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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向大家推荐唐奇好友杜车别的著作 [打印本頁]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1:50     標題: 向大家推荐唐奇好友杜车别的著作

向大家推荐唐奇好友杜车别的著作



杜车别是著名的思想家、史学家、文艺评论家、“正统明史学派”的主要代表。实名孙海宁,上海市嘉定区人。


1978年出生,1996年进入上海大学数学系学习,先后获应用数学学士、理学硕士学位。


杜车别是汉网最有攻击力的战神之一。



明末清初清军屠杀人口总数规模之初步考察及相关人口问题



前言



  我因为写了一些澄清明清历史的文章,始终有人要往我身上扣极端民族主义的帽子,皇汉纳粹的帽子。


  


  真是奇哉怪哉!


  


  竭力掩盖粉饰纳粹民族屠杀罪行,不叫极端民族主义;正视并严厉批判纳粹屠杀罪行的,反倒叫做极端民族主义!


  


  对历史上进行民族屠杀的满清刽子手拼命漂白、涂脂抹粉,乃至拍成无数电视剧来给观众洗脑的不叫极端民族主义;主张正视满清这一最丧心病狂的民族压迫民族屠杀政权,严厉批判历史上一切民族迫害民族屠杀罪行的人,反倒成了极端民族主义!


  


  我们当然要无条件维护民族团结!


  


  彻底清除一切粉饰民族屠杀,民族压迫的行径,这才叫民族团结!以史为鉴,防止一切民族屠杀民族压迫历史的重演,这才叫维护民族团结!


  


  坦坦荡荡,光明正大的承认,一个国家可以有不同民族,一个民族可以分布在不同国家,对某些脑残来说就这么吃力?


  


  坦坦荡荡承认,民族平等就是一个国家对所有这个国家的公民提供同等政治经济权利的保障,而不论其民族,对某些脑残就这么吃力?


  


  坦坦荡荡的承认,不能因为今天的民族分布情况,而歪曲篡改历史,把历史上的屠杀侵略粉饰洗白,对某些脑残就这么吃力?


  


  这些脑残才是真正破坏民族团结,恶化民族之间友爱气氛的蠹虫!


  


  日本人侵略过屠杀过中国,但只要日本人认识到历史的罪行,丝毫也不影响今天他和中国的友好。


  


  满清更是如此,为满清灭绝人性的屠杀张目粉饰的骨干力量恰恰是汉人当中的大量败类,这些败类才是破坏民族团结,破坏民族友爱的元凶!


  


  一个人,哪怕他原先是日本人,只要他加入了中国的国籍,就享受任何一个普通中国公民都有的待遇,都得到应有的尊重,这叫民族平等。


  


  但所谓的民族平等,绝不是因为一些日本人加入了中国国籍,就认为他祖先那些在中国烧杀抢掠的屠夫刽子手,那些叫嚣侵略合理、压迫合理的强盗,也成了所谓的中国人。


  


  所谓的民族平等,绝对不是因为一个原先的日本人拥有了中国的国籍,就可以篡改历史,就可以给历史上的日本侵略者涂脂抹粉。


  


  所谓的民族平等,绝对不是把历史上类似东突藏独的分裂集团、杀人抢劫集团,分裂得逞之后再大搞侵略,大搞民族屠杀的统治集团美化粉饰成明君圣主。


  


  这不但不是什么民族平等,不是什么维护民族团结,恰恰是最为恶劣,最为无耻的破坏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



作者 杜车别


    


    目录


    


    第一章、满清屠杀的规模究竟有多大... 5


    


    第一节、曹树基炮制的崇祯时期四千万人口损失怎么来的?... 7


    


    一、对清军四次入关屠杀人口数量只字不提... 7


    


    1、崇祯十一年末到十二年初清军的大屠杀... 8


    


    2、崇祯十五年末到十六年初清军入关的大屠杀。... 12


    


    3、崇祯二年和崇祯九年,清军的大屠杀。... 13


    


    4、清军四次入关屠杀的人口综合评估... 14


    


    二、曹树基炮制的瘟疫人口损失... 15


    


    三、对流寇战乱人口损失的夸大... 20


    


    1、李自成在河南的情况... 21


    


    2、张献忠以及崇祯时期四川地区的情况... 27


    


    3、崇祯时期内战造成人口损失的总结... 30


    


    四、效仿曹树基也来统计一下所谓崇祯时期分府分省人口的合计... 35


    


    第二节、明代人口总量在三亿到四亿之间... 38


    


    一、明代册籍人口的严重失实... 38


    


    二、对明朝人口年均增长率和人口总数的估计... 40


    


    1、以前学者估计明代人口增长率的方法及其错误... 40


    


    2、北宋一百多年内的年均人口增长率... 41


    


    3、民国时期的人口年均增长率... 42


    


    4、明代人口年均增长率的确定及人口总数的估计... 43


    


    三、从粮食产量检验对明代人口总数的估计... 45


    


    四、明代农业劳动力的人均产量以及达到的生活水平... 51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1:50

五、根据人均产量,对明代农业人口比例的推算... 54
    
    六、明代西方传教士看到的明代人口数量和农业生产情况... 57
    
    1、曾德昭的记录... 57
    
    2、盖略特•伯来拉《中国报道》... 58
    
    3、克鲁士《中国志》... 58
    
    4、马丁·德·拉达修士的记录... 61
    
    5、《利马窦书信集》摘录... 63
    
    6、《利玛窦中国札记》(《基督教远征中国史》)... 64
    
    第三节、明代城市人口数量的估计... 65
    
    一、对明代城市人口密度的基本估计... 65
    
    1、古代城市和现代城市的区别... 65
    
    2、以明代上海为例估算当时城市人口密度... 67
    
    3、明代城市的基础设施是否能容纳高密度人口?... 70
    
    (1) 城市供水排水问题... 70
    
    (2)环境卫生和水源清洁问题... 72
    
    (3)垃圾、粪便处理问题... 73
    
    (4)城市使用的燃料问题... 74
    
    4、其他... 74
    
    二、明代人口二百万上下的特大型城市... 75
    
    1、以前对李伯重、曹树基的批驳... 75
    
    1、明代杭州城市人口在二百万以上... 76
    
    2、明代苏州人口三百万左右... 79
    
    3、明代南京城人口三百万以上... 89
    
    4、北京城市人口两百万以下... 91
    
    5、广州... 92
    
    三、明代百万人口左右的大型城市... 96
    
    1、扬州... 96
    
    2、临清城... 99
    
    3、南昌... 101
    
    4、赣州... 103
    
    5、其他(济南、福州、开封、武昌等)... 105
    
    四、明代普通府、州、县城等中小型城市的人口数量... 107
    
    五、明代城市人口数量的总结... 109
    
    第四节、满清屠杀人口数量的初步估计... 110
    
    一、抗清斗争的主体正是百姓平民... 111
    
    二、抗清主体为老百姓的后果... 116
    
    1、轻易就被屠杀镇压... 116
    
    2、反清斗争席卷全民,绵延不绝... 117
    
    3、大明百姓面对满清兽军时的气节... 120
    
    三、满清屠杀概况... 121
    
    1、满清头目自供的凶恶残暴... 122
    
    2、用刀屠杀之外经济剥削造成的人口灾难... 124
    
    3、被满清屠杀的各地惨况... 129
    
    四、分省估算清初屠杀人口两亿以上... 133
    
    1、辽东... 133
    
    2、甘肃、宁夏... 135
    
    (1) 明代甘肃人口数量的估计... 135
    
    (2)满清在甘肃的屠杀情况... 138
    
    3、四川... 141
    
    (1)明末四川人口总数的估计... 141
    
    (2)张献忠屠川之说的辨析... 143
    
    (3)满清才是屠川元凶... 150
    
    4、山西... 156
    
    5、其他... 156
    
    6、粗略总结... 159
    
    五、满清镇压太平天国及回族起义与清初屠杀的比较... 159
    
    1、满清镇压太平天国的屠杀造成人口损失数量超过一亿... 159
    
    (1)前辈学者对满清奴才疯狂屠杀真相的揭露和鞭挞... 160
    
    (2)满清屠杀太平天国人口规模的数据分析... 163
    
    2、满清镇压同治回族同胞大起义屠杀两千万以上... 166
    
    3、总结以及和明末清初屠杀人口的对照比较... 167
    
    六、按照人口增长率回溯清初屠杀人口规模也在两亿以上... 169
    
    第二章、清初户口人丁数字和实际人口数字间的关系... 171
    
    1、关于人丁概念的辨析... 171
    
    2、更进一步分析何炳棣概念上的混乱... 173
    
    3、清朝前期的人丁数字和实际人口之间的关系... 178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1:51

第三章、满清的屠杀与栽赃... 183
  
  一、伪书《明兴野记》(俞本《纪事录》)... 185
  
  1、清人造伪书篡改历史蒙骗世人的劣迹... 186
  
  2、伪书《明兴野记》改名原因辨析... 188
  
  3、从空气里冒出来的作者编者和羞于见人的“俞本”官职... 188
  
  4、从内容源头对照分析来看,《明兴野记》伪书性质铁证如山... 191
  
  二、满清官修地方志中的种种栽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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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09:14
  第一章、满清屠杀的规模究竟有多大
    
    
    关于葛剑雄、曹树基这两位编着的《中国人口史》的明清时期部分,我过去在明朝灭亡原因的书稿中就说了
    
    “仅仅以中国人口史明代卷以及清代卷开头为例,到处都充满了随心所欲信口开河的论证。许多地方连基本的考证都谈不上,往往是凭借他们自己的主观认定,想确定哪个数字就哪个数字,想采用哪条记载就采用哪条记载,而且基本的理由也不给出,唯一的理由大概也就是某个数字看上去更符合他们的需要。”
    
    “在他们的著作中许多地方对明代的记载都粗暴否定,而又不给出起码的反驳意见,一句不可信,或者不可能,就算了事。在关于明末清初人口大减少的问题上,更是指鹿为马,为清朝大屠杀极尽开脱之能事。对他们的人口著作,应该很值得写一篇专门的文章加以仔细辨析,不过这并非是这里的任务,所以还是暂且放下吧。”[1]
    
    说是值得写一篇专门的文章,但实在懒虫入骨,所以好几年过去了,到现在也没有动手。现在感谢南湖_秋水此人的鞭策,总算在这里要写一下了。
    
    葛剑雄、曹树基两人为了给满清屠杀的罪行开脱,竭力无限度夸大明朝崇祯时期灾害战乱的人口损失,炮制出了所谓崇祯时期就损失人口四千万的谎言,竭力压低满清入关后屠杀造成的人口损失,宣称仅仅是据点式的破坏。凡是能够往流寇,南明身上推的就尽量往上面推,实在推不了的,就往瘟疫上推。总之,他们要达成的结论就是满清屠杀是小意思,算不了什么的。
    
    有些地方颠倒黑白的程度,甚至可以让他们几百年前还稍微能承认一点事实的满清主子都自叹不如的地步。
    
    比如曹树基在《中国人口史》明代卷,有这么一段话:
    
    “清兵入关以后,南明军队以川中南部为基地,坚持抗清。南明军队对地方的残害,并不亚于张献忠部、‘摇黄’部对人民的屠杀。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的‘张献忠屠蜀’可以理解为明末清初少几十年间四川人口的非正常死亡。”[2]
    
    也就是他们的意思是,人口的死亡主要是抗清的南明军队,摇黄部残害的,至于清军如何,他干脆在这段话里避而不提。
    
    而实际上所有抗清力量无一例外都有大量平民的自发组织参与(见后文)。自己屠杀自己,自己毁掉自己的支持基础,能下这种论断,只能说是维护满清的心理已经到过度偏执和歇斯底里的程度。
    
    把清军罪行抛在一边,无法全部栽赃给张献忠,就进一步栽赃给南明军队,这是尚有点廉耻的几百年满清御用文人都无法诉诸笔墨的谰言,葛剑雄和曹树基这两个现代人却说出口来了。
    
    满清头子雍正自己在一段话里都承认清军屠杀平民对整个人口损失的巨大影响,在,雍正谈到清初人口大量死亡的时候,除了把责任归咎到流贼头上,也不得不承认满清军队的疯狂屠杀行为
    
    “其不法之将弁兵丁等,又借征剿之名,肆行扰害,杀戮良民请功,以充获贼之数,中国人民死亡过半。即如四川之人,竟致靡有孑遗之叹。其偶有存者。则肢体不全。耳鼻残缺。此天下人所共知。”[3]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1:51

注意,雍正这里还只是说的杀戮良民,也就是那些愿意屈服在满清淫威之下的百姓尚且都有许多被满清兵丁所杀。对雍正这样的满清统治者来说,如果是杀戮不肯剃发的百姓,那就是杀得合理,杀得应该了。
    
    即便仅仅从满清统治者的自供来看,已经可以想见满清屠杀规模之骇人听闻到什么程度。而葛剑雄、曹树基这两人居然连满清统治者自己都承认的东西都要讳饰掩盖!
    
    而曹树基之流在疯狂夸大李自成、张献忠等叛乱军队杀人时,大量引用清朝官方修的地方志,并说顾诚等人是因为意识形态原因所以故意降低所谓“农民起义军”的杀人数量。以便用此来论证人口损失大部分是崇祯期间内战造成的,清军入关与之相比不算什么。
    
    但事实果真如此么?
    
    我们不妨引用一下同样仇视痛恨“农民起义军”,痛骂李、张为流寇的民国李光涛的话来看看。李光涛虽然在袁崇焕、毛文龙问题上有自己的偏见,但他是编辑明清大内残余原始档案的第一线参与者,对流寇、建虏都无好感,并无特别偏袒某一方。
    
    他的判断是什么呢?
    
    在甲申之前,清军就曾经有四次通过长城绕道进关,杀戮抢掠地方。李光涛在引用明代官员的描绘清兵在地方上杀戮惨况的档案奏疏之后,有这样的评论“各书皆言李自成、张献忠,残忍嗜杀,亘古未闻,而此乃云‘虏变视流寇万万不同’,即此可以证明建祸实比流寇为烈”。
    
    他引用的“虏变视流寇万万不同”这句话出自原任工科都给事中的王猷,说的是崇祯十一年清兵入关,包括王猷家乡赵州在内的北直隶幅员三千里地方被“焚杀异甚,惨毒未有”。所以王猷要和以前“流寇”进犯的时候对比,流寇来的时候,不过是杀了些举人:“流寇犯赵,举人李让等死焉”,而现在是“虏破之余,城内士民不满三百”。这才导致王猷强调“虏变视流寇万万不同”。
    
    这些明代原始档案中的记录,却是满清的御用文人和走狗所篡改不了的,而葛剑雄、曹树基之类自然宁可把顺治、康熙、乾隆一直到光绪这类满清官府下令修纂的县志大引特引,对真正原始档案的记载能避就避。
    
    是否满清在1644年正式入关之后,屠杀行径就收敛了点呢?非也!大量原始档案表明,清军非但没有收敛,反而更加疯狂地进行屠杀。
    
    李光涛说“凡此屠掠,后来顺治中,更酷烈无比。即如多尔衮入关之初,据《(明清史料)丙编》页497,犹有‘论一省一城,□不剃头者,即发兵进剿’之令。于是前前后后之许多屠城,皆与此言为一事。即如顺治四年十月二十九日高明之屠,据两广总督佟养甲揭帖‘凡系蓄发者,尽行诛戮’诛尽之后,于是始‘传令封刀’,见丙编页六三九”
    
    “据《明清史料甲编》二至六,凡五本,《丙编》五至十,凡六本,共十一本,此十一本之史料,几于页页俱杀人纪事。而此杀人之本章,所蒙之朱批,大都又皆曰:知道了,有功官丁,兵部察奏”
    
    “此十一本史料,如以当初整个顺治朝之全部档案计之,其所占之数量,只仅仅千中一二而已、千中之一二,杀人之酷烈,犹如此可畏。”
    
    “清人之杀人比之流寇之杀人,更残忍,更无数。虽然,此残忍嗜杀之结果,于彼亦不利。【丙编】页六五三户部题本(以下题本内容是江西被屠之后杳无人踪的惨况)”[4]
    
    以上还仅仅是笼统而谈,下面我们不妨针对更具体的例子来看一下,葛剑雄、曹树基二人在明末清初的人口损失问题上撒了多少的谎!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1:52

第一节、曹树基炮制的崇祯时期四千万人口损失怎么来的?
    
    
    曹树基等人为掩盖粉饰满清屠杀罪行,真是煞费苦心,对崇祯时期所谓的人口损失浓墨重彩,大做文章。
    
    他们无非是希望利用人们的一个错觉,既然是崇祯时期的人口损失,那自然就只和明朝,和流寇有关了,没有满清的什么事情,再在这个基础上,任意夸大渲染,就可以达到目的。
    
    但机关算尽太聪明,恰恰就是在崇祯时期人口损失的论述上,就已经暴露露出了他们篡改历史的行径。
    
    在阐述明末人口减少时,所引用的资料几乎都是清修地方志,而这些清朝官修的地方志本身就对满清罪行极尽粉饰掩盖之能事,妄图把人口减少都栽赃到明末时期。
    
    在明末人口减少这一个章节中,标明引用的119条文献注释中,只有两条是万历时期的地方志,而且还是用来说明瘟疫造成的后果,一条是引用史语所明清档案明亡后汉奸骆养性的话证明天津的瘟疫,还有零星几条是清初声讨流寇的著作如彭孙贻的《流寇志》,郑廉的《豫变纪略》之类(其引用还是篡改原意,断章取义性质,这点我们后面会说明。剩下一百多条就清一色全是清朝官方修纂的地方志,随便翻到某一页,看下面的注释,触目所见几乎都是顺治康熙乾隆同治光绪地方志等等。
    
    当然如果明末清初的史料只剩下清廷奴才爪牙纂修的这些地方志,那或许葛剑雄和曹树基之流还真能把谎言圆到底,但世界上的事终究是不能让他们这么如意的。
    
    一、对清军四次入关屠杀人口数量只字不提
    
    
    在崇祯年间,清军就有四次入关,在各地疯狂抢掠屠杀,由此造成的人口损失是极为巨大的,北直隶和山东尤其是重灾区。对此众多清朝官修的地方志自然绝口不提,但完全可以通过其它明清原始档案得到证实。
    
    而葛剑雄、曹树基等人对此是一个什么态度呢?他们把大量档案记载当作不存在一般,甚至连起码的逻辑都不顾,完全按照清廷奴才纂修的地方志的口径,说清军四次入关造成的人口损失是不值一提的。
    
    曹树基说“北直隶、山西和山东三省大约有100万以上的人口被掳北上,其中北直隶地区的人口至少达50万人以上。清兵入境主要涉及北直隶的北部地区,且不发生于同一年份,若以一个标准时点进行计算,所造成的损失可能并不很大。因此,对于这类人口损失暂不考虑。”
    
    一个轻飘飘的暂不考虑,就把满清在崇祯时期就犯下的大规模屠杀平民的罪行掩盖无疑了,而实际上曹树基不是暂不考虑,而是压根不考虑!
    
    所谓损失并不很大,光以他字面上所提及的100万人口掳掠来计算,就已经是很大的规模,更何况清军是只掳掠而不屠杀吗?
    
    就算不掌握史料,仅从情理推断,即便是移民一百万人,如果安置工作不做好,就势必造成大量人口死亡。更何况是强行掳掠,有多少人是自愿背井离乡家破人亡被掳掠到苦寒的东北?因为反抗,被屠杀的人有多少?这些曹树基之流自然是完全不考虑的。
    
    如果结合具体史料的话,就更可以看出曹树基等人在崇祯时期,山东和北直隶的人口损失问题上是如何撒谎造假!
    
    关于崇祯时期北直隶的情况,曹树基说死了很多,都是瘟疫病死的,还有流贼杀死的。
    
    山东的情况,曹树基是这样写的“在地方志的记载中,(山东)受到明末战争影响较大的县份屈指可数,死于战争的人并不很多,加上迄今未发现崇祯年间山东境内有大的传染病流行,因此山东的人口损失,可能小于北直隶和河南。”[5]
    
    也就是崇祯期间,山东受战争影响死亡人口不多!
    
    总之两地死亡人口,一个是和清军无关,一个就是所谓受战争影响死亡人口不多!
    
    事实是截然相反,清军在崇祯十一年入关,崇祯十五年入关,北直隶和山东每次都是数百万平民被屠杀。对这些屠杀,李光涛在《论建州与流贼相因亡明》一文引用档案文件有初步论述,我在他的基础上,对其引用资料一一查对,并补充一些档案材料,以更进一步,更充分、更完整揭露满清屠杀罪恶。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1:52

1、崇祯十一年末到十二年初清军的大屠杀
    我们先引用清修的《明史》《崇祯本纪》里对这次清兵入寇的记载
    
    九月辛巳,“大清兵入墙子岭,总督蓟辽兵部侍郎吴阿衡死之”;
    
    十一月戊辰,“大清兵克高阳,致仕大学士孙承宗死之。”
    
    十二年春正月庚申,“大清兵入济南,德王由枢被执,布政使张秉文等死之”
    
    二月乙未,“大清兵北归。三月丙寅,出青山口。凡深入二千里,阅五月,下畿内、山东七十余城。”
    
    这是一个概况,关于这次清军行动,在辑录满清官修实录而成的《东华录》里有更详细的记载,崇德四年三月(即崇祯十二年三月):
    
    “左翼睿亲王多尔衮奏:臣等毁明边关入,两翼兵马,约会于通州河西,由北边过燕京,自涿州分兵八道,一沿山下,一沿运河,于山河中间,纵兵前进。燕京迤西千里内六府俱已蹂躏,至山西界而还。复至临清州,渡运粮河,攻破山东济南府,至津南天津卫。克城三四十,降城六,败敌阵十七,俘获人口二十五万七千八百八十”
    
    “右翼贝勒杜度等疏云:臣等从明燕京西至山西界,南至山东济南府,蹂躏其地,克城十九,降城二。败敌阵十六,杀其总督二,及守备以上官百余员。生擒亲王、郡王、奉国将军各一,俘获人口二十万四千四百二十有三”[6]
    
    综合多尔衮和杜度两人所奏,这次清兵蹂躏北直隶、山东,不屈服而被清军打下来城池合计五十九座,投降的城池八座,合计取城是六十七座,离明史所载七十余城还差几座城池,当以明史为准。掳掠人口则合计达到四十六万多。
    
    那么屠杀的情况如何呢?我们先来看山东。
    
    崇祯十三年正月《兵部题<山东巡抚王国宾题>稿》中说“据山东右布政使侯国安呈称:东省自罹虏乱,数百万钱粮,悉无可问。……本司于本年(当系崇祯十二年)六月初三日,方始入境,所过地方,由黄河以抵济南,计程数百,皆奴氛流毒,村落寥落,途次杳茫,遥闻率多号泣之声,不觉潸然泪下。沿路抚绥,于六月十一日到任。目击全齐皆灰,臭气道路,血积盈衢。所积零星残黎,尽髡发坏面,损股折肱。本司于灰烬之中,整顿安插”[7]
    
    这段话里没有描述具体被屠杀的数字,但造成的人口损失已经达到“村落寥落,途次杳茫”,“臭气道路,血积盈衢”的地步,可以想见其规模之巨大,而且绝非仅仅限于对攻克城市的屠杀,农村人口所受之屠杀同样非常严重。
    
    在崇祯十三年二月十一日兵科抄出浙江巡抚熊奋渭提到济南情况“今春二月间,璘等在家闻变,奔赴济南,但见城中焚杀已空,残尸烧埋已尽,兄骨无存,仅得招魂。……泣思百万惨屠,全家泯灭。”[8]
    
    这更进一步证实了,仅仅在济南,就屠杀了百万人口!
    
    这是否是夸张呢?
    
    绝非夸张!还有其它多方面的史料能证实这一点。
    
    就在清人自己的官修史书辑录东华录里面,崇德四年七月(崇祯十二年七月),也就是在多尔衮、杜度报告自己抢掠蹂躏战功的四个月后,皇太极致明帝书中就说“死亡百万,非朕杀之,实尔君臣自杀之”[9]。
    
    意思就是我屠杀了百万数量级别的人,那是因为你们不肯满足我的要求,所以才要杀的,这就等于是你们自己杀的,他父亲努尔哈赤曾经和毛文龙说过类似性质的话,总之是一种强盗逻辑。
    
    此外,还有民间在满清极端恐怖的文字狱罗网下保留下来的证据。蒲松龄在他的《聊斋志异》就通过说鬼谈怪的方式,记载了满清光在济南一城就屠杀百万的事实。
    
    在《聊斋志异》的第12卷,有一则名为《鬼隶》的故事,原文如下
    
    “历城县二隶,奉邑令韩承宣命,营干他郡,岁暮方归。途遇二人,装饰亦类公役,同行半日,近与话言,二人自称郡役.隶曰:‘济城快皂,相识十有八九,二君殊昧生平’。二人云:‘实相告:我城隍鬼隶也.今将以公文投东岳’。隶问‘公文何事?’。答云:‘济南大劫,所报者,杀人之名数也。’惊问其数曰:‘亦不甚悉,约近百万’隶问其期,答以‘正朔’二隶惊顾,计到郡正值岁除,恐罹于难;迟留恐贻遣责。鬼曰:‘违误限期罪小,入遭劫数祸大,宜他避,姑勿归’隶从之。未几北兵大至,屠济南,扛尸百万,二人亡匿得免。”
    
    另外《聊斋志异》的《韩方》中提及“今日殃人者,皆郡城北兵(即清兵)所杀之鬼”,也是说的满清屠杀济南的枉死之鬼。
    
    而《聊斋志异》中提到县令韩承宣,在明代残留档案中可以查证到他死于清军屠刀的事迹,《明清史料甲编》的山东州抚李春蓁奏疏中说:
    
    “历城知县韩承宣,被虏拘执,不肯屈服,激虏之怒,被杀,女鳌姐,亦义不受屈,投井死”。[10]
    
    李光涛评论蒲松龄的记叙,“因作于清初,避清所讳,故乃曲折其辞,托之鬼吏耳。至于抗尸百万之说,亦系记实之言”。
    
    另外在崇祯十二年的《兵部题行<兵科抄出原任山东督粮道邓谦南、邓天申奏>》中也有济南屠杀的情况:
    
    “崇祯十二年正月初二日,虏薄济南,臣父挺身抗骂,百折不回,以致箭刃相加,遍身碎脔,迄虏退获尸之日,其咬牙怒目,骂贼之状,犹存,比时臣之祖母,臣之叔祖,臣之兄姊婢奴共计四十六名口,俱死于烽焰之中,焦头烂额,断手剐心,惨难尽述。臣幸被掳逃回,臣母胡氏跳入井中,尸盈水涸,二命苟存”[11]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1:53

一个大家族近五十口人,只有两人活了下来,尸体竟至于把井塞满,三百多年之后,读当日之情形,犹令人目裂发指。
    
    从以上所论,清军在崇祯十二年,光是济南一地就屠杀百万之多,明方档案、清朝头目的自供,以及民间保留下来的记载,多方证据指向同一个事实,铁证如山,然而到了清朝奴才纂修的地方志里,如此滔天血案,却难觅踪影了。到了几百年后的葛剑雄、曹树基的嘴里成了山东“死于战争的人并不很多”。
    
    我们不妨再来估计一下崇祯十二年,北直隶和山东被清军蹂躏地区屠杀人数总量规模究竟有多大。满清蹂躏各地的情况,《明清史料》中多件档案都有提及,几乎都对当地的人口造成了毁灭性的影响。
    
    崇祯十二年正月初四日到的《山东巡抚颜继祖题本》中说“(崇祯十一年)十二月十五日酉时,据探报官牟自强报称,有逃出难民口说:奴贼初九日复回鸡泽县,未时攻开,黎民杀死无数”[12]
    
    崇祯十二年正月十八日到的《山东巡抚颜继祖题本》中说“本日未时又接得鲁王手书,内云:二十六日,奴骑倏忽而至,其势甚众,衮城四关焚烧,乡村镇店无一处,无一家不被焚劫掳掠,满目流离,惨不忍闻。城中内无守兵,外无救兵,危在旦夕”[13]
    
    在《兵部题行<兵科抄出真定巡按卫桢固题>稿》中说:
    
    “据井陉道臣杨汝经呈前事,呈称:窃照本道所属十六州县,戊寅(崇祯十一年)虏入,无一不经残破,重以三载奇荒,兵燹孑遗同归于尽。”[14]
    
    在《兵部题<保定巡抚黎玉田题>行稿》(崇祯十三年四月初七日奉本部送兵科抄出)中说
    
    “任县蕞尔小邑,旧城不及二丈,无怪乎虏至而即陷也,本道初经其地,颓垣败屋相望,城中菜色之民,不满百人”“任县乃邢襄九属之小邑也,当夷虏残破之后,兵荒交困之余,民穷财尽”[15]
    
    崇祯十五年闰十一月的《兵部行<兵科抄出察理广平府属龚鼎孳题>稿》所述崇祯十一年末到十二年初各地遭受满清荼毒的惨况更是触目惊心:
    
    “单车所历,触目刺心,有未易一二言者,盖燕冀之壤,地大人稀,数载之内,尽于虏,尽于疫,尽于荒,民气萧条,与死为近”。“元气久伤,难可骤复,一闻虏至,生趣索然”
    
    “臣所过地方,如庆都、栾城、赵州、柏乡、唐山之属皆一望莽荡,蒿艾不除,白草黄沙,行人凄断,及入其城邑,鸡犬寂寥,有瓦砾而无室家,有荆蓁而无烟火。刀俎孑遗,首如蓬葆,啼笑无端,莫知其痛。臣与诸有司,相见劳苦,有谓曾经虏破,人已胆裂,招之不来者;有谓城垣广阔至二十余里,而城中居民不满二三百家者”“有谓编审人户向来数万,近止千余,握笔唱名,几同点鬼者”[16]
    
    龚鼎孳所述在所有造成人口损失的原因中,“虏”也即满清是第一位的。百姓一听满清兽军要来,就“生趣索然”。
    
    屠杀之惨,三年之后,仍旧触目惊心。那些在屠刀下幸存下来的人,所谓“刀俎孑遗”,因为亲人被残杀,头发如同乱草一样,神经也失常,“啼笑无端,莫知其痛”,这是怎样的一副惨象?
    
    论凶残,满清可谓达到了最顶点。其所经之处,屠刀下的幸存者也已被其非人类的残暴恐怖吓得近于痴呆,“曾经虏破,人已胆裂”。后来被满清屠杀光的四川,不过是这副景象的升级版而已。
    
    北直隶地区,被满清屠杀了前后四次,加起来不到一年左右,尚且如此,而四川则被满清屠杀了整整二十多年的时间,也无怪乎人口彻底灭绝!
    
    按满清自己修纂的《明史》所载,这次清军一共侵占过北直隶和山东的七十多座城池,就按最少的来算,一共七十一座城池。其中根据多尔衮等人的自供,只有八座城池是属于投降的,按照清军凡是反抗必定屠城的规矩(实际上,有时候就算投降也照屠不误),至少有63座城池被屠,其中去掉被屠杀一百万人的济南,其它六十二座城池都算是小城好了,用保守的估计,每城以平均屠杀两万人计算(这个数字估计已经是相当小了),则总计就被屠杀了一百二十四万,与济南被屠杀的人合计,达到224万之多
    
    这还仅仅是城市内被屠人数,如果考虑到明方档案中记载的“村落寥落,途次杳茫”,各地乡村也受到屠杀的情况来看,按最保守估计,至少达到250万人的规模。那这个估计是不是夸大了呢?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1:53

我们不妨按照另一种方法来计算一下。
    
    赵州城不过是这些被蹂躏屠杀的众多地方中的一个,算是一个有代表性,有典型意义的标本,其情况根据明清档案
    
    崇祯十二年六月十一日《兵部行<原任兵科都给事中王猷奏>稿》描绘了赵州城被屠杀之惨况:
    
    “逆虏犯我郊畿,幅员三千里,惟所蹂躏。如真定一郡,连城三十有一,十七不守。臣家赵州,则焚杀异甚,惨毒未有……当是时,合城生灵不啻鼎沸,有挺刃相接,而碎首莫保;有啮血骂贼而延颈受戮;有志在洁身,而沉渊若归;有自分一死,而立烬不避;甚至一家之父子兄弟,剪灭无余;一室之妻妾儿女,杀掳并尽;尸塞于衢巷,血洒夫原隰。焚掠三日,始分营西南,屋宇丘墟,赀畜荡扫……有名籍可查者被杀则二万五千二百余躯,被虏则四千八百余名,其它有覆其宗,屠其家,及羁客死委巷俘虏而莫之知者,又不知若干矣”[17]
    
    也就是仅仅计算有名有姓可以查考的,一个赵州城被屠杀的就有2万5200人,被掳掠的人口有4800多人,如果算上那些姓名无法查考的流动人口,那被屠杀者在3万人左右,被抢掠人口5000是比较保守的估计,这样看来被满清俘虏的人口和被屠杀的人口大致比例在1:6左右。
    
    而前面引用史料已经知道,这次清兵总共抢掠俘虏的人口有四十六万,按比例计算,被清军屠杀的人口可达276万之多,和我们前边估算的被屠杀250万人相比,还要多出二十多万。
    
    有些人或许有异议,认为这么估算不够严谨。但如果和葛剑雄、曹树基之流炮制所谓崇祯时期人口损失四千万的手法相比(也即随便举一些清修地方志的描绘,也不考核描绘是否属实,然后不动脑筋推到全府全省,一拍脑袋就是全省损失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五十的人口)。
    
    我的这个估算已经可以算得上保守而又保守,严谨而又严谨,不然直接可以把戊寅虏变北直隶、山东被屠人口算到千万以上了。
    
    2、崇祯十五年末到十六年初清军入关的大屠杀。
    那么崇祯十五年清军入关又屠杀了多少人呢?
    
    按《明史》崇祯本纪,这次清军在崇祯十五年十一月入关,再次蹂躏北直隶和山东地区。
    
    具体情形在东华录,崇德八年(崇祯十六年)六月的记录中有
    
    “阿巴泰凯旋,大军直抵衮州府,诛明鲁王及乐陵、阳信、东原、安邱、滋阳诸生并管理府室宗室等官数千人,计攻克三府、十八州、六十七县,(王氏东华录此处有:共八十八城),归顺者六城,……俘获人民三十六万九千口”[18]
    
    根据明清档案文件,这次被清军屠杀的大城市有临清,仅仅临清一城屠杀人口就至少八十万以上。
    
    《兵部行<兵科抄出察办剿虏事务吴履中题>稿》中叙述崇祯十五年闰十一月十二日山东临清被破后的情形,说“生员存者三十八人,三行商人存者席明源、汤印、汪有全共七人,大约临民十分推之,有者未足一分。其官衙民舍,尽皆焚毁,至今余烬未灭。两河并街路,尸骸如山若颠,岂能穷数。城垛尽皆拆毁”[19]
    
    河边路上,尸骸堆积得已经如同山一样高了,连数都数不过来,只能统计活着还有多少人了,临清大屠杀的规模当不在后来扬州十日大屠杀之下。即便按这段字面意思说,临清也至少被屠杀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口。
    
    另外崇祯十六年三月二十四日《山东东昌府推官刘有澜塘报》中说“卑职看得临清原系漕运咽喉,逆虏自蓟兼程疾驰,必欲得之为快,盘踞十六日,杀掳百姓几尽,使我无人可守;推塌城垛一空,使我无险可恃,截留在仓漕米万余,以为北向养马之用”[20]
    
    同样是说城内百姓几乎被杀光了。
    
    那临清城内有多少人呢?
    
    《总监各路太监高起潜题本》中说:“总计临城周匝逾三十里,而一城之中,无论南北货财,即绅士商民,近百万口”。[21]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1:53

所谓近百万口,就算按九十万人口来计算,那被屠杀的也当在八十万人以上。而清军的屠杀当然不会只在临清一个地方,李光涛说“不但临城被屠,即蕞尔小邑,亦杀戮殆尽”。
    
    如崇祯十六年五月十五日《兵部武库清吏司吴一元揭帖》中陈述其家乡范县的情况
    
    “臣籍范县,去岁丑虏南下,蕞尔小邑,既无额兵,又乏救援。于十二月初二日,虏遂由城西南角攻陷。可怜寥寥士民,横被屠戮。加以土寇乘机焚抢,祸变频仍,岂惟死徙不免,亦且杀掳殆尽”[22]
    
    按这里的叙述,土寇主要目的还是抢劫财物,所以说是焚抢,说到清军则特意强调是“横被屠戮”,人口被屠杀主要责任还是清军。
    
    各地被屠惨况记录还有很多,我可以再补充许多条。
    
    崇祯十六年三月的《兵部题<兵科抄出兵部督饷侍郎王题>稿》中说:
    
    “兵部题为饷运抵德,虏阻难前,恳乞敕部设法迎护以速军需事。……所过地方,止见庐舍灰烬,人民绝无,原野不忍见闻,兼载道而奔者,无非虏营逃出之难民,靡室靡家,哀鸣可恻。目前之阽危如此,将来之水陆何资?不大可为寒心乎?”[23]
    
    崇祯十六年四月的《兵部行<兵科抄出山东巡按余日新题>稿》中说“一路室庐丘墟、盖藏俱尽,无从贸易”“野外庙店尽已圮毁”“东省自虏残之后,人民死亡略尽,盗贼蜂起”[24]
    
    《平寇志》记载崇祯十六年五月,明保定巡抚徐标说 “臣自江淮来,数千里见城陷处荡然一空,即有完城,仅余四壁,蓬篙满径,鸡犬无声,曾未遇一耕者。土地、人民,如今有几?皇上亦何以致治乎?’帝欷歔泣下”。[25]
    
    这段话顾诚在《明末农民战争史》中曾经引用过,用来说明明朝统治区所谓荒凉衰败的景象。而实际上徐标从江淮出发,经山东临清等地到北直隶,经过的恰恰就是满清军队在崇祯十五年末到崇祯十六年初破坏的地区。其屠杀惨烈达到如此地步,和后来人描绘四川被屠杀一空的情形极为相似。
    
    到了一年之后,相关地区仍旧是一片废墟。
    
    顺治元年七月二十七日的《工部营缮司主事于连跃揭帖》中描绘山东临清一带的情形:
    
    “但此地七载兵荒,城郭庐舍俱是丘墟,荆棘满目,白骨如山。至于临清一镇,素号咽喉,及今行人断绝,市肆榛莽,瓦砾阻滞,通衢商店变为溺厕。卖妻鬻子,剜肉医疮。惨苦情形,石人堕泪,即孑遗中尚存一二残民,伪官逼索捐助,严刑酷拷,非死于敲扑,即亡于他方。”[26]
    
    于连跃所谓“此地七载兵荒”,这个兵是谁的兵呢?按照曹树基遍查满清修的山东各地方志的结果,所谓“在地方志的记载中,(山东)受到明末战争影响较大的县份屈指可数,死于战争的人并不很多”。
    
    若是流寇或明军,则满清地方志是必定记载的,而现在隐匿不载,其所谓兵荒正是清兵。造成这种惨况的,除了清军兽行再无他人。而于连跃既已投靠清廷作了汉奸奴才,只能写此无头状,甚至试图栽赃到其他人头上。
    
    这里提到的伪官是指李自成政权的官员,而李自成政权“逼索捐助,严刑酷拷”的对象都是官绅,所以这里不过是于连跃这个清廷走狗的托词。事实是这一二残民也是被满清走狗逼索迫害。
    
    这仅仅是短短两次入关屠杀后山东北直隶的惨状。后来在顺治年间经年累月各地的屠杀造成的破坏也可以想见了。
    
    如扔按前面算法,临清单独算被屠杀八十万,另外八十个城池攻克被屠,每个平均两万,则此次清军屠杀人数总计高达二百四十万,而且从时间上来说,清军是崇祯十五年十一月入关,闰十一月、十二月、一直到次年六月所谓凯旋,则在明境内停留了八个月之久,杀人时间更加充裕。
    
    如按照掳掠人口和屠杀人口之间的比例,那三十六万被掳掠,屠杀人口也当在二百一十六万左右。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1:54

3、崇祯二年和崇祯九年,清军的大屠杀。
    以上只是介绍了清军后两次入关的屠杀,那么崇祯二年己巳之变,和崇祯九年丙子虏变,清军是否就不屠杀了呢?
    
    回答是否定的!
    
    崇祯十一年四月的《兵部等部题总监真保太监方正化题行稿》中说“自逆奴两次溃边,郡邑多遭残破,屠戮之惨,不可见闻”[27]。说的就是己巳虏变和丙子虏变,后金之兽行。
    
    其实光是清朝官修史书中自己承认的就有一连串的屠城行为。
    
    崇祯二年己巳之变的情况,《东华录》记载破遵化的时候“巡抚王元雅自经,尽屠城中拒命者”[28]。
    
    《满文老档》记载的“良乡县,固安县,张家湾,香河县,招降不从,攻取后悉诛之”[29]
    
    甚至就是投降他们的那些城池百姓,到最后也还是一屠了之。
    
    《东华录》中记载“尽收迁安守兵及居民入永平。明军复攻滦州,纳穆泰等不能支,遂弃城奔永平”“阿敏、硕托将城内归降汉官巡抚……悉戮之,并屠城中百姓,收其财帛,乘夜弃永平城而归”[30]。
    
    这里屠杀不仅是永平一城的百姓,包括前面投降又迁入永平的迁安居民和滦州居民。
    
    也就是满清自己承认的就有屠杀遵化、迁安、滦州、永平、良乡县,固安县,张家湾,香河县平民,其掩盖粉饰未承认的自然还有许多,所过乡村屠杀的则又不知其数了。
    
    而且满文老档里还有一条重要记载,也就是清兵在崇祯九年第二次入关(六月二十七日入边)的时候说 “我兵前番所过地方业已残破,故所俘获无多”[31]
    
    这些地方之所以残破恰恰就是由于满清蝗虫式的洗劫屠杀所致,考虑到北京京畿地区是人口相对密集的区域,己巳之变后金军队如此大的阵仗,又和明军往来战斗反复拉锯,人口损失必然是巨大,再加上各处屠城,那己巳之变被清军的屠杀的人口当在百万级别也是不夸张的估计。
    
    再说崇祯九年,也就是满清的崇德元年,清军入关屠杀的情况,根据《东华录》记载
    
    “九月、武英郡王阿济格等奏,我兵入长城,过保定,至安州,克十二城,五十六战皆捷,生擒总兵巢丕昌等,获人畜十八万有奇”。
    
    按一比六的掳掠屠杀比例算,这次屠杀人口也当在一百万以上。
    
    4、清军四次入关屠杀的人口综合评估
    按后二次入关各屠杀二百五十万,前两次每次各屠杀一百万计算,则光是清军这四次入关屠杀人口已经在七百万左右。
    
    再加上曹树基自己就不得不承认的清军四次入关掳掠人口一百万以上,那总计造成的人口损失就高达八百万。
    
    这八百万之多的人口损失,曹树基可以轻飘飘地说“清兵入境……所造成的损失可能并不很大”,所以可以“暂不考虑”。
    
    那是否因为曹树基的眼界太高,标准太高,所以不把清军屠杀劫掠的这八百万人口放在眼里呢?
    
    事实恰好相反的,葛剑雄、曹树基为了炮制崇祯时期人口损失四千万的谎言,甚至类似“乐平县流寇攻陷城,杀伤人民三十余口”这样的记录都能郑重放在文内,也就是只要能烘托流寇杀人的记录,哪怕数量再少,他们都可以当做宝贝,不忍弃置(有讽刺意味的是,这种记载一定程度上,恰恰是打他们自己耳光的)。
    
    更可笑的是在他们在论述山东人口损失的时候说,山东的人口损失主要是旱灾导致的结果,那这个旱灾造成多少损失呢,“全省死亡人口可达174万之巨”[32]。而实际上仅仅是明代残余档案中记录的清兵制造的济南大屠杀、临清大屠杀,两城被屠杀人口就已经在一百八十万了,即便从他们自己的数字比例来看,清军屠杀人口之多也是决不能忽略的,而曹树基竟然可以只字不提,其瞒心昧己程度,实在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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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1:54

[1] 见本人几年前写的《明朝灭亡原因和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超前发展》
    
    [2] 曹树基《中国人口史 第四卷 明时期》,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出版,第426页
    
    [3] 《清世宗实录》雍正七年九月癸未
    
    [4] 李光涛《明清档案论文集》联经出版事业公司民国75年[1986]出版,第144到148页
    
    [5] 曹树基《中国人口史 第四卷 明时期》,第444页
    
    [6] 蒋良骐《二十五别史 东华录》,齐鲁书社,2000年5月,第38-39页
    
    [7] 《明清史料甲编》第10本,九六零页
    
    [8] 《明清史料乙编》第3本,二五三页
    
    [9] 王光谦《续修四库全书 东华录》第160页
    
    [10] 《明清史料甲编》第10本,九六二页
    
    [11] 《明清史料乙编》第4本,三八一页
    
    [12] 《明清史料甲编》第10本,九二五页
    
    [13] 《明清史料甲编》第10本,九二七页
    
    [14] 《明清史料乙编》第5本,四五六页
    
    [15] 《明清史料甲编》第10本,九六五页
    
    [16]《明清史料乙编》第五本 ,四六六页
    
    [17]《明清史料甲编》第十本,九三九页
    
    [18] (王氏东华录此处为"歼乐陵、阳信、东原、安邱、滋阳五郡王及宗室千人",不知何者为是,蒋氏东华录和王氏东华录都是抄录清朝官方实录而成,但清朝官方不断在篡改史料,所以这等细节地方都不一致,王氏东华录出于光绪年间,而蒋氏东华录出于乾隆考订的实录前旧本,当更接近真实,暴露清方屠杀并非仅限于明宗室之类)
    
    [19]《明清史料乙编》第4本,四七九页
    
    [20]《明清史料乙编》第6本,五二四页
    
    [21] 《明清史料》甲编第10本,九二三页
    
    [22] 《明清史料甲编》第1本,三八页
    
    [23] 《明清史料乙编》第6本,五三五页
    
    [24] 《明清史料乙编》第6本,五三九页
    
    [25] 《平寇志》第135页
    
    [26] 《明清史料》甲编第一册
    
    [27] 《明清史料甲编》第10本,九零一页
    
    [28] 《东华录(蒋氏)》第22页
    
    [29] 满文老档第1041页
    
    [30] 《东华录(蒋氏)》第25页
    
    [31] 《满文老档》第1542页,
    
    [32]《中国人口史 第四卷 明时期》第445页
    
  
  
  作者:杜车别 回复日期:2011-05-21 14:13:35  回复
  
    二、曹树基炮制的瘟疫人口损失
    
    在完全不考虑清军屠掠八百万人口的情况下,曹树基还能制造出崇祯四千万人口的损失,这种本事,还是值得我们佩服的。那他的数据,究竟是怎么来的呢?
    
    前面可以看到,我们在论证清军屠杀人口数量的时候,动用的是多方面的证据,明朝原始档案中的官员报告,满清自己的供认,满清统治下民间的记载。满清攻克多少城池也是用满清自己提供的数据,然后推算屠杀的规模。
    
    而曹树基论证瘟疫或所谓流贼造成的人口损失,常常就是用清修的地方志单方面的记载,或者局部地区,个别人的观察记载,然后不动脑筋的采信,无限度的夸大,个别县,个别村就可以一跃变成全府,乃至全省的情况,所凭借的完全是他自己的想当然。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1:55

比如他论证北直隶的人口损失的使用,引用的资料有康熙《阜志》、顺治《滑县志》、乾隆《广平府志》、顺治《曲周县志》、康熙《南和县志》、康熙《良乡县志》等等,而从前述山东的情况已经可以看出满清时期官府修纂的这些地方志为掩盖清军的屠杀,往往把明末清初的人口损失推到所谓灾害瘟疫流寇上去,这样的引用资料只能是笑话而已。
    
    更可笑的是他自己对待数据完全是随心所欲的态度,一会儿说“鼠疫至少造成了北直隶的疫区内40%以上的人口死亡”,一会儿又说“人口损失三分之一”。
    
    当然无论是40%还是所谓的三分之一,他自己明确说是根本不考虑清军屠杀劫掠人口下得到的,而实际上根据清军十一年入关屠杀劫掠,多尔衮自己炫耀战功时的自供“京迤西千里内六府俱已蹂躏”,“燕京西至山西界,南至山东济南府,蹂躏其地”。光是“六府俱已蹂躏”的判断就已经比曹树基列举县志记载然后判断总体情况要全面得多。北直隶人口损失或许确实能达到三分之一的规模,但这其中绝大部分都是清军屠杀蹂躏的结果,而不是什么瘟疫或流贼。
    
    应该承认在崇祯时期,确实在许多地区发生过瘟疫,但是承认这一点,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度夸大瘟疫造成的人口损失数字。
    
    这里有一个非常典型地能表明曹树基等人论证荒谬,不动脑筋程度的例子,曹树基说:
    
    “再以北京为例,明朝首都的居民至少有半数死于瘟疫,时人称:‘夏秋大疫,人偶生一赘肉隆起,数刻立死,谓之疙瘩瘟。都人患此者十四五。至春间又有呕血病,亦半日死,或一家数人并死。’”[1]
    
    这里曹树基宣称“明朝首都的居民至少有半数死于瘟疫”,他的根据就是引了某个时人的记载。这种论断荒谬到了什么程度呢?
    
    大家可以自己去想一下,一个国家的首都,一半人口死于瘟疫究竟是什么概念?
    
    基本上这已经是一座死城了,不必李自成打,明朝政府就已经完蛋了。
    
    按照人口比例来说,至少一半的朝廷官员也都应该死于瘟疫了。
    
    如果他说的某些不知名的乡村、县城,对待这类数据即便我们有所怀疑,但也找不出更详细具体的资料加以驳斥。
    
    但是这曹树基头脑错乱就错乱在他造假可以公然造到众所瞩目,聚焦点最为集中的北京城。
    
    北京城市里有名有姓的人实在太多了,光是清修明史里那些官员的列传都是一大把。
    
    如果真的是一座城市,一半的(而且曹树基的原话是“至少半数”,也就是半数还是保守的,按他的意思应该是三分之二了)人口死于瘟疫,那些朝廷官员难道能幸免?
    
    大家可以自己去看看《明史》或《崇祯长编》,凡是有名有姓的人物,没有一个是死于所谓瘟疫的!更不必说集中在崇祯十六年这一年的短短几个月内了!
    
    不必说这些史书了。就是去翻阅所有相关的野史和私人笔记,提到北京发生过瘟疫的记载确实有,但凡是有名有姓的人物,被记载是死于瘟疫的,几乎一百个里也找不出一个来。
    
    要知道当时并没有现代的所谓消毒设施,更没有疫苗。难道明朝的文官或者有名的文人或留下姓名记载的商人、平民妇女等都是百毒不侵的超人?都是提前打了抗病毒疫苗再投放到那个时代去的穿越者?
    
    别人都受瘟疫感染,一到历史记录里有名有姓可以查对的官员文人,就都没事了?就算官员地位高和普通民众隔离,难道他们就不和自己的仆人接触,仆人就不和其它人接触?
    
    真是天大的笑话!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就在曹树基自己的《中国人口史》同一卷里,引用宋元时期瘟疫流行的情况,其中提到:
    
    “1259年,宋元军队在四川合州钓鱼城展开激战。元兵围城五月不下。农历七月,蒙古‘军中大疫’,蒙军统帅蒙哥疫死军中。”[2]
    
    “在第二年春天的成都继续出现蒙军战士和战马的大量死亡。而从《宋史》卷412《王登传》的记载看。受命‘提兵援蜀’的宋将王登与元兵在房州(今湖北房县)对垒,‘夜分,登经理军事,忽绝倒,五脏出血。幕客唐舜申至,登尚瞪视几上文书,俄而卒’。隔数日,唐氏在舟经汉阳时暴卒。这是相当典型的鼠疫流行症状。”[3]
    
    这些曹树基自己引用的事实,清楚的表明在古代,只要是一个地区发生瘟疫了,并不会因为你身份有多尊贵,地位有多特殊,瘟疫就对你特别留情,绕开你专门去感染别人。所以蒙军的统帅蒙哥会因为感染瘟疫而死,宋军的将领王登也会因为感染瘟疫而死。
    
    明末的北京,如曹树基所说一半的城市人口都感染瘟疫死掉了,而那些在正史野史里有传的官员文人学者居然连一个死于瘟疫的人都没有,那只能说曹树基在制造谎言的时候,基本的功课都没有做好,脑筋都不动一下。
    
    痛史本《崇祯长编》记述的时间就是从崇祯十六年十月到崇祯十七年三月。
    
    虽然曹树基宣称的北京瘟疫是在崇祯十六年二月份发生,《崇祯长编》的记述是八个月后了,但导致一个城市一半人口都死亡的特大瘟疫,就算过了八个月,也至少会在官员的奏疏中留下点记载吧。
    
    但遗憾的是,崇祯长编只有这唯一的一条记录,勉强能和瘟疫沾上一点边,是在崇祯十二月,崇祯皇帝给刑部的一道谕旨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1:55

“谕刑部:‘天气严寒,闻狱中病疫颇多,情轻官民各犯,准暂行保候,一面讯审速结,以昭朝廷轸恤至意。未结者,三月初旬收监’。”
    
    这也是说天气冷,监狱里的犯人可能染病,崇祯体恤他们的疾苦而已,由此观之,曹树基之流炮制的什么整个北京城瘟疫死掉一半人以上纯属天方夜谭。否则居住条件,卫生条件最为恶劣的监狱囚犯早就全部死光了(不会有人天真到说囚犯因为关在监狱里所以被隔离了才幸存的笑话吧,囚犯难道不和狱卒接触,不吃外面送来的饭食的?)。
    
    北京城因为是最容易查证的,所以很简单就戳破了曹树基的谎言。那曹树基之流宣扬的其它什么某县发生瘟疫“人口死亡的比率高达十分之九以上”云云,其性质究竟如何已经不问可知。
    
    当然,假设满清修的地方志以及一些清人记载不是无中生有完全撒谎,那么北直隶的一些地区包括北京城,应该确实发生过一些传染病,但由此造成的死亡人口不会超过百分之五以上。这已经是一个相当大的比例了,二十分之一的人口染瘟疫死亡,就是任何一个人周围的亲戚朋友里都有人受感染死亡,从造成的心理效应来说足够恐慌了。
    
    以天津为例,曹树基自己认可的天津城市人口数量为10万。他说“如按照城墙周长进行推测,也是不可能的。明代后期大津居民的居住,已不受城墙的约束。弘治年间(1488-1505年),天津设十集一市,其中五个在城内,其余在东、北门河沿,特别是北门外沿南运河一带,市声鼎沸,人影如云。……我估计此时天津城市常住居民至少有10万人”[4]
    
    这个数字肯定是严重缩小的,但我们姑且就算它十万好了。
    
    而曹树基引用汉奸骆养性的话证明天津发生瘟疫,其原话是“上天降灾,瘟疫流行,自八月至今(九月十五日),传染至盛。有一二日亡者,有朝染夕亡者,日每不下数百人。甚有全家全亡不留一人者,排门逐户,无一保全”。[5]
    
    就以平均每天两百人计算,算八月初一到九月十五日,那也就是死亡九千人,占人口的9%。这还是人口高度密集的城市情况,如果扩大到整个省,村落村落之间有大片农田隔离的地区,最后总计整个省区能到5%,这已经是很高的估计了。[6]
    
    所以就算是造慌,也是需要动点脑筋,至少要能自圆其说的。曹树基为了给满清屠杀洗白的心情太急切,为了把人口损失都算到了崇祯时期的心情太急切,以至于公然造出北京城因为瘟疫死亡一半以上人口的谎言,结果是弄巧成拙,反倒露出了狐狸尾巴。
    
    曹树基推断崇祯时期所谓人口损失,大多用的都是这种手法,其目的就是掩盖满清入关后疯狂屠杀造成的后果,试图把人口损失栽赃到崇祯时期。
    
    越是清军屠杀的重灾区,在他的笔下,所谓的瘟疫也就越是多,或者流贼的屠杀也越是厉害。有些地方,甚至没有瘟疫也要造出瘟疫来。
    
    再举一个例子,就是崇祯时期苏州、松江、杭州、嘉兴地区的所谓瘟疫造成的人口损失数字。
    
    曹树基说“明代末年北方鼠疫传至太湖流域,苏、松两府人口死亡约230万,杭、嘉、湖三府人口死亡约370万,论证过程详见《中国人口史》第五卷第二章。”
    
    那他究竟是怎么论证的呢?我们翻到了这个《中国人口史》第五卷第二章。首先他按所谓正常时期的人口正常率推算,发现到乾隆四十一年为止,实际的苏州、松江、杭州、嘉兴、湖州这些地区人口偏低,即便把这一地区的人口增长率定位平均千分之三的低水平(这是他根据常州、镇江这些他认为受瘟疫战争影响不大的地区洪武到乾隆年间实际人口数字增推算出来的平均增长率,实际上镇江等地清初当然同样受到满清屠杀和其它暴政以及各种灾害的影响,这种算法本身就已经是低估了清初满清屠杀规模了。这个增长率对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已经是低到不能再低了),人口缺额仍旧高达六百万左右。
    
    具体的数据是“以年平均增长率为千分之3.4。计,从洪武二十一年至崇祯三年(1630年),苏州府人口可达541万,松江府人口可达278万。”
    
    “以乾隆四十一年数据为基点,以3. 4‰的年平均增长率回溯,顺治三年(1646年),苏州、松江两府人口分别为310万和138万,死亡人口多达250万。”
    
    这里所谓死亡人口250万都是他算错的结果,按照他自己的数据,把这十七年时间内本来应该有的平均增长不算在内(本来是必须要算的,否则就无所谓平均了),仅仅是苏州和松江府的绝对人口数值,就是减少371万之多。如果把应有增长算进去,非正常死亡人口当然就只能更多
    
    而杭州、嘉兴、湖州三个府,曹树基只给出了实际人口增长率过低的数据(嘉兴甚至只有千分之零点九),而没有给出具体的人口缺额数字(之所以不给,从后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实在是漏洞太大,他只能靠含糊其辞来掩盖),我们不妨就按照他提供的数字,自己推算一下。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1:55

在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的时候,曹树基给出数字是,杭州府108万0825人,嘉兴府163万7660人,湖州府120万0240人,按照曹树基的算法,平均千分之三点四的增长率,到了乾隆四十一年,杭州府应该有399万2千多人,嘉兴府应该有605万人,湖州府应该有443万4千多人。
    
    而曹树基给出的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实际人口数字是,杭州府268万2千多人,嘉兴府235万5千多人,湖州府215万3千多人
    
    也就是杭州府损失了131万人,嘉兴府损失了370万人,湖州府损失了228万人,光是这三个府就损失了729万人之多。
    
    总计苏州、松江、杭州、嘉兴、湖州五个府人口缺额至少也要达到1100多万。这样巨大的人口损失只能是明末清初这段时间内的结果,曹树基当然也是这么认为的。
    
    本来按照北方或者四川的办法,这也是很容易处理的,脑筋都不要动都推到李自成、张献忠头上就是了。
    
    但让曹树基头疼的就是这个地区,无论李自成、张献忠也都没有涉足过,你就算把他们抹黑成再巨大的杀人狂魔,也死活推不到所谓流寇的头上。
    
    照一个稍微有点理智,还能客观点分析事实的人来说,事实已经是昭然若揭了。明末清初,蹂躏过这些地区,除了满清还是满清。
    
    但问题是我们的曹树基、葛剑雄两位教授,已经先确立了一个天条铁律,那就是满清屠杀是无足轻重的,是对人口整体规模影响不大的,所有对事实的分析都必须无条件迎合附会到他们这个事先确定好的论断。
    
    用他们的话说就是“就屠城死亡人口而言,清代初年浙江的死亡人口是相当少的。”(这句话的无耻程度是很厉害的。实际真相是当时要找出一个不被满清屠过的地方,才是很困难。不仅是城市被屠,乡村同样被屠。)
    
    既然不能是满清屠杀的,又实在没有办法推到流寇头上,那就只剩下最后一个法宝了,还是瘟疫。
    
    于是曹树基列举了乾隆时期的《震泽县志》,乾隆十二年的《吴江县志》,道光的《震泽镇志》一些所谓崇祯时期当地发生过瘟疫的记载,断言整个苏州府、松江府在崇祯时期因为瘟疫死掉了二百三十万人。
    
    又列举了一条满清同治时期的《南浔镇志》的瘟疫记录(这条记录估计还是他拿着放大镜,用大海捞针,沙里淘金的刻苦精神搜罗出来的,相当之不容易,用他自己的原话说是“细查文献,我们发现……”),就这样一个小镇的地方志(还是同治时期的),他就推广断言整个湖州府也都感染了瘟疫。
    
    到了杭州府和嘉兴府,就连这样牵强的所谓感染瘟疫的证据他都找不到了,于是就发挥了莫须有的逻辑,“目前虽然尚无证据证明鼠疫是否传人杭州和嘉兴,但从三府增长的相同速度这一点看,我相信浙北三府均可能遭受鼠疫的袭击”[7]。
    
    大家看看他的句式“目前虽然尚无证据……,但……,我相信……”。也就是连证据(哪怕这些证据是满清编造出来的)都不需要了,反正他说有就是有了,他相信有瘟疫就是有瘟疫了,而理由就是这三个府人口增长速度相当,既然他断定一个府的人口损失是瘟疫造成的,那另两个府当然也是瘟疫造成的(尽管他自己承认没有证据)。
    
    论证能荒唐到如此地步,而此辈还是被国家所豢养的,从事的是所谓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扶持的研究课题,你能相信么?稍微具备一点逻辑常识的初中生都不敢用这种拍脑袋,莫须有的方式来进行论断!
    
    当然为了能把读者忽悠得更彻底一点,一方面他是承认自己没有证据的,另一方面他却又在后面举了一条似是而非的东西,就是王士雄的记载:“按谈往云崇祯十六年,有疙瘩瘟、羊毛瘟等疫,呼病即亡,不留片刻。八九二月,死者数百万”。
    
    并且暗示读者,这个王士雄说的就是嘉兴或杭州的情况,“四代中医,祖籍嘉兴府海宁县,后移居钱塘,即今杭州,对于明末清初的瘟疫流行,他根据民间口碑所做记载应该是正确的。”、
    
    但问题是王士雄是什么时候的人?
    
    稍微一查就知道,他是清末道光咸丰年间的人,出生于1808年,死于1868年,距离明末已经两百年。就是他爷爷的爷爷都出生在明亡以后几十年了。
    
    把一个两百年之后的人的话拿来当证据证明两百年之前的情况,是很可笑的,如果这样可以成立,曹树基直接自己拿自己的话来当证据就行了(然后过一百年的人再可以用曹树基的话说成是所谓民间口碑,其实满清时期即便真有所谓民间口碑,也不过是清廷奴才故意散布的谎言来掩盖清初满清罪行而已)。
    
    更何况王士雄只是泛泛地说崇祯十六年发生过瘟疫云云,并非特指嘉兴或杭州地区,曹树基的这种忽悠伎俩终归是自欺欺人。
    
    在明亡之前一直游乐于杭州、苏州、南京等众多江南繁华之地的张岱在清初写的《陶庵梦忆》、《西湖梦寻》记载的是明末崇祯时期包括杭州、嘉兴在内的江南各地的繁华景象,并无一字提及所谓的瘟疫。如果真如曹树基断言的那样在崇祯时期,杭州、嘉兴等地发生过死亡人口达到几百万的规模瘟疫,那张岱不可能只字不提。(苏州和松江府等地方倒有清人笔记里记载发生过瘟疫)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1:56

相反从张岱的一些记述倒是显示杭州等地的破落恰恰是满清统治蹂躏之后的事情
    
    “甲午、丁酉,两至西湖,如涌金门商氏之楼外楼,祁氏之偶居,钱氏、余氏之别墅,及余家之寄园,一带湖庄,仅存瓦砾。则是余梦中所有者,反为西湖所无。及至断桥一望,凡昔日之弱柳夭桃、歌楼舞榭,如洪水淹没,百不存一矣。余乃急急走避,谓余为西湖而来,今所见若此,反不若保我梦中之西湖,尚得完全无恙也”[8]
    
    甲午年是顺治11年,丁酉年是顺治14年,张岱所看到的昔日杭州最繁华的西湖已经是如同经过洪水湮没洗劫的景象,不能反抗满清的景物尚且如此,因为满清暴政导致的人口损失更不必说,将其栽赃到崇祯时期是说不过去的。
    
    还有值得一提的是,曹树基还提到了明末的吴有性(吴又可),但他似乎也是辗转抄袭而来的信息,因此并未引用吴有性的原话,甚至连吴有性记载的是什么时间都弄错,把最初刊刻于崇祯十五年的《瘟疫论》说是记载崇祯十七年的事情。
    
    但即便《瘟疫论》也帮不了曹树基的忙,其序言中也仅仅是提到在崇祯十四年在几个省流行过瘟疫,以及一些笼统的陈述如“感者尤多,至五六月益甚”“枉死不可胜记”之类。但这类描述是根本无法用来作为判断感染瘟疫死亡人数定量根据的。[9]
    
    正如我前面所说,根据各种记载,崇祯时期在一些地区发生过瘟疫是事实,但这不等于可以无限度夸大瘟疫死亡的人数。
    
    一些古人为渲染瘟疫的厉害,往往作文学性夸张,如“十室九空(北京)”、“不可胜记”、“死亡相继”、“大疫遍地”之类形容。对这类描述还要结合多方史料,以及基本逻辑情理来进行考核查证,而不能不动脑筋就真认为死了一半,或死了三分之一的。
    
    即便感染瘟疫而死的人达到百分之五的人口比例,就已经是相当多了,引起恐慌情绪了,足以让一些提及这段历史时期的文人大张其事的记载。满清官修地方志之类通过编造渲染瘟疫来掩盖满清屠杀造成人口巨大损失的伎俩,更需要仔细辨别。
    
    毫无证据的所谓杭州嘉兴瘟疫,固然不足为信。有部分记载的松江、南直隶等地纵使真有瘟疫,其死亡比例也当在百分之五以下。
    
    类似曹树基这样,直接不动脑筋的定位死亡人口三分之一甚至一半以上,靠这么一大通所谓瘟疫的忽悠之后,就悍然断言在明代崇祯时期, “合计苏、松、杭、嘉、湖五府人口死亡数超过600万,其中大部分死于鼠疫。” 那当然就是笑话了。
    
    更不必说他这苦心炮制出来的六百万,离填补缺口还有五百万的差距!
    
    
    
    --------------------------------------------------------------------------------
    
    [1]《中国人口史 第四卷 明时期》第433页
    
    [2]《中国人口史 第四卷 明时期》第264页
    
    [3]《中国人口史 第四卷 明时期》第265页
    
    [4]《中国人口史 第四卷 明时期》第296页
    
    [5]《中国人口史 第四卷 明时期》第432-433页
    
    [6] 某些人搞笑的地方就在于因为中世纪欧洲发生黑死病死亡三分之一人口,就生搬硬套到明代中国,认为中国发生瘟疫也必然死亡如此大比例,这是脑筋都不动。不同国家不同种族的人口其免疫能力,对疾病的抵抗能力都完全不同,怎么能这样乱套?黑死病是亚洲地区传到欧洲,欧洲人缺乏此类瘟疫的免疫能力所致。而中国人生存繁衍到明代,什么病毒瘟疫没有经历过?明末的瘟疫又大致是本土内部产生的,跟欧洲完全是两回事情。
    
    [7]曹树基《中国人口史 第五卷 清时期》第48页
    
    [8] 张岱《陶庵梦忆》序
    
    [9]实际上《瘟疫论》,我们现在所看到版本也都是经过清人篡改过的。张志斌写的论文《<温疫论>现存版本的考证研究》中说“由于该书版本源流不清,影响了各点校本底本的选择,结果所选底本各不相同,且每多脱漏混淆,以致无法准确判定属于吴有性原著的内容”“虽然近代书目著录有明刻本,但现存所谓明末或清初刻本均属于误认,应予纠正。《温疫论》最早的刻本,无论是明末本还是清初本如今均已不存”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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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11:35
  三、对流寇战乱人口损失的夸大
    曹树基为了给满清脱罪,把瘟疫造成的人口损失能如此夸大,甚至凭空虚构,那对流寇造成的人口损失又如何呢?
    
    应该说,其疯狂篡改曲解史料的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观其论述,仍旧谎话连篇。
    
    流寇自然并非善类,其颠覆明室之罪行滔天,其行为实际之结果同汉奸无异,吾人自不必对其粉饰维护。流寇之中也多有残暴杀人,无所忌惮者,彼辈固然当受永世之鞭挞。但是承认这些事实,不等于可以毫无廉耻,不顾事实地把脏水都泼在流寇头上。
    
    流寇和明朝,和满清不同,他们自己没有话语权,所有关于他们的史料记载全都是仇恨厌恶他们的人写下来的,这一点是认识流寇问题最基本的前提。
    
    但即便是所有野史官史都是痛恨流寇的文人官员所写,通过对照各种不同的记载,我们依旧可以发现流寇虽然也杀人,但其规模一和满清相比,那就是天壤之别,判若云霄了。甚至有不少记载是流寇军纪严明,并不滥杀无辜。
    
    曹树基之无耻在于各种关于流寇的记载中,他必定采信最荒谬最夸张的那一类,对清廷爪牙修纂的地方志自然深信无疑,而对私人著述也是宁取其夸张,不取其平实,若还不能达到目的,则直接公然篡改原意,以便满足他把流寇描绘成比清军杀人厉害形象的意图。
    
    比如曹树基引用满清道光时期的《毫州志》说“贼时中……大杀掠,鸡犬无所遗,村落一空,闯、曹之残虐不如也”
    
    这里提到的贼时中,即是袁时中,也就是当时被称为小袁营的一股流寇首领,这段话的意思是小袁营比闯贼李自成和绰号曹操的罗汝才还要残虐。
    
    而事实如何呢?
    
    恰恰相反,袁时中在所有流寇当中,是纪律最好,最不滥杀人的的一支队伍。就在曹树基奉为奇宝,大引特引的《豫变纪略》中,就有这方面的记载
    
    《豫变纪略》第四卷中说“开州贼袁时中,由考成渡河而南,往来梁宋之间,不杀人,不掠妇女,亦群盗中之一奇也。” [1]
    
    第五卷中说“其时马士英在凤阳、刘良佐在寿州,史可法在淮安。时中(即袁时中)虽脱,无所往,但徘徊归、豪、永、蒙间,以招安为名,不杀人,掠财聚众而已”[2]
    
    而在明朝官方的档案文件中,对小袁营的记载就更好了,不但不乱杀人,相反当满清入寇之时,小袁营甚至主动袭击清军,救助被掳掠的百姓
    
    李光涛引用明方档案,崇祯十六年二月初八日兵部行《御前发下御史吴履中题》中有“审得难民刘海口供……鞑子复上海州,于正月初二日破城,随有兵马来与鞑子打战,先用炮(即抛石机)打,后用箭射,又用刀砍,一番退了,一番又上,杀得鞑子避进城内。又将鞑子账房烧了,骆驼伤了,掘坑巩固。大呼难民俱来壕里。……其兵带半青半红帽,口说‘你们百姓被掳来,家里父母想望,各赏钱五十文,快回去’。海问赏钱之兵是哪里的?俱说是小袁银。”[3]
    
    这里的小袁银是小袁营之误,打击清军,且发钱救助难民,此等义举,实在是满清兽兵所不能望其万一。
    
    后面又记载清兵被小袁营打的吃不消了,送银子来求饶“虏被攻打不过,差五十个鞑子,送□□银子与兵,众兵收了银子,将五十个鞑子尽皆砍死,不割取首级。”
    
    我这里还可以补充一条,在《明清史料乙编》中同样有关于小袁营的档案记录,《兵部抄出察办剿虏事务吴履中题稿》中说“又探得,河南降寇小袁银领兵四十万,分十营去救鲁王,且与百姓秋毫无犯,乡民称为佛兵等情到镇”。[4]
    
    总之小袁营虽有流寇之名,但实为深明大义的义军,无论是明朝档案文件还是民间私人著述中都有类似记载,甚至称颂其为佛兵。只可惜在崇祯十六年五月,李自成派军突袭,丧心病狂把袁时中杀害,兼并了其队伍。
    
    而曹树基采信清廷爪牙修纂的地方志污蔑,对其它记载一概不理,把袁时中说成是大肆杀掠,“闯、曹之残虐不如也”,目的只为渲染流寇杀人厉害,其心态实在过于卑劣。
    
    满清的毫州地方志里为什么要污蔑袁时中呢?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当地曾经遭受清军蹂躏,满清奴才为了转移视线,掩盖满清自己的罪行,考虑袁时中率领军队在当地活动过,就把脏水泼到了他身上。至于时间上的错位则完全不管了,这是满清一向的故伎了。
    
    1、李自成在河南的情况
    或许有人说了,小袁营固然为不乱杀人之义军,那曹树基之流渲染的李自成等疯狂屠杀总没有夸大其辞吧?
    
    回答是,不仅夸大,而且是恶意篡改史料原意基础上,愚弄读者。
    
    袁时中所谓的不杀人,是指连达官贵人,富商豪绅,他都不会轻易乱杀,所以才被官绅文人称道。
    
    比如《豫变纪略》中记载,睢阳(今之河南商丘市?)城北,袁时中抓了一个姓田的官宦公子,问他是做什么的?田某说是书商,袁时中虽然不信,但依旧优待。结果田某仆人告发,说其家里珠宝衣服骡马等很多,酷刑拷掠就能搜刮到。袁时中不但不奖赏此仆,反而大怒,把这个出卖家主的仆人杀了,而对田某依旧优待有加。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1:57

对官宦富豪都如此客气,在流寇当中确实难得一见。李自成与之相比,确实可以算得上杀人了。然而他所杀的也是官绅富豪、达官贵人居多,有时殃及平民,也绝非常态。这一点,即便是百般咒骂李自成的《豫变纪略》作者也是多处加以承认的。和满清之遍地屠杀,绝无可比性。
    
    而葛剑雄、曹树基无耻的地方在于,他们一边引用了大量《豫变纪略》的记载,以渲染李自成杀人如何之惨,另一边却是大量的断章取义,甚至篡改原意来误导读者。比如下面这段话
    
    “个别城市未被屠戮,反倒成为奇观。崇祯十五年四月,李自成别部数百骑至兰阳县(今兰考县),‘自南门入围梁宦宅。梁宦之家盖亦先走河朔矣。宅中虚无人,贼至围之,阒如也,乃纵火焚之而去,未尝血刃’。郑廉于是评论道:‘世以为流贼在中原所经城邑,盖未有如此行事者。而不知是役乃牛金星所遣,特甘心于梁氏一家者。梁氏既不可得,彼区区白屋苍生,固不足以辱其牛刀也……论者遂谓流贼亦有不杀人之时,岂其然乎!’对于河南人来说,城破未屠者何其少。偶有一城未屠,也足以令人感慨不已。”[5]
    
    这段话无耻的地方在于把“杀人”和“屠城”混为一谈,郑廉的原意是流贼杀人是常态,不杀人难得一见,所谓杀人者,杀戮官员乡绅举人之类居多,而不是屠城。
    
    而到曹树基的笔下,却能把这曲解成为“对于河南人来说,城破未屠者何其少。偶有一城未屠,也足以令人感慨不已。”
    
    篡改原意能到如此登峰造极的地步,倒是令人叹服。
    
    事实就是郑廉的《豫变纪略》内就记载有许多李自成军队不滥杀人的记录,“城破未屠城者何其少”云云,纯属谎言。
    
    比如有一条记录是李自成攻破归德后,其部将带领数百骑兵又进犯附近的夏邑县,“不杀人,不隳城,呼其士民数十人赍其县印诣贼上之”。仅仅是侵扰地方,被李自成得知之后,还勃然大怒,严词斥责说“汝不奉吾令而扰害小民,上不忠,下不慈”,把这个部将处死,还好言劝慰士民,送牛给他们。[6]
    
    另一个例子,曹树基引用彭孙贻的《流寇志》说“崇祯十四年,李自成部围洛阳,破城后,‘士民被戮数十万’”。(从他引用而不给出处注释来看,当是辗转抄袭来的。)
    
    所谓洛阳屠城数十万,又是滔天大谎。本身就在河南,亲历流寇之乱的郑廉在《豫变纪略》叙述李自成攻破洛阳之后,所记载的殉难者全都是守城的官绅及其家属(还是那些特别强硬,骂贼不绝口的官绅),并无一字提及所谓屠戮平民,相反开仓赈济平民,导致“应之者如流水”。
    
    “贼乃藉之以出示开仓而赈饥民,远近饥民荷旗而往,应之者如流水,日夜不绝,一呼百万,而其势燎原不可扑。自是而后,所过无坚城,所遇无劲敌。诸将皆望风走,即秉钺者,以名节自许,亦不过以身予敌而已”[7]
    
    按照当时河南饥荒的情况,所谓饥民本就是平民中的绝大部分,这些饥民原就是李自成拉拢争取的对象,而且他也确实拉拢成功了,屠杀洛阳数十万当然是子虚乌有。
    
    后文叙述明军再入洛阳的时,对投降李自成的一些洛阳官吏的处置,也可以看出屠城之说,纯属无稽之谈。
    
    原文如下“乙卯(初十日),李仙凤(时任明朝河南巡抚)率陈永福等收洛阳。邵时昌(被李自成任命守洛阳的原明官吏)惧,开门迎入,仙凤收时昌,斩之。冯一俊(原任知府)、张正学(原任知县)皆素服诣军前待罪。……(省略号处叙述其它一些官员的情况),洛阳士民保留知县张正学,仙凤亦不深求也,乃以县印属之,俾其待罪办事。”[8]
    
    也就是明军进城后,洛阳士民替没有死节的洛阳知县张正学求情,而巡抚李仙凤也比较宽容,仍旧让张正学当县令,待罪办事。
    
    所谓士民,而且还能在巡抚面前说上话,当然包括比较有地位有身份的绅士读书人之类,可见李自成破城后不但对平民没有杀戮,就是对有地位的绅士阶层,也并未滥杀。这才有明军收复洛阳后,这些士民来替屈服于李自成的知县求情。
    
    甚至就是知府冯一俊,知县张正学这些明朝的官员,也没有杀。对官员尚且如此宽容,又哪来的杀戮数十万洛阳平民?
    
    《豫变纪略》曹树基当然是看过,看过之后,还要如此撒谎,其原因无非是葛剑雄、曹树基等人写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达到自己卑劣目的而愚弄他人。他们不是对照各类史料,加以甄别分析,从中选择真实可信的记载,而是恰恰相反,从不同的史料中选择那些最夸张,最荒诞,最能渲染流寇杀人之多的记载,以便把人口损失的责任都推到流寇头上,而为满清洗白。
    
    以上还可以说仅仅举的一两个例子,下面可以从更全面的角度来看看曹树基是如何撒谎的。
    
    我可以把《豫变纪略》里提到李自成攻克的城市(主要是河南地区的)都列举出来(其一般表述都是“流贼破某某县”,有些只说流贼,而不具体说是哪支流贼的也计算在内)。大约如下(可能有遗漏):
    
    清化镇、卢氏县、新野县(两次)、永宁县、宜阳县、偃师县、灵宝县、新安县、宝丰县、洛阳城、汝州(两次)、鲁山县、光州(两次)、商水县、许州、叶县、裕州、舞阳县、南阳府、邓州、内乡、镇平县、泌阳县、禹州、唐县、通许县、鄢陵县、洧川县、长葛县(两次)、尉氏县、陈留县、襄城县(两次)、上蔡县、陈州、太康县、睢州、宁陵县、归德府、夏邑、郑州、荥阳县、荣泽县、新郑县、开封府、郏县、巩县、泗水县、遂平县、西平县、汝宁府、襄阳。
    
    括号中的“两次”是指被攻克过两次的城市。一共大约是提到过四十九个,如果被重复也计算在内,则大概有五十四个。
    
    所有这些被李自成攻克的城市,郑廉大致有如下几种叙述模式:
    
    第一种情况是说贼破某城,某知县骂贼而死,某举人骂贼而死,或者是不屈而死,或者提前自缢投井之类,再列举某些节妇自缢投井之类。并无滥杀记录
    
    第二种情况是不仅提到死节的官员妇女之类,还要加上一句“杀掠甚惨“,或者“焚杀甚惨”,或者“殉难者甚众”,或者“死者甚众”之类的话。
    
    第三种情况是提到“合城屠戮”,“怒而屠之”,“屠某某城”。
    
    我们可以统计一下,绝大部分城池是第一种情况,攻城之后,明确记载只有少部分官员和家属加上若干节妇烈女被杀或自杀;属于第二种情况的大致有五个城市(张献忠的另说):清化镇、永宁县、新安县、郑州、许州;属于第三种情况的是四个城市:襄城县、陈州、太康、归德府。
    
    仅从字面上看,说屠城的也只有四个,加上所谓死者甚众的也只有九个而已(有些还不属于李自成,而是其它流贼),占据比例不过是六分之一。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1:57

就这九个城池,还水分极大,有些是作者笼统提到的时候随口说的,其具体描写时,并没有大量屠戮平民,有些是纯属修辞性质的渲染,真正能算的上屠城的只有归德府一个,而就是这一个,屠杀规模也只有一万多人,连守城的知县都藏匿在民房内逃走了,和满清那种扫荡无遗的屠城完全是两种性质。
    
    以上是总体的分析,为了能说明问题,我们不妨举出例子来逐一分析三种情况。
    
    商水县是属于第一种情况,按《豫变纪略》的记载:
    
    崇祯十四年十月初四日,李自成率军来攻打商水县。知县姚文衡、王化行(旧任县令尚未离开),教谕王应登,乡宦张质,监生傅嘉言,高思忠、生员李之萼、王承统等固守。
    
    攻打了整整三昼夜之后(贼尽锐攻之三昼夜),一直到初七日,才攻破东门。如果按曹树基等人谎言,李自成等人所过之处凡是抗拒守城的,城破之后一定是要屠城了。但事实如何呢?
    
    郑廉记述得很清楚,死掉的仅仅是几个守城官员生员及其家属,而且一半是自杀的。知县姚文衡投井自杀,王化行也牺牲,王应登上吊自杀。此外乡宦张质,是甲戌进士,做过山西临汾县的知县,结果城破之后,流贼当中许多人都是山西人,感激他在山西做官时的德政,不但不杀,反而拥入营中,“贼多晋人,感其旧德,拥入营”。但因为张质一心为大明尽忠,只求速死。一再要求之下,才成全了他。
    
    傅嘉言,高思忠、李之萼等人被俘之后也不屈而死,此外再没有别的滥杀平民记录。紧接在傅、高、李三人不屈而死后面就是“十一日贼去”。甚至在围城的时候,就已经网开一面,“贼围城,缺西北一隅,人皆遁”。[9]
    
    流贼的军纪当然算不上好,抢掠奸淫妇女的事件也屡有发生,但即便如此,也多有人性并未全泯的纪录,和清军那种人性彻底丧失无一例外烧杀抢掠奸淫无恶不作的兽军,有很大区别。
    
    比如第二卷流贼破新野这一条的记录中说:
    
    “流贼破新野,邑民马一变夫妇被掳,妇张绐贼曰:‘纵吾夫,当从汝’。贼喜,释其夫,张度其夫走已远,遽入室举火,烟大起,贼不能入,遂自缢死。遗一子,未周岁也。贼怜其节,以金予一老妇,嘱其抚养而去。”[10]
    
    也即张氏骗称只要放了其丈夫,就情愿顺从。等丈夫走远之后,却放火烧屋,自缢而死。如换成满清的兽兵,被如此戏耍,定是恼羞成怒,残暴杀戮其它人加以报复。但这里的流贼,反而同情怜惜,还送金子给邻居的老妇人,让其抚养张氏遗下的孤儿。
    
    由此观之,流贼尚有人性,和满清兽兵是万万不同的。
    
    再来看第二种情况,也就是记载有“杀戮甚惨”或“焚杀甚酷”的地区。我们不妨举永宁县的例子,这是崇祯十三年,李自成突破重围,进入河南省东山再起,壮大势力,攻克的第一座城池,应该相当有代表性。
    
    《豫变纪略》的原文是
    
    “十二月戊辰(误,当为二十七日),流贼李自成破永宁县,知县武大烈死之。贼既入豫,饥民从者甚众。土贼一斗谷等皆附之,远近响应,其势渐强。遂以二十二日围永宁县,云梯肉薄,从东南面登城,城遂陷,焚杀甚酷”[11]
    
    那么这个焚杀究竟如何酷法呢?我们看后面具体的描写,其列举的是骂不绝口的如知县、教谕、主簿、乡宦张赞、守备、百户,“俱不屈死”,还有乡宦张赞一家妻女自杀而死,另外一个被掳的民女,骂贼不绝,被挖双目而死。其它关于杀平民的记录就没有了。
    
    以此来看,所谓焚杀甚酷,也主要是指官员乡绅死者颇多,对一个被劫而不屈服的妇女,过于残酷,并无真正大规模滥杀平民。
    
    所谓杀戮甚惨的情况,大部分是此类性质。
    
    第三种情况,是明确提到屠城了,那就是真的屠城么?也不尽然。我们不妨逐一来看襄城、陈州、太康、归德府
    
    比如襄城县,被攻破两次。第一次是肯定没有屠城了,按郑廉的记录,就是“训导张信死之,杀知县及二教官”,此外还有一个生员投水自杀。
    
    那第二次呢,是当时的总督陕西都御史汪乔年进驻襄城县,手下将领不战而走,被困于孤城。汪乔年和城内诸生誓于城隍:以死报国,同心灭贼。按《豫变纪略》的记述,从二月十三到十七日,一共守了四天,“贼死者数千人,其斩死、射死、炮击死者不计其数。”[12]
    
    城破之后,汪乔年厉声骂贼,被断舌敲齿之后,尚自以血喷贼,壮烈殉国而死。下面这记述很关键:
    
    “贼深恨诸生为汪乔年守城,悉取而劓刖之,凡百九十人。又购举人张永琪,不获,杀其族人九家。当是时,全军覆没,合城屠戮。至十九日,拔营西去,赞画诸生刘汉臣遇害未殊,乃同邑人收乔年尸蒿葬于殉难处。”
    
    完整看这段话的上下文,恰恰是没有屠城,只是诛杀举人张永琪的族人九家。就是连守城的诸生,也是受到劓刖之刑,而不说他们被杀。受刑的诸生也有漏网的,所以才有“赞画诸生刘汉臣遇害未殊,乃同邑人收乔年尸”。
    
    正因为不是无差别无选择的屠杀,所以特意点出施刑给哪些特定对象,杀了哪些特定对象。如果真的是屠城了,那就根本用不着这样表述,反正全部都在内。所谓“合城屠戮”不过是郑廉为了和“全军覆没”对仗而写的虚语,这是文人陋习。其意思也仅仅是破城之后,官吏生员被杀死颇多,根本不是实指屠戮全城百姓。
    
    即便是污蔑李自成残忍好杀的清修《明史》也承认襄城县并未屠城,仅仅是施刑于诸生:“次襄城,自成尽锐攻之,乔年与副将李万庆皆死。自成劓刖诸生百九十人”。[13]
    
    曹树基之流的断章取义,孤零零截取了“阖城屠戮”一句引用在文内,愚弄人确实可以,但要欺骗所有人,还是如意算盘打的太好了。
    
    再来看陈州的情况,我们也是把原文尽可能完整的引用
    
    “贼且至,永杰(睢陈道佥事关永杰)令城中闾巷皆按部伍相约束,务死战,不得妄动。故兵虽少而守最坚。亲与士卒同甘苦。贼尽锐攻三日,多所杀伤。城破,民犹战于巷,贼怒而屠之,几无存者。”[14]
    
    从这段描绘来看,也不是屠杀平民性质的屠城。实际上是当地官员把城内百姓组织起来,当成军队来使用,破城之后还在巷战。所谓“怒而屠之”,杀的也是巷战之民,“几无存者”之类也是夸张之语。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1:57

再说太康城,就更和屠城沾不上边了。叙述太康县破城本身的内容里,丝毫没有提到所谓屠城,仅仅是说太康知县魏令望死之,阖门死难;然后是乡宦原宣大巡抚张维世被抓去见贼帅,贼帅称其为陕西好官,要其投降,张维世不屈服而死。其妻李氏和儿子张正谊纵火自焚,阖门死难二十多人。[15]
    
    从这些叙述来看,涉及的也仅是官员乡宦和其家属而已。
    
    只是在后面叙述乡官通政李梦辰从北京回乡,渡河至睢州时,提了一句“至则贼已屠陈州、太康矣”,这所谓的屠都是虚指泛写,其意不过是屠杀地方官员乡绅,而不是遍及平民,实际情况当然只能以叙述太康城破后本身的描写为准。
    
    唯一能屠城真正沾上点边的就是归德府了,但从具体情况来看,这个屠城也有很大水分的。
    
    如前面说“俘数万人于城西,不论贵贱,尽杀之”,后边也说“须臾间,俘累数万众,皆僵伏而死。”
    
    但当中有一句,分明显示这“数万”其实是夸大了的数字,真实的数字当是一万多。原话是“驱至城西万余,为场者数处,外则列劲骑旋绕之,抽刀相拟”。
    
    也就是只有一万多人,那会不会是后面又陆续押来更多人呢?不会,后面叙述实际开杀,完全是时间上紧密衔接的过程,并没有交代说又增加了一万人或几万人。
    
    李自成之所以要在归德府开杀戒,动机不清楚,可能是怀疑射瞎他一只眼睛的陈永福就在城中之故。
    
    当然即便杀了一万多人,也是足够残暴了,应该受到鞭挞。但显然这次屠杀是完全不能和满清的灭绝性屠杀相提并论的。且不说《豫变纪略》的作者郑廉当时十五岁,和其朋友纪元破城后陷于贼中,并未受到杀害,郑廉也提到有一个杨秀才,名家子弟,“陷贼中,群贼皆爱之,相与结为兄弟”。后来是因为和人猜拳,以人头打赌,赌输了被杀。
    
    甚至就是负责守城的第一责任人知县梁以樟,也藏在民房里,逃了出去,“以樟匿于民舍,夜逸出,投其印于井,东奔淮安。淮抚史可法为代奏,逮赴京师下狱,寻赦出,以白衣从军讨贼。”[16]
    
    可见流贼之宽疏!
    
    此外开封府的情况,这里也可以提出来专门说一下。从崇祯十五年五月二十五日,李自成围困开封,一直到九月十七日黄河决口,水淹开封。
    
    《豫变纪略》在记载从九月十四日开始“黄河怒发有声”,十五日“河口遂决”,十六日“河水大至”之后,水淹开封的大致经过情形之后,专门有一段话是交代这次黄河决口责任者是谁的话,不妨原话摘引一下:
    
    “世传开封之陷者不一,有谓贼决黄河灌之者,非也;有谓官军决河灌贼营者而误陷者,亦非也。六月壬子(十四日),水仅满壕,城固得其助也。至于九月,兵民饥饿,不能出城门,乌能一至河干乎?盖开封之陷,天也。”[17]
    
    这段话说得再清楚不过,黄河这次决口既不是李自成流贼的责任,更不可能是守城明军的责任。就是一次自然灾害,所以郑廉才说“开封之陷,天也”。最后水淹开封的结果无论是李自成还是明军都不愿意看到的。就李自成方面,本来已经围困开封长达四个多月,眼看就要得手了,结果洪水一淹,竹篮打水一场空。甚至自己的军队都被淹死数万人,“黎明水至城下,东北贼皆溺死”。至于开封方面,当然更不会放水来淹自己,更何况到九月份,他们都饿得力气也没有,根本不具备条件出城去挖河。
    
    至于说是开封之外的明军来决河灌城,也是没有任何证据。如果此说可信,这么大的行动绝不可能保密,郑廉不会不记载下来。由此可见所谓明军决河之说同样站不住。
    
    另外在崇祯十五年八月十七日,《豫变纪略》里有这样一条记载“甲寅(十七日),开五门,放妇女,凡三万余口,任其所之”。[18]
    
    在《大梁守城记》和《守汴日志》里也有相同的记述,见刘易安的《大梁守城记笺证》一书:
    
    “(崇祯十五年八月)十七日,开五门,大放妇女。”(这一条是《大梁守城记》本身的记录)
    
    “《守汴日志》云:‘先闻闯贼有令,窝铺内藏匿妇女者斩。放出三万余口,任其所之。有持数升粮复进城者’于此可见起义军军纪严明”(这是刘易安摘引《守汴日志》和他自己的评论)[19]
    
    由这一条记录,我们可以看出当时李自成和明军的战争虽然残酷,但还是有人道主义的一面,所以明军可以放妇女出城,而李自成也可以任由这些妇女逃生。后来满清攻杀各地,则绝不然,如围攻南昌,城内放一批人,就杀一批人。
    
    开封府的情况也说到这里,由以上这些内容已经足以看到,曹树基所谓的“对于河南人来说,城破未屠者何其少”只能是不顾事实编造出来的谎言。
    
    因为他的谎言里引用了还有一点史料价值的《豫变纪略》,我们才长篇大论如此分析。至于他引用的大把大把清廷爪牙编写的地方志,十句里倒有九句是在撒谎,基本只能当做笑话来看了。
    
    我们随便举几个例子就可以了,如商水县的情况,曹树基引用满清顺治《商水县志》说“崇祯十四年‘十月初四日夜,闯贼自项(城)抵商……乡民死义者甚众,男女数万,尸骸枕集,血流成渠”。
    
    而实际上正如前面我们已经引用过《豫变纪略》的记载,李自成在围城的时候,就已经网开一面,只围三面,放开一面,平民基本上都走光了,“贼围城,缺西北一隅,人皆遁”[20]。甚至县令姚文衡和生员王承统还有一段对话,说贼网开一面,是不是也有仁慈之心啊?王承统回答说这不过是要老百姓都逃走了,好削弱守城的力量而已。从这个事实来看,哪来的什么“男女数万,尸骸枕集,血流成渠”。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1:58

再如曹树基引用民国《太康县志》说“太康县,崇祯十五年三月,闯王李自成破城,‘男妇被屠十余万人,尸填街巷,城内外井水尽赤,屠戮之惨世所罕见’”。
    
    所谓民国,其实当然不过是照抄了满清时候官修的地方志而已。归德府一个府城,不过军民几万人守城,太康一个县城哪来的十几万人?尤其可笑的是曹树基其人本身拼命压低明代城市人口,他为了压低明代城市人口常常有许多荒谬可笑的结论,如把江西的省会城市南昌的常住人口定在了4万,赣南的经济政治中心的赣州常住人口定为数万,以便压低满清屠城屠杀的人口数字,他还曾经把明代最发达的大城市之一的苏州人口定为了十万,后来实在太荒谬,才勉强改到了50万。就这样的一个人,为了渲染崇祯时期的人口损失和所谓李自成的残暴,居然又能把满清地方志里所谓太康一个县城屠戮十几万的记载当宝贝引用上来!究竟说此人是没有头脑好,还是没有心肝好?
    
