手法。但一些情况下,原有的材料还不够用,满清就干脆直接伪造史料,虚构栽赃。我这里不妨对一些满清炮制的伪书,以及明显的栽赃行为做一点初步的揭露。
    
    一、伪书《明兴野记》(俞本《纪事录》)
    俞本《纪事录》是网络上一个名叫“刘伯温爱大元”的ID引为至宝的东西,那么这本书究竟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又为什么让此人如此兴奋呢?
    
    严格地说世界上并没有一本叫做俞本《纪事录》的东西,有的只是俞本的《皇明纪事录》,这本书在钱谦益成书天启六年左右的《开国群雄事略》里多所引用。其原名就当是《皇明纪事录》这一点绝无可疑,所谓《纪事录》不过是略写的说法,见钱谦益《国初群雄纪略》引用处[9]。
    
    一般认为此书毁于钱谦益绛云楼火灾,或者即便另有刻本抄本,也已经亡佚了。这是无足奇怪,“皇明”为书名打头的书籍,在满清统治下存留下来属于小概率事件,即便没有火灾,估计也很难留存于世。
    
    但陈学霖在台北图书馆发现一本叫做张大同编《明兴野记》,因为这个《明兴野记》里凡是钱谦益摘引《皇明纪事录》里的段落,它都有,于是陈学霖断言这个《明兴野记》就是钱谦益曾经引用过的俞本《皇明纪事录》的改编本了,而且据这个《明兴野记》的编者张大同自称,他是天启丙寅年编订刊印《明兴野记》的。丙寅年,那也就是在天启六年了,几乎和钱谦益《开国群雄事略》是同一个时期。
    
    至于为什么要改名,据“张大同”(姑且这么说,倘若真有其人)自称是因为“特命名不雅,僭易名《明兴野记》云”,也就是原来名字很不雅观,所以改成《明兴野记》,这个理由当然是很离奇的,我们后面再分析。
    
    而“刘伯温爱大元”此人之所以把《明兴野记》当成至宝,是因为这本书记载了一些独有的,在其他任何书里都找不到朱元璋的恶行。
    
    如朱元璋和部下之妻私通,如洪武四年有御史拷掠百姓催征租税,甚至剥光妇女火铁烙身之类,还有朱元璋杀官吏是听信了天师的话之类,而“贪婪贿赂因之日盛”云云,还说朱元璋因为认为上元、江宁二县县民都和胡惟庸为党,所以尽屠上元、江宁二县县民。当然最为“刘伯温爱大元”津津乐道的是说五千名犯法文武官员的妇女关在洗衣局里,因为朱元璋怀疑其中有人私通,而把五千名妇女都剥皮。
    
    如果这本《明兴野记》是历史的真实记录,那么当然朱元璋确实就是一个残暴淫虐,无恶不作的禽兽屠夫,一个令人不齿心理变态的暴君,一个只配下十八层地狱的人渣了。类似民国历史学家孟森所说的“太祖之好用峻法,于约束勋贵官吏极严,实未尝滥及平民”,当然也完全不成立。
    
    那么现在的问题是这本《明兴野记》是真的么?它是钱谦益引用的那本《皇明纪事录》么?更进一步说这本书是如自称的明代人俞本所写,并且是明代天启年间张大同编印的么?
    
    事实上,只要稍微对该书做一些细致的考察,就可以发现其不过是清人造出来的伪书,甚至就是清朝统治者直接让其御用奴才刻意编造的伪书,这一点已经绝无疑问。只不过因为伪造的手段太过拙劣,痕迹太过明显,大概让清廷主子不能完全满意,所以最终只是一个半成品,流布不广。
    
    陈学霖的名字,我们应该还记得。他在驳斥澄清朱元璋的文字狱上下力颇勤,贡献颇多。但此类历史学家的通病是,对自己发现的某种稀有书籍,往往竭尽全力抬高其价值,以便证明自己发现之伟大,所以往往犯下许多低级错误。其对《明兴野记》这本书的评定就是属于这种低级错误。
    
    
    
    
    
    1、清人造伪书篡改历史蒙骗世人的劣迹
    
    
    伪书的现象由来已久,但大部分的伪书不过是为了抬高书的身价,或扩大该书的影响力。如把自己的著作假托某个古代名人,就是常见的事情。
    
    一般这种伪书如果不做一些考证辨析的工作,甚至能骗掉一些大学者。这方面著名的例子如明代有一本《火龙经》,这本书自称是永乐十年东宁伯焦玉所作,而且还是传自于元末的止止道人,然后焦玉以火器进献于朱元璋,立下无数功劳云云。还有的版本则干脆题为刘伯温所做。
    
    李约瑟曾经以此为据,认为元末的时候中国火器发展就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带有钢轮机械发火装置的地雷都是那个时候发明的,还有二级火箭之类也是早在那个时候就有了。
    
    但实际上这个《火龙经》是假托前人的伪书,历史上并无东宁伯焦玉其人,第一代东宁伯为焦礼,而且书中称朱棣为明成祖,实际上明成祖的称号是嘉靖以后才有的。其中钢轮发火装置的地雷,以及二级火箭都是明代嘉靖时期才发明出来的。这本书的真实年代是在明嘉靖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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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伪书,虽然假托前人,年代作伪,但主要用意是抬高身价,其内容本身的价值,还是不容否认的,对研究明代中后期的火器发展的意义自然不容小觑。
    
    但满清主奴所造的伪书,性质就与此完全不同了。他们的目的是要通过伪书伪造篡改历史,抹黑一切他们仇恨的对立面。
    
    如以太平天国史而言,满清主奴就造了许多伪书,以抹黑丑化太平天国,而这些伪书甚至还欺骗了许多声明显赫的学者。罗尔纲在这方面,做了许多辨伪澄清的工作。
    
    罗尔纲在《说考据》中说“太平天国史料伪作之多,具备了形形色色的面目,其中一种情况是自己要写太平天国史事,却不老老实实说是自己作的,而要捏造一个乌有的人,说太平天国中人记载,并且捏造了许多假事迹来证明他自己的说法以骗人,其中最著名的一种便是所谓‘沈懋良’著的《江南春梦庵笔记》;有的是伪托太平天国首脑人物家里人的著作以见重,如罗惇曧撰有一部题名为樗园退叟所编的《盾鼻随闻录》”
    
    罗尔纲先生对这些伪书的揭穿甚为有力,以《江南春梦庵笔记》为例,作者自称是太平天国中亲历十一年,写该书之时还被困在清军包围的南京城中。
    
    实际上该书不过是抄袭拼凑各书记载,然后在此基础上大量改窜乃至无中生有虚构编造出来的结果。既然是伪造而成,就难免露出马脚。如其自称与蒙得恩关系甚深,结果却连蒙得恩的年龄以及子女数目都能弄错,四十岁参加起义说成十九岁,五个儿子说成没有儿子。另外连蒙得恩什么时候死的都不知道,把天京失陷前夕已死了三年的蒙得恩拉出来绘声绘色编了一通故事。
    
    而其最大的伪造铁证是一面假装被围困在南京城中,不知道外面的正确纪年,所以自叙里说“懋良于咸丰十四年六月初七日尚羁白下”,“在最后两条记事,又写‘十四日记’”,也就是假装不知道清帝咸丰已死三年,当时已经是同治三年了。这甚至把有名的学者朱希祖都给骗得团团转,认为这是真实记录的表现。
    
