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志评论(19) 满清时期对红楼梦的封禁
梁恭辰《北东园笔录》
1《红楼梦》一书,诲淫之甚者也。
——首以淫加之《红楼》,先来个“扫黄”。
2.启人淫窦,导人邪机。
——次加之邪丵,党内反丵党小集团,再来个“打黑”。
3.诸刻曼衍支离,不可究诘。评者尚嫌其手笔远逊原书,而不知原书实为厉阶。
——“厉阶”,查辞书为“致祸的阶梯”。淫书致毒,反书致祸。文革中,江青同志钦点一百部电影大毒草,皆非反丵党之作,惟《刘志丹》小说被毛主席定为“反丵党小说”。“厉阶”者,反书之谓。
4.诸刻特衍,诲淫之谬种,其弊一也。
——诲淫只是弊害之一种,还有“厉害的阶梯”隐含其中!
5.满洲玉研农先生曰:“《红楼梦》一书,我满洲无识者流每以为奇宝,其实毫无影响,聊以自欺欺人。不值我在旁齿冷也。”
——《红楼梦》反满清,满州人中“有识者”玉研农鄙视这些满人中“无识者”盲目喜爱《红楼梦》,犹如自吞毒饵,痛心疾首(齿冷)也。
6.其稍有识者,无不以此书为诬蔑我满人,可耻可恨。
——淫之弊害是引子,“诬蔑我满人”才是正题、真炮弹、真意图。否则仅淫之一字,曰“可耻”尚合,何来“可恨”?
7.我做安徽学政时,曾经出示严禁,而力量不能及远,徒唤奈何。
——安徽学政,安徽省最高教育长官。相当于安徽省教育厅厅长兼党委书记,官阶却相当于安徽省长和省委书记。有“出示严禁”之权。惟权力范围只在安徽,故“力量不能及远”。地方政丵府把《红楼梦》列为禁书,有这一条证据就够了。有人问:那什么,中央为啥不禁绝《红楼梦》?这事儿你们自己去琢磨吧,一堆屎挑起来更臭!所以朝廷宁吃哑巴亏,不作冤大头。
8.有一庠士私撰《红楼梦节要》一书,经我访出,曾褫其衿,焚其板,一时观听颇为肃然。
——吊销“庠士”执照,取消庠士资格(褫其衿),印刷厂烧了印板,这才暂时压制了民间反清舆论。
9.惜他处无有仿而行之者。
——说明当时只在安徽一省禁《红楼梦》一书,各省并没响应。但也足够狠绝的啊!
10.那绎堂先生亦极言:“《红楼梦》一书为邪说诐行之尤,无非糟蹋旗人,实堪痛恨。”
——说出真情:糟蹋旗人。又指《红楼梦》为“邪说诐行”,像批判现在的“××功”,反右时辱骂党员,就是反丵党,若是辱骂,就得枪毙。
11.“我拟奏请通行禁绝,又恐立言不能得体,是以隐忍未行。”
——要写报告给皇上在全国“通行”禁绝,他孺人晚上劝他:“此敏丵感话题,立言若不得体,反被皇上猜忌,以为俺们故意“耶律”嘲笑满人。”这学政他非是正宗满人不可,否则到不了“隐忍”的地步。但也有汉奸比满人更毒辣的。
12.惟属笔之曹雪芹实有其人,身后萧条,更无人稍为矜恤。则未必非编造淫书之显报矣。
——还是以“淫书”为罪证为好,若以“反书”为罪证,恐“立言不得体”,反被朝廷疑为“无事生非”而遭迫害。
毛庆臻《一亭考古杂记》
13.“其书较《金瓶梅》愈奇愈热,巧于不露。”
——《金瓶梅》也有政治影射,而《红楼梦》的反骨更“巧于不露”,这毒害性就更大了。
14.嘉庆癸酉,以林清逆案,牵都司曹某,凌迟覆族,乃汉军雪芹家也。余始惊其叛逆隐情,乃天报以阴律耳!
——“叛逆”二字终于来了。“叛国逆清”,乃《红楼梦》之真丵主题。
15.伤风教者,罪安逃哉!
——《红楼梦》挑引民间反叛朝廷,曹家人哪里逃!
16. 得损赀收毁,请示永禁,功德不小。然散播何能止息。
——明目张胆、图文并茂的《金瓶梅》都未见禁绝,何“巧于不露”的《红楼梦》为官员们如丧考妣?盖非是真淫书,乃是真反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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