    此类清朝官方修的地方志,记载荒谬不值一辨,就不再一一分析了。、
    
    以上的分析主要是针对李自成在河南地区的情况而言,河南本身是所谓流寇祸乱最严重的地区,曹树基尚且需要如此撒谎夸大,才能渲染所谓流寇杀人造成的损失,其它地区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
    
    
    
    2、张献忠以及崇祯时期四川地区的情况
    张献忠在众多官史野史的记载中都是残暴无比,但这里有许多夸大的成分,其杀人之规模和满清还是不在一个等级上。
    
    在河南,《豫变纪略》里唯一提到的屠城记录,也只有一个商城县(别和商水县混淆),就这个商城县还是县令主动撩拨的结果。张献忠有一爱妾,貌美善饮酒,一天喝醉,策马狂奔,从人追赶不及。一直跑到商城下,被巡城者抓获。从人随后赶到,在城下再三苦求,愿意出重金赎回,保证只要放还,永不犯商境,利诱不成又继之以威胁。知县固执如犟驴一般,死活不答应,反而把此女杀了,尸体丢了回去,然后“贼大怒,破其城,屠之三日而后去”。[21]
    
    其它攻破的城池大多以笼统地“死者甚众”“惨杀甚厉”含糊描述,杀的也当是士绅乡宦居多。
    
    在湖广武昌等地,即便是清廷的御用文人彭遵泗在他写的专门栽赃用的《蜀碧》中也承认张献忠在当时并未滥杀人
    
    “献初破武昌,有大志,不甚残杀,改府曰天授,江夏县为上江县。铸西王之宝。尝题诗黄鹤楼,令其下和之。以周文江为兵部尚书,张其尊为前军都督,李时荣为巡抚,谢凤洲为守道,萧彦为巡道,陈六驭为学道,给伪敕印,各予赏赐有差。开科取七十八人,补二十一州县,诈收人心,未若入蜀之酷烈也。”[22]
    
    此外清初刘献廷的《广阳杂记》中也有张献忠在衡阳不杀一人的记录“余闻张献忠来衡州,不戮一人,以问娄圣功,则果然也。”[23]
    
    按史料鉴别中的反方向原则,这类痛恨仇视流寇的文人记述中承认流寇并不滥杀人的记载真实性要远比渲染夸大流寇屠杀的记载大得多。
    
    那现在的问题就是在四川了,本来讨论四川屠杀只要集中在崇祯十七年之后,大部分史籍中也都承认四川大量人口损失是在崇祯十七年之后。
    
    但曹树基的人口史里却有这样一个论断,他说“从崇祯初年开始,四川全省陷入无休止的战乱当中。在这一过程中,大约有685万人口死亡,残存的居民仅50万左右。”[24]
    
    我们知道所谓张献忠屠蜀的入川时间是在顺治元年(崇祯十七年)的三月,八月攻占成都,而他真正开始大规模屠杀(假如存在的话)的时间,综合各种史料对照考证,是在顺治二年到顺治三年这段时间。
    
    而现在按照曹树基的这个说法也就是他认为在崇祯时期,四川已经死了百分九十三以上的人口了,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骇人听闻,前所未有的论断!
    
    会不会是我们理解错了曹树基的意思呢?会不会是他的意思是从崇祯初年算起一直到张献忠死的时候,也就是顺治三年末的时候,总计死掉了685万人呢?
    
    不会,因为他后面有一个表11-1,是所谓的“崇祯年间的中国分省人口估测”,这个表格中有一行是“四川(含播州)”,里面清清楚楚写着,崇祯三年(1630年)人口是735万,崇祯十七年(1644年)人口是50万。
    
    这样一个前所未有的论断,按照常理,曹树基应该列出大量证据,长篇大论加以证明才对,如果证明成功,也不失为他在历史领域,中国人口史领域的一大发明,一大成就了。
    
    但遗憾的是,他半点像样的证明都没有提供。他在四川人口损失这个标题下的篇幅仅仅只有一页稍多的内容,与之对比的是论证河南人口损失的篇幅四页半。
    
    其论证过程更是诡异,一共五段内容,其中四段内容是在说张献忠屠蜀,引用了一些满清史料里所谓张献忠屠杀记载,然后说 “估算的结果,四川人口可能损失了90%。”[25]
    
    也就是这90%的比例,他是依据张献忠屠蜀的记载而来的。不妨就假设张献忠屠蜀是真的,那他似乎也是连其发生在什么时候都不清楚(其实不是不清楚,从他其他地方的说法来看,他完全知道这时间是在顺治时期,他是故意装糊涂)!即便从崇祯十七年三月算起,到张献忠被杀的顺治四年正月(这传教士记载的阳历正月,农历为顺治三年十一月左右)。把顺治元年(崇祯十七年)这一整年也算做崇祯时期(实际上当然是笑话),那也有整整两年是顺治时期的。他是怎么把百分之九十的人口损失都算到崇祯十七年前面去的?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1:58

当然他是不至于这种小学生常识都不具备的,于是他在最后一段话里做起了文章。这最后一段共十七行,其中十四行是在说万历时期四川发生过瘟疫旱灾,所以到了崇祯三年四川人口应该是所谓的735万人(这个数字本身是严重低估了明代四川人口,对四川人口数量后面会有专门分析)。剩下最后三行,他就直接来了一个乾坤大挪移了。
    
    这最后三行里,真正实质意义仅仅一句话,就是我们前面引用过的这句“从崇祯初年开始,四川全省陷入无休止的战乱当中。在这一过程中,大约有685万人口死亡”。
    
    就这样,百分之九十这个数据,他是从张献忠屠蜀(发生在满清顺治二年以后)的描写来推断的,而最后的结论他又拍脑袋把整个685万的死亡人口推到所谓崇祯时期的战乱头上。
    
    曹树基的这种论证,你把他当小学生的作业,还是有些拔高了。他哪里有小学生的认真和严肃呢?纯粹就是彻头彻尾的忽悠!
    
    这种论述居然也可以拿出来当成学术专著,研究成果?这是可以让人吐血的了。网络论坛上的讨论,有人如果用这种荒唐到极点的方式来论证,都要被人耻笑得抬不起头来的。
    
    那曹树基这么做的动机是什么呢?目的是什么呢?
    
    原因很简单,明末清初大量人口损失是铁的事实,无论如何篡改粉饰,都是无法回避这个事实的。那要掩盖推卸满清的罪行,唯一的办法当然就只能是把人口损失尽一切可能推到崇祯时期。
    
    而如果是放在崇祯以后满清顺治时期,即便这个黑锅能扣到张献忠身上,但说来说去还是满清入关以后的人口损失,还是让他觉得不满意不舒服,而且要论证人都是张献忠杀的,也比较麻烦。所以索性来个最简单最粗暴也是最让他痛快的办法,把四川人口损失一股脑推向崇祯时期。
    
    结论既然是他事先已经预定好的,那对曹树基来说,当然只需要拼凑材料来附会这个结论就行了。不过令人佩服的是,他实际上已经连拼凑都谈不上了。事实可以不要,逻辑也可以不要,总之拿出一大堆字来,把结论夹在其中,就行了,就可以俨乎其然当成是所谓的学术成果了。
    
    当然我们不能学曹树基的样,他仅仅是一句话,就得出骇人听闻的论断,但我却不妨对事实进行更详细的分析,看看这个骇人听闻的论断,有没有半点成立的可能性。
    
    我们把崇祯时期四川的所谓战乱尽可能列举出来,结合《荒书》《蜀警录》以及顾诚的《明末农民战争史》,简单说一下。
    
    崇祯十七年以前,流贼进入四川大概有四次:崇祯三年一次,崇祯七年一次,崇祯十年一次,崇祯十三年一次。
    
    看上去次数似乎挺多,但实际上每次都是旋进旋出,并没有对四川造成多大的影响。比如崇祯三年这次,按《荒书》记载是“为官兵追杀,未尝深入,还奔陕西。”。崇祯七年这次,“是时贼望屋而食,奔走不停,未尝攻城略地为巢穴也”。
    
    剩下两次规模相对大的是崇祯十年李自成入川和崇祯十三年张献忠入川,但这两次也都是始终处于明军的追击之中,整日奔逃唯恐不及,两三个月的时间就出了四川。沿路的城镇百姓都是听见流寇来就预先逃走。至于成都这样的大城,无论李自成还是张献忠也都打不下来。
    
    在崇祯十五年,四川还有摇黄土匪盘踞地方,官兵去平乱,因为缺饷而哗变抢劫民间的记载,但这次兵变很快就得到平息。“四川总镇刘镇藩遣部将王朝阳出仪陇县讨摇黄贼,缺饷,兵鼓噪,掠民财,焚屋奸淫,但不杀人耳。九月,总镇旗鼓守备杨展抚叛兵于广元百丈关,以展为参将统之”。[26]
    
    曹树基还提到所谓旱灾、瘟疫。而实际上四川发生的自然灾害无论涉及的区域面积,严重程度还是持续时间同样远远低于陕西、河南。曹树基在《中国人口史:明代卷》的第十一章自然灾害一节中,大家可以去看一下。
    
    关于旱灾,重点说的就是陕西、河南。比如陕西的情况,“崇祯元年(1628年)、二年,陕西半数以上的地区出现特大旱灾。从崇祯二年至七年,各地区的早情连绵不断。”,崇祯八年,西安、延安、榆林、临洮出现特大旱灾,并波及其它四府。“崇祯十年至十二年,每年约有半数的府遭受特大旱灾。崇祯十三年,陕西再次发生全省性的特大旱灾。次年,早情持续。”[27]
    
    河南的情况,“从崇祯七年(1634年)开始,河南全省转人一个新的干旱期。崇祯十一年至十四年,除汝宁府外,河南各府连续特大早灾。崇祯十三年,汝宁府也出现特大旱情。这一过程与北方其它省份的情况一致。”[28]
    
    而对四川的旱灾则一个字都没有提到。不信者可以自己去看其人口史明代卷的第412页,在合并介绍南方旱灾的时候,提到了苏南、浙江、江西、南直隶、湖广,就是没有四川。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1:59

瘟疫的情况也同样如此,对河南和陕西的瘟疫,他用了整整两页半的内容引用各种满清修的地方志来介绍,而关于四川则只有一句话,“按照目前掌握的资料,这次鼠疫还传人了四川、贵州、苏州、松江和浙江北部地区。具体细节尚待研究。”[29]
    
    总之我们可以把所有能造成人口损失的因素都考虑进去,流寇、土匪、旱灾、瘟疫有一样算一样,无论哪一样,四川都远远不能和陕西、河南相比,甚至根本不在同一个等级上,就是和湖广相比都差了许多。
    
    那么陕西与河南这两个战乱、灾荒最严重的重灾区在崇祯时期人口损失了有多少呢?按曹树基自己的估算,陕西他说是26%,河南他说50%(这个估算尤其是河南本身就是被他掺了大量水分,严重高估的)。
    
    既然四川的自然灾害和战乱与同一时期陕西等地根本不在一个等级上,那曹树基惊世骇俗的结论,四川在崇祯十七年已经损失了90%以上,只剩下五十万人(这还不够当时成都城内的人口数量),究竟是怎么脑补出来的?
    
    我只能佩服葛剑雄和曹树基的胆量,别人要造谎,要作假,也要顾忌一下基本的情理,也要注意一下不能自相矛盾得太厉害。他们则似乎完全不存在这方面的顾忌,完全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只要能洗白满清的屠杀罪行,只要能栽赃给明朝,什么荒谬的结论他都可以得出。
3、崇祯时期内战造成人口损失的总结
    
    
    曹树基有这么一段话
    
    “清兵入关与南下过程中遭遇到的抵抗,很难与明代末年的战争相比,最有力量的抵抗发生在若干城市当中。清兵入关以后的战争对人口的影响是据点式的,而不是全局性的。”[30]
    
    这段话其实有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说清兵入关后对人口的破坏是据点式的,另一个层面是说崇祯时期的流寇与明军的战争对人口的影响是全局式的。
    
    这第一个层面的错误,我们放在后面详尽分析。这里先说第二个层面,流寇之乱对人口的影响当真是全局性的么?
    
    回答是否定的!
    
    卢象升有一个《剿寇第一要策疏》里面有一段话:
    
    “熟计半年来,强寇愈剿愈横,所在攻城掠野,大率皆由兵民从贼做贼,是以党类日繁。民从贼,多起于饥寒;兵从贼,多源于缺饷。”[31]
    
    这段话可以窥见流寇与清虏之性质根本不同!
    
    流寇作乱,原意不在杀人,而在于温饱图存。其攻城略地,动机主要在于劫夺财物,造成的人口损失,除与官兵相斗之外,就是攻克城池后泄愤或加杀戮。到后来势力壮大,为招揽人心,则更有不准滥杀之纪律,其对人口之破坏才是真正据点式而非全局式。
    
    从涉及规模来说,流寇横行所过,其主要杀戮之对象,多为达官贵人、乡宦绅士之类,即有滥及平民之时,也非常态!对普通平民,流寇又不要求他们剃发易服,避而远之或顺而不抗,都足以保全性命。这和满清杀戮之对象重点就是平民,凡不剃发者,穷搜极刮,必要斩杀一空,也是截然不同。
    
    明亡以后,满清之禽兽统治下,官修地方志把人口损失的脏水尽数泼到流寇头上,此为爪牙鹰犬之本色,自不必奇怪。
    
    民间文人著作也多竭力渲染夸大流寇所谓屠杀,其原因无非有两个。
    
    一则流寇杀戮多为文人官绅,地位尊贵者。用现在的话说,是掌握话语权的阶层受流寇之害最大,因此其对流寇之恨痛彻心扉,诉诸笔墨,对其惨杀情形,往往竭力渲染,多所夸大。
    
    二则入清之后,文人痛心于明亡,泣血悲啼,明亡两大敌,一为流寇,二为满清。满清屠刀时刻悬于头顶,对其滔天之恶,多不敢直斥抒愤;而流寇已经是死老虎。愤懑郁积之下,只能全部发泄于流寇了。
    
    但即便如此,把明季各种记述加以对照鉴别,从其矛盾抵牾之处,或相互揭穿之处,也可以窥见端倪,流寇之杀戮实不能及满清之万一。
    
    比如陕西是流寇的发源地,祸乱最大,时间最长,与明军胶着往来攻杀次数最多,又是连年大旱大灾。
    
    孙传廷的奏疏里这样描绘陕西的情形: “方臣叱驭入关时,秦遍地皆寇,而问兵无兵,问饷无饷。”[32]
    
    卢象升也说“今转盼已五月矣,贼党数十倍于兵,又秦中残破已极,灾荒异常,从贼者如归市,向后不惟贼未可尽,恐多兵乏食,散之不能,铤而走险,天下事更不忍言耳”[33]
    
    但即便在自己奏疏里极力渲染夸大流寇危害情形的孙传廷,在奏疏里透露出来的一些关节,也能说明流寇的破坏和满清完全不在一个等级上。
    
    有些地方,他直接交代部分流寇并不杀人放火,如在《报流寇自蜀返秦疏》中说“镇平县差人在内乡县探报贼情,二月初二日,据报县官说,四大营贼闯塌天、老回回、扫地王、兴世王俱在裕州、唐县、泌阳县,后有河南抚按两院统领祖、左二将官兵马,俱在裕州驻扎跟剿,其四营贼并不杀人放火,俱在裕州讨招安,不知真假。”[34]。
    
    而在流寇确实杀人放火的地方,又如何呢?在《题被灾地方蠲免钱粮疏》中,孙传廷表彰一些地方官员时说:
    
    “扶风县知县宋之杰,委署之初,盖邑官舍民庐,无复存者。本官代庖数月,劳来有方,未几而百堵俱兴,市肆如故,邑治渐有可观。”
    
    “平凉府灵台县知县敖浤贞,方履任时,贼犹居城内。本官受事于城外南堡。及贼渐引去,本官召集居民,缮葺城垣,置备守具,殚竭心力。厥后大寇屡犯其境,竟能固守。”[35]
    
    也就是扶风县也好,灵台县也好,这些都是流寇破坏的重灾区,但知县履任之后,收拾整顿也就几个月的时间内,就“百堵俱兴,市肆如故,邑治渐有可观”。如果是象曹树基之流鼓吹的流寇是比满清屠杀更厉害,是对人口全局性的破坏云云,那这种情形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满清屠杀后的山东地方,根据前面引用过的《明清史料》中的档案记载,满清灭绝性质的扫荡屠杀,造成了一年半之后的临清地方仍旧是一片废墟(其景象和后来一些人描绘四川被屠杀一空后的情形极为相似)。
    
    正因为有这种本质性的区别,尽管陕西灾荒最为严重,流寇祸乱最严重,但结果曹树基也只能把陕西在崇祯时期的人口损失定在了26%,人口损失反而比其它清兵肆虐的各省要小得多。
    
    值得一提的是满清修的《明史.流贼传》有一段所谓李自成屠城规定的谎言,一向被许多人引用,曹树基更是当成宝贝,以此为据。
    
    这段话如下“攻城,迎降者不杀,守一日杀十之三,二日杀十之七,三日屠之。凡杀人,束尸为燎,谓之打亮。城将陷,步兵万人环堞下,马兵巡徼,无一人得免。献忠虽至残忍,不逮也。”[36]
    
    也就是只要守城一天,就屠杀百分之三十的人口,守城两天屠杀百分之七十,守三天就全部屠杀光,而且屠杀之前,还精心布置,没有一个人能逃脱。如此情形,自然是残暴已极。
    
    然而这样的谎言不过是清廷奴才和其后世的孝子贤孙用来愚弄世人的把戏而已!李自成的军队并无这样的规矩,这个规定倒恰恰是满清兽军自己的。只不过满清的残暴还超过纸面的规定之上,如扬州大屠杀,实际上扬州守城一天都不到,但照样被屠杀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口。满清不过是把自己的残暴栽赃到了李自成头上而已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00

李自成向北京进军途中,遇到抵抗最激烈的城市就是周遇吉驻守的宁武,众多野史中也说李自成屠城。如《平寇志》说,“贼屠宁武,婴穉不遗”[37]。《明季北略》也有相同记载[38],连用的字句都一样“婴穉不遗”,也不知道是谁抄谁的?
    
    但这回清廷爪牙修的地方志倒难得说了一回实话,乾隆《宁武府志》说“贼初破宁武,亦不甚杀戮,旋引兵而东。明日,贼别部在城中者忽树蓝旗,遂肆戕虐,被祸者数千人,其伪总兵尤世禄所为也。王珻作《节录补》而谓‘贼恨其久不下,屠杀一尽,血流成波。’亦失其实,盖但得诸传闻耳。”[39]
    
    据顾诚说就是这被杀的几千人,也是尤世禄过去和宁武官绅有宿怨,属于个人报复行动。
    
    另外保定在北京城破后还在抵抗闯军,从三月二十一日攻城,一直到三月二十四日攻克,不但没有所谓屠城之事,李自成还特地派人送命令约束将士不得滥杀。[40]
    
    在这之前,如河南等地的情形已经详细分析过了,此处不赘。
    
    正因为流寇不但不是象满清那样疯狂滥杀,甚至其势力壮大后对普通平民颇行仁义之事,这是痛恨流寇之文人官员也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有各种相关记载存留于世。
    
    如《豫变纪略》中说流寇“一呼百万,何怪乎其然哉?我虽非桀纣、民则视彼如汤武矣,平心论之,丛爵渊鱼,非我驱之而谁也?”[41]
    
    李永茂在《枢垣初刻》的《襄阳再陷疏》中说李自成军队“禁杀人,偿命,且约杀牛一只,赔马十匹”。“贼以禁杀课耕,张官设吏,簧惑民心,立定根脚”。[42]
    
    张岱《石匮书后集》中说“城下,贼秋毫无犯。自成下令曰‘杀一人者如杀吾父;淫一女者如淫吾母’。得良有司,礼而用之。贪污吏及豪强富室,籍其家以赏军人。人心大悦,风声所至,民无固志。故一岁间,略定河南南阳、汝宁四十余州县,兵不留行,海内震焉”[43]
    
    在《明清史料甲编》崇祯十六年五月二十九日的《援剿总兵左良玉奏本》里,左良玉说“盖贼之于民,抗则杀戮张威,顺则免死见德。百姓畏焰求全,何事不为贼用”[44]
    
    左良玉说“贼之于民,抗则杀戮张威”,其实从一些史料来看,流贼即便对于不屈服于他们的人,有时候也并不杀。原因也正在于流贼还是可以沟通可以动情的人,而并非如满清统治者残暴至极,人性全失,
    
    比如《平寇志》卷六记载“钟祥知县萧汉不屈死。汉有贤声,贼戒部下杀贤令者死,幽之寺中,戒诸僧曰‘令死,屠尔寺’。僧谨侍。汉曰‘吾尽吾道,不碍尔法’遂自经”。
    
    对不屈服于自己的县令萧汉固然不杀,还周全保护。其中提到如果县令死了,就屠杀寺僧,看来也不过是恐吓虚语。因为萧汉自杀后,彭孙贻也没有说寺僧被屠。
    
    明朝遗民李长祥的《天问阁文集》中记载北京城陷落后,时为翰林院纂修的刘理顺是河南杞县人。闯贼部下大多是陕西河南人,“有数百贼骑来下马言曰:‘毋恐,来此皆河南人也,同公里。公居里有殊惠。今之来,皆沐公惠者也。其来将拥卫公尔。”[45]
    
    也即和你都是老乡,你在家乡的时候给老百姓很多好处,所以今天来是保护你的。
    
    结果刘理顺“门内以死对,贼相向惊曰‘何至此?’,哭拜去。”不仅不杀刘理顺,还很动感情,哭拜而去,可见其善良本性犹存。
    
    还有一则记载是城破后,北京芦草园四条胡同的妓女顾懿被一名贼兵掳去。一天乘贼喝醉了酒,把自己身上系的红丝带解了下来,缢杀了贼兵,然后自缢。还没有死,其它贼兵来,把她抓去见了巨贼刘宗敏。
    
    刘宗敏问她“你不过是一个妓女,为什么要这样?”
    
    顾懿回答“本不过妓,只是见京师忽然改变,不是旧时朝廷,甚愤不能平,欲死耳!”
    
    刘宗敏说“你要死就自己死好了,为什么要杀我的人?”
    
    顾懿说“就是想痛快一下,不考虑后果了。”(实欲取快,不思后矣)
    
    刘宗敏大怒,下令把顾懿肢解处死,但还没有等执行,又把她叫了回来。感动叹息,赦免了顾懿,放她回去。(“当顾氏懿言己情,宗敏怒命凌迟,随呼之返,叹息,竟免顾氏。归又自缢死。”)。[46]
    
    李长祥说刘宗敏“在诸贼首中最惨烈,而有时免杀、与杀人常称人意”。所谓最惨烈者,尚且能为反抗他们的妇女所感动,网开一面,其它不算惨烈的,也就可想而知了。
    
    流贼的问题说到这里,那流贼的对立面明军又如何呢?
    
    军纪败坏的是有一大把,但相比流贼而言,更不会滥杀平民。
    
    明军有两种,一种是还能受中央政府节制的军队,这些军队军纪还是有保障;另一种是已经不受节制的军阀队伍如左良玉等人。
    
    军纪的保证要有前提,那就是必须有至少不让人饿死的军饷。否则即便带兵的将领官员有宁愿饿死的觉悟,士兵也不可能答应。
    
    从一定程度上说,崇祯时期的明军和流贼本就是一体两面。明军领不到军饷,为了免于饿死冻死不得不抢掠民间财物。政府如果按法严惩,被逼之下就成为了流寇;如果无力去管,就成为军纪败坏的军阀队伍。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00

如《石匮书后集》的盗贼列传中说:
    
    “崇祯二年冬十月,北兵薄都城了,诏天下勤王。山西巡抚耿如杞入援,兵哗于涿鹿,叛走丛薄。自成出与合。旬日间,众至万余,推高迎祥为首,称闯王”[47]
    
    《平寇志》提及此事时,在“兵哗于涿鹿”之后还有“大掠良乡,如杞逮论死”[48]。也就是耿如杞因为不能约束军纪,被逮捕入狱,结果本来是勤王的山西军队反而化为流贼。
    
    流贼骨干乃是明朝边军,这有许多记载。如曹应秋“大抵贼多边军,有良家子及武弁世职,故隐其姓名而称绰号”。
    
    “一时贼首,多边军之豪,及良家世职,不欲以姓名闻,恐为亲族累,故相率立诨名”[49]
    
    至于后期明军本身又多是招安来的流寇,如兴平伯高杰本来就是李自成的部下,因为和李自成妻妾刑氏私通而投靠明军,南明时期先为汉奸后反正的李成栋也是李自成部下流寇出身。李定国、孙可望,高一功等人就更不必说了。
    
    正因为军纪败坏的原因主要还是缺饷,士兵本身极惨极苦,不抢掠要么饿死,要么哗变成流寇。其危害民间也主要体现在对钱财衣服粮食的掠夺上,而不是杀人。明朝文人对武官军士一向贬抑,为了遏制军队抢掠现象,更不惜添油加醋,夸大其辞。其丑化军队不遗余力的程度,丝毫不会下于对流寇的描绘。在给朝廷的奏疏里,攻击之辞更比比皆是。
    
    但明军无论如何都还是打着拥护朝廷的旗号,和流贼相比,忌惮更多,和地方政府决裂太厉害(实际上如左良玉、高杰等部因为缺饷不得已抢掠民间,结果明朝地方政府反而组织兵力来攻打他们,或阻止他们进城),对他们也没有好处。抢掠不过是为了维持起码的生存,和流贼相比,更不敢乱杀人,这点在一些明末清初的史料中是有明确记载的。
    
    如欧阳直《蜀警录》中说崇祯时期“贼前行,兵即后至”的情况时说“贼固酷于杀掳焚劫,而琐细不取,兵则但不多杀人,其劫掳吊拷悉同于贼。且并敝衣小物,莫不席卷”。
    
    明兵之所以连敝衣小物也要席卷,实在是因为比流贼更穷的缘故。(如《豫变纪略》所说“民间有贼梳兵篦之谣,意谓兵惨于贼也。”[50],其实也是类似意思)
    
    费密《荒书》中也说“四川总镇刘镇藩遣部将王朝阳出仪陇县讨摇黄贼,缺饷,兵鼓噪,掠民财,焚屋奸淫,但不杀人耳。”
    
    明军的直接敌人,李自成等人发布的《剿兵安民檄》算是声讨明军最为严厉的文件了:
    
    “为剿兵安民事:明朝昏主不仁,宠宦官,重科第,贪税敛,重刑罚。不能救民水火;日罄师旅,掳掠民财,奸人妻女,吸髓剥肤。本营十世务农良善,急兴仁义之师,拯民涂炭,今定承天、德安,亲临黄州。遣牌知会:士民勿得惊惶,各安生理。各营有擅杀良民者全队皆斩。尔民有抱胜长鸣迎我王师,立加重用,其余毋得戎服,玉石难分。此檄。”[51]
    
    如此厉声谴责,其声讨的明军罪行重点也只是掳掠民财,吸髓剥肤,对于乱杀平民则只字未提。
    
    另外崇祯时期明军数量是当时各种势力里面,人数最少的。这点有卢象升《剿寇第二要策疏》中提到的情况为证。
    
    “兵法十围五攻,明乎我十倍于贼,则围之;我五倍与贼,则攻之也。今贼且数十倍于兵矣。况彼依山负嵎,因民掠食。我裹粮千里,到处负庚。多寡强弱劳逸饥饱之数,事事相悬,而图幸胜于万一,即孙吴何以为谋。”[52]
    
    卢象升说的贼数十倍于明兵,并非夸张。明朝当时关内真正能有资格算得上军队的,估计凑不满十万,有些传统史籍包括顾诚说到南明初期还有几十万乃至百万云云,其实都是把虚张声势的数字当做真实数字来计算。
    
    崇祯十六年时,左良玉算是明方关内最强的军队了,但明朝政府给他的编制也不过才两万五千人。而他号称二十万乃至三十万,是怎么回事呢?《平寇志》中有一段话泄漏了天机:
    
    “江南北流、土诸寇、叛兵、降将如白贵、小秦王、托塔天、刘公子、混江龙、管太山等俱冒左兵攻剽,水陆云扰,南都大震”[53]
    
    也就是不管什么乱七八糟的流寇、土匪、叛兵都打着左良玉之兵的旗号,抢劫捞一票。
    
    综合以上说,明末崇祯时期的战乱,虽然表面看上去时间长,过程反复激烈。但由于双方目的都不在于杀人,造成的人口损失规模相当有限。
    
    流寇这方面,前期的时候,战斗力差,被明军穷追猛赶,疲于奔命尚恐不及,对民间的破坏主要是劫夺财物。后期势力变强,但为招揽人心,多有严令不准滥杀。明军这方面,崇祯前期,政府控制力还在,只要军队没有哗变,军纪都还尚可;到中后期虽然军纪败坏,但也主要是因为缺饷不得不抢掠民间,目的仍旧是解决军需,而非滥杀无辜。
    
    所以,内战伤亡主要集中在两方军队交战的杀伤,以及若干城市据点争夺时造成的人口死亡,对人口造成的影响用曹树基的话说,才是据点性质的,而非全局性的。甚至以围城而论,也非如明清战争那般残酷,所以闯军围困开封,而开封城内还可以放百姓出城。
    
    
    
    --------------------------------------------------------------------------------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00

[1]郑廉《豫变纪略》,浙江古籍出版社,1984年6月第一版,第72页
    
    [2] 《豫变纪略》第123页
    
    [3] 李光涛《明清档案论文集》第157页
    
    [4] 《明清史料乙编》第五本,四七九页
    
    [5] 《中国人口史 第四卷 明时期》第437页
    
    [6]见《豫变纪略》第120页,原文如下“其部骑率百余骑犯夏邑,不杀人,不隳城,居一日,呼其士民数十人赍其县印诣贼上之,而自成初不知也。及入见,则大怒,飨士民于营,即坐间,缚其部将数之曰,‘汝不奉吾令而扰害小民,上不忠,下不慈’立磔于前,饮啖自若。左右大恐无人色,贼徐进士民温言慰谕,予牛数头而遣之。居十余日乃西。”
    
    [7] 《豫变纪略》第73页
    
    [8] 《豫变纪略》第76页
    
    [9] 《豫变纪略》第90页
    
    [10] 《豫变纪略》第42页
    
    [11] 《豫变纪略》第65页
    
    [12] 《豫变纪略》,第107页
    
    [13] 《明史》流贼传
    
    [14] 《豫变纪略》第112页
    
    [15] 同上
    
    [16] 《豫变纪略》第117页
    
    [17] 《豫变纪略》第138页
    
    [18] 《豫变纪略》第137页
    
    [19]刘益安《大梁守城记笺证》 中州书画社 1982年11月第一版,第108页,《大梁守城记》本身是周在浚所著
    
    [20] 《豫变纪略》第90页
    
    [21] 《豫变纪略》第84页
    
    [22] 彭遵泗《蜀碧》
    
    [23] 《广阳杂记》卷二
    
    [24] 《中国人口史 第四卷 明时期》,第446页
    
    [25] 《中国人口史 第四卷 明时期》,第445页
    
    [26] 《荒书》
    
    [27] 《中国人口史 第四卷 明时期》,第408页
    
    [28] 《中国人口史 第四卷 明时期》,第410页
    
    [29] 《中国人口史 第四卷 明时期》,第422页
    
    [30] 《中国人口史 第五卷 清时期》,第18页
    
    [31]《卢象升疏牍》,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2月第一版,第86页
    
    [32] 《孙传廷疏牍》,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10月第一版,第39页
    
    [33]《卢象升疏牍》,第320页《与蒋泽垒先生五首》
    
    [34]《孙传廷疏牍》第51页
    
    [35]《孙传廷疏牍》第33页
    
    [36]《明史》卷309,《列传第一百九十七.流贼》
    
    [37]《平寇纪略》第188页
    
    [38]《明季北略》第439页
    
    [39] 《宁武府志》卷十一,《余录》,转引自顾诚《明末农民战争史》第217页
    
    [40] 野史中编造了一段李自成和宋献策的对话,说本来是要屠保定,后来被宋献策劝告改变主意。这不过是文人臆造,两人对话,旁人何从得知?面对李自成军队在城池死守后攻克依旧不屠杀的事实,为给谣言圆谎,而不得不如此编造。
    
    [41] 《豫变纪略》第89页
    
    [42] 转引自顾诚《明末农民战争史》第176页
    
    [43] 《石匮书后集》卷六三,盗贼列传
    
    [44] 《明清史料甲编》第一本,页三七
    
    [45] 《天问阁文集》卷一 《甲申廷臣传》
    
    [46] 《天问阁文集》卷一 《甲申贱者传》
    
    [47] 第381页
    
    [48] 《平寇志》第3页
    
    [49] 《流寇长编》卷一
    
    [50] 《豫变纪略》第31页
    
    [51] 《平寇传》卷六,第126页
    
    [52] 《卢象升疏牍》第88页
    
    [53] 《平寇志》第一二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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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13:40
  四、效仿曹树基也来统计一下所谓崇祯时期分省人口的合计
    
    
    0、说明
    
    
    
    以下仅仅是针对曹树基之乱拍脑袋式数字作一矫正,所以只在曹树基本身的数字基础上进行判断,得出的结果本身其实还是大大掩盖了曹树基数字谬误程度。因为曹树基等人的错误不是一个点,一个区域的错误,而是整体估计上都充斥着随心所欲。比如对明代整体人口增长的胡乱推断,对城市人口的刻意缩小压低等等。
    
    但这里为了便于和曹树基给出的崇祯时期人口损失做直接对照,我们暂且就在他的数据基础上进行推算。关于明代人口总数重新估计,后面会有专门部分详细论述
    
    即便按照曹树基提供的错误数字基础进行推断,也可以看出其所谓崇祯时期人口损失的数字都是胡捏乱造,与事实差十万八千里。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01

1、北直隶(主要人口损失是满清造成的)
    
    按曹树基说的就算崇祯三年时北直隶人口是1039万。瘟疫损失人口,我们前面分析过,不可能超过总人口的百分之五(甚至更低,否则有名有姓的死于瘟疫的官绅名人不至于几乎一个都找不到),就算造成50万人的损失好了。
    
    北直隶的人口损失主要是清兵四次入关造成的,实际上上在曹树基自己引用满清地方志里也透露了部分消息,如顺治《曲周县志》的“崇祯兵荒大疫之后,千家之村,人不能以百计,数十家之村,直比屋而尽耳”;康熙《阜志》的“又十五年兵变屠掠,虽地册粗存,其实田地已太半荒芜,无人承种矣”。这里所谓的兵荒,兵变都是指清兵入寇屠杀的情形,只不过他装糊涂,认为这些记载都是说瘟疫。
    
    按我们前边估算,清兵四次入寇造成总人口损失八百万,集中在北直隶和山东两省。北直隶四次都遭到洗劫屠杀,而山东主要是后两次,则以前两次损失合计两百万,后两次与山东平分,则损失三百万,加起来就是五百万。
    
    和瘟疫加起来合计损失五百三十万,考虑本来应有的人口增长,以千分之三计算本应增长到1083万人左右,则到崇祯十七年,还有553万人口,损失的500万人口是满清屠杀造成的。
    
    2、山西
    
    曹树基定的崇祯三年山西人口是有1024万,瘟疫造成的人口损失同样小于5%,此外山西还有流寇扰害的情况,人口损失也当在5%左右,山西的饥荒情况同样比较严重,造成的人口损失当在10%左右。总计崇祯时期的人口损失当在20%,减少两百万人口,则到崇祯十七年,山西尚有800万左右的人口。
    
    
    
    3、河南
    
    河南崇祯三年,曹树基定为1673万人。前面我们分析过了,河南是流寇、饥荒的重灾区,此外也有瘟疫的记载。瘟疫损失仍旧定为5%左右,流寇造成的损失当在10%左右,灾荒造成的损失当在15%左右,则总人口损失在30%。损失491万人口,到崇祯十七年,河南尚有1146万人。
    
    
    
    4、陕西
    
    陕西崇祯三年人口,曹树基定为1000万。瘟疫和饥荒情况,陕西当与河南差不多,流寇损失情况,陕西交战激烈程度不如河南,没有类似水淹开封这样的大损失。所以瘟疫与灾荒合计损失20%的人口,而流寇造成的损失在5%左右。总计损失四分之一,也就是250万人左右,到崇祯十七年,陕西还有750万人。
    
    
    
    5、山东
    
    山东的人口损失主要是满清屠杀造成的结果。以曹树基定的崇祯三年1482万人口计,满清屠杀掳掠造成至少300万人口损失,另外山东饥荒以损失5%人口计,孔有德等兵变破坏,土寇流贼以及其他瘟疫之类合算5%。合计损失人口在450万左右,则到崇祯十七年山东尚有人口1032万人。
    
    
    
    6、四川
    
    曹树基把崇祯三年的四川人口定为735万,实际上南宋时期四川人口已经达到1400万左右。虽然有蒙元对四川的灭绝性屠杀,但明代经过移民,以及两百多年的休养生息,无论如何四川人口不会少于1200万。为计算方便,就取曹数据加个整数五百万,1235万。需要说明的是之所以这个数据调整,是因为后面辽东的情况同样调整,为保持和曹树基数据总数大致一样,所以这两个省一增一减微调一下,实际上明代四川人口总数远远高于一千二百万,我们后面有专门分析。
    
    崇祯时期,四川虽然有流寇骚扰,但如前所述,基本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纵使加上一些局部的自然灾害以及瘟疫之类,也不足以抵消人口增长
    
    则到崇祯十七年,四川人口应该有1300万左右
    
    
    
    7、湖广
    
    曹树基定的崇祯三年,湖广北部人口800万,湖广南部人口700万,按照流寇造成人口7%损失计算,人口损失一百万左右,到崇祯17年,湖广还有人口1400万
    
    8、南直隶
    
    崇祯三年是3100万左右,曹树基引用清修地方志描述所谓瘟疫影响,说安徽、松江、苏州等等都发生几百万人死亡的大瘟疫,基本都属于无边夸大。其所谓的小袁营残虐毫州等地,前面就已经驳斥过了。
    
    整个南直隶在崇祯时期基本处于和平状态。各种自然灾害以及瘟疫影响当不足以抵消人口增长,即便以千分之三人口极低增长率计算,到崇祯17年,也达到3187万左右。
    
    
    
    9、福建、浙江、江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
    
    这些南方地区,崇祯时期也大多出于和平状态,自然灾害远不如北方,一些小的战乱也不足以影响整个人口增长。
    
    按曹树基低估的数据,福建是880万,浙江是2360万,江西1930万,广东780万,广西350万,云南240万,贵州250万,在崇祯三年合计也有6790万。
    
    这些地区曹树基全部按照零增长率来计算,实际上在14年的时间里就算按千分之三的人口极低增长率计算,也达到7081万的人口,总计增长近300万的人口。
    
    
    
    10、蒙古、西北(甘肃、青海)、西藏、台湾
    
    
    
    这些地方尤其是甘肃,曹树基估计的人口也严重低于实际,但我们还暂且按照他的数据,崇祯三年是379万,崇祯17年仍旧按379万计算
    
    
    
    11、辽东及以北地区
    
    
    
    东北在崇祯三年的时候已经被满清屠杀一空,所以满清四次入寇,都要掳掠大量人口,但掳掠来的人口,基本上也被摧残至死,这些已经计算在山东和北直隶里了。曹树基把崇祯三年的辽东人定在350万显然过高,这里算崇祯三年和崇祯十七年都是一百万比较适合。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01

12、崇祯时期人口损失情况小结
    
    以上合计,即便按照曹树基的口径,假设在崇祯三年时,全国总人口大约为19313万。此数据和曹树基在崇祯三年的数据扣除四川和辽东的不同之外,还有些微差异(他给出的崇祯三年表格里的全国人口数据是19251万),不过考虑到大体上相差不多,也就不必细究了。
    
    再看崇祯十七年的全国总人口,把我上面所说的数据相加得到17728万。
    
    相比崇祯三年时绝对减少了1585万,如果考虑前面把南方人口增长计入,则非正常死亡的人口损失为两千万左右。
    
    其中属于被满清屠杀掉的人口有800万,另外1200万的人口损失,其中700万左右是灾荒瘟疫造成的死亡,流寇战乱造成了约500万左右的人口死亡。
    
    我们可以看到以绝对人口减少数字来算,崇祯时期满清四次入关屠杀造成的损失比例高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把人口增长计入后占据的比例也高达百分之四十。
    
    更不必说流寇祸害其实间接也是满清入寇导致边兵和勤王部队军饷不足变乱的结果。
    
    另外再次强调一下,以上数据还仅仅是按照曹树基缩小的崇祯三年的人口数据来推算的。
    
    四、效仿曹树基也来统计一下所谓崇祯时期分府分省人口的合计
    
    
    0、说明
    
    
    
    以下仅仅是针对曹树基之乱拍脑袋式数字作一矫正,所以只在曹树基本身的数字基础上进行判断,得出的结果本身其实还是大大掩盖了曹树基数字谬误程度。因为曹树基等人的错误不是一个点,一个区域的错误,而是整体估计上都充斥着随心所欲。比如对明代整体人口增长的胡乱推断,对城市人口的刻意缩小压低等等。
    
    但这里为了便于和曹树基给出的崇祯时期人口损失做直接对照,我们暂且就在他的数据基础上进行推算。关于明代人口总数重新估计,后面会有专门部分详细论述
    
    即便按照曹树基提供的错误数字基础进行推断,也可以看出其所谓崇祯时期人口损失的数字都是胡捏乱造,与事实差十万八千里。
    
    
    
    1、北直隶(主要人口损失是满清造成的)
    
    按曹树基说的就算崇祯三年时北直隶人口是1039万。瘟疫损失人口,我们前面分析过,不可能超过总人口的百分之五(甚至更低,否则有名有姓的死于瘟疫的官绅名人不至于几乎一个都找不到),就算造成50万人的损失好了。
    
    北直隶的人口损失主要是清兵四次入关造成的,实际上上在曹树基自己引用满清地方志里也透露了部分消息,如顺治《曲周县志》的“崇祯兵荒大疫之后,千家之村,人不能以百计,数十家之村,直比屋而尽耳”;康熙《阜志》的“又十五年兵变屠掠,虽地册粗存,其实田地已太半荒芜,无人承种矣”。这里所谓的兵荒,兵变都是指清兵入寇屠杀的情形,只不过他装糊涂,认为这些记载都是说瘟疫。
    
    按我们前边估算,清兵四次入寇造成总人口损失八百万,集中在北直隶和山东两省。北直隶四次都遭到洗劫屠杀,而山东主要是后两次,则以前两次损失合计两百万,后两次与山东平分,则损失三百万,加起来就是五百万。
    
    和瘟疫加起来合计损失五百三十万,考虑本来应有的人口增长,以千分之三计算本应增长到1083万人左右,则到崇祯十七年,还有553万人口,损失的500万人口是满清屠杀造成的。
    
    2、山西
    
    曹树基定的崇祯三年山西人口是有1024万,瘟疫造成的人口损失同样小于5%,此外山西还有流寇扰害的情况,人口损失也当在5%左右,山西的饥荒情况同样比较严重,造成的人口损失当在10%左右。总计崇祯时期的人口损失当在20%,减少两百万人口,则到崇祯十七年,山西尚有800万左右的人口。
    
    
    
    3、河南
    
    河南崇祯三年,曹树基定为1673万人。前面我们分析过了,河南是流寇、饥荒的重灾区,此外也有瘟疫的记载。瘟疫损失仍旧定为5%左右,流寇造成的损失当在10%左右,灾荒造成的损失当在15%左右,则总人口损失在30%。损失491万人口,到崇祯十七年,河南尚有1146万人。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02

4、陕西
    
    陕西崇祯三年人口,曹树基定为1000万。瘟疫和饥荒情况,陕西当与河南差不多,流寇损失情况,陕西交战激烈程度不如河南,没有类似水淹开封这样的大损失。所以瘟疫与灾荒合计损失20%的人口,而流寇造成的损失在5%左右。总计损失四分之一,也就是250万人左右,到崇祯十七年,陕西还有750万人。
    
    
    
    5、山东
    
    山东的人口损失主要是满清屠杀造成的结果。以曹树基定的崇祯三年1482万人口计,满清屠杀掳掠造成至少300万人口损失,另外山东饥荒以损失5%人口计,孔有德等兵变破坏,土寇流贼以及其他瘟疫之类合算5%。合计损失人口在450万左右,则到崇祯十七年山东尚有人口1032万人。
    
    
    
    6、四川
    
    曹树基把崇祯三年的四川人口定为735万,实际上南宋时期四川人口已经达到1400万左右。虽然有蒙元对四川的灭绝性屠杀,但明代经过移民,以及两百多年的休养生息,无论如何四川人口不会少于1200万。为计算方便,就取曹数据加个整数五百万,1235万。需要说明的是之所以这个数据调整,是因为后面辽东的情况同样调整,为保持和曹树基数据总数大致一样,所以这两个省一增一减微调一下,实际上明代四川人口总数远远高于一千二百万,我们后面有专门分析。
    
    崇祯时期,四川虽然有流寇骚扰,但如前所述,基本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纵使加上一些局部的自然灾害以及瘟疫之类,也不足以抵消人口增长
    
    则到崇祯十七年,四川人口应该有1300万左右
    
    
    
    7、湖广
    
    曹树基定的崇祯三年,湖广北部人口800万,湖广南部人口700万,按照流寇造成人口7%损失计算,人口损失一百万左右,到崇祯17年,湖广还有人口1400万
    
    8、南直隶
    
    崇祯三年是3100万左右,曹树基引用清修地方志描述所谓瘟疫影响,说安徽、松江、苏州等等都发生几百万人死亡的大瘟疫,基本都属于无边夸大。其所谓的小袁营残虐毫州等地,前面就已经驳斥过了。
    
    整个南直隶在崇祯时期基本处于和平状态。各种自然灾害以及瘟疫影响当不足以抵消人口增长,即便以千分之三人口极低增长率计算,到崇祯17年,也达到3187万左右。
    
    
    
    9、福建、浙江、江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
    
    这些南方地区,崇祯时期也大多出于和平状态,自然灾害远不如北方,一些小的战乱也不足以影响整个人口增长。
    
    按曹树基低估的数据,福建是880万,浙江是2360万,江西1930万,广东780万,广西350万,云南240万,贵州250万,在崇祯三年合计也有6790万。
    
    这些地区曹树基全部按照零增长率来计算,实际上在14年的时间里就算按千分之三的人口极低增长率计算,也达到7081万的人口,总计增长近300万的人口。
    
    
    
    10、蒙古、西北(甘肃、青海)、西藏、台湾
    
    
    
    这些地方尤其是甘肃,曹树基估计的人口也严重低于实际,但我们还暂且按照他的数据,崇祯三年是379万,崇祯17年仍旧按379万计算
    
    
    
    11、辽东及以北地区
    
    
    
    东北在崇祯三年的时候已经被满清屠杀一空,所以满清四次入寇,都要掳掠大量人口,但掳掠来的人口,基本上也被摧残至死,这些已经计算在山东和北直隶里了。曹树基把崇祯三年的辽东人定在350万显然过高,这里算崇祯三年和崇祯十七年都是一百万比较适合。
    
    
    
    12、崇祯时期人口损失情况小结
    
    以上合计,即便按照曹树基的口径,假设在崇祯三年时,全国总人口大约为19313万。此数据和曹树基在崇祯三年的数据扣除四川和辽东的不同之外,还有些微差异(他给出的崇祯三年表格里的全国人口数据是19251万),不过考虑到大体上相差不多,也就不必细究了。
    
    再看崇祯十七年的全国总人口,把我上面所说的数据相加得到17728万。
    
    相比崇祯三年时绝对减少了1585万,如果考虑前面把南方人口增长计入,则非正常死亡的人口损失为两千万左右。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02

其中属于被满清屠杀掉的人口有800万,另外1200万的人口损失,其中700万左右是灾荒瘟疫造成的死亡,流寇战乱造成了约500万左右的人口死亡。
    
    我们可以看到以绝对人口减少数字来算,崇祯时期满清四次入关屠杀造成的损失比例高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把人口增长计入后占据的比例也高达百分之四十。
    
    更不必说流寇祸害其实间接也是满清入寇导致边兵和勤王部队军饷不足变乱的结果。
    
    另外再次强调一下,以上数据还仅仅是按照曹树基缩小的崇祯三年的人口数据来推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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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14:56
  第二节、明代人口总量在三亿到四亿
    
    
    
    
    本来承接上面部分,我们可以直接论述满清入关后屠杀数量,以及整个明末清初满清屠杀人口数量的估计了。但鉴于明代人口总量,和城市人口数量的估计本身就有许多问题要加以澄清,否则后续部分也难以论述透彻,所以当中有必要插入这一节来。
    
    
    
    一、明代册籍人口的严重失实
    只有明初洪武时期登记的人口数字和实际情况比较接近(尽管实际登记中仍旧存在欺瞒隐漏的情况)。洪武二十六年官方在册人口数字是6052万左右。[1]到了万历时期,官方在册人口就只有五千六百多万了。
    
    关于明代晚期官方册籍登记的人口数字和实际人口之间几乎毫无关系这一点,前人已经多有论述。
    
    如《晚明社会变迁》中说:
    
    “《明实录》所登录的户口数,也从一开始就出现变化无常,忽多忽少、无章可循的怪现象,根本不能反映客观实际。早在明前期洪武、永乐和宣德、正统以后已经是这样。对此,翻检一下当时的《明实录》就可以一目了然,毋需赘述。”
    
    “到了明后期,户口登记制度更是‘今非昔比’,几乎毫无参考价值”
    
    “尤其可笑的是数字连年照抄,毫无变化,甚至出现‘口半’的字样。可见到晚明户口统计已经名存实亡,绝大多数的年份没有户口统计,即使有统计数字的也是与实际脱节,年年‘抄旧’,毫无意义。王毓铨在谈到这种怪事时说:‘一户未增,一户未减。一人未生,一人未死。如或有生有死,则死亡口数不多不少正好相当。这好像是不可能的怪事,但在官场中这都是典型的惯行故事。’在这种情况下,欲知全国人口实数,谈何容易。”[2]
    
    那些户口不增不减或者减少的固然是照抄或乱编的结果,那些户口看似合理增加的登记就是可信了么?
    
    不然,所谓照抄不过是实在偷懒,连把数字造的看上去不那么荒谬的功夫都不肯花而已。有些情况,如果负责登记户口的地方官吏不好意思那么干,就会让人口略微增加一个似乎合理的数字,但这实际上仍旧是在胡编乱造,,根本不能以此认为是实际人口普查的结果。
    
    明末清初的明代遗民谈迁说“户口繁于国初减于今日,何也?国初给户帖,子女若干、岁减获若干、指田若干亩、屋若干楹、牛若干头?丝毫毋隐,否者立死戍,故版籍为盛。彻是以降,法令寝弛,势得以容其奸,凡登于版籍俱男不妇,主而不仆。虽详明之吏,不能家阅而户悉也……户口之不可问也,所由来渐矣。林林总总薮为私橐,安得严御如国初,顿洗其弊哉。”
    
    王世贞说“国家户口登耗有绝不可信者,何也?”“然则有司之造册与户科、户部之稽查,皆仅儿戏耳。茅元仪说“天下户口不入版籍,未有如今日之甚者也。”“故(黄)册不过纸上之霜,户(丁)皆空之影。”
    
    何炳棣根据各种地方志的记载得出了相同的判断,明代官方册籍中的人口数字和实际人口基本毫无关系,都是连年照抄或者干脆在原有数字加以增减胡编乱造的结果。
    
    他在《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一书中说:
    
    “在上述各种情况的共同作用下,明代的人口数据离事实越来越远是无足为奇的。正如江苏南部宜兴县万历十八年(1590)的县志所说,所有当地户口登耗之数,完全都不可靠。格于明初功令,中央、省和地方官员不断照旧编审户口,但黄册越来越成为官样文章。只要一个地方能够或多或少承担同样的赋税和劳役总额,或者设法保证获得对原来定额的减免,户和口的数字就很少实际意义,变得可有可无了。户口登记纯属形式这一点可以从各种方志中找到证据,如表5。从15世纪70年代后数字多年不变这一点就可以反映出户口已同真正的赋税意义无关的事实。”[3]
    
    “从府级范围内也可以证实同样的趋势。表6所列宁波府属五县的分类数字中,除慈溪一县人口持续下降外,其余四县的人口统计数在一代人中不是变化甚少,就是根本不变。到嘉靖三十一年(1551年),全府登记人口下降到只及洪武二十四年(1391)的45%。绍兴府有的县的人口登记数在永乐年间(1403-1424)就开始胡编乱造了。”[4]
    
    “如果还需要更多明代后期黄册人口资料绝不可靠的证据,那就是清初一位官员上奏建议停止编造这种无用的黄册;他在明代的旧档中发现,在某些崇祯十五年(1642)的黄册中,户口竟己经预造至崇祯二十四年(1651)—明亡后的七年了!”[5]
    
    从上面引用的这些话,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常识,那就是任何引用明代晚期官方册藉数字来估计明代全国或地方人口总数的做法都是扯淡。
    
    二、对明朝人口年均增长率和人口总数的估计
    1、以前学者估计明代人口增长率的方法及其错误
    既然明代官方记载的人口数字绝不可信,那明代晚期人口究竟有多少呢?
    
    可以说在这个问题上,大部分挂着专家学者头衔的人所作出的估计并不会比一个初中生权威多少。
    
    通常的做法是,以相对可靠的明初洪武期间的人口数字为基础,然后定一个年平均的人口增长率,再根据这个增长率推算到明代晚期人口总数有多少。
    
    抛开那些依据官方册藉略微增减,把明末人口定在五六千万到一亿以内这类基本常识都不具备的估计之外。一般对明代人口峰值的估计从一亿五到近三亿左右。
    
    根据高寿仙《明代人口数额的再认识》一文,认为一亿五的有何炳棣、王育民等人,认为两亿左右的有葛剑雄、曹树基、赵冈以及高寿仙自己,认为接近三亿的有国外学者黑德拉等人。
    
    这些数字中间的差距,就在于不同人选定的年均人口增长率的不同。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03

那这个平均人口增长率是哪里来的?其实是随心所欲的。
    
    有时候为了给随心所欲披上一层似乎学术的外衣,当然也会找一些似是而非的根据。
    
    比如找一些地方上的明代官方人口记载里,似乎显得不那么荒唐的数字(不是年年原样照抄或减少,而是略有增长),然后算这个地方上的年均增长率,再通过一些调整,把这个增长率推广到全国。如何炳棣以及曹树基等人都是这种做法,其区别不过是选取的时间点或后或前。
    
    但这种做法很大程度上不过是自欺欺人,其成立的前提就是要证明这个地方上的前后两个数据都是建立在真实的人口调查的基础之上。
    
    但明代除了洪武年间进行过相对严格的户口普查之外,后来根本没有进行过类似的调查,甚至到了洪武26年的数据,官吏们就已经开始拼凑编造,永乐之后更不必说。地方官员为了博仁德美名,减轻劳役负担,对人口粗略的估计都不会登记入黄册之内。一年一年原样照抄或者不断递减的固然虚假,那些略有增长的也不过是地方官吏不想让数据荒唐得太过直白,其本质仍旧是胡编乱造的结果。明代的皇帝对官吏们的意图也心领神会,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本身就是何炳棣自己反复证明了的东西。又怎么能为了拼凑出自己想要的结论,自相矛盾拿来作为根据?
    
    更何况就是根据一些的地方数据的估计,彼此之间还有相当大的不同,比如曹树基引用一些似乎显得合理的明代地方人口记载,估算“从洪武到永乐,到成化年间,河南人口平均年增长率为千分之九”,扣除移民影响,定在了7.6‰。对江西之类定在了4.5‰。然后更普遍的南方,他主观认为增长率应该比北方低,定在千分之三左右。
    
    最后对整个中国人口增长率定在了千分之4左右,总之宁取低,不取高,千方百计把数据压低下去。这中间的调整环节,个人主观意志大有操纵空间。
    
    最后这炮制出来的结果其实质上就是预先认定某个结果是合理的,然后拼凑各种似是而非的数据论断往这个结果上死命凑。而这个预先的认定则是基于对清朝初期人口的判断而来。如果把明代人口定得多了,那满清的大屠杀规模之大就显露无疑,当然不行。而如果把明代人口定得太少了,那满清的所谓人口爆炸又太过夸张,当然还是不行。所以很大程度是先判定了满清初期的屠杀规模,然后在此基础上,去拼凑明代人口峰值的结论。
    
    但话说回来,由于明代人口数据信息严重缺失,现在除了通过设定用平均增长率来推算之外也别无办法。即便可以建立更复杂的数学模型,但无一例外需要大量主观的假定,而这类假定很难形成共识,结果无论数学模型本身多复杂,多高级,最后的结果不会比最简单的平均增长率推算让更多人认同,还是白费力气。
    
    所以这里,我要估计明代人口峰值,也只能通过设定年平均增长率来进行。但这个增长率究竟如何设定才比较合理呢?
    
    明代官方册藉的记载既然完全是胡编乱造的结果,当然不能再拿来作为依据,一个明智的思路就是从农业生产力水平与明代相似或相近朝代的数据得到启发,同时这个朝代的人口增长率必须建立在相对可信的人口调查的基础上,而不是主观臆断。
    
    根据这个思路,我们选择明朝之前的宋朝,以及明朝之后民国时期的人口增长率作为确定明朝人口年均增长率的参考数据
    
    2、北宋一百多年内的年均人口增长率
    在中国历史上,生产力发展水平,民族关系,民生状况相对最接近于明朝的就是宋朝。
    
    而宋朝由于其制度惯性,政府对基层的控制力度,赋税的征收力度远大于明朝,因此对户口数据的重视程度也远远超过了明朝,甚至要求地方政府每年都必须编制丁账:
    
    “每年调查丁数时,都派户长等乡役到各家调查登记,县级政府在此基础上完成编制丁账的工作,此后逐级上报。绍兴七年比部员外郎薛徽‘岁终,县以丁之数上州,州以县之数上漕,漕以州之数上之户部,户部合天下之数上之朝廷。’”[6]
    
    如果地方官员不能坚持做到每年调查编制“丁账”,还会受到抨击弹劾,这种对户口丁数调查的重视程度和执行力度在明代是根本不可想象的。
    
    除了丁账之外,宋代还有“五等丁产簿、税账、保甲簿和赈济户口统计”等不同的户口调查登记系统。根据吴松弟的研究,这些户口调查登记系统得到的数据汇总整理后,再通过“闰年图一地理总志”发布全国的户口状况(户数和男性人口数量,初期主要是依据丁帐)。
    
    正因为如此,现在留存于史籍中的宋代户口尤其是北宋的户数,比较接近真实这一点还是有共识的,在此基础上得出的对北宋人口数量和人口增长率的估计其真实性也是有保障的,这和明代完全靠随心所欲的主观臆断确定的增长率数据是完全不同的。
    
    吴松弟在对史籍数据整理的基础上,对北宋的人口增长情况有一个结论:“自太平兴国五年(宋太宗时期,980年)至大观三年(宋徽宗年号,1109年,北宋末期,距离靖康之乱16年)的129年间,宋朝著籍户数由642万户增加到2088万户,人口约11275万,年平均增长率达9.2‰”[7]
    
    这个增长率其实还是不算高的,吴松弟对金国金世宗时期的人口增长率估计是千分之十二,金章宗时期的估计也是在千分之七到千分之十二点八之间。
    
    3、民国时期的人口年均增长率
    我们再来看同样有比较可靠的增长率数据,在明之后民国时期的人口增长率情况。
    
    侯杨方著的《中国人口史》第六卷民国时期中有一段话:
    
    “在第六章中,笔者利用20世纪上半期中央政府历次的人口普查与人口登记的数据,对中国人口总数进行了估计,认为1911年时的中国人口总数为4.1亿,1936年初时为5.3亿,1946年初时为5.2亿。由于这些人口总数也仅是笔者估计的结果,因此不可能是十分精确的,只能是在千万数量级上达到的某种程度的近似。这一结果意味着1911-1936年中国人口的平均年增长率为10.27‰,1936-1946年为一1.33‰,1946年初至1949年底为8.00‰,1911-1953年间为8.24‰。这些平均年增长率是可以接受的吗?1911-1953年间中国人口总数(大陆)从4.1亿增至5.8亿,净增加了1.7亿人口,除了1936--1946年间中国人口呈下降趋势,其余阶段的中国人口均呈较快的增长趋势。”[8]
    
    侯杨方虽然说这是估计的结果,不可能十分精确,但他依据的材料已经是宣统时期的第一次现代意义的全国人口普查,以及民国期间的户口调查登记结果了,其可靠程度比起明清时代官方册藉的数据要高出不止一个等级以上。至于进入新中国后的1953年的人口普查,其数据可靠程度更不必多说。
    
    就以宣统时期的人口普查为例:
    
    “普查的对象最为全面,为治下的不分民族、职业、年龄、性别的所有臣民;普查的过程历时最久,从宣统元年持续到了宣统三年清朝灭亡,共整整3年的时间;普查的方法最为独特,采取的是独一无二的户数普查、口数普查先后分别进行的方法。宜统普查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现代人口普查。”[9]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03

何炳棣由于对此次人口普查的基本常识都不具备,而完全否定宣统人口普查,也被侯杨方予以了有力批驳。
    
    此外,侯杨方在后面用其他方法推算,也证实了前面对民国人口增长率的判断:
    
    “笔者从两个不同的方面得出了相同的结论,1911-1936年间的中国人口可能以10‰左右的平均年增长率增长,这一结果无疑加强了对这一时期人口统计可靠性的信心。”[10]
    
    总之根据侯杨方的结论,从1911年到1953年之间,整个民国时期的人口平均年增长率是8.24‰。
    
    而民国时期社会是个什么状态呢?前期是军阀混战,中期是国共内战,然后是八年抗战,最后又是大规模的国共内战。这中间还有夹杂无数的饥荒、洪水、瘟疫等等,总之是一个人民极度惨苦,民不聊生,战乱连绵不绝的时期。
    
    可就是这样一个时期内,人口的年均增长率尚且达到了8.24‰,而1911年到1936年这个军阀混战的时期,更是达到了10.27‰的高水平,如果没有实际的数据考证,光靠曹树基之类拍脑袋想当然的判断方法,是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这样的结论的。
    
    
    
    4、明代人口年均增长率的确定及人口总数的估计
    以北宋的情况来推断明朝的情况,两个朝代相比较,明朝开国时的情况和北宋一样都是饱经战乱后天下初定,地广人稀。此后的发展北宋由于始终和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对峙,边境不时有战争,而明朝靖难之役只有三年时间,对平民影响也不大,土木堡之变损失主要是军队,比较短的时间内恢复过来。总体上全国一直保持在和平状态。另外明朝实行的是低税政策,老百姓的赋税负担远远低于宋代。
    
    从上面所说,明代的人口增长率在同样的129年内至少应该不低于北宋,甚至许多时间段会高于宋朝。
    
    但考虑到明代人口起点比宋代多,此外一些地区富裕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可能会有减少人口出生率,从而降低人口自然增长率的倾向。所以可以把明代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到嘉靖元年(1522年)这129年的时间里人口平均年增长率定为稍低于北宋的水平也即8‰。
    
    把民国和明朝相比的话,我们可以发现从人口密度来说,明朝远低于民国;从国内安定情况来说,明朝也远好于民国。
    
    而且民国时期,以化肥、农药为特征的现代农业模式远没有能普及开来,大部分地区的农民仍旧是使用传统方式进行耕作。现代医药体系尤其是抗生素之类在民国时期的中国远没有普及。就普通人民的生活水平来说,就现有记录来看,民国时期的中国人远低于明朝晚期的中国人。
    
    这方面可以看吴慧的学术专著《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一书,根据吴慧提供的数据,民国时期在最好的年份里,粮食亩产都只有290多市斤[11],这个数字甚至远远低于吴慧自己承认建立在低估基础上的明代亩产量343市斤[12]。虽然民国粮食成品加工率高,但实际明代粮食加工的副产品如谷糠之类,也都是投入禽畜喂养或农业肥料上,最后仍旧会体现到饮食水平上。
    
    有人或许认为高产农作物如玉米、番薯之类能为民国人口生存加分。但这种看法也是根本错误的。首先美洲高产农作物对人口数量远没有一些人想象的作用那么大。吴慧用详尽的数据表明,在清朝(和民国水平相近),按照玉米、甘薯等农作物的耕种面积,以及产量,其所能支撑的人口,绝对数量不过是五千一百九十多万而已[13]。也就是原先假设能养活4亿人口,现在就可以养活4亿五千万而已。在人口已经达到五亿的民国时期,对人口增长率的影响基本可以忽略。
    
    更何况,到明代晚期,美洲传来的高产农作物在中国已经普及了。
    
    陈宝良在《明代城市生活长卷》中说“玉蜀黍,旧称番麦、御麦,就是玉米,从外国传入。我国关于玉米的记载,据说见于明正德时修《颖州志》(1511年)。颍州在皖北。在此以前,大概沿海各地,已有栽培。据各省方志记载,明代玉米已传入冀、鲁、豫、陕、甘、苏、皖、两广、云南等行省。”[14]
    
    而关于甘薯的种植在明代晚期,也已经相当普及,张显清在其论文《明代后期粮食生产力的提高》中说:
    
    “甘薯亦原产美洲。……,至万历后期,已成为福建、广东劳动民众的重要食粮。‘一亩种数十石,胜种谷二十倍,闽、广人以当米谷’(王象晋《群芳谱·蔬谱》)。‘闽、广人收薯以当粮,自十月至四月,麦熟而止’,‘闽、广人赖以救饥,其利甚大’(徐光启:《农政全书》卷二七《甘薯》)。万历年间,闽人何乔远著《甘薯颂》,对甘薯救灾利民的贡献加以颂扬;徐光启总结出“甘薯十三胜”,即13项优点。”[15]
    
    我这里还可以补充一下明代来华的欧洲传教士的记载,实际上,玉米这样抗旱高产作物根据传教士的说法,已经成为明代北方省份的主要粮食品种之一了。
    
    曾德昭的《大中国志》第一章《中国总述》里说“北方各省的主食是小麦、大麦和玉米”[16]
    
    在第三章《北方诸省》中说“第二个省是陕西,位于36度,偏西;它很大,但干旱缺水,附近三省也一样;它盛产小麦、大麦和玉米,只产少量大米。”[17]
    
    另外明代山西玉米的产量甚至都超过小麦了,按曾德昭的说法“我们现在谈谈山西,它是北方六省中的第三省,位于纬度38度,因多山,而使它收成贫乏;仅生产一点小麦,很少的米,但玉米产量很大。”[18]
    
    玉米实际上是明代正德年间从沿海各地逐渐向内地传播,如曾德昭所说,到了万历天启年间,已经成为陕西等北方各省的主食,则其普及程度基本已经达到了现代中国的水平。
    
    综合以上因素来看,明代晚期(崇祯二年之前)的人口生存繁衍空间其实还远大于民国时期,似乎我们有理由把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到嘉靖元年(1522年)的人口增长率定得远高于8‰的水平,甚至明朝嘉靖元年到崇祯二年的人口年均增长率都应该定在至少千分之八以上。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03

但考虑到从满清到民国时期,中国社会实际上陷入了人口生活成本不断降低,消费水平不断下降,经济糊口化,越穷越生,越生越穷,过密化内卷化的恶性循环的状态中[19]。
    
    而明代,根据各种记载,在没有灾害和战乱的地区,即便普通平民都习惯于奢侈性的消费生活,这在江南一些人口最多的地区导致和内卷化相反的趋势,有意识的通过生育控制来降低人口出生率(按李伯重等人的说法,元明清时期,“生育控制在中国一些地方逐渐普及,成为这些地方人口行为的重要特征”),由此导致富裕地区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会下降(但明代的四川可能是一个例外)。
    
    因此,综合各种相关因素判断,仍旧把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到嘉靖元年(1522年)的人口增长率定为8‰的水平。把嘉靖二年(1523)到崇祯二年(1629)这106年的时间里的年均人口增长率定在4‰,是一个可以接受的做法。
    
    之所以把明代后期的增长率定在千分之四左右,一来考虑到随着人口密度的增加,人口自然增长率会下降,另一方面明代嘉靖到万历期间,尽管本身人口密度高了,但仍旧有大量人口增多的记载。
    
    如万历时期谢肇淛的《五杂俎》里说南京的居民繁衍越来越多,以至于房屋侵占官道:
    
    “金陵街道极宽广,虽九轨可容。近来生齿渐繁,民居日密,稍稍侵官道以为尘肆,此亦必然之势也。天造草昧兵火之后,余地自多,弈世承平,户口数倍,岂能于屋上架屋,必蚕食而充拓之。官府又何爱此无用之地,而不令百姓之熙熙穰穰也?”[20]
    
    而在安徽福建部分农村地区,人口数量已经增多到了所有房屋都“楼上架楼,未尝有无楼之屋也”,就这样还是“无尺寸隙地”。所有的土地都被利用开发出来,从高山到平地,“截截为田,远望如梯”。就这样还有一半的人要到外地去谋生。原话如下
    
    “吴之新安,闽之福唐,地狭而人众,四民之业,无边不届,即遐陬穷发,人迹不到之处,往往有之,诚有不可解者;盖地狭则无田以自食,而人众则射利之途愈广故也。余在新安,见人家多楼上架楼,未尝有无楼之屋也。计一室之居,可抵二三室,而犹无尺寸隙地。闽中自高山至平地,截截为田,远望如梯,真昔人所云“水无涓滴不为用,山到崔嵬尽力耕”者,可谓无遗地矣,而人尚什五游食于外。设使以三代井田之法处之,计口授田,人当什七无田也。”[21]
    
    也就是即便在南方一些人口高密度地区,其增长繁衍仍旧相当可观。
    
    所以这段时期内的增长率定为下降一半也即是4‰比较合适。而且这种估计本身已经把这段时期内一些地区的自然灾害旱灾饥荒和部分战乱包括南方的倭寇之乱,万历四大征以及万历末期到崇祯初期的后金叛乱之类考虑在内了。
    
    现在我们可以推断明代人口总数了。
    
    以洪武26年(1393年)为起点,这时候的全国人口是7270万[22],以年均增长率为千分之八计算,过了129年,到了嘉靖元年(1522年),人口应该达到了2亿0320万人。从嘉靖二年到崇祯二年(1629)这106年间,以年均增长率4‰计算,人口应该达到3亿1025万人。
    
    必须说明的是,这个数据其实是按照最保守的估算方法来得到的,也就是在最最保守的估计下,明代在崇祯二年达到的峰值人口也应该是3亿多,如果不那么保守一点,则在明代已经达到了4亿人口以上的规模。
    
    
    
    --------------------------------------------------------------------------------
    
    [1] 后湖志
    
    [2] 《晚明社会变迁》第41页
    
    [3] 《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葛剑雄译,三联书店2000年11月出版,第19页
    
    [4] 同上,第19-20页
    
    [5] 同上,第26到27页
    
    [6] 《中国人口史 第三卷 辽宋金元时期》第28-29页
    
    [7] 《中国人口史 第三卷 辽宋金元时期》第349页
    
    [8] 《中国人口史 第六卷 民国时期》 第457页
    
    [9] 同上,第20页
    
    [10] 同上,第463页
    
    [11] 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第205页
    
    [12]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第173页
    
    [13]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第192页
    
    [14] 陈宝良《飘摇的传统——明代城市生活长卷》,第77页
    
    [15] 张显清《明代后期粮食生产力的提高》,《经济史》2006年第一期
    
    [16] 曾德昭《大中国志》第5页
    
    [17] 曾德昭《大中国志》第19页
    
    [18] 曾德昭《大中国志》第23页
    
    [19] 关于过密化内卷化的论述可看本人的文章《对黄宗智过密化理论的修改——对清代中国内卷化的经济学解释》,网址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5/1/118608.shtml
    
    [20]谢肇淛《五杂俎》卷三 地部一
    
    [21] 同上 卷四,地部二
    
    [22] 《中国人口史》第四卷明时期,第247页,这一数据是在洪武时期的户口普查数据基础上校正而得,因此曹树基等人此处的估算相对来说比较接近事实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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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16:00
  三、从粮食产量检验对明代人口总数的估计
    
    根据上面所说,我对明代晚期人口峰值的估计至少在3亿以上,甚至可能达到了4亿以上的规模。
    
    那么当时明代的粮食产量是否足以支撑这个人口数量呢?
    
    幸好关于明代的耕地面积,以及粮食亩产量方面,已经有了相当成熟的研究了。
    
    明代的耕地面积,在明朝初期洪武年间就测量过,到了万历初年,张居正为推行一条鞭法,又一次声势浩大的展开了大规模的测量,应该说其数据是相当可靠的。
    
    根据明神宗实录的数据,万历三十年,明代耕地面积为12254291顷,也即12亿2542万多亩的耕地。[1]
    
    这耕地面积名义上是包括民田官田以及卫所田地的编制在内。稍有明代经济史常识的人都知道,到了明代晚期,卫所制度废弛,绝大部分官田和卫所田地都已经转化为民田了,只是空存其名而已。
    
    明代农业生产力的进步,不仅仅是耕地面积的简单增长,更是农业技术的飞速进步,劳动生产率的飞速提高。
    
    一些方面的水平,已经超越民国乃至新中国成立初期。(之所以如此也是满清时期中国各方面包括农业技术水平倒退的结果)
    
    张显清的论文中说“农史专家据《沈氏农书》等农书提供的资料估算,明末浙西太湖地区水稻栽插密度甚至超过‘解放以前和解放初期’(中国农科院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编著《中国农学史》(下册)第十五章,科学出版社,1984)。北方北直灵寿县试验的“亲田法”,高度密植种粟,其密度也高出现在的水平(耿荫楼:《国脉民天》)。”“在我国粮食作物中,甘薯最早应用无性繁殖,将无性繁殖技术推进一步。(《农政全书》卷二七《甘薯》)”
    
    即以施肥技术而论,现代农业自然是使用化肥,但我国明代先人智慧无比,利用各种绿色环保,生态循环的手段,其施肥效果不会比化肥差多少。
    
    张显清说“制肥、积肥的方法增多,肥料种类扩大,除人畜粪肥、绿肥及一切浸渍废物、河泥积尘等外,由于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其副产品各种肥饼和酒糟、糖渣、豆渣、油渣等成了优质肥料,尤其在江南被广泛使用。除麻饼等外,豆饼、棉饼等的使用都始于明代。广泛使用多种无机肥是又一特点,明后期已开始把硫磺、砒霜、黑矾、卤水及螺蚬壳灰、蚌蛤蚝灰等用作肥料。农学家徐光启创造了一种由植物性有机肥料与动物性无机肥料、动物性有机肥料混合炮制的合成种肥——“粪丹”,“每一斗可当大粪十石”,是肥料史上的一大发明(《徐光启手稿》(存上海历史博物馆))。宋应星、徐光启介绍的用骨灰蘸秧根,即磷肥在酸性土壤中的施用(《天工开物》卷上《乃粒》、《徐光启手稿》),也具开创性,早于欧洲用兽骨作肥料的历史。”
    
    其他如耕田工具的技术革新,水利灌溉工具的进步革新,选育良种技术的进步等等数不胜数。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明代中后期,早熟稻种植才真正开始在中国深入推广,这被称为一次农业革命,甚至是世界范围内最惊人的变革之一。
    
    张显清说“有的学者将早熟稻的广泛种植称之为一场农业革命;两熟、三熟栽培制度是‘中国人民创造了世界已知的最惊人的变革之一’(董恺忱:《从世界看我国传统农业的历史成就》,《农业考古》,1983年第2期。)”
    
    张显清对这场发生在明代的,中国农业史上最大革命之一,论述颇详。
    
    “早熟稻自10世纪末、11世纪初,即北宋真宗时期由占城传入福建;至13世纪后期,即南宋时期,还未在南方广泛传播,栽种地区只局限于浙江、江苏(南部)、福建、江西等地;至明中后期,才在南方各省稻作区域普遍地种植。尤其是湖广(今湖南、湖北)江汉平原和洞庭平原的开发,修堤建垸,栽种水稻,使之成为稻米的重要产区和输出区。这里的堤垸‘大者轮广数十里,小者十余里’,‘荒芜湖渚,先世所弗田者,皆尽垦’(万历《荆州府志》卷三)。由于湖广逐渐成为粮食的重要输出区,遂在我国粮食生产和贸易的格局上出现了由“苏松熟,天下足”向“湖广熟,天下足”转变。”
    
    “稻田面积的扩大,两熟、三熟制的发展,使稻米产量大幅增加,成为当时人们的主要食粮。据明末宋应星估算,稻米在全国食用粮中占70%。万历时在华传教士利玛窦也曾这样感慨明朝大米产量之多和劳动人民之辛勤:‘作为中国人的食谱上主要食品的大米产量,远比欧洲富裕得多’,‘中国的这类庄稼一年两收,有时一年三收。这不仅因土地肥沃、气候温和,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更是由于人民勤劳的缘故’”[2]
    
    水稻也在北方部分引进种植,此外轮作制度的施行和小麦种植面积的扩大等等也都使得明代的农业生产力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这些进步的基础上,明代中国的粮食亩产量达到了一个什么样的水平呢?
    
    吴慧在《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一书中对明代全国粮食的平均亩产量有一个粗略的估计,南北方亩产加权平均后的结果是每明亩生产2.31明石原粮,明代的一石相当于现在的1.0225市石,也即约每亩2.362市石。每市石原粮按照134市斤计算,则平均每明亩生产原粮316.5市斤。明代的一亩相当于现在的0.9216市亩,相除一下,得到明代的亩产量是平均每市亩生产原粮343.424市斤。
    
    吴慧自己承认这数字最多只适用于明代前期,如果是明代的晚期,这个数字是偏低的。他的原话是:
    
    “343市斤/市亩,这个数字对明代前期来说,也许还可以,但对明代晚期来说,就只会有一定程度的偏低。因为在这亩产中双季稻的因素一点也没有考虑进去,而在当时是多少还有一些的(宋应星《天工开物》中所说的水稻一年二熟,‘其再栽秧,俗名晚糯,非粳类也’。)同时,在这亩产中,大豆产量是从低估计的。而当时有些地方大豆亩产还是并非这样低的。晚明推广的玉米、甘薯的因素未加计算则是偏低的一个主因。”[3]
    
    实际上不是偏低一点,而是偏低很多,因为按照传教士的见闻,在明代南方,一年二熟已经是最普遍的情况(不是的倒很少见),甚至有些地方是一年三熟。
    
    有些人比如闵宗殿根据地方志记载的统计,说明代种植双季稻的只有广东、云南、福建、江西、浙江等五省的15县,而清朝是12省159个县云云。
    
    还写成煞有介事的论文,这基本上又是常识都不具备闹出来的大笑话,类似那些根据明代册藉户口数字来论证明代人口是一样的荒唐。明代地方志上这类记载同户口数字胡编乱造是一个性质,在田亩数量被朝廷丈量无法隐瞒的情况下,就尽可能压低本地区的稻谷产量,以便尽一切可能的少交赋税。当时的地方官员把这种做法视为自己的美德。而满清是屠刀架在脖子上来收税,地方官本身就成为驯服工具,赋税征得越多,越博得主子的欢心。清初两大案哭庙案、奏销案都是围绕征税演变成的满清镇压屠杀地方百姓的惨案。根本不同情形的记载,怎么能放在一起来比较?
    
    这种情形下,传教士的见闻是唯一可靠的证据,因为他们是亲眼目睹,没有夸大或缩小的必要。
    
    另外吴慧对明亩产量估算过低的因素远不止此,比如他把湖广两百万顷土地都当成所谓荒地或者所谓未耕之可耕地从所谓七百万顷中扣除,然后以此降低南方稻米产地的比例。这是对明代情况不太了解导致的错误。实则明代凡记载入册藉的耕地数字根本不可能是什么未耕之可耕地,从多种记载包括明人笔记包括欧洲传教士见闻,当时基本是每一寸可以耕种的土地都被耕种了。另外由于他计算比例的总面积本身是按照七百多万顷的不完全数据来进行,这也必然导致很大误差。
    
    后面他在估算清代亩产量的时候,又对明代亩产量作了一个调整,调到了每市亩346市斤(只增加三斤,和不增加基本没有区别)。其基本思路就是把清代的相应数据做为上限,然后把明代的数据在此基础上往下压低得到的结果。
    
    这种估算是把需要证明的东西本身就当做证明的前提来对待了,其参考意义不是很大。
    
    由于从头估算明代平均亩产量工作量很大,这里就用张显清提供曹贯一的数据“明后期,折今制,常年稻谷亩产488市斤,旱地麦粟亩产157.3市斤”同吴慧的数据综合起来,甄别分析一下。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04

曹贯一对稻谷亩产的估计情况比较符合明代的实际。如张显清提供的明代史料记载松江府每亩高者产稻米三石,低者一石五,按1:2的比例,合原粮稻谷为六石到三石,平均在四点五石;嘉兴府丰年每亩稻米加上同亩产的春花小麦四石五,平常是每亩合计三石,相当于原粮六石到九石;湖广地区中等田地米两石,合原粮四石;广东地区中等田亩稻谷原粮七石,好的可以到十石,低等的也能到五石。
    
    以上提到一般平均水平都是稻谷原粮在四石(合稻米两石)以上,高的如广东可以到十石。事实上明人为了少交税,或者防止朝廷多征税,往往在各种记述中刻意压低本地的粮食产量,因此以上记述本身就是只会低估不会高估的。
    
    综合各种因素,把更普遍的明代晚期南方地区正常年份平均定在每亩4石原粮是合理的,每石按130市斤算,则每亩的原粮产出也就是520市斤(合成品粮为260市斤)。现在再保守一点,再压低一点,则就可以按曹贯一的488市斤计算。
    
    曹贯一说的北方旱地平均亩产157斤显然过低,这相当于只有原粮一石多一点。就按吴慧估计的明代北方“夏麦秋粟合起来还算它两石。如只种一季作物,产量就较高,亩产也算它两石。两年三熟也作同样的估计。”
    
    由于同样一石容量的原粮,小麦、高粱、粟等比稻谷要重(小麦145斤,高粱142市斤,粟135市斤),所以按平均一石140市斤计算,则两石为280市斤
    
    加权比例系数,考虑满清时期,已经打破了明代的卫所编制,尽管耕地绝对数量比明朝下降,但其南北耕地比例关系应该相对接近于明朝的情况,所以就采用吴慧提供的清朝时期南北耕地比例关系来进行加权平均,也即南方耕地占55.55%,北方耕地为44.45%。[4](这个比例可能还低估了明代南方耕地所占的比重,这个数据可能把满清增加的新疆等北方地区耕地也算进去)。
    
    尽管以上数据不可能完全准确,因为在明代的话,部分北方地区用水利灌溉的手段,也引种了水稻。另外这里的数据也没有考虑明晚期已经普及的玉米番薯等高产作物,但作为大概估计的话,也只能如此了。则平均亩(明亩)产量为
    
    488市斤×55%+280市斤×44.45%=392.86市斤
    
    折算市亩,把上述数字除以0.9216,则明代每市亩生产的原粮为426.28市斤。
    
    这个数字和其他时代不妨对比一下,由于清朝难以有准确的数字,和民国时期的数字还是可以对比的。
    
    吴慧根据农情报告和国民党政府农林部1948年统计手册等资料,列出了1931年到1947年各种粮食产量的数据表格,然后在此基础上,算出1931年粮食亩产量为270.9市斤;1932年是290.4市斤,1936年是292.26市斤。(这些年份都是气候最好,产量最高的年份了,其他年份灾荒之类,产量更低)
    
    这些民国最好年份的亩产量比明代平常时期都低了一百三十市斤左右,然而这还算是好的。到了抗日战争之后,亩产量进一步下降、
    
    1947年的亩产量是180.71市斤,包括大豆甘薯等之后,是192.5市斤,算上复种是240斤。(国外学者的估计要更低)
    
    到了1949年,不算复种的亩产量是130市斤,算上复种的还是200斤不到
    
    也就是明代晚期平均亩产量要高出民国亩产量最高峰时期将近百分之五十,比建国前的年份高了一倍还多。
    
    有些人看到这里,一定会大呼小叫了,这怎么可能呢?
    
    但是千万不要大惊小怪,事实上,这不但是可能的,而且即便吴慧自己严重低估明代亩产量的情况下,这都是事实。
    
    民国到建国初期的亩产量不仅低于明代,甚至还低于汉代国家稳定的时候。按吴慧的说法:
    
    “促使有些同志不肯轻易放弃汉(以至唐)代粮食低产论还有一个大的思想障碍是,近代以至解放初期粮食亩产只有二百几十斤,汉(唐)代就达到(甚至高于)这个水平是不敢叫人相信的。把汉唐亩产说成只一百几十斤、宋代二百斤多一点、明清提高到二百五十斤左右,在这些同志看来矛盾就不突出了(近代和解放初比明清还有增长)。他们问:如果汉代亩产已经很高,明清更高,岂不是历史在倒退,近(现)时反而不如古代吗?”[5]
    
    “从上表可以看出,近代的原粮亩产不仅低于清中叶,而且有的时候(如解放前夕的1947年)也低于汉代的亩产264市斤。这是一个不可讳言的厉史事实,不是把汉代亩产压低所能简单了事的。”[6]
    
    至于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吴慧分析说:
    
    “耕畜减少,肥料缺乏,土地贫瘠,水利破坏,灾荒扩大,农业生产衰退,产量递减,粮食不足,问题非常严重。土地最肥沃的东南产粮区,在太平天国失败后,遭到清军的杀掠破坏,户口锐减,耕地荒废,很长时间内元气总未恢复,粮食——主要是稻亩产的所以一下降,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后来东南地区人口又见增加,每人耕地面积缩小,水稻亩产虽有回升,但一般仍不如清中叶(有时接近于明),每人占有粮食数量又因人口增长而减少。”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日本入侵,接着发生第二次世界大战,农业发展又陷于停滞。所有这些,都是人所共知、史不绝书的,不须多加解释。现在的问题是鸦片战争后粮食亩产这么低,是否明清、汉唐的亩产更低于此数?近代的粮食生产水平比之明清汉唐是一时性的逆转,还是生产仍在步步上升?”
    
    “我从数字计算,坚定地相信这是生产的逆转面不是生产的上升。汉唐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盛世,国力大张,文明远被,明清是封建社会里产生资本主义萌芽的时期,经济又有空前的发展;而鸦片战争后则是中国积贫积弱被动挨打令人丧气的倒霉的时期。
    
    “说这一时期农业生产量不仅比汉唐面且比明清还高,这怎么能算是合乎情理?难道亩产‘一百四十斤’反而能出现汉唐盛世,粮食储备充足;亩产‘二百五十斤’反而能出现资本主义萌芽,粮食贸易繁盛,而亩产‘近三百斤’就偏偏是弄得民不聊生,‘粒食日艰,无论凶荒之岁’,一年需从外国进口几百万担的大米、几十万担的面粉?
    
    “只有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指出近代史上这一段的生产的逆转,才是合乎情理的。因近代史上粮食亩产低落,而不敢相信古代的粮食亩产曾达到一定的水平,这不是理解历史的正确的方法。
    
    “因近代史的粮食亩产低落,而尽往低处来计算古代的粮食亩产,这不是研究历史的正确的方法。
    
    “正确估量汉唐宋元明清的生产水平,丝毫没有美化古昔贬低近时之意。近代史上生产的低落、逆转,是历史的耻辱的一页。我们要以洗雪耻辱的心情,奋发图强,急起直追,彻底解决历史遗留给我们的困难问题,力争在不长的时间里使我们的粮食生产超过历史上的任何时期的最高点。而不能以低估历史上的生产水平来俯就近时。” [7]
    
    这一段话说得真是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令人击节赞叹,拍案叫好。道理说得精彩极了,透彻极了。
    
    可是吴慧为什么明知道这个道理,还要为了俯就满清的粮食产量,而去严重低估明代的产量呢?
    
    历史不是直线前进的,历史是会倒退的,民国粮食亩产量的历史低估,恰恰本身就是满清统治恶果延续的结果。
    
    如果说太平天国失败,满清曾国藩等汉奸屠夫刽子手对江南地区的疯狂屠杀,尚且造成了这些地区在很长时间内元气不能恢复。
    
    那么明清之际,满清更为疯狂的遍及全国的对各个地区进行的镇压屠杀,其造成的恶果又如何?再加上后续沿海迁界,镇压三藩起义,等等,其恶果又如何?
    
    其造成以及农业和手工业技术最为熟练,最为先进最有文化的人口大量损失,整个技术的断层流失,恶果又当如何?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05

我们从现有的资料,可以断言的是,明代是中国春秋战国开始一直到1949年这段历史期间,亩产量最高,人均粮食产量最高,农业生产力最为发达的时代。
    
    无论是粮食的总产量,还是粮食的亩产量,还是人均粮食产量,都只有到新中国成立之后才打破了明代的记录
    
    以这样一个生产力水平,以这样一个耕地面积,在不发生特大连续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支撑三亿到四亿的人口数量是绰绰有余的。
    
    明代耕地面积最高的记录12亿2542万多亩。民国三十年代粮食耕地占据整个耕地面积的比例是85%,而2004年我国粮食播种面积比例为66.17%(虽然和耕地面积比例概念有不同,但也可以参考)。
    
    明代中国的经济比民国要发达,所以其粮食用地占据整个耕地面积的比例应当在这两者之间,设定明代的比例为80%是合理的。
    
    则粮食耕地面积为9亿8033万明亩,而每明亩的平均粮食产量是392.86市斤原粮,则明代粮食峰值总产量当为3851.324438亿市斤原粮。
    
    若以明代峰值人口3亿来计算,则平均每人拥有约1284市斤,也即642公斤的原粮。
    
    若以明代峰值人口4亿来计算,则平均每人拥有约963市斤的原粮,也即481公斤的原粮。
    
    这个数据和民国时期的数据,以及现代中国的数据不妨做一下对比。
    
    根据吴慧在《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一书中的数据,1931年,中国人均占有原粮为627市斤。1936年算是民国最好的年份,人均占有原粮也只有672市斤[8]
    
    以明代人口3亿计算,人均占有原粮是民国最好年份的将近两倍之多;以明代人口4亿计算,人均占有原粮也比民国最好年份多出了近百分之五十的水平。
    
    尽管民国时期的成品粮占据原粮的加工比率要比明代高,所以比起明代来,成品粮的差距不会有那么大。但是由于明代对各种废物资源的利用效率是极其高的。加工成品粮的过程中产生的谷壳和糠之类的东西,最后还是会被作为家畜家禽的饲料或者农作物的肥料来处理,最后这些原粮产物仍旧会转化为居民饮食中的肉蛋淀粉等。
    
    因此实际的饮食消费水平的差距就是人均占有原粮的差距。
    
    那么和现代水平来比,又如何呢?
    
