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没有法家,儒表法里本为一家
秦朝暴政十大罪行是儒学的产物
历史昭示,秦始皇是“暴君”,秦朝是“暴政”,“秦法”是“恶法”,“秦制”是“儒制”。
然而,自西汉以来,儒家却把暴君秦始皇和暴政秦朝的种种罪恶,一概归罪于所谓“法家”。笔者认为,先秦诸子百家学说多见涉及“法”的观念,孙叔敖、管子、老子、墨子、孔子、邓析等,均是其中典型例子;因此,不存在任何独立的所谓“法家”。而儒家杜撰出所谓“法家”,其目的,在于为儒学实施“金蝉脱壳”之计,即把孔子儒学中与“礼乐”相应的“刑法”内容,从中切割出去,既掩盖孔子儒学的丑恶本质,全面强化儒学的欺骗性,又湮没墨学关于“义法”的进步的法学观念等,可谓一石多鸟。
孔子儒学是一种“帝王之术”。无“霸”不成“王。“帝王之术”即是“霸王之术”。“霸”即强横占有。因此,任何试图成就“帝王”之业的政治野心家,都具有一种“不正”、“不义”的心术。“不义”的心术,必然要产生一系列“不义”的事物,如大兴“不义”的战争,强敛“不义”的权力,炮制“不义”的法律,推行“不义”的政治,等等。秦始皇正是一个集“五不义”于一体的人。“五不义”成为“六暴”的催化剂。简言之,秦朝暴政的种种罪行,均可从孔子、荀子、邹衍、商鞅、韩非等先秦儒家那里,找到直接的思想依据。即是说,秦朝暴政是孔子儒学的必然产物。
秦朝的暴政、暴行,可以说罄竹难书,不胜详录。这里仅归纳其主要方面,初步列出十一条主要罪行,概称“秦朝暴政十大罪行”。“十一”之“一”,表明秦朝暴政的罪行,远不止这些,当由读者补充上。其十一条主要罪行,即残暴冷血,侵吞六国;妄称“皇帝”,挟暴力以“立私权”; 更名“黔首”,视平民百姓为奴隶;恶法暴刑,摧残人民;禁文书、“私学”,实行专制愚民思想文化;繁税苛敛,陷民于水火;馋杀成性,滥杀无辜;滥造宫室陵墓,竭民财力;炮制秦篆,用繁废简;推行邹衍迷信学说,宣扬封建迷信思想;贪婪自私,穷奢极欲,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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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残暴冷血,侵吞六国
秦朝的建立,是以暴力侵吞其它六国为重要标志的。“侵吞”,即侵犯、吞并。对此,秦始皇(前259-前210)不仅毫不掩饰,而且大加炫耀。如秦传世实物《秦诏版》铭文记称:“廿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诏”即皇帝的诏书。在《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诸种记载里,多处提到秦始皇“尽并兼天下”、“初并天下”、“兼有天下”等。“并兼”、“初并”或“兼有”等含义,即与侵犯、吞并相通。秦始皇以暴行所获得的一人“得意”之际,正是南北方各国人民成为亡国奴、受尽奴役压迫之时。
秦始皇以战争形式侵吞六国,是对其先人“侵天下”、“吞天下”(《史记.苏秦列传》)的政治阴谋的一种继承。战国秦国自秦孝公渠梁(前361-前338在位)至秦庄襄王子楚(前249-前247在位)为止计六世,为了成就名儒商鞅所主张的“霸王”之业,也就是实现孔子所谓“平天下”、“王天下”的政治主张,相继对其它各国,进行了长期暴虐惨烈的战争准备,以掠夺、侵占他国的土地、人民和财富等资源为最终目的。其战争方式和手段之暴虐、残酷、惨烈、冷血,几乎史无前例。这一点,从秦昭王稷(前324-前251在位)时,秦国与赵国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先是溺杀2万余赵国降卒,继而坑杀40余万赵国降卒的暴虐罪行中,“流血成川,沸声若雷,使秦业帝”(《战国策.秦策三》),即可获得充分证明。
秦王赵政“怀贪鄙之心”,“继六世之余烈”(《史记.秦始皇本纪》)。在名儒李斯所谓“成帝业,为天下一统”(《史记.李斯列传》)等的教唆和谋划之下,全面继承并实践了孔学所谓“平天下”和“王天下”等反人类文明的政治主张。一方面“阴修甲兵,饰政教”(《史记.李斯列传》),欺蒙本国人民;另一方面,则对各国采取分化离间、远交近攻、连横等阴谋和策略,历时二十余年的持续惨淡经营,终于在秦朝建立之前九年间,先后相继侵吞了韩、魏、赵、楚、燕、齐等六国。秦、赵长平之战的极端冷血先例,为后来秦国侵略战争树立了历史样板。尽管现存流行文献不见秦灭六国进行多场“屠城”的具体情节记载,但“秦遂以兵灭六王,并中国,外攘四夷,死人如乱麻”(《史记.天官书》)的记载,却形象地描述了当时的战争概况。即是说,那“死人如乱麻”,也就是尸横六国朝野,血流遍地,这就活生生地描述了秦吞六国,其侵略战争性质的暴虐、残酷、惨烈和冷血的程度,不逊于秦赵长平之战。而秦朝建立之后,秦始皇还继续在军事上大举“外事四夷”,侵犯南越和百越等,其屠城“死人如乱麻”的情境,也势必一再重演的。