    而罗尔纲一针见血的指出,当时太平天国使用的是太平天历,日期和夏历不同。“因为这个骗子只知道天京失陷是在清同治三年六月十六日,这是夏历日子,他却不知道太平天国天历的日序与夏历不同,天京失陷之日,太平天历却是六月初六日。如果确有沈懋良其人其事,他在天京危城之中,既不知有同治三年,又何从而知夏历的日序?倘系获得夏历通书以为记日,那么就应该知有同治三年,而不应书‘咸丰十四年’。如果说所书的年为清元,而日子是天历日序,则天京已在六月初六日失陷了,自序不应有六月初七日,更不会再有十四、十五两日记事。可知这个骗子是不知道太平天历与夏历日序不同这一回事的,他所写的日子都是夏历,所以才露出作伪的马脚来。这个骗子本来首先要靠这一条作伪来欺骗读者的,但今天却恰恰成为证实他作伪的一条铁证!”[10]
    
    罗尔纲评论说“总之作伪者用尽他作伪的能事,对所根据的一切材料肆意篡改、增添、附会,使读者惊奇他的内容比他书特出,与众不同以达到欺骗世人的目的。人们所以重视这部大伪书,是因为它的内容与‘他书所无’”。
    
    而《明兴野记》和《江南春梦庵笔记》正是同一类性质的伪书。
    
    
    
    2、伪书《明兴野记》改名原因辨析
    从钱谦益那里,我们可以知道俞本原著为《皇明纪事录》,这个名字相当光明正大,堂堂正正,没有任何不登大雅之堂的地方。
    
    而到了张大同的《明兴野记》里,却说是“特命名不雅,僭易名《明兴野记》云”,这是很令人费解的。
    
    任何头脑正常的人对比这两个书名,恐怕都会有一样的结论,要说不雅,《明兴野记》这个名字才是真正的不雅。
    
    明代人提到自己的朝代,正式严肃一点的就说皇明,如皇甫录的《皇明纪略》,王世贞的《皇明奇事述》、《皇明盛事述》、《皇明异典述》,佚名的《皇明本纪》等等。
    
    如果随便一点也可以直接称“明”。但在一本书的名字已经是“皇明”的情况下,却用不雅为理由,改成了鄙陋至极的《明兴野记》,不仅是去掉了“皇”,还不伦不类添加了一个野字,这种怪诞至极的事情,只能说是闻所未闻了。
    
    陈学霖大概自己也觉得“张大同”提供的改名理由太过匪夷所思,为了圆谎起间,替这个张大同想了一条理由:
    
    “俞本《纪事录》为记叙龙凤事迹一重要著作,宜为书贾垂青对象。张氏所以更名为《明兴野记》,或不因《记事录》命名不雅,而系其时距开国已二百余年,必须以较凸显之书名始能引起读者注意”[11]
    
    这条理由同样牵强。如果改名是为了更好卖,大家不妨设身处地想一下读者的心理。这个《明兴野纪》里的俞本自称是从1357年就投入朱元璋麾下,充当护卫亲兵,而且和许多开国元勋都过从甚密,亲历了整个洪武年间的大事。按照这种情况,如果要吸引读者眼球,宣传卖点,那怎么可能自我宣称为野纪?
    
    如崇祯时期担任锦衣卫指挥的王世德写的关于崇祯史事就叫《崇祯遗录》,绝不可能给起个书名《崇祯野录》,书商要想吸引眼球,就算起个《洪武亲历记》都比《明兴野记》卖相更好。
    
    读者心理总是希望自己买的书更有权威,更为第一手,把书名改成《野记》,岂非从一开始就让读者觉得是来路不正,不屑一顾么?
    
    陈学霖说的这个理由当然是讲不通的。那么起这个名字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呢?
    
    很简单,这本书本身是清廷奴才奉命伪造的,但尽管是伪造的书,奴才毕竟也恐惧其主子的文字狱淫威,恐怕弄假成真,惹祸上身。
    
    因此虽然伪书假托俞本,并且是抄录钱谦益摘录的《皇明纪事录》内容再拼凑其他记录而成,但绝对不敢保留皇明二字的,否则以后万一主子不高兴了,找个借口说你编写书籍还宣称皇明,是何居心,那恐怕斩首都是轻的,多半要凌迟了。这才改了这么一个不伦不类的名字。
    
    
    
    3、从空气里冒出来的作者编者和羞于见人的“俞本”官职
    
    
    《明兴野纪》的作者是俞本,改编者是张大同,这两个人的身份在任何其他书里都无记载,只有《明兴野纪》本身提供了介绍。
    
    用陈学霖的话说“俞本生平事迹明人并无载录,幸而今名《明兴野记》之《记事录》传本尚有片段资料。”“张大同未审何人”。
    
    也就是只有伪书自己提供了作者和编者的信息,除此之外,任何其他书里都找不到这两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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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钱谦益引用的《皇明纪事录》作者俞本,名不见经传,是丝毫也不奇怪的,因为这个《皇明纪事录》多半不过是类似《皇明本纪》之类为明代中晚期无名文人收集各种记录整理编纂而成的流水账式的编年体史书而已。
    
    但是根据《明兴野纪》编造出来的故事,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按照其自述,这个“俞本”二十岁在元至正十七(1357)年就投入朱元璋军中担当护卫朱元璋的亲兵,所谓的“账前黄旗先锋”。也就是在朱元璋起事初期,明朝开国之前的十一年(1368年是洪武元年),他已经是颇为显赫荣耀了。“予自冠年从事行伍,御卫大驾,今逾耳顺矣”。
    
    然后参与大大小小战役,从未脱离过队伍。一直到明朝开国,仍然追随不同将领南征北战,然后一直到洪武三十年才退职(洪武三十一年,朱元璋就死了),又活到了永乐时期,几乎经历了朱元璋起兵到死的一个完整的过程。
    
    如果换成现代史的对应,那就是参加过秋收起义,参加过历次反围剿,参加过两万五千里长征,然后到延安,然后再解放战争,一直到建国以后老红军,其间从未脱离过革命队伍。建国以后也没有受过文革迫害,安然活到新君上任时期。
    
    这样一个人,居然在《明实录》里,在任何其他明人写的史书里没有一星半点的提到,这本身已经是很蹊跷了。
    
    而更诡异的是这个“俞本”的官职!
    
    按理来说,能够从最初就投入军中,担任朱元璋卫兵,参军十一年,熬到了明朝开国,并且一直没死,开国之后,也经历过大大小小事件(没有被朱元璋整治腐败功臣的事件殃及),一直到洪武三十年才退休,这样一个人就算再没有本事,他最后的官职也不可能仅仅停留在一个小兵身上,至少是可以拿出来不丢人的。
    
    但事实如何呢?《明兴野记》里的俞本,始终在回避自己担任过什么职位,陈学霖也不得不承认说:
    
    “俞氏于《纪事录》中从未提及其职衔,除其出身时为‘帐前黄旗先锋’,随后又自署为‘骑士’外,此后历年戎马疆场,究竟居何官职,自述并无表白”。[12]
    
    这是极为反常的现象,这个俞本既然不讳言自己的出身经历,显然并不存在他要刻意隐瞒自己身份的问题,而且似乎唯恐别人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古人以朝廷所封官职为荣耀,如红楼梦中的秦可卿死了,其丈夫没有官职,还要设法弄一个来,以使葬礼体面。
    
    对军人武将来说,官职更是血战拼杀而来,是自己一生业绩的体现。怎么可能在带有半自传性质的编年体史书里,居然对官职只字不提?居然不伦不类的自称为“骑士”?
    