    在一篇题为《粮食生产增长潜力分析及激励措施研究》的文章中提供了这样的数据,“我国人均粮食占有量由1998年的412千克降到2003年的333千克,为1982年以来的最低点(见表2)。”
    
    这里也是指的人均占有原粮的数字。
    
    另外在一篇题为《我国未来粮食供求预测》的文章中说“2015年我国人均直接消费原粮为156公斤,占粮食总需求量的39%,加上饲料用粮、工业用粮、种子用粮及损耗,人均粮食总需求量为402公斤;2030年我国人均直接消费原粮为130公斤(往后将大致保持在此水平),占粮食总需求量的32%,加上饲料用粮、工业用粮、种子用粮及损耗,人均粮食总需求量为412公斤。”
    
    也就是在现在以及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人均原粮的需求量(占有量)应该保持在400公斤,也即800斤左右的水平。
    
    而明代按照峰值人口是3亿计算,人均原粮1284市斤,比这个水平多出了40%。按峰值人口4亿计算,人均原粮963市斤,仍旧高出百分之二十。就全国平均水平来说,明代的副食品肯定不如现代发达,因此就平均水平而言,粮食在饮食中占据的比例要高于现代,每个人平均的粮食需求在正常情况下也会高于现代。
    
    以这些数据来看,明代的粮食生产力在没有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支撑三亿到四亿的人口是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的。
    
    
    
    --------------------------------------------------------------------------------
    
    [1] 《明神宗实录》卷三百七十九万历三十年十二月丙辰“官民田土共一千一百六十一万八千九百四十八顷八十一亩”再加上“屯田子粒地共六十三万五千三百四十三顷七亩八分六厘三毫”
    
    [2]张显清《明代后期粮食生产力的提高》,《经济史》2006年第一期
    
    [3] 《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第174页
    
    [4] 《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第181页
    
    [5] 《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第197页
    
    [6] 《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第206页
    
    [7] 《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第210页
    
    [8] 《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第2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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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17:02
  四、明代农业劳动力的人均产量以及达到的生活水平
    
    
    我们还可以根据这些数据,推算一下明代从事农业人口占据整个人口的比例。
    
    按郭松义的说法,明代晚期每个粮农平均生产粮食6510市斤[1]。这里他说的粮食是指未加工过的原粮。
    
    但他的估算是把明代的亩产量严重低估,把明代的耕地面积严重低估,然后再把明代的人口也严重低估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由于分子和分母都被低估了,所以这个结果也很难说是夸大了,还是缩小了。我们只能自己再来估算一下。
    
    张显清也有一段明代农业劳动力生产率的论述:
    
    “据《沈氏农书》和《补农书》提供的数据,嘉兴、湖州地区一位长年雇工可耕种稻田八亩,舍去春花小麦不计,每亩产稻米三石,共得24石。该长工同时管理桑地四亩,一亩桑地产桑叶一百个(每个20斤)或八、九十个,以每亩产桑叶80个计,值银八两,四亩可卖银32两,折成稻米32石。八亩水稻田、四亩桑地合计每年共可得米56石,这即是这位长工的劳动生产率”[2]。
    
    张显清只说他每年可生产56石稻米,我们需要转化成重量。
    
    一明升为1022.5毫升[3],为1.0225市升,一市升大米约为1.5市斤计[4],一石是一百升,则明代一石大米的重量是100×1.0225×1.5=153.375市斤。
    
    也就是明代一个劳动力能生产56×153.375市斤=8589市斤的大米。(注意这里是大米,而不是稻谷)。
    
    当然有人会说这是劳动生产率最高的明代农业工人的产量,不能代表普通水平。那我们再来看看其他情况。
    
    何良俊在《四友斋丛说》卷十四中说:
    
    “盖各处之田虽有肥瘠不同,然未有如松江之高下悬绝者。夫东西两乡,不但土有肥瘠,西乡田低水平易于车戽,夫妻二人可种二十五亩,稍勤可至三十亩。且土肥获多,每亩收三石者不论,只说二石五斗,每岁可得米七八十石矣。故取租有一石六七斗者。东乡田高岸陡,车皆直竖,无异於汲水。稍不到,苗尽槁死。每遇旱岁,车声彻夜不休。夫妻二人极力耕种,止可五亩。若年岁丰熟,每亩收一石五斗。故取租多者八斗,少者只黄豆四五斗耳。”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05

(吴慧在他的书的注释里也引用了这段话,但似乎有断章取义之嫌。他把“每亩收一石五斗”之后,加了省略号,然后直接和“少者只黄豆四五斗”连起来,结果本来是田租收取少者四五斗,变成了亩产量少者四五斗了。)
    
    松江算得上亩产悬殊最为严重的地区了(何良俊说“未有如”)。在西乡,每个劳动力产量(妇女和男性一起算)在36石大米以上;如果稍微勤劳的话,每个劳动力产量可达到45石以上。在东乡,每个劳动力产量在3.75石,相差十倍左右。
    
    但在江南地区,类似东乡这样地势高,完全靠汲水来种水稻的毕竟不多。更重要的是,在这种地方,完全可以不种水稻,而是种如棉花之类需水量相对少经济价值更高的作物(松江本来就是产棉大区)。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的苏州部分呢里提到昆山县的情况时候说“窃惟三区虽隶本县,而连亘嘉定,迤东沿海之地,号为冈身,田土高仰,物产瘠薄,不宜五谷,多种木棉,土人专事纺织”[5]。
    
    虽然不是直接说松江府,但昆山县这些田土高仰的冈身和松江府“东乡田高岸陡”是同一种情况,这些土地种棉花获利不会比水稻少,甚至只会更高。
    
    更不必说如果到了万历时期,玉米番薯之类作物已经普及的话,明代农业工人的选择就更多了。
    
    因此在明万历时期,松江府的每个劳动力的平均产出完全可以按西乡的水平来算。但不管怎么样,这里至少给我们提供了南方在劳动力和土地相结合的情况下,上、中、下三个水平的生产率。
    
    南方生产力最高水平,嘉兴、湖州地区人均产量8589市斤的大米
    
    南方生产力中等水平36×153.375市斤=5522市斤。
    
    南方生产力最低水平算3.75×153.375市斤=575市斤
    
    但这个三个还是有些极端,我们再设立一些中间值
    
    中等偏上的产量可算(8589+5522)/2=7056(小数点约去)
    
    中等偏下情况算(5522+575)/2=3049
    
    一些地区可以根据各自情况在这些给出数字水平上下浮动。
    
    明代的南方诸省有南直隶、湖广、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云南、四川、贵州。
    
    湖广是明代中国粮食产量最高的地区,明代中期以后就流传湖广熟天下足,也即只要湖广丰收了,就可以养活全国人,因此这一地区农业工人每年产量定为7056市斤大米。
    
    广东也是土地最为肥沃,气候最为有利,粮食产量最高的地区,前面说了中等田亩稻谷原粮七石,下等田亩也有五石,而松江西乡最高的也只六石原粮,因此也定在7056比较合适。
    
    浙江是鱼米之乡,嘉兴、湖州就属于其范围,历来是粮食高产区,因此也定为7056比较合适
    
    南直隶既包括南京周边以及松江、苏州等中国最富裕的地区,也包括安徽等土地相对贫瘠之地,定为6000比较合适
    
    云南、四川都是明代土地肥饶地区,比如关于云南,谢肇淛的《五杂俎》里说:
    
    “滇中沃野千里,地富物饶,高皇帝既定昆明,尽徙江左诸民以实之,故其地,衣冠文物,风俗言语,皆与金陵无别。若非黔筑隔绝,苗蛮梗道,诚可以卜居避乱。然滇若不隔万山,亦不能有其富矣。”[6]
    
    再如四川,欧阳直的《蜀警录》中说“余蜀人,知蜀事即以蜀论。余生于万历四十八年,童时,见里中人烟颇殷庶,风俗颇淳厚尚气节,敦信义,崇礼让,励勤苦,亲亲长长,称诗说礼,任恤睦姻,比间相助。士大夫饬廉隅而修俭德,群弟子尽孝友而笃公忠,屏去华服珍奇,独推布帛菽粟,心无机械,目无干戈,人不知兵,家惟弦诵,陶然于和风甘雨之中,真不啻极乐世界。”
    
    又说崇祯时期省会成都以及四川东部的奢侈风气“即如一服饰也,厌薄缟素,竞侈罗绮,僭制造奇,月异岁变。一宴集也,淡泊是鄙,丰厚相尚,邱糟林肉,海错山珍;一居处也,华堂绣户,卷雨飞云,园榭必花木盛植,池亭必鱼鸟备观;一烹宰也,只顾适口,不惜物命,削脔极殄极虐,炮炙极怪极惨”[7]
    
    要达到这样极乐世界或者奢侈消费的水准,农业劳动力的生产率不会低到哪里去,但可能这些地方农业技术略低于南直隶,所以可把四川和云南的生产率定位5700。
    
    福建多是山地,居民捕鱼和出海贸易比较多,但明末已经普遍种植高产作物,加上居民勤劳聪明,技术比较发达,因此也可以定在4049。
    
    江西人口众多,据传教士所说经济水平相对全国算是落后的,因此生产率定3500左右
    
    广西为中国边远落后地区,少数民族比较多,生产力发达程度不能和其他省份相比,但处在南方,气候水源应该对农业还是有利的,可以定在2500
    
    贵州是最落后的地区,可定为最低的575
    
    再算农业劳动力占据总数的比例,大致在人口比例的基础上略作调整,如工商业发达的地区,农业比例应该比人口比例低,反之则高。
    
    则大致可以定为如下:
    
    南直隶为14%;湖广20%;福建4%;浙江12%;江西12%;四川19%;广西4%;广东7%;云南6%;贵州2%;加权平均
    
    0.14×6000+0.2×7056+0.04×4049+0.12×7056+0.12×3500+0.19×5700+0.04×2500+0.07×7056++0.06×5700+0.02×575=5710
    
    也即明代南方每个农业劳动力每年平均产量相当于5710市斤的大米。
    
    北方算生产力相当于南方的一半,那就是每年平均产量相当于2855市斤大米
    
    曹树基的数据里北方人口比例大概在36%左右,虽然他的绝对数字和实际相差很大,但就南北人口比例关系而言应该和实际相差不远
    
    北方商业人口比例不会比南方少多少(山西、山东、陕西等人口大省据记载从事商业活动的人比例很大)。则人口比例大致可以认为和农业人口比例在一个水平上
    
    再全国平均一下5710×64%+2855×36%=4682市斤大米
    
    以上虽然是按照大米计算的,但仅仅是按照价值来算的,实物构成仍旧是包括了除大米以外的其他粮食,所以折算成原粮的时候,不能只按照稻谷的加工率来计算。
    
    稻谷的原粮和成品粮的比率是1:2;把小麦以及秫、谷、玉米、高粱等都算进去。按郭松义提供的数据,这些从加工率从59%到90%不等。和稻谷平均算下来,按总加工率58%来计算。算下来,则相当于原粮8073市斤
    
    这和郭松义说的明代晚期每个粮农平均生产粮食6510市斤,还高出了1563斤。
    
    假设百分之十五作为成本支出(种子、农具等费用),则剩余为4682×85%=3980市斤大米
    
    假设一个农户一家六口人有两个农业劳动力,六口人年均自己食用掉的粮食数量为6×3×153.375=2761市斤
    
    那剩余粮食数量就是2×3980-2761=5198市斤大米。
    
    这个农户是自耕农的话,只需要交赋税,按照赋税10%(实际上明代的平均赋税远远低于此),则自己还剩下4679斤大米。
    
    一斤大米在2000年的时候为一元钱一斤(现在是两块钱一斤),则一年内明代一个自耕农家庭的收入相当于2000年的4679元人民币。以六口人算,人均年纯收入是779元人民币多。
    
    如果算上其他家禽家畜饲养的收入,则人均年收入应该可以达到2000年的一千五百人民币以上。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06

这个水平,高于中国大陆八十年的水平,和九十年代中期差不多。(1990年中国农民的人均年纯收入是686元,2000年是2253元)。
    
    正因为明代晚期每个农业劳动力年均生产原粮达到了原粮8073市斤的高水平,在这样的物质基础上,才可能出现明代晚期记载的各种平民奢侈消费风气。:
    
    如山东等地“饮食器用及婚丧游宴尽改旧意,贫者亦捶牛击鲜,合飨群,与富者斗豪华,至倒囊不计焉”[8]
    
    才有山东人丁耀亢清初回忆的 “物力太厚天时丰,十钱斗粟羞为农。健牛肥马村巷满,鸣鸡吠狗桑麻通。”[9]
    
    才有《豫变纪略》的作者郑廉记载的崇祯改元前后的河南景象(我翻译成白话文了)
    
    “老农穿着上好的丝绸衣服,骑着母马,去参加宴饮聚会,送上一百文的钱,就俨然是上客了。(岁暮,老农衣大缣,骑牝马,燕集进钱百,则俨然上客矣。)
    
    “在家居住的士大夫,都建造楼台、园囿、池沼作为娱乐。近水的地方则修建河亭、游舫,蓄养歌伎,演奏丝竹乐器。花晨月夕,酣恕绝。风流吟啸,如同晋人一样。其间如果有朴实憨厚,不跟着时髦一起享乐放达的人,大家就群起嘲笑他太土老冒了(或有朴鲁不为放达者,则群起而非笑之曰‘伧’。)。”[10]
    
    
    
    五、根据人均产量,对明代农业人口比例的推算
    
    
    有了上面这些数据,我们可以来估算明代农业人口占据总人口的比例了。
    
    每个劳动力年均生产原粮8073市斤,而明代每年粮食总产量为3851.324438亿市斤原粮,两者相除,需要农业劳动力4771万。
    
    按照郭松义提供的人口结构关系
    
    “明和清后期的人口发展趋势属于稳定型,清康熙到嘉庆中的人口发展趋势则应归于增加型。稳定型人口的各段人数比例是O—l5岁占26.5%,15-49岁占5O.5%,50岁以上占23%”
    
    也就是处于劳动年龄的人口占据总人口的一半左右,另外按照郭松龄所说,尽管明代南方有一些妇女也参加农业人口的记录,但总体上按照中国习惯还是应该排除在外的。他说“我们也将妇女排除在外,这在原则上没有错,照着中国的传统旧制,男子在外劳作养活家口,妇女在内主中馈,从事家务活动,不属于社会生产性劳动。在农业生产中,情况也是一样。”[11]
    
    如果按此来计算,农业劳动人口应该是整个农业人口(包括老幼妇女在内)的四分之一左右、
    
    但这点上,他还是过于主观了,从实际的记录来看,明代妇女直接下田参加农业劳动并不少见,所以常以夫妇二人合力能耕种多少田来计算,我们前面赖以计算的数据本身有从夫妇二人合力耕田的记载。
    
    把妇女全部排除在外是和不合适的,当然全部计入在内,也不合适。合理的办法是取一个折中。则农业劳动力和农业人口比例定为三分之一左右比较合适,这也符合传统上壮丁和人口的比例定1:3。
    
    因此总的农业人口(劳动力连带其配偶,以及老年父母,以及未成年儿女等)应该是4771万这个数字的三倍,也即1亿4312万农业人口。
    
    以明代晚期人口最低估计数为3亿计算,农业人口占据整个人口的比率47.7%。也就是全国一半以上的人口已经脱离了农业。这个估计和明代晚期人自己的记载也是完全吻合的。如果以明朝人口4亿来计算,农业人口占据整个人口的比率大约为36%的左右
    
    这个水平可以和英国十七世纪到十八世纪比较一下,黄宗旨在《评彭慕兰<大分岔:中国、欧洲与近代世界经济的形成>》一文里说“英格兰在17-18世纪的200年间总人口增长了210%(从411万增至866万),而农业人口所占比例却缩减了一半,从70%减少到36.25%。换言之,到1800年时占总数1/3强的人口有能力为另外2/3的人口提供粮食”[12]
    
    不过他的说法有些含糊混乱的地方,这里的农业人口究竟是说直接参加农业劳动的人口(家属不包括在内),还是包括家属?
    
    从情理上看,应该是包括家属在内的,否则他的说法就没有意义了。就算全民人口都是农民的情况下,也不过是三分之一的人为另外三分之二的人提供粮食而已(成年壮丁为老人孩子提供粮食)。黄宗智的表达不严谨,他其实想说的意思应该是到1800年,英国包括老弱妇孺家属在内的农业人口只有总人口三分之一强了。
    
    总之,明代晚期的农业人口比例大概和英国工业革命前后的水平相差不多,是可以肯定的。
    
    也可以现代比一下,虽然人口普查宣称的中国现代城镇人口比例是百分之五十多一点,但在一篇新闻里说“我国的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还相当大,农业劳动力在总的就业人口中的比重超过35%”,这也就意味现代中国,农业劳动力和其家属在总人口中占据的比例也不过就是35%左右的水平,这个比例比明代的47.7%或36%(以总人口4亿来算)还是要低的。
    
    我过去的文章里引用过许多明代南方农业人口不足一半的记载,其实在明代晚期的北方呈现同样的情形。韩大成《明代城市研究》里就引用了大量这样的记录,不妨摘录一下。
    
    “山东地区:如衮州府济宁州,‘当河槽要害之冲,江淮百货走集’,故‘民竞刀锥趋末者众’(康熙《济宁州志》卷二,风俗,引旧志。——抄自明代地方志);又如郓城县,到明代后期,‘里中无老少,率习浮薄’,‘逐末营利,填衢溢巷’(崇祯《郓城县志》卷五,方舆志,风俗),又如峄县,在‘弘、正以前,人情简朴,务稼穑’,但是,自嘉、隆以来,却出现了“民弃本业,好游惰”的现象(乾隆《峄县志》卷一,地里引外史氏语,即万历时兵部侍郎贾名葵)。又东昌府博平县,在天顺、成化时,‘犹淳且厚’,‘丈夫力耕作以供斌,妇人勤纺织以营衣经生’,换言之,当时专门从事工商业的人还很少,但是,自嘉靖中叶以来,却一变而为“务本者日消,逐末者日盛” (康熙《博平县志》卷五,民风解,也是抄自明代记载。又万历《东昌府志》卷二,风俗:‘博平县……地狭小饶,什五市贩’)馆陶县,则‘俗争弃农矜贾’,临清州也是‘人仰机利而食’,“工组帕慢,备极绮丽,转鬻他方’(万历《东昌府志》卷二,风俗、物产。)又济南府泰安州民,随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浸淫于贸易之场,竞争于锥刀之末’(万历《泰安州志》卷一,舆地志,风俗。)济南府武定州,到明代后期,从事工商业的人越来越多。邢侗说:‘频年贫者,转徙渔盐之利,富者多挟货贸数计之布至千百出都城塞上,或贩梨枣,买舫锰下江东,争逐什一。农事不讲久矣’(万历《武定州志》卷二,地理志上)”[13]
    
    “山西地区,如太原府,其民‘玩细忘远,靡事农桑’(万历《山西通志》卷七、物产。又崇祯《山西通志》卷六,风俗同),如平阳府,其民‘服劳商贾’(同上书卷六);又潞安府的长治,万历末知府赵乔年说:这里‘民率逐于末作,克利如鹜,而又俗善商贾’(《味蘖斋文集》卷一,兵部职方司郎中张公墓志铭。);汾州府,民‘多商贾’(同上书卷六),‘罔事本业’(万历《山西通志》卷七,物产。又崇祯《山西通志》卷六,风俗)。‘无实之实,有实之名’。其中汾阳‘闾阎生计得之田土者十三,得之贸易者十七’(顺治《汾阳县志》卷二,人民志,风俗。——这也是抄明代的地方记载,顺治时期,山西正是被满清屠杀一空的地区,后文我会提到)”
    
    “陕西地区:如西安府三原县,其俗十七服贾(成化《三原志》卷一,风俗),泾阳县,在明中叶时‘民逐末于外者八九’(雍正《陕西通志》卷四五,风俗,引康海《康对山集》——康海是明代正德时期的官员),‘大约泾之饶,原不出干土,故民亦不甚爱士,跳越险阻,跋履山川,有数十年不归其里庐者’(康熙《径阳县志》卷三,物产——同样抄袭明代记载);又富平县,其‘地沃丰收,又兼木棉布丝之利,人十九商贾’(嘉靖《耀州志》卷四,田赋志,风俗),朝邑、韩城之民,也‘颇有挟资远贾者’(天启《同州志》卷二,风俗),其中朝邑‘耕不足,则贾又不足,则散而糊口于四方’(万历《续朝邑县志》卷一,地形志),又巩昌府徽州之民,‘农与逐末相半’(嘉靖《徽郡志》卷一,舆地志,风俗);阶州则其民‘不务本业’,而‘齐随其地采柴熬盐、铸铧,煮攀,甚且入厂盗矿,计日见效,以为生理’(万历《阶州志》卷三,贡赋)。”
    
    “北直隶地区:如真定府冀州南宫县,原来只是‘事耕织’,后来,随生产的不断发展与繁重赋役的逼迫,‘多去本就末,以商贾负贩为利’(嘉靖《南宫县志》卷一,地里志第一,风俗。)又广平府威县,‘地饶习戂,细民弃本事末。’(嘉靖《威县志》卷二,地理志,风俗。)”[14]
    
    这些记录里,凡是满清时期地方志的记录,都是抄自原来明代地方志的记录,这类满清地方志内抄袭明代的很多,一些人无知,会直接把这类描写当成是满清情况,拿来粉饰满清统治,是很可笑的,对此后面我还会提到。尤其是在说苏州人口一节的时候.
    
    山东、山西、陕西、北直隶等等基本北方主要省份了,按这些材料的描绘,许多地方百分之五十,百分之七十,甚至百分之九十以上(陕西泾阳县、富平县之类)的人口都脱离了农业,从事工商业活动。
    
    以往许多人引用这些记载,都会说这肯定是夸张,包括韩大成,他在引用这些材料后,就胆怯地说“可能还有不少夸大”,但从我前面的分析来看,这些记录都是对当时社会情况的真实再现,并无夸大。明代确实已经有超过一半的人脱离了农业活动。
    
    北方是如此,南方就更是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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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06

[1] 郭松义《明清时期的粮食生产与农民的生活水平》,《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2]张显清《明代后期粮食生产力的提高》,《经济史》2006年第一期
    
    [3] 关于明代一升的容量为多少,见《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第80页,和第235页,但该书在此处似乎有些问题,其折算的根据是“明铁斛〔五斗)容积为5112.6毫升,一石为10225毫升”,但如果真是这个数据,那就是一石等于现在的10.225升,一斗相当于1.0225升才对,小了十倍。这里只能理解为是该书作者吴慧的疏忽性错误,可能是把单位写错了,所谓五斗其实是半斗,所谓一石10225毫升应该是一斗才对,这样前后数据才可能对的起来。
    
    [4] 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农业出版社1985年2月第一版第76页,第81页
    
    [5] 《天下郡国利病书》第308页
    
    [6]谢肇淛的《五杂俎》卷四·地部二
    
    [7] 欧阳直《蜀警录》
    
    [8] 崇祯《郓城县志》卷七《风俗》转引自滕新才《且寄道心与明月》一书的《明代中后期饮食文化探赜》,第162页
    
    [9] 《丁耀亢全集》上册第40页
    
    [10]郑廉《豫变纪略》自序二,中州古籍出版社2002年出版《甲申史籍三种校本》第7页
    
    [11]郭松义《明清时期的粮食生产与农民的生活水平》,《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12] 黄宗旨《发展还是内卷?十八世纪英国与中国——评彭慕兰<大分岔:中国、欧洲与近代世界经济的形成>》,《历史研究》2002年第4期
    
    [13] 韩大成《明代城市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9月第1版,第42页
    
    [14] 韩大成《明代城市研究》第42-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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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18:09
  六、明代西方传教士看到的明代人口数量和农业生产情况
    
    
    我这里引用的传教士都是明代来华,亲眼目睹过明代中国情形的传教士的记载,他们不比那些道听途说的人,也不比那些后世只凭纸面描写而妄自揣测的人,因此他们的证词应该是有相当高的史料价值,属于严格意义上的第一手史料。
    
    
    
    1、曾德昭的记录
    首先引用的是葡萄牙传教士曾德昭的记载,他原名奥伐罗·塞默多(Alvaro Semedo),在1613年来华,而后在中国各地传教,曾经在杭州、嘉定、上海、南京、西安居住过多年,行程遍及中国南北。在大明生活了22年之久,1637年从澳门返回欧洲,途中写了《大中国志》,1649年又返回广州,曾经为南明永历帝宫中人员举行宗教仪式,后来死于广州。
    
    其对已经处于连年大灾,内忧外患,经济萧条时期的明末中国情况的记录还是有重要参考价值的。
    
    下面是他关于明代人口之多的记录
    
    “我曾在流往杭州(Hamchen)的南京( Nanchim)河的一个港湾停留8天,等待数量惊人汇集起来的船只通过。一个砂漏时辰过去,仅数一数往上航行的小船,就有三百艘。那么多的船都满载货物,便利旅客,简直是奇迹。船只都有顶篷,保持清洁。有的船饰以图画,看来是作为游乐之用,不是运货的。”[1]
    
    “这个国家人口众多,不仅村庄,连城镇都彼此在望,有些地方河流甚多,屋舍几乎连绵不绝。”[2]
    
    “中国人是如此之多,我在那里生活了22年,离开时和刚到时一样,拥挤的人群令人惊叹。情况确是这样,绝非夸张,不仅城镇及公共场所(有的地方,如不用力推攘就不能通行),甚至大道上也汇集了大群的人,很像欧洲通常过大节或.群众集会。”[3]
    
    “它(指南直隶应天府)有令人惊羡的游乐场所;境内人口众多,村落彼此相接,由3英里接3英里不断。虽然现今因皇帝不驻跸于此而人口减少,各处仍能遇到拥挤的人群,街道难以通行。”[4]
    
    “中国人体质好,身体壮实,他们是艰苦的劳动者,他们的上等土地用技术开耕,收获丰富,而较差的土地,不管多小,(无一尺未开耕的土地)靠辛勤劳作,他们也终于使它有收成。”
    
    “我路过河南(Honum),看见有人用三块铁犁,即犁头耕地,走一趟就犁出三条畦。又因土壤宜于我们叫做Feazols即菜豆的种子,他们把它放进一个固定在犁的顶端的容器,即方盘内,这样,豆种随犁头前进缓缓撤播地上,像谷物随磨斗转动落入磨石。所以耕地和撤播来年期望的谷种,是同时进行的。”[5]
    
    
    
    2、盖略特•伯来拉《中国报道》
    
    
    盖略特•伯来拉在嘉靖时期因从事非法走私活动并有海盗嫌疑,被明朝政府抓捕,关押在福州监狱里,后被释放,他在《中国报道》记叙的就是其留在中国时期的见闻。关于嘉靖这次葡萄牙人被抓捕,《明史》里也有记录,牵涉到的就是有名朱纨的事件。下面是伯来拉记述的嘉靖时期明代人口之多的情况。
    
    “这个国家靠海的地方人烟稠密,因此你每走一里都会看见一些城、镇或客栈,丰足地供应各种物品,致使他们平安地在城镇生活,但住在外面的却很穷。到处人太多,你可以多次在一裸树下看见成群的儿童,而本来会认为那儿是根本找不到人的。”[6]
    
    “国内人烟稠密,没有一尺土地没有开垦;我们在往福州的路上没有看见什么牛群,只看见村民耕地的牛。拉犁只用一头牛,不仅在这个省,在别的牛群多的地方也一样。这些村民耕地技巧好,我们则要用气力。”[7]
    
    3、克鲁士《中国志》
    克鲁士1556年也即嘉靖三十五年前后在广州,这一点可以从他的《中国志》的最后一章《一五五六年中国人受到上帝的惩罚》得知,他说到的上帝的惩罚是指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1月发生在陕西的八级(或九级)超级大地震,这是人类历史上死亡人数最多的一次地震。这时候他肯定在广州,这一段可以证明:
    
    “我在广州城向一位富有的中国商人打听国内发生的天灾,他不能用口把情况告诉,就给我一封他收到的信,里面谈到所发生的事,叫我抄录一份再还他。但他又不相信我,便自己抄写,把抄件留下而把原件给了我。我在一个通晓两国语言的人帮助下,把它译为葡语,其大意如下:山西(Sanxi)和山东(? Sanito)的大老爷向皇帝上奏称这两省发生强烈地震,白昼变得暗若黑夜(他没有说延续了多久)。”[8]
    
    (这也说明无论这些欧洲传教士如何记载大明的富庶繁华,但他们骨子里都是抱着对中国的敌视和嫉妒仇恨,因为中国人在他们眼里始终是异教徒,所以才把中国发生的灾害,幸灾乐祸说成是上帝惩罚)
    
    摘录的主要是克鲁士关于明代人口、农业和饮食方面的记载。
    
    “我也要在这里给读者们一个必要的警告,让他们能想象到中国的事物有多伟大,也就是说,尽管遥远的事物常常听起来比实际的要大,现在却刚好相反,因为中国比听起来的要大得多,看到它给人留下一个和听到的或读到的极为不同的印象,这由我本人和其他人在眼见中国事物后所证实。
    
    “这必须要眼见而不能靠听闻,因为耳闻不如目睹。这种情况有似舍巴女皇(Queen of Sheba}之对待所罗门(Solomon),当她听说他的智慧之名时,她想亲自去证实一下,便从她的国家赴耶路撒冷,在听到所罗门谈许多事物,眼见他的宫室和政府后,她说:‘赞美那爱抚以色列和立你为它之王的上帝,我所看见的远比他们向我谈到的你伟大。’读者对于我在这里谈的中国事物应有同样的感受。”[9]
    
    “靠近印度方向的第’一个省是广东省,省城是广州城,省名即由此而来。这个省有’十一座城,包括省城在内,还有八十个带城墙的镇,要在别处,每个镇都会被当作是一座城,因为它们极壮丽,人口繁庶。没有城墙的村镇不计其数(其中不少是相当大的),这些地方人烟十分稠密。”[10]
    
    “还可以进一步看到,广东省包括的海南,本身就是一个国家,一因为海南人烟稠密,海岸线有五十里格长,但广东海岸的陆地比〔海南的〕要长许多里格,或者更多。”[11]
    
    “郊区很大,人户众多,乃致有的葡人认为它的幅员可跟里斯本的相比,但我和另一些人觉得它要小些,尽管它比城内要大,房屋要多。它人烟稠密,人多到简直难以进入河岸上的城门。进出的人群通常都吆喝吵嚷着叫让道给挑东西的人。”[12]
    
    “沿河小城镇无不布满大小船舶。离河半里格多的广州城,船只多到令人惊异,尤其叹为观止的是,几乎整年大量船只从不减少和缺乏,因为如果三十、四十或上百艘的船某天开走,那同样多的船必定再开进来。我的意思是说,数量从不减少或缺乏,尽管有时多点少点,始终都保持一个惊人的数字。而且,开走的船是满载而走,开来的船是满载而来,都接受货物和携运货物。”[13]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07

“在河边观赏那数不清的船,来的去的,扬帆的划桨的,是一件很偷快的事。稻田一望无际,远看似好多张帆的船只是穿过陆地,到你朝船走去,船也朝你驶来,你才看见庞大的船身(除帆外先是什么都看不见),也才看见船驶来的宽阔港湾。”[14]
    
    “中国是一个耕地差不多全部开垦出来的国家。因国家人烟稠密,百姓众多,人们是消费者,极好吃喝、穿戴及其他家庭消费,特别是他们是大食客,所以人人都劳动谋生,努力得到好吃的食物,去维持他们的巨大耗费。此外,这个国家中懒人受憎恶,人人讨厌,不劳动者不得食,因为一般没有施舍给穷人的习惯。”[15](引者注:关于没有施舍穷人的习惯应是克鲁士的误会,可能呆在中国时间还不够长,否则会知道中国也有施舍穷人的现象)
    
    “如我所说,由此在印度的若干地方有大片未开垦的土地(引者注:前面一段话是说印度和占城等地有大片荒野,人们不想耕耘,因为那里的统治者暴君尽可能强征搜刮一切财物,从而无法多劳多得),而在中国则不一样,人人都享受他的劳动成果。所以在中国,一切下种后能收获的土地都开耕了。不宜于谷物的山地,生长着极好的松树林,可能的话也在树间种植豆类。”
    
    “在干土和硬地上,他们种植麦和豆,在既多又开阔的水淹低地,他们种植大米;低地有的一年两收或三收。只有在气侯严寒的高山上,不宜于种植,没有开发。这个国家不丢弃任何不管怎样破旧的东西。狗骨头和其他动物的骨头,他们用来制作玩具,代替象牙在上面雕刻,镶嵌在桌子、卧榻及别的漂亮家具里。他们不丢掉任何品种的破布,凡是用羊毛织成的粗细破布,他们就制成细纸。他们用树皮、根茎和破丝绸造纸,在丝绸纸上写字,余下的则用来卷在丝绸幅一中”
    
    “人粪都得到利用,用钱收买或交换蔬菜,同时他们把粪便从屋里运出去。因此他们用钱或值钱的东西,使他们的厕所清洁,尽管臭闻全城。他们背着粪经过全城时,为避免臭气,他们把粪装在外表极干净的桶里,尽管桶没有盖,仍显得国家和城镇的清洁。有的城市,这些桶常常有盖,免得熏人。人粪用来施在他们的菜园里,他们说施肥后蔬菜可得到生长;他们把粪搀合泥土,在太阳下烘干。”
    
    “和使用人粪相同,他们在各种事情上都用巧劲,不用蛮力,他们用一头牛犁地,把犁制作得可以很好地开耕,虽则畦不及我们的宽。”[16]
    
    “这个国家有各种行业的工匠,各种生活必需品非常丰富,而所以如此,是由于人口无数。而鞋子是消耗最多的商品,鞋匠就比其他行业的匠人要多。广州有两条很长的鞋匠街,一条卖高级的丝鞋,另一条卖普通的皮鞋;除这两条街外,城内还分布有很多工匠。”[17]
    
    “土地的富饶及其物产的充足
    
    “既然如我们所说土地都得到充分耕种,人们尽管是大食客和消费者,仍然勤于谋生。那土地的出产极富庶,食物及维持生活的各种必需品都极其充足,原因在于中国的主要粮食是大米,在全国产量极丰,有很多一年两收或三收的大稻田。
    
    “也有大量的上好麦子,他们用来作面包,那是从葡萄牙人学来的,从前他们食用的是用同一麦子做成的讲。有很多法国豆、和其他豆类,有大量牛肉和类似牛肉的水牛肉,有很多鸡,鹅和数不清的鸭。无数的猪,猪肉是他们最爱吃的,他们把猪肉制成非常奇特的腌肉,当葡人到印度去进行贸易时,就把无数的腌肉运去那里。中国人重视猪肉到把它给病人吃的程度。他们也吃蛙,蛙是养在门口的大水盆中出卖,售卖的人要负责剥开。在极短时间内他们能剥一百只,他们是从背面剥,开个口子从那里把皮剥光。
    
    “鱼非常之多,有好多品种,都很好,市场上从不缺鱼。有很多螃蟹和牡砺及别的甲壳类,都很好,这些在市场上有的是。市集通常设在城门,及犬街的牌坊下,还有如我们先前已提到的在沿大街的有顶盖的过道里,但在这里不卖鱼和肉,因为专一有售卖它们的街道,除非是可以到处售卖活的。”.
    
    “菜园里有很多蔬菜,如大头菜、萝卜、白菜,及各种有气味韵菜,蒜、葱等等,极其丰富。也有很多水果,如桃、西洋李及我们没有的一种李子,核长而宽,他们用来制成果脯。有很多坚果而且很好,还有很多栗,既有种的也有野的,又大又好,野的比我们的要好,因为他们把壳都去掉,我们的却没有。”[18]
    
    “虽然有专门开设饭馆的街道(引者注:大概类似现在大城市里美食一条街之类,整条街都是饭店),城内所有街巷几乎都有饭馆。这些饭馆里有大量烹调的肉食。有很多烧煮的鹅鸡鸭,及大量做好的肉和鱼。我看见一家馆子门口挂着一整只烧猪,任人选择哪一部分,因为整只都清洁地做好。把做好的肉摆在门口,几乎吸引了过路的人。在门口有一盆盛得满满的饭,红红的,做得很好。”[19]
    
    “广州沿城墙外还有一条饭馆街,那里出卖切成块的狗肉,烧的煮的和生的都有,狗头摘下来,耳朵也摘下来,他们炖煮狗肉像炖煮猪肉一样。这是百姓吃的肉,同时他们把活的狗关在笼里在城内出售。值得一观的是在城门口,进出的人喧嚣,有的带狗,有的带乳猪,有的带蔬菜,有的带别的物品,人人都叫嚷让道。”[20]
    
    “这个地方有一件了不起的事,那就是沿街叫卖肉、鱼、蔬_菜、水果及各种必需之物,因此各种必须物品都经过他们的家门不必上市场去了。”
    
    “这个地方在距海二百、三百、四百里格的内陆,有大量的海鱼,以致每天所有市场充斥鲜海鱼,那简直是奇观。但是如果看到他们怎样以下述方式惊人的勤劳去养鱼,那就不足为奇了。要知道的是,在二月末、三月及四月的一部分,大涨潮的时候,大量的海鱼在沿海的河口产卵,因此在河口育出无数的很多品种的小鱼。为了在这个时候捕捞这些鱼仔,沿海岸所有的渔人都汇集在他们的船上,集中的船是那样多,遮盖了海面,都挤在河口。总之,来自海上的船看见它们还以为那是坚实的陆地,到接近时才发现那是什么,惊讶有那么多的渔船。我听说共汇集了两千艘船,或多点少点,我不能肯定,因为我知道没有人相信我的话。但既然人口那么多,当地的船也不会少,这对那些到过中国并在那里居留过的人说,并非不足信,主要因为沿海县份有无数多的渔人。那末,这些渔人捕捞到大量这种小鱼,放入用桩和结实线网围成的水塘,在那里把鱼养到渔季结束。”[21]
    
    “中国人是大食客而且使用很多盘肴,他们同桌吃鱼和肉,贱民有时把鱼、肉煮在一起。同桌用的盘肴,都摆到桌上,让人人可以吃他爱吃的。高贵和文雅的人在交往、谈话和服饰上颇有讲究。百姓则比较粗俗。”[22]
    
    4、马丁·德·拉达修士的记录
    《出使福建记(1575年6月至10月)》和《记大明的中国事情》
    
    这是万历三年(1575)在马尼拉的西班牙人派遣使者到福建和明朝官方通报消灭海盗林凤的事情。
    
    马丁·德·拉达修士就是其中之一,这是他的相关见闻记录。
    
    “(中左所附近)那个港的入口是壮观的。除了大到能容纳大量的船外,它很安全,清洁而且水深,它从入口处分为三股海湾,每股海湾都有很多船扬帆游弋,看来令人惊叹,因为船多到数不清。”[23]
    
    “为我们离镇的屋舍已不远了。赶来看我们的人群是那样多,使我们无法跟他们打交道,不仅在这儿,也在我们途经的一切城镇。来去的时侯,人们都拥塞在我们居住的馆舍和街道,尽管我们一直住在大房院里,有许多院子和房间,我们也不能关门闭户。我们唯一的办法是强行把他们赶走,但赶走后他们又爬上院墙,聚集在邻近房屋的墙头和屋顶,有时他们留下来看我们到夜晚。”
    
    “我们万分惊异地看到沿河两岸有许多城镇,彼.此相距那样近,简直可说那是一座城,而不是许多镇,不仅这里,我们还发现赴福州的整个路上(约六十里格)人烟都是那么稠密。他们说中国其他地方情况也一样。唯一例外是广东(Q uemton)省,葡人在那里进行贸易,因地处贫瘠而多山的区域,人口不那么密。我们途经的那些城镇,当地的居民开耕土地达到连巉岩,石山都播种的程度,尽管看来在那儿得不到什么收成,所以我认为这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24]
    
    (拉达只去了福建,没有到过广东,才这样说,实际上广东人口密度只会比福建大得多。在其他到过广东的传教士笔下,福建才是因为山地太多,土地相对贫瘠,人口相对较少的地区。而类似福建这样的省份都人口稠密到让拉达目瞪口呆,沿路村镇的人口都稠密的可以和城市相比的地步,可以想象明代中国人口多到了什么程度)
    
    “兴泉道派来护送我们到泉州的。他们这样的队护送我们,擂鼓吹喇叭、号角和短号,一直不停送我们到达泉州,整个旅程用了两天,始终如此。从同安到泉州是三十里格,如我前面所说人烟更稠密了。”[25]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07

 “我们在礼拜二离开泉州,走了六天,礼拜天抵达福州,约四十里格旅程,途中经过很多城镇和大地方。该地区尽管山石崎岖,大部分道路却很好,路面宽阔。”[26]
    
    (以上是拉达的《出使福建记》,下面是他的《记大明的中国事情》)
    
    “把这个国家叫做大明,因为那是它的本名。”[27]
    
    “尽管不可能精确地计算这样一个地大人多的国家人口,他们书里也缺乏记载,但仍可从有记录的税户籍及其他事情上,得到一个无穷无尽的人数概念。”[28]
    
    “士绅的人数接近税户,这是我们旅经各地发现的。有的纳税户是按六、八或更少的人数纳税,尽管他们户内人口更多;他们好些人都这样告诉我们的。例如有个叫夏苏(Jca一sin)的人对我们说,他户内有七十人,但他只纳七人的税。另一个人对我们说,他户内约六十人,他只交四人的税。因此登记的纳税人口远远〔少于应纳税的人口〕。”[29]
    
    (拉达这里说的税户,应该就是明代晚期册藉如黄册之类登记的户口数字,从拉达自己的见闻来看,也证实当时官方册藉户口数字已经和事实相差甚远,不说相差十倍,也在五六倍左右)
    
    “它们的名字。但这些不包括其他百姓,如仅制盐者的七城,书籍中记载它们的村子数量难以置信,据说有1,177,525个村,那怕平均每村不超过三十户,人口也超35,000,000。由此可见这个国家的人口有多么多了。我们旅经的所有地方确实拥塞着人,我不相信世界上还有其他这么多人口的国家。”[30]
    
    (“制盐者的七城”或是指那些从事制盐业的地区,灶丁之类,拉达的数字来自他购买的明朝书籍请人翻译后得到的结果,可能明朝政府对盐业的管理稍微比一般户籍要像样点,但如果从事盐业的人口就在3500万人以上,这也大到难以想象了,但无论如何明代人口在三亿以上是最低限度的估计了,不可能比这更低。)
    
    “我们不能确实知道现在的皇朝统治了多久,因为我们得不到它的编年史,但他们说现在统治的皇帝叫万历(Bandic) ,他是第二十位,统治了三年,约三十岁。他们说赶走鞑靼人后又过了大约二百年,如果我们加上修长城前诸王统治的二千二百五十七年,那么可看到这个国家除短期受鞑靼统治外一直完整地不被外族控制,这确实是件了不起的事。若这个历史是真实的,那他们在洪水后不久就有了皇帝,而且他们从此后始终没有被异族掺杂。”[31]
    
    “以他们的吃食而论,他们不是大肉食者,据我们的经验,他们的主要食物反倒是鱼、蛋、蔬菜、汤和水果。我们看见的类似我们的东西(除开其他很多不同的品种而外)是:鱼、小麦、大麦、米、豆、玉米和boiona。还有母牛、水牛,他们说内地也有羊,我们也看见猪、山羊,及像我们有的一种鸡,另一种鸡肉是黑的,更好吃,再有阉鸡和黑尾鹉。我们没有见任何野物,因为我们到过的地区没有留下荒地,但他们说内地是有的。我们看见猛禽,也看见鹅和大鸭子,及大量的鸽子和斑鸡。水果有黑白葡萄,但我们没有见葡萄酿的酒,我不信他们知道怎样用它酿酒。也有许多品种的橘子和柠檬、大佛手柑、梨、苹果、野梨、桃、李、桑、坚果、栗、枣、南瓜、黄瓜、西瓜、白菜、小白菜、大头菜、萝卜、大蒜、葱和该国特产的其他很多蔬菜和水果。他们有大量的糖,而且他们制造很多上等蜜饯。”[32]
    
    (再一次提到“我们到过的地区没有留下荒地”,而实际上福建多山地,土地贫瘠,这样的地区尚且没有荒地,明代人口之多可想而知)
    
    “就我们所见,他们的农田是靠灌溉的,河流水渠处处皆是。他们把桶安在大水车上,轻易地灌溉庄稼,那怕在山头上也灌溉。我认为他们很少让土地休息,因为当我们到福州时,我们看到所有土地都是如下所说那样耕作的。稻米有的尚未移植,有的刚移植,有的长得老高,有的长得饱满,有的则正在收割。当我们返回时,看见类似的情况,在头一茬庄稼收割的,别的谷物己种植,而有的地方正在收割。”[33]
    
    (这个记录证明,明代晚期,一年二收乃至一年三收的早熟稻的种植已经是极为普遍的现象。连福建这里多山地,水利灌溉不易的地区都普遍如此。按拉达亲眼所见,是所有土地都是如此。闵宗殿等人不动脑筋去根据地方志表面的记载,断言整个明代中国总共只有十五个县种植双季稻,正是基本常识不具备的情况下,闹出来的大笑话。)
    
    “最后,土地是很肥沃的,物产丰富而人口众多,但百姓是异教,因此遭受不信上帝者的苦难。荣雄永归于上帝,愿上帝使他们阪依并认识上帝自身。阿门”[34]
    
    (这一段话再次暴露了这些思想专制落后的西方教徒,骨子抱有的对大明中国的敌意)
    
    
    
    5、《利马窦书信集》摘录
    《利马窦书信集》罗渔翻译,光启出版社民国75.6[1986.6]年出版,
    
    《四、利氏致西班牙税务司司长罗曼先生书——一五八四年九月撰于肇庆》
    
    一五八四年是万历十二年,可以看看当时利玛窦眼中的明朝中国是什么样的。这些记录出于利玛窦本人的书信,属于价值最高的原始史料,比后来那本金尼阁篡改后写成的《基督教远征中国史》(翻译本改名为《利玛窦中国札记》)更能反映利玛窦本人对明朝的直接观感。
    
    这里主要摘录和人口状况以及农业等有关的部分
    
    “中国土地的肥沃、美丽,富有和中国人的智识与能力,真是卓越异常,太高太大了。如把他详细写出,那就需要几大册”
    
    “在中国,人们虽俭于消费,但穿丝绸很是普遍的。此外也有麻类及其他东西制成的衣服,也是我们一般所没有的,他们用高粱与米酿成的各种酒类;因此,即使很穷的人,买五毛钱的酒,也可足一天之用,而不习于喝水。”[35]
    
    “特别要提到的,麦子与稻米以及其他蔬菜,产量远超过西班牙,这是我亲眼见到的,至少每年收获两次;他们听说我们欧洲要让田地休息一年才能播种的事,无不感到十分奇怪;因为他们一年不仅两次,也有三次收成的事,特别是麦子,它不象稻子那样,需要很多的水,这方面归功于照顾与播种的得法和土地的耕耘良好的关系,他们耕种似乎比我们更好。”
    
    (再一次证实了,在明代粮食作物,一年两收三收已经是最普遍的情形了。)
    
    “中国天生好奇与乐观,它整个看来象一座大花园,并有无可形容的宁静与安详。陆地上充满着果树、森林、蔬菜,大部分整年一片青绿,充满着广大的良好田地和丰盛的庄稼,各处全面淡水河流分布其间,大部分都能航行船只,大运河还可通航到北京,人们也可以由陆路前往,那需要三个月,总之,水陆两路,任人自取,好象一个大威尼斯。这些河流真是非常的宁静,两岸的树木成荫,真是柳暗花明,处处一片青翠,至少广东的情形是如此。[36]
    
    (这说明,当时明朝中国不仅人口多,而且环境生态也保持得非常好,和后来满清的破破烂烂是决然不同的。)
    
    “整个中国就象是由一位数学家所策划,是用圆规所测定,各村各镇有其位,……因为小农庄与小城市,既是如此众多,我可以说全中国就象一个无比大的城市。”
    
    (人口密集到了连农村几乎都如同城市一般,以至于利玛窦说整个中国都象一个大城市)
    
    “人们都说,他们可与罗马人的工程相比美。这些少许我所见到的真是太美了,街道修得笔直,铺地砖,牌坊处处有,比罗马城还多;由于这些牌坊,使城市变得更加庄严,显出国家治理得好,工程伟大,其上镶有大理石的碑文,刻上精美文字,似乎比我们的要好得多。王府很多,但建筑比不上我们欧洲的结实,他们仅仅外表好看。”[37]
    
    “这不能不算是一个最幸福的土地,物产丰富,盛产各种金银与各种宝石,河流纵横,湖泊密布、果树百花到处都有;所以这土地上的人既不相信,也不希望伊甸园,他们视自己现世所有的土地就是人间天堂了。
    
    “农夫皆备有一两件好看的衣服,以便见官员或朋友、或接客时用;平常都收藏起来。若没有好看的衣服,就不便接客或晋见官员。……一般老百姓与贵族的服饰又不一样,但外观都很好看,头发上有许多饰物。正象西班牙人的妇女一样。人人都留长发,只有和尚例外。”
    
    “中国土地是很清洁健康的,记得在那里没有发生过瘟疫和传染病,所以充满各处的是白发老人,虽然这事我们可以归功给良好的政府;也有些人可能整天企图在浪费金钱,彼此拜访,相互宴请,饮酒作乐,……人们都很爱好吃喝声色之乐,且有专门书籍,……整年有舞蹈和音乐、还有作乐的处所、钓鱼的池塘,和其他消遣的处所等。”[38]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07

“可以参与北京内阁的大官称为‘阁老’,其权之大如皇帝一样,他们的权威似乎比皇帝还要大。”
    
    “只有一种金属铜币——制钱,其余全是光亮的银子,全中国都有,无论再穷的人家都有一些,他们不作别的美梦,也不希望别的东西,只希望有银子。他们不知道利用金和银去做善事;有多少人不知道我们人生高尚的目的——那就是爱天主及救自己灵魂。”[39]
    
    “有人曾来告诉我们金银的产地,并给我说,要设法争取那里的银矿,可以获利很多,并想与我们组成公司,这样我们就会致富了。这种银子贪求欲,迫使他们用尽方法去经商,设法去赚钱;因此由于人工和天然财富的增多,就变成很富有了。阁下了解得很清楚,每年自印度、葡萄牙以及日本,进口多少银子,常是一船船装运回去,来澳门的船,也是要去中国的,还有经过苏门答腊和爪哇,全都汇集到广东,那是中国的一省。……另外,中国幅员广大,在它的内部就有很大的生意,即足以致富了,因此,出现的是,那里的河流常常是航运频繁,船只如林。我向阁下供认,我要叙述的事,若不是我亲眼见过,无法使人置信:一路港口连续,若是去广东,再去别的市场,连里斯本及威尼斯二大港口都没有如此大的装运吞吐量,在这里,一言以蔽之,可以买到任何人所想要的东西。一些邻国如日本、交趾支那、暹罗、马六甲、爪哇、摩鹿加及其他无不来中国贸易。”[40]
    
    6、《利玛窦中国札记》(《基督教远征中国史》)
    这很有名,也是最普及的一本了。不必多介绍,只说一点,这本书真正的作者其实是金尼阁,一个比利玛窦还要愚昧的教徒,因此书中他篡改了很多利玛窦的记载,以及用他愚昧狭隘夜郎自大的观念对中国的风俗和人民进行了攻击诋毁。这不过是再一次证明了,当时西方人所处的思想状态,文明程度还远远落后于同时期的明朝中国。
    
    这本书真正的原名是《基督教远征中国史》(一直到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英文译本才被改名为《利玛窦中国札记》),从书名就可以看出其作者一种愚昧的心理状态。
    
    这里和上面一样,仍旧只摘录和中国当时人口以及农业有关的部分。
    
    “凡是人们为了维持生存和幸福所需要的东西,无论是衣食用品还是奇巧物与奢侈品,在这个王国境内都有丰富的出产,无需由外国进口。我甚至愿意冒昧地说,实际上凡在欧洲生长的一切都可照样在中国找到。”[41]
    
    “作为中国人的食谱上主要食品的大米产量远比欧洲富裕得多。蔬菜,特别是豆类等,不仅用来作为人食,而且还作为牲口的饲料,生长的种类无限繁多。中国的这类庄稼一年两收,有时一年三收,这不仅因为土地肥沃,气候温和,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更是由于人民勤劳的缘故。”[42]
    
    (再一次证实了明代中国一年都收的粮作物已经是最大程度的普及,一年两收,一年三收是普遍现象。)
    
    “从南京到北京沿途经过南京省、山东省的许多著名城市。除去城市外,沿河两岸还有许多城镇、乡村和星罗棋布的住宅,可以说全程到处都住满了人。沿途各处都不缺乏任何供应,如米、麦、鱼、肉、水果、蔬菜、酒等等,价格都非常便宜。”
    
    
    
    --------------------------------------------------------------------------------
    
    [1] 曾德昭《大中国志》第2页
    
    [2] 曾德昭《大中国志》第3页
    
    [3] 第3页
    
    [4] 第17页
    
    [5] 第28页
    
    [6]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3页
    
    [7]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4页
    
    [8]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157页
    
    [9]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41页
    
    [10]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63页
    
    [11]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64页
    
    [12]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70页
    
    [13]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79页
    
    [14]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82页
    
    [15]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83页
    
    [16]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85页
    
    [17]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88页
    
    [18]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92-93页
    
    [19]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94页
    
    [20]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95页
    
    [21]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95页
    
    [22]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98页
    
    [23]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173页
    
    [24]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175页
    
    [25]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177页
    
    [26]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179页
    
    [27]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186页
    
    [28]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195页
    
    [29]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195页
    
    [30]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196页
    
    [31]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200页
    
    [32]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206页
    
    [33]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209页
    
    [34]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221页
    
    [35] 《利马窦书信集》罗渔翻译,光启出版社民国75.6[1986.6]年出版,第47页
    
    [36]第48页
    
    [37]第49页
    
    [38]第50页
    
    [39] 第51页
    
    [40] 第51-52页
    
    [41] 《利玛窦中国札记》第9页
    
    [42] 同上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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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19:14




    第三节、明代城市人口数量的估计


    一、对明代城市人口密度的基本估计


    



    对明代的城市人口数量一直存在严重低估的问题。至于低估的原因各有不同,有的是把满清的城市人口当作一个上限,然后认为明代的城市化水平一定要低于满清,在此基础上拼凑数字(李伯重、曹树基之类就是如此);有的是把前面说过的形同胡编乱造连年照抄的明代部分官方册藉数据当作可以参考的数据;还有一种是分不清现代城市和古代城市区别,不动脑筋的把现代城市人口密度套到古代上去。



    



    1、古代城市和现代城市的区别


    这几种类型当中,以最后一种最具有迷惑性,也最值得予以针对性的澄清驳斥。



    在一些人不动脑筋想当然的概念里,现代城市高楼大厦林立,各种基础设施完善,而古代都是平房或者最多两三层楼,排水供水之类也落后,所以无论如何现代城市的人口密度也要远远高于古代城市。



    在这种逻辑之下,只需要把现代大城市的人口密度列举一下,然后以此作为人口密度的上限,再乘以古代城市面积就行了。



    比如在2010年美国福布斯杂志公布的全球人口最稠密的城市排行榜中,印度的孟买最高,每平方公里达到2万9650人,其次是印度的加尔各答,每平方公里23900人,第三,第四名是巴基斯坦,尼日利亚的城市,中国的上海排在第10名,每平方公里土地面积是13400人。



    若按照这些数据来说,古代城市人口密度应该最多不超过一平方公里一万多人才对,但事实果真如此么?



    回答是否定的!



    抱有这种观点的人,最大的问题就是缺乏对古代城市和现代城市区别的常识。



    最主要的区别是两点:



    第一是城墙。



    古代城市也有不带城墙的。其原因多种多样,一种是政治原因,比如蒙元统治的大部分时间里,就下令摧毁地方城墙,并不得再建,到元末才改变。宋朝前期为防止割据再现,也不鼓励地方修城墙。还有经济原因,如没有资金修筑;或者国家太平安定,没有修筑的紧迫性等等。



    但典型的中国古代城市和西方中世纪乃至近代早期的城市,都是有城墙的,城墙的目的是保护市民安全,有盗匪或外敌入侵的时候,城墙就是最好的防御工事。



    我们讨论范围所涉及的古代城市,其实指的是以城墙包围起来的区域为核心形成的一个包括部分墙外区域在内的人口高度集中的居民区和商业区。当然只有墙内人口过度饱和的时候,才会产生市民大量溢出到城外的现象。



    而现代城市没有围墙的限制,几百平方公里甚至上千平方公里的范围,包括市区郊区都算在城市面积里。即便是人口高度密集的市区而言,除了居民生活区之外,其工业用地,商业用地,道路交通用地占据的比例之大都是古代城市无法相比的。这种区别就造成了人口密度上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为了说明问题,我们引用一下贝纳沃罗著的《世界城市史》一书中对西方中世纪城市的描述:



    “为了防御外来侵略,每个城市必须有一道城墙,随着城市的扩展,又需要设置新的城墙。城墙的建立,耗费了公共事业支出的绝大部分。”



    “应该尽量推迟新城墙的建造,直至旧城墙内确实不再存在多余的空间”[1]



    考虑到西方中世纪城市和中国古代城市的相近性,这些描述也完全适合于同时期的中国城市。



    正因为这种城墙包围保护城内人民财产生命安全的特点,所以在古代,只要有可能,人们总是在城内挤出一切可能空间来居住,西方是如此,中国则更是如此。不到人口极度饱和,很少会建造新的城墙。(中国明代晚期则是溢出城外的市民人口太多,想造都没有办法造了)



    



    第二个区别是交通。



    古代的交通除了依靠人力,就是依靠马骡,而现代社会已经有了汽车等更为便捷的交通工具。



    城市产生的原因本身就是商业需要或政治需要,在一个相对小的区域内集中高密度的人口(非农人口占据绝大部分),集中供应消费物资,减少运输分配成本,实现最大程度的经济性。



[ 本帖最後由 原水 於 2013-4-11 12:10 編輯 ]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10

古代交通手段的落后,也是导致城市人口更加密集的一个因子。举个例子,古人跑五公里需要的时间,对汽车来说,足够跑20公里甚至更多了,那意味着从交通运输的角度,现代城市400平方公里的范围,其实只相当于古代25平方公里的范围。
    
    当然决定一个城市人口密度的有许多因素,比如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地理条件,人口繁衍状况,绝对人口数量,消费水平等等。城墙也好,交通也好,仅仅是众多因素中的两个而已。但这已经足以让中古时期的一些城市,在各种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人口密度达到甚至远远超过现代人口密度最高的城市。
    
    事实也能证明我的观点。
    
    贝纳沃罗提供了一组西欧中世纪城市的数据,其中人口最多的米兰和巴黎约有20万居民,而当时巴黎城墙(1370年建造)内包围的面积有440公顷[2],即4.4平方公里。
    
    也就是每平方公里有4万5454人多,比现在人口密度最高的印度孟买都多出1万5千。
    
    还有一篇资料里说15世纪的热那亚,城内的人口密度达到每公顷770人,也就是每平方公里7万7千人以上
    
    另外如贝纳沃罗说中世纪的阿拉伯城市巴格达(公元762年后建立),其城市是半斤2.5公里的一个圆形,城市人口在一百万居民以上[3]。则人口密度在每平方公里5万0955人以上。
    
    而实际上中世纪的西欧和明代中国相比还落后一大截,无论人口繁盛程度还是商业繁荣程度都不是一个等级上的,明代中国的城市人口的密度必然还远在西欧之上。
    
    那么究竟是在一个什么水平线上呢?
    
    2、以明代上海为例估算当时城市人口密度
    我们在《利玛窦中国札记》里找到了一则非常有价值的第一手史料。
    
    《利玛窦中国札记》第五卷第18章《郭居静神父和徐宝禄在上海》中有一段话,提到了明代上海城市的规模和人口数量。
    
    “本城的名字是因位置靠海而得,‘上海’的意思就是靠近海上。城的四周有两英里长的城墙,郊区的房屋和城内的一样多,共有四万家,通常都以炉灶数来计算。中国人的城市有这么大量的人数,听了不必大惊小怪,因为即使乡村也是人口过分拥挤。城市周围是一片平坦的高地,看起来与其说是农村,不如说是一座大花园城市,塔和农村小屋、农田一望无际。在这一片外围有两万多户人家,与城市和近郊人口加在一起共达三十多万人,都属同一片城市管理”[4]
    
    (说句题外话在当时的西方传教士看来明代中国的农村就如同花园城市一般,这和清代农村都是污秽破烂可做一个对比)。
    
    也即两万家在城墙内,两万家在城墙周边,还有两万家分布在这一片的外围。每户人家平均五口人,计有三十万人。(注意!利玛窦这里说的三十万并不是当时上海县的全部人口,而仅仅是在城墙附近区域有三十万人。当时整个上海县的人口无论如何已经在百万以上了。实际上明洪武二十四年,上海县已经有五十万人。虽然万历元年,把上海县的三个乡划分出去建立了青浦县,但上海县剩下的区域人口仍旧会在百万以上。而之所以要划分新县,也只能是人口增多的缘故)
    
    包括利玛窦在内的这批西方传教士都精通几何算术的,他们的数字概念都相当清楚,对上海城墙和人口数量的记录又是他们亲自到实地观察后的结论,所以这里的提到的数字是相当可靠的。
    
    按照利玛窦的记述,上海这座明代不很重要的城市,光是城墙内就有两万家,十万人口的数量,城墙附近也是两万家,加上再外围一点的区域总共有六万户,一共三十万人。(全县人口则估计应该在百万)
    
    那上海的城墙面积究竟有多大呢,利玛窦说城墙总共有两英里长,一英里是1.61公里左右,也即城墙的周长是3.22公里。明代的城市一般都是长方形或正方形。越是小的城市,城墙形状一般越是规整。但上海城墙形状属于中国古代比较少见的圆形。
    
    《中国城市地理》一书中说“上海市的嘉定城、青浦城、上海城,浙江省嘉兴城,河南省罗山城,安徽省合肥城等,都是圆形或接近圆形的城市。北方地区的一些小城寨也有圆形的。从全国城市的分布看,圆形的城市多在南方,北方甚少。”[5]
    
    这段话里所谓上海市,是按照现在的地方建制来说的。明代嘉定县属于苏州府,而青浦、上海、华亭(附郭县)属于松江府。
    
    在崇祯三年出版,由方岳贡和陈继儒修纂的《松江府志》的卷一图经里,有松江府各县城的图,除了府城(华亭县)的城墙是方形的,其他上海县、青浦县、金山卫的县城全都是圆形。
    
    尤其是上海县城的图,其城墙几乎就是一个圆规画出来的标准圆形。[6]
    
    由周长3.22公里,可算得上海城的半径是0.51248公里,由此可算得上海城的面积为0.825平方公里。
    
    在0.825平方公里的城墙内,居住着10万人,人口密度达到了每平方公里12万1212人的规模。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11

这是否可能呢?回答是完全可能!
    
    许多明人的笔记里都记载明代城市拥挤的情况,棱次栉比,屋屋相连的,街巷狭窄。0.825平方公里就是82.5万平方米,我们就算假设有四分之一强的面积22.5万平方米是用于城墙内的公共建筑和道路,那也剩下60万平方米可作为居住面积。
    
    城内一共是两万户人家,则每户人家就算只考虑全部都是一层楼的平房,那户均面积也是30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是6平方米。
    
    这和近现代中国城市来对比一下,根据一篇新闻报道中的说法“有关报告显示,在大部分城市,1978年的人均住宅面积只有4平方米左右”[7]。则即便以平房计算,上海城墙内人均居住面积也比1978年中国城市高出百分之五十了。
    
    而实际这种算法还根本没有考虑二层三层楼房,按明人谢肇淛的观察,在当时安徽一些农村地区都已经是“人家多楼上架楼,未尝有无楼之屋也”[8],在南直隶和浙江一些工商业城市内楼房只会更为普及。
    
    实际在南宋的杭州,就已经有这样的记载“民居屋宇高森,接栋连檐,寸尺无空”[9]
    
    甚至嘉靖时期明代边远的甘州城内楼房都有二三层,威尼斯地理学家赖麦锡记录曾经亲自到明代的肃州和甘州城经商的波斯商人谈话中提到
    
    “房屋构造,与吾国相似,亦用砖石,楼房有二三层者。房顶天花板涂漆,彩色互异,极其华丽。漆工甚众。甘州城内某街,悉为漆工之居也。”[10]
    
    再以扬州为例,《扬州十日记》里有这么一段描述“先是,督镇以城狭,炮不得展;城垛设一板,前置城径、后接民居,使有余地得便安置。至是,工未毕;敌兵操弧先登者,白刃乱下。守城兵互相拥挤,前路逼塞,皆奔;所置木板,匐匐扳援,得及民屋。新板不固,托足即倾;人如落叶,死者十八、九。其及屋者,足踏瓦裂。”
    
    扬州城墙在地方志中的描述“厚一丈五尺,高倍之”[11],也即高三丈,等于现在的10米。这至少是三层楼房的高度。楼房和城墙在同一个高度上,才可能出现“城垛设一板,前置城径,后接民居”这种情况。以此来看,扬州城内普遍都是三层楼房左右,否则不至于紧靠城墙的地方都要修建楼房。
    
    另外《上海市沿革地理》一书中说“上海县城初筑时,只高一丈五尺,也有其他文献可征。《同治上海县志》卷十一历代兵事,记嘉靖三十三年倭寇将萧显登东门外石匠家楼穴壁窥城中,古时民房最高只有两层,从二楼壁间就可窥视城中,可见城垣低矮。”[12]
    
    其引用县志这段记载的用意是说上海城墙低矮,但反过来说却提供了民房为楼房的证据。石匠不过是身份卑贱的工匠,无论财产和地位都无特出之处,尚且居住楼房,则其他平民也可想而知了。
    
    另外其说“古时民房最高只有两层”,显然与事实不符,即我们前引材料,就足见其谬了。这个石匠的楼房可能是有三层,才被萧显选为登临窥城的地点。此外石匠属于非农人口,其楼房就紧挨在城墙之外,也可见当时墙外人口其实也是属于城市人口范围内。
    
    保守起见,以大部分市民为二层楼计算,则户均面积也达到了60平米。
    
    上海在明代还算不上一线发达城市,《利玛窦札记》中也说“保禄的老家上海在南京省(南直隶),是一个不很重要的城市,被称为县或县城”[13]。
    
    1978年中国虽然经济不发达,但无论如何,建筑工程方面的生产力已经远远超越400年前的明代了,因为城市化以及人口繁衍众多,全国城市的人均面积尚且只有4平米,那么明代当时在全国只能算三流城市的上海达到这个水平的3倍,人均居住面积12平米更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总之,利玛窦札记中给出的明代上海城墙内的人口数量是完全可信的。也正因为如此,尽管其本身来自欧洲城市人口密度最大的意大利,但仍旧会惊叹明代“中国人的城市有这么大量的人数”。
    
    利玛窦的记载还可以得到明人记载的佐证,陆楫(1515—1552)是明代嘉靖时期的上海人,他在《蒹葭堂杂著摘抄》中说:“吾邑僻处海滨,四方之舟车不一经其地,谚号为小苏州。游贾之仰给于邑中者,无虑数十万人,特以俗尚甚奢,其民颇易为生尔。”
    
    仅仅流动商人数量已经有数十万人,城市居民在十万以上是不成问题的。
    
    回过头来,我们不妨再把明代上海城每平方公里12万人的人口密度和近现代上海人口密度比较一下。
    
    直接拿现在整个上海市来和当时城墙内的人口密度相比,自然是不合适的,但拿出某些特定的市区来进行比较,还是完全可能的。
    
    根据《上海历史地理》一书,1936年的时候,全市人口381万,其中公共租界的人口密度最高。22.60平房公里的范围内,居住着118万969人,人口密度是每平方公里5万2255人。[14]
    
    1942年的时候,人口密度最高的是法租界(实际上1941年,日本就废除了上海租界,这里应该是指对应的区域),每平方公里8万3599人。[15]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11

1945年后,人口密度最大的老闸区,面积为0.95平方公里(比明代上海城墙内的面积稍多一点),人口密度达到了每平方公里14.2万人。新成、邑庙两区,每平方公里10.9万人。[16]
    
    也就是1945年的上海老闸区,其人口密度已经比明代上海城墙内都要高出两万人了。
    
    那到了高楼大厦林立的现代上海,情形又如何呢?
    
    我在网上查到的现代中国20个人口密度最高的城区,其中上海黄浦区,排名第一,人口密度是每平方公里5万1667人。仅仅是1945年老闸区人口密度的三分之一多一点。
    
    这进一步证明了,认为现代高楼越多,城区人口密度越高的观点不过是想当然的错误。也进一步证明了,明代上海城墙内达到每平方公里12万1212人是完全可能的。
    
    这里之所以要用如此大的篇幅来论述明代上海的面积和人口数量,是因为下面我们对明代各城市人口的估计都要以上海的人口密度作为一个参考标准。
    
    当然因为明代的上海是工商业而发展起来的城市,利玛窦说“这一地区生产米和棉,棉可做成各种布,据说此地织工有二十万人。布匹出口到北京皇宫和其他省份”[17]。
    
    其城市主要给商人和工人居住,不会有那些省会城市或政治中心城市大量的公共政治建筑以及园林建筑,考虑到这点,在估算其他明代大城市的人口时,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适当调低人口密度。
    
    
    
    3、明代城市的基础设施是否能容纳高密度人口?
    曹树基还提出过一个所谓明代城市人口密度不会太高的理由,他的原话是:
    
    “大约有100万常住人日的京师,如何建没合理的城市道路系统?如何排除积水和生活污水?如何处理垃圾、粪便?如何解决饮水、食品和燃料?可以说.现代城市管理中遇到的几乎所有问题,在当年都发生过。我相信这不仅是京师一城的问题,以后的北京城也会遇到相同的问题。例如,关于城市给水问题,西安城是这样解决的:
    
    ‘(洪武二十九年正月丙子)诏修西安城中水渠,引龙首渠水注之,覆以石甃以障尘秽。计十家作渠口一,以便汲水。旧西安城中多苦水,渠成民获其利。”,(《明太祖实录卷244》)’
    
    “这种类似于现代的自来水工程,在别的城市并不多见。从今天的眼光看,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的城市卫生系统,居了了几十万人乃至上百万人口的城市无异于一个大垃圾场。浊水遍地,蚊蝇滋生,各种传染病频频发生。相对乡村的空旷、清洁而言,城市的环境是非常糟糕的。如果再考虑到因外来人口流动引起的病原菌输人等问题,我们对(明代)大城市中人口的低增长也就完全能够理解了。”[18]
    
    曹树基这里代表了一类人的看法,想当然的认为中国古代的城市,在基础设施方面必定落后。但可笑的是,他自己的话里就自相矛盾的引用了足以反驳他的证据。
    
    (1) 城市供水排水问题
    以当时的技术条件,要解决城市给水问题是不在话下的,明太祖下令给西安城修建相当于现在自来水系统的供给居民饮用的水渠就是例子:
    
    “开西安府甜水渠,初西安城中皆鹾卤水不可饮。至是曹国公李文忠以为言,乃命西安府官役工凿渠甃石,引龙首渠水入城中,萦绕民舍,民始得甘饮”[19]
    
    西安在明代并不算特别发达的一线大城市,也并无特殊的政治地位。西安都能做到的事情,其他城市更可以做到。
    
    只不过不同的城市自身条件不同,有的城市内本身就有充沛的清洁水源,当然就不需要额外修建引水渠。有的城市可能在建城的时候就已经规划好了,当然也没有必要再特别下令罢了。认为只有西安才能享受这种待遇,其他明代城市就没有条件做到,这是无法自圆其说的。
    
    除了建造饮水系统之外,还有排水系统的问题。
    
    有一个例子非常有说服力。在沈志华著的《苏联专家在中国》一书中说了这样一件事情:
    
    “在整修北京下水道工程中,为了考察下水道是否需要重建,苏联专家高莱托夫亲自钻进污臭的暗沟,查看沟砖被侵蚀的程度。经过证实,这些在明朝修建的暗沟,再使用几十年也没问题,从而大大节省了费用,也加速了工程进度”[20]。
    
    要知道明朝修建的下水道已经使用了五百多年了,结果苏联专家按照现代标准来衡量,居然还是完全能够胜任城市的需要。这种城市基础设施的建筑水平和建筑质量,即便和现代人自己修建的相比,都有过之而无不及。某些现代城市三天两头就需要重新回炉改造下水道与之相比,岂非要愧死?
    
    还可以举一个例子,南京市文物局组织编纂的《南京明城墙》一书中介绍了明代作为城市水利设施的涵闸、水关,不妨摘录部分内容: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12

“通过这些涵闸的水流,经过连接闸头并穿过城墙铺设的涵管,通向城内。有的涵闸、涵管为铸铁,还有一部分为铸铜的涵闸、涵管。铜质涵闸分为上下,合为一套,每套重约六吨。……据中国水利科学院研究,明初南京的铜水涵闸,如此形制尚属首见”[21]
    
    “玄武湖泄水口的武庙闸,……在闸口下方安装了两套双合铜水闸,每套闸方形,边长1.3米,厚0.5米,呈上下阴阳状。……上合正中有一直径9厘米绳孔的铜纽,以铁索连接地面的绞关启动。在下合闸的下方,铺有铜质或铁质的涵管,内径0.95米,用以启闸后通水。”[22]
    
    “武庙闸的工程设计,独具匠心,弯曲的进水槽减缓了入闸口湖水的流速,高达数丈的闸槽以及幽深的隧道,至今仍异常坚固,而隧道里一把随水流不断旋转的绞刀,能切碎随湖水而来的杂草,使水路不被堵塞,可见六百年前的水利设计已经相当有水平”[23]
    
    其实在明以前的宋代,水平就相当高了。
    
    在2010年的时候,还有这样一条新闻《赣州宋代排水系统至今仍造福,羞煞“城市内涝”》,新闻中说:
    
    “6月21日,江西赣州市部分地区降水近百毫米,市区未现明显内涝,‘没有一辆汽车泡水’。这都得益于以宋代福寿沟为代表的城市排水系统。广东省一位城管局局长承认,城市排水系统做得最好的是江西赣州,‘这个系统也是古人留下的’。(7月14日《中国青年报》)”
    
    类似新闻里也有同样内容“6月21日,赣州市部分地区降水近百毫米,市区却没有出现明显内涝,甚至‘没有一辆汽车泡水’。此时,离赣州不远的广州、南宁、南昌等诸多城市却惨遭水浸”
    
    以上这些铁的事实,岂非证明中国宋朝、明朝的古人在建造城市的基础设施方面的才华和智慧决不是如曹树基之流想当然认为的那样落后,非但不落后,甚至其坚固可靠程度,先进合理程度还超过了现代的广州之类大城市!
    
    
    
    (2)环境卫生和水源清洁问题
    关于明代城内环境和水源清洁程度的问题,是不是如同曹树基不动脑筋信口雌黄所断言地那样“无异于一个大垃圾场。浊水遍地,蚊蝇滋生”,“城市的环境是非常糟糕的”呢?
    
    可以看一看利玛窦对明代苏州城内河水情况的描述
    
    “这是中国成语说的‘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两个城市中的一个。它是这个地区最重要的城市之一,以它的繁华富饶,以它的人口众多和以使一个城市变得壮丽所需的一切事物而闻名。它位于一条平静的清水河上,或者可以更恰当地说是位于一个湖上,和风轻拂。这里人们在陆地上和水上来来往往,像威尼斯人那样;但是这里的水是淡水,清澈透明,不像威尼斯的水那样又咸又涩。”[24]
    
    苏州是人口众多而闻名,而就是在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地方,城内的河水按照利玛窦的描述,仍旧是“清澈透明”。而到过现代江南古镇的人都知道,河水发黑发臭的不算少见(过去一段时间是很常见),河水浑浊不堪更是司空见惯,清澈透明是想都不必想的。
    
    而明代苏州的河水居然能在人口众多的情况下,保持清澈透明,这卫生环保工作,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只能是比现代做得更好的情况下才有可能。
    
    再看一看曾德昭对杭州西湖的描述“其中筑有优良的宫庭。覆盖着青草、植物和树林的美丽山峰,围绕这些宫庭;潺潺流水,从一头进水,另一头流出。水之清澈令人乐于观赏,湖底细沙纤毫悉睹。湖上有铺石道路,任行人随意玩乐通行;备有小艇,供休歇宴乐”[25]
    
    现代西湖,我是去过的。湖水当然不算浑浊,甚至比大部分中国城市的河湖要干净得多。但要说清澈到能“湖底细沙纤毫悉睹”的程度,那就还差了十万八千里的程度了。曾德昭在明代杭州居住了十年左右(1620年到1630年),对西湖的描写完全出于亲眼目睹,非道听途说夸大其辞者可比。
    
    明代的西湖能清澈到这样一个程度,环境卫生的水平,可见是远远高于现代人的。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12

另外卫匡国的《鞑靼战纪》里有对明代绍兴的描绘,他称绍兴为“全中国最美的一个城”:
    
    “这个城的幅员不及其他许多城,但整洁和秀丽为诸城之冠,它四周清流环绕,乘船游河可饱览它的秀丽景色。城内街道整齐宽大,两侧铺设白方石,一条可航行的运河穿越城中,河岸有相通的铺设;市场、桥梁及牌楼也有同样的白方石组成(我没有在中国别的地方看见这样的东西)。总而言之,我没有发现中国有比它更整洁的城。”[26]
    
    《利玛窦中国札记》中也有对绍兴的描述“这个城镇尽管不是省城,始终算是该省的重要中心之一。它以商业贸易也以坐落在一湾清水湖中一座岛上的独特位置而闻名,在这方面它使人想起威尼斯。它也以学者辈出,并且是大批知识阶层的荟萃之所而负有盛名”[27]
    
    现代的绍兴,我也去过,尤其是鲁迅一条街,基本算是保留了清代的风貌。当然和整洁秀丽,是扯不上半点关系了。前面那条停泊着乌篷船的河流,基本上属于“清流”的反义词“浊流”的典型展示。河面本身浑浊脏臭,还漂浮各种令人倒胃口的垃圾。
    
    而明代的绍兴城,居然是全中国最整洁,最美的一个城,居然是“四周清流环绕”,“一湾清水湖”,与现代绍兴城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当然卫匡国说“没有发现中国有比它更整洁的城”,也是因为他游历不遍,见闻所限的结果,否则他会发现类似绍兴这样整洁的城市,在明代其实很多。
    
    所以,曹树基所谓的“大垃圾场,浊水遍地,蚊蝇滋生”,其实是满清的所有城市以及现代中国部分城市的写照,和明朝的城市基本不沾边。除了北方包括北京,因为沙尘暴导致灰土遍地(沙尘暴是自然原因,现代北京都饱受其害),几乎所有传教士记载的明代城市都是整洁秀丽,乡村都如同美丽的花园一般。
    
    中国的城市真正变得脏臭不堪,丑陋破烂,如同垃圾场一般,是在满清统治中国之后的事情。当品性高洁的人被杀戮殆尽,整个民族最有活力最聪明的精华被彻底肉体消灭,活着的人被剥夺了一切作为人应有的廉耻和尊严,所有老百姓都如同猪狗一样活着的时候,城市又怎么可能干净起来呢?
    
    
    
    (3)垃圾、粪便处理问题
    至于曹树基煞有介事问的“如何处理垃圾、粪便?”
    
    其实在一些明朝中国呆过的西方人的记载里也有明确描述:
    
    如被明朝政府抓来的葡萄牙囚犯盖略特•伯来拉就说“这儿出售马桶里的粪便,尽管不缺牲口粪,在全中国人粪都是上好商品。使用肥料的农民从每条街收购这种肮脏的货物,买去施用于植物和树木。这种作法对保持城市清洁很有好处。”[28]
    
    传教士曾德昭则说“他们的镀金家具和装饰,及妇女的珠宝,因需求和新奇,已为全世界所熟知,但这些物品并不仅从一个港口输出,而是经由许多港口输出,经常有大宗交易。国家虽然如此富有,人民勤劳,谋生的手段和方法很多,但他们仍不放弃任何能给他们带来好处的东西;贵重物品虽然充裕,他们仍利用牛骨、猪毛,及扔到街上的破布。”
    
    另外罗马尼亚的尼·斯·米列斯库《中国漫记》里则说中国人“任何不屑一顾的废物,他们都不忍遗弃,一小块皮革、各种骨头、羽毛、畜毛,他们都象悭吝人似地着意收藏,(甚至)畜粪也要收集起来,然后巧妙加工,制成有用物品。”[29]
    
    【尼·斯·米列斯库虽然是满清康熙年间作为沙俄使节出使到中国,但他的书里主要内容显然都是收集的明朝时期传教士见闻记载,他书中的中国主要是指明朝时期的中国,而不是满清,这点是不容置疑的!
    
    他提到满清的称呼是“博格达人”,和中国人是明确区分的!其说的中国人是明朝中国人而非满清,这从下面这一条记录就可以得到证明:
    
    “博格达人仍按他们的习俗着蒙古服。中国人从不剪发,任其生长,梳成发髻盘在头顶,用一种发网束住。”[30]。
    
    其实该书中把中国人同博格达人严格区分的记载比比皆是,其介绍中国各地情况,也都无一例外是介绍明朝而非满清时期的状况。
    
    比如提到广西的时候,列举了明朝户籍中的人口数字后,说
    
    “(广西)不久前同博格达人(指满清)打仗,该省几乎被夷为平地。在这里推选的最后的一位中国皇帝(指南明朝一一译者),把耶稣会士带到该省,直至今天这里仍有许多耶稣会士。这里有许多中等河流”[31]。
    
    显然在尼·斯·米列斯库看来,明朝的中国才是中国,而满清则是博格达人。所以他说南明的永历皇帝,是最后的一位中国皇帝。】
    
    由以上这些史料可以清楚的看到,明代中国在城市的粪便处理,垃圾的分类回收处理方面,其经济程度、环保程度、高效程度,远远超过了现代的中国城市。完全是城市和农业互相补益,资源循环利用,实现生态最优化,既用经济杠杆保证了城市的清洁,又为农业提供了高质量的肥料(比化肥更环保,肥力也不低)。而且完全无需政府刻意组织,农民为了利润能自发完成这种清洁工作。其超前程度,环保程度恐怕是将来五十年内的中国城市都难以企及的。
    
    曹树基囿于浅见陋识,自以为是发出的似乎有力的质问,在铁的事实面前,不过徒然令人发笑,不值一哂而已。
    
    (4)城市使用的燃料问题
    曹树基还提到了燃料,恰好金尼阁著的《利玛窦中国札记》里就提到了明代城市的燃料,不妨摘引一下:
    
    “木头、芦苇和稻草等等用于烧炉火,还用一种和比利时的里奥蒂安斯主教区采掘出来的煤相似的东西,他们叫它做‘Mui’,凡是我们用煤的地方他们都用它,烧起来并不产生带臭味的烟。老天对北方人更宽厚一些,北方的这种煤藏很多,质量也好。人们把煤从地下采掘出来后,广泛运往全国各地,价钱很低,这表明煤很充足,即使最穷的人也可能用它来做饭和烧洗澡水”[32]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12

看见没有?在明代的中国,煤已经被开采出来,并广泛运往全国各地,“即使最穷的人也可能用它来做饭和烧洗澡水”,这又是满清中国穷人所无法梦想的了。
    
    从上述详尽的史料,已经足以证明曹树基所说的限制明代大城市人口密度的理由,当然是不能成立的。
    
    4、其他
    最后再指出曹树基在《中国人口史》明代卷里估算明代城市人口数字时提到的一个他作为参考的估算方法的可笑之处。
    
    比如在太仓城一节里,他说“元代末年的太仓城中,太约每一里城墙,对应着0.7万居民。在苏州的例子中,明代初年的34里周长的城墙中,居住着大约30万人口,平均每一里城墙,对应0.88万居民。这是江南人口密集地区一般商业城市的人日与城墙的关系”[33]
    
    也就是他直接把城墙长度的比例关系当作估算城市人数的一个参考,这种思维的古怪程度已经让人无法理解了,难道真是因为缺乏最基本的中小学数学常识的原因么?
    
    只有认为明代的人是一维生物,才有这种古怪的估算方法,否则即便是学过小学数学的人都知道,应该是用面积大小关系,也就是城墙周长的平方比的关系来估算吧。
    
    
    
    
    
    --------------------------------------------------------------------------------
    
    [1] 贝纳沃罗《世界城市史》,科学出版社,2000年出版,第354页
    
    [2] 《世界城市史》第370页
    
    [3] 《世界城市史》第306页
    
    [4] 利玛窦、金尼阁《利玛窦中国札记》,何高济、王遵仲、李申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9月第一版第420页
    
    [5]《中国城市地理》 第124页
    
    [6]方岳贡、陈继儒《[崇祯]松江府志》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出版,第24页
    
    [7] 凤凰网财经 2011年全国两会财经报道《中金董事长:中国人均住房面积已到发达国家水平》http://finance.ifeng.com/news/special/2011lianghui/20110308/3606581.shtml
    
    [8]谢肇淛《五杂俎》卷三 地部一
    
    [9] 《中国城市地理》第218页
    
    [10] 张星烺《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一册第六章《明代中国与欧洲之交通》第十五《赖麦锡记波斯商.人哈智摩哈美德之淡话》,中华书局1977年7月第一版,第362页
    
    [11] 《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府县志辑66:乾隆江都县志嘉庆江都县续志》,凤凰出版社2008年出版,第32页
    
    [12] 祝鹏《上海市沿革地理》,学林出版社1989年10月第1版,第202页
    
    [13] 同上
    
    [14]褚绍唐《上海历史地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出版,第94页
    
    [15] 同上,第95页
    
    [16] 同上
    
    [17] 《利玛窦中国札记》第420页
    
    [18] 《中国人口史》明代卷第461页
    
    [19] 《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八
    
    [20] 沈志华《苏联专家在中国》,新华出版社,2009年五月第一版,第90页
    
    [21] 杨新华、南京市文化局《南京明城墙》,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出版,第68页
    
    [22] 同上第69页
    
    [23] 同上第70页
    
    [24] 《利玛窦中国札记》第238页
    
    [25] 曾德昭《大中国志》第16页
    
    [26] 卫匡国《鞑靼战纪》
    
    [27] 《利玛窦中国札记》第134页
    
    [28]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4页,伯来拉《中国报道》,
    
    [29]尼•斯•米列斯库《中国漫记》,蒋本良、柳凤运译,中华书局出版社,1980年8月第1版,第37页
    
    [30] 同上,第45页
    
    [31] 同上,第63页
    
    [32] 《利玛窦中国札记》第13页
    
    [33] 《中国人口史》明代卷第3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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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20:24
  二、明代人口二百万上下的特大型城市
    0、以前对李伯重、曹树基的批驳
    其实杭州、苏州、南京这三座城市的人口估计,在我过去的文章就已经论述过了,而且是特别针对李伯重和曹树基的估算进行了针对性的驳斥。
    
    当时主要是针对李伯重在《江南早期工业化》一书中说的这一段话:
    
    “南京的城市人口,曹树基估计为40万,而范金民估计已经达到100万左右。我本人则倾向于曹氏的估计,认为应当在40-50万之间。但是曹氏估计此时苏州的城市人口仅有10万人,显然又过低。”
    
    “苏州城市人口不应明显少于南京。因此我估计此时苏州城市人口可能在50万人上下。杭州的城市人口,向未见有人做研究。万历时‘城中百万蒸黎皆仰给于北市河之米,……必储米六十万石为二月之粮’。据此,当时杭州府城居民每年食米总量达360万石。江南城市人均食米量,男女老幼合计,每人岁食米以3石计,则推算万历时杭州府城人口当在百万以上。但是从明代史料中对苏、宁、杭三大城市的记述来看,明代后期杭州的人口不会超过苏、宁。因此我认为万历时代杭州府城人口,也大约在50万左右。三大城市合计约为150万,相当于清代中期这三大城市人口总数的60%。”[1]
    
    这段话里唯一靠谱的估算就是根据消费粮食的数量来估计明代杭州的人口数字,但因为得到的结论是至少在百万人口以上。李伯重为迁就他对南京的估计,结果硬缩减成五十万,以便附会他预定的结论“三大城市合计约为150万,相当于清代中期这三大城市人口总数的60%”,目的不过是说明代城市化水平不如清代。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13

而被李伯重拿来当标尺的曹树基南京城市人口数字四十万,本身就错漏百出。
    
    其论证过程如下,先是承认,在明代初年洪武时期,“南京居民的总数可能达到90万∼100万”。然后呢,因为明代迁都,所以“户口减过半”,这样他认为人口就只剩下“20万∼30万人”。
    
    再接着他承认南京城市在正德以后有大发展,成为全国最繁荣的工商业城市之一,人口肯定增多,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从明代后期南京城市繁荣的景象看,南京城市人口可能达到40万∼50万人”。这个就是其全部论证过程,具体可见《中国人口史.第四卷明时期》第307到第309页原文。
    
    迁都后“户口减过半”这一条,不说引用的仅仅是晚明顾启元《客座赘语》中的一条孤证,就是承认这一条说的事实,那顾启元说的也是“减过半”,而不是“减大半”。
    
    如果100万减少过半,那就是减少了50万到60万,剩下的还应该有40万∼50万,然而到了曹树基这里,他似乎根据自己的需要,认定还只剩下20万∼30万人口。这实际上已经不是减少了“过半”,而是减少大半了。
    
    这个数字还勉强可以说建立在相关记载根据之上。到了最后推断晚明南京“40万∼50万人”,就纯粹是信口胡捏。干脆什么根据都不要了(确实是半点根据都不给,甚至连明人记载都没有任何引用,完全是他自己定了这么一个数字,不信者可见其原文)。
    
    仅仅是因为晚明南京城市繁荣了,所以人口可能“40万∼50万人”,也即两百多年里,只增加了十万到二十万人,很自然就可以质问,那为什么不是100万或者更多。
    
    范金民推算南京一百万人口则是见于《南京经济史论文选》中《明代南京经济探析》一文:
    
    “万历三十六年,丁宾称‘南京十三门内外人家几十余万’(几十万人家的话,就算保守估计三十万户人家,每家五口人,则人口也在150万以上),顾梦游说‘余生曾作太平民,及见神宗全盛治。城内连云百万家,临流争僦笙歌次。’崇祯末年,何栋如称‘留都数百万生灵’
    
    “原来空旷异常的城西北一带,竟是‘僧寮尼舍,群取偏匿者不可纪极’。……洪武末年有人口70万,街道尚可容九轨,市河可供给舟楫往来,则此时人口定为更多,估计人口在100万左右,当无大出入”[2]
    
    对照一下,显然范金民的论述比起曹树基来相对更靠谱一点,建立在阅读引用明人记载的基础之上,再辅之以合理推断【如“洪武末年有人口70万(实际在百万以上),街道尚可容九轨,市河可供给舟楫往来”】,而不是如曹树基拍脑袋想当然。
    
    此外曹树基对明代晚期苏州人口的估计,更可以当笑话看。在《移民史》中,他的估计是只有10万,这已经没有评论的必要了,稍微对明代时期苏州了解的人都能看出这个数字荒唐到何等程度。
    
    于是到了《中国人口史》他总算承认自己的荒谬了,又改了一个似乎更合理的数字50万。这样的著作谈不上什么研究,不如说是玩弄数字游戏更确切一点。
    
    以上是我过去文章里针对李伯重和曹树基驳斥的大意!
    
