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 | 發表於 : 週日 4月 21, 2013 3: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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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是阴谋家
周景王要立为王的王子朝,谈“单氏取周”的经过
《左传·昭公22年》:“王子朝、宾起,有宠于景王。王与宾孟说之:欲立之。”2520年前,周景王要立王子朝为王。
“单氏取周”时,被单氏追杀的王子朝,逃到楚国告各诸侯见《左传·昭公26年》:“王子朝使告诸侯曰: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藩屏周,亦曰:‘吾无专享文、武之功且为后人迷败,倾覆而溺人于难,则振救之。’至于夷王,王愆于厥身,诸侯莫不并走其望,以祈王身。至于厉王,王心戾虐万民弗忍,居王于彘,诸侯释位以闲王政。宣王有志,而后效官。至于幽王,天不弔周,王昏不若,用愆厥位。携王奸命,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迁郟鄏。则是兄弟之能用力于王室也。至于惠王,天不靖周,生頺祸心。施与叔带,惠、襄辟难。越去王都,则有晋、郑,咸黜不端以绥定王家,则是兄弟之能率先王之命也。在定王六年,秦人降妖曰:‘周其有頿王亦克能修其职,诸侯服享,二世共职。王室其间有王位,诸侯不图而受其乱。’至于灵王,生而有頿,王甚神圣,无恶于诸侯,灵王、景王克终其世。今王室乱,单旗、刘狄剥乱天下,壹行不若。谓:‘先王何长之有?唯余心所命,其谁敢讨之!’帅群不弔之人以行乱于王室,侵欲无厌,规求无度,贯渎鬼神,慢弃刑法,倍奸齐盟,傲很(恨)威仪,矫诬先王。晋为不道,是摄是赞,思肆之罔极。兹不谷震荡播越,窜在荆蛮,未有攸底。若我一二兄弟姐妹甥舅,奖顺天法无助狡猾,以从先王之命。毋速天罚,赦图不谷,则所原也。敢尽布其腹心及先王之经,而诸侯深图之。昔先王之命曰:‘王后无适,则择立长。年钧以德,德钧以下。’王不立爱,公卿无私,古之制也。穆后及大子寿早夭即世,单刘赞私立少以闲先王,亦唯伯仲叔季图之。”“ 闵马父闻子朝之辞曰:文辞以行礼也。子朝干景之命,远晋之大 ,以专其志,无礼甚矣!文辞何为?”
其后,王子朝被单氏等人暗杀于楚国。250年后,韩非子评论说:“周单荼、燕子之此九人者,之为其臣也,皆朋党比周,以事其君。隐正道而行私曲,上逼君而下乱治,援外以挠内,侵下以谋上。……单氏取周……此六人臣之弑君者也,奸臣闻此蹶然举耳以为是也。”
此均系原文。
3、孔子“删诗”与《诗》之三度编辑
2007年03月17日 星期六 07:48 P.M.