    难道这个俞本自始至终就是个小兵或者低级武官,以至于他觉得没有脸来提么?
    
    但这种可能性几乎不存在,首先他从投军伊始,就被选入护卫朱元璋的精锐亲兵部队,类似现在护卫国家元首的特种部队。
    
    其原文是“上命帐前亲兵都指挥使冯国兴,选年壮英勇,多历战阵者,令亲管总管万户举之。得三百六十名,赐衣甲,悬象牙牌于上,……,号曰:‘帐前黄旗先锋’,时俞本亦在选中”。
    
    经过精中选精,优中选优,层层考验筛选,而成为这样一支只有三百六十名成员的精锐部队一员,那这个俞本的军事素质,个人能力是毋庸怀疑的。
    
    而更关键的是,这个俞本不仅军事素质过硬,还文武双全。他能用文言文写成长达数万言的编年体史书《皇明纪事录》(《明兴野记》),就是一个明证。
    
    要知道在古代,能自己著书立说,乃至用文言文写成史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般的文化人都未必能做到。而这个俞本就做到了,放到现在也是大学教授的水平了。明初的时候,大部分武将还是文盲而已。
    
    无论他是通过自学达到这样高的文化程度,还是他本来就是受过优良的文化教育,总之能有这样著书文化水平,在明朝初期也是凤毛麟角,能力出类拔萃了。
    
    这样一个文武双全,好学上进,并且几十年的战争生涯,逃过死神魔爪,能够活下来的人,最后他居然还仅仅是一个“骑士”,也就是骑兵,这样的神话,谁能相信?
    
    那么是不是这个俞本性格怪癖,不够圆滑,不善于揣摩上级的心理,所以始终得不到升迁呢?
    
    可惜的是,这个《明兴野记》里说了一个故事,证明这种推测也站不住脚。说是洪武七年的时候,这个俞本追随邓愈在河州。有一天邓愈正在吃午饭的时候,俞本来了,然后邓愈就让他陪着自己一起吃。结果俞本发现桌上佳肴当中摆着糟饼。
    
    俞本吃完饭,就跪下来问道“大人食此饼,何也?”。
    
    结果邓愈就站了起来,拉着俞本的袖子哭泣说“我吃这个饼,已经有二十多年了,从来就没有人问过我。今天因为你来问,所以要告诉给你听。我本来出身农家,我在襁褓里的时候,我母亲耕田,把我放在树荫下面。我饥饿啼哭,母亲就到树荫下面给我喂奶,而自己吃这个饼。我饱了,母亲也饱了,母亲仍旧去耕田。我如今位至三公,出将入相,我思念慈母,但还哪里能见呢?所以每天午饭,我和妻妾每天吃一个这样的饼,就如看见我母亲一样”(原文是文言文,此处翻译成了白话文)
    
    这则故事给人的第一感觉当然就是如同两个演员在演戏一样,其虚假做作让人都有起鸡皮疙瘩之感。
    
    而陈学霖则评论说“此处可见俞本之善解人意”。
    
    好吧,我们姑且假设这个故事是真的,而不是编故事编出来的。那这个俞本确实是善解人意啊。
    
    据文中所说,邓愈吃了二十年的糟饼,大概一心要等人来问他,他好述说一番,表明自己的孝心。结果二十年了,整整七千三百个日夜,居然从来没有人感到奇怪,也从来没有问他。导致他的一番苦心只能烂在肚子里,确实是太郁闷了。他身边的亲随幕僚,大概真的都是木头人,榆木脑袋,或者智力有障碍。
    
    幸好来了俞本这个大救星,正好撞上他吃午饭,一见之下,就马上善解人意的问了。一问之下,邓愈马上就哭了,然后竹筒倒豆的倾诉出来了。
    
    俞本这样一个善于揣摩上级心理、机灵乖巧、圆滑玲珑(否则也不可能在战争中以及朱元璋严惩功臣官吏的风暴中活下来),文能著书作史、武能入选特种部队的超级牛人,军中干了四十多年,居然羞于提及自己的官职,自称为“骑士”。任何一个头脑正常的人大概都不会相信。
    
    唯一的解释只能是这个伪书的编造者,做贼心虚,他不敢提俞本的官职,不过是因为怕一旦编造了官职,别人一查之下,找到对应官职的历史真实人物,这谎就马上直接戳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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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从内容源头对照分析来看,《明兴野记》伪书性质铁证如山
    
    
    当然最能够说明这个《明兴野记》(“刘伯温爱大元”嘴里的俞本《纪事录》)是伪书性质的,还是其内容本身。
    
    其总体风格,凡是钱谦益引用的俞本《皇明纪事录》,这本书都抄袭下来,然后中间充填其他史书来抄来的流水账式的年月纪事,某年某月克某地,或某事。某些他要达到丑化朱元璋目的的重点地方,则塞进去他自己编造虚构的私货。
    
    所以这本伪书其实质是拼凑加编造的一个怪胎。
    
    有拼凑必然有其原始来源,而正是这原始来源和其改编之后的文本对照,充分暴露了其伪书性质。更确切说,不仅是伪书,而且只能是满清乾隆时期炮制出来的伪书。
    
    关键的一点就是该书对“鞑虏”、“夷狄”,“胡虏”字样的刻意回避。凡是该书作者以自己(俞本)口吻提到蒙元方面的时候,大部分都是毕恭毕敬决无任何不敬之辞。只有在提到明方将领称号(如徐达北伐时的征虏大将称号,以及后来蓝玉的征虏大将军称号),以及朱元璋本人发言,实在没有办法回避,才勉强有胡、虏的字眼,但也都是刻意删减,一闪而过,乃至大段篡改。当然为了掩人耳目,那个编者张大同也装腔作势提到胡、夷字样,但都是蜻蜓点水,一掠而过。
    
    最彰明昭著,最充分暴露《明兴野记》伪书性质的无过于洪武二十一年,蓝玉北伐扫平大漠,班师归来,朱元璋有表彰蓝玉的一段长篇文书。
    
    这篇文书在《明兴野记》中是这样的:
    
    “五月十一日,上遣使赍制往谕征虏大将军蓝玉、|……(一连串人名)、孙格等,制曰:‘周、秦御明,上策未闻;汉、唐征伐,攻标卫、李。宋窘于辽,将士批坚无措,民疲转运,岁愈多艰,终被元伐。谋臣妄诞,贻笑至今。朕为逐胡塞外,胡人复立王庭,意谋不靖。朕在耆年,死后转劳军民。命尔等付甲士十万,控弦北征。十九年游骑至金山之左,尔玉亲拘纳哈术来降。……(省略号是一大段描写蓝玉行军的文学词汇)胡王弃宝玺而潜奔’”[13]
    
    实际上这篇文字的史料源头在《明太祖实录》洪武二十一年五月甲午的记录里,我不妨把原文摘引下来,大家可以仔细对照一下。
    
    “上览表,顾谓群臣曰:‘戎狄之祸,中国其来久矣。历观前代,受其罢弊,遭其困辱,深有可耻。今朔漠一清,岂独国家无北顾之忧,实天下生民之福也。’群臣咸顿首称贺,遂遣使赍敕书劳玉等曰:
    