    我当时得到的结论是以杭州为标准,每年食米总量达360万石,每人年均三石计算,人口至少在120万以上。南京是比杭州更大的城市,明人记载百万家,数百万生灵,则至少是在两百万人以上。苏州和南京差不多大,人口当在一百八十万左右。
    
    现在来看,这个估计还是比较保守了一点了。明代的特大型城市有杭州、苏州、南京、北京、广州等地,其他人口数量应该都达到了两百万以上的水平。
    
    
    
    1、明代杭州城市人口在二百万以上
    
    
    用粮食消费数量来估计杭州的人口数量,这个方法还是比较科学的。但李伯重说“江南城市人均食米量,男女老幼合计,每人岁食米以3石计”
    
    显然过于高估了明代晚期发达城市的大米消费量。一石大米相当于现在的153市斤,3石米就是459市斤。
    
    这个数字用来估计明代全国包括农民和小城市的居民在内的粮食平均年消费量或许合适,但用于估计明代杭州这样超级豪华奢侈,高消费的大都市就不合适了。
    
    按照大量明代笔记的论述,明代晚期的市民在饮食消费上,已经颇为奢侈,喝酒吃肉,副食品消费的比例相当高。
    
    如河南等地的就是和尚也都喝酒吃肉“无论僧行,即不饮酒食肉者百无一人”[3]。
    
    山东郓城县的百姓“饮食器用及婚丧游宴尽改旧意,贫者亦捶牛击鲜,合飨群,与富者斗豪华,至倒囊不计焉”[4]
    
    至于杭州苏州这样的南方大城市就更不必说了,王士性的《广志绎》里说: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13

“杭俗儇巧繁华,恶拘检而乐游旷,大都渐染南渡盘游余习,而山川又足以鼓舞之,然皆勤劬自食,出其余以乐残日。男女自五岁以上无无活计者,即缙绅家亦然。城中米珠取于湖,薪桂取于严,本地止以商贾为业,人无担石之储,然亦不以储蓄为意。即舆夫仆隶奔劳终日,夜则归市肴酒,夫妇团醉而后已,明日又别为计”[5]
    
    陆楫在《蒹葭堂杂著摘抄》里说“吴俗之奢,莫盛于苏杭之民。有不耕寸土而口食膏粱,不操一杼而身衣文绣者,不知其几何也?盖俗奢而逐末者众也。只以苏杭之湖山言之,其居人按时而游,游必画舫肩舆,珍羞良酝,歌舞而行,可谓奢矣。”
    
    张岱在《陶庵梦忆》中更是把明代晚期他能想到的副食品都列举了一遍“越中清馋,无过余者,喜啖方物。北京则苹婆果、黄鼠、马牙松;山东则羊肚菜、秋白梨、文官果、甜子;福建则福桔、福桔饼、牛皮糖、红腐乳;江西则青根、丰城脯;山西则天花菜;苏州则带骨鲍螺、山查丁、山查糕、松子糖、白圆、橄榄脯;嘉兴则马交鱼脯、陶庄黄雀;南京则套樱桃、桃门枣、地栗团、窝笋团、山查糖;杭州则西瓜、鸡豆子、花下藕、韭芽、玄笋、塘栖蜜桔;萧山则杨梅、莼菜、鸠鸟、青鲫、方柿;诸暨则香狸、樱桃、虎栗;嵊则蕨粉、细榧、龙游糖;临海则枕头瓜;台州则瓦楞蚶、江瑶柱;浦江则火肉;东阳则南枣;山阴则破塘笋、谢桔、独山菱、河蟹、三江屯坚、白蛤、江鱼、鲥鱼、里河鰦。远则岁致之,近则月致之、日致之。耽耽逐逐,日为口腹谋”[6]
    
    此外陈宝良著的《飘摇的传统——明代城市生活长卷》里对明代城市的饮食也有一些介绍,不妨摘录一下:
    
    “据明末西方传教士利玛窦说,明朝人只喝牛奶,而不用山羊奶做奶酪或作为饮料。(《利玛窦中国札记》,第14页)这种说法只是就其大概而言,同时也说明外国人眼中的中国人生活,只是管中窥豹,不可全信。其实,明代乳制品极多,市井组侩制成售卖,也很普遍。尤其是那些士大夫美食家,将乳酪制成多种花样。假若利玛窦吃过乳制名品‘带骨鲍螺’,就不会说上述这番话了。如绍兴人张岱自养一牛,‘夜取乳置盆盎,比晓,乳花簇起尺许,用铜铛煮之,瀹兰雪汁,乳斤和汁四瓯,百沸之。玉液珠胶,雪腴霜腻,吹气胜兰,沁入肺腑,自是天供。’显然所制乳酷极美.他制乳酷的方法很多,或用鹤觞花露入甑蒸之,趁热吃,极;或用豆粉搀和,沥成腐,冷吃,也妙。或用乳煎酥,或作皮,或酒凝,或盐腌,或醋提,无不佳妙。苏州人过小拙制成的乳制品‘带骨鲍螺’,被称为天下至味。其法,用牛乳和蔗浆藉,再经过熬、滤、钻、掇、印几道工序制成。”[7]
    
    不仅奶制品,奶酪的制作精美程度远超现代中国,就是类似现代温室培养的反季节蔬菜,明代也不乏其例:
    
    “冬季里吃嫩黄瓜,别有一番风味,这些黄瓜,就是莱农从暖洞子里培植出来的.明万历年间王世愁《学部余蔬》中载:‘王瓜,出燕京者最佳,种之火室中,逼生花叶,二月初即结小实。’”[8]
    
    各类蔬菜品种之丰富,基本上已经不下于现代中国了:
    
    “城市民间日常所食蔬菜品种,主要有姜、芋、萝卜、胡萝卜、油菜、欢菜、芥莱、乌落菜、夏菘菜、菠菜、甜菜、白菜、觅菜、豆芽菜、生菜、窝笋、冬瓜、黄瓜、甜瓜、生瓜、香瓜、丝瓜、葫芦、菱白、胡姜、葱、韭、蒜、刀豆、茄子、天茄、甘露子、薄荷、紫苏、山药。在澳门,西方人已用洋葱待客,说明洋葱头也逐渐传入中国。”[9]
    
    水果方面,同样极其丰富:“在广东,城市人以食用新鲜果品为主,虽有荔枝脯、橄榄豉、羊桃蜜煎(饯)、醋渍人面等干果,一般不登客席。时鲜果品的种类很多,有荔枝、龙眼、橄榄、槟榔、桄榔、椰、橘柚、菠萝、诃子、羊桃、山桃、蒲桃(葡萄)、夹竹桃、蜜望、宜母、人面及各种山果。江南松江,果品种类有万寿果(又称长生果)、江西橘袖、佛手柑、西瓜等。在北方开封城内,有果子铺,专卖甘蔗、草非、某子、白果、土获等.有南果店,专卖南方水果。有干果店,专卖蜜钱一类的干果。”
    
    因此明代晚期类似杭州这样的大城市居民的饮食结构和现代城镇居民差别不会太大,我们就用一些现代粮食消费数据来估算一下明代的情况
    
    根据杭州市政府2004年的一篇《杭州市全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报告》中的数据
    
    “居民粮油购买资料:(这次市区共调查居民300户,家庭人口为883人)从市区调查汇总的资料看,居民月购买粮食(折合原粮)9236.18公斤,人均购买10.46公斤;其中购自粮食批发市场(折合原粮)为3849.88公斤,占41.68%。其中直接购买大米5302.42公斤,人均购买6.01公斤;直接购买面粉79.47公斤,人均购买0.09公斤。”[10]
    
    就算明代杭州粮食消费中,大米占据了压倒性的比例,人均10.46公斤全部算作是大米消费量。则每年人均125.52公斤,也就是251斤,合1.7石大米不到。
    
    根据李伯重自己引用的数据万历时“城中百万蒸黎皆仰给于北市河之米,……必储米六十万石为二月之粮”。
    
    每年杭州城居民消费360万石的大米,以此计算明代万历时期杭州城也应当有211万以上人口。
    
    那这个数字是否高估了呢?我们不妨再用城墙包围的面积来算一下人口数量。
    
    韩大成的《明代城市研究》一书引用万历《杭州府志》说“(杭州)城有四十里之围,居有数百万之众。”[11]
    
    四十里也就是二十公里,假设杭州城墙为长方形,一边长4公里,另一边长6公里。
    
    在《杭州城池暨西湖历史图说》一书中,附有历代杭州城和西湖的地图,其中明代的杭州府城图,可以清晰地看到:杭州城基本是一个规则的长方形,西湖则在杭州城外。[12]
    
    以上的估计应该还是适当的,则杭州城墙包围的面积是24平方公里。
    
    这个面积是上海城面积的29.1倍,杭州城在明代晚期人口应该已经达到饱和了,如万历杭州府志说“今民居栉比,鸡犬相闻,极为繁庶。”
    
    如果人口密度和上海一样的话,则杭州城内的人口数量应该为291万左右。
    
    即便考虑杭州城内河道园林之类应该比上海要多,居民住宅也应该比上海更加豪华宽敞,就算人口密度小于上海的一半,那仅仅城墙内人口达到一百万以上也是完全不成问题。
    
    而实际当时大量人口已经溢出到了城墙之外。比如城外的西湖周边本身是济最为繁荣发达的旅游业服务业区域,再加上其他方向的杭州城外市民(这些人虽然居住在墙外,但仍旧属于杭州城市人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总共达到两百百万以上,是比较保守的估计。
    
    这个估计和当时人的记载也完全吻合。如王士性说“杭城北湖州市,南浙江驿,咸延袤十里,井屋鳞次,烟火数十万家,非独城中居民也。又如宁、绍人什七在外,不知何以生齿繁多如此。”[13]
    
    注意,这里的湖州市不是指湖州府的湖州,所谓湖州市和浙江驿就是指在杭州城墙南北的两个商业区,是杭州城本身延伸到城墙外的部分。光是这城墙外的商业区,就达到“延袤十里,烟火数十万家“的规模了,所谓数十万家,即便以20万家计算,也就有100万人口了。
    
    此外明代杭州北关外夜市的盛况,也可见人口之繁盛:
    
    “明人曾作有一首《北关夜市》诗,对杭州北关外夜市的买卖盛况作了记述。诗道:‘北城晚集市如林,上国流传直至今.青苎受风摇月影,绛纱笼火照春阴.楼前饮伴联游袂,湖上归人散醉襟,阛阓喧阗如昼日,禁钟未动夜将深。’(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卷12)夜市的出现,是明代城市商业繁荣的标志。”[14]
    
    总之整个明代杭州城,墙内墙外市民都包括进去,达到两百万以上的规模半点不夸张,这才让王士性慨叹“不知何以生齿繁多如此?”,明代城市化水平之高是今天人难以想象的,这两百万人中绝大部分都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甚至主要就是第三产业。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14

城市的高度繁荣,吸引了全国各地大量人口移民进入杭州居住、
    
    明人李长卿说:“武林(即指杭州)生聚繁茂,盖以列郡之期会至者,殊方之惫迁至者,奚啻二三百万。”[15]
    
    明代的杭州乃是当时世界顶级的高消费娱乐型大都市,其同时代的地位远超现在中国的上海,是一点都不夸张的。
    
    
    
    --------------------------------------------------------------------------------
    
    [1]李伯重 《江南的早期工业化(1550-1850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年第一版,第415到416页
    
    [2]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编《南京经济史论文选》南京出版社 1990年1月第一版,第27到38页
    
    [3] 王士性《广志绎》卷三·江北四省
    
    [4] 崇祯《郓城县志》卷七《风俗》转引自滕新才《且寄道心与明月》一书的《明代中后期饮食文化探赜》,第162页
    
    [5]王士性《广志绎》卷四·江南诸省
    
    [6] 张岱《陶庵梦忆》卷四 方物
    
    [7] 陈宝良《飘摇的传统——明代城市生活长卷》,湖南出版社1996年出版,第81页
    
    [8] 同上,第83页
    
    [9] 同上第83页
    
    [10] 见中国杭州网http://www.hangzhou.gov.cn/main/tszf/dcyj/gyfz/T22367.shtml
    
    [11] 《明代城市研究》第73页
    
    [12] 阙维民《杭州城池暨西湖历史图说》,浙江人民出版社 2000年出版,第149-150页
    
    [13]王士性《广志绎》卷四·江南诸省
    
    [14]陈宝良《飘摇的传统——明代城市生活长卷》第11页
    
    [15] 《李长卿集》卷一九,转引自韩大成《明代城市研究》第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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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21:29
  2、明代苏州人口三百万左右
    谈这一节,首先要明确一点,明代的苏州和满清时期的苏州以及今天的苏州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切不可用今天的苏州,满清的苏州去衡量明代的苏州。
    
    说到这里,明朝和清朝的苏州进行对比是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
    
    我们首先从李伯重的一段话说起:
    
    “到了清代,城墙外的居住区进一步扩大。康熙时,据孙嘉淦所见,‘阊门内外,居货山积,行人水流,列肆招牌,灿若云锦,语其繁华,都门不逮’(注释62)。不仅如此,阊门外的商业区已与枫桥镇连成一片,延绵20里之长(注释63)。当地的虹桥毁坏后,‘城内外从桥而达者日不下亿万,众悉呼艇争渡,负贩窦夫则望洋而叹’(注释64)。”[1]
    
    他这一段话是说满清时期的苏州比明代更繁荣了,居住区和商业区进一步扩大了。孙嘉淦这段话的出处注释62是孙嘉淦著的《南游记》,关于阊门和枫桥连成一片的出处,他文中对应的引文注释63:“康熙(松江府志)卷54遗事:‘吴阊至枫桥,列市二十里’”,虹桥这段的引文注释64是:《同治苏州府志》卷三三桥梁(实为津梁)。
    
    表面上看真是一点问题也没有,一个是引用清人《南游记》的话,一个是引用康熙时期的《松江府志》,再一个是引用清朝同治时期的《苏州府志》。
    
    当然如果了解一点时代背景,就会有些纳闷。孙嘉淦是康熙二十二年出生,康熙五十二年中进士,他的《南游记》写于其母死后丁忧之时,其文中自叙时间在庚子秋,那就是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而康熙《松江府志》是在康熙二年修的。
    
    李伯重把康熙五十九年的记录放在前面,康熙二年的记录放在后面,两者之间用“不仅如此”来连接,以表明更进一步的关系,这确实蹊跷得很,难道时间在这里居然倒流了?最后一个同治苏州府志,似乎时间顺序还对得上。
    
    我们再去查一下康熙二年的《松江府志》,结果大吃一惊!原来“吴阊至枫桥,列市二十里”这句话的原文明明是记载明代苏州时期的情形,和满清半点关系都扯不上,却被李伯重张冠李戴到了清朝头上。
    
    其原文出自卷五四《遗事下》。我把其相关背景摘录一下:
    
    “崇祯乙亥(也即1635年,崇祯八年),好事者倡议扩城(指扩大松江府城),方知府岳贡,锐于有为,欣然从之,遂命衙官破土,民皆以为不便,……钱机山龙锡贻书止之”
    
    这钱机山龙锡,就是赫赫有名的袁崇焕后台,曾经担任内阁大员的钱龙锡,机山是他的号。《明史》中说他崇祯四年后就“戍定海卫。在戍十二年,两遇赦不原。其子请输粟赎罪,会周延儒再当国,尼不行。福王时,复官归里。未几卒,年六十有八”。
    
    把他说得真是可怜兮兮的,崇祯死后才回故乡。然而从《松江府志》的这段记载来看,这厮分明早就潜回家乡松江华亭了,要不然也是在戍所待遇几和上宾无异,根本不是流放犯的处境,这才可能任意通信,甚至对家乡地方官员指手画脚。
    
    康熙《松江府志》这段话的意思是在崇祯八年的时候,有人提议要扩建松江府城,当时的知府方岳贡,也欣然采纳这个建议。结果触犯了当地一大批人的既得利益,钱龙锡就成为了他们的利益代言人,给方岳贡写了一封书信要求终止修城计划。
    
    “吴阊至枫桥,列市二十里”这句话就出自钱龙锡给方岳贡这封书信里的内容,其上下原文是这样的:
    
    “且市井商贾托业不同,水次贸迁,城外为便,使西城果筑,又当移居以就之。苏郡吴阊至枫桥,列市二十里,未闻别议兴筑,何独敝郡偏于民穷财尽之时,倡此劳人动众之说?如民居必在城内,则自东关至华阳桥,阛阓亦四五里,南北两关,亦复栉比,又何独惜于此,而忍于彼乎?”[2]
    
    钱龙锡反对修城的理由有三个,一个是修城就要花钱,钱从哪里来,当然是从大户出。“即持议者之心,亦必知必及于大户也夫。此兴无故之役,以竭其膏髓,大户既穷,小民立槁,固不可为矣”。
    
    怕要大户掏钱是一个理由,但最主要的理由还不是这个,而是城外居民实在太多了,几乎每一寸土地都已经被开发利用
    
    一旦要扩建城池,城墙所经之地的那些居民就要拆迁,这是他们坚决不干的。
    
    还有一点就是涉及苏州的这段引文里说的了,城外从事商业贸易的市民这么多,你就算扩建了,你有办法把他们都包括进去吗?如果根本不可能都包括进去,那为什么要厚此薄彼?扩建城池又有什么意义?
    
    正是为说明这一点,钱龙锡才拿苏州做例子,他说苏州城外的商业区,从吴阊到枫桥,绵延二十里,都没有扩建城池,凭什么我们松江就一定要扩建。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14

从这段记录来看,倒是可以看出明代晚期,城市人口大量溢出到城外,范围甚至比城内要大两三倍之多,已经是普遍现象了。那些扩建城池的固然是原本城内人口达到饱和,就是那些没有扩建城池,其市民溢出城外的数量甚至规模更为巨大,以至连扩城都无法包容进去,只能破罐破摔,索性不扩城了。
    
    任何心智正常的人,只要他查阅过康熙《松江府志》原文的人,都不可能搞错。所谓苏州“吴阊至枫桥,列市二十里”只能是指的明朝时期的苏州,和满清时期的苏州连半毛钱的关系都扯不上。
    
    李伯重对康熙松江府志内容既然是如此造假,把一清二楚明代苏州的情形安到了满清的头上,那么他引用的那个同治苏州府志又如何呢?
    
    《同治苏州府志》卷三三《津梁一》里确实有关于虹桥的记述,虹桥在苏州城外,若按“城内外从桥而达者日不下亿万,众悉呼艇争渡,负贩窦夫则望洋而叹”,城外人口密集达到这样的程度确实令人惊叹。
    
    但问题是这段记述是谁写的,是描绘哪个时代的?
    
    《同治苏州府志》中同样清清楚楚记载着这段话是明朝的牛若麟写的!
    
    在卷三十三的第十页到第十一页上,虹桥条目下清清楚楚,前面是记叙虹桥历次修造记录,然后是附有前人写的关于虹桥的文字,在第十一页上,明明白白写着【明牛若麟纪略】。下面牛若麟写的内容当中就有“城内外从桥而达者日不下亿万,众悉呼艇争渡,负贩窦夫则望洋而叹”,只不过李伯重还抄错了一个字,应该是“负贩篓夫”,而非“窦夫”。
    
    而牛若麟其实就是崇祯时期苏州吴县的县令,《崇祯吴县志》就是牛若麟修纂的,满清《同治苏州府志》不过是把崇祯牛若麟的记载抄录了一下,却不料让李伯重先生出了这么大的丑。
    
    你说犯一次错,是水平问题,能力问题,可以原谅!
    
    可是在这么短短一段一百多字的话里,引用三条史料,结果两条史料都篡改原意,严重造假,这就不是水平问题了,这是基本的学术道德都不具备的问题,李伯重大概是吃定了别人不会去一条一条查对他引用的史料原文吧,大概是吃定了中国学术圈向来是一团浆糊,一团和气,他再造假,再颠倒黑白,再伪造史实,再张冠李戴,别人也不会揭穿他吧。
    
    李伯重这样一个有一连串耀眼头衔的人,所谓的“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经济史学会执委会委员(为该学会成立以来的第一位担任执委会委员的中国学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成员、美国哈佛大学、英国剑桥大学、日本东京大学、法国国家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等国外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客座教授”。
    
    把这些头衔拿出来,乖乖了不得,真是要吓死人了!问题是这样的教授,基本的良知都不具备,造假毫无忌惮,他能培养出些什么样的学生来?
    
    为了把明清混为一谈,甚至为了吹捧满清,居然能把如此彰明昭著的明代苏州情况的记载,放到了满清头上,而且还是他专门写明清苏州对比情况的段落里,这能叫人说什么?
    
    你说他会连《康熙松江府志》原文都没有读过,《同治苏州府志》原文都没有读过么?
    
    这种可能性基本上是零!你说曹树基没有读过,我倒是可以相信,而对于李伯重这样一个以研究明清江南城市经济为其主业的学者,这相当于一个连泛函分析都没读过的人就俨然以数学家自居一样荒唐。
    
    读是肯定读过的,读过之后,还要如此恶劣的断章取义,张冠李戴,把记录明代苏州的情形给戴到满清头上,这只能为了达到自己目的,公然造假,篡改史料原意的行为了。
    
    其实有这种行径的也远不止李伯重一个了。满清修的地方志里的大量记录都是抄自明代典籍,明人记录,而现代许多挂着学者头衔的人,往往不管不顾,拿着满清地方志里记录的明代经济繁荣商业发达的情形,当成是满清时期的情况来论述。
    
    一般人,谁有这个耐心,谁有这个心思去一一查照核对?、
    
    所以我奉劝一般读者,对于国内明清时期经济史的著作,大量都是吹捧满清,贬低明朝的。你如果没有精力去查对其史料出处,或者考证辨析,那就不必拿他当回事,或者干脆当笑话。
    
    大量挂着学者教授头衔的人,他们的对待学术的严谨程度,对待事实的忠实程度,其道德底线甚至低于一些网络上的历史爱好者。
    
    充斥着大量弄虚作假,胡拼乱凑,张冠李戴的材料和数据。你表面上看着象回事,去一查史料原文,往往哭笑不得。对于观点不同,但至少不篡改史料的人,你可以去尊重。但对待这类毫无自律意识,整个学术圈内又毫无纠正督查机制,成天只知道明清合论,把明朝清朝混为一谈的学者,你就算想尊重又如何尊重得起来?
    
    李伯重之类尚且如此,其他等而下之的就更不必说。比如还是这条史料“吴阊至枫桥,列市二十里”,大家不妨网上搜索一下,一些人所谓论文的注释里干脆把它写成出自康熙《苏州府志》了。这就是辗转抄袭,大概先是从李伯重那里抄来,冒充自己的直接引用,而非转引。然后呢一想,这明明是说苏州的情况,怎么能是《松江府志》呢,于是又自作主张改成了《苏州府志》。这些都可以当成笑话来看的。
    
    回过来还是说苏州吧
    
    满清所谓康熙盛世时的苏州究竟是什么情况呢,我们不妨看看康熙的自供。在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二月,康熙第二次南巡经过苏州等地后,他有这么一番议论
    
    “又夙闻东南巨商大贾、号称辐辏。今朕行历吴越州郡、察其市肆贸迁、多系晋省之人、而土著者盖寡。良由晋风多俭、积累易饶。南人习俗奢靡、家无储蓄。目前经营仅供朝夕。一遇水旱不登、则民生将至坐困。苟不变易陋俗、何以致家给人足之风。”[3]
    
    也就是康熙原来听说所谓“东南巨商大贾、号称辐辏”,结果他亲自去巡游一看(这所谓南巡,满清各地奴才鹰犬自然事先沿途粉饰准备过了),大失所望,苏州等地一片萧条景象,连商人贸易者也多是外地人,家给人足都做不到。于是他只好自我开解说是“南人习俗奢靡、家无储蓄”,实际上如果真是习俗奢糜,那沿途各地更应该表面上是繁华热闹,花团锦簇的景象才对。这段自供可谓打了那些成天吹嘘康乾盛世的奴才一耳光。
    
    再看康熙四十四年,康熙第四次南巡时候发的这两条议论,就更暴露真相了
    
    “丁酉。召大学士等谕曰、观近日南方风景、民间生殖、较之康熙三十八年南巡时、似觉丰裕。”[4](二月丁酉)
    
    “己丑。谕江南江西总督阿山、安徽巡抚刘光美、江苏巡抚宋荦曰:向日因江南人情好尚词讼、因而倾家败业者、往往有之。迩来习俗、颇觉淳厚、词讼已减大半。生聚稍加殷繁。”[5](四月己丑)
    
    原来到了康熙四十四年,南方民间生殖才“似觉丰裕”, 生聚才“稍加殷繁”,那康熙二十八的苏杭等地,不是什么习俗奢侈的问题,而是一片贫穷萧条,在满清屠戮压迫之下人口都不多的问题!
    
    而且就是到了康熙四十四年,大家注意康熙的用词“似觉”,“稍加”,以康熙喜好自我吹嘘的品格(最著名的如一天射死几百只兔子)来看,当时苏州等地仍旧相当穷困萧条,只不过人口稍微增多了一些而已。
    
    至于康熙所谓的“向日因江南人情好尚词讼、因而倾家败业者”,更是颠倒黑白。造成江南人倾家败业的,恰恰是满清残酷到极点的屠杀和敲骨吸髓的剥削掠夺,而不是什么“好尚词讼”。后来屠刀之下,人都变成驯顺奴才了,满清之统治淫虐程度稍微减缓了,才人口多了一点。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14

我们还是切回正题,说明代的苏州吧。
    
    明代苏州是时尚之都,工艺之都,人文之都,是全国的手工业中心,艺术文化中心,思想舆论中心,消费娱乐中心。在任何程度上,现代苏州的繁华和人口密集程度都不可能与明代的苏州相比。苏州可以说是明代中国的巴黎。
    
    关于明代苏州繁荣情形,明人记述颇多,前面被李伯重张冠李戴到满清头上,实则为明代情形的“苏郡吴阊至枫桥,列市二十里”,“城内外从桥而达者日不下亿万,众悉呼艇争渡,负贩篓夫则望洋而叹”已经能说明一定问题。
    
    不妨再引用几条!
    
    明代王锜的《寓圃杂记》里说
    
    “迨成化间,余琱T、四年一入,则见其迥若异境,以至于今,愈益繁盛,癌檐辐辏,万瓦甃鳞,城隅濠股,亭馆布列,略无隙地。舆马从盖,壶觞罍盒,交驰于通衢。水巷中,光彩耀目,游山之舫,载妓之舟,鱼贯于绿波朱之间,丝竹讴舞与市声相杂。凡上供锦绮、文具、花果、珍羞奇异之物,岁有所增,若刻丝累漆之属,自浙宋以来,其艺久废,今皆精妙,人性益巧而物产益多。至于人材辈出,尤为冠绝。作者专尚古文,书必篆隶,駸駸两汉之域,下逮唐、宋未之或先。此固气运使然,实由朝廷休养生息之恩也。人生见此,亦可幸哉。”[6]
    
    明代大才子唐伯虎有一首诗描绘苏州阊门的繁荣程度:
    
    “世间乐土是吴中,中有阊门又擅雄。
    
    翠袖三千楼上下,黄金百万水西东。
    
    五更市贾何曾绝,四远方言总不同。
    
    若使画师描作画,画师应通画难工。”[7]
    
    关于苏州,人口之多,节日花灯烟火之繁盛,张岱曾经说过这么一个笑话:
    
    “昔者有一苏州人,自夸其州中灯事之盛,曰:‘苏州此时有烟火,亦无处放,放亦不得上。’众曰:‘何也?’曰:‘此时天上被烟火挤住,无空隙处耳!’”[8]
    
    说天上被烟火挤住,以至后来人想放,天上都没有空隙可容纳,当然是太夸张了。但从这则笑话里,也可以看出明代苏州人口繁盛的程度,以及苏州人自负至极的精神面貌。
    
    张岱还描绘过天启时,他有一次到苏州游玩,正好碰上“士女倾城而出”男男女女都到荷花荡里乘船游玩时的盛景
    
    “大船为经,小船为纬,游冶子弟,轻舟鼓吹,往来如梭。舟中丽人皆倩妆淡服,摩肩簇舄(鞋),汗透重纱。”[9]
    
    此处提到舟中丽人应该就是闺阁小姐之类而非歌妓,所以前面特地点明是“士女”。按说这些人本应该是最注意形象的群体,而到这个时候居然“摩肩簇舄(鞋),汗透重纱”,可见人群拥挤的程度,热闹的程度。
    
    所有的“楼船画舫”乃至渔船小船都被搜刮一空,外地远方来的游客出数万钱想要租一条船都不可能,只好盘旋拥挤在岸上。
    
    张岱引用袁宏道的话描绘其时景象“其男女之杂,灿烂之景,不可名状。大约露帏则千花竞笑,举袂则乱云出峡,挥扇则星流月映,闻歌则雷辊涛趋。”
    
    这些明人描写当然只能给大家关于明代一个苏州大概的印象。我为什么给明代苏州加了这么多头衔呢?不妨一个一个来看。
    
    首先说时尚之都,也就是明代苏州引领着全国的审美品位,引领着全国的服装时髦。扩而及之,乃至各类家具,古玩,首饰,器物,全国都要看苏州的风气。
    
    这方面明代的记录很多,不妨随便引几条,比如王士性的《广志绎》中说姑苏人“善操海内上下进退之权,苏人以为雅者,则四方随而雅之,俗者,则随而俗之,其赏识品第本精,故物莫能违。又如斋头清玩、几案、床榻,近皆以紫檀、花梨为尚,尚古朴不尚雕镂,即物有雕镂,亦皆商、周、秦、汉之式,海内僻远皆效尤之,此亦嘉、隆、万三朝为盛。至于寸竹片石摩弄成物,动辄千文百缗,如陆于匡之玉马,小官之扇,赵良璧之锻,得者竞赛,咸不论钱,几成物妖” [10]
    
    也即凡是苏州人认为是高雅的,则四面八方的人也都认为是高雅的;苏州人认为是庸俗的,其他地方的人也都跟着认为是庸俗的。各种器具的审美品位全都由苏州人来引领,凡是苏州名家制造的器具,不惜金钱代价也要想法设法获得。
    
    张翰的《松窗梦语》中说:
    
    “自金陵而下控故吴之墟,东引松、常,中为姑苏。其民利鱼稻之饶,极人工之巧,服饰器具,足以炫人心目,而志於富侈者争趋效之。”
    
    “民间风俗,大都江南侈于江北,而江南之侈尤莫过于三吴。自昔吴俗习奢华、乐奇异,人情皆观赴焉。吴制服而华,以为非是弗文也;吴制器而美,以为非是弗珍也。四方重吴服,而吴益工于服;四方贵吴器,而吴益工于器。是吴俗之侈者愈侈,而四方之观赴于吴者,又安能挽而之俭也。”[11]
    
    也就是所有想赶时髦,想比阔气的人,都以苏州为榜样。都认为苏州制作的服装样式才是华丽,不符合苏州样式,那就不好看。苏州制作器具才是美观的,否则就不珍贵。而外地人的越看重苏州的服装,苏州制作的服装就越加精美;外地人越看重苏州的器具,苏州制作的器具就越加精心雕琢
    
    正因为苏州在明代就意味时尚,以至于当时人专门创造了出专有名词:苏样、苏意。据说苏意本是一个举人考进士的时候,某考官评点他的文章大有苏意,是苏东坡之意。不料以讹传讹,这个名词流传开来,成为代表苏州时髦的一名词,乃至皇宫里的后妃也都挂在嘴边。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15

说明代苏州是工艺之都也半点不夸张,套用句现代话来说,明代晚期苏州生产的都是具有高附加值的产品。其工艺制品之精美华丽,艺术含量之高,经济价值之高,不仅同时代无可比拟,就是放眼上下五百年,也没有可以与之相提并论的。
    
    张岱《陶庵梦忆》有一段是吴中绝技,说
    
    “吴中绝技:陆子冈之治玉,鲍天成之治犀,周柱之治嵌镶,赵良璧之治梳,朱碧山之治金银,马勋、荷叶李之治扇,张寄修之治琴,范昆白之治三弦子,俱可上下百年保无敌手。但其良工苦心,亦技艺之能事。至其厚薄深浅,浓淡疏密,适与后世赏鉴家之心力、目力针芥相投,是岂工匠之所能办乎?盖技也而进乎道矣。”[12]
    
    由简单的手工业产品上升到了艺术的高度,并且每一个领域都产生了有代表性,名头响亮的大师级工匠,形成了巨大的品牌效应。让一向看不起工匠的文人墨客,士大夫都能顶礼膜拜,赞叹欣赏,这也只有商品经济高度发达,人文高度荟萃的明代苏州才可能做到。
    
    而且这些产品不是为观赏而观赏,都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张翰的《松窗梦语》中说:
    
    “矧工于器者,终日雕镂,器不盈握,而岁月积劳,取利倍蓰。工于织者,终岁纂组,币不盈寸,而锱铢之缣,胜于寻丈。是盈握之器,足以当终岁之耕;累寸之华,足以当终岁之织也。兹欲使其去厚而就薄,岂不难哉!”[13]
    
    所谓“锱铢之缣,胜于寻丈”,“盈握之器,足以当终岁之耕;累寸之华,足以当终岁之织也”足见这些产品的经济附加值之高了。
    
    至于文化之都就更不必说了,苏州是明代的文化艺术中心,文人才子的出产比率是全国最高的地区。
    
    比如明代江南四才子唐伯虎、祝允明、文征明、徐祯卿四个人都是苏州人,比如复社领袖张溥是苏州人(其家乡是太仓,但太仓当时属苏州府管辖,而张溥的重要活动地点也在苏州,复社万人大会就在虎丘举行),明末的通俗文学大师冯梦龙还是苏州人,明末的文学评论家金圣叹(死于清初哭庙案)也是苏州人。
    
    明代的苏州还是当时全国的书籍出版印刷中心,韩大成的《明代城市研究》引用万历时胡应麟的话:“凡刻书之地有三:吴(指苏州)也,越也,闽也”;“余所见当今刻本,苏(州)常(州)为上,金陵(南京)次之,杭(州)又次之”,又说“吴会(指苏州),金陵搜名文献,刻本玉多,巨铁类书,咸会萃焉。海内商贾,所资二方十七,闽中十三。”[14]
    
    可见明代苏州是当时三大出版中心之一,而且是其中出版质量最高的地方。
    
    至于说明代苏州是“全国的手工业中心,艺术文化中心,思想舆论中心,消费娱乐中心”,这和上面几点重复,就不再一一详谈了,只针对一点谈一下。
    
    就是针对李伯重就明清时期苏州丝织工业进行对比的说法,稍微驳斥一下,这是我以前在论坛讨论时就贴过的内容了。
    
    李伯重说“苏州是明清江南丝织业中心之一,其丝织品加工业(主要是染色)也在江南首屈一指。这些工业基本上都位于苏州府城内,……万历29年曹时聘说苏州‘染坊罢而染工散者数千人,机坊罢而织工散者数千人’(127)。顾炎武则说明末苏州‘城中机户数千人’(128)。因此万历时代苏州织工人数当有数千人之众,殆无争议。参照一机三人的比例,此时苏州织机总数当在一千数百部之谱。到了清康熙初年,织机总数增至1500-3400部,织工达5000-10000人。道光时苏州丝织业已不如乾隆时之盛,但据海关税务使统计,尚有织机12000余部(129)。”
    
    “如前所述,明代后期苏州的织机总数可能在1, 500部左右,清代中期则增至12, 000部以上。因此清代中期苏州织机的总数比明代后期至少增加了七倍”
    
    这段话错误明显,首先是苏州城和苏州府分不清楚。明代苏州府除了苏州城本身之外,还包括了吴江、常熟、嘉定、太仓、崇明等地区。而其中吴江、常熟,嘉定,太仓本身都是相当繁荣,手工业颇为发达的城市。
    
    “仅仅是明代苏州吴江的盛泽(这还不是苏州城!),‘绫罗纱绸出盛泽镇,奔走衣被遍天下。富商大贾数千里辇万金而来,摩肩连袂。’”(见李绍强《论明代主要手工业产品与市场关系》一文)
    
    “而到了李伯重笔下居然成了‘这些工业基本上都位于苏州府城内’。甚至直接拿顾炎武提到的明末苏州“城中机户数千人”来证明苏州机户数千人?这只能说是很昏聩,就是业余历史爱好者都不应该有这种错误,更何况专业
    
    他所谓明中后期,苏州的织机总数大约在1500部左右,只能当笑话来看
    
    史学界公认的事实是整个明代,南方的工商业比比方发达得多,而苏州府尤其是南方的工商业中心,是整个南方工商业最发达最繁荣的地区之一,也是全国的丝织业中心
    
    明代北方也有丝织业,规模有多大呢?
    
    根据清代的山西《潞安府志》卷8的记载,“明季长治、高平、潞州卫三处,共有绸机一万三千余张”,分为六班七十二号,登机鸣抒者不下数千家。绸品精美,有“机抒斗巧,织作纯丽”,“潞绸遍宇内”的说法。洪武中已在山西设织染局,主管皇绸派造。派造程序一般是‘具题者内臣,拟旨者阁臣,抄发者科臣’。@万历以后,也有皇帝直接诏造的情况。大致每十年明政府在潞安派造皇绸四千九百多匹。明末丧乱,受战争破坏,绸机废毁殆尽,以后清代虽然仍保留织机近二千张,但生产规模再也没有达到明朝那样的程度。”(见卫广来《明代山西手工业考察》)
    
    也就是在明代山西的潞安府就有一万三千余张绸机,已经超过道光时期苏州的12000部了
    
    而到了李伯重嘴里,明代丝织业只会远比山西发达得多的苏州府,居然只有1500张?
    
    难道说北方的潞安府就有一万三千余张绸机,而境内仅仅吴江的盛泽一地就“衣被遍天下”的苏州府居然只有1500部织机?这是难以置信的。
    
    这里我还可以再补充几点,即便仅仅算明代晚期苏州城内的织机也不可能仅仅只有1500张。
    
    李伯重所谓的1500张是从明实录《神宗实录》万历二十九年七月巡抚应天右佥御史曹时聘给万历皇帝上的奏疏里说的“机户罢而织工散者又数千人”推算出来的,至于顾炎武的明末苏州“城中机户数千人”,其依据的源头也当是神宗实录里曹时聘的奏疏。
    
    曹时聘的奏疏其用意就是阻止万历皇帝继续征收商税,其内容本身就自相矛盾,比如前面说
    
    “吴民生齿最烦,产绝少。家杼轴而户纂组,机户出资,织工出力相依为命久矣。往者税务初兴民咸罢市”
    
    后面说“吴民轻心易动,好信讹言。浮食奇民,朝不谋夕,得业则生,失业则死。臣所睹记,染坊罢而染工散者数千人,机户罢而织工散者又数千人。此皆自食其力之良民也!一旦驱之死亡者也,臣窃悼之。四郡额赋岁不下数百万,何有于六万之税不亟罢之,以安财赋之重地哉?”[15]
    
    (这一点内容,本身也可以看出明代晚期资本家的无耻和贪婪,工人阶级的愚昧和无知。资本家为赚取更多利润,公然抗税,以罢业威胁煽动工人阶级起来闹事,对抗万历派去征收工商税收的人员。而官员则成为这些资本家的利益代言人,煽风点火,放纵鼓舞)
    
    前面说苏州老百姓几乎每家每户都从事丝织业,或者出资当资本家,或者出劳力当工人,若以此来算,从事丝织业的工人至少也在十万以上。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15

后面却说“机户罢而织工散者又数千人”,区区几千人,按照任何一种算法,连工人和家属都算进去,也不到苏州人口的五十分之一。那前面所谓的“吴民生齿最烦,产绝少。家杼轴而户纂组”,“税务初兴民咸罢市”岂非成了笑话。
    
    我们稍微了解一下当时的背景,就不难明白了。这些官员其实和那些抗税的资本家是穿一条裤子,一方面要渲染事态的严重性,要说明这个税收波及影响的百姓数量是非常巨大的,范围是非常广的,是把整个苏州城的百姓都牵连进去的。
    
    另一方面他们又要竭力缩小当时苏州丝织业的规模,如果据实说是几十万人,那不是更说明万历征收税收是完全正当合理的吗?整个丝织业完全是暴利行业,这样一个暴利行业,仅仅收取六万两的税银,居然还叫苦连天,岂非是笑话?
    
    曹时聘之类的官员这种自相矛盾,前后错乱,其实和明代户籍人口胡编乱造,等是一个道理,都是要竭力压低国家征收的赋税数量。他们只有为地方和行业的眼前那点利益服务,才能博取仁德的好名声。
    
    从一些记载来看,明代晚期仅仅苏州城内的丝织业规模至少在十万人以上,明晚期朱国祯说苏州人“多以丝织为生,东北半城,大约机户所居”[16]
    
    这也意味一半的城市人口都从事丝织业,
    
    《镇吴录》有相似的记载:“东半城,贫民专靠织机为业,日往富家佣工,抵暮方回。”[17]
    
    蒋以化说;“我吴市民,罔藉田业,大户张机为生,小户趁织为活。每晨起,小户百数人,嗽嗽相聚玄庙口,听大户呼织,旧取分金为饔飧计。大户一日之机不织则束手,小户一日不就人织则腹枵,两者两资为生久矣。”[18]
    
    这些记录甚至包括曹时聘自己的奏疏在内,无一例外的表明当时丝织业是把几乎大部分的苏州市民卷入进去的行业,而绝不可能是仅仅占据人口少则百分之一多则也不过几十分之一的数千人(算三千人好了)。
    
    另外根据明代传教士的证词,也可以看出当时晚明丝绸产量之巨大,比如《利玛窦中国札记》中说:
    
    “我也毫不怀疑,这就是被称为丝绸之国的国度,因为在远东除中国外没有任何地方那么富产丝绸,以至不仅那个国度的居民无论贫富都穿着丝绸,而且还大量出口到世界最遥远的地方。葡萄牙最乐于装船的大宗商品莫过于中国丝绸了,他们把丝绸运到日本和印度,发现那里是现成的市场。住在菲律宾群岛的西班牙人也把中国丝绸装上他们的商船,出口到新西班牙(墨西哥)和世界的其他地方”[19]
    
    《利玛窦书信》里也提到“在中国,人们虽俭于消费,但穿丝绸很是普遍的。”[20]
    
    再看樊树志《晚明史》里的一些介绍“至迟到1580年代初,中国的丝绸就已经威胁到西班牙产品在美洲的销路了。17世纪初,墨西哥人穿丝多于穿棉,所谓穿丝,大多是穿中国丝绸”
    
    “以至于墨西哥总督于1611年呼吁禁止中国生丝的进口。但是到了1637年情况愈发严重,墨西哥的丝织业都以中国丝为原料,墨西哥本土蚕丝业实际上被消灭了。邻近墨西哥的秘鲁也是中国丝绸的巨大市场,中国丝绸到秘鲁的价格只抵得上西班牙制品得三分之一。从智利到巴拿马,到处出售和穿着中国绸缎。”
    
    “中国丝绸不仅泛滥美洲市场,夺取了西班牙丝绸在美洲的销路,甚至绕过大半个地球,远销到西班牙本土,在那里直接破坏西班牙的丝绸生产。”[21]
    
    如此庞大的本国消费量(无论贫富都穿丝绸),以及如此庞大的海外出口量(破坏西班牙本土的丝绸生产),都需要庞大的生产规模支撑才可能实现。而众多史料记载的当时明代丝制业生产的中心苏州府,苏州城内一半城市人家都从事丝织业生产,其规模只可能是以十万人以上计,而不可能是数千来计。所谓数千人云云不过是官员为了防止万历坚定收税决心的蒙骗之辞而已。
    
    总之以上所说,都是让大家对明代苏州繁荣发达到什么程度有个基本概念,
    
    谢肇淛《五杂俎》这样评价明代的苏州和苏州人“人之射利,无微不析,真所谓弥天之网,竟野之罘,兽尽于山,鱼穷于泽者矣。其人亦生而辩析,即穷巷下庸,无不能言语进退者,亦其风气使然也。”[22]
    
    李伯重引用的道光苏州府志卷10的记录说“晚明的苏州府,‘聚居城郭者十之四五,聚居市镇者十之三四,散处乡村者十之一二’,亦即城市人口占到全府人口的十分之八九。”[23]
    
    明代苏州府的城市化水平达到了百分之八十以上,李伯重认为这个说法是夸大的,但从我对明代城市化水平的分析来看,这个说法可能恰恰是真实情况的记录。
    
    满清修的这类地方志本身就大量抄袭明代典籍(只要不揭露满清黑暗丑恶),对这类性质的记录毫无编造夸大的必要(要编造也只能往抹黑明朝的方向去编造,而不是美化夸大明朝情况),只能是根据明代记载而来的。尤其是满清时期苏州府自己根本不可能达到这样城市化水平的情况下,还把这类明代记录收录其中,可见必有所本。
    
    明代的苏州府是中国经济最为发达,文化普及水平最高的地区,能有这样高的城市化水平是半点不必奇怪的,明代当时的农业生产率也完全能支撑这样的城市化规模。
    
    顾炎武的《天下郡国利病书》收录的明代曹自守的《吴县城图》里说
    
    “今生齿繁而利源薄,盖吴民不置田亩而居货招商,阊阛之间,望如绣锦,丰宴华服,竞奢相高”[24]
    
    这几乎说苏州老百姓都不务农了。
    
    那具体到苏州城本身人口数量有多少呢?
    
    前面钱龙锡在给方岳贡的书信里说“苏郡吴阊至枫桥,列市二十里,未闻别议兴筑”[25]
    
    其实这点钱龙锡是说错了的,因为确实有人提议过给苏州扩建新城。
    
    曹自守说“阊、胥、盘三门外曰附郭,即以阊、盘为号,而胥固略之矣,然自胥及阊,迤逦而西,庐舍栉比,殆等城中。此侨客居多,往岁寇至,议者欲于城外更筑一城,俨如半壁,以附大城,乃迄无成”[26]
    
    那为什么最后不了了之呢?《天下郡国利病书》里还收录了一篇刘凤写的《阊西筑城论》,其大意是如果要扩建新城,把枫桥到阊门都包括进去,那规模实在太大了,当中还有大河阻隔,还要先修桥,再修城,实在难办(“予诘之,城固善也,必傅之大城,则两端阻以大河,必为桥,桥之又城,乃可,而桥可易为哉”)[27]
    
    总之和后来钱龙锡反对松江府城扩建的理由一样,不是城外市民太少,不必扩建,而是城外市民数量实在太多,要扩建的话,把周边密集的工商业市民都包括进去,工程量太大,有些不切实际(主要还是阔人不肯出钱)。
    
    刘凤给的建议是不如两端各修一城,然后互为犄角,中间的市民被夹在两城之中,遇到盗匪之乱,两城也可以提供一定保护。
    
    但后来大概是就算修建双城,这个规模也太大,这些提议只能成为纸上谈兵,不了了之了。
    
    总之对苏州城的人口数量的估算,已经完全不能用城墙规模来衡量了,只能按照明代大城市本身之间互相比较来估计一下。
    
    从各方记载来看,明代的苏州是比杭州更为巨大的一个城市,既然杭州城市人口数量已经达到二百万以上,苏州城市居民(指以苏州城墙包围区域为核心,包括周边从阊门至枫桥绵延二十里的工商业市民居住地在内的区域)可能要达到三百万了。苏州可以和明代南京竞争当时世界第一人口大城市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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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16

[1] 李伯重《工业发展与城市变化:明中叶至清中叶的苏州(上)》,《清史研究》2001年8月第3期
    
    [2] 清康熙2年(1663) 《松江府志,圖經》,線普463237-55(19冊,缺圖經)第十八页
    
    [3] 《清实录康熙朝实录》康熙二十八年二月乙卯
    
    [4] 《清实录康熙朝实录》康熙四十四年二月丁酉,=
    
    [5] 《清实录康熙朝实录》康熙四十四年四月乙丑
    
    [6]王锜《寓圃杂记》,卷五,吴中近年之盛
    
    [7] 转引自韩大成《明代城市研究》第84页
    
    [8]张岱《陶庵梦忆》
    
    [9]张岱《陶庵梦忆》
    
    [10] 王士性《广志绎》
    
    [11]张翰的《松窗梦语》
    
    [12]张岱《陶庵梦忆》
    
    [13] 张翰《松窗梦语》
    
    [14] 韩大成《明代城市研究》第82页
    
    [15] 《明实录神宗实录》万历二十九年七月丁未
    
    [16]朱国祯:《皇明天事记》卷四四,矿税。转引自《明代城市研究》第80页
    
    [17] 《镇吴录》万历时刊本,转引自《明代城市研究》第80页
    
    [18] 蒋以化,《西台漫纪》卷四,转引自《明代城市研究》第81页
    
    [19] 《利玛窦中国札记》第5页
    
    [20] 《利马窦书信集》罗渔翻译,光启出版社民国75.6[1986.6]年出版,第47页
    
    [21] 樊树志《晚明史》上卷,第53页
    
    [22]谢肇淛《五杂俎》卷三·地部一
    
    [23] 李伯重《工业发展与城市变化:明中叶至清中叶的苏州(中)》,《清史研究》2002年第2期
    
    [24]顾炎武, 昆山顾炎武研究会《天下郡国利病书》,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2年出版,苏上,第325页
    
    [25] 清康熙2年(1663) 《松江府志,圖經》,線普463237-55(19冊,缺圖經)第十八页
    
    [26] 《天下郡国利病书》苏上,第325页
    
    [27] 刘凤《阊西筑城论》,《天下郡国利病书》苏上,第3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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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24:24
  3、明代南京城人口三百万以上
    我们首先来看明代南京城的面积,在《南京明城墙》里有一段话:
    
    “以明代南京都城城墙整体概念来说,明代南京城的范围应该以最大的外郭来计算。而有的书籍在比较世界古代十大名城面积时,将其他一些古代名城用外郭长度计算的结果,与南京京城城墙(砖石)长度计算结果做比较,认为南京城的面积排在第六位,这是一个大错误。
    
    “仍以所谓排名第一的隋唐长安城来说,这座城池的外郭周长36.7公里,面积为84.10平方公里,而南京城墙周长35.267公里,面积为43平方公里,排名第六。但是南京外郭周长达到60公里,面积大约为230平方公里,显然明代南京城墙号称世界古代十大名城面积之首,当之无愧!而且像明代南京城这种规模格局和设计思想,在世界其他古代城市绝无仅有:有高山,有湖泊,有河流,有密集的的居住点,甚至还有农田。傍长江以通东西,跨江有江浦城接应而通南北,陆路通衢四方,水路远达海洋(如明代航海家郑和曾以南京为基地,率船队七下西洋)。可谓天造地设,非一般城池可以比拟”[1]
    
    也即明代南京光是砖石结构的城墙就达到35公里之多,而夯土结构的外城(俗称土墙头、土城墙)更是达到60公里。外城虽然名义上是土城墙,但在城门附近以及重要地段,也都是用城砖包筑墙体,加起来达20公里之多[2](宋代以前的城墙基本都是夯土结构,到了宋代火器攻城出现后才开始用砖石,所以南京外城比汉唐的正规城墙来不逊色)。
    
    关于明代南京外城墙,利玛窦札记里有一段描述“很难确定这重墙四围的全长。当地人讲了一个故事:两个人从城的相反两方骑马相对而行,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才遇到一起。”
    
    “这座墙将提供该城如何庞大的一些概念,同时城是圆形的,所以比其他任何形状都容有更大的空间。这重墙内有广阔的园林、山和树林,相间者湖泊,然而城中居民仍然占有它的绝大部分”
    
    由于明代南京城面积十分广大,就不能完全套用和上海城面积对比来估算人口数量的方法了。
    
    但我们可以从明代南京人口密度的前后变化,结合南京城面积来对其人口数量作一个大概估计。
    
    曹树基在他的人口史里引用了明太祖实录中的一段话
    
    “初京师辐辏,军民居室皆官所给,连廊栉比无复隙地,商人货物至者或止于舟,或贮于城外民居。驵侩之徒从而持其价,高低悉听断於彼。商人病之,上知其然,遂命工部於三山等门外,濒水处为屋数十楹,名曰塌坊。商人至者,禆悉贮货其中,既纳税,从其自相贸易,驵侩无所与,商旅称便。”[3]
    
    以此来说明,在洪武时期,南京城内人口一百万是已经饱和了,所谓“城中无隙地,市场必须建在城门之外。”[4],以证明所谓“明代大城市的生态环境相当恶劣”。
    
    而实际上,他连这段话什么意思都没有理解。这段话根本不是说什么南京城因为人太多了,所以没有空地给商人云云。
    
    而是说当时南京城军民的房屋都是国家供给居住的,由于只能满足居住的需要,所以没有多余的空闲房屋来给商人储存货物。商人不得不把货物放在船上或城外找空闲民居,很不方便。这才有明太祖下令工部在三山门外濒水处建造塌坊,充当商人货物的仓库。
    
    而曹树基显然对明代南京城缺乏一些基本的常识,南京城区包括了上元县和江宁县两个县的地域,《南京明城墙》一书中说“上元地域占城区的十之八九,江宁地居十之一二而人口稠密,当时(指明初)南京人口大部分聚集在城南地区”[5]。
    
    可见南京容纳一百多万人口是绰绰有余的,所以明初大部分人口聚集在只占城市面积百分之二十不到的江宁区域。
    
    另外所谓的城门之外,其实三山门是南京内城的城门,所谓三山门外不过是内城之外,仍旧是在南京城的城区里面。而曹树基缺乏此基本常识,不知道南京的城墙有四重之多(利玛窦不把紫禁城算进去,所以他算三重),这才误以为三山门外就是在南京城外了,这是在闹笑话。其实明太祖之所以要下令建造在内城外的濒水处,也不过是让商人便于搬运,就近储存而已,而并不是真的内城里面已经造不下新的房子了。
    
    明初的南京人口说一百万不过是个大概,《南京明城墙》说“明初户口登记,上元、江宁两县47.32万人,如果加上京城军籍移民人数70.6万,当时南京城区人口应达百万以上。”[6]
    
    从这段话提供的数字来看,当时南京城区人口应该在120万左右。
    
    而这个时候,城区的人口密度应该还是相当低的,人口只是密集在城区百分之二十不到的面积里,大部分地方口空旷异常。
    
    南京城区人口真正出现饱和倾向是在明代晚期,以范金民引用过的史料而言“南京十三门内外人家几十余万”,顾梦游“余生曾作太平民,及见神宗全盛治。城内连云百万家,临流争僦笙歌次。”,崇祯末年,何栋如“留都数百万生灵”,“原来空旷异常的城西北一带,竟是‘僧寮尼舍,群取偏匿者不可纪极’。”[7]
    
    以及西方传教士曾德昭的观察:“南京城我认为它是全国最大最好的城市,优良的建筑,宽大的街道,风度优雅的百姓,以及丰富优良的种种物品。它有令人惊羡的游乐场所,境内人口众多,各处仍能遇到拥挤的人群,街道难以通行。此外,无数的宫殿、庙宇、楼塔以及桥梁,使城市显得非常壮丽”。[8]
    
    甚至人口密度高到了居民房屋挤占官道的地步:“金陵街道极宽广,虽九轨可容。近来生齿渐繁,民居日密,稍稍侵官道以为尘肆,此亦必然之势也。天造草昧兵火之后,余地自多,弈世承平,户口数倍,岂能于屋上架屋,必蚕食而充拓之。官府又何爱此无用之地,而不令百姓之熙熙穰穰也?”[9]
    
    而据《利玛窦中国札记》的描述,不仅是城区内的人口密度极高,就是外城之外的郊区都人口密集,相当于一座大城了:“利玛窦神父在南京三重墙外的一个郊区登岸,这个地方很大而且人烟稠密,堪称为一座大城”[10]
    
    如果按照顾梦游的“百万家”的数字,一家五口,则有五百万人。真实的数字应该是丁宾的“人家几十余万”和顾梦游的“百万家”的中间值,则至少在六十万人家也即三百万人之上。
    
    可以估计此时南京城的人口比明朝初年增长了三倍以上,连内城和外城总计23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城区人口至少在三百万以上,可能接近四百万。
    
    城市的人口密度在每平方公里1.3万到1.7万之间。也就是上海城内人口密度的十分之一稍强。之所以如此,除了南京有大量公共建筑、园林、公共娱乐场所之外,也和市民居住面积远远大于上海有关系。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16

4、北京城市人口两百万以下
    
    
    北京由内城和外城组成,整个城市呈凸字形,内城的面积大概为37.905平方公里,外城的面积大概为24.645平方公里,两者相加为62.55平方公里[11]。《中国城市地理》一书中明代北京城面积的数字是60.16平方公里,和我的估算也差不多。[12]
    
    紫禁城连外围的城墙以及护城河算是一平方公里的面积好了,去掉各种办公衙门面积,就算58平方公里好了。
    
    北方城市的生态环境要比南方城市恶劣得多,另外明代的北京还时常被沙尘暴困扰,在众多明人记载中都有大风扬沙尘,导致路上行人面目口鼻都灰黑的描述。所以明代北京人在冬夏风沙季节出行,无论男女都用长纱蒙面。
    
    尽管如此,由于是首都,大量行政人员和军籍人员驻扎,再加上本地物产匮乏,全需要南方运输大量产品,各地商人涌入。游客和读书人也都往北京汇聚,其人口密度还是远远高于南京。
    
    曾德昭的《大中国志》里说“北京城没有南京大,而人群壅塞则过之,总之,它配得上是强大君王的皇都。城墙之宽足容12骑并行”[13]
    
    《利玛窦中国札记》里则说北京“城市的规模、房屋的规划、公共建筑物的结构以及防御都远不如南京,但人口、军队、政府官员的数目则超过南京”[14]。
    
    北京人口数量超过南京是根本不可能的,毕竟其城市面积仅相当于南京的四分之一。同样是首都城市,其人口密度是不可能达到南京的四倍之多的。金尼阁的说法可能是把人口密度和人口数量本身搞混了。
    
    而且安文思的《中国新史》中说北京的房子都是平房“这里的房屋如果能象我们的房屋一样高,而且建筑在街道两旁,那么城市会显得更壮观,但他们都是矮房,以示对皇宫的尊敬”[15]
    
    显然北京的居民住宅都是平房,并且大量达官贵人住宅面积肯定很大,我们假设北京是南京人口密度的两倍多,是上海人口密度的四分之一左右,应该比较恰当,则明代北京人口应该是在176万左右。
    
    这和万历时吕坤说:“今京师贫民,不减百万”,可以互相印证。贫民尚且有百万之多,则加上城内的各种商人市民,工匠,军籍人员,达官贵人以及其仆役家属等等,有176万人也在情理之中。
    
    另外根据明实录,天启元年明朝政府对北京城做一次户口调查,曹树基就以此为据,推算北京城市人口在一百二十万左右(韩光辉认为总人口只有77万,曹树基认为应当加上军户得一百二十多万)。但以明代官员故伎,这种户口调查没有大量隐匿几乎是天方夜谭。
    
    北京的人口数量虽不能和南方的大城市相比,但在妇女风气方面,似乎要比南方开放得多。
    
    王士性的《广志绎》里说北京的妇女喜好旅游踏青,元旦、元宵、清明、三月东岳诞等等,逢节必定出游,一直游玩到中秋节以后。其情形景象“毂击肩摩”、“三五为群,解裙围松树团坐”,甚至“高冠大袖,醉舞驴背”。常常有妇女醉得厉害了,从驴背坠落下来,卧在地上酣睡还以为在家里(“间有坠驴卧地不知非家者”)[16]。其放浪形骸之程度,可以和现代妇女相比。
    
    而且打官司之类,也都是妇女出面和官府交涉,“妇人善应对官府,男子则否”。俱王士性说,就算有男人出席,也被其老婆藏在身后,女人挺身立在前面。[17]
    
    明代北京妇女还有更彪悍的表现,朱国祯《涌幢小品》里有这么一则记载,一个老太婆在道路上面叱吏部尚书为“蚁子官”,以至“从者失色”。
    
    “宋栗庵太宰转长安街。一老媪面衣不避。隶人误以为男子。呵而触之。媪露面。指太宰面叱曰。我在京住了五十余年。这些见了千千万万。罕希你这蚁子官。从者失色。无如之何。亟前行。老媪亦不顾去。太宰到部。笑语同寮曰。今日晦气。空受了老妇人一场大骂。同寮问故。语以状。又大笑曰。也不是蚁子了。听者俱失笑。嗟乎。此妇人眼界亦不小矣。”
    
    这里提到的宋栗庵即时任任礼部尚书的宋纁(1522—1591年),明代官员在路上出行都有仪仗队伍,其品阶高低,一目了然。老太婆显是明知其为高官而叱骂,又其路上独自出行,为一般平民妇女无疑。
    
    (当然妇女能对高官如此叱骂,不但是北京妇女本身彪悍所致,也是明晚期普遍风气使然。
    
    叶绍袁在《启祯纪闻录》里记载了好几件平民羞辱甚至殴打地方官员,政府反而惩罚官员的事情。如某县令,当地的百姓和生员因为不满意其表现(“腐儒登第,不善为政”),聚众到衙门里去羞辱,乃至殴打。结果叶绍袁评论是官员活该,最后因为群众不满意,这个县令就被撤职“为民父母者取侮至此,大可愧矣,邹令不久罢去”[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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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南京明城墙》第46页
    
    [2] 同上
    
    [3] 《明太祖实录》卷211
    
    [4] 《中国人口史》第4卷第460页
    
    [5] 《南京明城墙》第32页
    
    [6] 《南京明城墙》第31页
    
    [7]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编《南京经济史论文选》南京出版社 1990年1月第一版,第27到38页
    
    [8] 曾德昭在1613-1636年间,在中国呆了22年
    
    [9]谢肇淛《五杂俎》卷三 地部一
    
    [10] 《利玛窦中国札记》第202页
    
    [11] 北京城墙的形状和长度见何一民著的《中国城市史纲》第203页
    
    [12] 马正林编著《中国城市历史地理》,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10月第一版第155页
    
    [13]曾德昭 第24页
    
    [14] 《利玛窦中国札记》第232页
    
    [15] 安文思《中国新史》(又名《中国新志》)第133页
    
    [16]王士性《广志绎》,卷二 两都, 都人好游,妇女尤甚。每岁,元旦则拜节。十六过桥走百病,灯光彻夜。元宵灯市,高楼珠翠,毂击肩摩。清明踏青,高梁桥盘盒一望如画图。三月东岳诞,则耍松林,每每三五为群,解裙围松树团坐,藉草呼卢,虽车马杂沓过,不顾。归则高冠大袖,醉舞驴背,间有坠驴卧地不知非家者。至中秋后游踪方息。昔人谓,辇毂之下,万姓走集。无怪乎醉人为瑞也。所可恨者,向有戒坛之游,中涓以妓舍僧,浮棚满路,前僧未出,后僧倚候,平民偶一闯,群僧殴之且死。迩以法严禁之,十数年恶俗一清矣。
    
    [17]王士性《广志绎》,卷二两都,“妇人善应对官府,男子则否,五城鞭喧闹,有原被干证,俱妇人而无一男子者,即有,妇人藏其夫男而身自当之。”
    
    [18]《启祯纪闻录》,于浩主编《明清史料丛书八种》(影印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出版,第7册第432页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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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26:32
  明代广州人口一百八十万以上
    
    5、广州
    
    
    把广州列入人口两百万人左右的特大型城市,可能会让一些人感到意外。
    
    从一些嘉靖时期来到中国的欧洲人描述来看,那时候的广州,城市还并不十分壮观,只是人口已经很多了。
    
    如克鲁士的《中国志》里说:
    
    “谈广州城之前,我要先告诫读者。在雄伟的城池中,广州不及中国的很多城,房屋更远比许多城镇低劣,尽管它的人口比很多城多。凡是见到它同时又曾在内地旅行见到别的许多城的人,都如此说。”[1]
    
    “有不少内部相当好的房子,但楼房极少,多半是平房”[2]。这点上看似乎还不如边远的甘州。
    
    尽管城市外表不怎么样,但老百姓的生活条件应该说是不错的,按克鲁士的说法,内部的装修足以让他流口水了。而且他特意点明是老百姓,可见足以代表当时一般广州市民的水平:
    
    “老百姓房屋一般外表都不好看,但屋内却令人惊羡。因为屋内通常白如奶,像光滑的纸张,铺有方石板,沿一拃左右的地面涂成朱红色或几乎黑色。楝木光滑而平整,构制精美,安置适当。好像擦亮的,或者涂上色,要么白色,有.的白色美观悦目,像锦缎闪光,差不多像金色,光亮到似乎应在上色时给它褪点色。确实,我承认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好的楝木。
    
    “门口房间的后面有一个院,内有小树、亭子供休息`之用,还有一股小清泉。再往后,在妇女退入的房门前,是一条有顶盖的过道,面朝院子敞开,那里摆着精致的大柜,作为房子的间壁。他们在里头放有木头或泥土制的神像或偶像,这些神像的形态多少有些怪。”[3]
    
    有趣的是,根据克鲁士的说法,虽然广州城并不雄伟,但它的郊区倒似颇为发达,同城市几无区别:
    
    “郊区很大,人户众多,乃致有的葡人认为它的幅员可跟里斯本的相比,但我和另一些人觉得它要小些,尽管它比城内要大,房屋要多。它人烟稠密,人多到简直难以进入河岸上的城门。进出的人群通常都吆喝吵嚷着叫让道给挑东西的人。”
    
    “郊区一排排的房屋跟城内的相似,街道也和城内一祥修得好并且是直的,大部分铺设整齐,有的很宽大,也有牌楼,但不多。城内城外有的街道都同样在沿房的一侧或另一侧植树遮荫。郊区的街道在尽头处都有门,派有专人看守,他的职责是每晚锁门,玩忽职守要严惩,每条街都有一名警察和一所牢房。警察的责任要么是交出晚上在街上为非作歹的坏人,要么是替他作赔偿。因此每晚街上都有守卫;相邻的人则划分为区,每晚组成六个区,也就是值夜。为表示他们的警觉,条条街上响一面鼓,通宵点亮一个灯笼。” [4]
    
    从这个对郊区的叙述来看,无论人口稠密程度还是管理方式,其实就是市区,只不过放在城墙外面而已。不过他这里提到的“郊区的街道在尽头处都有门”有些令人费解,也许是把城区误写成郊区了。
    
    无论如何嘉靖时期的广州,尽管城市建筑还不算雄伟富丽,但人口已经高度密集则是毫无疑问的了。
    
    这点也能从叶权(1522-1578)的《游岭南记》得到佐证,按他的说法,广州人家无论大小都从事商业活动,而且价格公道:“若吴中非倍利不鬻者,广城人得一二分利息成市矣,以故商贾骤集。兼有夷市,货物堆积,行人肩相击,虽小巷亦喧阗,固不减吴阊门、杭清河坊一带也”[5]
    
    阊门是苏州最繁华的地带,清河坊是杭州最繁华的地带,把广州与这两个地方相比,则其商业繁荣,人口众多可想而知。
    
    所谓“兼有夷市,货物堆积”是指广州的海外贸易,到了万历崇祯时期就更趋于发达了,成为当时中国对外贸易的中心城市,这点曾德昭的《大中国志》里有详细描绘:
    
    “葡萄牙人每年两次带着货物来到那座也叫广东(Cantone)的城市(尽管它原名是广州府)。……它方圆足有15英里,客商云集,因此它的人口比许多其他城市多。中国大部分最好的商品都由此处运往各地,因为它是中国最开放和自由的交易地点。且不说6个邻国的土著和异邦人运走的各种货物,仅葡萄牙人运往印度、日本和马尼拉的货物,每年约有5300箱各类丝绸,每箱装100匹真丝,如天鹅绒花缎(Velvet damask)和缎子、轻料如半花缎(halfe-damasks )、彩色单层线缎,还有250块金子,及每块重12盎司的2200块金锭;有7皮切(Pichi)麝香,重量超过35亚洛瓦(Arrova) ,每亚洛瓦重25磅,每6盎司合1磅。此外有小珍珠、糖、瓷盘、中国木、大黄,以及各种奇特的镀金器皿,还有其他不太重要的东西,即使长篇开列也不能尽举其名。”[6]
    
    到了清初,一些人回忆中的没有被满清蹂躏过的明代广州,不仅是人口众多,其雄伟富丽足以和17世纪上半叶的世界第一城南京相提并论了。
    
    梁佩兰(1629-1705)在康熙三十年写的《金花庙前新筑地基碑记》中说:
    
    “五岭以南,广州为一都会。三江汇其前,巨海环其外。山川清淑,气象开豁,天下省会,语雄壮者,金陵而外,无所复让。
    
    “仆生长于斯,成童时犹及见吾郡声名文物之盛。绅士士大夫尚风节而谈道义,三公六卿、大儒名将,师师济济,出则桢干王家,处则仪型乡国。虽时际衰晚,而其人犹有先正遗风。至于郊园远近,园林梵宇,绮绣相错。时节嬉游,珠江桃坞。白云越秀之间,笙歌珠翠,毂击肩摩。极盛而衰,固其理也,四十年来,尚可仿佛承平之旧者,珠江南北独金华古庙存焉耳”[7]
    
    写文章的时候,是康熙三十年,所谓四十年来,自然指从顺治到康熙的这满清统治的四十多年的时间。梁佩兰虽然身为清廷爪牙,但也不得不承认,他小时候看见的明朝广州的繁华景象“笙歌珠翠,毂击肩摩”。而到了所谓康熙“盛世”(实为康熙衰世),广州的繁华被扫荡一空,居然只剩下一座古庙残留半点明代旧日繁华之遗迹。
    
    明朝遗民屈大均(1630-1696)的记录也可一观:
    
    “广州有花渡头,在五羊门南岸。广州花贩,每日分载素馨至城,从此上舟,故名花渡头。花谓素馨也。花田亦止以素馨名也。盛平时,花多而价贱,十钱可得素馨升许,家有十余口簪戴皆足。今也人尽髡而彡,花无所著,亦渐以稀少矣。诸花户皆贫,芜其花田而弗种,即种亦不蕃滋,盖时为之也。”[8]
    
    所谓盛平时,就是指明代崇祯时期,,那时候广州人不分男女,人人戴花。这也是生活富足之余,人民求美之心自然兴起。而到了满清时期,人都剃头“尽髡而彡”,人民如猪狗一般生活着,花当然也卖不出去了,花田只能荒芜。
    
    另外这一则记录就更能说明问题了:
    
    “广州濠水,自东西水关而入,逶迤城南,迳归德门外。背城旧有平康十里,南临濠水,朱楼画榭,连属不断,皆优伶小唱所居,女旦美者,鳞次而家,其地名西角楼。隔岸有百货之肆,五都之市,天下商贾聚焉。屋后多有飞桥跨水,可达曲中,晏客者皆以此为奢丽地。有为《濠畔行》者曰:“花舫朝昏争一门,朝争花出暮花入。背城何处不朱楼,渡水几家无画楫。五月水嬉乘早潮,龙舟凤舸飞相及。素馨银串手中灯,孔雀金铺头上笠。风吹一任翠裙开,雨至不愁油壁湿。”是地中濠畔街,当盛平时,香珠犀象如山,花鸟如海。番夷辐辏,日费数千万金。饮食之盛,歌舞之多,过于秦淮数倍。今皆不可问矣。噫嘻!”[9]
    
    所谓壕水就是广州的护城河,因为广州城北面是山,所以只环绕东西南三个方向。所谓“背城旧有平康十里,南临濠水”,则应该是在城墙外和护城河之间的地方,形成一个繁华的娱乐场所。而“隔岸有百货之肆,五都之市,天下商贾聚焉”,则是护城河外的一大片地方都形成了极为繁华的商业中心。但这个壕水可能是旧城的护城河,则这一带应该是旧城之外,新城之内的地区了。
    
    万历晚期到崇祯时期的广州城之辉煌富丽,必然远远超过了嘉靖时期欧洲人看到的情形了。光从屈大均描绘的“香珠犀象如山,花鸟如海。番夷辐辏,日费数千万金。饮食之盛,歌舞之多,过于秦淮数倍”,可以想见,其富丽壮观,甚至有凌驾于同时期南京秦淮之上的态势。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17

只是到了满清统治下的康熙衰世里,这一切都化为了乌有,所以屈大均才慨叹“今皆不可问矣。噫嘻!”。
    
    以上可以给我们明代广州人口繁盛程度一个大概印象,那具体的城市人口数量究竟有多少呢?
    
    从上面引用的史料也可以看出,从嘉靖时期,广州城市人口已经溢出了城外,到了崇祯时期,似乎最繁华富丽,人口最密集的商业区、娱乐区都已经是在新城内了,则人口密度当已接近饱和。
    
    作为一个参考,我们依旧可以看一下城墙内的人口数量可能达到多少,再对城墙外做一个估计,则对广州城明末居民数量,也可以有一个大体的概念。
    
    明代一共修建了两次广州城墙,第一次是在洪武十三年修建,被称为“旧城”,第二次是在嘉靖四十二年修建,被称为新城。
    
    这两次的修建,在《广州城坊志》一书中都有记录。
    
    第一次的情况是“广州府城后依粤秀,前临珠江。旧有三城,明洪武十三年,永嘉侯朱亮祖以旧城低隘,请连三城为一,辟东北山麓以广之,即今内城是也,谓之旧城。周二十一里三十二步,高二丈八尺,上广二丈。(阮元《广州通志》)”[10]
    
    一里相当于530米,则旧城的城墙周长为11.13公里,另外《广州城坊志》引用《南海县志》里的记载,用丈为单位的城墙周长是“城周三千七百九十六丈”[11],按照一丈等于3.3米来计算,则周长为12.53公里、
    
    古代计量单位换算不一,难以准确,所以也只能取其大概了,折中一下,就算旧城的周长是12公里吧。
    
    第二次修造新城的情况是:“外城创筑于明嘉靖四十二年,总督吴桂芳[12]自西南角楼以及五羊驿环绕东南角楼,以固防御,长一千一百二十四丈,高二丈八,周三千七百八十六丈,为门八”[13]
    
    这段话有些令人费解,如果说新城的周长是3786丈,那这个长一千一百二十四丈又代表什么呢?
    
    光看文字描述,是无论如何不能有清晰的概念。
    
    所以只能设法去查图,在《广州历史地图精粹》一书里就有广州城墙的图形,其中的《广州府舆图》,旧城新城的外形还是比较清楚的。[14]
    
    广州旧城的形状就象一个太阳穴凹陷,腮帮子肥大圆润向两边突起的一个人脸,东西两边的瓮城就如同两个耳朵一样。也可以说是一个梨的形状,只不过顶部比起梨带柄那段略微平坦饱满一些。
    
    而新城就如西方人用餐时在脖子上挂的一块餐巾状的东西,挂在旧城下面。新城只有三条边,顶上的一条边是旧城南面的城墙。
    
    《广州城坊志》中说的“周三千七百八十六丈”似乎应该理解为是新城三条边的长度再加上北边旧城被圈进去的长度,如若仅仅是三条边就三千丈多,那新城就比旧城大得多了,从图上看是不太可能的。
    
    至于“长一千一百二十四丈”则应当是南面城墙的长度,假设新城北边旧城墙是一千丈,则东西两侧城墙,应该是各长831丈。
    
    也即上下两边长都在3.3公里左右,而左右两边在2.8公里左右
    
    由于形状并不能精确给定,以上数值也仅仅是近似估计,新城的面积也只能用最粗略的方法来估计,大概在9平方公里以上。
    
    那旧城的面积呢?也只能近似看成是一个正方形来算,算作是9平方公里好了(其实从图上看,旧城应该新城大一点,但由于条件限制,只能如此估算了。)
    
    则整个广州城墙内的面积应当在18平方公里左右,比苏州城墙区域还大4平方公里。那这个估算是否准确呢?
    
    前面引用曾德昭对广州的描述里提到“它方圆足有15英里”,如果把这里的方圆15英里理解成是半径15英里的一个区域,那就太大了,面积达到近两千平方公里,超出想象,显然是不可能的。合理的解释是当为翻译错误,或许指面积为15平方英里,就这面积也远远超过了18平方公里了。
    
    因此明代晚期广州新旧城合计的面积在18平方公里以上,可以说是一个相对保守的估计。
    
    如果广州城墙内的人口密度和上海相同的话,那仅仅城墙内的人口就可以达到218万之多。我们前面说过上海城内即便全部都是一层楼的平房,其人口密度也完全是可以接受的,人均居住面积也比78年城市人均4平米高出百分之五十。
    
    所以即便到了万历崇祯,广州繁华鼎盛时期,城内依旧全都是平房的话,人口达到两百万也是完全可能的。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53

但为了保守起见,我们还是假设广州的人口密度仅仅是上海城内的百分之六十,那人口也有130.8万之多。再考虑广州城市人口还应该有部分溢出到新城之外,则整个广州城人口当在180万以上了。完全可以和北京之类特大型城市相提并论了。
    
    作为国际贸易的中心城市,明代后期的广州富丽程度,人口繁盛程度能与其他文化中心政治中心娱乐中心城市如南京、苏州、杭州、北京等相提并论,成为五个特大型超级城市之一,是一点都不奇怪。
    
    
    
    --------------------------------------------------------------------------------
    
    [1]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65页
    
    [2] 同上第70页
    
    [3] 同上第69页
    
    [4] 同上,第70页
    
    [5] 关振东《羊城风华录,历代中外名人笔下的广州》,花城出版社,2006年出版,第46页
    
    [6] 曾德昭《大中国志》第10-11页
    
    [7] 《羊城风华录》第56页
    
    [8] 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二十七,素馨
    
    [9] 屈大均《广东新语》卷十七,濠畔朱楼
    
    [10]黄佛颐, 仇江, 郑力民, 迟以武《广州城坊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出版,第35到36页
    
    [11] 同上,第36页
    
    [12] 顺便说一下,这个吴桂芳似乎有修城癖好,嘉靖年间,扬州新城也是他牵头主持修的。查明世宗实录,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有扬州知府吴桂芳的记录,嘉靖四十三年有提督两广吴桂芳的记录,但嘉靖四十二年其职务还是抚治郧阳都御史吴桂芳,则此处“创筑于明嘉靖四十二年”或是指前任官员开始修筑,到吴桂芳手里修完,
    
    [13] 同上,第438页
    
    [14]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广州市档案馆(局)《广州历史地图精粹》,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3年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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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31:24
  三、明代百万人口左右的大型城市
    
    
    属于这一级别的城市,人口在五十万到一百五十万之间。一般是地区级别的商业中心城市或政治中心城市。
    
    由于精力限制,这里仅选取扬州、临清、南昌、赣州等城市说一下
    
    
    
    1、扬州
    
    
    从满清修的乾隆《江都县志》和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可以知道明朝的时候修过两次扬州城。
    
    第一次是在明初,在原宋代扬州城的西南一隅筑城,“周九里,计一千七百五十七丈”。后来到了嘉靖三十五年,因为人口繁盛,旧城已经远远不能容纳,大量人口都密集居住在城外的运河边上,为了抵御倭寇,吴桂芳等人决定修筑新城。其规模是“周十里,计一千五百四十一丈九尺”[1]。这新城其实只有三面,其西面从图上看和原来的旧城相接。
    
    至于城的大小规模,在《扬州城——1987~1998年考古发掘报告》一书中有专门一节是介绍明代扬州城。其中提到明代旧城和新城的大小规模如下:
    
    “我们从1920年实测的《扬州城市图》上看旧城为长方形,其东北城角稍向内抹,南北长约 2000米,东西宽约1000米”[2]
    
    “明新城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长约见2000余米,东西宽约1500余米”[3]。
    
    以此来计算,明代旧城的面积是2平方公里,新城的面积为3平方公里,整个明代扬州城的面积为5平方公里左右。
    
    此外据江都县志记载,在崇祯十一年的时候,“盐法太监杨显明,累土为外城,工未及成”[4]
    
    从上面这些信息来看,旧城在嘉靖时期,人口早已远远超出饱和,所以大量人口居住聚集在城外的河岸边上。地方志里附有明人何城写的《扬州府新筑外城记》,里面就提到因为城外河岸聚集大量商人居民,官员还不得不苦口婆心说服这些人搬迁,为新修城墙让路。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54

而到了崇祯时期,显然连旧城新城在内的整个扬州城的居民数量又一次远远超出了饱和范围,大量市民在城外居住。所以崇祯十一年的时候,盐法太监杨显明才要累土修筑新的外城,但可能是资金不够,中途停止了。
    
    明代的扬州经济繁荣,人口最密集,发达程度远在同时期的上海之上,这一点应该是毫无疑问的。冯梦龙在《醒世琩央n第六卷里说:
    
    “那扬州隋时谓之江都,是江淮要冲,南北襟喉之地。往来樯橹如麻,岸上居民稠密,做买做卖的,挨挤不开,真好个繁华去处。”
    
    虽然他讲的故事是唐代的,但描绘的具体景象只能是明代当时的景象。这和《金瓶梅》说的是宋代背景,但实则描写的是明代社会是一个道理。
    
    因为同属纯粹的工商业城市,同属人口饱和的城市,扬州的人口密度应该至少和当时的上海在同一个水平线上。
    
    张岱的《陶庵梦忆》有一条记录:“广陵二十四桥风月,邗沟尚存其意。渡钞关,横亘半里许,为巷者九条。巷故九,凡周旋折旋于巷之左右前后者,什百之。巷口狭而肠曲,寸寸节节,有精房密户,名妓、歪妓杂处之。名妓匿不见人,非向导莫得入。”[5]
    
    钞关在扬州城墙外,关于扬州的邗沟《天下郡国利病书》里有一些记述,在宋元丰二年的时候,“邗沟入江,一由扬子桥南,入伊委河至瓜州,一由扬子江西,过石人头,至仪真,其扬子桥之北,则经府城南门,东过钞关,复北至湾头,以达邵伯诸湖”[6]。显然在扬州城外无疑。
    
    则此处描写当为城外街巷“巷口狭而肠曲,寸寸节节,有精房密户”“凡周旋折旋于巷之左右前后者,什百之”。其房屋密度之大,已经如此,城内密度之大更可想而知。(即便这段描写是城内的,扬州城人口密度也当是明代中国最高的地区之一。
    
    明代扬州城墙包围的面积我们已经知道了是五平方公里,是当时上海面积的6.06倍,则城强内的常住居民至少也在60万人以上,最最保守的算法也在四十万以上。如果考虑大量流动人口,或者战争时期因为避难来城内的人,那达到一百万人以上是不成问题的。
    
    在网络上,一些满清粉丝写的网文,拼命否认满清扬州大屠杀罪行,其中一个核心理由是说当时扬州城根本不可能有八十万人。其中有代表性的一篇,不妨摘录一下,以便奇文共欣赏
    
    “(一)旧称宋大城原来周长2280丈,经明朝张德林改筑后为周9里,计1757丈5尺,即称为府城处。
    
    (二)市河东部为新城区,系明嘉靖乙卯筑以防倭寇者,周长约10里,计为1541丈9尺。府志提供了城的周长,城池图提供了城为四边形的,但未说明边长。
    
    在四边形中以正方形面积最大。按照正方形进行计算,其结果是:
    
    府城区面积约2144760.25平方米。新城区面积约1651255平方米。
    
    整个扬州府城的面积约为3795985.25平方米。
    
    按照城池图估算,城内的民房、官廨、寺庙、学校、厅堂楼阁、园院场桥等建筑物及河渠所占地约为60%。假如王秀楚所记被杀人数‘八十万余’是实,不把清军、扬城生存者及其他方式死亡者计在内,这‘八十万余’人的人均占有土地面积仅4.7平方米,如将建筑物所占面积减去,则人均仅占有土地不足1.9平方米。这些人在生前,要摩肩擦背,死后要象柴禾一样地码起来。人在这样环境里是不能够进行生存活动的。更何况扬州的实际形状不是正方形的,其面积平方米数必定要小于上述数字,而人口采用了‘八十万’这个最小数字。如果把城内面积数字减少而把"八十万"以外的数字加上,那么在清军入城前,扬州府内人一个挨一个也容纳不下了,这是根本不可想象的。”
    
    这篇网文可谓极尽忽悠之能事,不明真相的人,看见此人列举了地方志上数据,还一板一眼的计算面积之类,大概都会被忽悠的一愣一愣。
    
    据说此网文最初“首发于吉祥满族网,作者署名佚名”,网文又是抄袭自张德芳发表于《中华文史论丛》的《〈扬州十日记〉辨误》,而后又有朱志泊抄袭张德芳之文和网文再加上其自己无知臆断拼凑而成的《〈扬州十日记〉是伪书》一文发表于《扬州史志》。
    
    此类文章,无论其为原创,还是辗转抄袭,其水平甚低,也不必再查对其原文出处了。
    
    无论其真正作者是张德芳也好,还是朱志泊也好,在造假和骗人上,都是肆无忌惮。
    
    他这个府城面积约为3795985.25平方米,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是怎么算出来的呢?
    
    稍微看一下就知道,他是把满清地方志上旧城的周长除以四,然后再平方得到旧城面积;再把新城的周长除以四,再平方,算是新城的面积。两者相加就得到所谓扬州城的面积了。
    
    但问题是只要看过《乾隆江都县志》和《嘉庆重修扬州府志》上扬州城图的人都知道,这里所谓的新城长度1541丈9尺,其实只是三个城墙边的长度,因为其西边的城墙就是原来老城的东城墙,这也是明代扩建城墙一般通行的情况,绝无可能把四条边的城墙全部都新造。
    
    本来新城的面积是大于旧城的,这从《扬州城——1987~1998年考古发掘报告》一书提供的实测数据也能得到证实,结果被张德芳等人这么一忽悠,新城反而远小于旧城了。于是就炮制出了3795985.25平方米这种搞笑到极点的数字来。
    
    实际上,即便是这么一个被严重缩小的面积,容纳八十万人也是完全可能的,这个面积是当时上海城的4.6倍左右,人口密度就算和上海一样,常住居民也能达到46万,如果战乱时期,城外涌入难民,完全可以达到八十万以上的规模。
    
    就以这个网文作者自己计算的结果而论,他说把建筑物所占面积全部都减去,也就是所有居民包括妇女、老人、儿童全都一股脑儿同时涌到室外去。这种情况什么时候会发生呢?就是元宵之类重大节日,都不太可能发生。因为总有相当多人呆在家里,或者在其他建筑物内部。
    
    但这里我们假设这种离奇情况会发生好了,据此作者说是“人均仅占有土地不足1.9平方米”。
    
    那么问题来了,1.9平方米是个什么概念?
    
    如果一个人站着,双脚占地面积,算平均脚长25厘米,双脚站立在地上的宽度30厘米,占地面积只有0.075平方米,1.9平方米的空间还足够容纳25个人站立。人均1.9平方米连一般程度的拥挤都谈不上。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54

如果一个人躺下来呢,算所有人的平均身高是1.6米(包括所有妇女儿童老人在内,这个平均身高已经是高得不像话了),身体最宽处的宽度是50厘米(同样把妇女儿童老人平均在这内,这个宽度已经是宽得不像话了),占地面积是0.8平方米。人均1.9平米还足够容纳两人舒展的躺在地上绰绰有余。
    
    根本达不到所谓的“在生前,要摩肩擦背,死后要象柴禾一样地码起来。”的地步,也就是这些替满清屠夫遮羞的粉丝,连他自己提供的数字是个什么概念都没有弄清楚,闹出这种小学生数学常识都不具备的笑话来!所谓“人在这样环境里是不能够进行生存活动的”云云,纯属妄断。
    
    其实在明代的城市,根据传教士们的描绘,根本用不着所有居民全部涌到户外来,拥挤程度倒是已经达到了摩肩擦背的地步。
    
    不仅城市里人多拥挤到难以通行,甚至大道上,乡村里都会出现人多拥挤的现象。
    
    如前面引用过的曾德昭《大中国志》里记载“中国人是如此之多,我在那里生活了22年,离开时和刚到时一样,拥挤的人群令人惊叹。情况确是这样,绝非夸张,不仅城镇及公共场所(有的地方,如不用力推攘就不能通行),甚至大道上,也汇集了大群的人,很像欧洲通常过大节或.群众集会。”[7]
    
    盖略特·伯来拉的《中国报道》经过江西赣州城外一座桥的时候说,“这座桥是离城到其他河岸的主要通道,人多到如四周筑墙,简直可以和一个城相比。”[8]
    
    此类记录多得数不胜数,我也就不必一一摘录了。满清粉丝的诡辩在铁的事实面前只能无所遁形。
    
    2、临清城
    临清在明初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县城,到了明代由于工商业的高度发展,再加上地处运河通往北京的咽喉要道,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极为繁荣,人口高度密集的大都市。
    
    正统十四年修建的砖城,周长只有九里。但很快就不能满足城市人口迅速增长的需要,到了正德六年就开始在砖城之外扩建土城,到了嘉靖二十一年进一步扩建,新城墙全部用土建成,和旧的砖城合计一共周长有三十里之多。
    
    关于临清的城墙情况和人口数量在《明清史料》甲编第10本中的《总监各路太监高起潜题本》中有提到。
    
    这份题本开头是“总监各路援兵太监高起潜谨题:为再报奴贼四面逼临并陈分布防御,仰恳圣鉴事”。
    
    其背景是崇祯十二年正月,满清军队在山东蹂躏,进逼临清。高起潜在这份奏疏中有一段话说到:
    
    “总计临城周匝逾三十里,土垣既低,又无深池。中贯三河口,沙阜环绕城外,皆犯守法之忌。而一城之中,无论南北货财,即绅士商民近百万口。”[9]
    
    也就是临清城内光是绅士商民就有将近一百万人,那这个数字是否真实呢?
    
    曹树基的看法是这个数字是夸大了。他在一段话里断章取义的引用了高起潜奏疏,然后断然否认了这个数字,这段话如下:
    
    “来往临清者,除了每年数量多达20多万人的漕丁外,还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各色商人。以至于当时人称,万历年间,临清人口多达‘近百万口’②。这一说法有夸大之嫌,所指也并不是临清城的常住人口。”[10]
    
    这段话引号里的‘近百万口’,他给出的注释里就是引自《明清史料》甲编中的高起潜题本。但很明显,他其实根本没有查阅过《明清史料》的档案原文,相反是连引文带注释,全都抄袭自韩大成的《明代城市研究》。明明是转引,还不注明,结果是连抄都没有抄明白,所以连高起潜是什么时候的人都没弄清楚。
    
    看见韩大成正文里引用高起潜题本是紧接在万历时候人口多少后面,就认为高起潜是万历年间的人,而实际上高起潜明明白白是说的崇祯十二年当时城内就有“近百万口”。
    
    至于曹树基所谓的“所指也并不是临清城的常住人口”更是在搞笑!他大概看见韩大成的书里,前面一句话说“到万历时,这里的城乡人口已增至三万多户”,后面又引高启潜的题本说“绅士商民近百万口”,就误以为前面三万户是指所谓常住人口,后面近百万自然就不是常住了。
    
    而实际上,韩大成那句万历三万多户的话,有个注释③,其数字的出处是康熙《临清州志》,这个《州志》自然又是照抄明代黄册或赋役全书之类的官方册藉,而前面早论证过,曹树基自己也反复强调过,明代晚期的官方册藉的户口数字都是连年照抄甚至胡编乱造的结果。是根本不能拿来当作根据的,更不是什么常住人口。
    
    只有崇祯十二年初高起潜题本里说的“绅士商民近百万口”才是对当时临清城内实际情况的反映。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54

而且这“近百万口”就是临清城内的常住居民,明代的商人分为行商和坐商。所谓行商是流动到各地去推销贩卖商品的商人,而坐商则是在当地本身就有固定店铺,固定住宅的商人。高起潜的原话是“无论南北货财,即绅士商民近百万口”,这一句话构成一承接关系,整句话的意思其实是即便不考虑南方北方贩卖或运送货财的流动人口,光是临清本地的绅士商民就已经近百万了。
    
    那曹树基既然否认了临清有百万人口,那他自己推断应该有多少?接下来他又展示了近于荒唐的推算方式。为了不歪曲其原意,更为了和大家奇文共欣赏,我不妨尽量完整的引用他的原文如下:
    
    “笔者设想将临清与苏州作一比较;这两个城市在明代后期都是重要的工商业城市,临清城墙大约为苏州城墙的三分之二,是否也意味着,临清居民大约是苏州人口的三分之二呢?唯有不同的是,明代后期苏州城外还有大量的工商人口居住,而临清市民大都居住于城内。尽管有街市延伸至土城以北,但其砖城内却民居较少,比较空旷。如此,我们将明代后期的临清城市与明代初年的苏州城市作一比较可能是合适的:如下文所述,洪武年间,苏州城市大约居住有30万居民,嘉靖年间筑新城时,临清城市人口可能达到15万。万历年间,临清城市人口可能达到20万。它是仅次于北京的中国北方第二大都市。”
    
    首先还是那种搞笑的用城墙周长比来推算人口,前面说了就算真要利用城墙长度来推算,假设城墙形状一样,人口密度一样,那也应该是周长比的平方才对,也就是苏州人口的九分之四。
    
    而更可笑的是,前面还在说明代后期两者都是重要的工商业城市,那要比也是同一时期来比。苏州人口已经被他压低到了50万,就算真这样来比,临清的人口也是被极度压低了。可就是这样,他还不满足,还非要更搞笑的把明代晚期的临清去和明代初期的苏州来比。
    
    总而言之,短短一段话,充满了莫名其妙的推理和混乱不堪的逻辑。对他来说,只要能尽可能压低明代城市的人口,再荒唐也在所不惜了。
    
    还是让我们来推算一样临清城的人口数量吧,临清周长三十里,一里相当于530米[11]。也就是周长为15.9公里,就算16公里好了。按照长方形来考虑,一边长3公里,另一边长5公里,则面积有15平方公里。是上海0.825平方公里的约18.2倍,考虑到临清作为北方城市,生态环境应该没有上海那么宽舒,临清又是富商云集之地,城内住房应该远比上海宽大得多,就按照人口密度的百分之五十来计算,则当时临清城内至少有91万左右的常住人口。
    
    那这个估计是否夸大呢?
    