先秦尤其是战国,七国之间彼此的关系,是完全平等的,用当今的话说,均是“主权”国家;尤其是南方楚国等,始终均是各自独立自主的国家,决不是儒家所胡诌的什么“诸侯国”,其历史比秦国要久远得多。秦王赵政动辄以土地兼并战争和种族兼并战争的方式,以残暴手段相继吞灭六国,杀人无数,是一宗最严重的反人类罪行。它不仅直接造致到相关各国的毁灭,社会长期高度混乱,发展停滞甚至倒退,而且造致到普遍百姓极端贫困,民不聊生。所谓“夫秦为无道,破人国家,灭人社稷,绝人后世,罢(音疲)百姓之力,尽百姓之财。”(《史记.张耳陈余列传》)所谓“夫秦,虎狼之国也,有吞天下之心。”“秦取天下,非行义也,暴也。”(《史记.苏秦列传》)所有这些记载,即深刻地反映了秦国对六国所发动的战争,是完全非正义性质的侵略战争。必须指出的是,春秋战国各国之间互相攻伐是常事,但秦以极端的残暴冷血手段,“攻伐无罪之国”,却是反历史潮流而动,胜之不义。
秦王赵政发动对六国的侵略战争,其思想渊源发端于孔子儒学的“王天下”政治主张。早在秦孝公时期,即遵循商鞅的变法策略,为实现“霸道”的帝业迈开了第一步。秦昭王时,他对游秦大儒荀子所兜售的那一套“隆礼重法”的儒家治国模式说教十分赏识,称“善”不已(《荀子.儒效》)。不久,即暴露了秦王企图当“天子”的政治野心,如“昭王十九年,秦称西帝,齐称东帝。”(《史记.穰侯列传》)即是证明。大意是说,公元前288年,秦昭王自封为“天子”(即西天子),但因惧怕齐国的反对,故又假装尊齐闵(一作愍)王为“东天子”。至秦王赵政即位,吕不韦为秦相,“招致宾客游士,欲以并天下。”(《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千门客多是儒生,进一步证明了秦国推行孔子儒学,由来已久。秦王十年罢黜吕不韦,更是听从大儒荀子弟子李斯的教唆,“成帝业,为天下一统,此万世之一时也。”为此甚至“秦王拜斯为客卿” ,由“李斯用事”(《史记.李斯传》),尊为王者师。可见,在诸秦王相继以暴力侵吞六国的问题上,荀子与李斯师徒等儒者,与之关系密切,功不可没。此是后话。
一心妄想实现其“帝业”的秦王赵政,其思想渊源不仅源于孔子儒学的“王天下”,而且源于孔子所谓“天下有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论语.季氏》)这就是说,既然妄想“成帝业”、 当“天子”而“王天下”,那么“征伐”六国的“权力”即是“天子”的权力,当时可能被当作“征伐”各国的理由或借口。因此,李斯之流胡诌什么六国“贪戾无厌,虐杀不已”, 秦侵吞六国是“兴兵诛暴乱”,“诛残贼”(《史记.秦始皇本纪》),简直就是一副“周天子”征伐所谓“诸侯”的腔调。值得指出的是,秦国之所以多出“暴兵”,西戎人的野蛮固然是因素之一,但却是对孔子所谓“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论语.宪问》)的思想的继承、创新和发展。而吕不韦所谓“战陈(阵)无勇,非孝也。”(《吕氏春秋.孝行》)的说教,显然也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
以侵吞别人国家为最终目的的任何战争,都是违反人类社会公义的不义战争,是全社会的公害。先秦诸子百家多反对侵略战争,墨子是其中典型例子。墨子认为,“攻伐无罪之国”,即“不义攻国”,属于非正义的战争;“繁为攻伐,此实天下之巨害也”,“不可不非”(《墨子.非攻》)。这就是说,以侵吞别人国家为最终目的的任何战争,都是违反人类社会公义的不义战争,是全社会的公害,必须加以坚决地反对、揭露和批判。所谓“今之世学者多非乎攻伐。”(《吕氏春秋.振乱》)反映了先秦时期普遍人们对于不义战争的强烈反对。
秦始皇相继所发动的侵略战争,不仅是滥杀、强奸、抢掠等罪恶的罪恶渊薮,而且是造致六国人民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离乡背井,痛失家园故国,甚至于成为亡国奴的罪恶渊薮。如果说,秦始皇把战争当作建立美好社会制度、推行公义和实现正义的一个政治契机,那么那样的战争是人民的一种现实“短痛”,值得商榷;但把战争当作“立私权”、施私法、行私政的一个政治契机,把人民推向苦难的历史深渊,制造历史“长痛”,则应当坚决地加以反对。秦始皇所选择的是后一种,即把战争当作“立私权”等的契机,把各国人民推向苦难的历史深渊,就应当坚决地加以反对。
2012年10月3日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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