传统认为《诗经》的最后编定出自孔圣之手。但在这里有一大公案必须提起,这就是孔子“删诗”的问题。这可以说是《诗》学三大公案中最大的一起。问题的提出是由《史记·孔子世家》的一段记载开始的。司马迁说:
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到幽、厉之缺,始于衽席……三百五篇,孔子皆弦而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
司马迁在这里没有用“删诗”二字,而是说“去其重”,这个“去”字是有“删去”的意思的,故王充《论衡·正说篇》说:“孔子删去重复,正而存三百篇”。班固《汉书·艺文志》承司马迁之说,言孔子“纯取周诗,上采殷,下采鲁,凡三百五篇”,而在《汉书·叙传》则明确地提出了“删诗”二字,其曰:
虞夏商周,孔纂其业。纂《书》删《诗》,缀礼正乐。
在伪《古文尚书序》中,亦言:“先君孔子……删《诗》为三百篇”。《隋书·经籍志》亦曰:“孔子删《诗》,上采商,下取鲁,凡三百篇。”看来这些“删”字,都是从司马迁的“去”字来的。
到唐代,孔颖达《毛诗正义·诗谱序疏》首先对“删诗”说提出了挑战,其曰:
如《史记》之言,则孔子之前,诗篇多矣。案书传所引之诗,见存者多,亡逸者少,则孔子所录,不容十去其九。司马迁言古诗三千余篇,未可信也。
此后孔子是否“删诗”的问题,便成了《诗》学史上的大公案。仅朱彝尊《经义考》所引,参与公讼者就有十几家之多,笔者在《历代诗经著述考》中对古人异说也多有引述。二十世纪关于此一问题的讨论文章,少说也有五、六十篇。宋之大儒如欧阳修、王应麟、马端临等皆以“删诗说”为是,而清儒朱彝尊、赵翼、李惇、崔述等则力主孔子未曾“删诗”。今之学者则多从清儒朱、赵之说,而各有发挥。
其实太史公之说并非没有根据。诸家的怀疑,主要在“三千”篇与“三百”篇之差,即孔氏所云:“书传所引之诗,见存者多,亡逸者少,则孔子所录,不容十去其九。”但我们只要分析一下当时的形势,问题可能就容易解决了。原先“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周王朝采集诗歌,经过大师“比于音律”,再由周王“钦定”编选成集,代表着官方意识形态,颁行于各诸侯国。而到春秋时代,礼乐崩坏,“乐礼征伐,自诸侯出”。天子不能统一颁布礼乐,乐诗保存在了周太师与各诸侯国的乐官手里。传统的乐诗因长期不演奏而散乱失传。中间有好事者收集整理,也难得其完。如《国语·鲁语下》言:“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太师,以《那》为首。”正考父是孔子的八代祖先,其所校的《商颂》有十二篇,但到编定《诗经》时,却只剩下五篇了[49]。当时乐诗保存最好的当数鲁国,因此在襄公二十九年吴季札至鲁时,特意要观周乐。晋国大臣韩宣子也有“周礼尽在鲁矣”之叹。但鲁哀公时,鲁国礼乐也散佚不堪了。《论语·微子》篇提到当时乐师走散的情况说:“太师挚适齐,亚饭干适楚,三饭缭适蔡,四饭缺适秦(亚饭、三饭等,皆以乐侑食之官),鼓方叔入于河,播鼗武入于汉,少师阳、击磬襄入于海。”孔安国注曰:“鲁哀公时,礼壊乐崩,乐人皆去。”孔子在 “自卫反鲁”前,先后到过齐、周、卫、曹、宋、郑、陈、蔡、楚等诸多国家,从他对礼乐的重视程度可以想象到,他到各地之后,对各国乐师所保存的诗乐自然会特别留意。如到了齐国,与齐太师谈音乐,听《韶》乐,竟然“学之,三月不知肉味”。在鲁国,则与师己交朋友,与鲁太师探讨音乐,跟师襄子学鼔琴[50]。他周游各国时,随时从各方收集乐诗。所谓“三千余篇”,当是他所收集到的篇数。但在这三千多篇中,有相当多都是重复的,还有些是残篇断简无法演奏、不能用于礼乐的。于是孔子一是“去其重”,把重复的、大同小异的去掉;二是“取可施于礼义”,将能用于礼乐者取出,如此而得者不过三百余篇而已。因此司马迁的说法是可以成立的。刘向校书,可作所为孔子“删诗”最好的佐证。汉改秦之败,大收篇籍,迄孝武世,书缺简脱,刘向开始了艰难的校书工作。他在《管子书录》、《晏子书录》、《孙卿书录》等篇中记录下了去复定篇的情况。如:
所校雠中《管子》三百八十九篇,大中大夫卜圭书二十七篇,臣富参书四十一篇,射声校尉立书十一篇,太史书九十六篇,凡中外书五百六十四篇。以校,除复重四百八十四篇,定著八十六篇。
所校中书《晏子》十一篇……太史书五篇,臣向书一篇,参书十三篇,凡中外书三十篇,为八百三十八章。除复重,二十二篇六百三十八章,定著八篇,二百一十五章。
所校雠中《孙卿书》,凡三百二十二篇,以相校,除重复二百九十篇,定著三十二篇。[51]
《孙卿书》收集到三百二十多篇,而重复的就有二百九十多。以此推之,孔子“删诗”,十去其九,完全是情理中的事。不过准确地表达,应该说是“整理”而不是“删”。
宋郑樵提出:
大抵得其乡声则存,不得其声则不存也。周之列国,如滕、薛,如许、蔡,如邾、莒等国,夫岂无诗?但鲁人不识其音,则不得其详。季札聘鲁,鲁人以《雅》、《颂》之外所得十五国风尽歌之。及观今三百篇,于季札所观与鲁人所存,无加损也。若夫夫子有意删诗,则当环辙之时,必大搜而备索之,奚止十五国乎?然圣人不欲强备者何也?盖以天下情性美刺讽咏亦不过是也。删诗之说,非夫子本意,汉儒孔安国倡之。[52]
清王士祯则曰:
孔子但正乐,使各得其所而已,未尝删《诗》。观“自卫返鲁”云云可见。且一则曰“诗三百”,再则曰“诵诗三百”,《家语》对哀公问郊亦曰:“臣闻诵诗三百,不可以一献。”知古诗本来有三百篇,非孔氏自删定也。[53]
这是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两种意见。根据他们的分析,《诗经》应该是鲁国通行的本子,在孔子之前早就如此了,未必经过孔子删定。这种观点有相当的合理性,但也忽略了一个问题。司马迁在“古者诗三千余篇”这段记载前,先是说:“孔子语鲁太师,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纵之纯如,皦如绎如也,以成。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在这段记载后又曰:“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这就非常明确地指出,孔子整理《诗经》的目的,不在诗之本身,而在“兴正礼乐”。因此他首先是从礼乐的角度考虑诗篇的取舍的。凡无法演奏、不能用于礼乐者,如一些徒歌、民谣,残竹断简,皆舍而不取。而鲁国乐师所保存的、曾为吴公子演奏过的乐章,则是全部能够演奏、可用于礼义的,也是当时保存最为完好的本子,从大的构架上自然不必大加删损。至于具体篇目和各篇的情况,则难得其详。《论语》中反复所谓的“诗三百”,当是孔子当时掌握的大略数字。《孔子世家》于孔子自齐返鲁后言:“孔子不仕,退而修《诗》《书》《礼》《乐》,弟子弥众,至自远方,莫不受业焉。”崔述《洙泗考信录》以此为定公五年后事[54],其说大致可信。此去孔子“自卫返鲁”之年尚有二十四年之久。也就是说,孔子在鲁定公五年就开始了修《诗》、《书》的工作,其间他边授徒边收集诸国保存的本子,或有出入,自可择善而从。此与后世的校勘图书是相差无几的。如果说在这中间,孔子“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竟无一删削,恐怕也是不合情理的。清儒范家相曰:
圣人述而不作,六经皆经折衷以垂万世。若于《诗》一无去取删定于其间,则今之三百五篇直非圣人之经矣。葢夫子删《诗》,于《诗》之施于礼仪而不可缺者必不删去。《肆夏》、《采齐》、《新宫》、《狸首》诸诗皆亡佚于未删之先,而非删之于见存者也。季札观乐,未尝条举篇目,安知诗之一无散失耶?即如《商颂》十二篇,孔子岂肯删去其七,以缺先朝之乐章?其早佚于未删之前可知。若但以诗三百一言据为不删《诗》之证,失之逺矣。……东迁以后之诗,王不巡狩,诗之存于国史者,不经王朝之采录,其中贞良邪僻,杂出不齐,孔子安得不合以《韶》、《武》、《雅》、《颂》之音,删而著之于经耶?[55]
王士祯等认为孔子只是“正乐”,未曾“删诗”。其实“正乐”与删定诗篇是相联系的。即如范家相所说:“诗与乐通,乐正则诗亦正,不分为二也。[56]”
今存《诗经》的本子,未必是先秦旧帙[57]。但就其总体构架而言,不会有多大变动。《诗经》各部分的诗篇,基本上是按时间先后编排的,再度、三度编辑,乃是在原基础上的增益,即于旧作之后,附以新收集的篇子。孔子编诗,除对“二雅”、《周颂》、“二南”、“三卫”部分有所增补外,最主要的还是编定了《王风》以下十国的诗。关于十五国风的次第,有三种排列,如欧阳修所说:
《周南》、《召南》、《邶》、《墉》、《卫》、《王》、《郑》、《齐》、《豳》、《秦》、《魏》、《唐》、《陈》、《曹》,此孔子未删之前,周太师乐歌之次第也。《周》、《召》、《邶》、《墉》《卫》、《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豳》,此今诗次第也。《周》、《召》、《邶》、《墉》《卫》、《桧》、《郑》、《齐》、《魏》、《唐》、《秦》、《陈》、《曹》、《豳》、《王》,此郑氏《诗谱》次第也[58]。
郑氏《诗谱》因出自《诗经》成编之后,我们姑可不论。就今本《诗经》与周太师乐歌次第之差异,也可以看出编撰者的用心来。即如何异孙曰:“比周太师旧文,可以见圣人之意[59]。”朱熹以为:“十五《国风》次序恐未必有意”[60],但今本《诗经》为何要改变太师乐歌之次第呢?孔颖达、欧阳修、蔡卞、张载、程颐、章如愚、何异孙等皆对此作过探讨[61],而言之较切事理者要数清儒虞惇了。虞惇有如下一段论述:
按《国风》次第,先儒迄无成说,窃尝著论以发之,今载其略。曰:或问变风之国十有三,先《邶》、《墉》、《卫》何也?曰:殷之故墟也。《诗》曰:“仪监于殷”。《邶》、《墉》、《卫》,周之所监也。次以《王》,何也?曰:殷不监于夏而周墟之,周亦不监于殷,王之所以为王也。次《郑》何也?郑畿内之国也,从王而东,故《王》后次之。次《齐》次《魏》次《唐》次《秦》何也?曰:此霸国也,王自是变而霸矣。自僖王之元年而齐霸,自襄王之十年而晋霸,又九年而秦霸。《魏》先于《唐》,犹《邶》、《墉》先于《卫》。不曰晋曰唐,从始封也。次《陈》何也?曰:定王之九年而楚庄入陈,盖自是而中国无霸矣。夫子伤之,故变风终于陈灵也。次《桧》次《曹》何也?曰:桧灭于西周之终,天下无王也;曹灭于春秋之终,天下无霸也。乱极则思治,故终之以《豳》[62]。
类似的分析,何异孙也曾说过,不过没有虞氏简明。虞氏之说基本上触及到了一个本质性的问题。周太师保存的《国风》次序,看不出有什么规律,似乎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可能是根据采集的先后次序排列而成的。而孔子的重新整理,则对其作了历史性的思考。首先他考虑到的是春秋时代一个特殊的历史现象,即王权的丧落与霸权的兴起。故而对“三卫”以下国风的排列,先列《王风》,以示王国虽微,其爵犹存,世犹尊之。接着以《郑风》次之。虞惇以为郑原属于畿内之国,后来又是随王室东迁的,所以《郑风》次于《王风》之后。其实《郑风》次于《王风》的一个根本性问题,是因为郑是春秋时代首先兴起的霸权国家。《春秋》始于鲁隐公元年,而隐公元年最大的一件事就是郑国内部发生的兄弟争地的一场大战。战争以郑庄公胜利告终。从此之后郑国日强,郑庄公于二年伐卫,三年侵周,四年抗宋、卫、陈、蔡联军,五年败燕师,伐宋入其郛,六年侵陈,九年又以王命伐宋,十年合齐、鲁再次伐宋,十一年会齐鲁灭许,鲁桓公五年大败周、卫等五国联军,六年救齐而败北戎,十年合齐卫伐鲁,十一年与齐卫宋诸国结盟于恶曹,几乎成为霸主。史家称“郑庄小霸”[63] 。随后霸业相继而兴者是齐桓公(此前有齐僖公小霸)、晋文公、秦穆公,故诗以齐、晋(《魏》、《唐》)、秦数国之风相次。《秦风》以下《陈》、《桧》、《曹》、《豳》等风,则略依其地及影响之大小而附次之,不见得有什么严格标准了。《豳风》附于最后,可能因豳在周时已非国名,只是一地区而已的缘故。