    在《利玛窦札记》的第四卷第四章里,利玛窦对临清有这样的评价:
    
    “临清是一个大城市,很少有别的城市在商业上超过它。不仅本省的货物,而且还有大量来自全国的货物,都在这里买卖,因而经常有大量旅客经过这里。”[12]
    
    可见临清是当时中国最大的商业城市之一,达到91万以上的常住人口是丝毫也不奇怪的,所以高起潜在题本里才说“绅士商民近百万口”。
    
    如果再加上大量流动人口,则临清当时的人口完全可能在一百万以上。
    
    3、南昌
    接下来再说江西省的省会城市南昌,曹树基给出南昌城的人口数量则是一个更大的笑话。
    
    他说南昌城只有四万人:“南昌城的民籍人口约为3.6万,加上1卫军人及其家属,常住人口约为4.1万。作为一个省会城市,人口属于中等规模。”[13]
    
    已经不能评价曹树基的这种研究是处于一种什么状态了,为了让大家对曹树基给出的数字究竟荒谬到什么程度有一个基本概念。
    
    我们不妨把万历初年,一些欧洲人经过的福建地方上的人口数字拿出来对比一下。
    
    在拉达的《出使福建记》说福建的同安镇就有一万户以上的人家:
    
    “这个同安镇大约一万或一万二千户人家,白方石筑成的城墙。他们说此镇连同附近的村子约十五万人,显然这并不夸大。以我们看到的去判断,我们觉得它是我们途经各地中供应最好的,人很多”[14]
    
    也即一个同安镇就有五万到六万人之多,这是福建的一个县城的城内人数。那么福建的一个府城有多少人呢?《出使福建记》里提供了泉州城的数字:
    
    “(我们所在的)泉州城有五万多人户,不包括那些住在城郊的,城郊多而大。城市四周有石头筑的高墙围绕,还有一座十分出名的桥,六百多步长”[15]
    
    也即泉州城内有二十五万人,那么福建的省会福州又有多少人呢?继续看拉达提供的数字:
    
    “我们把信函里提到的礼品送上后,离开了福州城,在那里停留了三十五天。此城是我们在中国看到的最大的城,据我们所知,有十五万户,而且是福建省的省会。”[16]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55

同样按照每户五口人计算,也就是福州城有七十五万人之多。
    
    曹树基说江西的省会南昌城只有四万人,“作为一个省会城市,人口属于中等规模”。他实在太客气了,四万人大概只能算是明代县城人口的中等规模,比起福建同安镇都少了近两万,居然还省会城市的中等规模?其颟顸程度实在不能用言语来评价了。
    
    或许有人会说了,也许是因为江西相比福建人口更为稀少,所以省会城市人口也就少了!
    
    可惜的是事实截然相反,江西在明代的中国恰恰是以出生率最高,人口最为密集,人数最为众多的一个省而闻名的。
    
    曾德昭的《大中国志》里有一段话就是说江西省的:
    
    “ 现在回到(我们谈的)江西省,它盛产大米和鱼,而且人口出生率很高,因此中国人称他们为老鼠(laochu),意思是鼠。同样,我们在葡萄牙有一个类似的例子:在杜罗(Duero)和密诺(Migno)两河之间,与加里西亚(Gallitia)交界处,人口甚多,因此也叫这个名字,尽管有学识的人把它溯源于当地一个旧区Rates。
    
    “该省的人遍布全国,像蜂群一样,拥到各地从事各种行业,但他们大多生活贫困,很穷,吝啬,一毛不拔,被其余的省当作笑柄。”[17]
    
    看见没有,江西省在明代中国,出生率高,人口多到了本省高度饱和,无法容纳,不得不流动到全国各地去的地步,也就是一个劳动力过剩的劳务输出大省。因为人口多,甚至招来其他省份的人的歧视和嘲笑。
    
    看来地域歧视这种恶俗陋习,自古就有。就象现在一些富裕省市的人喜欢嘲笑河南人一样,明代的人则嘲笑江西人是老鼠。虽然这种风气极端可鄙,令人厌恶,但也至少说明江西的人口数量,当时多到了什么程度。
    
    尼·斯·米列斯库《中国漫记》写的也是明朝时期中国的情况(虽然他是清初来的),他对江西的描述显然主要是从曾德昭的记载那里抄来的,但应该也参考了其他明代传教士的描绘,所以显得更为详细,不妨也摘录如下:
    
     “江西以人口众多和物产丰富著称,到处都有河流、湖泊和山泉,灌渠密布。全省高山环抱,防御工事天成。山里有金、银、锌、铅和铁。全省人口如此众多,以至本省无法容纳,所以江西人的绰号是‘老鼠’,因这里的妇女生孩子,一次可生好几个,像老鼠一样。因此,江西人流落全国各地,四处打短工。”[18]
    
    和江西相比,福建倒是人口相对少的一个省份(尽管实际上也已经很多了),曾德昭对福建的评价是:
    
    “广东省的旁边叫做福建省,是第四个省,或者叫另一名字漳州(Chincheo)。纬度26度。它大部分是山地,因此不宜居住。”[19]
    
    所谓不宜居住的福建,人口已经稠密到了让明代来华的欧洲人惊掉下巴的地步:
    
    “我们万分惊异地看到沿河两岸有许多城镇,彼此相距那样近,简直可说那是一座城,而不是许多镇,不仅这里,我们还发现赴福州的整个路上(约六十里格)人烟都是那么稠密。他们说中国其他地方情况也一样。”(《拉达:出使福建记》)[20]
    
    “我们途经的那些城镇,当地的居民开耕土地地达到连巉岩、石山都播种的程度,尽管看来在那儿得不到什么收成,所以我认为这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21]
    
    人口更为密集饱和的江西就更不必多说了,对这样一个人口众多而闻名的省份,其省会城市南昌的人口不会小于一百万,这才是所谓中等规模的省会。
    
    尼·斯·米列斯库里也有对明代南昌的描述:
    
    “本省第一大城市为南昌府(Nanhang),也是本省省会。它虽算不上中国的名城和大城,却也不小,占地不少于十俄里。它以学者人数众多而著称,比其他任何城市都多,因为曾有两个皇帝居住于此(应该是明代藩王之误)。这里还有一座耶稣会教堂,博格达人(指的是满清)占领这个府城时把它烧成一片焦土,只剩残垣断瓦。”
    
    “府城属下七个小城镇。这里的人口如此稠密,土地的利用是如此充分,以至放牧牲畜的牧场也没有留出。养的猪如此之多,以至城里和郊区,行人无法插足。不过,他们并不把猪粪倒掉,而是仔细收集起来作肥料。”[22]
    
    虽然并没有直接提供人口数字,但属下小城镇,人口都如此稠密,作为省城的南昌就更不必说了。
    
    关于南昌城的大小,《利玛窦中国札记》里说“它的幅员大致和广州一样大,不过商业贸易远不如广州”[23]
    
    而米列斯库里说的占地不小于十俄里,不太可能是说直径为十俄里(否则实在太大),可能说面积十平方俄里左右,一俄里和一公里相差不远,则也是相当大了,
    
    但这些陈述似乎和《万历新修南昌府志》里的记载存在严重矛盾,府志里说周长是两千七十丈,相当于7公里不到,而且形状是一个西南角向上凹的方形。估算面积的话,远远小于广州,大概只有广州的六分之一面积。
    
    但利玛窦是亲自到过南昌,并且在那里驻扎了很长的时间,其亲眼目睹,可靠性是有保证的。
    
    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利玛窦和米列斯库所指的南昌幅员,其实包括溢出城墙外的城市居民实际居住的范围了。
    
    从地方志里,也可以找到当时南昌城已经无法容纳城内的商业活动的需要的证据。
    
    “月城内,旧势豪造列铺店,万历初巡抚刘斯洁尽行撤去,刻榜以禁之”
    
    “惠民门外以近河无壕,城外墙角下,亦为势豪起造铺店,刘巡抚惧寇至不便防守,亦尽拆毁。刻木榜永禁”[24]
    
    虽然近城墙的店铺被拆毁禁止,但护城河外的地区势必会密集大量居民和商店。
    
    考虑到明代城市居民溢出城外已经是普遍现象了,再结合以上包括利玛窦中国札记在内的多方证词,因此南昌城的人口数量显然也是不能按照地方志记载的城墙面积来估算了。
    
    但即便仅仅是城墙包围内的面积,其也足以容纳人口三十万以上了,再加上城外人口,作为一个明代人口众多闻名的江西省的省会城市,达到百万是完全不成问题的。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55

4、赣州
    关于江西赣州的人口数量,曹树基在两个地方进行过论述,一处是明代卷的城市部分,另一处是清代卷清军对赣州屠城的部分。都摘录一下:
    
    “赣州城是赣南地区的政治和经济中心。明代初年,除了赣州府城中1, 7万民籍人口外,还有为数不少的军籍人口。明代赣州城的人口不可能有大的增长,这是因为地处梅岭关下的南安府城大庾城形成赣南西部地区一个新的经济中心。”[25]
    
    因为有大庾经济发展,人口增多的记录,他就断定赣州城人口不会有大的增长,这逻辑真是够有趣的!本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口的繁衍,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明代各地城市同时出现人口大量增长是必然的趋势,怎么能因为一地有了发展,就断言邻近地区的城市就没有发展?这就如同说明代上海经济繁荣了,城内人口达到十万了,所以苏州就停留在明朝初期的水平上一样可笑!
    
    况且照他这个说法,他应该给出一段来专门介绍大庾才对,可惜的是又没有。
    
    再来看后面涉及清军屠城时,提到的赣州城人数:
    
    “清军占领南康、上犹等县后,包围赣州城,赣州守城军队大约6000人,止一日,城破。易学实记赣州屠城事日:‘十月初四夜,清兵袭陷赣城,赣士民巷战,清兵屠之。’萧一山描述清兵人城后的屠城情况,‘屠戮数十万,士女被俘者数万。焚室庐殆尽’。然依本书第四卷的论述,赣州城中的常住居民仅数万人,城外避难迁入的人口似乎不可能达到‘数十万’人。康熙《赣州府志》卷34称:‘赣当明季户籍十万八千,丙戌十月城破,存者三千户。’如果以为此处所指‘赣’为赣州城的话,就意味着赣州城市人口可能多达50余万,这绝无可能。因此,此处‘赣’应指赣州府,而所谓‘户籍’,指的也只是在册居民而已,并非实际人口。”[26]
    
    他所谓的“赣州城市人口可能多达50余万,这绝无可能”,是否真的绝无可能呢?
    
    赣州城的面积是4平方公里,是上海城的4.85倍,如若人口密度和上海一样,也就有48万人多,只要稍微增加一点,达到五十万人以上是完全可能的。
    
    而那个康熙《赣州府志》中所说的户籍十万八千,明显是对照“城破后存者三千户而说”,指的只能是赣州城内十万八千户,而不可能是指整个赣州府。否则这句话就变得毫无意义,这只要稍微有点语文常识就一目了然。
    
    若按照曹树基所说,那显然就根本不存在屠城这回事了,他给赣州原本定的民籍人口数量就是一万多人,现在城破后还有三千户也即一万五千人,看来清军真是仁义之师,基本上没死什么人。但另一方面他却又承认清军确实屠城了,不但屠城,连赣州府的乡村地区都被屠戮得十不存一。
    
    曹树基似乎在写这些东西的时候,连基本的脑筋都是不动一下的。
    
    其实一些明代欧洲人倒是记载过赣州的情况。
    
    “我们到达赣州城,河大到像是海,但我们很少走水路,因此只须小船。有天大约九点钟,船开始靠近河岸划行,正午抵达一座用许多船塔成的桥,有两根大链子连接起来。”
    
    “接着桥开了几处地方,大小六百艘船开始通过,往上航的是一处,往下的是另一处。当所有般都这样通过桥后,桥再关闭。”
    
    “开桥的通道很接近河岸,所有商货都从那里通过。使用了一种铁的器具去随意停船,不再前行。桥前有112艘船,当我们等到傍晚开桥之时,我们被大群前来看我们的人可恶地推挤,人那样多,我们被迫离开河岸以待开桥之时,尽管四周拥塞着满载人的船只。我们到达的其他城镇和地方,也受到人们的骚扰,不得不退后,但这里因人多,我们受扰尤甚。这座桥是离城到其他河岸的主要通道,人多到如四周筑墙,简直可以和一个城相比。”[27]
    
    从这些描述可以看出,明代的赣州是经济极为繁荣,商船货运极为繁忙的一个地方,城外的人口已经密集到如此地步,城内情况可想而知。这样一个地区,府城人口达到五十万以上,是再正常不过了。
    
    另外《中国漫记》里也提到过赣州的情况
    
    “本省(江西省)第十二大城市名赣州府(Kanhe}r),其商务之繁荣和税收之丰厚完全不下于省府,而人口之众已超过省府”[28]
    
    前面已经强调过了,虽然该书作者写书的时候,已经在明亡后了,但他记载的却基本上是明代中国的情况,所依据的也都是明代时期传教士的记载。所以这里仍旧是在说明代江西赣州的情况(清朝时期,赣州整个地区已经被杀的人口十不存一了,这也可以看我们后面清初屠杀时候江西的情况介绍)。
    
    说人口之众已超过省府,可能是指人口密度或者整个府的范围之内,而不是指城市本身的人口。但无论如何这样一个作为地区政治经济中心的府城,其人口数量当在五十万以上。
    
    5、其他(济南、福州、开封、武昌等)
    济南城,前面引用明清内阁大库残留档案里的文件,就已经提到,仅仅满清屠城就屠杀了济南百万人。可见当时济南人数,至少在一百万人以上。
    
    济南作为山东的省会城市,是山东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经济本身也繁荣发达、临清城市人口已经在九十万多了,则济南达到百万也在情理之中。
    
    需要说明的是,明代济南的城市人口也同样大量溢出到城外。
    
    《中国城市历史地理》中说“明洪武四年(1371年),包砌砖石,城周十二里四十八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济南城区向四郊扩展。”
    
    “明代济南成为省会后,由于官署衙门大量迁人济南,特别是明德藩王宫的修建,使城内空间拥挤不堪,一些住户、商人、官僚,甚至行政机关,只好在城郊选址建房,致使城郊迅速形成人烟稠密的居民区”[29]
    
    连行政机关都要建在城郊,这在其他人口饱和的城市也不多见的,所以明代济南人口基本上完全不能用城墙包围面积来估算。依据明代档案记录以及清初蒲松龄的民间记录,一百万应该是其人口下限。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55

福州的人口数量,曹树基说:
    
    “福州是福建省会。从城市民籍人口的数量看,不足2万,但驻军却有3卫,合计17个千户所,共有军人及其家属约5.7万人,设其中三分之一驻于城中,也几乎与城中民籍人口相等。和洪武时期所有重要的省会城市一样.卫所军人及其家属构成城市人口的主要成分”。
    
    也即他认为洪武福州人口是四万左右,明代晚期的福州呢,曹树基没有说。他的这些城市人口估算都放在了《第八章、城市人口》内,这一章的内容并非是讨论洪武时期的城市人口,而是整个明代城市口达到的水平。这从对南京、苏州等城市人口数量的讨论都可以看得很清楚,
    
    类似福州这样,他只说洪武时期人口数量多少,其后人口数量只字不提的情况,基本可以认为他是直接用这个数字代表了整个明代期间,这个城市人口数量就是这个数字左右。
    
    这从他强调的“明代后期的中国城市化水平不可能超过明代初年”[30],也可以看得很清楚。
    
    而福州城市人口实际为多少呢?前面引用传教士的记载,在七十五万人以上,是曹树基给定的数字十八倍还要多
    
    
    
    开封人口,《大梁守城记笺证》中刘益安引用史料颇详,不妨择其要者摘录一二。
    
    《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十四说“开封初受围,阅民得百万户”。
    
    《明史.高名衡传》中说“城初围时百万户”。明史卷三百九说“城中百万户皆没”。
    
    周在浚的《大梁守城记》中说“初,城中男女百万,加以外邑大户,在野庶民,避寇入城者又二万余户”
    
    《汴围湿襟录》中说“愚记清查保甲,阖城八十四坊,王府、乡绅、士民概得十万余户,每户约十丁口,统计得百万余”
    
    《明史本纪》《明诗纪事本末》《国榷》《石匮书后集》都记载“士民溺死数十万”。
    
    《行水金鉴》卷四十五,引黄澍(时为开封守城官员)奏疏“臣自七月初旬,以点保甲为名,实在人丁三十七万八千有零”[31]
    
    按开封城周长为14.04公里左右[32],按最大面积来算也就是12平方公里左右,就算人口密度是每平方公里20万人(近于上海城的一倍),那也只有240万人,就算考虑溢出城外的人口,也不太可能达到100万户也就是500万人的规模。100万户500万人这种级别的居民数量,即便在明代也只有南京城、苏州城才可能达到。
    
    所以《怀陵流寇始终录》之类的记录基本可以否定。这些材料中,只有黄澍的奏疏为当时守城亲历者的第一手材料,并且是亲自调查的结果,最为可信。不过刘益安似乎认为“实在人丁三十七万八千有零”就是指人口数量本身是37万8千左右,这应该不妥。
    
    我的看法是黄澍说的人丁三十七万八千有零,其实指的就是16岁至60岁的男子,一般人丁和人口的比例当在一比三左右,则当时开封城内的人口应该在113万左右
    
    武昌城是湖广的省会城市,城周长21里,面积当在6平方公里以上。到了明代晚期,武昌城内人口肯定也是高度饱和了,以至相当多的市民在城外居住,这点曹树基的人口史里自己也给出了证据。
    
    曹树基说“明代中期,武昌城市居民的居住大大超过了城墙的范围,在城外形成新的城市。黎淳在《修砌江岸碑记》中有以下记载:
    
    ‘……至是大江东击,流沙转徙汉江岸滨,而武昌岸溃不可支矣。自行竹簰门距马坊门五六里间,日就崩陷,前此距江尚二里余,居民万家,至是仅三四步或六七步,溺二十余家,所存惟二街耳。……”
    
    不过曹树基由此得出的结论却是相当可笑的,他说:
    
    “成化三年(1467年)开始的护岸工程,其长度达五六里,恰是武昌城一面城墙的周长。江岸的巩固,意味着武昌城向西面城外扩展的成功。如果武昌城竹簰门外的居民真的达到1万户的话,那么,此时的武昌城市居民人口可能达到了10万。”[33]
    
    竹簰门在武昌城的西南角,西南角城门外的居民已经达到了1万户,也即五万人的规模,他居然说整个武昌城市居民只有十万人?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56

就算认为其他方向的城墙外都没有居民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那么光就城墙内的人口也不可能仅仅和竹簰门外一样只有一万户。
    
    居民之所以要在城墙外居住,恰恰是城内人口密度已经达到饱和,无法再容纳的结果了。就假设和上海城的人口密度一样,6平方公里也可以容纳73万左右的人口数量。考虑到武昌是省会城市,城中官署衙门以及公共建筑应该比上海多,那扣除下来,应该也可以达到五十万以上的居民数量。再加上溢出城外的居民,就算西边是占比重最大的,那四个方向合计总也应该有两万户也即十万人以上,那武昌城市人口,仍旧可以达到60万以上的水平。
    
    这还是最保守的估计,当时湖广是明代中国粮食生产的基地,所谓“湖广熟,天下足”,其土地之肥沃,生存环境之宽裕还远远优越于福建。福建的省会福州尚且有75万以上的人口,则武昌城市人口在八十万以上,比较接近当时的实际情况、
    
    由于精力限制,明代的大型城市就讨论到这里,不再一一论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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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府县志辑66:乾隆江都县志 嘉庆江都县续志》,凤凰出版社2008年出版,第32页,另同样可见《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十五,城池,凤凰出版社2008年出版,第264页
    
    [2]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南京博物院,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扬州城——1987~1998年考古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2010年出版,第38页
    
    [3] 同上第42页
    
    [4] 《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府县志辑66:乾隆江都县志 嘉庆江都县续志》,凤凰出版社2008年出版,第33页
    
    [5] 张岱《陶庵梦忆》二十四桥风月
    
    [6] 《天下郡国利病书》第902页
    
    [7] 曾德昭《大中国志》第3页
    
    [8]《十六世纪南部中国行纪》第21页
    
    [9] 《明清史料》甲编第10本,第九二三页
    
    [10] 《中国人口史》明代卷第302页
    
    [11] 《世界城市史》第64页
    
    [12] 《利玛窦札记》第237页
    
    [13] 《中国人口史》明代卷第340页
    
    [14]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记》第166-167页
    
    [15]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记》第179页
    
    [16]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记》第181页
    
    [17] 曾德昭《大中国志》第14页
    
    [18] 《中国漫记》第115页
    
    [19] 曾德昭《大中国志》第11页
    
    [20]《16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175页
    
    [21] 《16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175页
    
    [22] 《中国漫记》第116页
    
    [23] 《利玛窦中国札记》第206页
    
    [24] 《万历新修南昌府志》第80页
    
    [25] 《中国人口史》明代卷 第341页
    
    [26] 《中国人口史》清代卷,第24页
    
    [27] 《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第22页
    
    [28] 《中国漫记》第22页
    
    [29] 《中国城市历史地理》第131页
    
    [30] 《中国人口史》明代卷,第369页
    
    [31] 以上见于《大梁守城记笺证》第127-128页
    
    [32] 《南京明城墙》第259页
    
    [33] 《中国人口史》明代卷第3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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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32:56
  四、明代普通府、州、县城等中小型城市的人口数量
    
    
    这方面,曹树基的估算也是低的离谱。以北直隶为例。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56

“保定府城是北平地区除北平城外最重要的城市,其人口数量达到4000人”,他说永乐之后,“城市人口大大增加”,至于增加之后到了明代晚期府城的人口是多少,他就不说了。
    
    对真定府的估计是,“与民籍人口合计,真定府城常住人口可能达到了l万”。
    
    “顺德、河间和广平三府府城,人口数量多在2000-3000人。”[1]
    
    至于县城的人口呢?
    
    曹树基说“县城人口一般在1000--2000人之间。”[2]
    
    类似于福州的情况,这些数字基本上代表了他对整个明代时期北直隶的府城、县城人口数量的估算,否则他会专门就明代后期人口多少作一下论述。
    
    总结他的意思,就是北直隶的府城,最多也就是只能达到1万,一般是在两三千人左右,县城的人口则只能在一两千人之间。
    
    对于他的这种估算,我都没有心思来再一一驳斥了。只举一个例子就行了。前面我们就引用过《明清史料》中记录的满清入寇时候屠杀北直隶赵州城的情况:
    
    “臣家赵州,则焚杀异甚,惨毒未有……。有名籍可查者被杀则二万五千二百余躯,被掳则四千八百余名,其它有覆其宗,屠其家,及羁客死委巷俘虏而莫之知者,又不知若干矣”
    
    仅仅有名籍可查的被杀被掳就有三万人,其他无名死亡者,以及幸存者还不算在内。
    
    会不会是这三万人都是从乡村跑进城市里避难的呢?回答是根本不可能!
    
    一般战乱时期乡民跑进城池内避难,选择的也只能是那些有重兵把守,城池坚固厚重的政治中心、商业中心城市,这些城市有足够的资源来抵御防守,如果是一般的府城、县城,跑进去等于是自己去找死。在野外要躲避隐藏逃亡,由于空间广大,生存的概率还高一点。
    
    而赵州城是什么?它仅仅是真定府辖下的一个州城。一个州城至少也是三万以上的人口,到了更高一级的真定府城就变成了只有一万人了?甚至其他府城只有两三千人了?这种结论是只能当笑话看的。
    
    当然如果赵州是占有特殊地位的区域商业中心城市,那压倒府城也并非不可能,但实际上赵州当然并不具备这种地位!
    
    再说曹树基对山东济宁州城人口的估计,他自己引用的材料
    
    “崇祯十六年(1642年),济宁州城南关发生大火,烧毁‘绅衿民房数万余间,人畜遭焚者不可胜记。劫灰遍地,哭声震天’。济宁城南因临近运河.商旅密集。在乾隆年间的户口调查中,明代的南关,即乾隆时的南城,户数为5254.城市四隅户数仅为4917。崇祯末年的这场大火,仅南关一地就烧毁数万间,其地还有未烧之房屋,估其居民,至少应有1万户以上。与城内四隅合计,达到2万户是没有问题的。明代末年,济宁城市人口至少有10万人之多,其中包括大约5000名军人及其家属。”[3]
    
    仅仅城外南关一地就烧掉民房数万间,而且这次火灾肯定不是把此地人家全部烧毁,甚至不会超过一半,否则会明确记载焚毁一空,或焚毁大半,那以最保守的估计,明代济宁州城南关也有两万户,再加上城内算同样是两万户好了,则济宁人口至少也有二十万以上。顺便说一下,根据这里曹树基提供的数据,满清在最盛时的济宁城市人口都远不如明代,其城市化水平和明代相比是大幅度倒退了的。
    
    再说曹树基对湖广湖广府城县城人口的估计。
    
    他认为明代湖广地区的中等府城如岳州、襄阳、常德、宝庆、衡州、永州等府城的平民人口只有三千到五千左右;加上军籍人口,也就是在一万左右。[4]
    
    至于那些小府的府城,以及一半的州城县城的人口都在三千以下,平均是2200人。[5]
    
    顺便说一下,他的这些数据全都是根据明代晚期没有任何人口学意义的城乡里数,再加上拍脑袋的假设,想当然出来的数据。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史料作为根据,只是他认为明代的府城县城人口就应该这么少,才对他的胃口。
    
    一到他要引用史料的时候,几乎全都是在砸自己的脚。
    
    比如他引用《湖广图经志书》中都御史沈晖的《于井记》里提到“今郧数千家而仰给四井”,因此就是“合而计之,郧县城的常住居民还是达到一个中等规模的府城所需要的人口数”。
    
    他的意思就是郧阳府城的人数是能够代表一个中等规模的府城人数的(也就是平民三五千加军籍人口达到一万)。而实际上呢?
    
    郧阳府恰恰是湖广乃至全国人口密度最低的一个,人烟最为稀少的一个地区。这一点明末卢象升在《停征修城积谷疏》里说得很清楚:
    
    “窃惟海内之郡,莫贫于郧,莫苦于郧,莫寥旷险僻于郧。即在承平无事,而居民星散,庐舍萧条,衣食之需,秋毫仰给他郡。求所谓保甲乡兵,无有也;求所谓生齿物力,无有也;求所谓烽台墩堡关隘金汤,无有也。且其山则荒山,土则瘠土,民则流民,生聚难而死逃易”[6]
    
    把这样一个最贫瘠,最险僻,人口最稀少的地区府城拿来当成是所谓中等规模的府城的典型代表,实在可笑之极。
    
    最有趣的是曹树基下面这一段话:
    
    “公安县的一条记载令人生疑,崇祯元年七月已卯,‘湖广荆州府公安县大火焚五千余家,女庙、城煌庙皆烬,死者二百余人’(《崇祯长编》卷11)如果这‘五千余家’真的全是城市居民的话,明代末年的公安县城人口可达2.5万人。作为一个并非商业中心的普通县城,怎么可能聚居如此多的城市人口?”[7]
    
    我们的曹树基先生困惑了,一头雾水了!他钦定的府城的平民人口数量都只能是三五千人,而现在严肃史料《崇祯长编》里明文记载的一个最普通的公安县城,光是一次火灾殃及的人家数量,就达到五千多家,这怎能不令他惊愕万分,只能用“令人生疑”来自我欺骗了。
    
    而实际上明代普通县城达到两万人以上,不过是司空寻常的事情,就如我前面引用嘉靖时期出使福建的欧洲人的记载,光是一个福建同安县城的人口就达到了五万以上。
    
    这个公安县所谓火焚五千余家,还不可能是县城里的全部人家,实际人户至少也在一万户以上,也就是至少有五万人口。
    
    记载本身没有任何令人生疑的地方,只不过是曹树基自己对明代城市人口,完全随心所欲主观臆断,极尽压低之能事。结果他还把自己臆断的人口当成是标尺了。在史料面前,自然矛盾百出,错漏百出了。
    
    一个普通县城人口尚且有五万,那湖广地区中等规模的府城,平民人口也至少在十万以上。
    
    还有其他两条曹树基引用的火灾记载和他由此得到的结论也能说明他逻辑混乱到什么程度。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56

“以湖广南部的辰州府黔阳县为例,按照上文的估算,洪武时期,黔阳县城大约有2400人,折算约500户。正德十一年(1516年)八月丁丑,‘湖广黔阳县火,毁城楼官廊及民居七百余家’(《明武宗实录》卷140)。如果这‘七百余家’为750户,且真的是全城居民户数的话,则从洪武至今,户的年均增长率约为3.3‰。如果该城尚有未被烧毁的民居的话,则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当然要比这一数位为高。”
    
    “另外,正德六年夏四月丁亥,‘湖广光化县火,毁民居二千一百余间,死者四千余人’(《明武宗实录》卷74)。如果所指为光化县乡村,何以不同的自然村落会同时起火?单个的自然村不可能有如此大的规模。如是指县治城市,以两间民居为一户计,合计有户1150户,约有5700人口。从洪武至此,光化县人口增长近4倍。这一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不能代表湖广一般的城市人口增长水平,却与鄂西北山区人口的大幅度增长相一致。”[8]
    
    从这两段关于火灾的内容,大家看出什么问题了吗?
    
    首先毫不意外,他又把火灾烧毁的居民房屋当成是县城的全部房屋了,还搞笑的以此来推算所谓增长率。
    
    从明实录的这些记载火灾的文字陈述来看,根本不可能是全城被烧毁,甚至一半人家被烧毁都不可能,否则就等于是灭城之灾,至少会强调一下全城焚毁或者焚毁大半了。
    
    而可笑的是,即便认定焚毁的民居就是县城的全部民居,结果其数量还远远高于曹树基自己认定的县城人口。所以他左支右绌,千方百计找了一些理由试图来自圆其说,什么可能是自然村落同时着火之类都出来了。虽然被他自己否定了,也可见其窘迫程度。
    
    在不得不承认“从洪武至此,光化县人口增长近4倍”(实际是远远不止),又一口断定,这不能代表一般城市的增长水平。而实际上光华县不过是一个普通又普通的县城而已。它代表的就是明代最普通的县城的水平。
    
    所谓毁民居二千一百余间就是指两千家的居民,没有任何道理说要两间合为一家。如果按曹树基说的合为一千家,那死亡四千多人,那等于是百分之八十的人都死于火灾了。火灾而且是古代平房的火灾,逃生比率不可能如此之低。如果认为是楼房的话,那更不可能是把两间合算成一家了。
    
    光华县全部民居必然在两千家的一倍以上,五千家左右比较合理,则人口数量在两万五千左右,这比起公安县还少一半人左右,这个数字并不存在任何过于夸大难以接受的地方。
    
    从以上曹树基自己引来的史料可以看出,明代湖广地区普通县城一半人口是五万左右,小一点的县,人口也在两万以上。
    
    
    
    五、明代城市人口数量的总结
    
    
    综合以上所说,明代特大型的城市人口数量在一百五十万以上,主要有五个城市能达到这个级别:南京、苏州、杭州、北京、广州。它们或者是明代全国的政治经济中心,文化娱乐中心,或者是国际贸易中心。
    
    明代大型城市的人口数量则在五十万到一百五十万之间,主要是一些处于运输要道的大型商业城市如扬州、临清,或者是各省的省会城市如武昌、南昌、成都、福州、济南等等。
    
    明代的中小型城市也就是府、州、县一级,这些城市的人口数量从两万到五十万不等。
    
    由于各地差异极大,所以情况也各不相同。普遍的情况是县一级的城市都能达到两万以上,如湖广地区最普通的公安县之类都能达到至少五万人。人口多的县城能达到十万以上(如上海县),人口一般的县也在五万左右,再小一点的县城人口则在两万左右。
    
    府城和州城一般在五万以上,一些人口多的州城如济宁州能达到二十万,府城如泉州府也有二十五人之多。再多一点的可能就会接近五十万,达到大型城市的边缘,如赣州府城就在五十万上下。当然某些记录里府城、州城人口会少于五万,如前面提到的北直隶的赵州,被清军屠杀和掳掠的有名籍可查的人口数量在三万以上,但考虑到这类州城由于本身防御不坚,遇到清军这种规模来攻围,可能大量城内人口反而会提前逃避出城。同样李自成攻占的河南归德府应该也是这种情况。
    
    以上估计仅仅是一个大概,县、州、府城之间的等级差别不会如同它们和省会城市一般巨大,主要取决于各地本身经济发展的情况,和人口密集的程度。
    
    总体估算一下的话,明代全国所有的府、州、县中小型城市的人口数量平均在两万以上是最低的估计。
    
    实际上根据一些记载甚至一些达不到县级别没有围墙的市镇级的城市人口数量可能都会在两万以上,所以西方传教士的记录里常常有感觉乡村人口都密集如城市,甚至是城镇连着城镇,整个地区都如一个大城市一般。
    
    总之明代城市化水平之高,应该是机器大工业化之前时代所有社会中能够达到的最高水平,甚至能超过许多20世纪的发展中国家。
    
    我们前面用粮食总产量和明代农业劳动力平均年产量估算过农业人口的比例,这个比例其实也就意味着明代城市化的平均水平可能在百分之五十以上,有些发达地区还远远超过这个水平(比如苏州达到百分之八九十以上的水平)。
    
    只不过经过满清统治,一直到民国到现代,许多研究历史的人,往往想当然的认为既然清朝在明朝的后面,所以社会发展水平必定高于明朝,把清朝的数据当作上限,然后往下压低,以此来估算明代能达到的水平(李伯重和曹树基就是这么干的)。任何背离于此的结果,他们都会觉得不可思议和难以接受。这样的研究,当然就和历史真相背道而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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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57

[1] 《中国人口史》明代卷,第294页
    
    [2] 《中国人口史》明代卷,第294页
    
    [3] 《中国人口史》明代卷,第305页
    
    [4] 《中国人口史》明代卷,第357页
    
    [5] 《中国人口史》明代卷,第358页
    
    [6] 《卢象升疏牍》,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2月第一版
    
    [7] 《中国人口史》明代卷第360页
    
    [8] 《中国人口史》明代卷,第3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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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34:00
  第四节、满清屠杀人口数量的初步估计
    
    有了上面这些内容的铺垫,现在我们可以正式来探讨明末清初满清屠杀的规模究竟有多大了!
    
    还是回到在前面部分引用过的曹树基的一段话
    
    “清兵南下的过程中遇到的对手也不是南明的军人,南明军人派系林立互相掣肘,也谈不上什么战斗力,因此就全国抗清形势而言,清兵入关与南下过程中遇到的抵抗,很难与明代末年的战争相比。最有力的抵抗发生在若干城市当中,清兵入关以后的战争对人口的影响是据点式的,而不是全局式的。”[1]
    
    先说曹树基逻辑的混乱,他把人口损失同双方战斗力大小直接挂钩。若按此种逻辑,希特勒屠杀犹太人,在他看来,应该是从来没有发生过。因为当时欧洲各国的犹太人根本连军队都没有,毫无战斗力可言。因此希特勒屠杀犹太人一定是无中生有编造出来的。
    
    当然按照曹某人的彪悍逻辑,更可以连后金自己的《满文老档》中明文记载的对辽东人民的大屠杀也可以一笔否认。因为按照他的标准,在后金辽东统治区内,大规模战争并不存在,只有毛文龙的游击骚扰,所以这个屠杀也是满文老档自己编造出来的,估计老档编纂者混入了后代的明粉穿越者,故意来抹黑后金的。
    
    我们对国内类似曹树基这样的御用学者,头脑混乱到如此地步,是不必有丝毫奇怪的。
    
    事实和曹树基的说法截然相反!
    
    清军入关后的屠杀,地域上遍及整个中国,从北方到南方,从甘肃到云南,从统治中心的北直隶到边远的广西;
    
    波及的阶层范围从城市到乡村,从普通农民到生员秀才,从绅士乡宦到商人市民。
    
    涉及的民族从汉族到回族同胞,以及苗族、瑶族、彝族等等。
    
    清军顺治年间的大屠杀,是把全国范围内广大平民都彻底席卷进去的疯狂屠杀。各地人民百姓自发组织起来抵抗清军的数不胜数,乡村城市成片成片的区域因为反抗剃发易服而被杀的比比皆是。全国范围血流成河,这对人口的影响是全面铺开性质的。
    
    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不妨主要根据《明清史料》收录的满清自己的官方档案来进行一个论述。
    
    不过这里必须要说明一点,《明清史料》全称是《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编刊明清内阁大库残余档案》,简称《明清史料》。其史料价值远远高于曾屡经修改的《清实录》以及由前清遗老编撰的《清史稿》。
    
    解放前,明清史料先后出版甲、乙、丙三编,解放后,台湾又继续出版了这套书的丁、戊、己、庚、辛、壬、癸,也即总共有十编之多。每编共有十本,每本百叶,每编达一千页。而且这类竖排繁体字的书籍,其页码是一页两面,换成通行的标准,那就是每编有两千页之多。
    
    以我之精力和耐心,也只能大致通读前面甲、乙、丙三编(而且还不能说是完全通读),就这也已经相当于一般书籍的六千页之多了。
    
    精细阅读并加以摘录过的,最多也只有两千页,相当于《明清史料》收录的全部档案的十分之一左右。
    
    而据李光涛所说,《明清史料》收录的不过是残余档案,其占满清全部原始档案的比例,也仅仅只有千分之一二左右,那我所摘录整理的满清奴才和统治者自供的顺治年间的屠杀罪行,也最多只能占据其整个罪行的万分之一二的比例。但即便如此,读者从下面也会看到,仅仅万分之一二比例的满清罪行,也已经非常骇人了。
    
    一、抗清斗争的主体正是百姓平民
    当时的抗清斗争,确实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坚强领导核心,许多乃至绝大部分都是各地民众百姓自发组织起来的。也正因为如此,导致了人口损失规模比普通的战争更加倍的巨大。
    
    许多人认为顺治时期的抗清斗争是明朝残余势力以及流寇残余势力为主,他们利用老百姓来进行抗清斗争,这是根本错误的!
    
    顺治时期的抗清斗争是全国各地平民百姓为主要中坚力量,是平民百姓利用明朝的旗号,一波又一波的进行反清斗争。这里明朝的宗室,明朝的官绅才是被利用的对象,而流寇的残余力量也是被广大平民反清的大势所带动,再加上他们自己的民族觉悟,才被卷入到这场反清斗争当中去。
    
    满清官方档案中提到的所谓叛贼,反贼,逆贼,土贼,其中绝大部分其实都是反清的义民,是奋起反清的老百姓本身。
    
    一些知名度比较高的如江阴抗清斗争,嘉定抗清斗争,其主要的发动者本身就是群情汹汹的当地老百姓,奋起驱赶诛杀满清县令,这就不必多说了。
    
    而南方江阴、嘉定之类,在顺治时期的抗清斗争中连万分之一的比例都不到(我们后面会利用满清官方档案举大量的例子,可以看到类似江阴、嘉定这类规模的抗清起义,在当时的中国实在是最普通的,数不胜数,只不过因为满清文字狱,民间文人记载能留存下来的大部分湮没,只有江南地区的记录侥幸留存一二)。
    
    满清爪牙奴才的奏疏里竭力污蔑诋毁抗清义民,但在一些地方,他们也不得不泄漏真相,那就是被他们称为贼的,其实恰恰就是老百姓就是民众本身,一些地方说漏了嘴,就直接称之为“奸民”、“叛民”、“逆民”、“愚民”,“乱民”。
    
    我们不妨举一些例子。
    
    顺治三年正月的《湖广提督江禹绪揭帖》中说:
    
    “乃剃头一事,又适为奸民借口,以至变故丛生。如柯正蕃聚众狂逞,劫掠保安等处矣,蕲水县刘时习等夜半入城大肆焚劫矣;崇阳县王钟秀等缚官掠民投献湖南矣。乃黄冈县之白云各寨,僭号建官称兵拒敌,黄镇徐勇以全师临之,据知府牛铨之报谓彼此互有杀伤,则其势之燎原又何如乎?”[2]
    
    顺治三年一月五日《江宁巡按毛九华揭帖》中说
    
    “七月初四日,有泾县旧令尹民兴,率泾县及南陵乱民数千,直至南陵城下。天禄即于初九日,统兵与朱知县前往生擒枭生王一衢之父,南陵稍宁。”
    
    “是时,宁国府(今安徽省宣城市)城外,遍地逆民。杨柳铺则有冯烦四一股,华阳山则有颜留真等,麻姑山则有东溪王贼之兵,南湖则有贡贼老巢之兵,宁国则有金声胞弟,及万曰吉余党之徽兵,黄渡港口则有麻三衡之余党,逆衿王协寅等大股之贼兵”[3]
    
    一月十日的《江宁巡按毛九华揭帖》说:“江宁城(南京城)外,九十余村,有王壒、孙壒、金牛六塘、聂村、陶村、邓村、龙都八村借练乡兵为名,敢犯天兵、遂经剿洗。”
    
    “溧水高淳一县,所分总皆泽国,民之反复,虽经削平,而鹰眼犹存”[4]
    
    (这是直接承认反抗清兵的就是南京以及附近地区当地的百姓了,所谓剿洗,自然又是灭绝性的屠杀)
    
    顺治三年正月的《江西招抚孙之獬揭帖》中说“职不敢作张皇之语,惊长者听闻,但江西虽有十一府遵依,皆因英王南征,豫王驻师南省,人人怖死,暂时归顺,其中黠宦皆逃闽中,拥立唐藩”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57

“即已顺之府,多包藏祸心之人矣,今二十九日辰时,饶州万年知县李匡鼎齐逃至为道镇求救,如此则南昌上流百里而近皆叛人矣,若不急救,而为叛人所据,彼以鄱阳湖为大门户,极利水战,恐朝廷方大费力也。”[5]
    
    顺治三年三月十九日的《甘肃巡抚黄图安揭帖》中说“奉圣旨据奏甘镇军民结聚鼓噪,殊干法纪,刘有实果否激变?”“奉新令落发,军民削剃为难,该镇遵行严迫,是激变固自有因,而克扰实属借口”[6]
    
    顺治三年四月的《浙江巡抚萧起元揭贴》中说“去年闰六月有昌化小邑僻处一隅,奸民乘机倡乱,群弑令尹,啸聚亡命,拥立伪官帅应壁等,勾结渠魁姚志卓,暗通江东叛寇方国安,等声势相倚”[7]
    
    在顺治三年七月的《河南巡抚吴景道揭帖》中说“该职看得叛贼黄景运、张仲、周真卿、梅增智等一群狐鼠,假借伪号,煽惑愚民,斩木称兵,散札聚众,则黄麻商城一带,几成盗薮”[8]
    
    顺治三年八月《川湖总督罗绣锦揭帖》中说“该职看得逆犯耿应衢构窟天台,已有年矣,与麻城周文江等共相联络,传檄约兵,伪设监军等号,逆形不小,凡我黄民受伊蛊惑,无不思附逆以逞者。”[9]
    
    顺治四年正月《陕西巡抚雷兴塘报》中说“贼进州内不杀人,不令兵入人家,遍招各堡,谕以假义,人人欢从。”“郭君镇等贼占据州府,假行仁义,百姓欢从,其势燎原,乞速发大兵一旅前来,堵截救援,俟调各处兵丁征剿,趂(趁)贼初合易破,缓视鼓聚势震,省(陕西省)北一带非乎我有。”[10]
    
    顺治四年六月的《陕西巡抚黄尔性塘报》中说“本年五月二十日,准镇守陕西兴安地方总兵官任珍塘报前事为照,陕西兴属连接秦、豫、楚、蜀,崇山叠嶂,久为盗穴,向化者稀,人皆带发,负险观望。”[11]
    
    顺治四年十月十五日《江西巡抚章于天揭帖》丙编第七本六一六页:“据分巡湖西道佥事杨春育一日三报,又据抚州防将吴汝学来报,崇、乐、宜三县山民齐起,穿都、太平、摩平、天王、正纲、桃园、小约等会,各盘踞狂逞,擒官杀役等事。并伪总兵王龙、伪御史谢坊、谢良二,及明翰林傅鼎铨,与衡塘王之翰已祭旗立案,谋为不轨。”[12]
    
    顺治四年十一月的《凤阳巡抚陈之龙揭帖》中说“二十二日至庙湾,逆贼望风先遁,合城人民尽行逃散,职会同出示,召集人民,限三日回城”[13]
    
    (之所以出现满清奴才口中所谓的逆贼望风先遁,人民也就逃散,其真相不过是满清所谓的逆贼和当地人民二位一体,“逆贼”既然逃了,人民当然也就逃了。人民都知道满清之残暴,不逃必定被清军兽兵所屠,所谓限三日回城,仍旧是屠刀淫威之下的逼迫而已,凶相毕露。若过三日还不会,则会如何,可想而知)”
    
    顺治五年一月十日的《江西巡抚章于天揭帖》中说“探得谢坊四十里地方,龚坊有伪副将龚心国,统贼聚众,坚志抗敌,本日午后,兵抵龚坊,逆民大半登山,尚有多半正在逃走,兵马截回,见内中蓄发者甚多。”[14]
    
    顺治五年正月十四日的《浙江福建总督张存仁揭帖》中说“二官口供,该府官兵出派防各县,又因政和、古田二县寇警告急,总兵李应宗分兵援剿,其存建(指建宁)守城之兵不满四百名矣,逆贼李长蛟等窥城守之虚,乘机直犯,而奸民又附和内应,遂至建城失守,总兵李应宗、副将曹盈吉中弹阵亡。”[15]
    
    顺治五年四月初五日的《浙江福建总督张存仁揭帖》中说“本年二月十二日据镇守汀州总兵于永绶塘报开称:连城县之□(失)皆缘绅衿士民平素与贼非亲即故,内外相通,乘官兵未到,开门迎贼,以至失陷。”[16]
    
    顺治五年四月十五日的《湖广提督柯永盛揭帖》中说“该职看得伪逆倡乱,夺据浔关,札示招摇,愚民响应,用是贼胆益横”[17]
    
    《顺治五年湖南请兵揭帖(残件)》中说“初十日又据辰州府署府事丁之麒报称:辰城一堣,四面皆敌,百姓半戴网巾咆哮,虎视之土司观望叵测,誓同镇道死守以待救援,日夜忧思,不啻大旱之望云霓。……各报到职,该职看得湖南郡无完邑,除常属全陷之外,衡、永、辰终朝告急,永郡之危,只争旦夕矣”“迫急至此,何啻垂死哀呼”“今处处崩裂”。[18]
    
    顺治五年七月二十八日到部的《浙江巡抚萧起元揭帖》中说“卑职等满望福宁固守孤城,门户无虞,不意福建福安被陷,福宁涂镇不肖合部官兵从贼,民皆思和(应和,呼应之意),贼势日张,肆行侵犯,围困孤城”[19]
    
    (这里虽然说的是官兵从贼,但提到‘民皆思和’,也即老百姓都想着要呼应配合反清义军)
    
    顺治五年九月的《偏沅巡抚线缙揭帖》中说“本月初五日卯时,不意突有北路张先壁,伪阁部翰林唐姚二贼……,各统马步,贼兵不计其数,漫山塞野,蜂拥齐来,并各处叛民哄随,助贼火铳大炮安设,攻打我兵”[20]
    
    顺治六年四月的《监察御史霍达揭帖》中说“看得建宁之变,实因百姓先与贼通,借口与兵丁相激成变,乱起仓促,而巡道顾礽同李之琦,戴廷徽弃城逃命,情形已确,无容置喙”[21]
    
    未注明年月,时间当在顺治三年四年之间的《御史吴达奏稿》中说“御史吴达谨奏我皇上,定鼎中原,布昭圣武,一年之间底定七省,今忽以向日箪食壶浆之民,变为操戈走险之众”[22]
    
    这类记录数不胜数,各地抗清的主力是民众自己,而这些心怀故国的百姓,往往推戴明朝宗室或明朝官员为自己的领袖。南明的弘光、隆武、永历,以及鲁监国都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出现的。而在北方许多地方,由于和南方消息不通,也会推戴其他的明朝宗室,甚至自立年号。
    
    如顺治五年山东的曹县反清大起义,由李洪基,李化鲸等人领导,刘泽清暗中参与,就拥立明朝宗室,立年号为天正。
    
    这次起义的情况在顺治五年十一月十六日的《河道总督杨方兴揭帖》里有详细介绍
    
    “此一役也,贼渠李化鲸等谋逆叛乱,擅杀道臣,拥立故明宗室,僭号称王,播煽流言,蛊惑震动。且曹、濮一带,素多伏莽不逞之徒,因而响应,数日之内,袭陷四城,聚众至数十余万”
    
    “衮西地方素称贼薮,本年七月内,盗贼蜂起,辄立天正年号,擅称伪王、伪公,结连北直、河南,贼众抢掠城池,伤残百姓(伤残百姓的当然是满清自己),设立州县伪官,势如鼎沸(这次曹县起义,有刘泽清子侄辈参与)”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58

起义声势颇大,满清之屠杀规模也不小,满清奴才自供“曹县城池于今十月初四日辰时攻克,城中贼党尽皆诛戮无遗,所有节次得获妇女、马匹、牛驴等项悉听满洲众大人总开数目报部”[23]
    
    河南还出现“历正”年号的抗清起义,在顺治五年十月二十一《河南巡按李若琛塘报》里可以看见一些蛛丝马迹。
    
    “……初六日贼马四匹与乐土头寨上送归顺告示,国号称历正二年”
    
    “卢氏、灵宝、阌乡等处,昔遭逆闯蹂躏,残不可言(造成惨不可言的恰恰是满清的屠杀与蹂躏)。自徼我朝,享乐利之体,胡乃突起多人,沿村召集亡命,劫杀无忌,且假出伪示,摇惑人心,若不亟力歼扫(所谓歼扫,是满清对平民灭绝性的屠杀),恐又成燎原之势矣。”
    
    这同样应该是河南等北方地区和南明永历消息不通的情况下,另立明朝宗室为帝而定的年号,和山东曹县反清起义定年号为天正,当属同一性质。只可惜在满清统治下,信息湮没,已经难以得知其详情了。
    
    一些北方的抗清起义,虽没有另立年号,但也多拥戴明朝宗室为象征性的领袖。如顺治五年,在甘肃由回族同胞米喇印、丁国栋领导的汉回兄弟民族联手的抗清大起义,就拥立明延长王朱识锛为首,反清复明。
    
    顺治年间,各地拥立明朝宗室为领袖,乃是老百姓自己的呼声和要求,明朝宗室则是为了天下兴亡挺身而出,响应满足老百姓的要求和满清作殊死之斗争。但这决不能改变,抗清斗争的主体力量,中坚力量恰恰是老百姓自己的事实。
    
    在一些地区,因为找不到合适的明朝宗室或明朝故官作为领袖,民众甚至会自己编造出一个明朝皇室成员来作为反清起义的号召。
    
    如顺治四年七月二十二日的《刑部题本》里就提到了一个发生在河南的福王(即南明弘光皇帝)太子案:
    
    “兵部尚书阿哈尼堪等题前事内,开案照前获王道士伙党,王相公家搜得江南道御史卢铸名帖,随问王道士:‘卢铸同谋否?’王道士供不曾同谋,……,但闻胡相公说‘河南地方有太子金哥’,又问王相公:‘卢铸曾与同谋否?’王相公供不曾同谋,……。部问胡相公,据供‘王道士问我河南有旺气,可有好人么?,我说听闻福王太子叫金哥,只此是实’”[24]
    
    还有甘肃的天启太子案,见《王道真自称天启太子案残件》,因为属档案残件,上下部分都已残缺,所以缺年月。其中内容说:
    
    “红簿挨拿前项同谋造反之人,获解正法,以靖地方。今将搜获同谋造反投状禀启八纸,一并齐送,……据王道真供,我即朱应龙,本名慈炓(应该是火字旁加个魁),是天启东宫太子,辛酉年刘妃生,今年三十四岁了。……游至陕西宁夏地方,复到平凉府(今甘肃省平凉市)隆德县孙家山住下约有半年”[25]
    
    辛酉年是天启元年,也即1627年,三十四岁当是1660年,则此应该是发生在顺治十七年的事情。天启太子当然是子虚乌有的事情,这应该是百姓思念故明,所以假托天启太子,联络地方义民共举反清大事。之所以要说天启太子,而非说崇祯太子,可能是因为后者目标太大,加之年龄不符的缘故。
    
    这两件是假托明朝宗室作为百姓联络反清的号召,还有则是乡宦假托已经亡故的明朝官员旗号来反清,如顺治五年十二月初九日的《淮阳巡按李盈岩揭帖》中提到的朱国材假托史可法名义,发起反清起义
    
    “奉圣旨,孟可传、丁允元都革了职,该督抚按提问巢县无为州失事情形,确查具奏,贼寇朱国材等作速剿灭,勿得纵脱,该部知道,钦此钦遵”
    
    “逆贼朱国材,诡名冯宏图,假称史阁部要来攻城等语。孔传(无为州知州)闻信,不合不用心设备,固守封疆,又不合平日疏懈,不察各逆行踪,以至先存后被官兵擒获正法乡宦吴光宇、生员沈士简、吴干生暗自勾引伪史阁部朱国材等结为不轨”[26]
    
    此外还有顾诚引用的顺治十年张岱在江西的见闻也可以说明当时抗清力量多为当地百姓自发参与。
    
    “及至信州,见立砦死守者尚有数十余处,而乡村百姓强半戴发,缙绅先生间有存者,皆隐匿山林,不见当道,文士有知名者不出应试。鼎革已十载,雒邑顽民,犹有故主之思,舍此以往,天下所无也。总之,千古节义,多出江西庐陵、广信。’(张岱《石匮书后集》卷四十六。)”
    
    “温睿临也说:金声桓遗党张自盛、洪国玉、曹大镐、李安民‘四营既破,所俘献者多有文秀严毅,顾盼伟然,至死不自言姓氏者’”(温睿临《南疆逸史》卷三十九《画网巾先生传》)
    
    
    
    --------------------------------------------------------------------------------
    
    [1] 《中国人口史 第五卷 清时期》第17-18页
    
    [2] 《明清史料甲编》第2本,一三九页
    
    [3] 《明清史料丙编》第6本,五一六页
    
    [4] 《明清史料丙编》第6本,五一八页
    
    [5]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零八页
    
    [6]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二三页
    
    [7] 《明清史料甲编》第2本,一五三页
    
    [8]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六一页
    
    [9]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六五页
    
    [10] 《明清史料甲编》第2本,一七七页
    
    [11]《明清史料丙编》第6本,五九八页
    
    [12] 《明清史料丙编》第7本,六一六页
    
    [13] 《明清史料丙编》第7本,六三一页
    
    [14] 《明清史料丙编》第7本,六三三页
    
    [15] 《明清史料甲编》第3本,二一零页
    
    [16] 《明清史料甲编》第3本,二二一页
    
    [17] 《明清史料丙编》第7本,六六三页
    
    [18] 《明清史料甲编》第3本,二二八页
    
    [19] 《明清史料甲编》第3本,二三零页
    
    [20] 《明清史料甲编》第3本,二三五页
    
    [21] 《明清史料甲编》第3本,二四六页
    
    [22] 《明清史料甲编》第6本,五七六页
    
    [23] 《明清史料丙编》第7本,六九五页
    
    [24]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六一一页
    
    [25] 《明清史料丙编》第九本,八七九页
    
    [26] 《明清史料甲编》第三本,二四零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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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58

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35:21
  
  作者:杜车别 回复日期:2011-05-21 17:31:59  回复
  
    二、抗清主体为老百姓的后果
    正因为抗清的主体力量是老百姓,这就造成了两方面的结果。
    
    1、轻易就被屠杀镇压
    一方面,因为大部分人是没有受过任何军事训练,武器装备奇缺的平民,造成武力悬殊,很容易就被清军屠杀镇压。
    
    以河南兰阳县为例,在在顺治五年八月的《河南巡抚吴景道揭帖》内叙述清军镇压当地反清起义的经过,如屠杀吴家老营,屠杀塔儿湾北,围攻张家楼,对清军缴获物资,以及伤亡人数都有报告。
    
    我们可以看到义民的武器装备是极其简陋的,满清都是用极小代价(死亡一两个清兵),就屠杀大量人口。
    
    如这一段“前赴吴家老营,奋勇杀贼一千有余,生擒贼首伪总兵刘之炳,攻焚贼楼,烧死男妇二千有余”
    
    这名义上似乎是军队,有所谓总兵之类,但其实不过是激于大义,在反清复明的旗帜下聚结起来的老百姓而已,毫无军事能力可言,所以任由清军屠杀焚烧。
    
    清兵只死了一人,档案原文是“阵亡内丁一名韩国印,重伤兵丁刘奉廷等八名”。
    
    塔儿湾北的屠杀就更显然了,吴家老营那里还说缴获刀枪,还说清兵有伤亡,塔儿湾北则连两样都没有了,只说“杀死贼人无数,得获贼马一匹,骡一头,牛四十只,驴二十四头,妇女二十三口等情(一件兵器都没有)”。
    
    再看攻击张家楼的情况,说是“伪国公张光素等统贼万余在张家楼一带屯聚为曹县李贼外援”,说明这次河南的抗清活动是和山东曹县互相联络配合的。但由于是平民为主,一经交锋,并无战斗能力,屠杀甚惨。
    
    在张家楼外围交锋的结果是“当阵杀死伪范总兵等尸骸遍野”,然后清兵围攻张家楼老寨“次早将寨攻破,各贼上楼死守,我兵将楼挖窟,用火焚烧”。
    
    满清伪军缴获的武器有“甲五副,弓箭四副,长枪二千余杆,腰刀二十一口,虎尾镰二把”。盔甲,弓箭少得可怜就不必说了,长枪之类也当是木杆插铁之类的东西。
    
    清军仍旧是仅死了一人,“阵亡兵丁一名李阿回,阵伤死马二匹,重伤兵丁赵登举等八名”[1]
    
    所以这种交战,在满清奴才的奏报上名义是两军交锋,实际不过是满清军队对地方上心怀故国的义民单方面的屠杀而已。
    
    类似这种性质的记载,在明清史料里比比皆是,数不胜数,我这里只再摘录一段写于顺治五年二月《河南巡抚吴景道残题本》的内容、
    
    这份文件因为是残本,开头两字就是“尽杀”,只可惜前面残缺,已经无法知道满清兽兵是把什么地方进行灭绝性屠杀了:
    
    “尽杀。初六日……,攻破董家寨,杀死贼党一百二十有奇,捉获贼妇一十八口……。初七日,……攻破江家寨、斩杀贼二百三十六人,内有伪总兵雷应初,张其义,各于腰内收获伪札,……。……攻破黑龙池,……,当先扒寨,杀死贼三百五十一人,……。……攻破高庙寨,杀死叛贼一百二十五人,……杀死伪兵部彭又玄,腰内搜出银铸兵部之印一颗,背面系永历年号,……。……分派精兵围困鸡笼山,断贼水泉,……寨墙尽拆,房居概焚,其余老幼妇女,滚崖跌死,不计其数。”[2]
    
    这里似乎是几百几百的杀,其实满清兽兵的屠杀人数是远不止于这些纸面数字的,用吴景道自己的话说“从逆诸寨,上下四十余里,几无噍类。”
    
    “……假借伪号、伪印,煽惑一种冥顽之徒,协受伪职,各据山险立寨,倡乱一方,……职奉宪檄,协同楚豫各将夹剿,甫及经旬,从逆诸寨,上下四十余里,几无噍类。”[3]
    
    2、反清斗争席卷全民,绵延不绝
    平民战斗力弱,甚至毫无战斗力,清军很容易就屠杀镇压,但另一方面,也因为主要力量是平民,所以杀不胜杀,只要没有把平民杀光。往往一批反清义民被剿杀,另一批又接着继续起来反抗满清暴政,这又导致清军屠杀的范围和持续时间如滚雪球一般不断扩大,直至把地方上人口绝大部分都诛杀一空,才告一段落。
    
    即以北方在崇祯时期就被清军屠杀数次残破不堪的山东而论,在入清以后,反抗起义仍旧接连不断,往往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让满清的奴才有应接不暇的哀叹。
    
    顺治四年七月二十九日的《江西道试御史蔡应桂题本》里说“今就山东一省而论,盗贼滋蔓,烦大兵之剿灭,且及一年,而歼之未尽歼,大兵撤而再发,贼众熄而复起,州县屡报失守”[4]
    
    如顺治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的《山东巡抚张儒秀揭贴》里说“窃照二东素称反侧之区,向来易动难安,自土寇鸱张,凭倚山陵,勾连外盗,流毒地方,日无宁宇,职受事于倥偬之际,虽屡同满汉官兵将大逆谢迁、李桂芳、王与任等次第歼除,然漏网穷凶如周魁轩、杨云山等通诛不少,今又续起寿张贼首丁维岳,狡穴未定,飘忽靡常。”[5]
    
    顺治五年正月的《山东巡抚张儒秀揭帖》里说“职看得东省之贼,不难于剿,而难于净,自职莅任以来,东击西扑,昼夜图维。”[6]
    
    张儒秀这里列举的山东历次反清领袖还仅仅是截止于顺治四年,就已经有谢迁、李桂芳、王与任、周魁轩、杨云山、丁维岳。但实际上这份名单还很不完全。
    
    比如顺治元年九月,赵应元领导的青州起义,诛杀满清当时在山东的头目伪侍郎王鳌永,以拥立明宗室衡王位号召。还有顺治三年的裴守政、刘丝桐起义,高唐州的蔡乃憨、周桂轩、崔三棱起义,夏津县的宋鸭蛋、陈国造、三帽檐子起义。这些在顾诚《南明史》里有提到,就不必多说了。
    
    还有许多顾诚《南明史》也并未提及的,如登莱的沈讯也是在顺治四年反清,最后自焚而死,壮烈牺牲殉国的义民领袖。
    
    在顺治四年六月二十五日的《前任登莱巡抚杨声远揭帖》里说“五月初一日奉圣旨,沈迅以明朝废绅辄敢养兵据险,潜通叛贼,及满汉官兵缉拿,再三晓谕,负固不服,力攻三日,势穷自焚,如此大逆,必昭彰耳目,该抚按及地方官何无觉察奏闻,着抚按回将话来。”[7]
    
    还有曹华彪、张奎龙等人,顺治四年正月的《山东巡按吴达揭帖》里说:
    
    “贼之奸细处处密布,宁止一曹化彪哉?化彪一人,其领袖耳!近者省城已搜获府快张奎龙斩首矣,在衙役中尚然。至于积贼受抚,狼心岂可复测?”[8]
    
    还有顺治四年间的山东孙翰臣一案,《南逆轩开禧残件》(这个残件,上下部分都已经残缺,总之是关于各地心怀大明的义民联络抗清,被满清鹰爪奴才破获之事)中说
    
    “又有城武县捉获生员孙翰臣,亦不合谋同开禧,蛊惑各处愚民,倡率作叛,又有曲阜县,拿获生员张旭于顺治三年五月内赴道考试不做文章,亦不合作诗云:‘愿食首阳义士蕨,愿执大汉苏武节’……,欺上无法,心怀异志,俱是孙翰臣伙党。”
    
    “据城武县申报,捉获孙汉臣,原名孙应突,系明朝生员,自清朝开国,不赴考试,在外游食,交结匪人,自顺治四年二月内,弃业撇母,与南逆假称隆武年号伪官轩开禧。各处蛊惑愚民。勾连明朝绅衿、武弁、及不轨之徒,同谋叛乱,并开具各省直府州县,同谋人等花名册一本,内开未获伙党……”(下面是名单,包括安徽、河南、湖北、江苏、北直隶、山东等全国各地的在满清统治下的抗清义绅姓名,至此残件结束尚未开列完,对那些抗清义士的姓名就无从得知了)[9]
    
    以上还仅仅是根据满清残留下来的档案得到的信息,真实历史中,仅仅山东一省的反清起义的数量当更为惊人。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59

更不必说这还不包括顺治四年之后,如我们上面提到的李化鲸领导的曹县大起义,还有顺治六年被屠杀镇压的孙化廷领导的反清复明起义
    
    顺治六年三月的《山东巡抚吕逢春揭帖》里说:“窃照东省土寇惟孙化廷为诸寇之首,自明季以来,依山负固,出没无常,今复拥伪翼王朱议氻(当系明宗室)、伪公、伪伯,招摇一时,成曹属之变,率李双槐等蜂起以应。”
    
    “(攻破青阳寨)……滚山跳涧跌死男女不计其数,其化廷败遁桃花洞,初四日始擒获”[10]
    
    还有在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里都有记录被满清屠杀得血流成河的于七领导的山东抗清起义,在《聊斋志异》的《公孙九娘》里记载这次满清屠杀的情况,“碧血满地,白骨撑天”,“展转申旦.欲觅九娘之墓,则忘问志表,及夜复往,则千坟累累,竟迷村路”,“趋诣丛葬所,但见坟兆万接,迷目榛荒,鬼火狐鸣,骇人心目,惊悼归舍”
    
    仅仅凭借这些从满清文字狱下侥幸逃脱出来的文字记录,和满清官员奴才的自供,我们就可以想见仅仅山东一地顺治期间抗清起义连绵不绝的情况。
    
    
    
    那造成满清奴才自供承认的山东“大兵撤而再发,贼众熄而复起”,“日无宁宇”,“职看得东省之贼,不难于剿,而难于净”的原因是什么呢?
    
    正是因为反清复明起义恰恰就是大部分平民自发的要求,其构成的主体力量就是平民,所以一方面镇压起来很容易,屠杀起来很顺手。而另一方面,只要没有把大部分人口屠杀干净,那就势必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一次镇压了,就再冒出一次,直到满清把百姓中所有稍有血性,稍有反抗精神的人全部屠杀光为止。
    
    这其实不是山东一地的情况,而是遍及全国各地的情况。
    
    如满清统治核心的北直隶
    
    顺治元年七月的《内院大学士冯铨洪承畴等启本》中说“京城门外及近郊去处,盗贼(多为反清义民)公行”[11]
    
    《吏科都给事中孙承泽启本》中说“畿辅盗贼尚繁,伏乞严敕抚镇道将各官,实图料理”“诸贼党羽已盛,千百成群,胆横气粗,蓄谋日狡”“今贼势已大,谅非州县所能办,须专责之抚臣,督同镇道,极力搜捕,使贼力窘势迫,各缚渠魁”
    
    满清头目的朱批里则说“不思自义兵(指满清兽兵)至京以来,覇州一带,土寇(指抗清义民)纷纷,未见断绝。今三十日早间,又闻彼处土贼甚众,正在发兵征剿。”[12]
    
    八月《兵部侍郎金之俊启本》中说“近日天津以上,务关以下,杨蔡二村之间,白昼连鏕,行旅断绝。辇毂近地,几同化外”[13]
    
    九月《保定巡抚王文奎揭帖》中说“为土贼蜂屯,恳发劲兵马匹,及早剪除以安地方。”
    
    “大名之开州、内黄等处,真定之井陉、获鹿、灵寿诸村,保定之束鹿、唐县,有径被攻破者,有围困饱掠而去者,凡在村落,靡不席卷。”
    
    “职到任经旬,羽书叠至,拮据宵旦,多方调遣,虽大名诸贼,渐次平定,而据其抗斗之状,日焉数战,兹岂目中有官兵焉?唐县渠魁,仰仗王上威灵,各官用命,亦即就擒正法,然井陉获鹿等处,伏莽尤多。职思维再四,必得大赫兵威,痛加剿洗。”[14]
    
    (由此汉奸之奏疏,可见满清入关后顺治年间对北直隶之屠杀依然不少,只可惜处于统治核心地带,淫威最厉地区,相关民间记载难存了,其规模也未必下于对江南等地之屠杀也)
    
    顺治二年四月的《镇守密镇总兵官张诚揭帖》中说“贼头刘自什,统领前往马家山召集人马,仍回沧州,会齐逆贼,东西结联,啸聚大为可虞,合行亟剿”[15]
    
    顺治二年五月的《镇守陕西宁夏总兵官刘芳名揭贴》中说“又见近京州县咫尺天威,犹有土贼捍网,朔方去天颇远,保无鹰眼未化之辈哉?”[16]
    
    
    
    如陕西
    
    顺治三年三月的《陕甘巡按魏管揭帖》中说“该职看的陕西逆孽遍地,虎目眈眈,职入境忧心如焚,累疏俱在御前,不幸而言中矣。贺珍、武大定、蒋登雷、王可臣燎原未熄,而赵荣贵继至,鼎沸情形,非藉大兵,未易扑灭”[17]
    
    顺治四年六月的《陕西巡抚黄尔性塘报》中说“四月二十二日,本镇督统标下官兵出师进剿武贼,正为釜中之鱼,不意有仁河南山等寨,孙逆伪职文武覃远、覃一纯、王家祚、许不惑……等派船接渡西岸。屯聚仁河,意欲练兵再举。”
    
    “看得此一役也,土寇负固结连,刘二虎等寇受孙守法之术,擅称隆武年号,向攻兴城,克陷紫阳,缚送县令,而屠戮生灵(屠戮生灵的恰恰是满清兽兵自己,满清之无耻栽赃往往如此)。今接济武大定,倡扶明而戕蚀顺民,南山仁河一带竟成乱阶矣”[18]
    
    顺治八年六月的《延绥巡抚董宗圣揭帖》中说“固山额真咨云:‘刘相国等负固拒守,不过潜踪乌合之寇,贵院当会同延镇发兵扑剿,自可断其根株’等因。”[19]
    
    顺治九年三月的《延绥巡抚董宗圣题本》中说“王永强于顺治六年二月内在榆林倡谋叛乱,先发贼兵于六年二月二十一日黎明到府……王永镇内应而城外贼兵即入城内。”[20]
    
    如山西
    
    顺治二年闰六月的《雁门关提督马国柱揭帖》中说“山西土贼,时时窃发,如潞安、牛鼻寨与豫地为邻,如孟县与真保接壤,并如乡宁,随起随灭,何曾卸人”[21]
    
    顺治七年七月十四日的《山西巡抚刘弘遇揭帖》中说“晋遭贼乱,遍地烽起,而叛逆绅衿,处处皆然,虽经大兵恢剿,其潜避深山穷谷,实繁有徒,伺隙而动,深切隐忧”[22]
    
    顺治八年闰二月的《宣大总督佟养量揭帖》中说“看得云晋地方,自姜瓖发难之后,刘迁附逆蠢动于代台之间,及迁伏诛而余孽刘永忠、高鼎等又聚党纠众,以曹家寨为居停之巢穴,煽结附近山庄,……迩年以来,代、台、繁、崞等州县几无宁土矣,”[23]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59

如南直隶南京周边地区
    
    顺治三年一月的《江宁巡按毛九华揭帖》中说:
    
    “据所报,处处有贼,兵到则散,一望皆无人烟,惟见空房四壁”
    
    “皖庐地方千里,皆起乱萌,可骇可虞”[24]
    
    顺治三年九月的《江南总督内院大学士洪承畴密揭贴》中说:
    
    “江南归附年余,人心尚属未定,有伪瑞昌王朱谊漎,伪总兵朱君召,奸恶异常,到处号召同谋叛乱,今年正月十九日,既密谋江宁(南京)里应外合,职与操江陈锦等诸臣事先发觉,合满汉官兵奋力擒剿”
    
    “奸恶假造讹言,祸乱人心,但有召集,遂多蚁附,虽时时督责搜剿,而地方未得宁静”
    
    “今江宁城内城外,自今年正月十九日杀散后,又有潜藏谋叛头目,会合多人,皆听瑞昌王号令行事”[25]
    
    以上列举的这些地区如山东、北直隶、陕西、山西、南直隶南京(满清改称江南江宁府)等地还都是满清统治相对稳固的地区,离其势力中心相对接近的地区,是顾诚《南明史》中交代也较为简略,曹树基之流所谓的“虽受干扰,却没有受到太大的损害”的地区。即便如此,百姓之反抗已经激烈绵延如此。
    
    类似浙江、福建、四川、湖广、江西、广东、广西、云南这些地区,则更是十倍百倍乃至千倍于此的规模了,尤其是四川、湖广、江西、广东,更是满清屠杀的重灾区。这些地区的记载一一罗列的话,太过繁琐冗长,就不在这里啰嗦了。
    
    3、大明百姓面对满清兽军时的气节
    各地百姓蜂起反抗满清暴政,虽然战斗力不如人意,但大多表现出了宁死不屈的刚烈精神。其坚定决绝之态度,视死如归之勇气,三百多年之后读来,犹有余烈。
    
    仅满清奴才奏疏里提及的各处山寨被攻破,就必定有无数义民男女投崖自尽,或自焚自缢。这里不妨略微列举一二。
    
    清军围攻河南鸡笼山,“寨墙尽拆,房居概焚,其余老幼妇女,滚崖跌死,不计其数。”[26]
    
    清军围攻河南石垛山寨,“杀死贼众,并滚山投崖者,不计其数”[27]
    
    清军攻破河南商城女儿寨“……杀死杀伤无算……各投崖窜谷……收获伪印关防二件,伪札票簿二十七件,……倒死崖下者不计其数。”[28]
    
    清军攻破山东青阳寨“滚山跳涧跌死男女不计其数,其化廷败遁桃花洞,初四日始擒获”[29]
    
    清军攻破陕西毛壩山寨“妇女除滚落沟崖者无数,得获三百二十五口,…”[30]
    
    清军攻打陕西延绥八郎山抗清义民,“于初三日黎明时候,督兵蜂拥上山,……杀贼二百名,落崖男妇无数”
    
    攻打松树屯义民,“拿贼二名栗豹、鲁二,杀死贼二十余名,夺获贼妇六口,大小牛四只,驴七头,余贼并妇女俱落崖跌死”[31]
    
    清军屠杀山西曹家寨,“今李虎被炮打死,王小楼等重伤,抵挡不住,董景谊并父董秀及子董三、义儿远来子邢二、赵二、王小楼、张辛、张二商议各自缢死,……查勘寨上俱成烬毁,弓箭、鸟铳等器尽在火中,尸骸填满半井。”[32]
    
    又有李宏在东山哈口寨,面对满清招降,跳崖自尽之事“据平路知县崔伟报称有明季废绅宁夏巡抚李虞夔,破城作反,逃迸外省,先伊长子李宏逃据东山哈口寨,本县亲往招抚,李宏自知难逃,投崖自毙。”[33]
    
    清军屠杀湖广黄蘖山义民“杀死贼众,并自行滚岩跌死者,盈沟积涧,不可数计”[34]
    
    以上不过是阅读明清史料满清奴才奏疏,偶然摘录所得,仅仅是清初义民壮烈事迹的万分之一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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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清史料甲编》第三本,二三三页
    
    [2]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六五九页
    
    [3]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六六零页
    
    [4]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五九页
    
    [5] 《明清史料甲编》第三本,二零八页
    
    [6]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五六四页
    
    [7]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八七页
    
    [8]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七九页
    
    [9]《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六六五页
    
    [10]《明清史料甲编》第三本,二四四页
    
    [11] 《明清史料甲编》第一本,七一页
    
    [12]《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四一三页
    
    [13]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四一六页
    
    [14]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四四六页
    
    [15]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零五页
    
    [16]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零九页
    
    [17]《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三一页
    
    [18]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九八页
    
    [19]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九零页
    
    [20] 《明清史料丙编》第九本,八零五页
    
    [21]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一五页
    
    [22]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五六页
    
    [23]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七八页
    
    [24]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一八页
    
    [25]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七零页
    
    [26]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六五九页
    
    [27] 《明清史料甲编》第三本,二三九页
    
    [28]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六一页
    
    [29]《明清史料甲编》第三本,二四四页
    
    [30]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九九页
    
    [31]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九零页
    
    [32]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七八页
    
    [33]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五六页
    
    [34] 《明清史料甲编》第2本,一七二页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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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36:57
  三、满清屠杀概况
    因为反抗满清的主体其实就是老百姓,所以满清主奴挂在嘴边的所谓杀“贼”,其实就是杀民。要把“贼”杀光,在许多地方,就等同于把民杀光。为此,许多奴才在奏疏里也不得不频频哀叹“诛不胜诛”,“杀不胜杀”。
    
    如顺治四年十一月的《南赣总兵柯永盛题本》中说“宁都之寇皆系渠魁温应采之标翼,即深山穷谷咸依草附木,无不思逞,然而诛者不胜其诛”[1]
    
    也就是深山穷谷的百姓都争相反清,导致其哀叹“诛者不胜其诛”。更甚至有的官员直接承认杀“贼”就是杀民,把“贼”杀光就等于把民杀光,哀叹说“尽诛则无民,不诛则无法”。
    
    此见顺治三年五月二十四日的《安徽巡抚刘应宾残揭帖》:“此剿彼逸,日滋蔓延。总督内院臣洪咨职严督镇道,不分疆界,会兵合剿,职于三月十六日低宛,日与按臣毛九华文移相商,征发调度。因念贼原惑于□藩伪札,诱挟相从,不识王化,尽诛则无民,不诛则无法。方今二麦将登,秧禾待时,不加抚恤,则民散亡,而地土荒芜,国赋何赖?”[2]
    
    满清主奴之所以没有把安徽等地区的老百姓全部杀光,不是因为慈悲,而是因为这些满清统治者这些吸血虫,还要靠老百姓来养活他们。真的全部彻底杀光了,就如伪安徽巡抚刘应宾所说“尽诛则无民”,“地土荒芜,国赋何赖”。
    
    也正因为抗清主体就是老百姓本身,造成清初人口损失的元凶只能是满清伪政权,任何试图把清初人口损失的责任转嫁栽赃到其他人头上的做法,只能是无视历史事实,寡廉鲜耻,卑劣至极的做法!
    
    而曹树基就是这类基本学术道德都不具备,伪造篡改历史事实,极尽寡廉鲜耻之能事的代表。在他的笔下,似乎清初的老百姓是中立的,清军和反清军队则是交战的两方,老百姓对谁来统治他们根本无所谓。清初就算有人口损失,也是清军和反清军队各有责任,彼此彼此的结果。
    
    这种无耻之徒根本就无视在清初二十年的时间,构成反清力量主体的恰恰就是老百姓自己,那些满清统治区下的反清义民就不必说了,就是云南、四川等地,也都是老百姓的支持之下,才有反清力量一次次重振旗鼓。
    
    1、满清头目自供的凶恶残暴
    满清伪政权其头目的凶残,在人类历史上也是相当少见的。这不是别人给他们泼脏水,而是有他们自供的言辞作证。
    
    在顺治二年三月的《陕西总督孟乔芳启》中有这么一段朱批“朱批,谕李如知道……,尔今擅立官长,逐杀本府官吏,明系不顺,尔若不顺,可明白说来,予便荐兵剿杀,断然寸草不留”[3]
    
    满清统治者的狰狞嘴脸在这段话中可谓毕露无遗,也即在满清伪政权的头目看来,只要有谁不顺从他们,他们采取的政策就是“荐兵剿杀,断然寸草不留”。
    
    不要以为这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的虚言恫吓,满清头目确实尽最大可能贯彻了这一方针。后来四川被杀得人口荡然无存,就是满清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大肆屠杀的结果。
    
    满清官方的屠杀政策,也可以从顺治二年八月初四日的《江西提督金声桓呈总督佟文》中窥见一斑:
    
    “顺治二年闰六月十八日,王爷差有安抚江西正副使李春祥、白其谦、赵世臣等至省赍有王爷令谕:奉圣旨,南京、浙江、江西、福建、贵州、云南、广东、广西等处文武官员军民人等知道,清朝旧规,官员人等俱已剃头,今新降者一半剃、一半不剃,其非大同之义,自今后不论新旧,一概剃头,以遵国制。如有抗命不遵,即系二心,岂是本朝人民?此等顽钝,许地方捉拿前来,以军法重处,不论一省一城,□(凡)不剃头者,即开列册藉,明白详报,发兵进剿,以成一统之业,以光盛治,钦此钦遵。”
    
    “令旨谕提督总兵官金声桓知道,靖远大将军英王把尔当一能臣托付,安定江西一省,尔将江西所□(属)地方,归顺城池若干,未顺城池若干,一一查明,其归顺百姓有剃过头的,并违抗不剃的,一总差人火速飞报前来,如有一二人不剃者,□□以军法处置,特谕,敬此敬遵”
    
    “副将王体中,于七月二十一日领兵回省,当即传知圣旨令谕,体中必不肯剃头,及声桓面谕再三,屡换日期,支吾抗拒,窃思王体中素从闯逆,大罪弥天……,今乃违背圣旨令谕,故不剃头,一大罪也”[4]
    
    这份文件里提到的,凡是不剃头的“许地方捉拿前来,以军法重处,不论一省一城,□(凡)不剃头者,即开列册藉,明白详报,发兵进剿”
    
    所谓军法重处不过是一律屠杀砍头之意而已,所谓无论一省一城,不剃头的就要发兵进剿,这所谓进剿其实就是屠城乃至屠省之意,也即把一个城市,乃至一个省不剃头者全部杀光之义,其凶残暴虐之程度,在整个人类历史上也是空前绝后的。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00

满清主奴也正是在这种屠杀政策的指导下,在各地展开疯狂的屠杀行动。如顺治五年二月的《两广总督佟养甲揭帖》中说“(攻打高明县时)各营官兵云梯齐上,凡系蓄发者,尽行诛戮”[5]
    
    满清的奴才也常常以“概行杀戮”,甚至屠杀得“不遗噍类”来向主子邀功请赏。
    
    比如顺治七年十二月《宣大总督佟养量揭帖》里在叙述清军围攻剿杀五台山一带地区的抗清义民的时候说“职于顺治七年九月十一日,提兵亲诣代州,会同山西抚臣刘弘遇面商机宜……于四山各要路分兵进剿如打围之势,……其不投诚者,概行杀戮。”[6]
    
    顺治五年四月五日的《浙江福建总督张存仁揭帖》中叙述满清兽兵对汀州连城县进行灭绝性大屠杀的时候说:
    
    “用云梯向东北两面齐上,贼莫能支,砍杀无数,贼急下城,杀至天明,逃奔无路,躲藏民房,举火烧死甚众,在城叛贼概行诛戮”[7]
    
    顺治二年闰六月的《雁门关提督马国柱揭帖》是一份档案残件,其中叙及清兵对地方上的屠杀时说“然职亦何尝欲其尽杀,惟因该道所报妖贼据住许林有二千人,(中间是各处抗清义民分布情况)……,又报杀死毒死,不曾走脱一人,各等因,职与督臣(下缺)”[8]
    
    可惜这份伪提督的揭帖只剩下残稿了,否则对清军在山西各地屠杀兽行,当暴露得更为充分,从残存部分来看,“然职亦何尝欲其尽杀,惟因该道……”,其大意不外乎是,本来何尝想尽杀,但因为该道报告的情况云云,最后应该是对相关地区的平民尽数屠杀,满清之残暴总之是人类历史上罕见的
    
    顺治四年十一月《湖北巡按曹页卜揭帖》中叙述对湖北地方的大屠杀时候说“今我皇上、皇叔父摄政王,神威一震,群逆丧胆,闻风鼠窜,虽其潜迹西山,大兵甫临,不遗噍类。”[9]
    
    一句“大兵甫临,不遗噍类”,真是满清奴才对满清凶残程度的绝好自供。他所谓的群逆,所谓的潜迹西山,其实不过都是心怀故明,不肯剃头的百姓而已,不过是想藏匿在山中,以逃脱满清的凶暴而已,并没有力量对满清政权进行颠覆,但满清之凶残则是即便你逃到深山,也要把你尽数搜刮出来进行屠杀。
    
    如果有官方对地方的屠杀镇压不力,马上就会受到伪满政权头目的严厉呵斥。
    
    比如我们前面引用过的顺治元年七月《吏科都给事中孙承泽启本》里说;“孙承泽谨启为畿辅盗贼尚繁,伏乞严敕抚镇道将各官,实图料理。……今贼势已大,谅非州县所能办,须专责之抚臣,督同镇道,极力搜捕,使贼力窘势迫,各缚渠魁。……如霸州(今河北省霸州市)道刘芳久,慈心爱民,实肠莅事,西南半壁恃为长城,宜加衔久任,以收成效”
    
    从这份奏疏内容来看,分明是孙承泽这个汉奸奴才,为清廷献媚,献计献策剿杀抗清义民,觍颜无耻之尤。孙承泽提到的这个刘芳久,大概也是一个汉奸,只不过不似满清兽兵那般残暴,所以被其推许为“慈心爱民”。结果这原本想献媚的奏疏,热脸贴到冷屁股上,被其满清主子严厉呵斥:
    
    “(朱批)据启刘芳久为西南半壁长城,理宜加衔,不思自义兵(指满清兽兵)至京以来,覇州一带,土寇(指抗清义民)纷纷,未见断绝。今三十日早间,又闻彼处土贼甚众,正在发兵征剿。孙承泽此本似属徇私。朝廷设立都察院科道等官,原为公论直言。如此任意徇情,何异明朝弊政?倘再徇陋习,重罪不饶,该部知道”[10]
    
    也即伪满头目认为这个刘芳久残暴程度达不到他们的要求,对地方百姓的镇压还不够凶狠,导致抗清义民纷纷不断,警告孙承泽,如果再这样包庇刘芳久,就要重罪不饶。
    
    满清不仅是对不剃头的人一概屠杀,有时候甚至对已经剃头表示屈服了,但对剃头政策略有微词的人,也要进行屠杀,其凶暴之骇人听闻实非正常人类能理解。
    
    在《明清史料丙编》收录的《内院大学士宁完我题本》就有这方面的材料“臣思陈名夏虑蒙皇上赦宥擢用,眷顾优隆,即宜改心易行,实实为我清朝为是。孰意性生奸回,习成狡诈,痛恨我国削发,鄙陋我国衣冠,蛊惑明绅,号召南党,布假局以行私,藏祸心而倡乱。”[11]
    
    事情起因不过是陈名夏对剃头政策战战兢兢的表示了一点疑虑,认为导致反抗更多,原意是为其满清主子着想的。孰料其满清主子雷霆大怒,陈名夏最后的结局就是被处死,家人发配为奴。
    
    关于满清的疯狂屠杀,一些奴才汉奸也在奏疏里披露过一点真相,战战兢兢地表示出一点不满和担忧。
    
    如《御史吴达奏稿》中说“当事者曰:叵测逆命,宜杀勿赦……。臣恐江广(指江西、湖广)等处,自此无噍类矣。倡首乱事不过一二人,余皆迫于不得已,城池破时,尽为诛戮,皇上则曰:‘诛乱人’,岂知至苦极难之民情哉?”[12]
    
    《江西道试御史蔡应桂题本》中说“歼之未尽歼,大兵撤而再发,贼众熄而复起,州县屡报失守,……,诛不胜诛,是又以从贼而死者也乎。苟真心从贼,何所遁其天诛,但其从贼亦死,不从贼亦死,觉小民全无一线生路,为可悯耳。虽然,此犹可曰:胁从之徒也。至于攻克所至,未免玉石俱焚之叹。此良民与贼众分途之际,关系天心民命尤切,该除暴以安良,非以屠良。”[13]
    
    蔡应桂这个汉奸奴才哀叹“从贼亦死,不从贼亦死,觉小民全无一线生路”,并非真的有多慈悲。在这个奴才看来,对那些不肯剃头的反清义民,加以屠杀,那是应该的,所以他说“苟真心从贼,何所遁其天诛”。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00

他为了向主子表效忠之心,想要把不从贼亦死的责任推到所谓的“贼”(其实就是反清义民)上,另一方面却又不得不自打耳光的承认,真正导致“从贼亦死,不从贼亦死,觉小民全无一线生路”,正是满清自己的疯狂屠杀导致的结果,“攻克所至,未免玉石俱焚之叹”。也就是那些愿意屈服在满清屠刀淫威之下的所谓“良民”(这个词,大家应该很熟悉吧),只要是生活在满清攻克的地区范围之内,也往往被满清兽军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概屠杀了事。他要求“非以屠良”,而满清实际上正是连他口中的“良民”也屠杀了,这才让这条奴才走狗冒着得罪主子的危险,发出如此的哀叹。
    
    把他的言论同《御史吴达奏稿》中说的“城池破时,尽为诛戮,皇上则曰:‘诛乱人’”,结合起来看,就可以知道清初造成人口巨大损失的屠杀元凶究竟是谁了!
    
    2、用刀屠杀之外经济剥削造成的人口灾难
    
    
    满清一方面用刀进行疯狂屠杀,另一方面对那些从他们屠刀下幸存下来的人,也极尽敲骨吸髓之能事,这又是另一种形式的屠杀。
    
    我们还是先来看满清奴才的一些自供。
    
    顺治二年闰六月的《原委户科给事中史应聘揭贴》中说“本年正月,豫王破关,逆贼遁走,职首先投诚,赴军谒见,当蒙札委,以原衔带管潼关道监军,时大兵驻关,军需不赀,而州县百姓存者无几。职飞檄督催,计完粮饷数十余万,刍草数百万……”[14]
    
    这个汉奸所谓的“州县百姓存者无几”,当然只能是满清破陕西潼关时屠杀导致的结果,否则这个汉奸肯定要说是闯贼所为了。而以存者无几的百姓,要负担满清兽军如此庞大的军饷粮草之需,则这些百姓即便躲过了满清的屠刀,也大半要死于拷打逼勒和饥荒之下了。
    
    关于陕西地方残破,姜瓖在没有反抗满清的时候,也有一份奏疏,更可以作为参考,顺治二年五月的《征西前将军姜瓖揭帖》中说“延绥一镇,土地极辽阔,延袤几二千里,俱系高山深涧,流贼土寇出没之乡,素称疲废难治,迩遭闯逆蹂躏,王师征伐,凋残破坏更不可言”[15]
    
    姜瓖这里所谓的王师征伐,就是指伪满豫王追击李自成至陕西境内的事情。我们前面说过李自成并不滥杀无辜,陕西是其家乡,更注意保护。姜瓖这个时候还屈服于满清淫威之下,尚且要把所谓“王师征伐”作为“凋残破坏更不可言”的原因之一列举出来,可见造成“凋残破坏更不可言”最大元凶仍旧是清军。
    
    这凋残破坏,一方面是清军的屠杀,另一方当然也是为供给其兽欲的横征暴敛。
    
    再看顺治二年九月《山东巡抚丁文盛题本》写的山东济宁的情况:“济宁南北要冲,水陆必由之地,大兵一到,米豆动以千计,草束动以万计,其它使差经行,无日无之。更有留下寄养妇女、马骡、病人、病畜,难以枚举……此后或剿抚。或换班往来,无有休息,供亿浩繁”[16]
    
    此处所谓的寄养妇女,自然是满清兽兵在各地抢掠来奸淫之用的妇女。满清奴才尚且哀叹“无有休息,供亿浩繁”,则当地百姓之水深火热,死亡流离情况也就可想而知了。
    
    顺治二年十二月的《江南总督内院大学士洪承畴题本》中说“江南新近归附各府,俱驻有提督总兵官兵,日支本折钱粮,所费甚多,江宁又有满汉大兵,所用折色银两与粮料草束,无不催派于各府,臣等昼夜催办,心力竭尽,势不能再有余饷可以分应楚中,再四踌躇,无可为计”[17]
    
    当时因为满清在湖广要镇压反清义军,所需军饷甚大,所以要求对江南更进一步搜刮压榨,洪承畴这个汉奸一向以心狠手辣而闻名,连他都承认当时之江南已经被压榨至于没有多余的油水,已经是为了供应满汉大兵,“昼夜催办,心力竭尽,势不能再有余饷可以分应楚中”。则当时江南各地被剥削到何等残酷的程度,也可以想见了。
    
    顺治三年一月初十日的《江宁巡按毛九华揭帖》则把满清屠杀破坏掠夺,敲骨吸髓的程度暴露更充分
    
    “十室九空,库藏如洗,军需急如星火,料理维艰,民让已屋以居兵,则东北二城尽徙租他所矣,舍己田以牧马,则环城六十里内稻田俱尽矣,兼之假兵为祟,所在见告,驿无马,水无船,此上江二县之情形也。”
    
    “江浦、六合孤城,孤悬江北,自遭兵火之后,流移未复,兵马往来,供应已绝,日无宁晷”[18]
    
    南京的百姓房子都被清兵掠夺,周围的田地也都被当成清兵养马的牧场,再加上清军的屠杀,则人口破坏之大不问可知。
    
    再看顺治三年三月的《浙江道监察御史吴达残题本》:
    
    “取民之产,令八口无家,道馑相望,其如倒悬者待捄(救)之情何?”
    