    ‘周秦御胡,上策无闻;汉唐征伐,功多卫、李。及宋遭辽、金之窘,将士疲于锋镝,黎庶困于漕运。以致终宋之世,神器弄于夷狄之手,腥膻之风污浊九州,遂使彝伦攸斁,衣冠礼乐,日就陵夷。朕用是奋起布衣,拯生民于水火,驱胡虏于沙漠。与民更始,已有年矣。近胡虏聚众,复立王庭,意图不靖。朕当耆年,及今弗翦,恐为后患。于是命尔等率十余万众北征,去年夏,游骑至金山之左,尔玉亲拘纳哈出来降。今兹复能躬擐甲胄,驱驰草野,冲冒风露,穿地取饮,禁火潜行,越黑山而径趋,追蹄踪而深入,直抵穹庐。胡主弃玺远遁,诸王驸马、六宫后妃、部落人民悉皆归附。虽汉之卫青,唐之李靖,何以过之。今遣通政使茹瑺、前望江县主簿宋麟赍敕往劳,悉朕至怀。”[14]
    
    
    
    大家看见没有,《明兴野记》这篇文字和明实录里对应原文相比较,不仅把朱元璋之所以要送给蓝玉敕书,对群臣说的一段包含有“戎狄之祸,中国其来久矣。历观前代,受其罢弊,遭其困辱,深有可耻”发言,尽数删去。变成无头无脑,莫名其妙直接就是朱元璋送书给蓝玉了。
    
    而且就是敕书的内容里,凡是涉及贬损夷狄、胡虏的地方,也尽数删改。如果一一对照,被伪书《明兴野记》删改的地方有如下几处。
    
    (1)、原文是“周秦御胡,上策无闻”被改成了“周、秦御明,上策未闻”。此处也有可能是陈学霖抄写的时候抄错了,
    
    (2)、原文是“宋遭辽、金之窘”,被改成了“宋窘于辽”。此处改法确证了这本伪书的炮制年代为乾隆时期无疑。因为正是乾隆时期,不仅系统删改禁毁书籍,要隐瞒粉饰满清自己的罪行,甚至连和宋对峙的金国,因为被满清认作了祖宗,凡是涉及的古书,也要一律进行篡改,挖改,这个问题,鲁迅曾经有专门论述。这种改法,属于乾隆时期的独此一家,再无分店。
    
    (3)、原文中有“以致终宋之世,神器弄于夷狄之手,腥膻之风污浊九州,遂使彝伦攸斁,衣冠礼乐,日就陵夷”。这段则被全盘删改,变成了“岁愈多艰,终被元伐。谋臣妄诞,贻笑至今。”原文是痛斥蒙元罪恶,篡改后反而变成了嘲笑宋朝君臣了。
    
    (4)、原文中是“朕用是奋起布衣,拯生民于水火,驱胡虏于沙漠。与民更始,已有年矣。近胡虏聚众,复立王庭”。这段也被全盘删改,被缩减成了短短的“朕为逐胡塞外,胡人复立王庭”,中间涉及“胡虏”的短句全部删除。原本是胡虏复立王庭,被改成了胡人复立王庭
    
    (5)、原文的“胡主弃玺远遁”,被改成了“胡王弃宝玺而潜奔”。如此改法无非是觉得“胡主”一词对蒙元头目不敬而已,胡王则相对体面一点。
    
    
    
    此外《明兴野记》这段话里面除了上述删改之外,还对一些无关紧要的文学性描绘也作了添改,无非是惑人眼目,想让别人认为其有独立之来源而已,但终究是白费心机。
    
    到这里已经是铁证如山了,这种类型的篡改,除了满清乾隆时期的手笔,再不可能有其他解释,明代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可能对原文做出这种性质的删改的。尤其是天启时期,当时明朝与后金战事正烈,全国上下正同仇敌忾,痛恨夷狄之祸的情况下,更不可能去篡改朱元璋原话,对蒙元和后金如此温柔敦厚。
    
    不仅这个所谓明洪武时期的俞本不过是子虚乌有的虚构人物,就是所谓天启年间的张大同,同样是虚构人物,这两个虚构不过是一个唱红脸,一个白脸而已,意图就是要尽可能抹黑朱元璋。
    
    本来如果有真实的史料记载,当然不必这样煞费苦心去虚构伪造,当然无奈朱元璋不是满清头目之类,找来找去,没有真实的东西,只能赤膊上阵,直接伪造史籍,只要能给朱元璋身上泼脏水,再荒谬也不管了。
    
    可笑的是满清主子和奴才作茧自缚,成也文字狱,败也文字狱,奴才的确是奉命伪造了,而且竭力要造的象真的一样。但问题是文字狱太恐怖,在伪造的过程,依旧不敢按照其拼凑的史料原文收录。碰到敏感的地方,如“神器弄于夷狄之手,腥膻之风污浊九州”,仍旧只能是按照清廷口径来删改,结果就暴露了马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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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之所以收录朱元璋这段话,其原意可能是要把这里朱元璋对蓝玉的表彰,同后面诛杀蓝玉之事做对照,以便彰显朱元璋之残暴,所以宁可删改的基础上保留,也不愿意舍弃,结果当然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其实暴露的马脚当然远不止此,比如这个伪书《明兴野记》自称是写于永乐初年,而其书最后却说“洪武三十二年(1399),正月,改建文元年,至建文四年六月自焚,永乐即位矣”
    
    这段话,一望可知,绝不是永乐时期人的口吻。永乐即位后,命令革除建文年号,建文元年到建文四年都仍旧以洪武纪年。甚至在永乐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明人提及这个时期,仍旧以洪武纪年,而不用建文年号。
    
    永乐时期写的书籍,居然说洪武三十二年改为建文元年,难道他存心是和朱棣作对。另外对于当朝的皇帝,本朝人写的时候,都称为“上”,更明确一点称为“今上”,用年代来代称皇帝本人,一般是后人所为。这只要看过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对万历皇帝称呼为今上,以及杨荣的《北征记》和金幼孜的《北征录》也都是一目了然的。如此冷冰冰地说“永乐即位”只能是后代人的口吻,而不可能出自永乐时期人的手笔。
    
    即便这个伪书前面对朱元璋的称呼也是“上”,而不是洪武。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也无非是这个伪书不过是个半成品,伪造的过程中,伪造者和其主子也觉得破绽太多,千疮百孔,难以缝合弥补,所以越到后面,就越简略,越粗糙。
    
    可能是伪造之后,自觉破绽太多,就此广为散播,一旦被揭穿,反而适得其反,所以仅仅保留了一二孤本,后来被运到台湾去,被陈学霖发现了,就视为奇货。因为是他发现的,想要吹嘘其价值,结果连最基本最简单的考辨都谈不上,就奉为第一手史料,而其实质连无根史料的资格都够不上。
    
    炮制这本伪书的幕后指使者,应该就是乾隆本人。因为这本伪书作者造伪的过程中,显然是参考了当时大量已经被乾隆封禁的明代史料。
    
    即如《明实录》,当时普通人就是根本看不到的。还有被其当成伪造基础的钱谦益引用的俞本《皇明纪事录》,当时钱谦益的全部著作都已经被乾隆定为了禁毁书籍了,显然也只有在满清主子授意之下才可能看到。
    