另外,《大武》原不入《诗》[64],此次编辑则附于入《周颂》后。鲁国是周公之后,《商颂》为先代之乐,故将二颂次于《周颂》之后。
需要说明的是,相当多的学者都认为《诗经》是由乐师编辑而成的[65]。但正如许廷桂先生所言,秦穆公说“中国以《诗》《书》礼乐法度为政”,赵衰说“《诗》《书》义之府也”。像这样具有权威性的著作,太师是不够格承担其总纂任务的[66]。因而《诗经》在春秋时代之所以具有权威性,是因为它出自“乐礼征伐,自天子出”的王朝政治中心。而其在战国之后所具有的地位,则是由孔子决定的。《诗经》既为乐歌总集,自然应由熟谙音律的乐官手定。但要知道儒与乐师本有着极为深远的源渊关系[67],故诗三百篇,孔子可弦而歌之;孔子厄于陈蔡之间,竟可弦歌之声不絶;孔子弟子治武城,武城便可闻弦歌之声[68];刘邦灭项羽,引兵围鲁,鲁中诸儒竟然讲诵弦歌[69]。海州地方因与邹鲁为邻,而有洙泗之遗风,故而“家《诗》《书》而户礼乐,弦歌之声不絶于闾巷。[70]”这皆足可证明儒与乐之关系。因而作为儒家鼻祖的孔子,编订《诗经》,完全是在情理之中的。 而且又因孔子在文化史上的绝高地位,完全可以赋于《诗经》以典经性、神圣性的。
《诗经》的三次编辑问题,因书阙有间,史记不详,我们以上只是作了尽可能的考证与合乎情理的推论。从以上认定的三次编辑来看,其每一次都有不同的用意和目的。第一次宣王编诗,主要是从“典礼仪式”出发考虑的,目的是在“兴正礼乐”,再致盛世。即所谓“法文武成康之遗风”。因而他所“钦定”的只是典礼乐歌,倡导的是一种中正平和之音。据以上考证,尽管宣王有可能是“采诗”制的真正实行者,但所谓“观民风,知得失,自考正”,只是要求政治家自己掌握的事情,故不必颁于天下。平王时则不同了。平王编诗,则是从“反于治道”考虑的,带有非常强烈的政治功利目的。他想从亡国的教训中复振国祚,故而所编以厉、宣、幽三世“怨诽”之音为主,并将此颁于诸侯,以警天下。他所追求的目标只是维护周统不坠而已,故远不及宣王之高远。孔子编诗则面对的是“礼崩乐坏”、天子失统的现实。因而他所考虑的是恢复周礼、“雅颂各得其所”的问题,同时也考虑到了文化承传与世道人心的修复的问题,故将 “可施于礼义”作为一项标准。
《诗经》经过三度编辑,规模加大,也基本定型。故而我们可以看到,孔子之后的战国人,如《左传》“君子”引《诗》,及于《曹风》;《晏子》引《诗》,及于《王》、《郑》、《豳》;《孟子》引《诗》,及于《鲁》、《齐》、《魏》等,其范围就超越了春秋引《诗》赋《诗》的局限,在“二雅”、“三卫”之外,增多了对《王风》以下国风及《鲁颂》的引用。这应当是增订本《诗经》传播的说明。值得注意的是,今本《诗经》与孔子所编的《诗三百》,其间仍存有不同。但这可能是在流传中出现的问题。因为古代不存在著作权的问题,同一部著作在不同的传播系统中,因传播者根据自己的认识往往有所损益,故便形成了不同的版本。今本《诗经》与《论语》中引《诗》有所不同,当属此类,并非存在四度编辑问题。