    “一方骚动,到处惊惶,讹言繁兴,舆志摇惑,将有东瞻西顾,绿畴春野,相视而不肯施农作之功者”
    
    “壮龄强干,既资生之无路,有迫而盗耳,缘此肆行劫掠,村墟多警,乡井不宁,臣恐即在未经分地之区,当无复太平之鸡犬也。”
    
    “试观去年六月以前,所在倾心归顺者何其易,自六月而后,面目一改,人心非故,更加分其产,驱之流离。”[19]
    
    这份档案是残件,所以上面部分残缺,完整意思不能确切了解。但看其大意应当是针对满清政权穷凶极恶掠夺浙江民间财产田地,导致浙江百姓穷困毙命无数而发。因为满清之残暴掠夺,导致农民都不想种田。连吴达这条满清走狗都惊恐大呼“恐即在未经分地之区,当无复太平之鸡犬也”,可见满清掠夺残暴程度。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01

顺治四年四月三十日,还是吴达这条走狗的发言,《山东巡抚吴达题本》中说:
    
    “东省民命于今日,非独臣按部者目击其伤,九重之上,亦心悲其可怜。……既征其熟,复迫其荒,户绝者,难之鬼输,幸存者窃悲其邻壑……。微臣巡历所至,如高、濮等州,范、汶、茌等县,极目荒芜,此固昔日户部履亩躬查之区,臣不敢渎陈。即其他素号繁邑,际此贼氛,人民流离播迁,户口之存亡,家室之聚散,又一变矣。……全征之檄日迫,追呼且日甚一日,捶楚之下,何求不得。……臣将坐视其毙不为请命于君父乎?抑留此二三孑遗为朝廷储不涸之仓也。”[20]
    
    这份文件应该说是相当不错的材料,一方面暴露了满清屠杀之下山东的惨状,许多人家户口断绝,“户绝者,难之鬼输”。许多地方因为人被满清屠杀光了,所以“极目荒芜”。
    
    而在那些侥幸在屠刀下幸存二三孑遗,还要被满清竭力剥削压榨,难以应付者就要遭受毒刑拷打:“全征之檄日迫,追呼且日甚一日,捶楚之下,何求不得。”
    
    吴达这条走狗为了其伪满主子着想,不得不上谏说,再这样下去,山东省的人都要全部死绝了,还不如留下这二三孑遗来长久剥削。这当然不是这个汉奸的慈悲,实在是他的满清主子的凶残已经到了丧失理性的地步了。
    
    再看顺治六年正月的《河南道御史王应元题本》:“如荒地以踏勘为凭,亡丁以审编为据,乃勘审动逾数月,驳查又复经年,眼前追比,既以尚未奉文为辞,来岁抵扣又借别项催檄虚应,……即如臣乡猗氏(今山西运城市临猗县),丁差之重甲于天下,万历年犹上丁不过一两,中丁不过七钱,下丁不过三钱,自经荒寇之后,户口凋耗,十去其六,只以支数难减,因仍苟且,致以亡丁之差,加之孑遗之民,稍可存活者,丁至数两,即贫无立锥者,亦每丁一两矣,日复一日。”[21]
    
    这个汉奸供认的情况是,荒地也好,亡丁也好,这些都是要伪满政权经过层层勘察审核之后才能认可批准的,等到批复许可下来,已经一两年过去。而在这之前那些已经荒芜的田地,已经死亡的人丁仍旧要征税,其赋税负担都转嫁到存留的耕地和人口身上。而到批复许可之后,是否赋税负担会减轻呢?不会!因为那时候满清主奴就会拿出其他名目的催缴征檄来应对。
    
    王应元这个汉奸还拿自己的家乡作例子,他的家乡猗氏算是明朝时期劳役丁税负担最重的地区(明代南方耕地亩产量高,粮食赋税相对高,作为劳役折合的丁税相对低,而明代北方应该是相反,粮食赋税很低,但劳役折算的丁税相对高一点),有钱的上丁,也不过每年一两(明代户籍废弛,实际人口包括实际壮丁数量远远多于官方册藉数字,所谓的一丁其实是分摊到许多实在丁的头上去了,这点传教士也有记录)。而到了满清时期,光名义上的“贫无立锥者,亦每丁一两矣”,就是万历名义上下丁负担丁税的三倍(其实远不止,因为明代的下丁,也远不是贫无立锥,从许多记载来看,生活消费水平不低),把明代隐瞒人口考虑进去,那清初的丁税负担实际上就是明代的十五倍要多,甚至可能接近二十倍。
    
    再看顺治十八年的《江西巡抚张嘉题本》:“以田荒民亡之户口,岁增六十三万兵饷,俱属搜刮款项,兼以天灾数年之水旱,闾阎杼柚其空,人不乐业,土不生毛。自六年开城以来,月复月,年复年,有司竭尽催科之心力,犹无补于各镇营呼□(庚)癸(指军粮)之急需矣。藩司补苴无术,势不得移彼易此,内供钱粮,起解不前,职此之由。”[22]
    
    这个伪江西巡抚汉奸张嘉承认,当时的江西已经是田荒民亡,而就这样的情况,每年除了供应伪满政权中央的赋税负担,还要供应在江西的伪满军队所需,这实际上必然又是对江西剩余人口极尽剥削掠夺之能事的大屠杀。他所谓的“俱属搜刮款项”,其意思已经是承认这些钱不可能是从正常的田亩赋税或丁税里来了,只能是直接抢劫民财掠夺而来。
    
    关于满清经济剥削的残酷程度,还可以参见《明末清初乡绅经济生活的变迁—— 苏州府太仓州王时敏的事例研究》一文,这里摘录一些内容[23]。
    
    “据《奉谱》(指《奉常公年谱》,北京图书馆编《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记述,太仓的芦课始征收于顺治四年(1647),其后愈演愈烈。”
    
    “顺治七年,太仓州的乡绅们联名请苏州府理刑推官鲁期昌惩治太仓芦蠹,其公书中写道:“……至于孱弱穷黎,供其鱼肉,往往荡家殒命者,又不必言矣。”
    
    “作于此时的《分田完赋志》中,王时敏这样描述此时纳税苦的状况:“迩年赋敛促数,加派烦苛,款项多端,纷淆孰辨。……自维风烛残息,日夕忧煎,犹涸辙之鱼,寒号之鸟,顾生不能,求死不得,其苦殆难以言喻也。”
    
    “《奉谱》顺治十八年条记述道:‘是年吴中有奏销之祸,……奉提解之旨,宪牌络绎,惊惶莫措,大费经营。子扶因金汉广户亦以零欠赔累。此后复有请兵围城之举。吴民汤火未有甚于此者。”
    
    “《巢谱》(指《王巢松年谱》,上海图书馆藏《吴中文献小丛书》之四,)顺治十八条有如下简单之述:‘奏销一案,绅衿一网打尽,从来所未见也。后复有请兵圈城之事。’”
    
    “作于康熙五年(1666)的《西庐家书》丙午一对催征的画面有如下描述:‘当事者因空四、五万,欲将州民性命填补。三月中比较,造九斤大板,打至十五,未有不死者,三日内连毙数人。’‘凡被杖责者,血肉狼籍,接踵到门。我偶送客遇见,必被群拥呼号。’”
    
    “在作于康熙三年(1664)的《友恭训》中,王时敏说:‘且至今日世风浇恶极矣,吾家贫罄极矣,百事艰难,朝不及夕’”
    
    “康熙九年所作的家训中,他还说:‘方今田赋,功令最急,苟有逋悬,祸亦最重。此天下皆然,而江南为甚。’”
    
    “在王时敏家为了完赋疲于奔命时,太仓其他人家的境况也不会好。当时的王撰在诗中叹道:‘十室九悬磬,咨嗟众所同。’”
    
    “而陆世仪则如是说:‘至于正供阙而上司行催,不过督责官吏,官吏不过督责里甲,里甲不过逼人户卖男卖女卖房卖坟,而田地则决无从卖,田地无从卖,则钱粮必不能完,而或逃或死,田地抛荒。田荒则里甲摊赔,里甲亦穷而逃窜。盖苏州田地,三百年来,从无荒逃者,至今日而荒逃且过半矣。’”
    
    另外我们不妨把清初上海叶梦珠的《阅世编》里关于明清赋税对比的一大段话翻译成白话文,放在这里给大家看一下。之所以要翻成白话文,是因为他的原文就很长,再加之是文言文,大部分人恐怕没有耐心看。为了更充分揭露满清罪恶,所以还是有必要翻译一下。
    
    “我家乡的赋税,是天下最重的。苏州一府缴纳的赋税,要比浙江全省的赋税都多;松江府的地方,只有苏州府的十分之三,而赋额却是苏州的一半,也就是江南的赋税,没有比苏州和松江更重的,而松江尤其是重中之重。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01

“我曾经和故老谈论过明朝隆庆、万历年间的事情,都说物产丰富,人民生活幸福,当官的不会因为征收不到足够赋税而被惩罚,老百姓也没有被催逼缴税的侵扰。(原文是‘予尝与故老谈隆、万间事,皆云物阜民熙,居官无逋赋之罚,百姓无催科之扰’)。而现在(引者注:指叶梦珠生活的清朝)的税粮,虽然比明朝时候要加重,但也有限。关键是官员都竭力催逼征收,稍有拖欠,各种惩罚接踵而至,民脂民膏全部被勒索一空,拖欠的赋税都被记在帐上,累积的越来越多。
    
    “为什么会这样呢?主要是当年(明代)对官员征税的考察非常宽松,所以郡县催促百姓缴税也很和缓,时间长了就更加好商量,拖欠的税粮全都蠲免,虽然有重税之名,但没有重税之实。(原文‘积久日弛,率从蠲赦,所谓有重粮之名,无重粮之实是也’)
    
    “就算是崇祯的时候,因为频频打仗,军饷缺乏,户部屡屡告急,朝廷特地派遣官员,清查各地拖欠的赋税,执法算是变严了。正粮之外,还有练饷,有加派,赋税的征收也算得上繁重了。然而本年的税银,一定要等到来年二月份开征,如果在本年秋冬就征收,就称为预征银,因为朝廷向老百姓征税,是在粮食都收获之后,先征收本色粮食以供漕运,然后再征收折色的银子以供给军饷,留白银到第二年春天再开始征收,也是用一缓二的意思。
    
    “所以一直到明朝灭亡,官员只要能完成百分之八十的税收任务就算合格,而民间只要能缴纳百分之八十的赋税,就可以称的上表现良好了,能缴纳百分之六七十的也就算得上不错了。(故终明之世,官以八分为考成,民间完至八分者便称良户,完六七分者亦为不甚顽梗也。)
    
    “何况几百年的太平生活累积下,规定的制度也都非常详尽完备,存留在地方上的赋税既然多了,那输送到中央的数额就相应的少了。……(省略号处是详尽列举地方上各类可以节省的花费),所以往往征收到百分之六七十的税额,运送到中央的钱粮就能达到定额的百分之八十了。而存留在地方上的那部分税额,可以根据情况缓急,再慢慢征收。所以官员不会因为没有履行职责而被惩罚,老百姓也没有竭泽之忧”[24]
    
    而到了清朝的时候又是什么情形呢,叶梦珠是这样描绘的:
    
    “额定的赋税,往往都是直接被拨用作军饷,而军饷不能少一分一厘,所以征粮也就不能有丝毫亏缺。凡是征收赋税的官员,都只有征收到百分之百的数额才算合格。稍微少一丁半点,就要受严厉惩罚。对地方官员来说,头等大事就是征粮,其他一切安抚百姓之类的,都根本谈不上。
    
    “在奏销案之后(奏销案是顺治十八年清廷对江南拖欠赋税的绅民大范围镇压,清初和哭庙案、科场案等并列为三大案之一),官员乘着江南士民刚受到严厉打击,十年并征,人们风声鹤唳,心惊肉跳之下,唯恐缴税落在后面,靠变卖家产来应付官吏催逼,就这样还不够。押吏如同虎狼一样,即便原本尊贵的读书人此时也和俘虏囚犯没有区别(押吏势同狼虎,士子不异俘囚)。
    
    “当时只有向营兵借高利贷一条道路(可能是清兵因为各处抢劫杀人,所以反而有钱),每个月利息加二加三,稍微迟一天,就利滚利,而借来的银子,用来应付衙门使用,就要费去过半。等一个月之后,营兵来追索,百亩的田产,连带家中的日用器皿,房屋,人口全都籍没,还不足以清还,被捆绑起来用鞭子拷打。尽管明知有这些危害,但急忙之中也没有其他选择了。所以有许多人干脆抛弃田地而逃跑,赋税造成的悲惨情形,在当时可谓达到了顶峰。”[25]
    
    松江地区是如此,广东地区,在清朝统治下的情形就更为可怕。
    
    按明末清初陈舜在《乱离见闻录》中的记录,广东吴川县,清朝知县到任后,名义上的钱粮和万历四十八年差不多,比崇祯年间稍轻。但实际上这也仅仅是名义,真相是因为有种种花样繁多的盘剥勒索,以供给清兵和清朝官吏享乐。富人家产罄尽,穷人卖妻卖子,流亡逃窜,其惨无比。(“富者倾家,贫者典妻鬻子,流徙逃窜,民不聊生。(自二月至五月属清——此为原书注释,非引者所加)”)[26]
    
    还有一则记录同样让人不寒而栗,在康熙三年,清朝知县高鸿飞用杖刑打死时年七十六岁的乡官陈彝典,前后在监狱里一共打死了六百人,原因就是地方上没有交纳税粮(“前后共毙六百人于狱,为北四都九甲不纳粮也。”)[27]
    
    
    
    3、被满清屠杀的各地惨况
    曹树基宣称,对清军最有力的抵抗只是“发生在若干城市”,因此清军对人口的影响仅仅是据点式的。
    
    而事实又如何呢,仅仅从满清官员自供的各地惨况来看,城市固然是被屠杀一空,农村乡野的情况同样惨不忍睹,下面还是摘录一些满清档案中伪官的奏疏。
    
    顺治三年一月初五日的《江宁巡按毛九华揭帖》中说:“又据广德州(今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知州闵义栋申称,职奉王札,八月初八日抵建平,此时白茅山土寇拥众倡乱,堵塞中途,不能前进,因建平值剿戮之余,邑中无官,人民逃窜,城郭空存,而祝令亦到。随弃躯从土贼丛中,单骑至州,止见城外战骸山积,城中影迹灭绝,阒其无人,惨伤萧条之状,十倍建平,尚有乌合贼巢,负固不服,即与郭镇商议进剿,屡获克捷,此广德情形也。”
    
    “此诸逆兴祸,遂使暴骨如莽,青磷夜见,以至城空野空”[28]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01

这里提到的“建平值剿戮之余”,所谓“剿戮”自然又是对当地百姓的灭绝性屠杀。至于广德州城外,“战骸山积”,所谓战骸也不过是被清军屠杀的平民尸骨。城中“影迹灭绝”,自然又是清军屠城导致的惨象。
    
    所谓“诸逆兴祸,遂使暴骨如莽,青磷夜见,以至城空野空”乃是满清奴才栽赃之故技,使得当地“城空”“野空”的,除了满清兽兵,再无其他人。
    
    顺治三年二月初一的《安、庐、池、太巡抚刘应宾启本》,开头是“刘应宾谨启,为抚辑残郡事,去岁腊月十九臣巡历皖郡与札委巡抚李□龙交代,自姑苏登舟,因而查阅沿江要害……”
    
    这份奏疏是记述他看到的沿江各地的情形,其中安庆的情况是“安庆满城俱烬,遗房仅有十之其一,其一□半为兵住,城中虚无人焉,问之府县,皆云:士民无居,潜避在山寨”[29]
    
    这里说满城俱烬,城中虚无人焉,明显也是清军屠城过后的景象,遗留的房屋只有十分之一,幸存的居民可能还远少于十分之一,潜避山寨的不过是那些屠刀下的一二孑遗罢了。
    
    顺治三年三月的《安徽巡抚刘应宾揭帖》(残本)中说“至闰六月,大统底定,本县(指太湖县)知县饶崇秩奉令来湖,四望荒烟,仅余白骨,数椽茅廨惟伴青磷,迨苦心召集,始有二三残喘,朝入暮出,方望哀鸿渐集,讵原任监纪邵起负固英霍,招纳亡命,拥立樊山王,飞布檄文,侈言恢复,本县积犯石应壁,李时新等乘机响应,听调投营。”
    
    “查太湖屡经焚劫,城内并无人烟,以孑然孤立之官,而责之以捍御,势必不能”[30]
    
    太湖县“四望荒烟,仅余白骨”,“屡经焚劫,城内并无人烟”自然又是满清兽军的杰作了,反抗满清的主体本就是当地居民,他们自然不会焚毁家园,杀戮自己乡亲,只有满清军队才能做下如此兽行。
    
    顺治四年八月初九日的《湖南巡抚张茂熺揭帖》中说“五月至岳州,闻长沙、衡州、常德皆归版图,职即叱驭疾驰,今兹六月初十日,已过湖南至长沙矣,长沙事毕,衡州、常德,渐次巡历。其余郡县,兵之所下,职即踵之而至,不敢避难。……至于地方情形,职见闻最确者,不敢不先为皇上、皇叔父摄政王陈之。除武昌府久定不赘外,七郡之中,岳州之焚毁杀戮极惨,而巴陵为最惨,自壬午以来,无岁不被焚杀,无地不为战场,加以今春奇荒,骼胔盈道,蓬蒿满城。职自岳至长,自雇夫役,自裹糒糗,夜宿草中,昼食树下,村不见庐舍,路不见一行人,惨目骇心,无图可绘。长沙为群逆盘踞,数年剥民,已尽脂膏,临遁复行焚杀,城中房舍皆无,民皆弃家远遁。”[31]
    
    当时还仅仅是顺治四年,湖南景象已经是“焚毁杀戮极惨,而巴陵为最惨”,“骼胔盈道,蓬蒿满城”,“夜宿草中,昼食树下,村不见庐舍,路不见一行人,惨目骇心,无图可绘”。这些景象已经足以把曹树基所谓的清初人口损失仅仅是一些城市据点的谎言戳得粉碎了!
    
    只不过满清的奴才依旧是试图把这一切栽赃到抗清义军的头上,而事实只能是相反。满清官员自己都承认,清军对反抗地方,向来是过一地,屠一地。
    
    如吴达所说“当事者曰:叵测逆命,宜杀勿赦……。臣恐江、广(指江西、湖广)等处,自此无噍类矣。”“城池破时,尽为诛戮,皇上则曰:‘诛乱人’”如蔡应桂所说“攻克所至,未免玉石俱焚之叹”。
    
    长沙既被满清奴才称为“群逆盘踞”之地,那清军攻克之后焚杀屠城,是必然的。而幸存的孑遗之民之所以要“弃家远遁”,也正是为了逃避满清淫威,否则如张茂熺这个奴才所言,他们不但不应该远遁,反而应该留下来欢呼满清的解放才是了。
    
    所以造成湖南地方路不见行人,惨目骇心的罪魁祸首,除了满清还是满清!
    
    顺治十三年二月的《户部题本》说的也是湖南情形:
    
    “户部尚书臣戴明说等谨题为恭报湖南情形……微臣奉命伊始,即闻湖南荒残,然犹未身亲目击也,今于本年十一月初六日巡历,衡州府属,道经岳阳长沙,一路巡行,所至如岳属之巴陵,长属之湘潭、湘阴,衡属之衡山等县,城无完堞,市遍蓬蒿,虽间有寥寥孑遗,皆结草而棲,苟安于颓垣败壁之余,即通衢古道,驿舍萧条,日暮投宿,必纡绕于深山穷谷之中,始有茅茨村舍,然犹风棲破户,月照空廷。其间沃壤掬为茅草,荡为荒丘,举目皆然。”[32]
    
    这和顺治四年的湖南巡抚揭帖已经是相距八年了,其荒芜残破情形更甚,在满清屠刀下,从城市到乡村形成了一整片一整片的无人区。
    
    再看湖北的情形,顺治五年五月二十五日的《湖北巡抚王守履揭帖》中说“职奉命按楚入境,即巡视郧城,其王逆叛后,杀戮之惨真有不忍言者,已特疏上闻矣。职于巡郧后,随即转襄,以宣布圣德,广图招抚,乃兵戈之余,天地鞠为茅草,郊原一望丘墟”[33]
    
    湖北的景象看来比湖南好不到哪里去,“天地鞠为茅草,郊原一望丘墟”,这当然是从城市到乡村,所有地方都呈现荒芜残破的景象。
    
    只不过满清奴才依旧试图栽赃,或者含糊其辞,所谓“其王逆叛后,杀戮之惨真有不忍言者”,似乎杀戮之惨乃是抗清义军所为,其实这杀戮之惨又只能是满清兽军自己所为。当地百姓正是支持义军抗清的基础,只有满清兽军才会把百姓彻底屠杀一空,以削弱抗清势力。
    
    再看顺治七年的一个《户部题本》:“顺治七年五月初三日,本月十九日奉旨户部知道钦此……到部,该臣看得庐州所属州县既经寇盗残破(实为满清兽兵残破),又遭水旱灾伤,而英山一县久被贼(抗清义民)据,罹祸尤惨”
    
    “英山县原额人丁一万一千一百三十五丁(这已经是大大低于明朝原有实际人丁的纸面数字),除历遭寇乱逃亡故绝,今止实存人丁542丁,原额田塘地共1195顷81亩8分8厘,除历遭寇乱抛荒,今止实在熟田26顷18亩6分3厘3毫。此见在之人丁,虽垦之田土,有名无实,民食尚有不给”[34]
    
    这个题本里举了一个安徽庐州英山县的例子,说原额人丁是“一万一千一百三十五丁”,这个数字在明代仅仅是册藉虚应故事的数字,实际人丁只会远远高出其上。那到了满清呢,就是这远低于实际的数字,在经过清兵残杀之后,居然也成了一个高不可攀了。清兵屠刀之下,只有实存人丁542丁,仅仅是原来纸面数字的5%不到,损失了95%以上,而实际的人口损失比例还远远高出这个数字。
    
    (这里还会牵涉到对人丁含义的解释问题,我后面会有专门章节说明,满清初期的所谓人丁就是其官方定义成年男性劳动力,这从我这里摘录的史料记载也一目了然,何炳棣等人在一些基本概念上都有严重混乱)
    
    明代的人丁数字是完全照抄洪武时期或干脆乱编的,但田亩数字相对可靠。我们就根据田亩和人丁的比例来换算一下。
    
    按照顺治七年,满清统治下的英山县人丁542丁,熟田26顷18亩6分3厘3毫,当时这542丁,只能是全部转为农业劳动力进行耕田了,否则不说交税之类,连吃饭存活都有问题。以一顷为一百亩计算,去掉零头,则542丁耕种2618亩的田地,平均每丁对应的耕地面积是接近五亩左右,就算五亩好了。
    
    明代英山县原额田地是11万9581亩,以每丁耕种五亩来计算,则明代晚期英山县从事农业劳动的人丁是2万3196丁。而根据大量明人记载,当时安徽等地应该至少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人口是脱离了农业劳动的(尽管其中许多人可能还象现在农民工一样,仍旧算在农村里面),这在我们前面论述明代城市人口的时候也有提到。则明代英山县的实际人丁,至少是4万7832丁(应该是保守估计),人口按一丁对应三人的比例,则在14万3497人左右。按此来算,满清的547丁相比明代的4万7832丁相比,仅仅是1.14%,也就是安徽英山县的人口下降了接近99%左右。这是一个骇人听闻的比例,但却是当时满清屠刀之下,许多地方的真实情况。
    
    再看一个未注明时间,但估计当是顺治六年之后的《户部残题本》,描绘的是江西的情况,这个题本的上下部分都已残缺,但剩余内容也足够说明问题了。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02

“□□(户部?)尚书臣巴哈纳等谨□□微臣巡历赣南事。……及至万安,抵赣二百余里,沿途之庐舍俱付灰烬,人踪杳绝,第见田园鞠为茂草,郊原尽属丘墟,睹□□也,食不下咽,而况于鸡犬无闻,烟火寂然。□□朝食半餐以充饥,暮结露帏以御寒。奔驰至赣,查保甲不满千人,稽仓库,并无钱谷,城内数宅茅房,小民难以安居。官虽设而无民可治,地已荒而无力可耕,夫赋从民出,无民而尚何催科之可施乎?”
    
    “如至南安府,土地□□(荒芜?)。犹然一赣城也,臣亲履其见,惨目伤心,不禁挥泪。”[35]
    
    再看顺治六年七月的《南赣巡抚刘武元奏本》中说的“窃照江西一省惟赣南两府,偪居东南,远在天末,是以昔年征剿官兵与逆贼相持最久,恢复独迟,而各属地方,无一处不惨遭焚戮,流徙逃亡,诚亘古未之有也。斯时兵火之余,人心未定,土寇(当地百姓组成的抗清义民)旋生。”[36]
    
    另外这里还可以补充一条《天香阁笔记》卷一中关于江西情况的记录
    
    “予自江右入浙,过鄱阳湖,进舟上饶江。所历安仁、贵溪、弋阳、广信、玉山诸郡县,入其城,大都不过数十家,而江中行舟,竟日罕见。惟一徽人舟,行泊相依。因言康镇将者,河南人,日率健儿入村落,系乡民以归,指为山贼,屠掠殆遍。广信一府,县无完村,村无完家,家无完人,人无完妇。余以业盐持引,穿横卒而过,无敢呵者,入贵家大族,皆闭门围坐待死。得吾升粟撮盐,则大喜,唯吾所欲而不较,予闻此言,掩耳急去,时甲午八月”[37]
    
    甲午年乃是1654年,也即顺治十一年,文中提到的康镇将,当为一汉奸败类。当时之汉奸,一经剃头之后,即化为兽类,廉耻全失,良知彻底泯灭,凶残暴虐皆效仿其满清主子所为(虽然残暴程度比起其主子还略逊一筹),此是当时之普遍现象。但江西当时如此残破景象,绝非一个康镇将一人能办到的,乃是满清兽军在近十年的时间里,反复屠杀抢劫破坏所致。
    
    江西的惨况,顾诚的《南明史》里引用过张岱的亲身见闻::
    
    “清军的三省会剿,到处烧杀抢掠,给江西百姓造成了极大的灾难。时人张岱以亲身见闻记载道:‘癸巳(1653,顺治十年)八月,余上三衢,入广信,所过州县,一城之中,但茅屋数间,余皆蓬蒿荆棘,见之堕泪。讯问遗老,具言兵燹之后,反覆再三。江西士大夫,响应金、王,株连殆尽,言之可悯。”
    
    再看顺治九年一月初八日的《平南王揭帖》:“于(顺治八年)九月二十六日,马兵到遂溪起身,至二十八日,兵马至雷州府城内,并无百姓,止是空城,房屋俱已倒坏,草长砌住街道,城墙四边倒塌。看得雷郡初定,余孽未靖,四野荒芜,人民遯迹”[38]
    
    这叙述的就是广东的情形了,雷州府尚不算满清在广东屠杀的重点地区,已经是只余空城,残破无比,四野荒芜,其他如广州被满清屠杀更惨的地区情形也就可想而知。而且这还是尚可喜这个汉奸嘴里所谓的“余孽未靖”,若是“余孽全靖”,自然更是人口扫荡一空了。
    
    顺治九年八月的一份《户部题本》则是对满清屠戮下的一些南方省份荒残情形做了一个简单概括:
    
    “户部尚书固山额真臣噶达洪等谨题……若湖南、四川、两广新定地方,弥望千里,绝无人烟,据抚按疏称,湖南衡永等处卫所,数年并(并)未开垦,成都、重庆、叙州、马湖各属人民仅存十百,粤东抛荒已甚,粤西人少赋轻,章奏具在。历历可考,是幅员虽广,空地甚多。”
    
    “至于川、广部选各官,向来或因地方未定,或地方初定而无人民衙舍者,皆暂住他郡,既无益于残疆,又虚费朝廷廪禄。臣前伏读明旨,蜀省凋残,成都等府州县仅存百十人民,似难照例设官,诚明见万里。臣请敕部裁并,俟地熟人稠之后,再复旧制,庶凋敝余生,不病于官多民少。”[39]
    
    也就是湖南、四川、广东、广西许多地方的人都是被满清彻底屠杀光了,导致“弥望千里,绝无人烟”。因为人都杀光了,有些地方任命了所谓官员,结果官多民少,成了毫无意义的光杆官员,只能暂住在其他地方。满清奴才只好建议,这些地方干脆就不要设官了。
    
    顺治十三年六月三日的《广西巡抚于时跃揭帖》则是提到广西被清军屠杀后的惨况“看得粤西凋敝,地土多荒凉,责成开垦,诚宜预办牛种……粤西数年之间,频遭兵火,民残地荒,惟桂林为最。而桂林一府,则兴安为尤甚,盖其人民杀戮十去其九,而平梧次之。今欲望致治,必须开荒生聚,第民苦已久,开荒牛种实难计办。”[40]
    
    因为人口被杀戮太多,导致就算想要开荒,都是非常困难。
    
    另外满清兽军残暴是极普遍之情况,偶有一将,残暴程度稍加缓和,地方百姓就庆幸不已,唯恐再换一人,又遭满清荼毒。
    
    这一点可以看一下顺治二年闰六月的《管九江道事黄澍残启本》:
    
    “据该县生员周家邰等呈称……,生等湖口县居住,屡遭兵火,掳掠罄室,杀害无辜,惨变难言,幸蒙徐总兵安抚兹邑,示召残民,恩威并着,士民乃得安枕。今恐另委员役,又生疑畏,下民不安”
    
    “又据该县十七坊里长王正降等呈称:“贫系十七坊里长,因兵破城,焚毁屋舍,远逃穷谷,偷生避死。”[41]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02

以上不过是我粗略摘录了一些《明清史料》中的档案材料,基本都是伪满政权的奴才官员以及汉奸自供的地方被屠杀一空,荒凉残破情形,实际情形当然只会更甚于此。
    
    但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要认为我摘录的这些就是全部了,如前所说,明清史料本身就只是内阁大库残留下来的档案,仅仅是原始档案的一小部分,而我的摘录,又限于精力,也只能走马观花,摘录一些而已。所以满清屠杀所造成的破坏,只会比我这里摘录得内容,范围广得多,程度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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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六三七页
    
    [2]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五三页
    
    [3]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零三页
    
    [4]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四九七页
    
    [5]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六三九页
    
    [6]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七一页
    
    [7] 《明清史料甲编》第三本,二二一页
    
    [8]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一五页
    
    [9]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六三二页
    
    [10]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四一三页
    
    [11] 《明清史料丙编》第四本,一零三页
    
    [12]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七六页
    
    [13]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五九页
    
    [14]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一七页
    
    [15]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零六页
    
    [16]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二零页
    
    [17]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三八页
    
    [18] 《明清史料丙编》第6本,五一八页
    
    [19]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三四页
    
    [20]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五八页
    
    [21]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六一页
    
    [22]《明清史料丙编》第九本,八零三页
    
    [23]陈永福《明末清初乡绅经济生活的变迁—— 苏州府太仓州王时敏的事例研究》,北京大学历史系编《北大史学》15号,2010年12月出版
    
    [24]叶梦珠《阅世编》,来新夏点校,中华书局2007年9月第一版第153到154页,卷六赋税
    
    [25]叶梦珠《阅世编》,来新夏点校,中华书局2007年9月第一版第154到155页,卷六赋税
    
    [26]陈舜《乱离见闻录》卷中,《明史资料丛刊》第3辑第249页
    
    [27]陈舜《乱离见闻录》卷下,《明史资料丛刊》第3辑第265页
    
    [28]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一六页
    
    [29]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四一页
    
    [30]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四二页
    
    [31]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六零八页
    
    [32] 《明清史料丙编》第十本,九一零
    
    [33] 《明清史料甲编》第三本,二二七页
    
    [34]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八三页
    
    [35]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六五三页
    
    [36]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六四页
    
    [37] 《天香阁笔记》第一卷
    
    [38] 《明清史料丙编》第九本,八零一页
    
    [39] 《明清史料丙编》第四本,三二六页
    
    [40] 《明清史料丙编》第十本,九二零页
    
    [41]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四九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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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38:48
  四、分省估算清初屠杀人口两亿以上
    现在我们逐个分省来估算满清屠杀的规模,注意我们这里对大部分地区都只估算人口损失的比例,这也方便后面的推算。另外说的满清屠杀是指天启到康熙初年这个时间段内满清造成的人口损失,当然绝大部分都集中在顺治期间,但也有一些地区如辽东、北直隶、山东在天启、崇祯时期就已经受到大规模屠杀了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02

1、辽东
    
    
    我们首先来看明末在努尔哈赤叛乱之前辽东有多少人口
    
    《中国人口通史》的估计是“把辽东都司所辖地区人口估计为600多万,符合当地的事实”[1]
    
    中国人口通史是2000年出版的,而到了六年之后出版的同两位作者编写的《中国分省区历史人口考》中,对明晚期辽东人口的估计更多,达到700万,“总和估计辽宁省的实际人口不能少于700万”[2]
    
    而且据作者说,这个估计还是偏少的:“上面考证辽宁省人口所引史料,虽然都在考点时间万历六年以后的明晚期,在考证时都做了偏低的估计。经分析,即在嘉靖隆庆年间,已都拥有这个人口规模”[3]
    
    也就是这两位作者认为即便是万历时期辽宁地区人口为700万,这仍旧是偏低的估计。
    
    考虑到中国以往的学者包括路遇、滕泽之二位,对明代人口一向是尽可能往低估计,所以我也认为这700万应该还是低估。
    
    实际我们从一些史料旁敲侧击,也能看到这一点,天聪八年(也即崇祯七年)十月初二日,原本在毛文龙手下,毛文龙被冤杀后投靠后金的大汉奸尚可喜,在给皇太极写的奏疏中说:
    
    “总兵官尚可喜谨奏:为防边莫先攻岛事,自皮岛开镇以来,我国中所得辽人男妇奔逸各岛者不下百万,皆缘有岛在焉”[4]
    
    也即仅仅逃亡到东江群岛的人数就在百万以上。这从朝鲜的《李朝实录》中也能获得证明,天启四年三月壬午的记载说“归顺假鞑,万千成群,……近日归顺假鞑,日日渡来,不知其几,或五十,或百余,成群布野”[5]、天启四年“五月乙卯,上接见毛承禄。上曰:“百万辽民,相继来投,前头接济,有何善处之道乎?”[6]
    
    后金统治下,对辽民严防死守,想要逃亡并不是一件容易的,概率不会太高。即便以成功逃亡者为原人口的十分之一来计算,则也有一千万以上的人口了。
    
    另外在《明熹宗实录》里也可以找到一些相关记载,如天启二年“巡按直隶张慎言疏:广宁失守,河西士民转徙入关者以百万计”[7]。
    
    天启五年,明熹宗说“圣谕朕惟践祚以来,夕夕兢兢,思复祖宗封疆,奉行祖宗法度,其与二三大臣及诸百执事,三令五申者,至谆切矣。念自逆奴内犯,辽左戒严,……,荐袁应泰而辽阳亡。既则刚愎不仁望风先逃,而河西失。当是之时,不知费国家几百万金钱,丧军民几百万性命。”[8]
    
    按这两处记载,仅仅广宁失守,逃入关内者就在百万以上,而死亡人数就在几百万以上,即便以较小的三百万来算(这应该是包括万历四十六年开始到天启二年抚顺、开原、铁岭、辽阳、沈阳、广宁陆续失陷,后金屠杀的人口数量),则合计也有四百万,而天启二年,处于后金统治下的人口数量只会远比此多,以六百万来计算,则万历时期辽东人口也至少在千万以上。
    
    某些人为降低辽东人口数量,说张慎言、天启皇帝等人不在辽东一线,所以他们的陈述非第一手史料,数字夸大云云。实际上涉及如此大规模的人口,只要不是一一清点,无论在哪里都不可能是第一手史料。在中央的皇帝和官员还能根据各种不同渠道来源的信息加以汇总,所得的估计还相对靠谱一些。
    
    换一种估计方法,以1567隆庆元年700万为基础,到1618年万历四十六年,五十一年内辽东以人口年均千分之五的增长率增长,也能达到九百万以上。
    
    总之认为万历四十六年以前,辽东人口在一千万左右是较为合理的。
    
    那在后金统治下,还有多少人呢?
    
    首先在和明军交战攻克一系列城池的时候,按后金的传统必定进行大规模屠城屠村,这造成的死亡人口总和当在三百万左右,是前面已经说过的。
    
    然后逃亡入关的人在一百万以上,逃亡到朝鲜和东江群岛(有很大一部分再通过东江转移到明朝内地)也在一百万以上,则后金统治区内还剩下五百多万人。
    
    但这五百万人又经过努尔哈赤为首的后金统治者反复蹂躏屠杀,其中规模最大的一次,是在天命十年,也就是天启五年。
    
    这次屠杀在满文老档中就有详细记载,努尔哈赤为杀辽东汉人,特地有一篇布告
    
    “杀汉人时,汗命出示彼等倡乱行恶之布告曰:‘我取辽东之后,未杀尔等,亦未动房舍耕地。未侵家室什物,皆豢养之。如此恩养,竟成不是。古河之人,杀我所遣之人而叛。马前寨之人,杀我使者而叛。镇江之人,执我委任之佟游击送明而叛。长山岛之人执我所遣之人送广宁。双山之人,暗通敌兵,杀我之人。岫岩之人叛逃,为费书生首告之。复州之人反叛,带领明船前来。平顶山隘口之人,杀我四十人而叛。不思我养育之恩,仍向明朝,故杀此有罪地方之人。无罪之人居住日久,难免不乱,故迁至北方,给以房舍田地食粮豢养之。虽如此养育,然窝藏奸细,接受扎付,叛逃而去者仍然不绝。本年船城之人,耀州之人,欲带户口投明,遣人勾兵前来领取之。彰义站之人,为明兵来时,棒击诸申而备置棍棒。鞍山、海州、金川、首山等周围之堡人,皆曾窝藏奸细,勾兵前来带领而去。我等驻扎时,尔等尚如此杀我诸申而去,以及备置棍棒。我等往猎或出兵之后,尔等岂能安然处之?窝藏明遣之奸细、接受扎付、备置棍棒等种种恶行,皆在外书生、官员亲戚及前大臣尔等之所为也。至于在沈阳之官员及筑城、及充役之人知之何妨?无非为尔等之恶牵连而被杀耳。尔等既不思养育之恩,心仍向明,故杀尔等外乡之头人者,即为是也。小人修城,奸细难容,即使逃去,亦仅其只身而已,故养小人者,即为是也。若置养育之人于中间之地,则受诸申之侵害。故皆建为汗与贝勒之庄屯,一庄给男丁十三人,牛七头,田百垧,二十垧为官田,八十垧供尔等食用。’
    
    诸贝勒曰:‘众汉官,着尔等各带近亲前来,远亲勿带,以免其妄领财货使尔等脸面无光。’八旗大臣分路前往,下于各屯堡杀之。杀完后甄别之,当养者,以男丁十三人,牛七头编为一庄。此次屠杀,使贤良书生,亦被杀绝。后为聪睿汗惜而止之,查所余闲散之优劣书生,复以明例考举三百余名。”[9]
    
    这次屠杀应该是把辽东大部分汉人都杀光了,导致后金杀完,又发现统治区内人口严重短缺,连基本的劳动力都不够。所以到了崇祯时期,皇太极四次入关到北直隶、山东抢掠破坏,都以掳掠大量人口为目的,前后总共掳掠了有一百万多。而后来,顺治年间,满清全部出动,搬迁到关内,也只有一百万人。
    
    就算掳掠人口被虐待死了一半以上,算起来屠刀下残存的辽东本土人口连带后金军队在内也当在五十万以下,和万历四十六年以前一千万人口相比,减少了95%。
    
    
    
    --------------------------------------------------------------------------------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03

[1]路遇,滕泽之《中国人口通史》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0年版下册第724页
    
    [2]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出版《中国分省区历史人口考》下册第1107页
    
    [3]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出版《中国分省区历史人口考》下册第1108页
    
    [4]辽宁大学历史系编《天聪朝臣工奏议》,1980年12月版,第86页
    
    [5]《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3216页
    
    [6]《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3223页
    
    [7] 《明熹宗实录》卷二十一,天启二年四月戊寅
    
    [8] 《明熹宗实录》卷六十二,天启五年八月辛丑
    
    [9] 《满文老档》第645到6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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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41:13
  作者:zhbyjt 回复日期:2011-05-21 20:38:41  回复
  
    作者:我说不得 回复日期:2011-05-21 20:31:36  回复
    
      扬州十日杀了180万对吧?
      
    =============
    是80万,李成栋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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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李成栋,是满清伪豫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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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42:21
  2、甘肃、宁夏
    (1) 明代甘肃人口数量的估计
    那明代的甘肃可能有多少人呢?要找到直接记载当时甘肃人口的准确记录,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一种办法是从外国人的记载做一个合理的推测,但这似乎也很困难。
    
    明代晚期,葡萄牙人鄂本笃修士虽然到过甘肃,并在肃州滞留了较长时间,但他那时候已经病重垂危,没有留下关于甘肃的详细记载。其他传教士大多是从海路到中国,没有去甘肃如此偏远地方的可能。
    
    幸运的是,明代初年,准确的说是永乐时期,外国人留下过关于甘肃情况的一些描绘,从这些描绘来看,永乐时期的甘肃已经颇为繁荣,人口也已经比较多了。
    
    这个记载就是由波斯人火者·盖耶速丁写的《沙哈鲁遣使中国记》,其时代背景,据中译者前言介绍:
    
    “明永乐年间,成祖朱棣和波斯国王沙哈鲁之间相互遣使,是中国和伊朗、阿富汗友好交往史中的一段佳话。双方的历史文献对这个时期的使节,都留下较丰富的记载。”
    
    “作为这种友好交往的证明,中国方面留下了陈诚的《西域行程记》和《西域番国志》各一卷。……在波斯方面,则有画师火者·盖耶速丁的《沙哈鲁遣使中国记》。”[1]
    
    接下来我们就摘录一些盖耶速丁关于甘肃情况的记录
    
    “拉扎卜月25日,他们从那里出发,随后大部分道路都是穿过大沙漠,他们每隔一天或每两天才能得到水,直至他们在沙班月12日抵达一个经沙漠到肃州有十日程的地方(注释里说可能是玉门一带,即今天的甘肃省玉门市),这是中国人的第一个城市及他们的军事前哨。……有杂技演员在场,他们是俊美的童子,面孔涂成红白色,谁要是碰巧看见他们,都把他们当成是头上戴着帽子、耳上戴着珠子的姑娘。他们表演中国特有的杂技,这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从台前一直到营帐星罗棋布的四门,站着手执长矛的披甲武士,他们不向前后移动一步。将官甚至是不需要的,因为他们的纪律和法令严明到难以形容。”[2]
    
    “这个肃州是一座有坚固城池的极整洁的城市。该城的形状恰如用尺子和一对罗盘画出来的四方形。中心市场宽有五十正规码,整个用水喷洒,打扫得干干净净,以致举个例说,油倒在那里也能再收起来。在他们的住宅里养了很多猪,而且肉铺里羊肉和猪肉竟并排挂着售卖:各类工匠搭有他们的店棚。他们的市场中有很多广场,而在每个广场边上,有用极精美的竹竿搭成的亭子。亭子盖着中国式圆锥形的木尖顶。……在这座城市中,有很多各占地十英亩左右的佛寺。该地区整个铺设干砖。他们的干砖有象石头那样的光泽,并且很结实。他们把他们的佛寺维护得其中一尘不染。俊童站在庙门给游客作向导。这是他们抵达的第一座在皇帝的政府管治下的城市。从那里到皇帝的首都北京是九十九站,每站的人口是这样稠密,以致每个驿馆都相当于一个市镇或一个大村子,而在城镇之间又有很多烽火和急递铺。”[3]
    
    “从肃州到下一座大城甘州,中经九个驿馆。甘州比肃州大得多,人口更稠密。边境最大的中国官员王大人,是甘州的长官。他们在每个驿馆为皇帝陛下及诸王的使臣准备了四百五十匹马和快骡,尚有五十到六十辆车。”[4]
    
    “在每个驿馆,他们根据身分提供规定的数量:牛肉、鹅、鸡、米、面、蜜、米酒、酒、腌在醋里的葱蒜和各种醋泡菜蔬,尚有驿馆中供给的其他必需品。每当他们到达一个城镇,使臣们马上被邀赴宴。”
    
    “这座甘州城里,有一个很大的佛寺,以致原庙址的面积,连同它的组成部分达五百平方腕尺(每腕尺18到22英寸)。这个庙宇的中央有一座佛殿,内塑一尊长五十步的卧佛。……大佛整个涂金,披着五颇六色的彩衣和服装,它的名字叫做释迎牟尼佛。成群的异教徒前来,就在这尊佛像前礼拜。此外,在这座寺院的外面,四周有作为旅舍之用的彼此衔接的其他建筑物,其面积自身足以成为一座佛寺。这些都备有各种锦缎帘子、涂金椅、椅子、灯架、瓷杯及种种装饰。”
    
    “甘州城中有十座这样大的佛寺。尚有另一座木速蛮(伊斯兰教徒)称之为天球的建筑物。它是一座八角形的塔,从上到下有十五层。每层有一走廊,而每个有看台和房间的走廊盖着中国式的圆顶。走廊四周塑有各类图像的浮雕。”
    
    “哈刺沐涟河(黄河)的对面是一座大城市(当是指兰州城)。使臣受到迄今为止最盛大的筵席款待。此城中有一座极其壮丽雄伟的佛寺,他们从入境到现在还没有见过象它那样的建筑。城内还有三家大旅舍,其中有很多美丽的姑娘。各类精工巧匠都能在该城找到。尽管中国人大多秀美,此城仍以美城而知名。”[5]
    
    从盖耶速丁描绘的永乐时期甘肃各个城市如玉门、肃州、甘州、兰州,以及沿途驿馆的情况来看,永乐十九年的甘肃主要城市已经是人口稠密,物资供应丰富,城市建筑华丽,卫生状况极好,人民美丽。甚至沿途的驿馆都能他让感叹“每站的人口是这样稠密,以致每个驿馆都相当于一个市镇或一个大村子”。
    
    则当时整个甘肃省的人口绝不会太少,但究竟有多少,还是难以给出一个确切的数字。
    
    我们只能参考民国时期甘肃省的一些人口数字来对明代情况作一个大概的估计。
    
    1912年甘肃省的人口是498万9907人,1936年甘肃省加上甘宁区甘青区人口是884万3033人,1911到1936年,人口年平均增长率是25.28‰。侯扬方说“这是一个非常高的增长率,可能并不是自然增长的结果,而是大量的移民迁人所导致的。”[6]
    
    但不管是自然增长也好,还是移民迁入,这个增长率至少说明一点,以当时的农业生产力(和明代相近),一千万的人口是远远低于甘肃地区容纳人口饱和水平的,这才有可能自然增长率或移民水平持续如此高。
    
    再看解放后的情况,“公安部门统计的1953年年底甘肃与宁夏的人口数总和为1251万人”“1949-1953年期间,甘肃省人口平均年增长率为32.9‰,青海为26‰,宁夏为59.1‰,如此高的增长率暗示着有大量移民迁人。”
    
    还是同样的道理,无论移民还是自然增长,这些数据说明1251万仍旧远低于人口饱和。
    
    而曹树基的人口史清代卷提供的清代中期甘肃省人口数目是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1781.6万,扣掉其中的乌鲁木齐和安西州人口(加起来不到三十万),显然还在1700万以上。
    
    则以永乐十九年的甘肃人口作为起点(虽然确切数字无法知道,但从《沙哈鲁遣使中国记》的描绘来看,绝不会低到哪里去),经过223年的时间,移民也好,自然增长也好,明末时期的甘肃,无论如何人口都会达到一个在当时的农业生产力以及生态环境的情况下相对饱和的状态。明代的农业生产力已经说过了,和民国时期相比,甚至要高,生态环境也只会更好,
    
    则明晚期的甘肃人口峰值可能到两千万,假设甘肃也受到明末北方一系列自然灾害的影响,但在没有发生大规模战乱和针对平民屠杀(类似满清同治时期屠杀镇压回族反清起义)的情况下,人口减少也不会超过五百万,则到崇祯末期,甘肃人口可能至少还在1500万以上。
    
    (2)满清在甘肃的屠杀情况
    这一段主要根据《明清史料》的档案材料作一论述。
    
    甘肃在顺治二年的时候,因为剃头问题,发生过军民喧哗之事。顺治三年四月的《镇守甘肃总兵刘有实揭帖》“去年喧哗之事,据(曹)大伦禀称去年剃头旨意一到,潘副将向门下人说:‘今日总府有人来了,要叫你们军民剃头,剃不剃在你们’,原是小的听见,职又问大伦‘还有甚么话?’大伦说‘他有主文周元凤、总管胡士祯背后做事,小的怎样知道’等语”,传唤周元凤后供认潘副将“一向怀恨,后奉朝廷制度剃头,潘副将与总管胡士祯商量作祟,挑激军民喧哗”刘有实最后说“此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职之品行生命俱不足惜,我朝廷数千里疆土,几因潘云腾一言挑激,遂至决裂不可收拾””[7]
    
    然后在顺治三年的时候,武大定在甘肃西和县一带的反清活动规模应该是比较大,满清派出伪肃王豪格率大军征剿,这是一般反清武装享受不到的待遇。而且征剿的过程,满清也是颇费了一番力气。
    
    在顺治三年九月的《陕甘巡按许弘祚启本》中说“叛逆武大定等盘踞西和县,三寨山,抢掠地方,迄今半载,蒙肃王殿下统率大兵围困两月有余,于八月初八日子时攻破山寨,已经逆贼杀死不计其数……因大兵久住秦州(今甘肃天水市),邻封供应艰难,于二十五日分四旗兵马就食巩昌矣,俟马匹膘壮后,收服四川。”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04

满清围困了两个多月,才攻破武大定的山寨,除了对武大定率领的反清义军的屠杀之外,整个地区的平民百姓受到清军的屠杀荼毒也必定不轻。即满清奴才许弘祚也说“因大兵久住秦州(今甘肃天水市),邻封供应艰难”。按照清军的传统,为了满足其军需,对地方上的烧杀抢掠是必不可少的。两个月的时间足够使秦州(天水)残破不堪了。
    
    顺治三年到四年之间,又有宁州(今甘肃庆阳市)的反清起义,这次起义是得到该地区广大军民积极响应的。
    
    顺治四年正月《陕西巡抚雷兴塘报》中说:“宁州防守李大敖内应,将宁州官二十八日擒送贼首,庆阳亦有线索,来叫取庆阳等情……,各贼合营,声势甚大,邻封州县震恐靡宁。练总赵凤猷,今于本月初一日逃回,报称死贼二十八日克宁州,防守将官李大敖,开门献城,将州官缚送贼营夹拷,追银五百两,摘印,给予图书一方,令其守地备粮。贼进州内不杀人,不令兵入人家,遍招各堡,谕以假义,人人欢从。”
    
    “庆阳已有书至,约献府城,贼三十日去,约初一日四鼓克城。贼精兵不过两三千,真宁州从之甚众,各堡未随者,人人俱侯以备粮草。死贼必于正月初四日南下等情,据此为照。”
    
    “郭君镇等贼占据州府,假行仁义,百姓欢从,其势燎原,乞速发大兵一旅前来,堵截救援,俟调各处兵丁征剿,趂(趁)贼初合易破,缓视鼓聚势震,省(陕西省)北一带非乎我有。”[8]
    
    这次由郭君镇领导的反清起义,满清伪官自己也承认“人人欢从”“百姓欢从”,则这次起义被镇压之时,对当地百姓的屠杀必定极其残酷,若按照南方如江西、湖广、四川部分有明确记载的地区满清通行做法,把当地屠杀成为无人区都是意料之中的。
    
    然后到了顺治五年,就是声势极为浩大,战火几乎遍及整个甘肃,由米喇印、丁国栋领导,回族同胞和汉族同胞联手,可歌可泣的反清复明大起义。
    
    这次起义拥立大明延长王朱识(钅穿)为号召,此见《清世祖实录》卷三十八,顺治五年五月的记录:“辛未,陕西总督孟乔芳疏报:‘逆回拥立伪延长王朱识(钅穿)煽惑人心”。
    
    可敬的回族同胞和汉族同胞同心同德,展现了兄弟民族生死与共的情谊,在甘肃全境和满清兽军展开了浴血奋战,极大程度牵制住了满清兽军兵力,为全国的抗清斗争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这次起义几乎攻克了甘肃境内所有的大城市,包括甘州(今甘肃张掖市),肃州(今甘肃酒泉市),凉州(今甘肃武威市),兰州(今甘肃省省会)、临洮、河州(今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洮州(今甘肃临潭附近)、岷州(今岷县)。
    
    擒杀了满清在甘肃境内大批文武大员,给予了这些败类以应用的惩罚,包括甘肃巡抚张文衡、甘肃总兵刘良臣、凉州副总兵毛镔、肃州副总兵潘云腾、甘凉道林维造、西宁道张鹏翼、兰州同知赵冲学等等。
    
    用顾诚的话说“清政府在甘肃的统治几乎全部瓦解”。
    
    可惜顾诚在《南明史》中对这次甘肃大起义的介绍过于简略,未能充分反映这次反清复明起义的悲壮程度,和满清屠杀的凶残程度。
    
    这里据《明清史料》中关于此次起义的档案和中国历史第一档案馆整理的档案,做一些更具体的介绍。
    
    首先我们摘录一段百度百科上对米喇印的介绍,了解一下这次起义的大概全貌。
    
    “米喇印(?∼1648):中国清代顺治年间甘肃回民起义领袖之一。回族。原为明朝驻防甘州(今张掖)军官。素有勇略,清朝统一甘肃后,任甘肃巡抚张文衡标下副将,驻守甘州。他对清廷实行的民族压迫政策深为不满。时清廷在各地推行剃发令,并严令军中剃发,自军官开始。剃发令进一步激发了甘肃降清各族将士的不满,顺治五年(1648)初,清廷再次调遣甘州之兵,前往四川,镇压抗清义军,一时军心浮动。米喇印与丁国栋于三月设计诱杀甘肃巡抚张文衡等,占据甘州,正式起义,率军东进攻克凉州(今武威),进据兰州,起义声势进一步扩大,响应人数增至10万,号称百万。义军迅速占领狄道(今临洮)、渭源等地,关陇震动。陕西总督孟乔芳率军前往镇压,与义军激战于巩昌,义军失利。米喇印、丁国栋调集甘、凉各地援兵4万余人,防守于兰州。孟乔芳遣张勇等分三路会攻,兰州失陷。五月下旬,清军渡河至弘化寺马家坪俘获朱识(钅穿)及其母、妻,将朱识锛杀死在兰州。米喇印率部分义军突围撤退,清军分兵追击。米喇印且战且退,于五月二十七日在靖远县北面20里处的水泉堡附近与清军遭遇,激战中壮烈牺牲。”
    
    米喇印牺牲于顺治五年五月,而丁国栋率领义军在甘州、肃州等地作战,一直坚持到了顺治六年十一月。整个甘肃起义,持续长达近两年的时间。
    
    兰州、甘州等地具体攻杀过程,就要看档案记载了。
    
    写于顺治五年五月十八日的《陕甘巡按王世功题本》中的说:“逆贼大众数万盘踞兰州,督臣孟乔芳同户部满洲侍郎臣额色,于闰四月二十一日自巩昌起行,共统满汉大兵与镇臣王盈久分道并进,赶杀沙尼逆贼,剿洗金县叛回,于闰四月二十四日会集兰州城下,……当阵杀死并溺黄流者不可胜记,米、丁二贼率败残人马,焚桥西遁,兰城恢复,今河东尚有余孽,据守河州”[9]
    
    其中所述“赶杀沙尼逆贼,剿洗金县叛回”,都是对当地的回族同胞进行灭绝性屠杀,至于攻克兰州城,更必然会上演屠城惨剧,仅仅从其所说的“当阵杀死并溺黄流者不可胜记”就可以想见当时惨烈情形。
    
    再看顺治六年四月十三日到部的《甘肃总兵张勇塘报》:
    
    “卑职于顺治五年八月初四日领兵抵甘,分布掏壕,攻围回逆,相机剿杀,借此擒斩攻级,业经塘报,先是回逆狡黠狼顾,拒城抗敌。……
    
    “传令四面找起云梯,分拨整红旗满洲兵丁扒上西城,……,我兵乘胜贾锐,向前杀至东城楼,相持五日,昼夜连战数十次,当阵活擒回贼百十余名,立刻枭斩,……杀获首级一千二百余颗,……马骡妇女查明另报,……尔时城内回贼,诛戮多半,有回头张元吉,畏死投降,率领汉回五十名,将缠头丰头目等百名绑缚出献,蒙抚院宣谕招安,其余残孽,卑职设法诱出北关,仍发兵围困。”
    
    这份塘报,是八月开始围攻甘州,一直到顺治六年正月才攻破甘州,然后进行屠杀。似乎满清兽军在甘州的屠杀还不算太厉害,仅仅是“城内回贼,诛戮多半”,屠杀了一半多,比起在南方许多城市都是全部屠杀光,要仁慈得多了。但事实却大不然。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04

这份塘报是收录于《明清史料》内的,我们再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根据收藏的满汉档案文件整理而成的《米喇印、丁国栋起义史料》一文中收录的张勇在同一时期的塘报。
    
    其中第17件《署甘肃总兵张勇为恢复甘州塘报顺治六年二月二十七日》里有“我兵奋力赶杀回逆乡周围二十里血流成川,尸积如山”“入山搜剿,口九夜剿洗已尽,于二十日收兵入城,并投降汉缠回张元吉等百余名一并斩讫。甘州内外肃清,地方恢复。”
    
    则在丙编档案里记载的因为怕死投降出卖义军首领的回奸并汉奸张元吉等人,最后依旧是被满清屠杀掉了,投降者尚且被一概杀戮,则甘州城内城外其他平民也必定被彻底屠杀光。从这点来看,此甘州屠城的规模可能超过了大同大屠杀,济南大屠杀,临清大屠杀,以及扬州十日等地。毕竟屠杀大同的时候,出卖姜瓖的汉奸几百人是被放过的。
    
    而且不仅是城内人口被彻底屠杀(连投降的回奸汉奸也被杀掉了),就是城市之外的乡村山野也穷搜极剿,把全部人口都屠杀光,“周围二十里血流成川,尸积如山”“入山搜剿,口九夜剿洗已尽”。
    
    攻破兰州是大屠杀,攻破甘州是大屠杀,攻破肃州自然也不会例外,照样只能是大屠杀,不仅城市要被屠杀一空,就连城市周围的乡村,山区也必然被屠杀一空。
    
    顺治五年这次回汉反清大起义,满清屠杀镇压造成的人口损失必然极为巨大。再加上其他各种起义和满清的屠杀,总计造成的人口损失当在70%以上。以前面估计的明末甘肃人口在1500万以上,则至少1050万以上的人口被屠杀,幸存下来的甘肃人口应当在450万左右。然后经过160年左右的时间,到1820年增长到1700万以上,年均增长率为千分之八左右。
    
    然后到同治时期,再次被满清进行疯狂屠杀,人口又锐减到四百万以下。这个估计应该是相当合理的。
    
    而满清初期的甘肃人口之所以不象民国时期那样迅速在几十年的时间里翻倍,除了满清本身残酷统治剥削之外,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其周边地区同样遭受了大规模的屠杀,同样人口稀少,想移民都不可能移民太多,只能凭借人口自然繁殖来进行增长了。
    
    不管怎么说,在清初的回汉两族人民共同发起的反清复明大起义是令人动容的。这场起义说明了回族同胞和华夏民族实为兄弟民族,对待满清暴政同样恨之入骨。所谓回汉矛盾实乃满清头目和其汉奸走狗在统治期间刻意挑唆而成,在整个明朝期间,回族同胞始终和汉族和睦共处,忠贞不二。
    
    终有一天在甘州城(甘州,即今天的甘肃省张掖市)建立一座满清大屠杀纪念碑,纪念所有死于满清屠刀下的当地回族和汉族同胞,纪念所有奋起英勇反抗满清暴政的回汉两族人民,也以此见证回族、汉族和其他反抗满清暴政的兄弟民族之间的情谊。
    
    另外关于宁夏,在清初也同样发生了许多反清起义,例如武大定最初就是在固原(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反清的,见顺治三年三月十七日《陕西宁夏总兵刘芳名揭帖》。
    
    另外顺治三年还有宁夏王元、马德杀死满清巡抚之事:“奉圣旨兵部知道钦此钦遵,抄出到部:看得宁镇之变,敢于戕杀巡抚,而借口不知情,王元、马德罪复何辞,应令该督设法密致军前,即行拿解来京究问,然务选差的员,无至疏漏”[10]
    
    顺治四年的《陕西宁夏总兵刘芳名揭帖》里更进一步,马德等人拉起队伍反清。
    
    顺治五年七月的《宁夏巡抚李鉴揭贴》同样记载有官员反清“本年六月二十五日,准镇臣刘芳名手本,为会报监司,显悖圣旨,暗通回叛,赃证确实,国法一日难容,……职等再三盘诘,止有伪总统都督治札付二张,上写前朝大明戊子年闰四月字样,大有可疑”
    
    总之宁夏受清军屠戮情况不会被甘肃好多少,但宁夏人口相对较少,所以就不再另行分析了。
    
    总之甘肃宁夏地区,在清初顺治期间,清军屠戮人口损失比例在百分之七十,死亡人口一千万以上,是可以肯定的。
    
    
    
    --------------------------------------------------------------------------------
    
    [1] 第93页
    
    [2] 第108页到109页
    
    [3] 第111页
    
    [4] 第112页
    
    [5] 第114到115页
    
    [6] 《中国人口史》民国卷第135页
    
    [7]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四九页
    
    [8] 《明清史料甲编》第2本,一七七页
    
    [9] 《明清史料甲编》第三本,二二六页
    
    [10] 《明清史料甲编》第2本一六一页《兵部揭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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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44:35
  满清在四川屠杀近四千万人口
    
    3、四川
    (1)明末四川人口总数的估计
    要估计满清在四川的屠杀规模,我们首先也要对明末四川的总人口做一个估计。
    
    任乃强在1947年写的《张献忠屠蜀辨》曾经对明末的四川人口有一个粗略估计:
    
    “于时蜀中人口稠密,应不止明史地理志所载三百余万之数。若其与今日密度相当,则应有五千万人。是献忠所杀,也不过百分之一也。若其密度为今之半,亦有二千余万人。是献忠所杀,最大限度也不能超过全蜀人口百分之二也。”
    
    也就是对明末四川人口的估计值在两千万到五千万之间,应该说这个估算思路还是正确的。
    
    相比之下,曹树基在中国人口史明代卷中的估算方法是以洪武时期的四川人口数据(146万多)为起点,而胡乱定一个人口增长率(6‰),然后说四川在明代的人口峰值是七百万。
    
    显然曹树基是不动脑筋的,按他这种估算方法,满清时期的四川人口到最后连几十万人都到不了(人口起点只有几万人不到)。若说满清是考虑移民,那在人口密度离饱和很远的情况下,明代在两百多年的时间内无论持续的自发移民还是自然增长都不可能比满清少。
    
    这种不顾四川在当时生产力条件下本身人口可以容纳的饱和数量,而胡乱定人口增长率的做法基本没有任何意义。
    
    但任乃强的估算也还过于粗略,我们有必要加以细化。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04

一个关键的问题是,明朝时期的四川,其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究竟是在一个什么水平上,其在二百年的时间内,能否达到相对饱和的程度?
    
    和平时期,人口的死亡率主要取决于农业生产力,提供的食物营养状况。这方面前面,我已经论述过明代南方的农业生产力是高出清代和民国一大截的,就算按最保守的估计,都至少不会低于民国的水平。
    
    关于人口出生率的情况,我在《广志绎》里找到一条价值极高的史料:
    
    “蜀中俗尚缔幼婚,娶长妇,男子十二三即娶,徽俗亦然。然徽人事商贾,毕娶则可有事于四方,川俗则不知其解。万历十年间,关中张中丞士佩开府其地,每五里则立一穹碑严禁之,每朔望阖邑报院,邑中婚娶若干家,某家男女若干岁,犯禁者重罪之。然俗染渍已久,不能遽变也。”[1]
    
    也即明代四川男子结婚年龄极早,十二三岁就结婚的。徽州也有这样的情况,但徽州商业人口的比例极高,结婚之后男人大部分时间都在外地,而四川就不一样了。
    
    早婚且夫妻始终同居(不像安徽等地聚少离多),带来的必然结果就是人口出生率极高,人口代际更新率极高,在和平时期死亡率稳定的情况下,这只能导致人口的自然增长率极高。
    
    王士性这段话里“川俗则不知其解”,显然也是对这一风俗导致四川人口过多的担忧。而万历十年的地方官员张士佩立碑严禁当地早婚的风俗,更只能是出于人口繁殖过多带来负面影响的考虑。
    
    欧阳直的《蜀警录》的一段话也能证明到崇祯时期,四川人口已经趋于饱和:
    
    “崇祯戊己而后翻觉土狭人多,环顾锦水巴山,满目魍魉魑魅。川北之人多刚率而亢戾,西道之人多柔滑而奇狡,川南风气巽忍,人心良楛相半。至省会之与蜀东,则狙诈奸深,刻薄诡谲。殆百倍于西南北而人心愈不可测矣。即如一服饰也,厌薄槁素,竞侈罗绮,僭制造奇,月异岁变。一宴集也,淡泊是鄙,……”
    
    根据宣统时期人口普查的结果,1911年四川全省人口为4414万人[2],加上川滇边务所属为4460多万人。
    
    以后到1936年,四川人口5393万,1911年到1936年的四川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7.59‰。到1946年为4980万(分出去的西康省和重庆直辖都合算在内),1949年,达到了5800万左右[3]。(1953年人口普查为6508万,当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3.54‰)
    
    按照我前面对明代全国人口的估计,保守是三亿,如果不保守的话,那就是四亿以上。如果明代四川人口和民国的比例和全国的平均水平一致,则人口当在三千万以上,但实际不可能只有三千万。
    
    按王士性《广志绎》叙述的情况,四川的人口增长远远高于全国平均,则明末四川人口至少在四千万,达到五千万的可能性也完全存在。
    
    为了保守起见,我们还是选取四千万这个最低限度的估计值。
    
    有了明末四川人口的总数,我们再来四川人究竟是被谁屠杀光的。
    
    (2)张献忠屠川之说的辨析
    
    
    张献忠当然不是一个好东西,若说他是一个残暴自私的恶棍,我是不会有任何异议的。
    
    但满清豢养的御用文人和洋人奴才告诉我们的却是另一种景象,他们告诉我们张献忠是一个为杀人而杀人,歇斯底里的精神病患者,所以他把四川人屠杀光了。
    
    那么事实真相究竟如何呢?张献忠是不是这样一个神经病呢?
    
    首先我们要对记载张献忠屠四川的各种史料进行一个辨析。
    
    孙次舟写的《张献忠在蜀事迹考察》对清人写的张献忠屠川史籍有一个论述。
    
    满清官修《明史》张献忠屠蜀的记载来自于康熙“御用特务”王鸿绪系统改编的《明史稿》(以万斯同的《明史稿》为基础)。
    
    《明史稿》对张献忠屠蜀的记载有两个史料源头,一个是《绥寇纪略》,另一个是毛奇龄的《后鉴录》。
    
    《绥寇纪略》的史料源头又是《鹿樵纪闻》,毛奇龄《后鉴录》的史料源头则是冯甦的《见闻随笔》。
    
    《鹿樵纪闻》现在已经没有完整本流传于世,只残存三卷,据孙次舟所说“不但残缺不全,内容也有被后人改动的痕迹(参‘神州国光社’本所载毕沅跋文)”。
    
    《绥寇纪略》则是在《鹿樵纪闻》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系统篡改后的结果,孙次舟说《绥寇纪略》的作者是吴梅村,但据他自己引用的全祖望说法,显然不成立的。全祖望在《跋绥寇纪略中》说“陈令升曰:‘梅村绥寇纪略,不类其集,疑非梅村所为’。……及见林太常玺菴答先赠公帖子,谓此书原名‘鹿樵野史’,出一遗老之手,梅村得之,遂以行世。然其中为不肖门生邹漪窜改十五,遂无完本。”(《鲒埼亭集》外编卷二十九)”
    
    也即《绥寇纪略》是吴梅村的不肖门生邹漪对《鹿樵纪闻》篡改了百分之五十以上内容后形成的结果。
    
    而满清在把《绥寇纪略》内容收录进《明史稿》的时候,又做了更进一步的篡改,关键的地方颠倒了事件的时间次序。
    
    比如《明史》张献忠传中说“于是我兵擒献忠出斩之。川中自遭献忠乱,列城内杂树成拱,狗食人肉若猛兽,虎豹啮人,死辄弃去,不尽食也。民逃深山中,草衣木食久,遍体皆生毛。”
    
    这段话中的“杂树成拱,狗食人肉……遍体皆生毛”是从《绥寇纪略》里抄来的,给人的感觉这就是张献忠被杀时四川的情形。
    
    而《绥寇纪略》原文在叙述张献忠死,到“城中杂树皆成拱”之间,有长达两页,一千多字的内容。叙述的内容包括了袁韬、武大定、杨展、吕大器、刘文秀等军队活动的情况。
    
    然后是“文秀遂据蜀。又累年而后平,蜀乱久,城中杂树皆成拱,狗食人肉,多锯牙,若猛兽。……”[4]
    
    很显然,编篡《绥寇纪略》的人本身为迎合满清统治者的需要,在叙述的过程中竭力把四川残破荒凉的恐怖景象说成是张献忠和张献忠死后十几年抗清军队活动的结果,这已经是奴才替主子极尽遮盖粉饰之能事了,对满清兽军只字未提,只含糊的说了一句“又累年而后平”。
    
    那为什么到了修《明史》的时候,满清主奴对这样的描绘还不满意,要进一步篡改呢?
    
    只能说是做贼心虚,担心承认四川这种全省残破的景象其实是在张献忠死后十几年,那无论给其他抗清军队泼再多的脏水,还是会露出马脚,别人依旧会联想到清军头上。所以觉得篡改还不够彻底,还不安全。只有进一步颠倒时间次序,索性全部推到张献忠头上,这样可以让清军彻底摆脱干系了。
    
    到这里,《鹿樵纪闻》到《明史》这条线已经清楚了。
    
    再看另一个源头冯甦的《见闻随笔》,冯甦曾经卖身给吴三桂为奴,后又成为清廷奴才,招抚广东。其写《见闻随笔》是受了主子之命,专门写出来(或者说伪造出来)供清廷修《明史》之用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里说:
    
    “时方开局修《明史》,总裁叶方蔼以甦久官云南,询以西南事实。因摭所记忆,述为此编,以送史馆。毛奇龄分纂《流寇传》,其大略悉取材于此”。
    
    其书据清咸丰年间叶廷馆考证是抄袭《劫灰录》的基础上再加以伪造篡改而成的结果,如孙次舟所说“冯甦奉命撰写的《见闻随笔》,是抄袭与伪造的混合品。”
    
    以上是清朝官修《明史》关于张献忠屠川之说的各史料源头分析。而大量其他野史性质的记录呢?
    
    绝大部分都是按照满清官方的口径,或互相抄袭的基础上添油加醋,或虽有当时人记录,却系统改编后的结果。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05

如《蜀碧》本身就是乾隆时期的清廷奴才,伪翰林院庶吉士,御用文人彭遵泗为迎合主子意图而写的,基本上是把前面清廷伪造的一批史料又来一次收集整理和加工。
    
    还有一些野史的作者自称是明末清初亲历四川战乱的人,但一查考其书年代,都是清朝晚期甚至民国时期才冒出来的。
    
    比如费密的《荒书》是清朝光绪年间出现的,欧阳直的《蜀乱》(蜀警录)是清朝道光年间出现的,沈荀蔚《蜀难叙略》则是民国时期出现,冯之珒的《冯氏历乱记》也是民国时期出现。
    
    其出版前言大同小异,都是其子孙说先父先祖所作,秘藏不示人,然后最近才有机会刊刻云云。
    
    如果这些书确实触犯满清文字狱忌讳,不得不秘藏多年才晚出,倒可以理解。但实际上这些书内容大同小异基本都是按照清廷口径把四川屠杀的责任推到张献忠和抗清义军的头上,对满清罪行避而不提。
    
    这些书有两种可能性,一种压根是伪书,所谓作者亲历纯系虚构,不过是假托姓名。主要事件处处注意与官修史书一致,细节的地方,搜罗各种野史基础上,混合杂糅,自己添油加醋编造一些东西进去就完事了。
    
    另一种可能是确实有明末清初之人留下的原始稿本,但在两百多年的时间里,已经被其后人按照清廷官方的口径进行过系统的删除、改写。
    
    如欧阳直的《蜀乱》,关于明末崇祯时期四川情形的记载不触犯满清忌讳能够存留下来是可能的,而清初顺治年间的大部分内容当为其后代按照清廷官方口径编纂而成。
    
    由这类性质的书籍要想判断清初四川的真相基本不可能。
    
    这其中可能只有傅迪吉《五马先生纪年》(现存道光时傅锦涛据原稿的手抄本和光绪时傅春霖的抄本)是一个例外,这本书的内容和其他书截然不同,对南明官员将领的称呼保存了当时的原貌,许多细节不是当时亲历者,根本不可能写得出来,显然并未经过后来者系统篡改。是价值极高的第一手撩。
    
    
    
    还有一本书,是外国传教士的《圣教入川记》,初版于1918年。这本书作者是古洛东,法国人,生于1840年。有些人曾经宣扬,所谓《圣教入川记》是明末外国传教士用外文写的,长期不为人知,然后在到了民国初年,才被发现,才翻译成中文。
    
    这是根本错误的,这本书从一开始就是用中文写的,根本没有经过所谓翻译,这一点可看人民出版社1981年四月版的《圣教入川记》出版说明。
    
    而古洛东用中文写的这本书又自称是依据上海的某个耶稣会神父向他出示的明末传教士安文思、利类思记载的抄本,然后再摘录满清官修明史中的记录作为注释。安文思在四川被满清俘虏后带到北京,据说写有《张献忠记》,《圣教入川记》的出版说明则称《张献忠记》“原本至今未发现”。
    
    我又查法国的费赖之著,冯承钧翻译的《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在第八八传安文思的注释(五)中说“《一六五一年中国著名大盗张献忠暴行记》。是编记张献忠事。卫匡国(第九零传)神甫曾采其文作《鞑靼战记》。原写本现应藏罗马耶稣会档案中,杜宁一茨博特神甫记利类思、安文思二神甫事曾大采其文也。 ”
    
    则《一六五一年中国著名大盗张献忠暴行记》即为传说中的《张献忠记》,是此事的最原始文献,《圣教入川记》、《安文思传》、《利类思传》、卫匡国的《鞑靼战记》张献忠部分都是这一文献的衍生品。但问题的疑点是张献忠死于1647年正月(阳历),何以书名却是1651年,莫非作者是另有暗示?
    
    我们有理由断定这个《张献忠记》是安文思被满清俘虏之后,为了活命或者为了更顺利传教,秉承满清统治者之意,出卖灵魂,伪造历史,欺骗外人之作,其虽为外文记载,但并不忠实于历史。
    
    《圣教入川记》中记载的张献忠完全是一个精神病患者,他杀人纯粹是一种心理病态,精神失控的表现,杀完之后,又会后悔得自杀。如以下记载:
    
    “一日,献忠出城巡阅军队,见人数之少大不如前,且随身官员不及登极初人数之众。又见城中空无人居,而川省遭其残暴,成为旷野。不觉愤火中烧,狂怒间抽刀自刎,被左右上前拦阻,未得毙命。”(《圣教入川记》第19页)
    
    到了同样根据安文思记载来叙述张献忠之事的卫匡国《鞑靼战纪》里又变成了是张献忠要去陕西,怕四川人反叛而进行的屠杀了。
    
    这些叙述上的矛盾混乱,前后支离,恰恰是一切伪造历史的记述惯有的通病。
    
    若张献忠是如此一个精神病患者,那不知道他是怎么从崇祯二年带领队伍一直到顺治三年,坚持整整18年之久的?他又是如何能委曲求全,数次假投降,接受招安,把明朝官员骗得团团转的?又有谁会把这样一个行为完全无法自控,随时杀自己身边人,甚至自杀的精神病当作领袖?恐怕只有精神病人才会跟着这样一个精神病!
    
    但从后来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等人的表现来看,他们很理性,很正常,具备一切正常人具备的同情心,甚至有时候显得过分的仁慈(比如李定国从云南败退的时候,为百姓着想,居然把大批粮食留给了清军),和精神病没有半点关系。
    
    我们有理由相信,安文思这些人写张献忠的记录,是直接在满清头目的授意和威胁之下进行的。以满清近于变态和疯狂的对舆论控制的心理,他们完全可能想到利用安文思等人,伪造历史,欺骗包括外国人在内的所有世人。
    
    清廷奴才以及安文思之类记述的张献忠和大部分属下,基本上是一群没有任何理性的精神病群体,完全是为杀人而杀人,杀市民、杀读书人、直至杀自己的军队,哪怕是再忠顺于他们的人,只要言语行为略不对胃口,就下令屠杀。
    
    但从满清文字狱下幸存的一些资料来看,许多事实和这种描述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05

孙次舟摘录1945年成都排印《李忠烈公四世劫灰集》卷一的《明殉节故绅北礼部主客司郎中李公讳含乙事实》中记述说
    
    “是时献逆亦僭号成都。所署伪县令杨以为,亲至家款奠(李母),将以礼招公。公匿不往,潜卜地葬母。事毕,贼首吴之茂、赵万邦将数千人至县,闻公不出,大索村里。……即缞绖扁舟至江干,挺身示贼。大叫曰……。遂奋投逆流中,贼众争驾小舟挽救。志在必死,急以头没水汛波。涌徊浅滩,竟为贼所获。并逻得公胞兄储乙公。驱入城,欲以礼送诣献忠。公瞋目喝之……。贼怒,引出将加刃。储乙公素刚直,不能忍,厉声大骂,公惟仰天大笑而已。……贼知不可屈,乃系之狱中,以兵守之。”
    
    李含乙要自杀,把他给救了上来,他兄长厉声大骂,他仰天大笑都不杀,只是关在监狱里,到最后李含乙还被劫狱给劫走了,张献忠部下的耐心和宽容程度真是令人啧啧称奇。
    
    另外我在《天问阁集》里也找到类似的例子,《渠县李公传》说其原为礼部郎中,母丧丁忧回乡,正好遇上张献忠攻陷四川,“时贼已略定蜀境,府县遍署伪职”,伪知县劝说其为张献忠效力,他推脱葬母之后再说。“公曰:‘吾故母未葬,乞宽假,葬母毕,即西尔。’盖献贼之伪国号西也,伪知县信之,听公葬。”
    
    然后他联络旧部,和江上义民合谋,‘阴收旧部曲与江上通,计划已,遂忽攻城,擒伪知县并伪诸将,斩之。渠得复焉’”
    
    从这些记述看,张献忠和其手下还是保持了相当程度的理性和忍耐,不但没有滥杀人,甚至对明朝前官员都尽可能礼遇,以便笼络人心。
    
    这些都可以看出张献忠或许极端残暴,但他绝不可能是安文思等人描述的那个头脑完全不正常的精神病患者。
    
    可笑的是,安文思、利类思二人或许也觉得他们编造的谎言实在漏洞百出,又炮制了一些更离奇的神话来试图自圆其说。
    
    比如一个最简单的问题,如果张献忠是他们描述的那样一个残暴的精神病患者,那为何偏偏放着他们这两个洋人不杀?
    
    这两人给出的理由是张献忠爱好西学,爱好西方天文,要留着他们制造天文仪器之类。
    
    《在华耶稣会士列传》第237页说“献忠初得成都,人心归之。盖献忠才具性情实有过人之处。其为人公正,慷慨聪明,练达、爱好学术”
    
    这些话半真半假,说初得成都,人心归之,当有真实成分,爱好学术云云则纯属不经之谈、
    
    这可以和《圣教入川记》第22页中的“献忠询问二司铎教内事件,并询西学,问算学之事甚多。献忠闻之,随同左右辩论,颇有心得。其智识宏深,决断过人,二司铎亦暗暗称奇。献忠天姿英敏,知足多谋,其才足以治国。然有神经病,残害生灵,不足以为人主。”对照
    
    这些记载纯属为圆谎而编造的荒诞呓语。所谓张献忠爱好学术,张献忠爱好西方算学、天文云云,真是天花乱坠。
    
    不顾及张献忠压根就是一个大字不识的文盲,一个粗俗至极的流氓恶棍杀人犯而已!
    
    爱好西学,尤其喜欢算学,还可以就这些话题同左右辩论,还“颇有心得”,真是可以让人笑掉大牙。
    
    安文思小心翼翼迎合其满清主子的欢心,伪造历史,编造了许多类似性质荒诞不经,自相矛盾的故事,也并未给他来好运。
    
    根据《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的安文思传“一六六二年文思受鞠讯,受夹棍二次,拟绞。辅政大臣等释不问,盖欲为一网打尽之计也、(利类思撰《安文思传》。)”
    
    “自是以后,文思遂不复能尽其传教之职,而执工匠之业,为幼帝康熙制造器物,盖欲以此博帝欢,俾能继续传教也”
    
    其受尽满清虐待酷刑,仍旧如小丑一般,作工匠“以此博帝欢”,则其伪造历史“以此博帝欢”,当然更不在话下。
    
    其最后身死,也和所受满清酷刑有关“文思弃世前三年,两足夹棍伤发,痛甚,继之以肿,夜不成眠,如是者三年,终于一六七七年五月六日殁。”[5]
    
    安文思徒然献媚,仍落得如此下场,亦可怜可笑至极。
    
    另外卫匡国的《鞑靼战记》的诡异态度也能说明这批传教士的问题。他对发生在眼皮底下的浙江、福建多处大屠杀如金华大屠杀,建宁大屠杀,完全以一种冷漠甚至幸灾乐祸的残酷态度加以叙述,对满清毫无谴责之意。
    
    比如叙述金华大屠杀的时候说“守将英明指挥,作战勇敢,使鞑靼人伤亡惨重,被迫远离城池扎营。后来鞑靼人从省城运来大炮,轰开城墙许多缺口,快要倒塌,由此进入城内。他们满怀仇恨烧杀掳掠。城守在府宅里用一桶火药炸死自己和全家,以免他和家属落入敌手”
    
    这个被卫匡国以如此冷漠态度描写的金华城守,就是前面几段还说“他是我的好友”的朱大典。
    
    而且前面他写自己居住在温州温溪地方清军破城的时候,卫匡国还无耻至极的欣然剃发,“他问我愿意不愿意改换我的中国服装,剃掉我的头发,我欣然同意。于是他让我当场剃光头。我对他说光头不宜着中国装,他脱下自己的靴子让我穿上,把他的鞑靼帽子戴在我的头上”。
    
    而与此同时温溪居民正在被满清兽兵疯狂屠杀,这个卫匡国在字里行间还恬不知耻,洋洋自得卖弄自己保命成功的策略。
    
    至于卫匡国对建宁大屠杀的描绘更显卑劣冷漠了,他说“(清军)让挑夫把大炮抗在肩上,输运过山,将城池摧毁,进行屠城;我的友人函告我,死者计有三万人;鞑靼人对此仍不满足,再纵火焚烧,把全城化作灰烬;这样基督徒为礼拜上帝修建的庄严教堂,也被吞噬的火焰毁灭;但在教堂工作的教士却奇迹般的逃了出来。犹如命运将人们从索多姆(《圣经》中的罪恶之城)救出。索多姆一名很适用这个城,因为他犯下了叛逆罪。”
    
    言下之意满清屠城是应该的,其心态卑鄙残忍,已经让人无法用言语来表达。他当时就在福建、浙江等地流窜,可以说这些地方满清屠杀罪行是他亲眼目睹的,可是这个卑鄙之徒眼里,只要能传教,杀再多的中国人,都无所谓。
    
    在这些传教士看来,野蛮的鞑靼人上台之后,只会对他们传播宗教更为有利。毕竟文明水平降得越低,越可以让他们得逞。而明朝知识分子追根究底的理性辩论,早就让他们穷于应付,焦头烂额了。
    
    卫匡国对远在天边,毫无接触和了解的张献忠,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破口大骂张献忠是“天生怪物”“该死的家伙”“恐怖野兽,而不是人类”“批着人皮的魔鬼”。
    
    放着他亲眼目睹的满清禽兽不去谴责,却对一个遥远的只是传闻里听说的人如此狂骂,这种诡异的表现只能说是另有玄机。
    
    从卫匡国身上,我们可以看清楚这些西方传教士的卑劣心态。他们被清军所俘虏,他们为保命,丑态百出,极尽阿谀讨好之能事。他们为了讨得清廷主子的欢心,对其狂暴屠杀轻描淡写,甚至觉得理所应当。
    
    在满清主子的授意之下,他们肆意编造篡改历史,以便为传教扫平道路。当然最根本的目的是,他们既然要在满清统治者的翼护下传教,就当然要千方百计淡化满清的兽行,而竭尽全力丑化满清的对立面,否则岂非让他们自己成为同流合污的恶魔了?
    
    总之,满政权在四川被屠杀光一事上,可谓撒下了天罗地网,绞尽脑汁动用一切可能手段粉饰掩盖自己的罪行,把这当作国家工程来进行。
    
    在百多年的文字狱配合下,从里到外,从下到上,对所有可能的相关史料都进行系统篡改。为害怕自己的兽行暴露于世,甚至对被他们俘虏的传教士,都威胁利诱,唆使他们写篡改历史的著作。由于当时在华传教士颇多,所以完全可以利用这些传教士不择手段达成传教目的之心理,以及通过不同传教士之间互相监督控制来达成这种目的。
    
    对各种关于张献忠屠川的史料辨析就到这里,下面说事实本身。
    
    张献忠四川初期统治还是相当宽松的,连对明朝乡宦官绅的管制都很宽纵,以至于让他们有机会联络串通,攻取地方,这从前面引用的材料也可以看出。即攻破城池,也绝非如满清一般,动辄屠城。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06

而清廷奴才伪造的历史里面,则从一开始就胡编乱造,无限夸大,连篇谎言。
    
    如谈迁国榷中引用《四川按察使佥事张一甲奏》[6],保存了一份宝贵的原始资料。张一甲给当时的南明政府报告说六月二十一日张献忠攻破重庆,杀死官绅,另外兵民砍一手者万计。
    
    但到了一些清人著作中,就变成了张献忠尽屠其城,幸存者全部砍手(如欧阳直的《蜀乱》),有的则说城内被张献忠屠杀数百万,砍手的有三十万人。
    
    南明官员的奏本,自然最为可靠。由此也可见清人关于张献忠的记载,基本都是任意夸大,诞妄不经,无一可信者。。
    
    张献忠也确实屠杀平民,但那是在顺治二年末到顺治三年之间。主要是四川百姓得知南明政府成立,各地群起擒杀张献忠委派官吏之后。
    
    其屠杀范围,主要在成都和成都周边地区。其规模也远没有满清奴才渲染得那大。
    
    成都杀掉的人,据《利类思传》所说为四万人“是以命所部将卒尽杀成都城内居民,不分男女老幼贵贱,四万余人尽死。”(见《在华耶稣会士列传》第238页)
    
    这也是谎话未圆,前后自相矛盾之处。若是全城尽屠,则当时之成都绝不止四万人也,四万人的话比福建一个县的人口还少了。
    
    另据《五马先生纪年》的一段记录,则当时有配偶之人以及年轻男女是有活命之机会的。
    
    “又问曰:‘你有婆姨否?’余应之以无。余竟无可告,并无一毫望生之念矣。彼又恋恋不忍去,低头不语,若有所思。忽抬头一看,即大呼日;‘垣梁虎!’.虎至,其人身材魁梧,面貌雄伟,是兵中之压班者也。指余而言日:‘这位好朋友,我欲带他到营中,老爷不许夹带生入。是有婆姨双双的还肯留,单身的恐怕逃走,断不留矣。他又无婆姨。’虎回言,即叫兵丁三、四人去扯一个婆姨来。少顷,扯一人至,彼以年貌不相若,将三、四兵丁大骂大嚷:‘你看如此聪俊小汉,将此婆姨配他,老爷肯信么?倘若不信,连我们都不好了。再去!’果然又拉〔扯〕一人至,此二人俱言‘好,好。’只是捉此妇兵拚死不肯丢手,口言:‘我捉的人,你怎么抢夺我的?’二人遂将为我之言,细细与之说了一遍,不听。又说:‘我等与你俱有阴德。’越不听。又言:‘将一妇人与你掉换。’亦不听。于是,动垣梁虎之怒,大喝将此妇之绳抹了,将此兵锁住。推的推,扯的扯,驱之而去,竞不复来。此二人将此叮咛嘱咐,命此妇认余为夫,又与说其所以。问余是甚么年生?余应之日‘丙寅年生。’随问(向)此妇:‘你说是丁卯年。若差一字,即时就杀了。’遂将余锁一头锁伊,安值(置)停妥,余又以为生矣。二人俱去,许久不见一人来,余又以为之疑惧。”[7]
    
    还有张献忠屠杀乡村山野之人的说法,但此类说法皆属夸大,当时张献忠杀戮最多者不过是成都周边地区,其在川造成的人口死亡数字最夸张也不会超过一百万(任乃强在1947年写的《张献忠屠蜀辨》中的估计是五十万人)。
    
    另一点也能说明问题,众多历史记载都表明张献忠死后,他的几个亲信义子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等人率领的大西军余部,军纪极好。(这些记载之所以能存留,也在于满清重点是抹黑张献忠在四川时期,其他方面则相对疏漏)
    
    这方面顾诚在《南明史》中就引用了大量史料,如大西军在1647年逃亡的过程中,进入遵义,“秋毫无犯”(九峰居士编辑《粤滇纪略》卷二《孙可望陷重庆》);进入贵州,“所过民皆安堵”(民国《贵州通志》,前事志十七);在云南“孙可望等立法甚严,兵民相安。”(《明末滇南纪略》卷四《政图治安》。)
    
    后来出云南到四川、广西、湖广抗清,无论刘文秀、孙可望,还是李定国,其率领的明军军纪之好,绝不扰民,更是让百姓赞不绝口,史不绝书。
    
    “定国智勇冠其曹,且严纪律,民皆安之。或传定国兵当以夜至,比晓则已过尽矣。(也即军队经过地方,夜不宿民房,听说晚上要来,结果早晨起来一看,军队已经过去了,百姓连察觉都没有。)”(陈聂琚m边州闻见录》卷十《李定国》条。)
    
    (李定国)“纪律严明,秋毫无犯,所至人争归之。”。(张怡《[闻续笔》卷二。)
    
    “是时,南府出川,嘉定袁、武二贼出走。余亦至彼讨令谕安家。南府者姓刘名文秀,张献忠余党也。反邪归正,不杀人,与孙可望等自立为平东、安西、抚南、定北四帅,以扶明为名,共事永历帝。”(《五马先生纪年》)
    
    “刘文秀之入蜀也,善抚恤军士。蜀人闻大军至,多响应。于是,重庆、叙州诸府县次第皆复。”(黄宗羲《永历纪年》。)”
    
    孙可望、李定国等人的军纪之好甚至是连清人奴才都承认的事实:“壬辰(1652,顺治九年),可望略湖南,……其行兵有五要:一不杀人,二不放火,三不奸淫,四不宰耕牛,五不抢财货。有一于此,军法无赦。……楚人曰:孙、李二将有五伯之假仁假义、王莽之谦恭下士。而永历之为君,远过乎刘禅,近胜于弘光”(丁大任《永历纪事》,)
    
    顾诚认为这是改变政策的结果,这当然是正确的。
    
    但改变政策仅仅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更重要的方面是,即便在张献忠时期,有过滥杀平民的命令,但其杀戮的规模也绝不可能太大,否则后面孙可望等人再改变政策,也不可能出现上述秋毫无犯,民皆安堵的记载。
    
    道理很简单,如果士兵已经把滥杀平民当成习以为常之事,人人都如野兽一样毫无同情恻隐之心,整日以杀人为事,那么这种残暴就会变成一种根深蒂固的心理习惯,人的心性都会变得和禽兽一样,一日不杀人恐怕就会手痒了。
    
    暴力血腥就和毒品一样会上瘾,这已经被无数的犯罪心理学家研究并证明,当一群人已经把杀人当成家常便饭,要使他们突然改性,这决不是一纸命令能够做到的,一批从来就是冷酷无情,杀人如麻的人,怎么可能突然就变成仁义之师?满清兽军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尤其是张献忠死后,大西军余部全线溃败,在朝不保夕的逃亡过程中,士气沮丧,前途渺茫,悲观失望乃至绝望是必然的事情。
    
    这种情况下,已经习惯成天杀人的士兵,只会把愤怒郁闷加倍的发泄到沿途百姓之上。结果现在反而会严守军纪,”所过民皆安堵”,这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就假设李定国、刘文秀、孙可望这些人转了性子,严令约束好了。但问题是在逃亡的时候,这种约束究竟有多大的效力?将领恐怕讨好士兵还来不及,否则稍不如意,激起哗变,或者溃散,那只能更彻底完蛋。
    
    所以说将领从上而下改变政策仅仅是一方面,更重要的一点对大西军的官兵来说,他们并没有如清廷奴才污蔑的那样在张献忠时期成日杀人,乃至把四川大部分人杀光云云。
    
    张献忠个人自私残暴的政策下,对局部地区有过滥杀行为应当是事实,但其持续的时间和范围都有限,远不能和把杀人当成习惯的满清兽军相比。
    
    正因为如此,大部分官兵还是良心未泯,还是保持了正常人应有的同情心宽容心。所以当孙可望等人改变政策的时候,虽然处在逃亡之中,其命令依旧很容易被士兵们执行下去。而后来在云南休整之后,联明抗清,更是成为军纪最严明,最爱护百姓的军队。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06

(3)满清才是屠川元凶
    
    
    屠川的真正元凶只能是满清,虽然百多年的文字狱,极力消灭了一切罪证。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众多史料,还是提供了一些蛛丝马迹。
    
    首先说传教士的记载,虽然清廷直接控制之下安文思、利类思,为了取悦清廷头目,竭力造慌把张献忠说成一个失控的精神病杀人狂,竭力隐瞒掩盖满清的罪行。
    
    但康熙年间,个别不在清廷控制之下,也不在罗马耶稣会体系中,无实际传教利害关系的东正教国家来华使者,应该通过一些渠道得知了四川的大概实情。
    
    如代表俄罗斯在1676年(康熙十五年)到北京的罗马尼亚人米列斯库在其《中国漫记》的第三十三章《中国第六大省——四川省及其大小城市和主要物产》里说“过去这里曾有过耶稣会士,并吸收了许多中国会士。可是后来,在同博格达人(指满清)的战争中,整个省会及整个省都遭受蹂躏,耶稣会士好容易才幸免劫难逃了出来。”[8]
    
    米列斯库谈的四川大部分都是明代中国四川的情况,就这里一句提了一下满清时期四川的情形,而这些信息应该是当时在北京的其他西人提供给他的。由于米列斯库通晓拉丁语,明代四川详细情形,他可以通过在华耶稣会士的记录来了解。而只言片语提到满清时期的情况,则可能是通过拉丁语交谈得知。这类谈话,可以较易摆脱清廷之监督控制,因此他反而比安文思更直接道出了真相:真正蹂躏四川省和省会成都的恰恰是博格达人(满清),而非张献忠。
    
    而即便是对事实充满篡改的《圣教入川记》里也残留了一些蛛丝马迹。
    
    《圣教入川记》第五十六页中说伪肃王豪格在偷袭杀了张献忠之后,大西军溃败,然后清军追击,“彼时各小王追赶敌人均属徒劳,因敌人等被追,已逃窜他省,虽屡被满兵截杀,而满兵死伤亦众。于是各王收兵回到预定地点 ”[9]
    
    这里提到了“满兵死伤亦众”,那造成满兵死伤亦众是谁呢?
    