    
    
    
    
    --------------------------------------------------------------------------------
    
    [1]《清世宗实录》卷八十六,雍正七年九月癸未
    
    [2] 《樵史通俗演义》第一回《幼君初政望太平,奸珰密谋通奉圣》,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9月版第2页
    
    [3] 《丁耀亢全集》中州古籍出版社1999年出版,上册第89页
    
    [4] 《丁耀亢全集》中州古籍出版社1999年出版,上册第40页
    
    [5]陈舜《乱离见闻录》卷上,《明史资料丛刊》第3辑第232页
    
    [6]李长祥《天问阁文集》卷一,《刘宫人传》
    
    [7]转引自范金民《明代南京经济探析》,《南京经济史论文选》第27-38页
    
    [8]《吴嘉纪诗笺校》,杨积庆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1980年2月第一版,四一到四二页
    
    [9] 《国初群雄纪略》卷一 宋小明王
    
    [10] 罗尔纲《困学集》第227页
    
    [11] 陈学霖《俞本<纪事录>与元明史料》
    
    [12]陈学霖《俞本<纪事录>与元明史料》
    
    [13] 陈学霖《史林漫识》附录三 俞本《明兴野记》(《纪事录》)
    
    [14] 《明太祖实录》洪武二十一年五月甲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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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59:40
  二、满清官修地方志中的种种栽赃。
    
    
    为了进一步看一下满清和其孝子贤孙如何造假与栽赃,我们不妨再来看“刘伯温爱大元”此人的一些言论
    
    “《醴陵县志》载:历代兵祸,元为最惨。建安山俗呼油源尖寨,系元末居民避乱立寨于此。又云:‘元明之际,土著仅存者十八户’。今株洲的王、罗、曾、谢、朱、周、易、张诸姓,多于明洪武年间自江西迁来。”
    
    “按:湘潭民间传说,朱洪武血洗湖南,当地土人所剩无几。其原因是:陈友谅称帝后,在湖南颇得民心。明军进入湖南时遭到当地人民坚决抵抗。明军所到之处,沿途人民都用铁锅一仰一覆,堆放于道,以阻挡其前进,使明军遇到很大的困难,每占一个地方要经多次反复。于是明军进行大肆屠杀。据云:在湘潭地区,一直杀到乌冲,天黑了,才停止屠杀。当地土著,仅有乌冲一户姓刘的。一说仅存仇姓。”
    
    “刘伯温爱大元”这里所引的《醴陵县志》没有注明年代版本,这当然是此类人物必有的表现。凡是网络上这类给明朝栽赃的文字历来都如此,页码不必说了,往往是连年代版本都没有。主要原因还是做贼心虚,害怕别人去查对,一查之下,自然就让他们的谎言无所遁形。
    
    其实这里《醴陵县志》当然只能是满清时期的《醴陵县志》,而且只能是康熙新修或乾隆醴陵县志,这一点我们后面会加以说明。
    
    而且可笑的是,这类人物即便栽赃也是不够敬业,苦心搜罗出的满清《醴陵县志》结果搜刮出来的文字,还是无头状纸。说“历代兵祸,元为最惨”,还说“‘元明之际,土著仅存者十八户”,至于造成这种情况的究竟是谁,是元军?是陈友谅军?还是明军?都语焉不详。经过如此刻意的断章取义和栽赃嫁祸,结果还不能明确把脏水泼到明朝头上,这当然是让一些人很窝火的
    
    于是干脆动用湘潭民间传说了,这民间传说当然又只能是满清时期流传的了。而尤其奇怪的,明末清初,湘潭地区遭受清军大屠杀是铁证如山的事实,甚至清方档案都无法掩盖。结果这些民间传说无一例外,对发生在眼前的满清大屠杀只字不提,结果倒都流传起三百年前的“朱洪武血洗湖南”,制造出陈友谅颇得民心的神话了!
    
    到这里,那些不读书,不查证的网友,大概已经被忽悠得一愣一愣了。
    
    那么我就不妨来给这所谓的《醴陵县志》扒一下皮,康熙新修和乾隆时期的《醴陵县志》还要专门到古籍阅览室调取文献查阅,我也懒得费这个功夫了。
    
    正好民国时期的《醴陵县志》是很方便借阅的,民国醴陵县志必然也是参考康熙、乾隆醴陵县志的记载,所以其记载对于揭穿一些可怜虫的谎言,同样具有效力。
    
    首先来看《醴陵县志》的前言:
    
    “明代四修以及清代顺治、康熙、康熙再续三部《醴陵县志》均已湮佚无存。现存之清代五志中,康熙新修志仅北京图书馆有孤本,乾隆志亦仅北京、上海、台湾图书馆有藏”[1]
    
    也就是说明代的《醴陵县志》现在是根本不存在了,就连清代早期的三部《醴陵县志》也不存在了(至于是否被满清统治者刻意消灭的,那就只能问满清统治者自己了),现在存世的醴陵县志只有康熙新修志、乾隆志、以及同治志。
    
    而据这民国《醴陵县志》前言所说,这康熙志,乾隆志都是满清地方官员奴才,直接根据满清中央指示下奉命编纂的,虽然究竟如何一个奉命法,我没有直接查阅乾隆志,不能具体知道。但是后面我引用乾隆《凤凰厅志》,《泸溪县志》的记载,大家就可以看见了从康熙时期开始,就是满清中央下令,全国统一部署,地方官员奉命修治,战战兢兢,唯恐惹来祸事。这也是历史罕见的为伪造历史而进行的浩大工程了。
    
    “刘伯温爱大元”之类所引用的《醴陵县志》当然也只能是出于满清三志中,满清地方志究竟是如何篡改甚至伪造历史,我们在第一章里分析满清如何篡改明末清初地方上的屠杀情况,就已经领略一二了。
    
    我们现在再来看看民国醴陵县志关于元末明初的历史记载,第18页大事记十二年,红巾贼据醴陵屠杀条中说:
    
    “蕲水红巾贼徐寿辉分兵四出,连陷湖广、江西诸郡,伪将陈有才据醴陵肆行屠杀,官署学宫及渌江桥并毁于兵”
    
    “二十年,陈友谅遣统军元帅,驻醴陵”
    
    “二十四年八月,明太祖遣大将军徐达拘荆湖诸路,陈理降。土酋易华以醴陵附”
    
    这些记载分明说得很清楚,屠杀醴陵的不是朱元璋,恰恰是陈友谅的兄弟陈友才!
    
    而朱元璋攻取醴陵,恰恰是兵不血刃,直接就是“土酋易华以醴陵附”。
    
    民国醴陵县志的这些记载,倒是戳穿了“刘伯温爱大元”之流的谎言,给了他们狠狠一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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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实际上,我们考察历史事实,大概也不难得到结论。朱元璋连陈友谅的直系亲属,嫡亲儿子陈理都不杀(对比满清对明宗室的斩尽杀绝),有些可怜虫却去炮制朱元璋去株连当地百姓的谎言,实在是属于狗急跳墙了。
    
    而更明显的一点是,陈友谅当时不过是割据一方,占有的不过是湖南湖北为中心的片区域而已,而他紧紧在鄱阳湖一战,动用的水陆两军就有60万人,而当时朱元璋也仅仅才二十万人而已。
    
    以一个地方政权,能征集六十万人的军队,还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制造了无数豪华无比的战船,这是个什么概念?
    