海溪河评论:作者为不引起刺激,故语言温和。1。注意,“臣闻诵诗三百,不可以一献”,这里的“诗三百”,本人认为不一定是指一本书,而是说读了很多篇诗。2。其他地方说的“诗三百”,可能是当时流行的数目,或者,他本人早有计划。比如说,“诗三百,思无邪”,可以理解为他向学生说明编书方针,而非评论别人编好了的书。3。孔子编书的原则是:能入乐;或者,有“教育”意义。------他要不要负责,大家思考。当然,他当时想不到那些诗的重要性。但删书[[这个论文是说删“诗”]]则是另外一回事。孔子曾说:“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孔子没有给周王编史的权力。他冒着被后世唾骂的危险编书,是因为看到“臣弑君”,“子弑父”,想通过编书来达到教育社会的目的。这是他不明白奴隶主必将被地主取代,政权更迭肯定要有杀戮,他正好赶上了社会变革时期。那么,权力之外的事他要做,权力之内的《尚书》是什么命运就可想而知了。
新资料附:时间:2008/10/27 出处:京华网
2100枚战国竹简入藏清华
为目前所见最早、数量最多的竹简书之一
本报讯(记者周逸梅)昨天,清华大学宣布,2100枚战国时期的竹简入藏清华。这批竹简是目前数量最多、年代最早的竹简书之一。
校友捐竹简给母校
这批竹简是今年7月由校友赵伟国从境外拍卖所得后捐赠给清华的。至于这批竹简的出土时间、流散过程,目前已不得而知。
清华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主任李学勤回忆,当时这批竹简包着保鲜膜,装在密封筒里被送到学校,已经有菌害霉变的危险。
学校特地为此“白手起家”成立了专门的实验室,还成立了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整合清华历史、化学、图书馆等学科资源,聘请专家保护清理。几天前,第一阶段的保护工作基本完成。
首见古代“口袋书”
经过11位学者组成的专家组鉴定,这批“清华简”属于战国中晚期,距今大约2300—2400年左右,应出土于古代的楚国境内。初步统计竹简数量约为2100枚(包括残片),预计整理后为1700支。
“清华简”的形制多种多样,最长的有46厘米,最短的不到10厘米。“10厘米就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口袋书’了,在以前从未发现过。”李学勤介绍,战国简最早发现于上世纪50年代初,当时只有零散的出土。在上世纪90年代曾经两次发现大量的战国竹简书,分别为800支和1000多支,所以“清华简”可以说是目前数量最多、而且年代最早的竹简书之一。
《尚书》佚篇首现
之前发现的竹简书,多为哲学思想领域的书籍,而“清华简”则多为“经、史”类书,对中国历史和传统文化有很重要的意义。从目前的检视结果看,其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发现了失传的《尚书》篇章。《尚书》是古代历史文献的汇编,列于六经之首,为研究古史最重要的依据。据称先秦时《尚书》有百篇,经过秦始皇焚书,大多佚失,汉朝初年只有29篇流传下来。
“清华简”中已发现有多篇《尚书》,都是焚书坑儒以前的写本。有些篇有传世本,如《金縢》、《康诰》、《顾命》等,但文句多有差异,甚至篇题也不相同,更多的则是前所未见的佚篇。
另外,“清华简”还有一个重要内容,是一篇编年体的史书,所记历史上从西周初起至战国前期,与传世文献《春秋》经传、《史记》等对比,有许多新的内容。此外,类似《国语》的史书、类似《仪礼》的礼书、前所未见的乐书、与《周易》有关的书等,都是两千余年无人见过的。【本月25日,研究文献已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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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原水 於 2013-4-21 06:43 編輯 ]