    这里的意思似乎就是被截杀的大西军余部,但按顾诚《南明史》的叙述,当时的大西军,基本上就是一路逃跑,谈不上和清军有过什么像样的交战。
    
    而要知道,造成“满兵死伤亦众”根本不可能是零星的抵抗所能做到的。
    
    从《圣教入川记》的描绘来看,当时这支清军属于满清的嫡系精锐部队,许多人都是连汉语都不会说的纯女真兵,其战斗力在当时的清军中应该是最强劲之一。
    
    能令这样一支锋头正劲的清军,满兵死伤颇重,没有大规模的激烈战斗,是根本不可能的。要知道,清军在南下的过程中,包括攻破扬州,占领南京,都谈不上有什么太大损失。
    
    我们有理由断定,清军当时是吃了败仗了,这才可能导致“满兵死伤亦众”,这才导致豪格在杀了张献忠之后,不是趁热打铁占领全川,反而在一年之内就撤回了陕西。只不过这个败仗,在满清的官修史书以及众多清廷奴才的著述中都给消灭了而已,以至顾诚《南明史》都没有发现其中的蹊跷。
    
    但幸好明末清初四川战乱亲历者傅迪吉写的编年体自传《五马先生纪年》是绝好的第一手史料,给我们提供了一条有价值的线索。
    
    再顺治四年的记录中有这样一连串关于“肃王”清兵的记录。
    
    “肃王入川。始知顺治四年衙门成都全设,简州(今四川简阳市一带,在成都之东)亦全设。只是地方大荒,谷一石值银四十两,糙米一斗值银七两。”
    
    “明日进城,寓府街。……其时,肃王正在嘉定,与杨侯府(指镇守嘉定州的明朝将领杨展)相持,人心亦有惊惧者。府中诸般俱有卖的,只是贵;其最贵者莫如酒。”
    
    “回至五瘟庙郡家营,有人走来云:‘肃王兵马与杨侯府一战,大败,大营由正路径走,并不入人家,步兵皆川北人,将我地方不分昼夜搜寻要粮,将人吊烧,有粮即放,无粮烧死。地方人俱走至大山来了,你们可以不回。”
    
    “次日,同姊丈至刘家沟,因窖有不多之粮,取之以救急用。过墙鞑子将彭玉峰烧得叫唤,竟烧死。走回无计策,夜夜走孟家山。”
    
    “自肃王去后,无官无兵。忽有赵应贵者,资阳县人,原与地方相熟,地方官头因所主,俱乐从。于是立武营、中.军、旗鼓等项,大张声势过河东,.始知是奉明朝永历正朔。前二年有弘光、隆武。不久,赵回,随带许多人去,、舅氏与俱。谁知杨侯府(杨展)是西北两道大福星也,两道难民至,所费有百万两之银、百万石之粟,毫不吝借,随至随给,不然转于构壑者多矣。吾虽不能沐其恩,波闻其风,想见其为人。”[10]
    
    从顾诚的《南明史》里我们只知道伪肃王豪格的大致活动路线是顺治四年正月在合川(属重庆府),二月至遵义(明朝属四川),杀了投降的明官兵后,就动身回陕西了(但实际上二月动身,路上却诡异至极的慢,这点后面再说)。
    
    但根据《五马先生纪年》的记录,顾诚根据满清官史及地方志对豪格清军活动的概括很不完全。
    
    当时豪格的清军已经进驻成都,并且设立了衙门。当时的川北(顺庆、保宁)、川东(重庆、遵义等地)、川西部分地区(成都、龙安)其实都在清朝设立的官员控制之下(川东、川北、川西、川南的划分见费密《荒书》)。只有川南还在明军和众多抗清义民的控制之下。
    
    然后豪格率军去进攻川南,主要对象就是嘉定州的明军将领杨展,其目的大概也是想抢掠嘉定地区的粮食。结果被杨展打的大败,清军这才要逃回陕西去。
    
    另外《五马先生纪年》提供了几点很重要的信息,首先是在顺治四年,川西、川东地区发生了严重灾荒,甚至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豪格的清军用最残酷的烧死人的方法从民间搜刮掠夺粮食。
    
    这一点本身就说明张献忠当时不但没有所谓杀光四川人,就是成都为中心的川西地区,其杀戮数量也有限。否则在人口所剩不多的情况下,吃草根树皮也能勉强维持,不至于人吃人。
    
    第二点,清军当时对川北、川西已经蹂躏,还抓了大量川北人做壮丁充当步兵,以张声势。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06

另外当时在川南嘉定州的杨展,大力发展生产,使得其辖区成为当时四川最富裕的地区,光是救济难民就有百万石粮食,一般救济难民的粮食不可能是把每人一年的口粮都尽数发下,救济一个月也足够渡过难关了。则按每人救济粮为三斗计算,救济的川西、川北饥荒灾民的数量就达到300万人以上,如果把银子的救济也算上,就更多了。
    
    而之所以“肃王去后”,西北两道产生这么多的难民,除了饥荒意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川西、川北在满清统治下,饱受荼毒蹂躏的结果。
    
    从这些信息来看,真正导致川西成都地区残破荒芜,人口大量灭亡的元凶正是顺治四年豪格率领的清军活动的结果。
    
    不仅如此,豪格的清军被杨展打得大败之后,决定撤回陕西,其撤回的过程中,对成都等地应该都进行了疯狂的屠杀和焚毁活动,正是因为对沿途地区的屠杀破坏,导致其回撤的速度相当慢。
    
    这种诡异的行军速度,可以见《圣教入川记》里的记叙
    
    “大军休怠后,肃亲王下令颁师回京,往陕西进发。沿途迟退,历七十日之久方抵陕西。”[11]
    
    也就是经过七十天才回到陕西(注意,还不是西安,应当是到了陕西的汉中)。
    
    这个速度有多慢,不妨和豪格入川时候对比一下,那是顺治三年十一月从陕西动身,结果在当月的二十七日就到了西充县。出其不意射杀了张献忠。
    
    而《南明史》中说豪格清军撤退的理由是四川当地粮饷供应不上,那么这么慢的速度更不可思议。既然粮饷不够,应该更加快速度回到陕西境内补给才对,怎么可能慢腾腾用了七十天?
    
    这七十天真的仅仅是在行军么?
    
    唯一合理的解释只能是,这七十天的时间,清军其实是在杀人,因为打了败仗(这败仗应该还有四川老百姓和杨展互相配合的原因),迁怒于川民,所以临走前,把川西百姓尽可能屠杀,制造无人区。其意图也是防止这些地区被杨展胜占领后,更进一步壮大势力。
    
    豪格应该是对清军在四川受到的沉重打击,心有余悸。在《圣教入川记》中还有这样的记载:
    
    “一千六百四十八年一月(阳历,农历当为顺治四年末),大军由西安回京。利、安二位司铎仍不忘川,一心欲救川人灵魂,乃禀肃亲王准其回川传教。肃亲王未允,谓川人野蛮,不可再往传教,以免受害云云。”[12]
    
    豪格所谓的川人野蛮云云,当然是一派胡言,川人并不野蛮,这点传教士当然也心知肚明,所以请求再回四川。只不过是川人反抗满清之精神最为激烈,对清军之打击在当时最为严厉而已。豪格在川西地区为报复川人,大肆屠杀后,仍旧对川人之彪悍敢斗,心有余悸罢了。
    
    满清竭力隐瞒这次清军大败,而上下宣传是所谓剿灭张献忠的凯旋,实际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这从豪格顺治五年二月回到北京就被多尔衮下狱,四月自杀。也可以窥见端倪。顺治五年反清狼烟四起,正是全国反清复明起义的高峰,如果豪格真是如吹嘘的那样在四川取得大胜,多尔衮再昏聩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把豪格抓起来。虽然表面宣称的是其他理由,但真正导致豪格被抓的理由就是他在四川一败涂地。
    
    这也可见当时之四川人不但没有所谓被张献忠杀光,相反各种反清力量云集,使得清军在四川碰地头破血流。
    
    大西军投明抗清,出云南到四川是在顺治七年,从顺治四年到顺治七年这段时间里,基本都是四川本土的抗清力量在活动。而就是刘文秀等人在顺治七年到四川之后,也是收编整顿了当地各种反清力量,是和四川本土的反清义民结合后,对清军进行打击的。
    
    这点在前面引用的黄宗羲《永历纪年》里可以看得很清楚“刘文秀之入蜀也,善抚恤军士。蜀人闻大军至,多响应。于是,重庆、叙州诸府县次第皆复。”
    
    如果真如清廷御用文人所造的谎言,那怎么可能还有蜀人响应刘文秀的大军?
    
    另外《圣教入川记》虽然篡改历史,但篡改不彻底,还是留下了足以戳破清廷主奴谎言的记录。如这一段话:
    
    “张献忠灭后,旗兵在川一时未能设官治理。彼时川人不甘服旗人权下者,逃往他方,聚集人马,抵抗旗兵,如此约有十载。迫至一千六百六十年间,川省稍定,始行设官。所有官长,皆无一定地点居住,亦无衙署,东来西往,如委员然。此时四川已有复生之景象,不幸又值云南吴三桂之乱,连年刀兵不息。自一千六百六十七年至一千六百八十一年,一连十五载,川民各处被搂,不遭兵人之劫,即遇寇盗之害。哀哉川民,无处不被劫掠,殊云惨矣!”[13]
    
    按照清廷主奴的叙述,当时清兵射杀张献忠,应该是把川人从张献忠之屠杀奴役下解救出来的恩人,到处应该欢迎满清皇师的景象。而实际上呢?恰恰相反,当时之四川到处掀起反抗清军的浪潮,这又从一个侧面证明,真正蹂躏四川,乃至因为憎恶四川全省反抗,把川人全部屠杀光的正是满清自己。
    
    当时在四川反清义军中的主力恰恰不杀人,抚恤民生,这从《五马先生纪年》里也可以看得很清楚。在成都附近的一些区县甚至是一片繁荣富庶的景象。
    
    傅迪吉所在简州当时发生严重饥荒,部分姚、黄贼因为无粮,甚至杀人为食。
    
    于是傅迪吉在顺治五年举家向南搬迁,目睹了蒲江(今成都市蒲江县)一带繁荣景象,这一带当时应该在杨展的管理之下:
    
    “换故衣,卖银两。未几,虎狼又很〔狠〕。十月内,掣家潜行,过了大山,又过大河,俨然跳出鬼门关也。至蒲江董家山,闻鸡鸣声,不觉欢欣之怀豁然顿开。至寿安镇,见两街俱列酒肆,又闻呱呱之声。余思昔有见醉人以为瑞者,此瑞更当何如也。次日,郭春洪来,请至李家营,见闹闹烘烘(哄哄),坝无旷土,以为乐郊也。遂移蔡家堰居之。随至火井,谁知渐入佳境。其地人民极其富庶,朝朝请酒,日日邀宾,男女穿红穿绿,骑马往来者不可胜数。且鼓乐喧天,酒后欢呼之声彻于道路。又有修造之家,斧凿之声相闻不绝。自太平以至今日,未尝有也。常思常叹吾地与此相隔不过数日之程,俨然天堂地狱之别,特恨其相遇之晚也。犹幸其既得相遇,断无一性命虑矣。所带布一件.卖银八两,川北长蓝布卖银十两,故衣看好歹,极快卖完。余牵猪一只、背鸡二只回蒲江。岁云暮矣。”[14]
    
    随后,傅迪吉叙述了杨展被同为抗清复明的将领袁韬和武大定杀害之事(这一件事件确实令人痛心疾首,锥心泣血,杨展之死几乎可以和岳飞之死相提并论):
    
    “未几,杨侯府被恶贼袁缩〔韬〕、武大定所杀。袁、武者饿死之穷寇也。公运粮救济前来,又与结为兄弟,安置键为,每月散银、给粮,恣其所取,以此恩此德无加矣。谁知贼心太毒,不夺不餍足,假请酒为名,杀之。可怜救济数万生灵之善人,为凶贼所杀,人人如丧考妣。余每欲与之作传,惜闻见未详,贻识者之讥,惟后之君子起而志之,庶公之功德不泯也。不久,彼亦假仁假义,照旧招安,亦不为乱。”[15]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07

实则骗杀杨展之事不能全怪袁韬、武大定二人,真正的罪魁祸首是时任南明川北巡抚李乾德,这是一个真正的无耻之徒,斯文败类,和秦桧无异。其卑鄙行径和袁崇焕杀害毛文龙如出一辙。为自己揽权,觊觎杨展治理下嘉定州的富裕,拼命唆使袁、武二人忘恩负义骗杀杨展,真是狗彘不若,畜类不如。明朝大事绝大部分都坏在了类似袁崇焕、李乾德这类无能且刚愎的文官手中。
    
    在永历五年(顺治八年),刘文秀率领明军整编四川各部,李乾德被抓获,行至犍为县,畏罪自杀,没有让其受到应有的惩罚,也是一大憾事。袁韬、武大定被整编后,继续抗清,还算大节不亏。
    
    从傅迪吉的叙述来看,袁韬、武大定虽然阴谋杀害了杨展,并吞并了嘉定州,但对平民也没有残害,相反是“假仁假义,照旧招安,亦不为乱”。
    
    后面对武大定等人治理地方的情况,有更详细的描述,不仅不乱杀人,而且颇为通情达理:
    
    “是年,亦种田几亩。武贼丈田,差官副将爷张、会同知州谭公谈(光绪抄本无“谈”字)、坐镇总兵徐,逐亩清丈。所带兵马,马要吃碗豆,不吃黄豆;人要吃鸡肉,不吃猪肉(武大定是从宁夏固原起兵的,他的部属可能大部分是回族同胞,所以不吃猪肉)。我族人就来与余斗使费。余从何处得来?对以‘我自有区处,断不连累你们。’三官至,各有公馆。次日丈田,余丈种五斗,因无包,一弓不让。是夜,连写三呈去求谭公,公云:‘你何不对徐总镇爷、张副爷说?你伯我不做情么!’又至徐总爷,亦如前言。及至张副爷,半字不识,亦欣然曰:‘你相公们在太平时还要吃粮,这两亩田还要你出?就是对侯府一也说的。’叫书伴拿号簿来,一笔勾了。”[16]
    
    文中提到这个张副爷的军官,虽然不识字,但为人很和善,对比满清统治下的江南等地,叶梦珠记载为了逼征赋税“押吏势同狼虎,士子不异俘囚”,真不啻是天壤之别!
    
    后来入川的刘文秀当然更不会滥杀人,这些记录都表明当时四川抗清义军主力,无论开头的杨展、后来的袁韬、武大定,以及顺治七年后入川的刘文秀,他们彼此之间为了统一事权,虽然有争斗,但对平民百姓的态度都是很好的。其他如南明川陕总督樊一蘅部,属明朝正派文官出身,军纪只会更好。
    
    真正杀光川人的只能是满清兽军,豪格败撤后的四川情形,也可以从清方的一些档案里了解。
    
    顺治四年十二月日的《署四川川南叙府总兵马化豹塘报》中说“九月二十八日据长宁县知县毛华鹏报称永宁贼首阁部王应熊、总督樊一衡……伪称永历元年,四处交通一起反叛……十月二十日,据富顺县知县王文彩前奔叙府,报称富顺县,已于本月十七日冲劫,泸州、永宁贼徒四起,江安、合江、隆昌、纳鸡县官被贼捉去,请兵拯救等情。……时富顺县周围贼党蜂集,永宁、泸州早无音信。本职之叙府,南路伪阁部王应熊、总督樊一衡、马应诚、侯天锡、白正刚等从永宁镇、雄泸卫、南鸡而来,北路嘉定州杨展领贼下营公馆,近叙府六十里;又南路贼首副将向大任、袁顺道,下营李庄地面,近叙府四十里,四路贼首参将张奇才、马化龙、刘芳声、叶向宸领贼从马湖而来,四面重围,各路烽烟,本职随同所部官兵,采野菜就食,守叙府已八个月。”[17]
    
    顺治五年闰四月九日的《四川巡抚李国英揭帖》中说“不意王驾凯旋,寇党又复四起,斯时也,职病正在危急,兵丁死亡过半,只得力疾持戈,一死报国而已。职智短才疏,人微望轻,一将之任尚不能胜,全川之责,岂敢冒荷。斯何时也?全川皆贼,已成燎原之势,兵寡饷无,何为恢剿之资?”[18]
    
    李国英说“全川皆贼,已成燎原之势”是讲了实话的,正因为全川皆“贼”(抗清义民义军),所以满清要征服四川,只有把全部四川人都杀光了。
    
    顺治五年五月初三日的《四川永宁卫总兵栢永馥揭帖》中说““叛贼李鹞子、余大海等水陆攻犯重庆,请职应援,职星驰赴渝,而职标川兵九百隔河叛去(下缺)”[19]
    
    可见当时不但川民群起抗清,就是被满清招募的川兵也不甘心为清廷鹰犬,纷纷起义而去。
    
    顺治五年六月二十三日的《四川巡抚李国英揭帖》中说“窃照全川蒙肃王平定凯旋之后,余孽蜂起,无地无贼,惨戮掠夺殆无虚日”[20]
    
    疏中所谓贼者,其实都是奋起抗清之义民。即此一条记录,就把满清编造的所谓张献忠屠杀光四川人谎言戳的粉碎,也是清廷奴才的自供,当时不但四川人很多,而且各地群起反抗满清,以至于“无地无贼”,所谓余孽其实不过是被满清伪肃王屠杀之后的孑遗百姓,反清复明的义民而已。
    
    李国英这份奏疏后面哀叹逃兵日多,招募川人补数时说“乃惠应诏之兵,如此大粮厚饷,不但不能剿贼图报,每思潜逃,则有兵与无兵何异?此皆镇职,未善将兵之所致也!”[21]
    
    惠应诏是李国英部下清军之总兵,奏中说“大粮厚饷”,尚且士兵“每思潜逃”,则这些川兵之所以逃亡,并非因为粮饷不够,实是出于对清廷之憎恶所致。
    
    川人之忠烈节义,于此也可见一斑。
    
    此后四川在二三十年的时间里,被清军轮番剿杀,一直到了康熙十九年之后,清廷奴才王骘在给康熙的上疏中说四川 “自荡平后,修养生息,然计通省户口,仍不过一万八千余丁,不及他省一县之众”(《清史稿》卷二百七十四,《列传六十一》)
    
    以明末至少四千万人口以上的四川,到了康熙十九年后,只有五万人左右的剩余人口,基本等于是全部被杀光了。
    
    其中当有百分之八十是在顺治年间屠杀的,百分之二十是在吴三桂反动的三藩起义中被清军屠杀的。
    
    这满清在顺治年间屠杀的四川人至少有三千一百万人,还有一百万人是张献忠所杀,张献忠杀的人不到满清的三十分之一。
    
    在三藩起义中,被清军屠杀的四川人也有八百万以上。
    
    《绥寇纪略》里说:“叙州人,逃入深山,草衣木食久,与麋鹿无异,见官兵,以为献忠复至也,惊走上山,步如飞,追者莫及,其身皆有毛云。[22]
    
    实则这段话不过是清廷奴才粉饰之语,见“官兵”(也即清军),怎么可能是误会成是张献忠,清军光头辫发剪笠帽,服色形制和汉族官兵截然根本不同,这条记录,恰恰表明人民逃避的不是贼,而只能是罪恶滔天的清军。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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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王士性《广志绎》,卷五·西南诸省
    
    [2] 《中国人口史》民国卷,第199页
    
    [3] 《中国人口史》民国卷,第205
    
    [4] 《绥寇纪略》第二三零页
    
    [5] 《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第258页
    
    [6] 《国榷》第六一六九页
    
    [7] 《五马先生纪年》乙酉 十九岁
    
    [8] 《中国漫记》第98页
    
    [9] 《圣教入川记》第56页
    
    [10] 《五马先生纪年》卷下,顺治丁亥,二十一岁条目下
    
    [11] 《圣教入川记》第58页
    
    [12] 《圣教入川记》第62页
    
    [13] 《圣教入川记》第62页
    
    [14] 《五马先生纪年》戊子,二十二岁
    
    [15] 《五马先生纪年》戊子,二十二岁
    
    [16] 《五马先生纪年》庚寅,二十四岁
    
    [17]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 六五一页
    
    [18]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
    
    [19] 《明清史料甲编》第三本,二二三页
    
    [20] 《明清史料甲编》第三本,二二九页
    
    [21] 同上
    
    [22] 《绥寇纪略》第二三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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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47:07
  4、山西
    
    关于山西的情况,我也无此心力再自己列举大量材料了,直接引用李光涛的话,只强调一点就可以了,满清在山西的大屠杀是遍及山西全境的,绝不是仅仅一个大同大屠杀而已!
    
    “清人之涂炭生灵,更巧于卸责,其荼毒山西地方,凡七八年之久,杀晋人无数。例如辽州一带之屠杀,则曰‘杀贼无数,余孽奔逃,悉被满兵尽杀。’‘将贼剿杀无数,间有鼠窜奔山者,亦被满兵沿山搜杀。’又如运城之屠,则有‘自寅至午,官兵城内搜杀万余,尸满街衢。’以上均见《丙编》页七三三及页七三五,皆清人真正屠杀之事。及检同书页七六五记载,则又不然其说,如曰:‘山右自姜逆倡乱,遍地伏莽,百姓杀戮过半,财物焚掠殆尽,庐舍丘墟,田园荒芜,晋民已不堪过而问焉’”
    
    “曰‘百姓杀戮过半’,曰‘晋民已不堪过而问焉’。此种景象,实由于清人‘沿山搜杀’,‘城内搜杀’所致。搜杀结果,于是晋民始‘杀戮过半’,殆不堪过而问焉。‘姜逆’即大同总兵姜瓖,‘倡乱’即南明恢复之师”[1]
    
    曹树基给出的山西在满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的人口数字是1433万[2],按明末山西人口为此数字的四分之三计,则山西明末人口为1074万。被满清屠杀导致人口损失以百分之六十来算,则屠杀掉了644万人,还剩余429万人左右。山西的人口增长率应该是比较低的。以429万人,以康熙元年(1662年)开始算起,在158年的时间里,平均年增长率为千分之七,这个增长率应该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
    
    
    
    5、其他
    原本其他省都想一一仔细论过,但写到这里一看还有十多个省,回头一看,前面四省已近三万字。若每个省都要详细写来,其长度都不会小于四川,岂非还要写十多万字?不免有望洋兴叹之感!此非我一人之力所能完者。
    
    盖满清罪恶之多,罄竹难书。我之心力竭矣,精神疲累矣,实无以为继。所以下面各省只能略而论之,幸好在第三部分满清屠杀概况里也都牵涉到各省情况了。这里略写,并非这些省份被满清屠杀规模小于以上各省(其实一点都不小),实在吾之精力耗竭,难以一一写来。若跳跃阅读至此者,请务必回头去看前面“满清屠杀概况”部分。
    
    总之当时除四川、辽东以外所有各省被屠杀规模占据原本人口比例都在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八十之间浮动。
    
    粗略的估计是,南直隶地区减少百分之七十以上人口(南直隶除了直接屠杀之外,受到经济剥削最为严重),湖广和山东则是反复轮番剿杀,至少在百分之七十五以上;而江西其屠杀惨况从各种记载来看,可能是除了四川、辽东之外最为严重的地区了,当在百分之八十以上。其他地区也总之在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八十之间左右了。
    
    根据曹树基的数据清朝嘉庆二十五年,江苏省人口为为3943万人[3],安徽省,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3206万人[4],两省合计为7143万。明代的南直隶相当于满清的江苏和安徽两省,人口当是清代晚期的四分之三,则明末南直隶原有人口保守估计当在5300多万以上(这个数字不算多,当时四川就至少四千万人口以上了)。被清军屠杀迫害死百分之七十以上也就是减损3710万人。
    
    减损人口里直接死于满清屠刀下,或武力淫威下的为数当不少。
    
    如《明末清初乡绅经济生活的变迁》一文里说“当时吴郡八邑,只有太仓州和崇明县没有遭到屠城。 ”“顾师轼:《吴梅村年谱》顺治二年条(转引自明末太仓士人朱昭芑《小山杂著》):“七月初四屠嘉定,初六屠昆,十二日屠常熟,吴郡县七州一,崇明悬处海外,六邑五受伤夷,惟一州为鲁灵光之独存。”[5]
    
    “《巢谱》顺治二年条:“六月中,新朝下剃发之令,张孟两将军镇守吾娄,乡城隔绝,邻邑俱遭屠戮之惨,独吾家骨肉安全,堂构无恙。”
    
    苏州府是当时中国人口最密集地区,八个辖区,只有两个(而且是人口较少的)幸免于屠杀,其比例相当于四分之三地区被屠,则死亡人口之多可想而知。只不过清廷文字狱厉害,被保存下来的只有凤毛麟角的记录罢了。
    
    另外《皇明末造录》里有一条记录
    
    “八月,清总督张存仁、巡抚萧起元令百姓薙发,难民逃窜。隔江男女争渡,溺死者甚众。”[6]
    
    这当是说浙江的情况,但南直隶的情况大概也不会好多少。
    
    还有安徽、南京周边地区种种杀人记录,前面满清屠杀概况里也介绍不少了。
    
    当然,造成南直隶人口减损最大的部分还是满清敲骨吸髓的压榨剥削造成的,这方面前边也列举大量史料,此处不赘了。
    
    剩余1590万,从三藩起义结束那年算起(1681年)140年的时间里增长率为千分之10.79‰。这个增长率还是符合清朝过密化(经济糊口化)的社会状态下江南地区和平时期的人口增长情况,其增长率还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这当然只能是粗略估计,但可以大致反映实际情况。
    
    (实际从太平天国被镇压,满清屠杀大量江苏、安徽人口之后,到了民国时期,江苏在1911年到1936年人口增长都达到了千分之十八,就算当时移民到上海的人口拉高了增长率,那安徽同一时期增长率也达到了千分之十五。我的估计还是偏于保守的)。
    
    再看湖广情况,根据曹树基的数据清朝嘉庆二十五年,湖北的人口,满清官方数据是2907万(1953年2745万人)[7],其修订为1617万人
    
    湖南在嘉庆二十五年(1820),曹树基的数据是1898万[8](应该偏低,1953年3322万人),
    
    曹树基估计的这些数据可能存在严重问题,他似乎认为只有把嘉庆二十二年的数据修改成比1953年低才合理。
    
    关键还是在于满清屠杀太平天国对这些地区的影响,以及民国时期战争对这些地区的影响问题无法精确估计。
    
    湖北宣统时期人口普查得到的数据是2764万人[9],比1953年人口数量还高,这当然可以认为是宣统时期数据偏高,但也可以认为湖北地区受内战和抗日战争影响比较大,而太平天国的湖南、湖北的影响只会比民国时期战乱更大,因此清朝官方的数据嘉庆二十五年2907万完全有可能。
    
    这里稳妥起见,我们还是采用宣统人口普查的数据,湖南人口数2340万[10],加上湖北为5104万人,如果明末的湖广人口是这个数字的四分之三,则为3828万左右。
    
    明末清初,以湖广被清军屠杀了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人口计,则人口减损为2871万,剩余人口为957万。
    
    另外还有湖广填四川之说,则这957万人口中可能还有三百万是被强制移民到了四川去,剩余657万。当时移民四川的还有陕西,陕西也移民三百万的话,那四川在康熙十九年后的人口起点应该算为600万。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08

湖广、四川在清初的人口起点都是比较低,在六百万左右,这些地区人口必然会经历一个补偿性高速增长的阶段(包括满清为了在这些地区开荒,在一段时间内蠲免赋税的政策。)
    
    一般补偿性人口增长的速度,安徽江苏在1911年到1936年距太平天国结束有五十年到七十年间,平均人口增长率还在千分之十五以上。
    
    以此估计,湖广、四川等地的人口增长率从1681年(康熙二十年)开始,至少在七十年的时间里,人口平均增长率会在千分之十六以上(对比民国时期的江苏、安徽,其人口密度更低得多,速度只会更高,这个估计也是保守的)。到1751年的时候,湖广的人口就会达到1996万的水平。以后速度放慢一点,到嘉庆二十五年,达到四千万以上是完全不成问题的。
    
    所以湖广在清初被满清屠杀得只剩下957万,移民四川后只剩下600多万,这个估计不会距离事实太远。
    
    其实从《圣教入川记》里所说的一个事实也能看出,当时的湖广本身也地广人稀,满清强迫湖广人移民到四川,虽给予种种优惠政策,还是有人宁愿逃回湖广去
    
    “(四川)所有地土,无人耕种,不啻荒郊旷野,一望无际。后满清政府饬令各省人民.往川省开垦,陕西、湖广到四川者尤多。由陕西来者皆讲道德,与川民相安无事。而由湖广来者多系刁狡之辈,不讲道德,如被官长严拿,若辈乃逃回原籍避之,官亦无可如何。四川东南方面,十年之内,善良人民实属罕见。官长见此民刁俗敝之区展布为难,乃纷纷上书政府。
    
    “约在一千六百九十年间,政府因湖广人民在川骗粮不缴,每每逃回原籍,索讨已卖之房产,与民争讼不休。政府乃定:凡湖广人民有往四川种地者,著湖广巡抚将往种地人民年貌、姓名、籍贯查明造册,移送四川巡抚,令其查明,派地耕种,随时派人照料,其自四川复回湖广者,四川巡抚亦照此册移送湖广巡抚,两相照应,查验人民,不得任意往返,以便清查田粮,而息争讼。”[11]
    
    陕西移民愿意安居四川,而湖广移民则想尽办法要逃回故乡。真正的原因并不是什么陕西人更讲道德,湖广人刁钻狡猾。只不过是陕西地方上人口孑遗较多,陕西人到四川之后,能分到的耕地可以比故乡更多更好,获利多,自然乐于移民。而湖广则本身人口屠杀一空,到处都是无主荒田,留在故乡同样可以开垦大量荒地获利,那移民到四川就纯粹是受迁徙之苦了。这才导致满清的强迫移民下,还是有大量人逃回去。
    
    其他各省无力一一再论了
    
    
    
    6、粗略总结
    仅我们前面明确列举出数字的辽东、甘肃、四川、山西、南直隶、湖广计算,辽东被害950万人,甘肃被害1050万人,四川被害4000万人,山西被害644万人,南直隶被害3710万,湖广被害2871万,加起来被满清屠杀的人数就已经有1亿3225万人,这还是没有算其他人口屠杀的重灾区就江西、山东、广东、广西等地的情况下。
    
    整个明末清初(从万历四十六年到康熙二十年)死于满清屠杀的总人数最保守的估计也在两亿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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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光涛《明清档案论文集》第146页
    
    [2] 《中国人口史》清代卷第393页
    
    [3]《中国人口史》第88页
    
    [4]《中国人口史》101页
    
    [5]陈永福《明末清初乡绅经济生活的变迁—— 苏州府太仓州王时敏的事例研究》,北京大学历史系编《北大史学》15号,2010年12月出版
    
    [6] 《狩缅纪事(外三种)》,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1月第一版,第130页
    
    [7] 《中国人口史》清代卷,第156页
    
    [8] 《中国人口史》清代卷,第154页
    
    [9] 《中国人口史》民国卷,第173页
    
    [10] 同上第177页
    
    [11] 《圣教入川记》第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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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48:39
  五、满清镇压太平天国及回族起义与清初屠杀的比较
    满清是人类历史最残暴、最愚昧、最黑暗的政权,不仅在清初进行了疯狂的灭绝性质大屠杀,到了朝代晚期的咸丰同治年间,又一次进行了灭绝性大屠杀,这就是对太平天国的残暴镇压和对西北回族同胞的疯狂屠杀和镇压!由于这一期间的屠杀距离现在时间比较接近,可以利用的数据比较多,得到的结论具有更大的准确性,更为大部分人普遍认同。
    
    因此把这一期间屠杀造成的人口损失规模,和我们前面估计的明末清初满清屠杀人口数量作一个比较,能更进一步验证我们前面估计的明季满清屠杀人口数量在两亿以上的观点。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08

1、满清镇压太平天国的屠杀造成人口损失数量超过一亿
    太平天国革命起于1851,终于1864年(当然这是说政权中心被颠覆的时间,革命余波则延续时间更长。)
    
    太平天国之后,光是受影响各省的人口损失,仅仅纸面绝对人口数字减少的总和就已经接近一亿(七千万以上),这是所有人都公认的事实了。后面会具体列出数字给大家参考。这里先说一下造成人口大量减损的责任究竟是谁的?是哪一方的屠杀人口造成这样的后果!
    
    这个问题是没有任何可以含糊的地方,当然是满清兽军,尤其是以曾国藩为首的汉奸部队湘军的残暴屠杀!
    
    这个问题前辈学者罗尔纲、范文澜等人都已经论述透彻,只有那些闭着眼睛无视事实的满清反动统治者的孝子贤孙还试图篡改扭曲历史真相。
    
    
    
    (1)前辈学者对满清奴才疯狂屠杀真相的揭露和鞭挞
    
    
    我不必自己再费力去重新论述了,就引用一下范文澜的话
    
    “曾国藩就在这个时候,由于肃顺和那拉氏的提拔,出任清朝统治者压迫屠杀人民的急先锋。……满洲皇族肃顺公开宣称:‘满族没有一个人中用,国家有大事,非重用汉人不可。’”[1]
    
    “太平军作战勇敢,‘愈剿愈多,愈击愈悍’,湘军死伤极重,锐气挫损。曾国藩乃提倡兽性来报仇泄忿,‘振作士气’。例如兴国、大冶战斗,获俘虏一百三十四名,‘一概剜目凌迟’;九江城外获俘虏十二人,立即“凌迟枭首示’;又生擒十三人,‘就地挖目凌迟’;……在曾国藩兽性示范下(曾国藩的兽性也是学自他的满清主子),湘军的残忍是从古少有的(可能只比他的满清主子逊色点)。例如1862年7月(同治元年七月),湘军攻破宁国府,‘大呼直入东门,·····一律斩薙无遗’。过了两个月,还是‘城内外尸骸狼藉,无人收埋’(《请简亲信大臣会办军务片》)。贼匪逊湘军的残暴,野兽逊湘军的贪婪,贼匪兼野兽,才是湘军的真面貌”
    
    “谭嗣同描绘这个真面貌说:湘军以戮民为义,城邑‘一经湘军之所谓克复,借搜缉捕匪为名,无良秀皆膏之于锋刃,乘势淫掳焚掠,无所不至,卷东南数省之精髓,悉数入于湘军,或至逾三四十年,无能恢复其元气,若金陵其尤凋惨者也”(《仁学》卷下)。事实上湘军攻破一城,就是屠灭一城,也就是洗劫一城,所谓’城破时,百物同归于尽’(《批示徽州知府刘传祺察》),就是全城生命财物,顿时化为乌有。
    
    “人民拥护太平军,敌视清朝。许多记载都说:‘民贼合一’,‘民不恨贼而恨兵’,‘贼如梳(没收富贵人财产),兵如蓖(无所不取)’。曾国藩自己也说:自岳州以下直至金陵数千里,小民蓄发纳贡,习为固然,虽经谕令薙发,而乡民狐疑观望。官军稍有挫纽,则四面皆贼,饷道易断(《水师搜剿襄河续获大胜折》)。又说:官兵有骚扰之名,贼匪有要结之术,百姓不甚怨贼,不甚惧贼,且有甘心从逆者。官兵过境,无物可供买办,无人可为向导《水师小胜并陈近日剿办情形折》)。派出探兵,多被乡民擒杀(《陈明邻省援兵协晌片》、《曾国华殉难三河镇折》)。于是曾国藩的兽性发泄到人民身上,纵兵烧杀抢掠,残留的人民强迫雍发,作为投顺的标记。英人呤唎《太平天国革命史》称太平军纪律严明,沿途破坏大多为清军所为,责英国援助清军为不义’。容闳《西学东渐记》对太平军、‘官军’曾作公平的记载,他说:‘居民对太平军较有信用,商不辍业,农不辍耕,无荒凉景象。而太平军对人民,亦未闻有虐待事,相处甚得。’又说:‘运河(江南运河)两旁之田,皆已荒芜,草长盈尺,满目篙莱,绝不见稻秧麦穗。旅行过此者,设不知其中真象(指清军烧杀破坏),必且以是归咎于太平军之残暴,殊不知官军之残暴实无以愈于太平军。以予等沿途所见,太平军对于人民,皆甚和平,又能竭力保护,以收拾人心,其有焚掠肆虐者,治以极严之军法。’就是曾国藩在同治二年《沿途察看军情贼势片》里也承认:太平军‘禁止奸淫’,‘听民耕种’,‘民间耕菠,与贼各分其半’,‘傍江人民亦且安之若素’。南京攻破以后,太平军还是‘民心未去’(《覆陈逆酋李秀成正法片》)。他为要取得胜利,乃大烧大杀,做到‘男妇逃避,烟火断绝,耕者无颗粒之收,相率废业’,使太平军‘行无民之境,犹鱼游无水之池’,‘居不耕之乡,犹鸟居无木之山’(《沿途察看军情贼势片》)。他见长发人便杀,实际就是见人便杀。强令中国人民当满洲贵族的奴隶。
    
    “湘军是贼匪组织,目的在抢掠,抢饱了就‘思飏’,就是说想逃散。咸丰四年,曾国藩对咸丰帝报告攻破武汉以后的情形说:‘水师抢船太多,私匿藏货,破城以后,水陆弁勇各获财物,颇有饱则思飏之意”(《水师搜剿襄河续获大胜折》)田家镇战斗‘各勇夺获贼船至五百余号之多,彭玉麟恐船只太多,争夺贻误,又恐众勇饱则思飏,遂将夺回之船,一并焚之’(《官军攻破田家镇烧尽逆船收复薪州折》)这还不是强盗争赃的图画?这算是“抱道君子,赫然奋怒以卫吾(孔、孟)道”(《讨粤匪檄》)?曾国藩要巩固军队,乃用一暗一明两个办法。暗的办法是纵兵殃民。例如湘军驻扎石津城,绅士们间接向他们诉苦说:‘兵勇拆毁房屋,以作柴薪;捉去归民,为伊搬运;所有店铺,被兵勇辈占居买卖;更有夫役人等,借名砍伐竹木,而实攫取室中器物;城乡内外,房屋完全者百无一二;如此横行,以致归民有官兵不如长毛之叹’(《石棣绅耆致在省诸绅书》)。这是平时驻军的情况,战时杀掠算作军功,谁敢向他诉苦呢?”
    
    “(曾国藩)自己专攻安庆,江西交给左宗棠,准备从江西入浙江,对英法的侵略者方面则预定投降、丧辱,悉所不计。(指当时英法联军占天津、攻北京,曾国藩建议其满清主子直接投降其洋主子,好集中兵力消灭太平天国)”
    
    “曾国藩坚决围攻安庆,1861年9月(十一年八月)终于被他攻破,屠杀城中太平军二万余人(老弱妇女在外),跳水图逃的又被水师截杀,‘实无一人得脱’。他自称大快‘人’〔兽)心,向咸丰帝报功,不料这个满洲主子在八月里因荒淫过度死去了。他接到消息,哭得‘伏地恸绝’,说是不得趁主子活着的时候博他一笑。”
    
    “曾国藩派李鸿章带淮勇往上海,准备‘会剿’。5月,常胜军联合英法反动派的军队攻入嘉定、青浦两城,太平军围城猛击,外国兵逃回上海。左宗棠说:‘夷人之畏长毛亦与我同。’”
    
    “曾国藩看出只有左李军加上洋兵,才能对抗江浙境内太平军,因此,更坚决的主张‘会剿’,借以牵制李秀成援南京的兵力。清军与洋兵合攻城池,洋兵得财物(抢掠),清军得土地(当然也抢掠),曾国藩主张的所谓‘会剿’办法,就是这样无耻的鼠窃狗偷行为。”
    
    “1864年7月19日(同治三年六月十六日),湘军攻破南京,‘分段搜杀,三日之间,毙贼共十余万人,秦淮河尸首如麻’,‘三日夜火光不息’。曾国藩也不得不承认太平军的勇敢,他说:‘李开芳守冯官屯、林启容守九江、叶芸来守安庆,皆坚忍不屈,‘此次金陵城破,十余万贼无一降者,至聚众自焚而不悔,实为古今罕见之剧寇’”
    
    “(《金陵克复全股悍贼尽数歼灭折》)。从敌人的口中,正显出了太平天国的将领士兵,乃是中国民族伟大的英雄的战士。他们为了反对清统治者、外国侵略者和汉奸的联合反革命势力,为了争取中国人民的民族自由和社会改革,忠贞不屈,视死如归,悲壮激昂,可歌可泣。曾国藩辈无情地杀戮这样大量的民族精华,不是穷凶极恶罪该万死的民贼是什么?他大报杀人功,对财物却说‘伪宫、贼馆,一炬成灰’,‘并无所谓贼库者’,‘然克复老巢而全无货财,实出微臣意计之外,亦为从来罕闻之事’(《贼酋分别处治粗筹善后事宜折》)南京为什么变为‘全无货财’的空城呢?原来南京的一切财物,特别是江南民间的财物,已都完全被湘军洗劫一空,曾贼只好说一句‘为从来罕闻之事’来掩饰。”
    
    “从此哥老会代天地会勃兴,成为有力的反满团体之一。湘军纪律,人民早有‘官兵不如长毛’的定评。淮军同样‘与民为仇’(《批淮军提督吴长庆禀》);曾国藩无法约束,指挥不灵,屡战屡败,只好让位给李鸿章,使淮军享灭捻的军功(刘松山部战功最大,招清廷及李鸿章的疑忌,抑功不赏)。”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09

“曾国藩及其领导的一群人,丝毫没有民族思想。他甘心做满洲皇族的忠实奴隶,屠杀汉人。对新来的外国侵略者,又甘心当忠实代理人,认反革命的洋人不灭清廷、直接参加反革命的内战为‘有德于我’,不必再计较‘关税之多寡’及洋奴、教民欺压人民一类‘小处’(同治七年十二月日记)。他有意识地认清了要维持国内统治,必需依赖外力,必需不惜丧权辱国的条件去交换外力。他规定这个对外公式,也就是中国封建统治阶级与外国侵略者规定半殖民地的依附关系。对国内弱小民族,左宗棠杀回民数百万,席宝田杀苗民一百万,这群人把杀人当作专业,他们杀汉民数千万(其实上亿),当然不会放松对回苗的屠杀。当时一位有民族民主思想的今文学大师戴望,给曾国藩一类人下了定评,说是‘贼盗夷狄,相帅(率)角逐’(《汪仲伊握奇图解序》),真是一点不错。”[2]
    
    还有《中国人口通史》两位作者路遇、滕泽之对满清镇压太平天国的屠杀也有揭露,这两位学者虽然对明清人口的估计也有许多错误,但他们比曹树基值得尊重得多。路遇、滕泽之说:
    
    “整个长江中下游,大江南北,到处是杀人的大屠场。清朝统治者对农民起义镇压之凶残野蛮,再现了清初征服全国大屠杀的局面。不管是不是太平军,往往攻克一地,不分男女老幼,尽行屠戮。《太平天国史料译丛》记载了1862年5月13日《印度泰晤时报》发表的一封英国军人的信,剥皮见骨地揭露了清朝统治者和外国帝国主义对待中国人民狰狞丑恶的面孔。信中说:
    
    ‘我跟一大群人去看清军屠杀俘虏的太平军,这批俘虏是英、法两国军事当局交给清朝方面处死的。英、法的军队既然帮助清朝俘虏太平军,自然他们也赞同清方这样残酷地屠杀俘虏。……
    
    ‘这批俘虏,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从刚出世的婴孩,到80岁蹒跚而行的老翁,从怀孕的妇人,到10至18岁的姑娘,无所不有。清军把这些妇女和姑娘,交给一批流氓强奸,再拖回来把他们处死。有些少女,刽子手将她们翻转来面朝天,撕去衣服,然后用刀直剖到胸口。这批刽子手做剖腹工作,能不伤五脏,并且伸手进胸膛,把一颗冒热气的心掏出来。被害的人,直瞪着眼,看他们干这样惨无人道的事。还有很多吃奶的婴儿,也从母亲怀里夺去剖腹。很多少壮的男俘虏,不但被剖腹,而且还受凌迟非刑,刽子手们割下他们一块一块的肉,有时塞到他们的咀里,有时则抛向喧哗的观众之中。
    
    ‘……上帝纵使宽怒英国参加镇压太平天国的战争,但如何能饶怒它参预对无防御力的妇女和柔弱无知的孩子们的疯狂屠杀呢?我们从贫苦的英国人群压榨来的金钱,拿来帮助两手染着鲜血的恶徒们在中国作战,这是为了什么!难道是为从中国得到黄金的买卖吗?’”[3]
    
    “清朝反动军队,在镇压太平天国革命的过程中,从始至终,一直是破坏者。他们的策略就是,要使太平军‘行无民之境,犹鱼行无水之地;居不耕之乡,犹鸟居无木之山’。这是清两江总督曾国藩,沿途察看军情时说的话。语言不多,但说明了清朝统治者围剿太平军的基本策略:第一是实行大屠杀政策,把人烟稠密的长江下游地区变为无人区,使太平军失去人民的支持,‘犹鱼行无水之地’。第二是实行焦土政策,把沃野千里的鱼米之乡,变成无人种田的‘不耕之乡’,使太平军无取食之地,因而这里的人民即使不被杀死,也得饿死。这两条政策的核心问题是耗荡人口。实际上这是清朝统治者的既定政策。”
    
    “他们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所以最初在太平军的攻击面前,凡是坚守不住的地方,就大肆屠杀焚掠而去。当太平军控制的地方被他们攻占的时候,则又以胜利者的凶恶面目出现,大肆屠杀无辜人民。对这个问题有很多野史记载,那封英国士兵的信,是清朝统治者野蛮政策最生动的说明。即在《清史稿》中也有这方面的记载。咸丰三年(1853),清湖北按察使江忠源的一份上疏中隐约谈了一点实情:
    
    ‘粤寇惨虐,不可胜言,然择肥而噬,穷檐不暇搜求。或伪结民心,多偿市直。兵则攫取奸污,穷户且难幸免。’
    
    “这个江忠源,大概有一点正义感,但他是清朝廷的命官,不敢更多更直接地揭露反动官军的罪恶行径。然而仔细分析,虽有对起义军污蔑之词,但说得也很明白。太平军的‘惨虐’,不过是‘择肥而噬’,就是说打击的是那些拥有财富、欺压剥削人民的地主阶级,而对穷人不但不‘搜求’,反而救济他们。而官兵呢?抢劫民财,奸污妇女,无所不为。他们蹂躏的对象,主要是穷苦的老百姓。两种军队,代表两种不同的阶级,表现得非常明显。清军的所作所为,对社会生产的发展起了严重的破坏作用。”[4]
    
    
    
    
    
    (2)满清屠杀太平天国人口规模的数据分析
    
    
    曹树基等人的数字和真实相比肯定有缩小,甚至幅度很大,但太平天国距离现在近,和真实情况当在同一个量级上,不至于如同对明末数字的估计一样离谱到荒诞的程度。
    
    他的数据可以作一个参考,值得一提的是他在叙述的过程中完全引用满清奴才的言论,不动声色中让读者认为这些死亡屠杀都是太平天国军队干的,把罗尔纲、范文澜等前辈学者关于太平天国史的研究当作不存在一样。其人心理之卑劣,也可见了。
    
    (其对战后人口增长率的主观臆断的成分太大,如史料记载的民国人口增长率远比他自己定得要高,他就断言不可能,不可信,对这些数据当年得出的过程根本没有任何了解的情况下,就断言是错的。然后刻意压低,这方面他的著作水平远远低于侯杨方的《中国人口史》民国卷。由此必然缩小对人口损失规模的估计,但作为参考也足够了)
    
    以下就是曹树基的数据:
    
    江苏省,1851年,曹树基的数据是4471万,1865年的数据2842万,人口绝对减少1630万人[5];
    
    浙江省,1851年,曹树基的数据是3027.6万,1865年的数据1497.2万,人口绝对减少1630万人[6]
    
    安徽省,1851年,曹树基的数据是3738.6万,1865年的数据1983.9万,人口绝对减少1700万人[7]
    
    福建省,1851年,曹树基的数据是1621万,1865年的数据是1116.3万,人口绝对减少504.7万。[8]
    
    江西省,1851年,曹树基数据是2428万,1865年1256.5万,人口绝对减少1172万。[9]
    
    湖北省,1851年,曹树基数据是2218万,1865年1758万,人口绝对减少499万[10]
    
    湖南省,1851年,曹树基数据是2180万,1865年是2085万,人口绝对减少195.4万[11]。
    
    以上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七省的人口绝对减少数量就在7330万。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09

而实际上为镇压太平天国,满清还对广东、山东、陕西等省进行屠杀,此外还有太平天国北征军,满清也势必会对起来响应的百姓进行屠杀,则即便仅仅按照曹树基的数据,满清在太平天国期间,屠杀人口数量就可能达到八千万以上。绝对减少的人口数量,其实是小于因为战争而死掉的人口数量的,因为里面包括了期间各省未受战争影响或影响相对较小的府县自然增长的人口数量,以及战争期间,同样会有新生婴儿,假设这些和正常疾病死亡的人口抵消,那些因为大量尸体引发的瘟疫饥荒死亡人数也应算在满清屠杀后果之内。太平天国基本不屠杀平民(现有那些所谓屠杀平民的材料基本都是满清奴才伪造出来的),所以说满清屠杀八千万是完全符合曹树基的数据。
    
    路遇、滕泽之对满清镇压太平天国屠杀造成的人口损失也有一个估计:
    
    “江苏省,在太平天国革命爆发的咸丰元年(1851),人口4430万,其后由于太平军打乱了清朝的统治系统,长期役有人口统计。至同治十三年(1874)统计,只剩下1982万,减损2448万,基本上是死于这场战乱之中。”
    
    “清朝末年统计,按《清续通考》的记载,江苏也只有3378万,仍远没有恢复到镇压太平天国革命以前的人口。考其增长速度,年均增长率也只有14‰,而且包括很多外省移民在内。
    
    “再看安徽,咸丰元年统计人口3763万人,其后一直不见安徽的户口统计,直至宣统三年〔1911),按《清续通考》记载,只有1983万(其他记载均少于此数,民国17年统计也只有2171万)。在战争结束的同治三年(1864),当更少于这个数字。
    
    “安徽人口增长速度历来低于江苏,以1983万为基数,按年均增长率10‰逆推,同治三年充其量只能有人口一千三四百万,减损人口也可在2400万左右。
    
    “浙江省,咸丰九年(1859)还有人口统计,3040万,而战后的同治十三年(1874)统计,只有人口1084万,减损人口1955万。其后的人口也是在这个基数上逐年缓缓上升的。以上三省总计减少人口约6800万,耗损大半。”
    
    “实际上凡有战争的地方,都会有人口死亡。因此它们的人口也必然或多或少受到不同程度的减损。经考查人口减损总数当在7500万以上”[12]
    
    仅仅江苏、浙江、安徽三省,曹树基自己编造的数据是三省人口减损之和为4960万人,而路遇、滕泽之是6800万人(这还是拿咸丰元年和同治十三年比较的结果),相差1840万人。
    
    路遇、滕泽之的缺点是没有对其他省份做仔细分析,结果把其他省份仅算成了损失700万,这当然是严重偏低的。
    
    即便认为其他省份的损失和曹树基估计的一样(也是严重偏低的),那把路、滕两人估计的江、浙、徽三省加上去,人口损失也就高达9170万。
    
    但这个数字其实还是偏低。
    
    为此我们不妨利用侯杨方的《中国人口史》民国卷里对各地人口平均增长率的估计,来推算在同治三年(1864),相关各省的人口数字究竟是多少吧。
    
    江苏省,1911年普查数据为2588万人,1911年到1936年江苏年均人口增长率为18‰[13],侯杨方说这里有上海城市化,外来人口迁移入上海的缘故,但上海移民大多其实还是来自邻近地区,而且上海城市化是从晚清就开始的。此外在太平天国后,江苏当地土著大量被杀,外来移民也不会少,补偿性的自然增长率也不会低。考虑各种因素,从1864年到1911年的人口增长率,至少也在18‰以上。
    
    按此计算1864年,江苏人口应该为1119万左右。对比1851年曹树基的数据4471万,满清屠杀造成江苏人口减少为3352万,百分之七十五的人口被清军屠杀。
    
    安徽省,1911年普查数据为1623万人,1911年到1936年,安徽地区平均年人口增长率为15.11‰[14]。同样道理在1864年到1911年的47年间,由于人口刚被屠杀,人均耕地增多,生活条件只会比后来宽裕,人口自然增长率绝不会低于千分之十五的水平。
    
    这种由于人口被大量屠杀,剩余人口生活因而宽裕在何炳棣的书中曾经有描述:
    
    “人口压力突然地、意外地减轻不可能不对长江下游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带来若干也许是暂时的好处。充足而廉价的良田,加上官府急于吸引移民,使很多佃农成为小地主。即使没有在农村阶梯上高攀的机会,雇工也暂时从优厚的雇佣条款中得到好处,这是由于劳力奇缺,田主不得不如此之故。”
    
    “胡适博士之父胡传以其极为敏锐的观察力证实: (余)生长草野,身经大难,复睹平世,亲见同治五六年间,自徽州以达宁(国)太(平)数百里之内,孑遗之家,仓有粟,厨有肉;瓮有酒,各醉饱以乐升平,几于道不拾遗,户不夜闭。”[15]
    
    则这段时间的增长率至少也在千分之十五以上。
    
    按此推算1864年,安徽人口应该为802万人,对比1851年曹树基的数据3738万,人口减少2936万人,78.5%的人口被清军屠杀。
    
    浙江省,1911年的普查数据为1807万人,1911年到1936年浙江人口平均年增长率为10.93‰。[16]
    
    按此数据前推,则1864年浙江省的人口应该为1084万人,和1851年的曹树基数据3027.6万相比,减少1943万人。64%以上的人口被清军屠杀
    
    江西省,1911年普查数据为1697万,1911年到1931年,江西省人口平均年增长为5.64‰[17](这个低人口增长率,可能和国共内战有关,1927年就建立井冈山根据地,后来1930年就有国民党的围剿,人口可能会大量逃亡)。
    
    这里算1911年以前也是这个增长率(实际应该高得多)。则1864年,江西人口应该为1302万人。对比1851年曹树基数据2428万,人口减少1126万人,46%以上的人口被清军屠杀。
    
    湖南省,1911年的普查数据为2372万人,1911年到1931年的人口平均增长率为9.78‰。
    
    按此数据前推,则1864年湖南省的人口应该为1501万人,和1851年的曹树基数据2180万相比,减少了679万人,31%的人口被清军屠杀。
    
    湖北省,1911年的普查数据为2764万人,1911到1931年人口平均年增长为6.06‰。[18]1911年到1931年之间的民国战乱可能导致人口增长率低于正常时期,如辛亥革命就在武昌,据外国人报道当时武昌等地就发生过激战,另外北伐战争湖北是国民革命军和吴佩孚作战的主战场之一。
    
    因此可以把1864到1911年的增长率调高至8‰的水平,按此数据前推,则1864年湖北省人口应该为1900多万人,和1851年曹树基数据2218万相比,减少317万人。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09

福建省,1911年的普查数据为1250万人,福建省由于大量向海外移民,导致1911年到1936年人口呈现负增长。由于存在这个因素,导致对福建不能用其他省的方法来进行估计,只能假设1864年的到1911年间,福建人口变化不大,应该也在1200万左右,和1851年,曹树基的数据1621万相比,减少400多万。
    
    以上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湖南、湖北、福建七省人口总和,1864年比1851年减少(3352+2936+1943+1126+679+317+400)(万人)=1亿0753万人
    
    如果加上其他省镇压太平天国以及捻军的人口损失,清军屠杀人口数量当超过了一亿两千万。
    
    这个数字看来很夸张,其实如果满清有二十万军队,则这二十万军队在十四年内,每个士兵平均每年只要屠杀43个平民就能超过了,每个月只要屠杀4个人不到,每星期只要屠杀一个人不到就行了。
    
    更不必说满清兽军还远不止二十万!
    
    
    
    2、满清镇压同治回族同胞大起义屠杀两千万以上
    
    
    回族同胞在明朝期间,始终和汉族人民和睦相处,为中华文明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并且在明末,作为兄弟民族,回族同胞还积极参加了保家卫国的战争,为维护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华夏政权大明洒下自己的鲜血,涌现处无数可歌可泣的烈士。
    
    比如开封守城战役,面对李自成的流寇叛军,开封城内的回族同胞就举起义旗,组织了回族军队,和城内汉族人民一起保卫城市免受流寇祸害。
    
    而了清初,甘肃的米喇印、丁国栋领导回汉人民的反清复明大起义,更是气壮山河,用鲜血见证了两个民族之间的兄弟情谊。
    
    而到了满清统治下,满清一面疯狂屠杀迫害汉族人民,同时对其他少数民族也极尽欺凌迫害之能事,直至实行种族灭绝政策。并且一意挑动少数民族和汉族人民之间的矛盾,好让伪满反动统治者坐收渔翁之利,其用心之险恶,计策之毒辣,手段之卑鄙无以复加。
    
    而1856年从云南开始,延续到同治年间的西北回族人民大起义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爆发的。
    
    这里由于精力关系,也无法进行详细论述了,只是简单引用一下曹树基的数据来说明满清屠杀镇压回族人民起义造成的人口损失,而曹树基的估计当然无一例外又必然是偏低的,但也能说明一定问题,我就不再另行推算了。
    
    云南省,按曹树基的数据,镇压回民起义前,1851年的人口1267万人,1865年虽然起义已经开始了五年之久,但满清的屠杀镇压还未全面展开,这个时候人口增长为1337万。到了1872年,满清之屠杀全面展开后,人口就锐减为1123万[19],比1865年减少了214.9万左右。加上前面屠杀的人数,应该超过270万人。
    
    陕西省,按曹树基的数据,“在同治回民战争中,陕西共损失人口约466万。战后陕西人口尚存900万。”[20]
    
    甘肃省,按曹树基的数据,1861年1946万人口,1880年496万人[21],减少人口1450万人。全省74.5%以上的人口被满清凶残屠杀。
    
    新疆省,按曹树基的数据,“回民战争中,新疆(主要是北疆)人口损失了大约34万,占战前北疆人口的72. 6%,占战前新疆人口的23. 2%”[22](新疆没有受影响的地区,人口还在增长,这个数据是把受影响地区人口减少数量加起来的结果,而并非是新疆全省前后人口数量的增减)
    
    把以上云南、陕西、甘肃、新疆四省减少人口加起来,总满清镇压回族起义,总共屠杀人口(270+466+1450+34)(万人)=2220万人
    
    同样这仅仅是曹树基估计的数据,真实的减少人口当远大于此。但姑且就算是2220万人好了,也是一个庞大的天文数字,大家想想看苏联卫国战争,那么惨烈,减少人口也不过就是2700万人而已。满清的走狗屠夫左宗棠之类在这些地方屠杀人口就达到两千万级别,其凶残到如此骇人听闻的程度,一般人又如何能想象得到!
    
    
    
    --------------------------------------------------------------------------------
    
    [1] 《范文澜历史论文选集》第167页
    
    [2] 《范文澜历史论文选集》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4月第一版,第174到188页
    
    [3] 《中国人口通史》第792页
    
    [4] 《中国人口通史》第793页
    
    [5] 《中国人口史》清代卷第467页
    
    [6] 《中国人口史》清代卷第489页
    
    [7] 《中国人口史》清代卷第505页
    
    [8] 《中国人口史》清代卷第508页
    
    [9] 《中国人口史》清代卷第535页
    
    [10] 《中国人口史》清代卷第540页
    
    [11] 《中国人口史》清代卷第552页
    
    [12] 《中国人口通史》第794-795页
    
    [13] 《中国人口史》民国卷第161页
    
    [14] 《中国人口史》民国卷第166页
    
    [15] 《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3》,第322到323页
    
    [16]《中国人口史》民国卷,第182页
    
    [17] 《中国人口史》民国卷,第171页
    
    [18] 《中国人口史》民国卷,第175页
    
    [19] 《中国人口史》清代卷第567页
    
    [20]《中国人口史》清代卷601页
    
    [21] 《中国人口史》清代卷635页
    
    [22] 《中国人口史》清代卷646页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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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50:17
  清初满清屠杀人口数量远在屠杀太平天国的1.2亿人之上
    
    3、总结以及和明末清初屠杀人口的对照比较
    
    
    以上所说咸丰同治年间,满清统治者为镇压太平天国和回族人民大起义,光屠杀减损的人口两项总计就在一亿四千万以上(这还是保守估计)
    
    何炳棣曾经评论说“要对14年太平天国战争期间的人口净损失提出一个明确的数字虽是困难的,但我们详尽的地方资料很清楚地证明。当时通商口岸中的西方居民估计约二三千万是过低的。”[1]
    
    他以为两三千万是过低,而实际上这恐怕连零头都不到,一亿两千万都只是一个相对保守的估计。
    
    何炳棣还说抗日战争和太平天国的战争比起来,已经是算得上文明了:
    
    “即使根据这些必定很不完全的统计数,可以说抗日战争的性质与19世纪中国的国内战争(引者注:——其实是中国人民反抗伪满政权的战争)相比有两方面的不同:一是平民的生命损失所占比例很小;二是尽管战争是野蛮而残醋的,但抗日战争大体说来是在‘文明’的战争条令下进行的。”[2]
    
    这这种说法当然是一派胡言,日本侵略者和文明没有任何关系,只不过日本人的残暴和满清兽军的残暴相比实在不是一个等级之上而已,两者不过是谁残暴得更厉害的问题。
    
    只不过这位何炳棣先生也是属于健忘者,一边他自己也清楚满清是人类历史上最凶残的屠夫,杀戮平民数量和比例创下了人类历史空前绝后的记录。另一边他还对此轻描淡写,似乎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是因为中国本来就这么野蛮不开化的人,忘了儒家训条在早在千百年前就已经反复强调杀一无辜即非王者事。汉族知识分子和主流意识形态从两千年多前的战国开始就无情谴责声讨鞭挞一切屠杀无辜的行为。中国历史上屠杀俘虏以及平民者从白起、董卓、曹操、黄巢等等无一例外都是受到唾骂的反面典型。满清是彻底开中国历史之倒车!
    
    他还恬不知耻的在许多地方歌颂满清所谓的开明专制,也实在是令人格格作呕,实不知此类人物究竟怎样一个心理状态,可以让他把最基本的人类文明准则抛之脑后。
    
    类似满清仅仅屠杀太平天国损失一亿人口以上,这在全世界内也独此一家,只有满清自己在清初的屠杀才能超过这个记录。满清头目和他底下的奴才汉奸把屠杀平民作为一项战争任务来完成,你不是有人民支持么,我就把平民全部屠杀光,让你彻底丧失支持的基础。
    
    任何军队与军队的战争,持续时间再长,波及范围再大,只要不是如同满清一样专门把平民列入屠杀对象,都不可能有这样巨大的人口损失。
    
    曾国藩等汉奸的残暴其实是全面学习其满清主子在明末清初战争时的手段,以大规模屠杀平民作为获取胜利的手段,因为他们知道平民是站在和他们对立的一面,没有任何可以争取的希望,所以只有屠杀、屠杀再屠杀。
    
    也正因为如此,汉奸军队的凶残,其实质仍旧是其满清主子空前凶残的体现,在满清的剃头政策下,甘心投靠的汉奸在头发被剃掉的同时,廉耻良知以及起码的人性也被彻底剃掉,完全异化为禽兽。他们已经丧失了人最起码的尊严和荣誉感,破罐破摔下,就必然成为最卑鄙最下贱的败类人渣。
    
    请大家记住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洪承畴、吴三桂、尚可喜这些汉奸的名字,这些汉奸屠夫,刽子手,他们屠杀汉族人民,屠杀少数民族,手上沾满了鲜血,狗彘不如,只配下十八层地狱,受最惨毒的刑罚,万劫不得翻身。终有一天这些比秦桧还卑鄙可耻的汉奸,他们雕像也受到秦桧的待遇,下跪在反抗满清暴政的民族英雄群像面前,被无数人唾弃。
    
    某些汉人因为左宗棠这个汉奸屠杀的人大半是回族,是少数民族,就为之叫好喝彩。这同样是一种被满清愚民思想毒害了几百年而产生的禽兽心理,是把自己下降到满清禽兽政权的道德水平上,对这种思想必须给予迎头痛击,必须给予最严厉的谴责。左宗棠这样的人渣禽兽,其卑鄙下贱程度丝毫不会逊色于屠杀汉人的曾国藩和李鸿章。
    
    事实上凡是一切充当过满清伪政权的官吏,并且至死仍旧是满清奴才的汉人,他们永远只配被钉在汉奸的耻辱柱上,受到永世的唾骂!
    
    好了,回到本题。因为太平天国离现在相对近,所以各方面的数据资料相对丰富,对满清屠杀规模的估算相对更容易取得共识。如果不是铁的事实摆在那里,谁能够相信满清仅仅镇压太平天国和回民起义,屠杀人口数量最低线的估计也是一亿五百万以上(曹树基的数据,屠杀太平天国的八千万加上镇压回民起义的两千五百万),相对保守的估计是一亿四千万以上,不保守的估计当然就更多了。
    
    而太平天国和同治回民起义,无论持续的时间长度,还是波及的范围,对平民的卷入程度,都不可能和明末清初满清的侵略屠杀相提并论。
    
    从时间来说,天启年间的辽东大屠杀,崇祯年间四次侵入关内制造的北直隶和山东大屠杀,再到顺治年间席卷全国各地,无一处可以幸免可以例外的疯狂大屠杀,然后康熙年间的沿海迁界大屠杀,持续八年的镇压三藩起义的大屠杀。前后整整六十二年的时间。
    
    从波及的范围来说,太平天国和回民起义真正的重灾区也就是江苏、安徽、浙江、江西和甘肃、陕西。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10

而明末清初满清屠杀的范围包括了全部省份,辽东在天启年间就几乎屠杀光了
    
    北直隶和山东在崇祯年间就被反复屠杀,到了顺治年间因为此起彼伏的抗清起义、满清圈地逃人法的残酷迫害又遭受浩劫。
    
    山西在姜瓖起义前就遭受了满清屠杀洗劫,到姜瓖起义时,战火遍及全省各地,姜瓖死后,山西各地仍旧被清军反复搜剿屠杀。“遍地伏莽,百姓杀戮过半,财物焚掠殆尽,庐舍丘墟,田园荒芜,晋民已不堪过而问”
    
    甘肃(明属陕西)在清初的反清起义同样没有间断,满清镇压米喇印、丁国栋的回汉起义更是到处屠杀,杀得“血流成川,尸积如山”[3]
    
    陕西、河南所受荼毒稍轻,但也是相对的,我们前面引用明清史料里收录的清方档案,这两省受荼毒的文件就不少。如说陕西“大兵驻关,军需不赀,而州县百姓存者无几。”[4] “王师征伐,凋残破坏更不可言” [5]。河南材料更多,此处不赘言。
    
    南直隶(包括江苏、安徽),安徽被屠杀得各地“暴骨如莽,青磷夜见,以至城空野空”[6],“城中虚无人焉”[7]“四望荒烟,仅余白骨,数椽茅廨惟伴青磷”“屡经焚劫,城内并无人烟”[8]。
    
    连南京附近的乡村都被反复扫荡屠杀,“江宁城(南京城)外,九十余村,……敢犯天兵、遂经剿洗。”,“一望皆无人烟,惟见空房四壁”[9]
    
    扬州府、苏州府、松江府都是屠城的重灾区,要找到一个没有被屠城的城市倒是极端困难。扬州大屠杀、昆山、嘉定、江阴等地的屠杀都众所周知。苏州城自己被屠了半城,所辖七县一州,仅崇明县和太仓州幸免。
    
    至于湖广、江西这些就更不必说了,“无岁不被焚杀,无地不为战场”“骼胔盈道,蓬蒿满城。”“村不见庐舍,路不见一行人”[10];“沃壤掬为茅草,荡为荒丘,举目皆然。”[11]“天地鞠为茅草,郊原一望丘墟”[12];“沿途之庐舍俱付灰烬,人踪杳绝,第见田园鞠为茂草,郊原尽属丘墟”“鸡犬无闻,烟火寂然”“官虽设而无民可治,地已荒而无力可耕”[13]“无一处不惨遭焚戮,流徙逃亡,诚亘古未之有也。”[14]“县无完村,村无完家,家无完人,人无完妇。”“贵家大族,皆闭门围坐待死。”[15]
    
    此类记载比比皆是。
    
    广东、广西都是满清反复剿杀之地区,情况也不比湖广好多少。
    
    到了四川,因为反清态度最激烈,最持久,竟然至于全省人口几乎彻底被满清屠杀,仅剩余几万人。
    
    云南又是南明最后一个根据地,其被满清兽军惨屠蹂躏情况,顾诚《南明史》里引用洪承畴这个无耻汉奸写给清廷主子奏疏里就有这样描绘
    
    “无处不遭兵火,无人不遇劫掠”“父母、兄弟、夫妻、子女分离拆散,惨不堪言。”“人无完衣,体无完肤,家无全口,抢天呼地,莫可控诉” “被杀死、拷烙死者堆满道路,周围数百余里杳无人烟。真使贾生无从痛哭,郑图不能尽绘。职不知滇民何至如此其极也”[16]
    
    满清云南巡抚林天擎劾奏“广西提督线国安随大军进剿云南迤西地方,大肆抢掠。及奉旨回粤,奸淫杀戮,暴虐更惨。”[17]
    
    在明末清初这场大浩劫里,全国上下无一例外都被满清兽军屠杀,即受害最小的省份,其被屠杀人口比例也当在百分之五十以上,而最多如辽东、如四川者则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口都被屠杀光。这在人类历史上,即使以蒙元之凶残,也瞠目其后,希特勒纳粹之凶残也望洋兴叹。
    
    则其人口死亡之数量当远远高于满清镇压太平天国和回民起义,我前面估计是两亿以上,应该仅仅是最低的底线,其真实数字(包括因为屠杀和疯狂掠夺剥削导致的瘟疫和饥荒)应当远在两亿之上。
    
    
    
    --------------------------------------------------------------------------------
    
    [1]《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3》,第322页
    
    [2] 《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3》,第296页
    
    [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米喇印、丁国栋起义史料》第17件《署甘肃总兵张勇为恢复甘州塘报顺治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4]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一七页
    
    [5]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零六页
    
    [6]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一六页
    
    [7]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四一页
    
    [8]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四二页
    
    [9]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一八页
    
    [10]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六零八页
    
    [11] 《明清史料丙编》第十本,九一零
    
    [12] 《明清史料甲编》第三本,二二七页
    
    [13]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六五三页
    
    [14]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六四页
    
    [15] 《天香阁笔记》第一卷
    
    [16]《明清史料甲编》第六本,五九五页
    
    [17]《清世祖实录》卷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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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11

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52:09
  六、按照人口增长率回溯清初屠杀人口规模也在两亿以上
    
    
    现在我们用另一种方法来估算清初人口屠杀的规模。
    
    根据侯杨方《中国人口史第六卷:民国时期》第457页的数据,
    
    1911年,中国人口总数是4.1亿
    
    
    
    1936年的中国人口总数是5.3亿
    
    
    
    1953年,中国人口总数是5.8亿
    
    
    
    1911年到1936年的人口平均增长率是10.27‰
    
    
    
    1911年到1953年的人口平均增长率是8.24‰
    
    
    
    侯扬方对清末至民国时期的人口数量以及增长率估计远比曹树基要准确可靠得多。
    
    从1864年到1911年,这47年的时间里,人口平均增长率不可能低于8.24‰,无论从粮食亩产量的角度分析,还是战乱灾荒的角度分析,这段时间不会比军阀混战,国共内战,抗日战争,以及其他大大小小的洪水旱灾的民国乱世更差,定为千分之八点三比较合适。
    
    我们可以根据1911年人口数据4.1亿,年均人口增长率8.3‰,回溯推算1864年人口为2.78亿(实际上由于太平天国大量人口死亡后的补偿性增长,实际增长率只会更高。)
    
    前面我们已经估算太平天国和回民起义,满清屠杀镇压造成人口减损数量高达1.4亿以上,则1851年的全国人口总数当为4.18亿。
    
    然后以1851年4.18亿的数据为基础,往前推算,一直推到三藩起义被镇压的那一年,也就是康熙二十年也就是1681年
    
    从1681年到1851年,这170年的时间里,有118年是所谓的“康雍乾盛世”,虽然实际上是康乾衰世,但这一个时期,没有太大规模的战乱则是可以肯定的。而且根据吴慧的《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一书,这一时期的粮食亩产量是比民国时期要高出许多的(虽然粮食加工率低,但加工的副产品大部分仍旧是回到农业体系中的)。
    
    满清的暴政把人口的生活成本压到了最低限度,这必然导致社会陷入过密化的状态,越穷越生,出生率会达到相当高的程度。
    
    所以无论如何其人口平均增长率应该至少要比1911年到1936年这个军阀混战,灾荒频仍的时期千分之10.27要高得多,可以定在千分之十三左右
    
    现在我们可以估算康熙二十年的全国人口数量了,经过计算,得到的数字为4651万人。
    
    也就是4615万的人口,在170年的时间里以平均千分之十三年增长率增长(这个增长率在和平时期,在满清过密化的社会状态下,一点都不高,仅仅比清末民初穷困已极,军阀混战的时期略微高一点),1851年的咸丰元年足可达到4.18亿的人口数量。
    
    4615万和明末崇祯三年保守估计的3亿人口相比,绝对数量就下降了两亿五千三百八十五万人,也就是人口数量下降了84.6%多。这还没有把期间新生的婴儿导致的人口增长数量减去,就算战乱期间,人口出生率降低,也只是那些直接当下发生战乱的地区。
    
    明末清初的战乱是不同地区交错发生,一地被屠杀后,在一段时间内处于和平状态,人口反而应该有补偿性增长。但这些要区分清楚太过复杂,所以只能忽略不计了,假设这期间新增婴儿的数量和寿终正寝的死亡数量正好抵消。
    
    这两亿五千三百八十五万人减去崇祯年间因为流寇和瘟疫饥荒造成人口损失1800万(第一节我们按曹树基的总人口两亿左右,估算这部分人口损失为1200万,这里不妨按比例换算),再加上天启年间辽东被满清屠杀的950万人,最后得到两亿四千五百三十五万人。
    
    2.4535亿,这就是明末清初从天启元年到康熙二十年,整个中国直接和间接死于满清屠杀的人口损失数字。
    
    如果再要区分死于三藩起义的人口和死于天启到顺治年间,满清镇压抗清起义的人口各自的数量比例。
    
    从持续时间长度,以及牵涉范围规模来看,三藩起义的规模都远小于顺治时期,并且是在人口已经极度残破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三藩起义满清屠杀造成的人口损失只有总数的百分之五左右,也就是1227万左右
    
    天启到崇祯清军屠杀是辽东九百五十万加上山东北直隶的1200万(原来按两亿总人口算是800万,这里按比例换算),总共2150万人,占据总数的8.8%左右。
    
    则顺治年间,满清屠杀人口应该占据人口损失总数的86%,也即2.11亿
    
    顺治年间饥荒、瘟疫等间接死亡算是占百分之二十左右,也就是4220万左右,直接死于顺治年间满清兽兵屠刀下的人口为一亿六千八百八十多万人。
    
    现在总结一下,明末清初,满清消灭的人口总数为两亿四千五百三十五万人,直接死于顺治年间满清屠刀下的人口在一亿六千八百八十多万人。
    
    以满清二十万大军来计算,顺治时期的十八年里,平均每年每个满清兽兵屠杀的人数在四十七人不到,每个月屠杀4人不到,每个星期每个满清兽兵屠杀一人到。
    
    而且以上数据的推算,还仅仅是建立在对明末人口最保守的估计,也即三亿这个基础上,实际从种种迹象来看,明末真实人口数字应当远在三亿之上,有可能接近4亿,在三亿五千万左右的可能性最大。
    
    则满清屠杀的人口损失当然就更为巨大,总之无论如何说满清在清初屠杀人口两亿以上是没有问题的。
    
    满清的屠杀创造了人类前所未有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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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53:27
  第二章、对何炳棣“丁”概念混乱的剖析
    1、关于人丁概念的辨析
    某人断章取义,不知道从哪里搜罗了我的一条回帖性质的小段话,然后洋洋洒洒写了一大泡,说我如何混淆“人”、“丁”的概念云云,丁的概念是赋税单位云云。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11

从这里看,他的脑筋可能是不太灵光。
    
    他自己引的话里就有我推测满清屠杀的人口达到一亿以上的话,直接把官方的丁当成实际人口,那无论如何是和一亿扯不上关系的。
    
    至于说满清前期丁的定义是赋税单位,所以不能反映人口增减之类烂大街的话,那说明他连自己引来当成证据的书基本都没有看明白。
    
    实际上赋税单位一说的发明者何炳棣自己都承认的清清楚楚,清朝官方无论前期还是后期都从来没有什么“丁的定义是赋税单位”一说,丁是赋税单位这个定义是何炳棣自己发明出来的。
    
    何炳棣的原话“官方的丁数对于研究清代早期人口的重要性早就为西方和中国的人口统计学者所接受,他们一般都未作深人研究就全盘接受了丁的官方定义,即丁是16岁至60岁的纳丁税的成年男子。”[1]
    
    以前其它中西学者都接受丁的官方定义,而他何炳棣不接受,才发明了“丁是赋税单位”一说,这个定义是属于何炳棣的,而不是属于清朝官方的。
    
    当然这个“南湖_秋水”应该没有读过何炳棣的原书,但即便是在葛剑雄和曹树基的书里,应该也有类似的话。
    
    连这种基本东西都不知道,就来大言不惭也是可笑得很。
    
    
    
    而更进一步说,即便说丁仅仅指成年男子,也并不全面,在清朝的统治者那里,对清朝前期的所谓丁数,甚至就有直接当成人口数据来看待的。
    
    在乾隆实录里有一段乾隆的议论
    
    “朕恭阅圣祖仁皇帝实录。康熙四十九年民数,二千三百三十一万二千二百余名口。因查上年各省奏报民数,共三万七百四十六万七千二百余名口。较之康熙年间,计增十五倍有奇。我国家承天眷佑,百余年太平天下,化泽涵濡,休养生息,承平日久,版籍益增。天下户口之数,视昔多至十余倍。”[2]
    
    乾隆的议论对应的是康熙实录康熙四十九年的这条记录“是岁人丁户口:二千三百三十一万二千二百三十六。田、地、山、荡、畦地、六百六十三万一千一百三十二顷二十四亩有奇。征银:二千九百二十万二千五百四十二两有奇。”[3]
    
    一般人丁户口两千多万这种数字都是被现代学者当成是所谓丁数的,但乾隆这里显然就是直接当成人口数字本身了,这才拿来和三亿多的人口数字作对比,说是增加了十五倍云云。
    
    你可以说乾隆错的离谱,但历史首先是实证的东西,当时人怎么认为的就是怎么认为的。现在说的就是当时满清的统治者那里,人丁数字究竟是什么意思。不能因为你现代人觉得不合理就硬把自己的定义塞给当时人。
    
    何炳棣据说写《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一书的时候,曾经看了五年多清朝地方志人口资料。
    
    对他来说,不过是看了五年而已,对康熙乾隆来说,他们是天天看,时时看,要说清朝的第一手史料,何炳棣再看五十年估计比不过他们。清朝前期,丁的含义究竟是什么,用何炳棣自己发明的一个定义去强行代替满清当时人理解的含义,这当然是笑话。
    
    在康熙那里,丁的含义也同样不仅仅是成年男子,如下面这条记录 “户部题、浙江所征妇女小口钞银、改为食盐课银。直隶流寓人丁、及山西久流近流人丁、均改为实在人丁。幼丁改为新编人丁。应将赋役全书、更正遵行。从之”[4]
    
    幼丁也算在人丁数字里面,而当年的人丁户口仍旧是一千九百多万。
    
    因为数字太少,所以康熙不断抱怨地方上瞒报。到康熙五十一年的时候,康熙说“朕凡巡幸地方所至、询问一户或有五六丁、止一人交纳钱粮。或有九丁十丁、亦止二三人交纳钱粮。诘以余丁何事。咸云、蒙皇上弘恩、并无差徭、共享安乐、优游闲居而已。此朕之访闻甚晰者”[5]
    
    此处康熙所谓一户五六丁,或以一户九丁十丁,这里的丁只能是男女老幼在内的人口数字本身。明清时期,一户平均人口不过是五口人,康熙这里列举的也当是普通人家,所谓一户九丁,十丁,不过是他丁口不分,认为丁就是口,才有这种说法。
    
    后面他说滋生人丁不再征税,他就是想知道一个真实数字而已“民之生齿实繁。朕故欲知人丁之实数”,所谓的滋生人丁其实也就是滋生人口的意思。
    
    还说“编审人丁时、不将所生实数、开明具报者、特恐加徵钱粮、是以隐匿不据实奏闻。岂知朕并不为加赋、止欲知其实数耳。嗣后督抚等,倘不奏明实数、朕于就近直隶地方、遣人逐户挨查、即可得实、此时伊等亦复何词耶。”[6]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11

何炳棣曾经煞有介事的议论说
    
    “康熙五十一年(1712)前清朝的官方纪录中有十三次所谓“户”或“丁男”数竟完全是上一年的重复,使一些现代学者大惑不解,甚至抱怨清初人口数的荒谬。顺治八年至乾隆五年(1744)的丁数从来不代表人口。不了解长期赋役制度改革的西方人口学家讥讽康雍之际‘人口’数字荒谬,是很有欠公允的。”[7]
    
    完全是何炳棣基本常识都没有。
    
    他的言下之意无非是觉得他比那些大惑不解的现代学者高明,总之康雍之际的丁数根本不代表人口,当然也就不荒谬。仅仅是其它学者不了解所谓的赋役制度改革而已。这种要在一切方面粉饰美化满清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观点显然完全是建立在他自己的一厢情愿上。
    
    要说对清朝赋役制度沿革的了解,何炳棣显然远不如康熙和乾隆,但恰恰是康熙和乾隆就直接把康熙时期的丁数当成人口数字来对待。
    
    康熙甚至对官员说,你们如果再继续隐瞒人口真实数字,他就要派人在直隶地方上“逐户挨查”,话说到这个份上,根本没有任何可以曲解和误会的地方。
    
    其实用最简单,也最合理的逻辑来理解,这个问题上不存在任何疑难,这所谓的人丁户口,就是清朝官方掌握的人口数字,只不过清朝官方由于种种原因丁口不分,再加上各地统计上的混乱,导致这个数字在一些时期和实际人口数字有差距,需要用一定的手段去换算还原而已。
    
    何炳棣一面千方百计地否认丁数的人口数据性质,另一方面却又不得不承认
    
    “在保存在北平故宫博物院的6602卷清代黄册中,只有193卷是有关地方人口统计的。而从顺治八年这个新朝第一次编修黄册到乾隆六年(1741年)户口登记制度做出重大改变期间,现存惟一的人口数据就是每年的丁数.。”[8]
    
    所以到这里,就很清楚了,清朝前期的丁数,就是清朝官方统计掌握的人口数字,这个距离实际人口再远,也不可能改变这一性质。
    
    
    
    2、更进一步分析何炳棣概念上的混乱
    
    
    何炳棣说“丁统计数既不是人口数,也不是户数或纳税的成年男子数,而只不过是赋税单位”,惟其如此,才会出现小数点后十五位的丁数。
    
    而葛剑雄、曹树基则在中国人口史清代卷里说得更清楚“何炳棣则否定‘丁’的人口含义,认为‘丁’是自明代后期开始形成的赋税单位,与人口毫无关系,根据‘丁’的数量去推测人口是没有意义的”
    
    这里也许是一些没有基本理科思维的文科学者的通病,他们大部分情况下喜欢不加定义地使用概念,在某些情况下难得有一个定义了,结果构成这个定义基础的概念仍旧是含义混乱的。
    
    就比如何炳棣把“丁”定义成所谓的赋税单位,那就要追问一句,“赋税单位”的定义又是什么?
    
    这一追问就可以发现何炳棣的定义,其实毫无意义,因为“赋税单位”本身就是他自己拼凑的缺乏明确含义的空洞名词。如果因为“丁”是确定赋税多少的一个数量根据,所以说是赋税单位。
    
    那么这实际上就是废话。因为一切可以用来征税的物品量词都可以说是赋税单位,比如田亩可以说是赋税单位,粮食多少石可以说是赋税单位,布匹多少匹可以说是赋税单位,食盐多少斤也可以说是赋税单位,如果要征人头税的话,人口本身就是赋税单位了。
    
    把“丁”定义成所谓的“赋税单位”,就如同把人定义成“红外线放射单位”一样可笑。
    
    从理论上说每个人都会辐射出一定量的红外线,知道有多少个人,以及这些人的体型等数据,就可以大致计算出辐射的红外线总量。现在因为点错了人数,在点错的人数的基础上计算红外线辐射量,然后就有人得意洋洋地说,他发明了一个伟大的事实,那就是多少个人的数字并不是人口数字,而只不过是红外线放射单位,这当然是可笑的。
    
    事实的真相是点错了的人数,哪怕错得再离谱,它的性质仍旧是人口数字,而不是任何其它东西。而正因为其是人口数字,所以才有所谓隐匿漏报或者数字不实的抱怨,否则就根本无所谓错漏隐瞒了。
    
    何炳棣认为丁是所谓赋税单位,而且是和人口没有关系的赋税单位,最重要的无非是两条论据。
    
    第一条论据是他说“丁数”在明代一条鞭法的赋役制度改革后,在南方一些地区就和实际人口数字没有关系了。
    
    请看何炳棣的原话“在南方某些特殊地区,官方的与成年男性人口已经毫不相干,因为进人16世纪之前丁税己完全转由土地征收”。
    
    在清朝雍正乾隆期间全面推行摊丁入亩之后,就更没有关系了,所以“丁”成了赋税的单位。
    
    但我们只要稍微仔细阅读以下何炳棣的论证过程,就可以发现他的论证是充满了自相矛盾和概念混乱的。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12

按照何炳棣这里的意思,丁数之所以和成年男性人口数字无关是因为赋役制度改革的结果,但事实果真如此么?
    
    事实的真相完全相反,明代晚期的丁数(实际上明人更多的说是口数,户口人丁之类)之所以和实际人口相差甚远,和所谓的赋役制度改革,和所谓的“丁税己完全转由土地征收”没有一毛钱的关系,而是早在这之前就已经如此了。这本身就是何炳棣自己确认的事实,但他为了拼凑自己的结论,竟然把自己刚确认的事实忘记得一干二净了。
    
    我们可以随便引用一些何炳棣自己的原话:
    
    “明代的人口数据离事实越来越远是无足为奇的。正如江苏南部宜兴县万历十八年(1590)的县志所说,所有当地户口登耗之数,完全都不可靠。”[9]
    
    “户口登记纯属形式这一点可以从各种方志中找到证据”
    
    “宁波府属五县的分类数字中,除慈溪一县人口持续下降外,其余四县的人口统计数在一代人中不是变化甚少,就是根本不变。到嘉靖三十一年(1551年),全府登记人口下降到只及洪武二十四年(1391)的45%。绍兴府有的县的人口登记数在永乐年间(1403-1424)就开始胡编乱造了。”
    
    “在某些崇祯十五年(1642)的黄册中,户口竟己经预造至崇祯二十四年(1651)—明亡后的七年了!”[10]
    
    也就是明代官方登记的人口数字本身大部分都是官员照抄原来数字(还有刻意缩减原来数字或者随意增减一个小数字)的结果,而不是实际统计调查的结果,其动机无非就是官员把这看成是减轻人民税收的德政,这是从永乐以后就一贯如此的,和所谓一条鞭法,所谓摊丁入亩之类毫无任何关系。
    
    这才出现明初洪武时期统计的6000万多人口,到了晚明的官方统计就变成了只有51655459人(这一数字在官方统计的名义上)。
    
    而何炳棣在开头的一段话本身就交代了这种人口数字失实,和所谓赋役制度改革毫无关系,而是从明太祖死后一直就是如此
    
    “洪武三十一年(1398)这位太祖高皇帝驾崩以后,尽管这一人口登记制度依然存在,其统计的重点和方法却都已发生了重大变化,结果是此后的人口上报数字实际上仅仅包括一部分人口,与真正的统计数字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大。”[11]
    
    而何炳棣奇怪的逻辑在于,因为这些人口数字和实际人口数字相差甚远,是错的,所以这些数字就不再是人口数字,而成了赋税单位了。这种思维把原本独立的概念给混为一谈,实际上只会导致更大的思维混乱。
    
    按照何炳棣的逻辑,既然数字已经不是人口数字,而是赋税单位了,那又何来无数明朝人抱怨黄册上的人丁户口数字失实,抱怨人口隐匿,岂非成了意思都不同的呓语了?这显然是把历史事实强行附会到自己主观武断上的一个 生动例子。
    
    正因为明代大部分时间里,官方黄册登记的人口本身就和实际人口相差甚远,所以所谓成年男性人口的丁数和实际人数当然也就相差极远了,而这种说法其实还不确切,更确切的说法是由于数字与实际相差过大,到后期明人往往就是丁口不分。同样性质的数字,忽而被当做包括男女老幼的人口数字,忽而又被当成是只要纳税的人丁数字。
    
    再说所谓把丁税并入土地征收的说法,实际上这一点恰恰反证了,丁本身是人口单位的性质,正因为丁是独立的人口单位,所以在摊丁入亩之后,仍旧有官方统计的人丁数目。多少人丁作为人口数字计量的性质始终没有变化。
    
    何炳棣的第二条论据,也是他最得意的论据是满清一些地方志记载的丁数出现了小数点。
    
    但这条论据其实恰恰同样是难以站住脚,地方志上出现丁数的小数点无非两种情况:
    
    一种不过是丁银,丁粮的略写,所谓是增丁多少,不过是增丁银多少,增丁粮多少的略写而已。
    
    另一种可能是有些地方用田亩折算出来的人丁,所以出现小数点。但正如我前面推算万历时英山县实际有多少人口,用耕地面积来推算,实际上推算过程中也有小数点,不过被我去掉了,只取整数而已。即便是折算出来的人丁,出现了小数点,其性质仍旧是对应的成年男性人口,这一点上没有任何可以含糊和模棱两可的地方。正因为其对应的人口,所以才是折算,不能因为有了小数点就改变其性质。
    
    而且最重要的是何炳棣论证目的是当时全国统计的人丁户口数字的性质而非地方志上丁数的性质。何炳棣这里本身就是玩弄了一个偷换概念的把戏,他自己把部分地方志上的丁同全国统计的人丁户口给混为一谈了。
    
    而满清的人丁户口数字,恰恰始终是整数,会不会是嫌麻烦四舍五入略去了呢?
    