    要知道明晚期的万历也好,崇祯也好,以全国之力,都尚且不可能在一次战役中调用多达六十万人的军队(如果能够的话,后金早就成渣了),一般十万人已经达到极限了。虽然这是明朝本身对百姓低赋税政策导致的结果,但也可想而知,当时陈友谅统治区下,地方百姓受到的经济剥削沉重到何等地步?这种情况下,百姓不咬牙切齿痛恨就已经不错,居然还民心拥戴,岂非是笑话?
    
    满清奴才可能是脑筋都不动,为了给朱元璋泼脏水,宁愿把自己智商降低到幼儿园小朋友的水准上,才制造出如此搞笑的谎言“陈友谅称帝后,在湖南颇得民心。明军进入湖南时遭到当地人民坚决抵抗。明军所到之处,沿途人民都用铁锅一仰一覆,堆放于道,以阻挡其前进”。莫非这湖南人民都被陈友谅喂了三尸脑神丹了,才如此神经搭错。
    
    其实历史的真相应该是,这所谓的民间传说把主角换一换就全对了,应该是:
    
    “清军进入湖南时遭到当地人民坚决抵抗。清军所到之处,沿途人民都用铁锅一仰一覆,堆放于道,以阻挡其前进,使清军遇到很大的困难,每占一个地方要经多次反复。于是清军进行大肆屠杀。据云:在湘潭地区,一直杀到乌冲,天黑了,才停止屠杀。当地土著,仅有乌冲一户姓刘的。一说仅存仇姓。”
    
    这也可以和满清的档案以及各种文人笔记里的记载对应起来。不妨看满清奴才自供的湖南地方在被清军屠杀之后的惨况。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三九页,顺治三年正月初十日的《湖广提督江禹绪揭帖》中说“湖南逆形日著,时势种种堪忧,恳祈圣明,早策万全,以救危疆。……盖新附郡邑,归鸿寥寥,城内居民多不过百人,及数百人而止,有事不堪登陴。奈军兴孔棘,迫以输纳,未免所在嗷嗷。乃剃头一事,又适为奸民借口,以至变故丛生。如柯正蕃聚众狂逞,劫掠保安等处矣,蕲水县刘时习等夜半入城大肆焚劫矣;崇阳县王钟秀等缚官掠民投献湖南矣。乃黄冈县之白云各寨,僭号建官称兵拒敌,黄镇徐勇以全师临之,据知府牛铨之报谓彼此互有杀伤,则其势之燎原又何如乎?”[2]
    
    这里说是逆形日著,湖南各地百姓群起抗清,满清走狗奴才惊呼“乃剃头一事,又适为奸民借口,以至变故丛生”,“其势之燎原又何如乎?”。
    
    然后就是满清兽军在湖南成年累月的镇压和屠杀,到了顺治十三年二月二十八日的《户部题本》中就是汇报满清屠杀之后的情况了:
    
    “户部尚书臣戴明说等谨题为恭报湖南情形……微臣奉命伊始,即闻湖南荒残,然犹未身亲目击也,今于本年十一月初六日巡历,衡州府属,道经岳阳长沙,一路巡行,所至如岳属之巴陵,长属之湘潭、湘阴,衡属之衡山等县,城无完堞,市遍蓬蒿,虽间有寥寥孑遗,皆结草而棲,苟安于颓垣败壁之余,即通衢古道,驿舍萧条,日暮投宿,必纡绕于深山穷谷之中,始有茅茨村舍,然犹风棲破户,月照空廷。其间沃壤掬为茅草,荡为荒丘,举目皆然。”[3]
    
    其实顺治九年八月的《户部题本》里就已经提到湖南被满清屠杀得弥望千里,绝无人烟了:
    
    “户部尚书 固山额真臣噶达洪等谨题……若湖南、四川、两广新定地方,弥望千里,绝无人烟,据抚按疏称,湖南衡永等处卫所,数年并(并)未开垦,成都、重庆、叙州、马湖各属人民仅存十百”[4]
    
    关于满清在湖南湘潭等处的暴行兽行,清初文人的一些记载也可作证。在李长祥《天问阁文集》中有一篇《汉江女子传》,其中涉及的就是满清在湘潭等处的暴行:
    
    “汉江女子不知何处人,以死于汉阳,故人名之为汉江女子云。女子死以甲午五月中,其时北兵(即清兵)过,被掠载之舟中。至汉阳,伺隙投之水死焉,北兵舟无数,每舟皆有妇女。其妇女无数,女子在中与他妇女杂,至汉阳伺隙以死。”
    
    该女投水死,其尸体正好被下游的一渔人打捞上来,黄州武举人陈某路过,为之葬敛,“渔人妇为之沐浴时,左手系有一绢,有七字绝句诗一章,一时见之者,读之有悲叹出涕者”
    
    大家当然不仅仅是为一个女子悲叹流涕,而是为整个地区被满清兽兵蹂躏悲伤。后来的情况是
    
    “武举人常过衡湘诸处,以其诗示人,意其为衡湘诸处人,盖北兵之所在处也,其后往荆州,至天王寺,有士人见诗大哭,问之,谓‘曾聘某家女,女能读书,嗜楚辞作诗,将婚,兵大至,横掠女子,遂失,今读其诗,正余聘者也。’”
    
    “是日,即于天王寺做浮屠事,而哭常不绝。士人,湘潭人也,衡湘诸处为北兵之所在处。”[5]
    
    这就更点明了当时湖南衡阳、湘潭就是满清军队驻扎的地方,这些地方正是被荼毒蹂躏最深之处。“士人见诗大哭”,“哭常不绝”,这其中蕴藏的悲哀,又岂是可以用言语表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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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一个如同林黛玉般才华出众,性情高洁,嗜好屈原《楚辞》的女子,因为满清兽军的暴行,却不得不投水而死!有诗流传尚是幸运者,其他无名而死者,被蹂躏屈辱而死者,更不知道有多少!士人所哭者又岂是仅仅一人之遭遇?今人读之,尤当为之一大哭也。
    
    另外从一则族谱的记载里也保留了满清在湘潭醴陵等处的蹂躏情形的蛛丝马迹。
    
    《醴陵何氏五修族谱》,写于清雍正十二年甲寅秋月的《续修谱序》中说
    
    “当圣朝定鼎之初,兵燹频仍,迁徙靡常,家常谱牒,尽销沉于烽烟灰烬中”[6]
    
    湖南被满清惨杀之后,地广人稀,当地孑遗之民,战战兢兢苟活了下来。生养子女后,子女问及为何当地人烟稀少,怎么回答呢?
    