    随便引一条康熙元年的记录
    
    “是岁、人丁户口、一千九百二十万三千二百三十三。田、地、山、荡、畦地、五百三十一万一千三百五十八顷一十四亩。征银:二千五百七十六万九千三百八十七两有奇。米、豆、麦、六百一十二万一千六百一十三石五斗有奇。草、二百二十六万五千七百三十四束。茶、一十五万七千九百二十八引。行盐、四百二十万四千五百九十八引。征课银、二百七十三万三千五百七十八两六钱。铸钱、二万九千七百八十九万六千三百八十有奇”[12]
    
    凡是有小数点的数字,必定在后面加一个“有奇”,如征银二千五百七十六万九千三百八十七两有奇,铸钱二万九千七百八十九万六千三百八十有奇,并没有因为省略而改变原来数字是有小数点的性质。
    
    人丁户口之所以在个位之后没有“有奇”,恰恰就是因为它的性质就是人口数字。
    
    倒是在明代全国人丁户口总数出现过小数点,但那同样和丁是赋税单位毫无关系,而不过是明代晚期对户口统计比起满清来更不重视的结果。
    
    《明神宗实录》卷三百七十九,万历三十年十二月丙辰有这样一条记录,“是岁户口田赋之数:户,共一千三万二百四十一户。口,男妇共五千六百三十万五千五十口半”
    
    这条记录倒是确确实实在全国户口数据里出现了口半了,但或许让何炳棣和曹树基失望的是,这里清清楚楚点明了是“男妇……口”,只能是指人口总数,而不是什么赋税单位,因为赋税单位是不可能有公母之分、男妇之分的,而且这个数字还是前面先列出多少户的基础上再给出多少口,口和户的比例正是一般五比一左右的关系。
    
    这倒是用铁的事实说明,即便出现了小数点,这仍旧只能是一个人口单位,而不是什么赋税单位。而之所以会出现口半的情况,不过是当时明代的户口系统,已经完全是儿戏,有的地方是连年照抄,有的地方是胡编乱造,有的地方是随便定一个增加或减少的数量加到原来的数字上去,还有的地方就是用田亩来折算人丁,就这样出现了小数,其实质还是人口单位而不是任何其他东西。
    
    当朝廷例行公事要给出一个人口数字的时候,就把乱七八糟,大杂烩式的数据都一股脑汇总起来,只要大概拼凑出一个数字来就行了,至于这个数字合理不合理,根本没有人去管。
    
    而田亩折算人丁数字,其性质仍旧是人口数字,所以才被计入总数之内。他首先是一个人口数字,然后才是人口数字衍生出来的赋税单位,单纯说它是赋税单位不过是没有意义的废话!
    
    明代是如此,清代当然更是如此。只不过清代比明代来更把户口人丁当回事情了,所以还杜绝了在全国汇总的数字里面出现小数点的情况,这当然更只能说明清初的户口人丁其性质就是人口单位。
    
    曹树基引用的雍正《河南通志》卷22《户口》一段话就更能说明问题了:“顺治十六年分见在活丁九十九万三千一十七丁。康熙九年见在人丁一百一十五万九千四百九十六丁,内有康熙元、六两年编审自首人丁除顶补节年开除老故外,实增人丁一十六万六千四百七十九丁,内除优免外,实在行差共人丁一百一十万二千九百五丁。康熙三十年编审旧管活丁一百四十九万六千八百丁八分六厘三毫三丝……”
    
    后面还有一段曹树基的评论“顺治十六年的‘见在活丁’易使人们产生错觉,似乎‘活丁’代表的是活着的成年男性。读康熙三十年‘编审旧管活丁’数,才知河南的‘活丁’也是货币化的纳税单位。顺治年间的‘活丁’可能是尚存在赋役载体的‘丁额’,若加上赋役载体脱离的部分,其总额可能与明代后期的“户”数的2倍相差不远。如康熙初年经过两次编审,‘实在行差共人’就达到了‘一百一十万’有奇,接近万历六年河南在册户数2倍。”[13]
    
    这里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曹树基等人由于基本概念的混乱导致的议论牵强离奇可笑的程度。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12

因为硬要把所谓人丁扯到毫无意义近于废话的“赋税单位”一词上去,活丁也可以被他说成是纳税单位,而不是活着的成年男性,甚至刻意回避人丁,或成年男性一词,而搞出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赋役载体”的说法。这好比不把人说成是人,而说是红外线发射载体,其可笑如此!
    
    问题是“活丁”,你可以这样牵强解释,那“除顶补节年开除老故外”中的“老故”是什么意思?明显是说把年老的以及死掉的除掉在外,这是不是也要说成不是指的人?
    
    康熙三十年的出现了小数点,但问题是前面顺治十六年,康熙九年,以及实增人丁数字没有一个有小数点的,怎么能对康熙三十年数字性质的判断来代替前面的数字性质?
    
    康熙三十年的数字,正如前面所说即便田亩折算的人丁,其性质仍旧是人口数字。
    
    也正因为此,这段话也是放在了《河南通志》里的户口部分而非赋役部分。把人丁的性质同人口分离开来,说成是为赋税而赋税的赋税单位,根本就是毫无意义的废话。只能导致论述牵强怪异,破绽百出,还要炮制出一个不伦不类的“赋役载体”的词汇,岂非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到了满清一些史料中,关于丁数记载更为具体,更为详细,或者丁不是交纳丁银,而是直接服劳役的时候,曹树基等人就只能干瞪眼,实在没有办法再进行歪曲性的解释了,就只得承认丁确实就是成年男性人口了。如在北直隶地区。
    
    “畿辅的‘丁’分为供丁吏承丁、新更人丁、灶丁、门头门丁和行差人丁五种。对于各种人丁所提供的力役种类,我们尚不知晓。但是,这一系列的‘丁’与货币纳税体系的‘丁’是明显不同的。畿辅的‘丁’是功能性的,各类‘丁’有着不同的用途,承担不同的力役,而货币化的“丁”仅仅是一个纳税的单位。是否可以认为,顺治元年,清政府对畿辅地区的人丁调查是卓有成效的?”[14]
    
    “对于顺天府和永平府来说,其‘丁’额的下降幅度也实在是太大了。这两府深受明代末年战争和瘟疫的影响,人口死亡甚多,加之邻近京轰,顺治元年开始的丁口编审正是从这一区域开始的。因此,顺天、永平两府的人丁数可能正是16岁至60岁的成年男子数。这只是特定区域的一个特例,并不具有推广的意义。”
    
    也即到这里,他唯一的说辞就是这些地方是例外,不具有推广的意义。但问题谁告诉他们这是例外了?实在无法用他们那个歪曲的定义来解释的,就成了例外了?而那些他们所谓不是例外的地区,实际上其解释,本身也都是漏洞百出。
    
    他说顺天府和永平府因为死亡人口甚多,所以人丁数就正好是成年男子数,更是无知到可笑的地步。北直隶这些地区受满清残害还算轻的,南直隶以及南方大量地区,还有北方的山东、山西、甘肃。哪一地不是人口死亡甚多?而且他还把这两府人口死亡说成是明末战争和瘟疫的影响,而实际上这些地方人口大量死亡恰恰是满清兽军屠杀的结果,不仅是崇祯时期四次入关的屠杀,而且顺治期间,我前面也引用《明清史料》中的档案证明畿辅地区,人民起义反清不断,被清军镇压屠杀数量依旧不少,更不必说圈地逃人之类造成的地方残破,人民死亡了。
    
    此外丁本来就是服劳役的,但后来因为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化趋势的加深,才导致丁(成年男性)可以缴纳丁银的方式来代替服役。但无论丁是缴纳银子也好,还是服力役也好,都不能改变其本身的性质是人口的事实。
    
    你不能因为官方管理上的刻意隐瞒或懈怠错漏,导致丁数距离实际太远,就否认其人口性质。再错误的人口数据,它的本质仍旧是人口数据,理解不了这一点,就只能如何炳棣、曹树基一样陷入概念混乱的泥潭中。
    
    有意思的是在何炳棣那里,明确说在清朝摊丁入亩之后,丁就只能是赋税单位了(因为他的最主要论据本来就是之所以丁和实际人口无关只是赋税单位,是因为一条鞭法摊丁入亩之类赋役改革的结果,虽然自相矛盾,但这就是他的观点)。
    
    而到了曹树基那里又变成了摊丁入亩之后,丁到清中期以后确实是人口单位了:“最后,我还想指出的是,在清代中期的地方志中,尽管仍有不少‘丁’或‘人丁’的记载,却不再是清代前期的‘丁’或‘人丁’的含义了。一般说来,清代中期的‘丁’或‘人丁’都是指‘人口’,有时指成年男性,有时指所有男性人口。具体分析,详见本卷各章的”[15]
    
    这矛盾本身就是概念混乱的结果了。
    
    另外他们一边说丁是和人口毫无关系的赋税单位,另一边他们自己又用所谓人丁来推测实际人口。这些读者可以自己去看他们的书。总之在概念不清的情况下,这种论述上的矛盾混乱是难免的。
    
    
    
    --------------------------------------------------------------------------------
    
    [1]何炳棣著 《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葛剑雄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0年11月第一版,第29页
    
    [2] 《清高宗实录》乾隆五十八年十一月戊午
    
    [3] 《清圣祖实录》卷二百四十四,康熙四十九年十二月已丑
    
    [4] 《清圣祖实录》康熙十一年六月戊子
    
    [5] 《清圣祖实录》卷二百四十九,康熙五十一年二月壬午
    
    [6] 同上
    
    [7]何炳棣著 《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第41页
    
    [8]何炳棣著 《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第28页到29页
    
    [9]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三联书店2000年11月出版,第19页
    
    [10] 同上第26-27页
    
    [11]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第4页
    
    [12] 《清圣祖实录》卷七,康熙元年十二月己巳
    
    [13] 《中国人口史第五卷 清时期》第63到64页
    
    [14]《中国人口史第五卷 清时期》第65页
    
    [15] 《中国人口史第五卷 清时期》第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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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54:39
  3、清朝前期的人丁数字和实际人口之间的关系
    何炳棣、葛剑雄、曹树基等人宣称清初的户口人丁数字和实际人口毫无关系,就是据此按照一定比例来进行推算或比较也是截然不行的。
    
    这里首先牵涉到一个问题了,明末清初两个人丁数字之间的比较。明末有一个人口数字,清初也有一个户口人丁数字。这两个数字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
    
    第一种是把明末的数字直接当成人口数字,清初的数也直接当成人口数字。
    
    第二种把明末的数字当成人口数字,但承认这个数字离实际很远。而清初的数字则是人丁数字(即16岁至60岁的纳丁税的成年男子)。
    
    第三种是把两个数字都当成人丁数字。
    
    第四种就是何炳棣的把两个数字都当成是所谓的赋税单位,和人口毫无关系。
    
    关于第四种,何炳棣概念上的混乱,我们前面已经指出了,这里不必多说。而前面三种观点,首先我们看明末的户口数字,至少按明代官方的说法,这个数字就是指包括男女老幼在内到期全部人口数字了。只不过这个数字因为胡编乱造,在明初的基础上还不断减少,离实际已经相差十万八千里。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13

由此看来,第二种是最准确的了。但也并不完全如此,关键是清初的数字就真的是实际人丁数字(成年男子数字)了么?
    
    从表面上看,似乎真的是如此。
    
    最直接的证据是《清世祖实录》顺治十一年十一月的这条记录:
    
    “丙辰。户部奏言:人丁地土、乃财赋根本。故明旧例,各直省人丁、或三年、或五年,查明造册,谓之编审。每十年又将现在丁地、汇造黄册进呈。我朝定鼎以来,尚未举行。今议自顺治十二年为始,各省责成于布政使司,直隶责成于各道,凡故绝者开除,壮丁脱漏、及幼丁长成者增补。其新旧流民、俱编入册,年久者、与土著一体当差。新来者、五年当差。至于各直省地土,凡办纳钱粮者、为民地。不纳钱粮者、不分有主无主、俱为官地。各边镇俱应照例分别。其荒田旷土、招民开垦、一如兴屯之法。畿内满汉错杂之处、难以清查如有隐地漏粮、讦人告发。从之。”[1]
    
    从这句“凡故绝者开除,壮丁脱漏、及幼丁长成者增补”来看,则当时所谓的丁应该确实就是16岁至60岁的纳丁税的成年男子。(这条证据本身也是对何炳棣所谓丁数是赋税单位,而不是成年男子数的彻底否定。)
    
    但这其实仅仅是官面文章而已,当时全国的丁从名义上来看,确实是成年男子数,但从其汇总来源看,则并不完全如此。
    
    根据前面部分的论述,我们已经知道明朝晚期的户口数字是远远低于实际数字的,如果以明末实际人口在3亿以上来算,其相差比例在五倍到六倍,不妨就以六倍来计。
    
    而到了满清统治之下,这种情况却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由于人口被大量屠杀(许多地方是十不存一,甚至百不存一),导致原先低得没有意义的册藉数字,在许多地方变成反而远远高于实际数字了。
    
    这在我前面引用的两则史料里也可以看得很清楚。
    
    顺治六年正月的《河南道御史王应元题本》:“如荒地以踏勘为凭,亡丁以审编为据,乃勘审动逾数月,驳查又复经年,眼前追比,既以尚未奉文为辞……。即如臣乡猗氏(今山西运城市临猗县),丁差之重甲于天下,……户口凋耗,十去其六,只以支数难减,因仍苟且,致以亡丁之差,加之孑遗之民,稍可存活者,丁至数两,即贫无立锥者,亦每丁一两矣,日复一日。”[2]
    
    明代用做征税依据的册藉户口,本身就是远低于实际的(甚至比洪武年间还低),而在这则史料里,在山西一些地方,即便这个原先低于实际纸面数字,实际存留户口与之相比,也“十去其六”,而在满清批准以前,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人丁数字,仍旧只能按照明朝时的册藉数字上报,这导致稍可存活者,每丁交纳的丁银达数两之多。
    
    再有顺治七年《户部题本》里提到的安徽英山县得情况:
    
    “原额人丁一万一千一百三十五丁,除历遭寇乱逃亡故绝,今止实存人丁542丁”[3]
    
    也即当地实际存留的人丁仅仅是原来纸面数字的百分之五不到,只有这种下降数量实在太大的情况(英山县是超过了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满清地方政府才会重新统计上报,按新的实存人丁计算到总数里去。
    
    通过这两则史料,我们已经可以大致明白了清初的人丁数字是怎么来的?
    
    能保留明朝原额的地方就尽量保留原额,一方面是懒得重新统计,另一方面也是竭力避免降低赋税征收量。
    
    而对人口实在减少太多的地区,如果是百分之五十左右的,则尽量拖,实在没有办法拖了,再把数字改成符合实际的情况。
    
    人口减少再多,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甚至灭绝性的地方,那就没有办法了,只能不把这些地方算进去了。
    
    全国各地都遭受了满清大屠杀的情况下,几乎所有地方上的人口不仅远远低于明末的实际人口,而且甚至也低于明晚期的册藉人口。只不过有的地方情况好一些,比如低百分之十,百分二三十;有的地方严重一点,低了百分四十到百分之六十;更有的地方,则是比册藉人口数字都低了百分之八九十以上。
    
    明朝时期,官员之所以尽可能压低实际人口数字,是为了地方能少交赋税。而到了满清初期则相反,当时为镇压全国各地人民的起义,除了军队各处疯狂抢劫之外,军饷需要仍旧十分浩大。
    
    清廷奴才爪牙在各地首要任务就是竭尽全力地搜刮赋税钱财。尽可能抬高当地应缴的赋税数额,是各地清廷官员保住自己乌纱帽的唯一办法。江南等地甚至围绕着征税问题,制造了哭庙案和奏销案,制造白色恐怖气氛。
    
    这就是清初户口人丁数字来源的大背景。
    
    这种情况,其实何炳棣与曹树基也是提到了,只不过他们由于概念上的混乱,无法对这个事实有正确的理解。
    
    比如曹树基的《中国人口史清代卷》的“‘原额人丁’与明代后期户口数的关系”一部分内容里说:
    
    “清代广西‘原额人丁’为二十一万五千有余,而万历六年的广西“户”数为二十一万八千有余。毫无疑问,清代广西的‘原额’沿用的是明代的定额。”
    
    “万历六年云南的户数为十三万五千余,而据乾隆《云南通志》卷9《户口》,顺治十八年‘人丁’数为十一万七千余,顺治年间的人丁与明代后期的户数大体是匹配的。”[4]。
    
    这里说是沿用,其实还是有所降低的。以万历广西的纸面数字二十一万户而言,则人口至少是一百多万,对应的丁当是三十多万。可见在广西也是因为许多地方被清军屠杀一空,导致人丁数量比万历时期纸面数字都不得不降低,实际降低的比例当然远比这个更大了。
    
    云南的情况更是如此,不说万历六年时候的云南真实户口,就说云南还未遭受满清蹂躏的清初真实人口数量。
    
    顾诚的《南明史》里说
    
    “史籍记载,大西军平定云南全省之后,‘拥兵三十余万,家口倍之’(康熙十二年《石屏州志》卷一《沿革志》),兵员数量显然比入滇之初有较大的增长,其中既包括了对原明朝官军的改编,也吸收了不少当地少数民族的军队。为了操练士马,在昆明征发数万民工,扩建教场,‘日夕操练士卒,三、六、九大操’(《明末滇南纪略》卷三),从而为不久以后出滇抗清准备了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5]
    
    当时的云南能支撑军队及其家属共九十万人(士兵三十万人),而且大西军的军队士兵自己是不种田的,而是靠征收云南当地的粮食赋税,这点在《明末滇南纪略》里说得很清楚。
    
    能供养将近一百万的军队(三十万士兵加上其家属),结果据史料记载,当地还“百姓丰足”“兵民安乐如初”“士饱马腾” ,元宵节“大放花灯,四门唱戏,大酺三日,金吾不禁,百姓男妇入城观玩者如赴市然”,有“熙皞之风”[6] 。
    
    没有充足的民间劳动力,这种情形是根本不可想象的。所以明末到清初(未受清军荼毒的时候)云南人口至少也在七百万以上,比万历时期册藉登记的纸面数字高了十倍。结果到了清军屠杀蹂躏之后的云南,实际人丁居然只剩了十一万七千(按照万历纸面户口计算的人丁当为22.5万),比原先的纸面数字都低了一半左右。整个云南的人口被满清屠杀掉了90%以上。
    
    再拿曹树基自己列出的清初北直隶各府丁数的数据来说,曹树基有一个表2-2“北直隶万历六年分府口数与顺治十八年分府丁数的比较”,其中一边是万历六年(1578年)各府的人口数量,一边是顺治十八年各府的人丁数量。大部分府州和万历时期的册藉数据相比,都下降了相当大的比例,有下降20%的,下降百分之四十的,甚至有下降了百分之八十五的,这还仅仅是和纸面数字比的下降,实际下降自然只会更多。也有极个别的下降不多,甚至略有增长,如真定府、广平府。
    
    曹树基说“仔细比较,就会发现清代初年畿辅地区的‘丁’是这样编纂的:保定、真定、广平、大名、保安等府、州的‘丁额’大体与明代末年的‘口’数相同或相近。由于表2一2所据已经不是“原额人丁”而是顺治十八年的‘丁’数,因此,出现偏差是可以理解的。即便如此,直隶各府中,真定府的“丁”额几乎与明代万历六年的‘口’数完全相同,表明在直隶,清代的“丁”额与万历六年的‘口’有着某种联系。”[7]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13

所谓某种联系,其实不过是清初的北直隶的的人丁数字就是在明代册藉等级的万历人口数字基础上减少的结果。
    
    照理说,丁数只能在丁数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增减,而满清北直隶上报的人丁数字却是万历册藉人口数字修订增减的结果。
    
    这唯一的解释就是虽然官方规定的人丁是成年男子,而一些地方仍旧存在丁口不分的现象,直接把人口数字当作人丁数字上报。当然更大的可能其实不是丁口不分,而是故意如此。因为满清的屠杀,地方上人口大量死亡,比起明代册藉上登记的纸面数据都要降低许多。满清为了最大限度压榨征收赋税,一些地方故意把人口数字当成人丁数字上报汇总,这样就可以逼勒征收到更多的赋税,至于这种情况占据多大比例就不好说了。
    
    总之到了这里,我们基本上对清朝初年所谓的户口人丁数字的性质,有一个比较清楚的了解了。
    
    其本质是在明代万历时期册藉人口数量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屠杀后人口大量减少的实际情况加以修订的结果。
    
    原本明代册藉登记的户口数量,距离实际太远,仅仅是实际人口的六分之一左右,甚至有可能更少。任何在此基础上进行的修订,都必然毫无意义。
    
    但是清初的大屠杀却彻底改变了这种情况,使得原来不过是虚文空影,毫无实际意义的册藉人口数字和实际人口数量的差距大大缩小了。
    
    这导致在此基础上修订得到的清初人丁数字比大部分人想象得更接近实际。
    
    各地的情况一般分四种。
    
    第一种,如果人口屠杀后,和册藉上的数字相差不远的,那么其人丁数字就沿用明代的原额。甚至有可能往上增加一些。
    
    第二种,如果人口屠杀后,比册藉上的数字还是下降了很多,甚至超过50%,那就只能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统计幸存人口人丁的数字,汇报上去。但具体汇报调整的过程,可能还要根据情况严重等级来区别。有的剩余人口赋税压榨空间比较大的,则反复拖延,调整的幅度也小。有的如果剩余人口很少了,没有办法继续压榨了,就只能立即调整
    
    第三种,如果某些地方被清军杀成了无人区(这还是很多的),那这些地方也所谓统计不统计了,其人丁数量当然就直接不计入总数了。
    
    第四种,则是丁口不分,直接把当地的人口数字当成人丁数字汇报上去。
    
    从以上四种情况来看,清初的人丁数字是和真实的人丁数字基本在一个量级上,但比真实的人丁数字稍微要高一些。
    
    我们不妨把顺治期间历年的人丁数字列举一下
    
    顺治八年, 人丁户口一千六十三万三千三百二十六
    
    顺治九年, 人丁户口一千四百四十八万三千八百五十八
    
    顺治十年, 人丁户口一千三百九十一万六千五百九十八
    
    顺治十一年,人丁户口一千四百五万七千二百有五
    
    顺治十二年,人丁户口一千四百三万三千九百有奇
    
    顺治十三年,人丁户口一千五百四十一万二千七百七十六
    
    顺治十四年,人丁户口一千八百六十一万一千九百九十六
    
    顺治十五年,人丁户口一千八百六十三万二千八百八十一
    
    顺治十六年,人丁户口一千九百万八千九百一十三
    
    顺治十七年,人丁户口一千九百八万七千五百七十二
    
    到顺治十七年,全国领土都在满清统治下了,人丁户口为一千九百八万七千五百七十二,如全部按照人丁来算,按1比3的比例,人口则为5726万人。如果从康熙元年到康熙八年,人口以年均16‰的速率增长(补偿性增长),康熙八年有人口6501万
    
    前面说过三藩起义被清军镇压减损人口1227万,则按此数据,到三藩之乱后的康熙二十年,人口为5274万人。比我前面估计的4615万的人口,还多了五百多万人。
    
    这五百多万人应该是清初人丁数字里多报的水分了。
    
    而到了康熙二十年之后,人丁数字应该就是从多报变成少报漏报(实际康熙十一年的时候,康熙就要求把丁数变成人口数字的统计,但似乎执行不力)。
    
    之所以少报,其真实的原因是清初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每丁缴纳的税银已经达到极高,敲骨吸髓,人民惨苦不堪。后面再要加上去,就很难加了。
    
    这也可以从《清高宗实录》里的一段话得到证明
    
    “朕又闻康熙五十七年,伏羌、通渭、秦安、会宁、等县及岷州卫有地震伤亡缺额之七千六百八十丁,该银一千四百八十六两有零。”[8]
    
    这里提到的伏羌(今甘肃省甘谷县)、通渭、秦安等地都在甘肃省,这些地方丁银,竟然也高达平均每丁近二两。
    
    而据何炳棣说“山西有些地区丁税高达每丁四五两,甘肃有的县更高至八九两以上,与其他大多数省份大致每丁一两的水平相比,恰恰证明了这些地区并不是每户派一丁的”[9]
    
    甘肃、山西地方之所以丁银如此之高,一方面这些地区由于土地产量不高,在明代缴纳赋税主要也是力役为主,折合成的丁银自然就高,而南方耕地产量高的的地区,赋税以田粮为主,丁银自然反而要少。而到满清统治下下,由于这些地区人口被大量屠杀(人口损失百分之七八十,甚至百分之九十),原先册藉人口的丁银,转嫁到幸存人口身上,自然就造成每丁丁银奇高。
    
    而明代全国丁税最重的地区,下丁的丁银不过是每丁三钱,一般穷人总是占据多数,则满清的丁银可以比明代高出将近十五倍甚至三十倍。这种情况下,满清地方官吏之所以漏报新增人丁,不是因为慈悲,而是实在没有多余的油水可以搜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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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13

[1] 《清世祖实录》第八十七卷
    
    [2]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六一页
    
    [3]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八三页
    
    [4] 《中国人口史 第五卷 清时期》第62页
    
    [5] 顾诚《南明史》中国青年出版社,2003年12月第一版,第360页
    
    [6] 《明末滇南纪略》卷三卷四
    
    [7] 《中国人口史 第五卷 清时期》第66页
    
    [8]《清高宗实录》卷二十八,乾隆元年五月庚申
    
    [9]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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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55:50
  第三章、满清的屠杀与栽赃
    满清文字狱之最高潮是在乾隆时期,大的文字狱就有一百三十多起,在其统治的六十年里,几乎平均每年两起以上,禁毁书籍三千多种。因为文字触犯清廷忌讳,而被凌迟斩首抄家者不计其数。
    
    这本来是挺奇怪的事情,一般来说在一个朝代的开头,总是统治最为严厉苛酷,越往后,相对就越宽松一些。清朝却有些不同,乾隆元年(1736)距离1644年清朝入关)已经有92年了,而禁毁书籍的高潮,乾隆四十七年更是距离清初有139年之久。
    
    以开国之后相同时间计,乾隆四十七年已经相当于明朝的正德时期,如果是北宋已经是宋哲宗在位,距离宋徽宗登基都只有区区两年了。
    
    照理,这么久的时间之后,大部分人已经习惯于当满清的奴才,对故国的怀念也早就淡漠,为什么满清的统治变得更为严厉残酷,要掀起更为疯狂的文字狱高潮,销毁书籍的的高潮呢?
    
    这一点或许可以从乾隆的老爹雍正的一段自供里可以窥见端倪:
    
    “从前康熙年间。各处奸徒窃发。动輙以朱三太子为名。如一念和尚、朱一贵者、指不胜屈。近日尚有山东人张玉、假称朱姓。托于明之后裔。……从来异姓先后继统,前朝之宗姓臣服于后代者甚多。否则隐匿姓名,伏处草野。从未有如本朝奸民,假称朱姓,摇惑人心,若此之众者。似此蔓延不息,则中国人君之子孙,遇继统之君,必至于无噍类而后已,岂非奸民迫之使然乎。”[1]
    
    也就是雍正困惑了,苦思不得其解了,以前历史上的朝代更替从来没有这样的!灭亡也就灭亡了,前朝皇室子孙臣服于后继朝代也是家常便饭。怎么到了他的清朝,就变样了呢?怎么以朱明后代为号召,打出反清复明旗号的人就这么多,这么绵延不绝呢?
    
    他理解无能啊,他百思不得其解啊!
    
    其实雍正的困惑倒是道出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在清朝建立将近百年的时候,对明朝的怀念,在大部分老百姓心中仍旧是根深蒂固,挥之不去的情结。不管后来的清廷奴才如何粉饰,对当时的百姓而言,满清所谓的康熙盛世,和明朝相比不过是一个黑暗贫穷丑恶的时代而已。
    
    面对这样的情况,满清的统治者应该怎么办呢?乾隆用他的行动作出了回答,那就是用更残暴的手段,更疯狂手段来镇压,来制造恐怖气氛,掀起文字狱高潮,禁毁书籍高潮,希图彻底禁锢扭曲人民的思想。用尽一切的可能的手段来抹黑明朝的形象。
    
    对明朝前期的皇帝明太祖、明成祖,无法否定其功业的,就尽可能散布材料,往残暴的方向上塑造。对明朝后期的皇帝,那当然就更只能是荒淫无道的昏君形象了。
    
    反正明代风气开放,骂皇帝的奏疏文章比比皆是。只要通过满清禁毁书籍的筛子,把有利于丑化明朝君臣形象的材料保留扩散开来,把不利于丑化明朝君臣形象的材料尽可能销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洗脑,由此造成的结果也就足够明朝丑化成一个暗无天日的朝代了。
    
    最简单的例子,如对万历皇帝的丑化。明代人风气开放,在万历当朝的时候,骂皇帝的人数不胜数,这些都是现成的可以被满清利用的资源。但到了万历身后,所谓日久是非定,大家回忆起万历时期的生活,发现万历皇帝其实真是一个非常好的皇帝。这方面明末清初的人有很多评价,不妨列举一二。
    
    写于明末清初的《樵史通俗演义》:
    
    “且说明朝洪武皇帝定鼎南京,永乐皇帝迁都北京,四海宾服,五方熙皥,真个是极乐世界,说什么神农、尧、舜、稷、契、夔。传至万历,不要说别的好处,只说柴米油盐、鸡鹅鱼肉、诸般食用之类,那一件不贱。假如数口之家,每日大鱼大肉,所费不过二三钱,这是极算丰富的了。还有那小户人家,肩挑步担的,每日赚二三十文,就可过得一日了;到晚还要吃些酒,醉熏熏说笑话,唱吴歌,听说书,冬天烘火夏乘凉,百般顽耍。那时节大家小户好不快活,南北两京十三省皆然。皇帝不常常坐朝,大小官员都上本絮聒也不震怒,人都说神宗皇帝真是个尧、舜了。一时贤相如张居正,去位后有申时行、王锡爵一班儿肯做事又不生事,有权柄又不弄权柄的,坐镇太平。至今父老说到那时节。好不感叹思慕。”[2]
    
    山东诸城人丁耀亢万历二十八年出生,死于康熙八年,明亡后写过一些诗回忆万历时期的情形,其中一首是《古井臼歌》是这样写的:
    
    道旁废墟存古井,石上绳痕吊水影。犹有石臼无人舂,倾侧墙隅如覆鼎。
    忆昔村民千百家,门前榆柳荫桑麻。鸣鸡犬吠满深巷,男舂妇汲声欢哗。
    神宗在位多丰岁,斗粟文钱物不贵。门少催科人昼眠,四十八载人如醉。
    江山鼎革成新故,物化民移不知处。空村古鬼起寒磷,荒原野火烧枯树。
     井中白骨成青苔,舂碓之人安在哉?此物曾经太平日,如何过之心不哀?[3]
    
    
    
    还有一首《长安秋月夜》也是回忆万历时期盛世景象的:
    
    长安秋月夜犹明,六街九陌吹角声。角声断处歌钟起,禁城远树寒烟生。
    烟连树绕接夜色,宫阙参差分南北。北廓黄云绕建章,南郊白气连沙碛。
    忆昔神宗静穆年,四十八载唯高眠。风雨耕甿歌帝力,边廷远近绝烽烟。
    辕门大袖酣歌舞,海内文人耻言武。马政屯田久废弛,禁兵糜粟空充伍。
     物力太厚天时丰,十钱斗粟羞为农。健牛肥马村巷满,鸣鸡吠狗桑麻通。[4]
    
    
    
    广东的陈舜在《乱离见闻录》中回忆说:
    
    “予生万历四十六年戊午八月廿六日卯时,父母俱廿三岁。时丁升平,四方乐利,又家海角,鱼米之乡。斗米钱未二十,斤鱼钱一二,槟榔十颗钱二文,著十束钱一文,斤肉、只鸭钱六七文,斗盐钱三文,百般平易。穷者幸托安生,差徭省,赋役轻,石米岁输千钱。每年两熟,耕者鼓腹,士好词章,工贾九流熙熙自适,何乐如之。”[5]
    
    明朝遗民李长祥在《天问阁集》的《刘宫人传》中也对万历皇帝有过高度评价,甚至认为万历皇帝比起东汉光武帝、唐太宗来,品德更在其上。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14

 “一日内官以一朱票(大概相当于现在法院传票吧)进皇帝,皇帝看毕不言,内官奏云‘爷爷左右尚不肯容,尚来拿’。皇帝默然久之曰‘据他朱票是巡城御史,何可夺他权柄,挠他法?且尔等必有故,任他拿去,朕不管’。然不知何事也” (这是万历时候进宫,明末流离出宫的一个老宫女刘氏,被李长祥收留,对李长祥讲的万历皇帝事情)
    
    “李长祥曰:余常览神宗遗事,有人讼一内官于中城御史,御史不知其为已入皇城之内官也。即为之出朱票。持朱票之役又素非炼事者。即以向午门索问。诸内官愤夺奏之御前,上谕云云如刘氏言。……,呜呼圣人哉,圣人哉。东汉建武十九年,湖阳公主苍头杀人,……。苍头,公主人,与皇帝之人异,况在御前者乎?汉帝今犹称之,神宗与之相较,岂不胜之绝远?唐太宗谓:‘上畏天、畏祖宗,下畏言官’。考当日所为,亦饰语耳,若神宗乃真有其实,虽唐虞三代之令主,何以加此。其能使海内家给人足,道不拾遗,夜不闭户者四十八年,有以哉!”[6]
    
    此外还有明遗民顾梦游说的:“余生曾作太平民,及见神宗全盛治。城内连云百万家,临流争僦笙歌次。”[7]
    
    另外《吴嘉纪诗笺校》一书中收录的《一钱行,赠林茂之》一诗及其注释,也能够看出清初从文人到卖酒普通市民对万历皇帝的深厚感情,甚至看见万历时期的钱,而至于潸然泪下。这首诗末尾几句是:
    
    “杯深颜热城市远,却展空囊碧水前;酒人一见皆垂泪,乃是先朝万历钱”。
    
    这首诗的注释里有对林茂之的介绍,也摘录如下。
    
    《渔阳感旧集小传》“林古都,字茂之,一字那之,福建福清人,乱后居金陵。自卜生圹于乳山。尝纫一万历钱于衣带间。”
    
    王应奎《柳南续笔》“侯官,林茂之,有一万历钱,系臂五十余载。以己为万历时所生也。泰州吴野人为赋一钱行以赠之。”
    
    汪楫《悔斋诗》亦有同题七古一首,诗序曰“甲辰春,林茂之先生来广陵。余赠以诗,有‘沽酒都非万历钱’之句。先生瞠目大呼‘异哉!子知我有一万历钱在乎?’舒左臂相视,肉好温润,含光慑人。盖先生之感深矣。”[8]
    
    但在满清严酷的文字狱罗网下,这些著作或被禁毁,或长期尘封不见天日,等到明代生活过的人全部死光,满清愚民统治之下,大部分百姓也不可能接触到这些评价。他们能看到的只是被文字狱和禁毁书籍的筛子筛下来的那些明朝丑化攻击皇帝的奏疏评论,这些东西大把大把,完全是现成的。只能接触单方面材料的结果,万历自然就从清朝初期被百姓怀念的对象,变成了乾隆以后万人唾弃鄙视,荒淫无道的昏君了。
    
    对明晚期的君臣,因为丑化的材料多,所以可以用这种手法。但一些情况下,原有的材料还不够用,满清就干脆直接伪造史料,虚构栽赃。我这里不妨对一些满清炮制的伪书,以及明显的栽赃行为做一点初步的揭露。
    
    一、伪书《明兴野记》(俞本《纪事录》)
    俞本《纪事录》是网络上一个名叫“刘伯温爱大元”的ID引为至宝的东西,那么这本书究竟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又为什么让此人如此兴奋呢?
    
    严格地说世界上并没有一本叫做俞本《纪事录》的东西,有的只是俞本的《皇明纪事录》,这本书在钱谦益成书天启六年左右的《开国群雄事略》里多所引用。其原名就当是《皇明纪事录》这一点绝无可疑,所谓《纪事录》不过是略写的说法,见钱谦益《国初群雄纪略》引用处[9]。
    
    一般认为此书毁于钱谦益绛云楼火灾,或者即便另有刻本抄本,也已经亡佚了。这是无足奇怪,“皇明”为书名打头的书籍,在满清统治下存留下来属于小概率事件,即便没有火灾,估计也很难留存于世。
    
    但陈学霖在台北图书馆发现一本叫做张大同编《明兴野记》,因为这个《明兴野记》里凡是钱谦益摘引《皇明纪事录》里的段落,它都有,于是陈学霖断言这个《明兴野记》就是钱谦益曾经引用过的俞本《皇明纪事录》的改编本了,而且据这个《明兴野记》的编者张大同自称,他是天启丙寅年编订刊印《明兴野记》的。丙寅年,那也就是在天启六年了,几乎和钱谦益《开国群雄事略》是同一个时期。
    
    至于为什么要改名,据“张大同”(姑且这么说,倘若真有其人)自称是因为“特命名不雅,僭易名《明兴野记》云”,也就是原来名字很不雅观,所以改成《明兴野记》,这个理由当然是很离奇的,我们后面再分析。
    
    而“刘伯温爱大元”此人之所以把《明兴野记》当成至宝,是因为这本书记载了一些独有的,在其他任何书里都找不到朱元璋的恶行。
    
    如朱元璋和部下之妻私通,如洪武四年有御史拷掠百姓催征租税,甚至剥光妇女火铁烙身之类,还有朱元璋杀官吏是听信了天师的话之类,而“贪婪贿赂因之日盛”云云,还说朱元璋因为认为上元、江宁二县县民都和胡惟庸为党,所以尽屠上元、江宁二县县民。当然最为“刘伯温爱大元”津津乐道的是说五千名犯法文武官员的妇女关在洗衣局里,因为朱元璋怀疑其中有人私通,而把五千名妇女都剥皮。
    
    如果这本《明兴野记》是历史的真实记录,那么当然朱元璋确实就是一个残暴淫虐,无恶不作的禽兽屠夫,一个令人不齿心理变态的暴君,一个只配下十八层地狱的人渣了。类似民国历史学家孟森所说的“太祖之好用峻法,于约束勋贵官吏极严,实未尝滥及平民”,当然也完全不成立。
    
    那么现在的问题是这本《明兴野记》是真的么?它是钱谦益引用的那本《皇明纪事录》么?更进一步说这本书是如自称的明代人俞本所写,并且是明代天启年间张大同编印的么?
    
    事实上,只要稍微对该书做一些细致的考察,就可以发现其不过是清人造出来的伪书,甚至就是清朝统治者直接让其御用奴才刻意编造的伪书,这一点已经绝无疑问。只不过因为伪造的手段太过拙劣,痕迹太过明显,大概让清廷主子不能完全满意,所以最终只是一个半成品,流布不广。
    
    陈学霖的名字,我们应该还记得。他在驳斥澄清朱元璋的文字狱上下力颇勤,贡献颇多。但此类历史学家的通病是,对自己发现的某种稀有书籍,往往竭尽全力抬高其价值,以便证明自己发现之伟大,所以往往犯下许多低级错误。其对《明兴野记》这本书的评定就是属于这种低级错误。
    
    
    
    
    
    1、清人造伪书篡改历史蒙骗世人的劣迹
    
    
    伪书的现象由来已久,但大部分的伪书不过是为了抬高书的身价,或扩大该书的影响力。如把自己的著作假托某个古代名人,就是常见的事情。
    
    一般这种伪书如果不做一些考证辨析的工作,甚至能骗掉一些大学者。这方面著名的例子如明代有一本《火龙经》,这本书自称是永乐十年东宁伯焦玉所作,而且还是传自于元末的止止道人,然后焦玉以火器进献于朱元璋,立下无数功劳云云。还有的版本则干脆题为刘伯温所做。
    
    李约瑟曾经以此为据,认为元末的时候中国火器发展就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带有钢轮机械发火装置的地雷都是那个时候发明的,还有二级火箭之类也是早在那个时候就有了。
    
    但实际上这个《火龙经》是假托前人的伪书,历史上并无东宁伯焦玉其人,第一代东宁伯为焦礼,而且书中称朱棣为明成祖,实际上明成祖的称号是嘉靖以后才有的。其中钢轮发火装置的地雷,以及二级火箭都是明代嘉靖时期才发明出来的。这本书的真实年代是在明嘉靖晚期。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14

这类伪书,虽然假托前人,年代作伪,但主要用意是抬高身价,其内容本身的价值,还是不容否认的,对研究明代中后期的火器发展的意义自然不容小觑。
    
    但满清主奴所造的伪书,性质就与此完全不同了。他们的目的是要通过伪书伪造篡改历史,抹黑一切他们仇恨的对立面。
    
    如以太平天国史而言,满清主奴就造了许多伪书,以抹黑丑化太平天国,而这些伪书甚至还欺骗了许多声明显赫的学者。罗尔纲在这方面,做了许多辨伪澄清的工作。
    
    罗尔纲在《说考据》中说“太平天国史料伪作之多,具备了形形色色的面目,其中一种情况是自己要写太平天国史事,却不老老实实说是自己作的,而要捏造一个乌有的人,说太平天国中人记载,并且捏造了许多假事迹来证明他自己的说法以骗人,其中最著名的一种便是所谓‘沈懋良’著的《江南春梦庵笔记》;有的是伪托太平天国首脑人物家里人的著作以见重,如罗惇曧撰有一部题名为樗园退叟所编的《盾鼻随闻录》”
    
    罗尔纲先生对这些伪书的揭穿甚为有力,以《江南春梦庵笔记》为例,作者自称是太平天国中亲历十一年,写该书之时还被困在清军包围的南京城中。
    
    实际上该书不过是抄袭拼凑各书记载,然后在此基础上大量改窜乃至无中生有虚构编造出来的结果。既然是伪造而成,就难免露出马脚。如其自称与蒙得恩关系甚深,结果却连蒙得恩的年龄以及子女数目都能弄错,四十岁参加起义说成十九岁,五个儿子说成没有儿子。另外连蒙得恩什么时候死的都不知道,把天京失陷前夕已死了三年的蒙得恩拉出来绘声绘色编了一通故事。
    
    而其最大的伪造铁证是一面假装被围困在南京城中,不知道外面的正确纪年,所以自叙里说“懋良于咸丰十四年六月初七日尚羁白下”,“在最后两条记事,又写‘十四日记’”,也就是假装不知道清帝咸丰已死三年,当时已经是同治三年了。这甚至把有名的学者朱希祖都给骗得团团转,认为这是真实记录的表现。
    
    而罗尔纲一针见血的指出,当时太平天国使用的是太平天历,日期和夏历不同。“因为这个骗子只知道天京失陷是在清同治三年六月十六日,这是夏历日子,他却不知道太平天国天历的日序与夏历不同,天京失陷之日,太平天历却是六月初六日。如果确有沈懋良其人其事,他在天京危城之中,既不知有同治三年,又何从而知夏历的日序?倘系获得夏历通书以为记日,那么就应该知有同治三年,而不应书‘咸丰十四年’。如果说所书的年为清元,而日子是天历日序,则天京已在六月初六日失陷了,自序不应有六月初七日,更不会再有十四、十五两日记事。可知这个骗子是不知道太平天历与夏历日序不同这一回事的,他所写的日子都是夏历,所以才露出作伪的马脚来。这个骗子本来首先要靠这一条作伪来欺骗读者的,但今天却恰恰成为证实他作伪的一条铁证!”[10]
    
    罗尔纲评论说“总之作伪者用尽他作伪的能事,对所根据的一切材料肆意篡改、增添、附会,使读者惊奇他的内容比他书特出,与众不同以达到欺骗世人的目的。人们所以重视这部大伪书,是因为它的内容与‘他书所无’”。
    
    而《明兴野记》和《江南春梦庵笔记》正是同一类性质的伪书。
    
    
    
    2、伪书《明兴野记》改名原因辨析
    从钱谦益那里,我们可以知道俞本原著为《皇明纪事录》,这个名字相当光明正大,堂堂正正,没有任何不登大雅之堂的地方。
    
    而到了张大同的《明兴野记》里,却说是“特命名不雅,僭易名《明兴野记》云”,这是很令人费解的。
    
    任何头脑正常的人对比这两个书名,恐怕都会有一样的结论,要说不雅,《明兴野记》这个名字才是真正的不雅。
    
    明代人提到自己的朝代,正式严肃一点的就说皇明,如皇甫录的《皇明纪略》,王世贞的《皇明奇事述》、《皇明盛事述》、《皇明异典述》,佚名的《皇明本纪》等等。
    
    如果随便一点也可以直接称“明”。但在一本书的名字已经是“皇明”的情况下,却用不雅为理由,改成了鄙陋至极的《明兴野记》,不仅是去掉了“皇”,还不伦不类添加了一个野字,这种怪诞至极的事情,只能说是闻所未闻了。
    
    陈学霖大概自己也觉得“张大同”提供的改名理由太过匪夷所思,为了圆谎起间,替这个张大同想了一条理由:
    
    “俞本《纪事录》为记叙龙凤事迹一重要著作,宜为书贾垂青对象。张氏所以更名为《明兴野记》,或不因《记事录》命名不雅,而系其时距开国已二百余年,必须以较凸显之书名始能引起读者注意”[11]
    
    这条理由同样牵强。如果改名是为了更好卖,大家不妨设身处地想一下读者的心理。这个《明兴野纪》里的俞本自称是从1357年就投入朱元璋麾下,充当护卫亲兵,而且和许多开国元勋都过从甚密,亲历了整个洪武年间的大事。按照这种情况,如果要吸引读者眼球,宣传卖点,那怎么可能自我宣称为野纪?
    
    如崇祯时期担任锦衣卫指挥的王世德写的关于崇祯史事就叫《崇祯遗录》,绝不可能给起个书名《崇祯野录》,书商要想吸引眼球,就算起个《洪武亲历记》都比《明兴野记》卖相更好。
    
    读者心理总是希望自己买的书更有权威,更为第一手,把书名改成《野记》,岂非从一开始就让读者觉得是来路不正,不屑一顾么?
    
    陈学霖说的这个理由当然是讲不通的。那么起这个名字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呢?
    
    很简单,这本书本身是清廷奴才奉命伪造的,但尽管是伪造的书,奴才毕竟也恐惧其主子的文字狱淫威,恐怕弄假成真,惹祸上身。
    
    因此虽然伪书假托俞本,并且是抄录钱谦益摘录的《皇明纪事录》内容再拼凑其他记录而成,但绝对不敢保留皇明二字的,否则以后万一主子不高兴了,找个借口说你编写书籍还宣称皇明,是何居心,那恐怕斩首都是轻的,多半要凌迟了。这才改了这么一个不伦不类的名字。
    
    
    
    3、从空气里冒出来的作者编者和羞于见人的“俞本”官职
    
    
    《明兴野纪》的作者是俞本,改编者是张大同,这两个人的身份在任何其他书里都无记载,只有《明兴野纪》本身提供了介绍。
    
    用陈学霖的话说“俞本生平事迹明人并无载录,幸而今名《明兴野记》之《记事录》传本尚有片段资料。”“张大同未审何人”。
    
    也就是只有伪书自己提供了作者和编者的信息,除此之外,任何其他书里都找不到这两人的信息。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14

本来钱谦益引用的《皇明纪事录》作者俞本,名不见经传,是丝毫也不奇怪的,因为这个《皇明纪事录》多半不过是类似《皇明本纪》之类为明代中晚期无名文人收集各种记录整理编纂而成的流水账式的编年体史书而已。
    
    但是根据《明兴野纪》编造出来的故事,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按照其自述,这个“俞本”二十岁在元至正十七(1357)年就投入朱元璋军中担当护卫朱元璋的亲兵,所谓的“账前黄旗先锋”。也就是在朱元璋起事初期,明朝开国之前的十一年(1368年是洪武元年),他已经是颇为显赫荣耀了。“予自冠年从事行伍,御卫大驾,今逾耳顺矣”。
    
    然后参与大大小小战役,从未脱离过队伍。一直到明朝开国,仍然追随不同将领南征北战,然后一直到洪武三十年才退职(洪武三十一年,朱元璋就死了),又活到了永乐时期,几乎经历了朱元璋起兵到死的一个完整的过程。
    
    如果换成现代史的对应,那就是参加过秋收起义,参加过历次反围剿,参加过两万五千里长征,然后到延安,然后再解放战争,一直到建国以后老红军,其间从未脱离过革命队伍。建国以后也没有受过文革迫害,安然活到新君上任时期。
    
    这样一个人,居然在《明实录》里,在任何其他明人写的史书里没有一星半点的提到,这本身已经是很蹊跷了。
    
    而更诡异的是这个“俞本”的官职!
    
    按理来说,能够从最初就投入军中,担任朱元璋卫兵,参军十一年,熬到了明朝开国,并且一直没死,开国之后,也经历过大大小小事件(没有被朱元璋整治腐败功臣的事件殃及),一直到洪武三十年才退休,这样一个人就算再没有本事,他最后的官职也不可能仅仅停留在一个小兵身上,至少是可以拿出来不丢人的。
    
    但事实如何呢?《明兴野记》里的俞本,始终在回避自己担任过什么职位,陈学霖也不得不承认说:
    
    “俞氏于《纪事录》中从未提及其职衔,除其出身时为‘帐前黄旗先锋’,随后又自署为‘骑士’外,此后历年戎马疆场,究竟居何官职,自述并无表白”。[12]
    
    这是极为反常的现象,这个俞本既然不讳言自己的出身经历,显然并不存在他要刻意隐瞒自己身份的问题,而且似乎唯恐别人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古人以朝廷所封官职为荣耀,如红楼梦中的秦可卿死了,其丈夫没有官职,还要设法弄一个来,以使葬礼体面。
    
    对军人武将来说,官职更是血战拼杀而来,是自己一生业绩的体现。怎么可能在带有半自传性质的编年体史书里,居然对官职只字不提?居然不伦不类的自称为“骑士”?
    
    难道这个俞本自始至终就是个小兵或者低级武官,以至于他觉得没有脸来提么?
    
    但这种可能性几乎不存在,首先他从投军伊始,就被选入护卫朱元璋的精锐亲兵部队,类似现在护卫国家元首的特种部队。
    
    其原文是“上命帐前亲兵都指挥使冯国兴,选年壮英勇,多历战阵者,令亲管总管万户举之。得三百六十名,赐衣甲,悬象牙牌于上,……,号曰:‘帐前黄旗先锋’,时俞本亦在选中”。
    
    经过精中选精,优中选优,层层考验筛选,而成为这样一支只有三百六十名成员的精锐部队一员,那这个俞本的军事素质,个人能力是毋庸怀疑的。
    
    而更关键的是,这个俞本不仅军事素质过硬,还文武双全。他能用文言文写成长达数万言的编年体史书《皇明纪事录》(《明兴野记》),就是一个明证。
    
    要知道在古代,能自己著书立说,乃至用文言文写成史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般的文化人都未必能做到。而这个俞本就做到了,放到现在也是大学教授的水平了。明初的时候,大部分武将还是文盲而已。
    
    无论他是通过自学达到这样高的文化程度,还是他本来就是受过优良的文化教育,总之能有这样著书文化水平,在明朝初期也是凤毛麟角,能力出类拔萃了。
    
    这样一个文武双全,好学上进,并且几十年的战争生涯,逃过死神魔爪,能够活下来的人,最后他居然还仅仅是一个“骑士”,也就是骑兵,这样的神话,谁能相信?
    
    那么是不是这个俞本性格怪癖,不够圆滑,不善于揣摩上级的心理,所以始终得不到升迁呢?
    
    可惜的是,这个《明兴野记》里说了一个故事,证明这种推测也站不住脚。说是洪武七年的时候,这个俞本追随邓愈在河州。有一天邓愈正在吃午饭的时候,俞本来了,然后邓愈就让他陪着自己一起吃。结果俞本发现桌上佳肴当中摆着糟饼。
    
    俞本吃完饭,就跪下来问道“大人食此饼,何也?”。
    
    结果邓愈就站了起来,拉着俞本的袖子哭泣说“我吃这个饼,已经有二十多年了,从来就没有人问过我。今天因为你来问,所以要告诉给你听。我本来出身农家,我在襁褓里的时候,我母亲耕田,把我放在树荫下面。我饥饿啼哭,母亲就到树荫下面给我喂奶,而自己吃这个饼。我饱了,母亲也饱了,母亲仍旧去耕田。我如今位至三公,出将入相,我思念慈母,但还哪里能见呢?所以每天午饭,我和妻妾每天吃一个这样的饼,就如看见我母亲一样”(原文是文言文,此处翻译成了白话文)
    
    这则故事给人的第一感觉当然就是如同两个演员在演戏一样,其虚假做作让人都有起鸡皮疙瘩之感。
    
    而陈学霖则评论说“此处可见俞本之善解人意”。
    
    好吧,我们姑且假设这个故事是真的,而不是编故事编出来的。那这个俞本确实是善解人意啊。
    
    据文中所说,邓愈吃了二十年的糟饼,大概一心要等人来问他,他好述说一番,表明自己的孝心。结果二十年了,整整七千三百个日夜,居然从来没有人感到奇怪,也从来没有问他。导致他的一番苦心只能烂在肚子里,确实是太郁闷了。他身边的亲随幕僚,大概真的都是木头人,榆木脑袋,或者智力有障碍。
    
    幸好来了俞本这个大救星,正好撞上他吃午饭,一见之下,就马上善解人意的问了。一问之下,邓愈马上就哭了,然后竹筒倒豆的倾诉出来了。
    
    俞本这样一个善于揣摩上级心理、机灵乖巧、圆滑玲珑(否则也不可能在战争中以及朱元璋严惩功臣官吏的风暴中活下来),文能著书作史、武能入选特种部队的超级牛人,军中干了四十多年,居然羞于提及自己的官职,自称为“骑士”。任何一个头脑正常的人大概都不会相信。
    
    唯一的解释只能是这个伪书的编造者,做贼心虚,他不敢提俞本的官职,不过是因为怕一旦编造了官职,别人一查之下,找到对应官职的历史真实人物,这谎就马上直接戳穿了。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15

4、从内容源头对照分析来看,《明兴野记》伪书性质铁证如山
    
    
    当然最能够说明这个《明兴野记》(“刘伯温爱大元”嘴里的俞本《纪事录》)是伪书性质的,还是其内容本身。
    
    其总体风格,凡是钱谦益引用的俞本《皇明纪事录》,这本书都抄袭下来,然后中间充填其他史书来抄来的流水账式的年月纪事,某年某月克某地,或某事。某些他要达到丑化朱元璋目的的重点地方,则塞进去他自己编造虚构的私货。
    
    所以这本伪书其实质是拼凑加编造的一个怪胎。
    
    有拼凑必然有其原始来源,而正是这原始来源和其改编之后的文本对照,充分暴露了其伪书性质。更确切说,不仅是伪书,而且只能是满清乾隆时期炮制出来的伪书。
    
    关键的一点就是该书对“鞑虏”、“夷狄”,“胡虏”字样的刻意回避。凡是该书作者以自己(俞本)口吻提到蒙元方面的时候,大部分都是毕恭毕敬决无任何不敬之辞。只有在提到明方将领称号(如徐达北伐时的征虏大将称号,以及后来蓝玉的征虏大将军称号),以及朱元璋本人发言,实在没有办法回避,才勉强有胡、虏的字眼,但也都是刻意删减,一闪而过,乃至大段篡改。当然为了掩人耳目,那个编者张大同也装腔作势提到胡、夷字样,但都是蜻蜓点水,一掠而过。
    
    最彰明昭著,最充分暴露《明兴野记》伪书性质的无过于洪武二十一年,蓝玉北伐扫平大漠,班师归来,朱元璋有表彰蓝玉的一段长篇文书。
    
    这篇文书在《明兴野记》中是这样的:
    
    “五月十一日,上遣使赍制往谕征虏大将军蓝玉、|……(一连串人名)、孙格等,制曰:‘周、秦御明,上策未闻;汉、唐征伐,攻标卫、李。宋窘于辽,将士批坚无措,民疲转运,岁愈多艰,终被元伐。谋臣妄诞,贻笑至今。朕为逐胡塞外,胡人复立王庭,意谋不靖。朕在耆年,死后转劳军民。命尔等付甲士十万,控弦北征。十九年游骑至金山之左,尔玉亲拘纳哈术来降。……(省略号是一大段描写蓝玉行军的文学词汇)胡王弃宝玺而潜奔’”[13]
    
    实际上这篇文字的史料源头在《明太祖实录》洪武二十一年五月甲午的记录里,我不妨把原文摘引下来,大家可以仔细对照一下。
    
    “上览表,顾谓群臣曰:‘戎狄之祸,中国其来久矣。历观前代,受其罢弊,遭其困辱,深有可耻。今朔漠一清,岂独国家无北顾之忧,实天下生民之福也。’群臣咸顿首称贺,遂遣使赍敕书劳玉等曰:
    
    ‘周秦御胡,上策无闻;汉唐征伐,功多卫、李。及宋遭辽、金之窘,将士疲于锋镝,黎庶困于漕运。以致终宋之世,神器弄于夷狄之手,腥膻之风污浊九州,遂使彝伦攸斁,衣冠礼乐,日就陵夷。朕用是奋起布衣,拯生民于水火,驱胡虏于沙漠。与民更始,已有年矣。近胡虏聚众,复立王庭,意图不靖。朕当耆年,及今弗翦,恐为后患。于是命尔等率十余万众北征,去年夏,游骑至金山之左,尔玉亲拘纳哈出来降。今兹复能躬擐甲胄,驱驰草野,冲冒风露,穿地取饮,禁火潜行,越黑山而径趋,追蹄踪而深入,直抵穹庐。胡主弃玺远遁,诸王驸马、六宫后妃、部落人民悉皆归附。虽汉之卫青,唐之李靖,何以过之。今遣通政使茹瑺、前望江县主簿宋麟赍敕往劳,悉朕至怀。”[14]
    
    
    
    大家看见没有,《明兴野记》这篇文字和明实录里对应原文相比较,不仅把朱元璋之所以要送给蓝玉敕书,对群臣说的一段包含有“戎狄之祸,中国其来久矣。历观前代,受其罢弊,遭其困辱,深有可耻”发言,尽数删去。变成无头无脑,莫名其妙直接就是朱元璋送书给蓝玉了。
    
    而且就是敕书的内容里,凡是涉及贬损夷狄、胡虏的地方,也尽数删改。如果一一对照,被伪书《明兴野记》删改的地方有如下几处。
    
    (1)、原文是“周秦御胡,上策无闻”被改成了“周、秦御明,上策未闻”。此处也有可能是陈学霖抄写的时候抄错了,
    
    (2)、原文是“宋遭辽、金之窘”,被改成了“宋窘于辽”。此处改法确证了这本伪书的炮制年代为乾隆时期无疑。因为正是乾隆时期,不仅系统删改禁毁书籍,要隐瞒粉饰满清自己的罪行,甚至连和宋对峙的金国,因为被满清认作了祖宗,凡是涉及的古书,也要一律进行篡改,挖改,这个问题,鲁迅曾经有专门论述。这种改法,属于乾隆时期的独此一家,再无分店。
    
    (3)、原文中有“以致终宋之世,神器弄于夷狄之手,腥膻之风污浊九州,遂使彝伦攸斁,衣冠礼乐,日就陵夷”。这段则被全盘删改,变成了“岁愈多艰,终被元伐。谋臣妄诞,贻笑至今。”原文是痛斥蒙元罪恶,篡改后反而变成了嘲笑宋朝君臣了。
    
    (4)、原文中是“朕用是奋起布衣,拯生民于水火,驱胡虏于沙漠。与民更始,已有年矣。近胡虏聚众,复立王庭”。这段也被全盘删改,被缩减成了短短的“朕为逐胡塞外,胡人复立王庭”,中间涉及“胡虏”的短句全部删除。原本是胡虏复立王庭,被改成了胡人复立王庭
    
    (5)、原文的“胡主弃玺远遁”,被改成了“胡王弃宝玺而潜奔”。如此改法无非是觉得“胡主”一词对蒙元头目不敬而已,胡王则相对体面一点。
    
    
    
    此外《明兴野记》这段话里面除了上述删改之外,还对一些无关紧要的文学性描绘也作了添改,无非是惑人眼目,想让别人认为其有独立之来源而已,但终究是白费心机。
    
    到这里已经是铁证如山了,这种类型的篡改,除了满清乾隆时期的手笔,再不可能有其他解释,明代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可能对原文做出这种性质的删改的。尤其是天启时期,当时明朝与后金战事正烈,全国上下正同仇敌忾,痛恨夷狄之祸的情况下,更不可能去篡改朱元璋原话,对蒙元和后金如此温柔敦厚。
    
    不仅这个所谓明洪武时期的俞本不过是子虚乌有的虚构人物,就是所谓天启年间的张大同,同样是虚构人物,这两个虚构不过是一个唱红脸,一个白脸而已,意图就是要尽可能抹黑朱元璋。
    
    本来如果有真实的史料记载,当然不必这样煞费苦心去虚构伪造,当然无奈朱元璋不是满清头目之类,找来找去,没有真实的东西,只能赤膊上阵,直接伪造史籍,只要能给朱元璋身上泼脏水,再荒谬也不管了。
    
    可笑的是满清主子和奴才作茧自缚,成也文字狱,败也文字狱,奴才的确是奉命伪造了,而且竭力要造的象真的一样。但问题是文字狱太恐怖,在伪造的过程,依旧不敢按照其拼凑的史料原文收录。碰到敏感的地方,如“神器弄于夷狄之手,腥膻之风污浊九州”,仍旧只能是按照清廷口径来删改,结果就暴露了马脚。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15

而之所以收录朱元璋这段话,其原意可能是要把这里朱元璋对蓝玉的表彰,同后面诛杀蓝玉之事做对照,以便彰显朱元璋之残暴,所以宁可删改的基础上保留,也不愿意舍弃,结果当然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其实暴露的马脚当然远不止此,比如这个伪书《明兴野记》自称是写于永乐初年,而其书最后却说“洪武三十二年(1399),正月,改建文元年,至建文四年六月自焚,永乐即位矣”
    
    这段话,一望可知,绝不是永乐时期人的口吻。永乐即位后,命令革除建文年号,建文元年到建文四年都仍旧以洪武纪年。甚至在永乐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明人提及这个时期,仍旧以洪武纪年,而不用建文年号。
    
    永乐时期写的书籍,居然说洪武三十二年改为建文元年,难道他存心是和朱棣作对。另外对于当朝的皇帝,本朝人写的时候,都称为“上”,更明确一点称为“今上”,用年代来代称皇帝本人,一般是后人所为。这只要看过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对万历皇帝称呼为今上,以及杨荣的《北征记》和金幼孜的《北征录》也都是一目了然的。如此冷冰冰地说“永乐即位”只能是后代人的口吻,而不可能出自永乐时期人的手笔。
    
    即便这个伪书前面对朱元璋的称呼也是“上”,而不是洪武。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也无非是这个伪书不过是个半成品,伪造的过程中,伪造者和其主子也觉得破绽太多,千疮百孔,难以缝合弥补,所以越到后面,就越简略,越粗糙。
    
    可能是伪造之后,自觉破绽太多,就此广为散播,一旦被揭穿,反而适得其反,所以仅仅保留了一二孤本,后来被运到台湾去,被陈学霖发现了,就视为奇货。因为是他发现的,想要吹嘘其价值,结果连最基本最简单的考辨都谈不上,就奉为第一手史料,而其实质连无根史料的资格都够不上。
    
    炮制这本伪书的幕后指使者,应该就是乾隆本人。因为这本伪书作者造伪的过程中,显然是参考了当时大量已经被乾隆封禁的明代史料。
    
    即如《明实录》,当时普通人就是根本看不到的。还有被其当成伪造基础的钱谦益引用的俞本《皇明纪事录》,当时钱谦益的全部著作都已经被乾隆定为了禁毁书籍了,显然也只有在满清主子授意之下才可能看到。
    
    
    
    
    
    --------------------------------------------------------------------------------
    
    [1]《清世宗实录》卷八十六,雍正七年九月癸未
    
    [2] 《樵史通俗演义》第一回《幼君初政望太平,奸珰密谋通奉圣》,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9月版第2页
    
    [3] 《丁耀亢全集》中州古籍出版社1999年出版,上册第89页
    
    [4] 《丁耀亢全集》中州古籍出版社1999年出版,上册第40页
    
    [5]陈舜《乱离见闻录》卷上,《明史资料丛刊》第3辑第232页
    
    [6]李长祥《天问阁文集》卷一,《刘宫人传》
    
    [7]转引自范金民《明代南京经济探析》,《南京经济史论文选》第27-38页
    
    [8]《吴嘉纪诗笺校》,杨积庆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1980年2月第一版,四一到四二页
    
    [9] 《国初群雄纪略》卷一 宋小明王
    
    [10] 罗尔纲《困学集》第227页
    
    [11] 陈学霖《俞本<纪事录>与元明史料》
    
    [12]陈学霖《俞本<纪事录>与元明史料》
    
    [13] 陈学霖《史林漫识》附录三 俞本《明兴野记》(《纪事录》)
    
    [14] 《明太祖实录》洪武二十一年五月甲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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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杜车别 时间:2011-05-21 20:59:40
  二、满清官修地方志中的种种栽赃。
    
    
    为了进一步看一下满清和其孝子贤孙如何造假与栽赃,我们不妨再来看“刘伯温爱大元”此人的一些言论
    
    “《醴陵县志》载:历代兵祸,元为最惨。建安山俗呼油源尖寨,系元末居民避乱立寨于此。又云:‘元明之际,土著仅存者十八户’。今株洲的王、罗、曾、谢、朱、周、易、张诸姓,多于明洪武年间自江西迁来。”
    
    “按:湘潭民间传说,朱洪武血洗湖南,当地土人所剩无几。其原因是:陈友谅称帝后,在湖南颇得民心。明军进入湖南时遭到当地人民坚决抵抗。明军所到之处,沿途人民都用铁锅一仰一覆,堆放于道,以阻挡其前进,使明军遇到很大的困难,每占一个地方要经多次反复。于是明军进行大肆屠杀。据云:在湘潭地区,一直杀到乌冲,天黑了,才停止屠杀。当地土著,仅有乌冲一户姓刘的。一说仅存仇姓。”
    
    “刘伯温爱大元”这里所引的《醴陵县志》没有注明年代版本,这当然是此类人物必有的表现。凡是网络上这类给明朝栽赃的文字历来都如此,页码不必说了,往往是连年代版本都没有。主要原因还是做贼心虚,害怕别人去查对,一查之下,自然就让他们的谎言无所遁形。
    
    其实这里《醴陵县志》当然只能是满清时期的《醴陵县志》,而且只能是康熙新修或乾隆醴陵县志,这一点我们后面会加以说明。
    
    而且可笑的是,这类人物即便栽赃也是不够敬业,苦心搜罗出的满清《醴陵县志》结果搜刮出来的文字,还是无头状纸。说“历代兵祸,元为最惨”,还说“‘元明之际,土著仅存者十八户”,至于造成这种情况的究竟是谁,是元军?是陈友谅军?还是明军?都语焉不详。经过如此刻意的断章取义和栽赃嫁祸,结果还不能明确把脏水泼到明朝头上,这当然是让一些人很窝火的
    
    于是干脆动用湘潭民间传说了,这民间传说当然又只能是满清时期流传的了。而尤其奇怪的,明末清初,湘潭地区遭受清军大屠杀是铁证如山的事实,甚至清方档案都无法掩盖。结果这些民间传说无一例外,对发生在眼前的满清大屠杀只字不提,结果倒都流传起三百年前的“朱洪武血洗湖南”,制造出陈友谅颇得民心的神话了!
    
    到这里,那些不读书,不查证的网友,大概已经被忽悠得一愣一愣了。
    
    那么我就不妨来给这所谓的《醴陵县志》扒一下皮,康熙新修和乾隆时期的《醴陵县志》还要专门到古籍阅览室调取文献查阅,我也懒得费这个功夫了。
    
    正好民国时期的《醴陵县志》是很方便借阅的,民国醴陵县志必然也是参考康熙、乾隆醴陵县志的记载,所以其记载对于揭穿一些可怜虫的谎言,同样具有效力。
    
    首先来看《醴陵县志》的前言:
    
    “明代四修以及清代顺治、康熙、康熙再续三部《醴陵县志》均已湮佚无存。现存之清代五志中,康熙新修志仅北京图书馆有孤本,乾隆志亦仅北京、上海、台湾图书馆有藏”[1]
    
    也就是说明代的《醴陵县志》现在是根本不存在了,就连清代早期的三部《醴陵县志》也不存在了(至于是否被满清统治者刻意消灭的,那就只能问满清统治者自己了),现在存世的醴陵县志只有康熙新修志、乾隆志、以及同治志。
    
    而据这民国《醴陵县志》前言所说,这康熙志,乾隆志都是满清地方官员奴才,直接根据满清中央指示下奉命编纂的,虽然究竟如何一个奉命法,我没有直接查阅乾隆志,不能具体知道。但是后面我引用乾隆《凤凰厅志》,《泸溪县志》的记载,大家就可以看见了从康熙时期开始,就是满清中央下令,全国统一部署,地方官员奉命修治,战战兢兢,唯恐惹来祸事。这也是历史罕见的为伪造历史而进行的浩大工程了。
    
    “刘伯温爱大元”之类所引用的《醴陵县志》当然也只能是出于满清三志中,满清地方志究竟是如何篡改甚至伪造历史,我们在第一章里分析满清如何篡改明末清初地方上的屠杀情况,就已经领略一二了。
    
    我们现在再来看看民国醴陵县志关于元末明初的历史记载,第18页大事记十二年,红巾贼据醴陵屠杀条中说:
    
    “蕲水红巾贼徐寿辉分兵四出,连陷湖广、江西诸郡,伪将陈有才据醴陵肆行屠杀,官署学宫及渌江桥并毁于兵”
    
    “二十年,陈友谅遣统军元帅,驻醴陵”
    
    “二十四年八月,明太祖遣大将军徐达拘荆湖诸路,陈理降。土酋易华以醴陵附”
    
    这些记载分明说得很清楚,屠杀醴陵的不是朱元璋,恰恰是陈友谅的兄弟陈友才!
    
    而朱元璋攻取醴陵,恰恰是兵不血刃,直接就是“土酋易华以醴陵附”。
    
    民国醴陵县志的这些记载,倒是戳穿了“刘伯温爱大元”之流的谎言,给了他们狠狠一耳光。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15

而实际上,我们考察历史事实,大概也不难得到结论。朱元璋连陈友谅的直系亲属,嫡亲儿子陈理都不杀(对比满清对明宗室的斩尽杀绝),有些可怜虫却去炮制朱元璋去株连当地百姓的谎言,实在是属于狗急跳墙了。
    
    而更明显的一点是,陈友谅当时不过是割据一方,占有的不过是湖南湖北为中心的片区域而已,而他紧紧在鄱阳湖一战,动用的水陆两军就有60万人,而当时朱元璋也仅仅才二十万人而已。
    
    以一个地方政权,能征集六十万人的军队,还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制造了无数豪华无比的战船,这是个什么概念?
    
    要知道明晚期的万历也好,崇祯也好,以全国之力,都尚且不可能在一次战役中调用多达六十万人的军队(如果能够的话,后金早就成渣了),一般十万人已经达到极限了。虽然这是明朝本身对百姓低赋税政策导致的结果,但也可想而知,当时陈友谅统治区下,地方百姓受到的经济剥削沉重到何等地步?这种情况下,百姓不咬牙切齿痛恨就已经不错,居然还民心拥戴,岂非是笑话?
    
    满清奴才可能是脑筋都不动,为了给朱元璋泼脏水,宁愿把自己智商降低到幼儿园小朋友的水准上,才制造出如此搞笑的谎言“陈友谅称帝后,在湖南颇得民心。明军进入湖南时遭到当地人民坚决抵抗。明军所到之处,沿途人民都用铁锅一仰一覆,堆放于道,以阻挡其前进”。莫非这湖南人民都被陈友谅喂了三尸脑神丹了,才如此神经搭错。
    
    其实历史的真相应该是,这所谓的民间传说把主角换一换就全对了,应该是:
    
    “清军进入湖南时遭到当地人民坚决抵抗。清军所到之处,沿途人民都用铁锅一仰一覆,堆放于道,以阻挡其前进,使清军遇到很大的困难,每占一个地方要经多次反复。于是清军进行大肆屠杀。据云:在湘潭地区,一直杀到乌冲,天黑了,才停止屠杀。当地土著,仅有乌冲一户姓刘的。一说仅存仇姓。”
    
    这也可以和满清的档案以及各种文人笔记里的记载对应起来。不妨看满清奴才自供的湖南地方在被清军屠杀之后的惨况。
    
    《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三九页,顺治三年正月初十日的《湖广提督江禹绪揭帖》中说“湖南逆形日著,时势种种堪忧,恳祈圣明,早策万全,以救危疆。……盖新附郡邑,归鸿寥寥,城内居民多不过百人,及数百人而止,有事不堪登陴。奈军兴孔棘,迫以输纳,未免所在嗷嗷。乃剃头一事,又适为奸民借口,以至变故丛生。如柯正蕃聚众狂逞,劫掠保安等处矣,蕲水县刘时习等夜半入城大肆焚劫矣;崇阳县王钟秀等缚官掠民投献湖南矣。乃黄冈县之白云各寨,僭号建官称兵拒敌,黄镇徐勇以全师临之,据知府牛铨之报谓彼此互有杀伤,则其势之燎原又何如乎?”[2]
    
    这里说是逆形日著,湖南各地百姓群起抗清,满清走狗奴才惊呼“乃剃头一事,又适为奸民借口,以至变故丛生”,“其势之燎原又何如乎?”。
    
    然后就是满清兽军在湖南成年累月的镇压和屠杀,到了顺治十三年二月二十八日的《户部题本》中就是汇报满清屠杀之后的情况了:
    
    “户部尚书臣戴明说等谨题为恭报湖南情形……微臣奉命伊始,即闻湖南荒残,然犹未身亲目击也,今于本年十一月初六日巡历,衡州府属,道经岳阳长沙,一路巡行,所至如岳属之巴陵,长属之湘潭、湘阴,衡属之衡山等县,城无完堞,市遍蓬蒿,虽间有寥寥孑遗,皆结草而棲,苟安于颓垣败壁之余,即通衢古道,驿舍萧条,日暮投宿,必纡绕于深山穷谷之中,始有茅茨村舍,然犹风棲破户,月照空廷。其间沃壤掬为茅草,荡为荒丘,举目皆然。”[3]
    
    其实顺治九年八月的《户部题本》里就已经提到湖南被满清屠杀得弥望千里,绝无人烟了:
    
    “户部尚书 固山额真臣噶达洪等谨题……若湖南、四川、两广新定地方,弥望千里,绝无人烟,据抚按疏称,湖南衡永等处卫所,数年并(并)未开垦,成都、重庆、叙州、马湖各属人民仅存十百”[4]
    
    关于满清在湖南湘潭等处的暴行兽行,清初文人的一些记载也可作证。在李长祥《天问阁文集》中有一篇《汉江女子传》,其中涉及的就是满清在湘潭等处的暴行:
    
    “汉江女子不知何处人,以死于汉阳,故人名之为汉江女子云。女子死以甲午五月中,其时北兵(即清兵)过,被掠载之舟中。至汉阳,伺隙投之水死焉,北兵舟无数,每舟皆有妇女。其妇女无数,女子在中与他妇女杂,至汉阳伺隙以死。”
    
    该女投水死,其尸体正好被下游的一渔人打捞上来,黄州武举人陈某路过,为之葬敛,“渔人妇为之沐浴时,左手系有一绢,有七字绝句诗一章,一时见之者,读之有悲叹出涕者”
    
    大家当然不仅仅是为一个女子悲叹流涕,而是为整个地区被满清兽兵蹂躏悲伤。后来的情况是
    
    “武举人常过衡湘诸处,以其诗示人,意其为衡湘诸处人,盖北兵之所在处也,其后往荆州,至天王寺,有士人见诗大哭,问之,谓‘曾聘某家女,女能读书,嗜楚辞作诗,将婚,兵大至,横掠女子,遂失,今读其诗,正余聘者也。’”
    
    “是日,即于天王寺做浮屠事,而哭常不绝。士人,湘潭人也,衡湘诸处为北兵之所在处。”[5]
    
    这就更点明了当时湖南衡阳、湘潭就是满清军队驻扎的地方,这些地方正是被荼毒蹂躏最深之处。“士人见诗大哭”,“哭常不绝”,这其中蕴藏的悲哀,又岂是可以用言语表达的。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16

本来一个如同林黛玉般才华出众,性情高洁,嗜好屈原《楚辞》的女子,因为满清兽军的暴行,却不得不投水而死!有诗流传尚是幸运者,其他无名而死者,被蹂躏屈辱而死者,更不知道有多少!士人所哭者又岂是仅仅一人之遭遇?今人读之,尤当为之一大哭也。
    
    另外从一则族谱的记载里也保留了满清在湘潭醴陵等处的蹂躏情形的蛛丝马迹。
    
    《醴陵何氏五修族谱》,写于清雍正十二年甲寅秋月的《续修谱序》中说
    
    “当圣朝定鼎之初,兵燹频仍,迁徙靡常,家常谱牒,尽销沉于烽烟灰烬中”[6]
    
    湖南被满清惨杀之后,地广人稀,当地孑遗之民,战战兢兢苟活了下来。生养子女后,子女问及为何当地人烟稀少,怎么回答呢?
    
    文字狱的鲜血就在眼前,稍有半点差错,就是满门抄斩,于是只能照搬满清奴才炮制的谎言说是明朝时期朱元璋的屠杀了。满清时期所谓的民间传说大概就是这样炮制出炉的。
    
    总而言之,满清奴才,恬不知耻,肆意篡改历史,伪造历史,把满清的兽行的栽赃到明朝头上,可谓良知泯灭至于极点。
    
    另外“刘伯温爱大元”之流还炮制的谎言是“据《凤凰厅志》和《泸溪县志》载:苗区人口‘大经草剃,存不满百’,‘几经绝种’。‘经过挞伐征剿,村寨十室九空,人迹灭绝’。”
    
    他的意思是,这些地方又是明朝屠杀的,同样的,这类人物炮制这类谎言,又是不提供这些地方志的年代,以及具体卷数出处。
    
    实际上,所谓《凤凰厅志》,《泸溪县志》有只能是满清时期官修的地方志了(凤凰厅这个建制,都是满清为了镇压当地反清起义而设立的)。
    
    这类人物可怜就可怜在他们就算引用满清官修的地方志,都不敢完整引用,而只能孤零零截取出无头无尾的片段来,愚弄他人。
    
    对《凤凰厅志》,《泸溪县志》我是直接查阅了乾隆志了,最后发现的当然是大肆屠杀这些地方苗族同胞的,又恰恰是满清自己。
    
    先引用一下《(乾隆)凤凰厅志序》““设厅之由,康熙二十八年,红苗劫掠村堡,发兵讨之。三十七年移镇臣以援剿,四十三年檄兵巡以弹压之,又设通守以分防之,然土官犹仍其旧习。……四十六年,改土归流,设立凤凰厅”[7]
    
    也即本来是没有凤凰厅这个建制的,之所以设立凤凰厅,就是因为当地苗族同胞反抗满清统治,结果满清屡次派兵屠杀镇压,还是无法完全压服苗族起义,就干脆改土归流,取消了当地苗族人民的民族自治权利,设立凤凰厅。
    
    后面“沿革”中,是介绍以往历史的。前面长篇累牍的记叙了明朝时期苗人所谓叛乱,大概是要凸显明朝时期政府无能的,这些清朝的御用奴才无非是希望借此以和满清对比来彰显满清的伟大。
    
    但这些记载恰恰证明了明朝政府实现宽松一贯的民族自治政策的事实,从洪武年间开始,对苗人的叛乱抢劫活动始终是能安抚的加以安抚,不能安抚的才用军事手段平定叛乱,伤亡也都是战场拼杀的范围之内,只对首恶惩办,对附从者宽容,更不殃及无辜平民。所以“寻就抚”“诏谕之”“余党就抚”“遣健苗廖羊保等分头招谕”等等这类记载不断。
    
    总的来看和处理汉人的叛乱抢劫活动的方式基本没有区别,甚至更显宽容一些。
    
    也正因为明朝政府的宽松政策,所以明虽然在军事力量上占据压倒性优势,的情形下,但并没有因此强行对当地改土归流,而是保留了当地的土司自治的状态,这种情形到清朝才发生改变
    
    叙述满清时期的内容就短多了,这里摘引一下“康熙三十七年攻陷官兵七十余名,都司刘士琦几为所害,三十八年焚掠民居,杀官兵数百名,把总郎得功陷焉,参将朱绂讨之不克。”
    
    “四十二年礼部尚书席尔达奉旨会同督抚都统提督合川贵兵剿之,苗大恐,愿课比良民,因移分巡道驻扎。”
    
    这之后仍旧不安定,一直到康熙四十六正式下令改土归流,强行剥夺了苗族人民土司自治的权利。
    
    对明朝的详之又详,对清朝的略之又略,这和一般修地方志的惯例是完全相反,一般哪个时代修地方志,对当地当代发生的事情比较熟悉,应该更详细才对,对前代的倒是可以一笔掠过,而在满清修的这批地方志里全都是相反的情形。
    
    无非就是入满清之后,清朝所干的那些血腥屠杀的勾当,那些修志官员不敢也无法详细触及,只能一笔掠过。
    
    但即便是这种重重粉饰,一笔掠过的记载里,血腥气也已经扑面而来。所谓“合川贵兵剿之,苗大恐”,究竟是怎么个剿法,又是如何让苗大恐。这只能是对当地苗人平民进行血腥大规模屠杀后的结果了。
    
    我们再看看乾隆时期修的《泸溪县志》,前面几篇序是很有趣味的。
    
    一篇序中说“若夫郡邑之有志是国史之遗也”,再看写这篇序言的人的长长的头衔“乾隆乙亥孟秋月,武英殿纂修经史馆分校任泸溪县裁谕费应泰撰”[8]
    
    区区一个县志,而且是穷乡僻壤,苗人聚集地区的县志,居然要动用武英殿纂修经史馆的人来参与,也是奇闻。
    
    再看写于康熙时期的《泸溪县志旧序》,透露的信息就更多了“康熙丙午之菊月,英奉命来知泸邑事,越冬接上檄,以纂葺泸志役役命英,英俗吏也,敢肩斯役?矧泸自兵燹之余,典文残缺,蔑由稽考乎?我国车书一统,文教聿彰,各上台省郡全志久已告成,因使余得周咨博乎其间。读其书而泸之事略见矣。”
    
    按照这篇序所说,这个清朝的泸溪县令是接到上级指示,要他修泸溪县志,但泸溪县在经过清初清军屠杀抢掠焚烧之后,早就找不到原先的县志典文了,那怎么修呢?他就说上级旁邻的地方志都修好了,他就找来参考抄袭,统一口径,就这样泸溪县地方史事也就轻松简单的炮制出炉了。
    
    这是康熙时期旧序里描绘的情形,乾隆再修的情况,大概也外乎如此。
    
    我们看看介绍泸溪县历史沿革里面的内容,发现内容最多的就是明朝部分,几近有一百六十列的文字,而且大多都是抄袭《凤凰厅志》里关于苗人活动的部分。而到了清朝自己的部分,只有区区八列,而就这八列还极尽掩盖粉饰之能事。全部摘引一下
    
    “我朝定鼎,群苗向化。康熙乙丑劫镇溪所之鱼梁,官兵失利。于是巡抚丁思孔发兵讨之,驻军乾州。由泸溪运粮以给师穷追深入,苗惧而就抚,康熙五十年红苗归化。我朝德化之盛,所以度越千古者也。”[9]
    
    先不说把康熙时期苗人起义反抗的情形说得含糊其辞,似乎清兵苗人在玩小朋友老鹰捉小鸡或者躲猫猫的游戏,清兵追一下,苗人害怕了,于是就抚了。
    
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16

更恶劣的是,把清朝入关以后,当地苗汉人民奋起反抗清军,以及清军派兵镇压屠杀的事情全部略去不提,似乎历史上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居然变成了“群苗向化”了!
    
    可惜的是,清朝奴才在给主子擦屁股的时候,也没有擦干净,还是留下了一点清军屠杀的蛛丝马迹,在乾隆《泸溪县志》的第九卷户口里,有这么一句话“兵燹之后,死亡流徙而邑之生齿耗矣”[10]。注意第九卷的户口就是叙述满清时期当地的户口情况,所以这里所谓的兵燹当然又只能是满清军队对苗汉人民疯狂屠杀的结果了。
    
    再和湖南省泸溪县志编纂委员会编的《泸溪县志》对照一下,就清楚了。
    
    泸溪县历史上反抗规模最大恰恰是在满清时期,
    
    “清顺治四至八年(1647-1651),苗汉人民联合反清,姚启唐、姚启虞、杨通乾为首聚众数千人,打进县城,擒杀两届知县,自称都督,占领县城达5年之久。”
    
    “湘黔边(乾嘉时期?)苗民起义,波及泸溪境内,苗民参加者达数十寨之中,在狗爬岩一役歼灭清军6000余人,湖广总督湖宁只身逃跑”[11]
    
    实际上,在满清自己的档案文件里,同样有屠杀镇压泸溪苗民起义的记载,可谓铁证如山!
    
    顺治五年八月初四日的《湖广总督罗绣锦揭帖》里说“又据该镇塘报内称:叛逆姚启虞攻犯泸溪,职先遣中军康万□,扑剿未尽,又经遣发官兵往寨攻剿……逆贼姚启唐被伤二箭,复又中一鸟枪,众贼()斩无数。次日姚启虞纠合逆苗千余,分布各山奔峒救援,职等官兵奋勇扑杀。”[12]
    
    顺治六年十二月的《湖南辰常总兵徐勇题本》里更是把湖南各地的苗族同胞和汉族人民并肩抗清,让满清主奴着急跳脚,请求调集大兵来屠杀镇压之事交代得清楚:
    
    “恭报辰属急切情形,并乞耑勅大兵,务期大定,以靖边圉事。窃照辰、常昔为腹里,今作边陲,界连未开之黔、粤,实当湖北之要冲,且苗瑶杂处。惟辰属一州六县,或有相去红黑诸苗于数十里之外者,或有比邻而居者,沅州、镇筸为最,泸溪、溆浦次之,……即永、保二司也,名曰就款,虽书清号,而犹复用明印,强项虎视,实为阳顺阴逆可知。更有茶溪之十王,泸溪之姚三,啸聚焚掠,出没司苗,为害最深”[13]
    
    到了这里,事情已经一清二楚了,湖南的湘潭也好、凤凰厅、泸溪的苗民也好,都是被满清屠杀的重灾区。结果到了某些无耻之徒的嘴巴里,两张嘴皮子一翻,断章取义一下,就给栽赃到了明朝头上。
    
    人能无耻到这个地步,也确实令人叹为观止。
    
    实际上,类似这种性质的嫁祸栽赃,数不胜数。就如那个“刘伯温爱大元”说的“民间不仅留下了‘朱元璋血洗湖南’的传说,还留下了朱元璋‘血洗山东’的传说。山东徐、鲍两姓族谱,几乎一字不差地记有下列文字:‘自大明洪武即位,常遇春将军率花马军平山东道,平而复起者再三,于是赫然斯怒,所过州县无论盗贼良贱,概行诛戮,虽有存焉,然百不一二,是以地广人稀’”
    
    这个所谓的民间传说,以及“山东徐、鲍两姓族谱”无一例外,自然又是满清时期炮制出炉的。
    
    令人纳闷的当然是,这些满清奴才为了解释满清初期山东的地广人稀,却拿三百年前的明朝来作为理由,这不仅是无耻,而且只能说头脑有些贵恙了。这些奴才对满清眼前的屠杀只字不提,却突然兴致大发,传说起三百年前的明朝初年的情况来了。这是什么样的一种精神状态啊?
    
    实际上所谓的传说也好,族谱也好多半是乾隆之后才炮制出来的。因为就在乾隆老爹当政的雍正时期,雍正还亲自供认说“近日尚有山东人张玉、假称朱姓。托于明之后裔。……从来异姓先后继统,前朝之宗姓臣服于后代者甚多。否则隐匿姓名,伏处草野。从未有如本朝奸民,假称朱姓,摇惑人心,若此之众者。”。
    
    可见就在雍正时期,山东当地有传说也只能是传说满清屠杀的凶残,以及对明朝的怀念,所以要造反,也都假托明朝后裔,以此号召人心。
    
    实际上,我们通过第一章和第二章,已经清楚地看到,山东恰恰是满清屠杀的重灾区。
    
    实际上把这些奴才炮制的谎言里主角换一下,“自满清顺治即位,清军扫平山东,平而复起者再三,于是赫然斯怒,所过州县无论盗贼良贱,概行诛戮,虽有存焉,然百不一二,是以地广人稀……”几乎是严格符合清初的山东情形。
    
    我们不妨把这话和满清自己档案里的记载对照一下,顺治四年七月的《江西道试御史蔡应桂题本》中说
    
    “今就山东一省而论,盗贼滋蔓,烦大兵之剿灭,且及一年,而歼之未尽歼,大兵撤而再发,贼众熄而复起,州县屡报失守,……,诛不胜诛,是又以从贼而死者也乎。苟真心从贼,何所遁其天诛,但其从贼亦死,不从贼亦死,觉小民全无一线生路,为可悯耳。虽然,此犹可曰:胁从之徒也,至于攻克所至,未免玉石俱焚之叹。此良民与贼众分途之际,关系天心民命尤切,该除暴以安良,非以屠良。”[14]
    
    还有顺治四年四月的《山东巡抚吴达题本》中说“东省民命于今日,非独臣按部者目击其伤,九重之上,亦心悲其可怜。……既征其熟,复迫其荒,户绝者,难之鬼输,幸存者窃悲其邻壑……微臣巡历所至,如高、濮等州,范、汶、茌等县,极目荒芜,此固昔日户部履亩躬查之区,臣不敢渎陈。即其他素号繁邑,际此贼氛,人民流离播迁,户口之存亡,家室之聚散,又一变矣。”[15]
    
    这些描述,和满清炮制的所谓“民间传说”,以及“山东徐、鲍两姓族谱”当真是若合符节,只要把清军代入,那基本就是实录了。
    
    满清的主子和奴才,看来确实有一个癖好,那就是把他们自己的滔天恶行如实记录下来,然后把罪行的主体换成是明朝洪武。
    
    这样一个伪造历史,栽赃嫁祸达到如此登峰造极,丧心病狂,毫无羞耻的政权,在人类历史上也可谓空前绝后了。
    
    类似“刘伯温爱大元”之类炮制的栽赃谎言,又岂止于此,我上面列举的这些也足够说明问题了。
    
    以后一般的读者,如果自己没有精神心力却查阅原始史料核对,对刘伯温爱大元之类炮制的文章,基本可以付之一笑,此类虮虱之末,他们伪造历史的面目既然已经充分暴露,再跳梁,也不过徒增丑态而已。
    
    回头一看,我写的这篇澄清明末清初人口问题的文章,到这里已经有接近二十五万字了。
    
    我个人之力量有限,心力有限,精神有限,也只能到这里告一段落了。要彻底声讨满清之罪行,恢复明朝之真面目,工作之浩大,非个人之力所能办。我也只能做到这个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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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原水    時間: 2013-4-11 13:16

[1]陈鲲, 刘谦《 醴陵县志:民国》,影印版,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年出版
    
    
    
    [2] 《明清史料甲编》第2本,一三九页
    
    [3] 《明清史料丙编》第10本,九一零页
    
    [4] 《明清史料丙编》第4本,三二六页
    
    [5] 李长祥《天问阁文集》卷一,《汉江女子传》
    
    [6] 何键《醴陵何氏五修族谱》,影印版,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 2002年出版
    
    [7]《湖南府州县志,凤凰厅志》,故宫珍本丛刊第164册
    
    [8]故宫博物院《湖南府州县志 永顺县志 泸溪县志》,影印本,海南出版社2001年出版
    
    [9] 《湖南府州县志 永顺县志 泸溪县志》第195页
    
    [10] 《湖南府州县志 永顺县志 泸溪县志》第252页
    
    [11] 湖南省泸溪县志编纂委员会《泸溪县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出版
    
    [12] 《明清史料甲编》第3本,二三一页
    
    [13] 《明清史料丙编》第8本,七六五页
    
    [14]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五九页
    
    [15] 《明清史料丙编》第八本,七五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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