    文字狱的鲜血就在眼前,稍有半点差错,就是满门抄斩,于是只能照搬满清奴才炮制的谎言说是明朝时期朱元璋的屠杀了。满清时期所谓的民间传说大概就是这样炮制出炉的。
    
    总而言之,满清奴才,恬不知耻,肆意篡改历史,伪造历史,把满清的兽行的栽赃到明朝头上,可谓良知泯灭至于极点。
    
    另外“刘伯温爱大元”之流还炮制的谎言是“据《凤凰厅志》和《泸溪县志》载:苗区人口‘大经草剃,存不满百’,‘几经绝种’。‘经过挞伐征剿,村寨十室九空,人迹灭绝’。”
    
    他的意思是,这些地方又是明朝屠杀的,同样的,这类人物炮制这类谎言,又是不提供这些地方志的年代,以及具体卷数出处。
    
    实际上,所谓《凤凰厅志》,《泸溪县志》有只能是满清时期官修的地方志了(凤凰厅这个建制,都是满清为了镇压当地反清起义而设立的)。
    
    这类人物可怜就可怜在他们就算引用满清官修的地方志,都不敢完整引用,而只能孤零零截取出无头无尾的片段来,愚弄他人。
    
    对《凤凰厅志》,《泸溪县志》我是直接查阅了乾隆志了,最后发现的当然是大肆屠杀这些地方苗族同胞的,又恰恰是满清自己。
    
    先引用一下《(乾隆)凤凰厅志序》““设厅之由,康熙二十八年,红苗劫掠村堡,发兵讨之。三十七年移镇臣以援剿,四十三年檄兵巡以弹压之,又设通守以分防之,然土官犹仍其旧习。……四十六年,改土归流,设立凤凰厅”[7]
    
    也即本来是没有凤凰厅这个建制的,之所以设立凤凰厅,就是因为当地苗族同胞反抗满清统治,结果满清屡次派兵屠杀镇压,还是无法完全压服苗族起义,就干脆改土归流,取消了当地苗族人民的民族自治权利,设立凤凰厅。
    
    后面“沿革”中,是介绍以往历史的。前面长篇累牍的记叙了明朝时期苗人所谓叛乱,大概是要凸显明朝时期政府无能的,这些清朝的御用奴才无非是希望借此以和满清对比来彰显满清的伟大。
    
    但这些记载恰恰证明了明朝政府实现宽松一贯的民族自治政策的事实,从洪武年间开始,对苗人的叛乱抢劫活动始终是能安抚的加以安抚,不能安抚的才用军事手段平定叛乱,伤亡也都是战场拼杀的范围之内,只对首恶惩办,对附从者宽容,更不殃及无辜平民。所以“寻就抚”“诏谕之”“余党就抚”“遣健苗廖羊保等分头招谕”等等这类记载不断。
    
    总的来看和处理汉人的叛乱抢劫活动的方式基本没有区别,甚至更显宽容一些。
    
    也正因为明朝政府的宽松政策,所以明虽然在军事力量上占据压倒性优势,的情形下,但并没有因此强行对当地改土归流,而是保留了当地的土司自治的状态,这种情形到清朝才发生改变
    
    叙述满清时期的内容就短多了,这里摘引一下“康熙三十七年攻陷官兵七十余名,都司刘士琦几为所害,三十八年焚掠民居,杀官兵数百名,把总郎得功陷焉,参将朱绂讨之不克。”
    
    “四十二年礼部尚书席尔达奉旨会同督抚都统提督合川贵兵剿之,苗大恐,愿课比良民,因移分巡道驻扎。”
    
    这之后仍旧不安定,一直到康熙四十六正式下令改土归流,强行剥夺了苗族人民土司自治的权利。
    
    对明朝的详之又详,对清朝的略之又略,这和一般修地方志的惯例是完全相反,一般哪个时代修地方志,对当地当代发生的事情比较熟悉,应该更详细才对,对前代的倒是可以一笔掠过,而在满清修的这批地方志里全都是相反的情形。
    
    无非就是入满清之后,清朝所干的那些血腥屠杀的勾当,那些修志官员不敢也无法详细触及,只能一笔掠过。
    
    但即便是这种重重粉饰,一笔掠过的记载里,血腥气也已经扑面而来。所谓“合川贵兵剿之,苗大恐”,究竟是怎么个剿法,又是如何让苗大恐。这只能是对当地苗人平民进行血腥大规模屠杀后的结果了。
    
    我们再看看乾隆时期修的《泸溪县志》,前面几篇序是很有趣味的。
    
    一篇序中说“若夫郡邑之有志是国史之遗也”,再看写这篇序言的人的长长的头衔“乾隆乙亥孟秋月,武英殿纂修经史馆分校任泸溪县裁谕费应泰撰”[8]
    
    区区一个县志,而且是穷乡僻壤,苗人聚集地区的县志,居然要动用武英殿纂修经史馆的人来参与,也是奇闻。
    
    再看写于康熙时期的《泸溪县志旧序》,透露的信息就更多了“康熙丙午之菊月,英奉命来知泸邑事,越冬接上檄,以纂葺泸志役役命英,英俗吏也,敢肩斯役?矧泸自兵燹之余,典文残缺,蔑由稽考乎?我国车书一统,文教聿彰,各上台省郡全志久已告成,因使余得周咨博乎其间。读其书而泸之事略见矣。”
    
    按照这篇序所说,这个清朝的泸溪县令是接到上级指示,要他修泸溪县志,但泸溪县在经过清初清军屠杀抢掠焚烧之后,早就找不到原先的县志典文了,那怎么修呢?他就说上级旁邻的地方志都修好了,他就找来参考抄袭,统一口径,就这样泸溪县地方史事也就轻松简单的炮制出炉了。
    
    这是康熙时期旧序里描绘的情形,乾隆再修的情况,大概也外乎如此。
    
    我们看看介绍泸溪县历史沿革里面的内容,发现内容最多的就是明朝部分,几近有一百六十列的文字,而且大多都是抄袭《凤凰厅志》里关于苗人活动的部分。而到了清朝自己的部分,只有区区八列,而就这八列还极尽掩盖粉饰之能事。全部摘引一下
    
    “我朝定鼎,群苗向化。康熙乙丑劫镇溪所之鱼梁,官兵失利。于是巡抚丁思孔发兵讨之,驻军乾州。由泸溪运粮以给师穷追深入,苗惧而就抚,康熙五十年红苗归化。我朝德化之盛,所以度越千古者也。”[9]
    
    先不说把康熙时期苗人起义反抗的情形说得含糊其辞,似乎清兵苗人在玩小朋友老鹰捉小鸡或者躲猫猫的游戏,清兵追一下,苗人害怕了,于是就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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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恶劣的是,把清朝入关以后,当地苗汉人民奋起反抗清军,以及清军派兵镇压屠杀的事情全部略去不提,似乎历史上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居然变成了“群苗向化”了!
    
    可惜的是,清朝奴才在给主子擦屁股的时候,也没有擦干净,还是留下了一点清军屠杀的蛛丝马迹,在乾隆《泸溪县志》的第九卷户口里,有这么一句话“兵燹之后,死亡流徙而邑之生齿耗矣”[10]。注意第九卷的户口就是叙述满清时期当地的户口情况,所以这里所谓的兵燹当然又只能是满清军队对苗汉人民疯狂屠杀的结果了。
    
    再和湖南省泸溪县志编纂委员会编的《泸溪县志》对照一下,就清楚了。
    
    泸溪县历史上反抗规模最大恰恰是在满清时期,
    
    “清顺治四至八年(1647-1651),苗汉人民联合反清,姚启唐、姚启虞、杨通乾为首聚众数千人,打进县城,擒杀两届知县,自称都督,占领县城达5年之久。”
    
    “湘黔边(乾嘉时期?)苗民起义,波及泸溪境内,苗民参加者达数十寨之中,在狗爬岩一役歼灭清军6000余人,湖广总督湖宁只身逃跑”[11]
    
    实际上,在满清自己的档案文件里,同样有屠杀镇压泸溪苗民起义的记载,可谓铁证如山!
    
    顺治五年八月初四日的《湖广总督罗绣锦揭帖》里说“又据该镇塘报内称:叛逆姚启虞攻犯泸溪,职先遣中军康万□,扑剿未尽,又经遣发官兵往寨攻剿……逆贼姚启唐被伤二箭,复又中一鸟枪,众贼()斩无数。次日姚启虞纠合逆苗千余,分布各山奔峒救援,职等官兵奋勇扑杀。”[12]
    
    顺治六年十二月的《湖南辰常总兵徐勇题本》里更是把湖南各地的苗族同胞和汉族人民并肩抗清,让满清主奴着急跳脚,请求调集大兵来屠杀镇压之事交代得清楚:
    
    “恭报辰属急切情形,并乞耑勅大兵,务期大定,以靖边圉事。窃照辰、常昔为腹里,今作边陲,界连未开之黔、粤,实当湖北之要冲,且苗瑶杂处。惟辰属一州六县,或有相去红黑诸苗于数十里之外者,或有比邻而居者,沅州、镇筸为最,泸溪、溆浦次之,……即永、保二司也,名曰就款,虽书清号,而犹复用明印,强项虎视,实为阳顺阴逆可知。更有茶溪之十王,泸溪之姚三,啸聚焚掠,出没司苗,为害最深”[13]
    
    到了这里,事情已经一清二楚了,湖南的湘潭也好、凤凰厅、泸溪的苗民也好,都是被满清屠杀的重灾区。结果到了某些无耻之徒的嘴巴里,两张嘴皮子一翻,断章取义一下,就给栽赃到了明朝头上。
    
    人能无耻到这个地步,也确实令人叹为观止。
    
    实际上,类似这种性质的嫁祸栽赃,数不胜数。就如那个“刘伯温爱大元”说的“民间不仅留下了‘朱元璋血洗湖南’的传说,还留下了朱元璋‘血洗山东’的传说。山东徐、鲍两姓族谱,几乎一字不差地记有下列文字:‘自大明洪武即位,常遇春将军率花马军平山东道,平而复起者再三,于是赫然斯怒,所过州县无论盗贼良贱,概行诛戮,虽有存焉,然百不一二,是以地广人稀’”
    
    这个所谓的民间传说,以及“山东徐、鲍两姓族谱”无一例外,自然又是满清时期炮制出炉的。
    
    令人纳闷的当然是,这些满清奴才为了解释满清初期山东的地广人稀,却拿三百年前的明朝来作为理由,这不仅是无耻,而且只能说头脑有些贵恙了。这些奴才对满清眼前的屠杀只字不提,却突然兴致大发,传说起三百年前的明朝初年的情况来了。这是什么样的一种精神状态啊?
    
    实际上所谓的传说也好,族谱也好多半是乾隆之后才炮制出来的。因为就在乾隆老爹当政的雍正时期,雍正还亲自供认说“近日尚有山东人张玉、假称朱姓。托于明之后裔。……从来异姓先后继统,前朝之宗姓臣服于后代者甚多。否则隐匿姓名,伏处草野。从未有如本朝奸民,假称朱姓,摇惑人心,若此之众者。”。
    
    可见就在雍正时期,山东当地有传说也只能是传说满清屠杀的凶残,以及对明朝的怀念,所以要造反,也都假托明朝后裔,以此号召人心。
    
    实际上,我们通过第一章和第二章,已经清楚地看到,山东恰恰是满清屠杀的重灾区。
    
    实际上把这些奴才炮制的谎言里主角换一下,“自满清顺治即位,清军扫平山东,平而复起者再三,于是赫然斯怒,所过州县无论盗贼良贱,概行诛戮,虽有存焉,然百不一二,是以地广人稀……”几乎是严格符合清初的山东情形。
    
    我们不妨把这话和满清自己档案里的记载对照一下,顺治四年七月的《江西道试御史蔡应桂题本》中说
    
    “今就山东一省而论,盗贼滋蔓,烦大兵之剿灭,且及一年,而歼之未尽歼,大兵撤而再发,贼众熄而复起,州县屡报失守,……,诛不胜诛,是又以从贼而死者也乎。苟真心从贼,何所遁其天诛,但其从贼亦死,不从贼亦死,觉小民全无一线生路,为可悯耳。虽然,此犹可曰:胁从之徒也,至于攻克所至,未免玉石俱焚之叹。此良民与贼众分途之际,关系天心民命尤切,该除暴以安良,非以屠良。”[14]
    
    还有顺治四年四月的《山东巡抚吴达题本》中说“东省民命于今日,非独臣按部者目击其伤,九重之上,亦心悲其可怜。……既征其熟,复迫其荒,户绝者,难之鬼输,幸存者窃悲其邻壑……微臣巡历所至,如高、濮等州,范、汶、茌等县,极目荒芜,此固昔日户部履亩躬查之区,臣不敢渎陈。即其他素号繁邑,际此贼氛,人民流离播迁,户口之存亡,家室之聚散,又一变矣。”[15]
    
    这些描述,和满清炮制的所谓“民间传说”,以及“山东徐、鲍两姓族谱”当真是若合符节,只要把清军代入,那基本就是实录了。
    
    满清的主子和奴才,看来确实有一个癖好,那就是把他们自己的滔天恶行如实记录下来,然后把罪行的主体换成是明朝洪武。
    
    这样一个伪造历史,栽赃嫁祸达到如此登峰造极,丧心病狂,毫无羞耻的政权,在人类历史上也可谓空前绝后了。
    
    类似“刘伯温爱大元”之类炮制的栽赃谎言,又岂止于此,我上面列举的这些也足够说明问题了。
    
    以后一般的读者,如果自己没有精神心力却查阅原始史料核对,对刘伯温爱大元之类炮制的文章,基本可以付之一笑,此类虮虱之末,他们伪造历史的面目既然已经充分暴露,再跳梁,也不过徒增丑态而已。
    
    回头一看,我写的这篇澄清明末清初人口问题的文章,到这里已经有接近二十五万字了。
    
    我个人之力量有限,心力有限,精神有限,也只能到这里告一段落了。要彻底声讨满清之罪行,恢复明朝之真面目,工作之浩大,非个人之力所能办。我也只能做到这个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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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11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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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陈鲲, 刘谦《 醴陵县志:民国》,影印版,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年出版
    
    
    
    [2] 《明清史料甲编》第2本,一三九页
    
    [3] 《明清史料丙编》第10本,九一零页
    
    [4] 《明清史料丙编》第4本,三二六页
    
    [5] 李长祥《天问阁文集》卷一,《汉江女子传》
    
    [6] 何键《醴陵何氏五修族谱》,影印版,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 2002年出版
    
    [7]《湖南府州县志,凤凰厅志》,故宫珍本丛刊第164册
    
    [8]故宫博物院《湖南府州县志 永顺县志 泸溪县志》,影印本,海南出版社2001年出版
    
    [9] 《湖南府州县志 永顺县志 泸溪县志》第195页
    
    [10] 《湖南府州县志 永顺县志 泸溪县志》第252页
    
    [11] 湖南省泸溪县志编纂委员会《泸溪县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出版
    
    [12] 《明清史料甲编》第3本,二三一页
    
    [13] 《明清史料丙编》第8本,七六五页
    
    [14]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五九页
    
    [15]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五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